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教丛林观 第二章 丛林法器 第五节 警策法器 六、签 description: "签在丛林寺院中的作用非常特殊,它既是僧众生活起居的信号,又是晓谕僧众遵守丛林清规的执法象征。" ---   六、签   签在丛林寺院中的作用非常特殊,它既是僧众生活起居的信号,又是晓谕僧众遵守丛林清规的执法象征。   签由签板和签片两部分组成。签板是用一根长约五尺的大斑竹或摘竹对剖、打磨、上漆而制成,凸面的上部刻着“铁面无私”四字;凹面的上部刻着“徇情者罚”四字。签片长约丫尺,宽约八分,共二十四片;每十二片重叠为一组,将两组并列,用丝绳通过板孔固定在签的中上部。签片二十四块,分写《丛林清规》二十四条:   (一)破根本大戒者出院。   (二)不遵圣制、破坏清规者出院。   (三)住不满期会、私逃者摈。   (四)刁唆是非、斗构两头者摈。   (五)私立徒众者摈。   (六)出言粗犷、交拳撕打者罚,执拗不受罚者摈。   (七)恶口骂詈、我慢自高、搅群乱众者罚,执撤不受罚者不许共住。   (八)私自化缘入己,错昧因果者不许共住。   (九)饮酒食肉者不许共住。   (十)有犯清规、不遵议罚者不许共住。   (十一)细小不忍、动气发粗者罚。   (十二)恣情散诞、恶人警策者罚。   (十三)大小执事,如不尽力者罚。   (十四)驰骋机锋、混滥佛法者罚,(十五)闻犍椎声避懒坡事,不随众者罚。   (十六)有事他出,归期违限者罚。   (十七)殿堂廊庑及山门间三五成群,闲谈杂话者罚。   (十八)以常住化缘,私用者罚。   (十九)两序执事,不上方丈告假,去三五日,私应外缘者罚斋供众,如过半月不回,去职随众。   (二十)无事窜寮者罚。   (二十一)司职不尽职者罚。   (二十二)侵损常住及破期告假者罚。   (二十三)不体惜常住什物等件者赔。   (二十四)犍椎错乱、梆板参差者巡寮跪香。   巡签一般由丛林的僧值(又名纠察)师担任。僧值师拿上签边走边摇,以签片、签板相互撞击发出的声音警醒僧众。每天巡签三次:第一次是在早晨,当寺院的鼓楼敲第一阵鼓时,僧值师巡视僧众是否都起床,并作好上殿课诵的准备。第二次是在傍晚,当大殿的钟敲第三响时,僧值师巡视僧众是否都已穿袍搭农,陆续去大殿上晚课了。第三次是在晚间,当钟楼响完“止静”的钟声后,僧值师巡视僧众是否都进入睡眠了。   在三次巡签中,若发现有僧人违犯《丛林清规》二十四条处,僧值师首先对其进行规劝,若不听从,即按“铁面无私”和“不徇私情”的原则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