--- title: 四十二章经讲记 第二十八章 description: "佛言:人为道去情欲,当如草见火,火来已却。道人见爱欲,必当远之。" --- 第二十八章 佛言:人为道去情欲,当如草见火,火来已却。道人见爱欲,必当远之。 这章以草与火的关系,形容情欲可畏。很多人说乾草碰到烈火,很可怕,情欲就是如此。所以修道人当要远离男女的爱欲,正如乾草当避火的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