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八 二、十因二因相摄 description: "八‧二四 如是十因,二因所摄:一、能生,二、方便。" --- 【论文】 八‧二四 如是十因,二因所摄:一、能生,二、方便。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辨十因二因相摄。 【述记‧卷四十五】   自下第二、十因[1]二因相。于中有二︰初、标举十因所摄列二因名,第二、引二文证会[2]中有二师别解[3]。 【论文】 八‧二五 〈菩萨地〉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余诸因,方便因摄。 【疏翼】   第二辨十因二因相摄中,第二引二文证会中有二师别解。初师解中又二,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初师中,初引〈菩萨地〉[4],后引〈有寻等地〉[5]文。引〈菩萨地〉中,有三︰一、引文,二、正释,三、立理。此[6]引文证[7]。   「能生」因亲,「方便」因疏。初解与古来大异,第二大同。 【论文】 八‧二六 此说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中,诸因缘种未成熟位,名牵引种;已成熟位,名生起种。 【疏翼】   初师引〈菩萨地〉﹝卷三十八原文﹞证会中,第二正释。 【述记‧卷四十五】   下、正解之:初、解能生[8],后、解方便[9]。   言〈菩萨地〉说「牵引因」六因之中「诸因缘种」皆名「生起」及「牵引因」[10]。牵引因除业习气及外无记因;生起因中,亦尔,亦除业等,彼非因缘故。   问曰︰何以得知生起因中有业种也?论文[11]二处皆言此因是「能生因」,不说增上缘故。   答︰此谓不尔。今亦有文,谓《大论》第十。   彼问︰若诸支相望无因缘者,何故说言依因缘[12]立十二支[13]耶?   答︰依增上缘所摄牵引、生起、引发三[14]因说[15]。非有因缘,故知此「生起」之中,亦有非因缘种也。   又理准︰若未润种,既有业,亦在牵引中,何故已润业种非生起因也?又〈菩萨地〉[16]等,准[17]谓彼言生起因是此因也,如此[18]文是。   其引发因取种引自种、种引现行为因缘者,除现引种,及引现行异性种,及涅槃等──彼非因缘故,定异因亦尔。唯取为因缘者,除引自乘[19]及异熟、增上、等流果[20];或亦取引发中现能熏种为因缘者,亦是引发等[21]二能生因摄,下有二释[22]故。   其同事、不相违,摄前因为自体故,即是合六因中,诸因缘种未润以前,亦未成熟,皆名牵引种。远牵自果,即牵引因全、四因少分,除生起因故。   若被润以去,皆名已熟。即生起因全、四因少分──除牵引因──是此生起因,近能生起果故。 【论文】 八‧二七 彼六因中,诸因缘种,皆摄在此二位中故。 【疏翼】   第一正释中,第二位摄种尽。 【述记‧卷四十五】   六因之中皆有因缘,能生所摄。此二[23]种子既是因缘,故六因中有因缘者,皆此所摄。若不尔者,即摄因缘不遍尽故。 【论文】 八‧二八 虽有现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种者,而多间断,此略不说。 【疏翼】   第一正释中,第三释难:一、间断故略,二、现亦可立种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问︰既尔,现行熏成种,亦因缘收,何故此中不摄?亦非尽理故。   此问不然。除此牵引、生起二因。以此二因,唯种子故。如前六因中引发等四因内现行能生种为因缘者,以「多间断」非如种子性恒相续,故此〈菩萨地〉[24]略而不说。此就不尽理据一义为言。 【论文】 八‧二九 或亲办果,亦立种名。如说现行榖、麦等种。 【疏翼】   第二释难中,第二现亦可立种名。 【述记‧卷四十五】   又解︰即此现行,「亲办果」故,亦名为「种」,生起种摄。近生果故。   何以现行亦名种者?   此中有例︰如假说现行谷麦等种。彼既然,此亦尔。   此六因中,何因所摄?   余四因[25]摄。   上来已解能生因摄讫。 【疏翼】   以上第一正释中,第一解能生讫。 【论文】 八‧三○ 所余因,谓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缘法,皆是生熟因缘种余,故总说为方便因摄。 【疏翼】   第一正释中,第二解方便。 【述记‧卷四十五】   自下、明所余因方便因摄︰谓第一言说、第二观待、第五摄受、第九相违全,及前六因中非因缘法,皆是前说未润生位、已润熟位二因种余。即说四全六少分,「为方便因」。此方便因,亦有等无间、所缘缘二种。今就一总言,但是增上缘,非无少别,至下当知。   上来已出二[26]因,显数相摄。 【疏翼】   以上初师引〈菩萨地〉﹝卷三十八原文﹞中,第二正释讫。 【论文】 八‧三一 非此二种唯属彼二因,余四因中有因缘种故。 【疏翼】   初师引〈菩萨地〉﹝卷三十八原文﹞证会中,第三立理。于中分二︰一、辨二因非摄种尽,二、辨八因非唯所余因。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下、出于理。   非此牵引[27]、生起[28]二种,唯属彼十因中牵引、生起二因全。所以者何?此二之中,有非因缘,摄尽[29],便宽,能生是因缘故。余引发等[30]四因中,有因缘种故,若唯摄二,不摄[31]便狭。 【论文】 八‧三二 非唯彼八,名所余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缘种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二辨八因非唯所余因。 【述记‧卷四十五】   非唯除生起、牵引外,八因全皆「名所余因」。所以者何?四[32]中,有因缘,摄尽[33]便宽。以方便因,非因缘故。   彼生起、牵引二因中,有非因缘种,谓业种等。若唯八因名之「所余」,不摄便狭。彼[34]有非因缘,便不摄故。〈菩萨地〉[35]文[36],不是尽理。故于此中,皆如我说。 【疏翼】   以上初师解中初,引〈菩萨地〉﹝卷三十八原文﹞证会讫。 【论文】 八‧三三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方便摄。 【疏翼】   初师解中,第二引〈有寻有伺等三地〉﹝卷五文﹞证会。 【述记‧卷四十五】   次、会第五卷〈寻伺地〉文。于中有三︰一、牒文,二、正解,三、立理。此牒彼文[37]。  有寻「等」者,「等」有伺等[38]。 【论文】 八‧三四 此文意说:六因中,现种是因缘者,皆名生起因,能亲生起自类果故;此所余因,皆方便摄。 【疏翼】   第二引〈有寻有伺等三地〉﹝卷五文﹞证会中,第二立理。 【述记‧卷四十五】   次下、正解。   能生因是因缘故。如前所说六因[39]中,若现、若种,已润、未润,但互为因缘者,是「名生起因」,皆「能生」摄。若现、若种,润、未润时,皆能「生起自类果故」。   「自类果故」言:显是因缘种及现行,简非因缘种及现者。方便疏故,此六因中,因缘种外及余四因全,皆名「方便」因。疏体同故。 【论文】 八‧三五 非此生起,唯属彼因。余五因中,有因缘故。 【疏翼】   第二引〈有寻有伺等三地〉﹝卷五文﹞证会中,第三立理。于中分二︰一、能生非唯生起因,二、余九非唯所余因。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何以知之[40]?   下、立理也。   非此〈寻伺〉文「生起唯属」十因中第四「生起因」。若唯一「生起因」者,生起中非因缘法摄尽,便宽;又即彼牵引等五因中,若现、若种,有因缘故,不摄,便狭。 【论文】 八‧三六 非唯彼九,名所余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缘故。 【疏翼】   第三立理中,第二余九非唯所余因。 【述记‧卷四十五】   非除生起因外,「彼九」因「名所余因」。   若唯取九,九中亦有因缘。方便疏故,摄九尽,便宽;生起之「中,有非因缘故」,方便摄便不尽,亦太狭。若因缘,唯摄生起,即摄增上业种,太宽;若不摄余五因缘[41],五因缘不尽,太狭。若方便定摄九因,即五因中有因缘者亦方便摄,是太宽失;不摄生起业种,是太狭失。故知文势如我所解。此中影略︰但以摄不尽,太狭为解,而影取宽。上皆准知。   问︰何以〈菩萨地〉[42]因缘分二,能生因亦名牵引种[43]?虽有二名,犹摄现行因缘不尽?〈[44]寻伺地〉[45]一生起因,即摄现种俱尽[46]?   答︰约润、未润,唯约种论,故须分二。能起于果,体是因缘,不分[47]润与未润;故〈寻伺地〉唯一生起,亦无违也。   此第一师辨讫。 【疏翼】   以上第二引二文证会中,第一师证会讫。 【论文】 八‧三七 或〈菩萨地〉所说牵引生起种子,即彼二因。所余诸因,即彼余八。 【疏翼】   第二引二文证会中,第二师引二文证会。 【述记‧卷四十五】   第二师中释二文为二解。于[48]一一中,又二︰初、正解,后、释难。此初也。   〈菩萨地〉所说二种种子,即十因中彼牵引、生起二因,如名所摄。所余诸因,即十因中余八所摄。 【论文】 八‧三八 虽二因内,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故偏说。 【疏翼】   第二师引〈菩萨地〉﹝卷三十八文﹞证会中,第二释难。于中分二︰一、释二因种子胜显,二、释余八增上多显。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下、自释难。   牵引、生起二因之内,虽复亦有非能生因,以业种等非能生故。此二因中种子,一、亲辨体,二、受果无尽,胜故,偏说是能生因,不说增上业种所摄[49]。 【论文】 八‧三九 虽余因内,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显故偏说。 【疏翼】   第二释难中,第二释余八增上多显。 【述记‧卷四十五】   虽八因内,四因[50]中有非方便因,谓因缘种等。以四因[51]全、四少分中增上多故,论乃偏说是「方便因」,即前「能生因[52]」;隐增上者,后「方便因」;隐因缘者,俱不明故,为不尽理也。 【疏翼】   以上第二师引二文证会中,第一引〈菩萨地〉﹝卷三十八文﹞证会讫。 【论文】 八‧四○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方便者,生起即是彼生起因,余因应知即彼余九。 【疏翼】   第二师引二文证会中,第二引〈寻伺地〉﹝卷五﹞文证会。于中分二︰一、正解,二、释难。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下文亦二,准前应知。   彼说「生起因」,即十因中第四「生起因」摄,「余因」之言,「余九」因也。 【论文】 八‧四一 虽生起中,有非因缘种,而去果近,亲显故偏说。 【疏翼】   第二引〈寻伺地〉﹝卷五﹞文证会中,第二释难。于中分三︰一、生起去果近,二、牵引去果远,三、例前。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何以尔者?   下、释难云︰生起之因,虽有业种等非因缘摄,以对牵引因,已润故,是近得果。就自因中,名言[53]种子与果同性,以是亲显,故[54]偏说之。略牵引因及自因中业种不说,偏说生起因中名言种子[55]是能生因。以[56]已润竟,方名「生起」,故望牵引为「近」也。 【论文】 八‧四二 虽牵引中,亦有因缘种,而去果远,亲隐故不说。 【疏翼】   第二释难中,第二牵引去果远。 【述记‧卷四十五】   虽知〈菩萨地〉:牵引因亦有因缘种,是「能生因」[57]。而望生起是远──未被润故,作恶不即受故,由[58]疏远故,即业种显、亲名言种相貌隐故──遂不说其因缘种子。彼第五卷[59]而说业种为牵引,故不说牵引因是「能生因」[60]也,理亦无违。 【论文】 八‧四三 余方便摄,准上应知。 【疏翼】   第二释难中,第三例前。 【述记‧卷四十五】   虽余四因[61]中,亦有因缘,而四因全、五因[62]少分,是方便摄。如上增上多,故偏说。非能生因实理唯一种,方便唯九[63]。亦是文不尽理。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二明与十因二因相摄讫。 【论文】 八‧四四 所说四缘,依何处立?复如何摄十因、二因?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明四缘依处等建立与十因二因相摄。 【述记‧卷四十五】   第三、以四缘依十五处立[64]及摄十因二因。   卷初标云︰「四缘依十五处义差别故,立为十因。」上来虽有二文,但依十五处立十因。十因、二因相摄。未明[65]依十五处立四缘,及十因、二因相摄,故有此问。   于中,初、问,次、答。 【论文】 八‧四五 论说:因缘依种子立;依无间灭立等无间;依境界立所缘;依所余立增上。 【疏翼】   第三明四缘依处等建立与十因二因相摄中,第二答。 【述记‧卷四十五】   答中先答缘依处,后辨与因相摄。初中有二︰初、引文,后、正解。   此引《瑜伽》第五[66]、《显扬》十八皆同[67]。此中亦有二师别解[68]。 【论文】 八‧四六 此中,种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六依处中,因缘种摄。 【疏翼】   第一答缘依处中,第二正解。于中有二师解不同,又各分二。 【述记‧卷四十五】   下解有二︰初、解因缘依处,后、解中二缘依处。于中各有二师。   初解云[69]︰「所言种子」是「因缘」者,即十五依处中第「三」习气、第「四」有润种子、第「十一」随顺、「十二」差别功能、「十三」和合、「十五」不障碍,合「六依处中」除其现行、因缘种摄。即前所说六因依处种子,是因缘故。   上解本文[70]。 【论文】 八‧四七 虽现四处,亦有因缘,而多间断,此略不说。 【疏翼】   初师解因缘依处中,第二释不尽︰文又分二︰一、多间断故略,二、现行亦立种名。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下、释不尽。   但言种子,不说现故。   唯除第三、四两依处外,余四依处[71]亦有现行是因缘者;「而多间断,此略不说」是因缘摄,但言种子是因缘故。 【论文】 八‧四八 或彼亦能亲办自果,如外麦等,亦立种名。 【疏翼】   第二释不尽中,第二现行亦立种名。 【述记‧卷四十五】   又解[72]︰除牵引、生起,余[73]四中现行能为因缘者,亦是此中种子言摄。亲办自果故,喻如前解[74]。此释彼文,将为尽理。 【疏翼】   以上第二正解中,第一师解讫。 【论文】 八‧四九 或「种子」言,唯属第四。亲、疏、隐、显,取舍如前。 【疏翼】   第二正解中,第二师解。解因缘依处。 【述记‧卷四十五】   第二师解。   此「种子言」,唯属十五依处之中第四「有润种依处」。以有「种子言」故。此「有润」中,不简去业,不摄「习气依[75]」中因缘种,及四依处中因缘者,「取舍如前」摄二因等[76]。   此师意解[77]︰约生起「亲」近,故不说余因缘;种「显」,不说业等。以牵引等远「疏」等别,故略而不说。即以此文为不尽理。   上解因缘。 【疏翼】   以上二师解因缘依处讫。 【论文】 八‧五○ 言无间灭境界处者,应知总显二缘依处,非唯五、六。余依处中,亦有中间二缘义故。 【疏翼】   第二正解中,第二二师解中二缘依处。于中分二︰一、初师解,二、次师解。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下、解中二。   此即是前第一师义。彼二处言,意显但是此二缘者,非唯第五无间灭依[78]处第六境界依处所摄。其余领受及下和合、不障碍处三依处中,亦皆有此「二缘义故」。观待[79]、待境[80],心方[81]得生。余二合前以为体故。即以无间三缘依,境界通四[82]。即以此文而为尽理[83]。 【论文】 八‧五一 或唯五、六,余处虽有,而少、隐故,略不说之。 【疏翼】   第二二师解中二缘依处中,第二次师解。 【述记‧卷四十五】   此即是前第二师说。   二缘依处唯彼第「五」、第「六」依处,非余三依处[84]。余三虽有此二[85]缘依处,以相隐而复少,故不说之。此二处全,名亦显故,论但说二[86],隐余少者略不说也。   即以此文为不尽理。依所余立增上易故,略不说之[87]。   随前所应,尽理不尽理[88]。除三[89]之余,皆增上故。 【疏翼】   以上第二答二问中,第一先答缘依处差别讫。 【论文】 八‧五二 论说:因缘,能生因摄;增上缘性,即方便因;中间二缘,摄受因摄。 【疏翼】   第二答二问中,第二答四缘与十因二因相摄。 【述记‧卷四十五】   此下、即答四缘、十因、二因相摄。   此中,合作十因、二因相摄也。于中有二︰初、引文,后、正解。   此〈菩萨地〉[90]三十八说「因缘即是能生因摄」[91]。增上缘者,即方便因[92]。中间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此之二缘,摄受因摄[93]。此中别疏[94]摄受因摄[95]二缘,自余九因二缘所摄,理准可成[96],故论不说。但以「摄受」之中二缘相显,所以偏说。非「方便」内,不摄二缘[97]。观待、同事、不相违[98],方便摄故[99]。   又已办二因与十因相摄,但言「能生」是「因缘」;「方便」是「增上」;中二是「摄受」;即显二因中「方便」摄三缘、能生摄因缘义。   亦兼显十因中,六[100]少分是「因缘」摄。一因少分是中二,谓「摄受」。或兼观待、同事、不相违,亦有二缘,论唯说「摄受」,以显故。余是增上缘,理已成立,文言略也。 【论文】 八‧五三 虽方便内具后三缘,而增上多,故此偏说。 【疏翼】   第二答四缘与十因二因相摄中,第二正解。于中有二︰一、方便增上多,二、摄受中二缘显,三、能生进退例前。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五】   今释彼文为不尽理︰若准方便,摄余因尽,有非增上者。以等无间及所缘缘,是方便摄故,以增上缘摄因多故。谓除观待、同事、不相违少分,余皆增上,偏说方便是增上缘[101]。   此约不杂乱增上缘体释[102]。若杂乱体,以余二缘亦增上故,皆方便摄。若不[103]尔者,不说能生是增上故,显方便中具三缘也。 【论文】 八‧五四 余因亦有中间二缘,然摄受中显故偏说。 【疏翼】   第二正解中,第二摄受中二缘显。 【述记‧卷四十五】   十因之中,即[104]六因内[105],是因缘者,皆能生因,四缘之中因缘所摄。领受、摄受、同事、不相违因中,等无间缘,是方便因中等无间缘摄[106]。领受、摄受、同事、不相违中所缘缘,皆方便中所缘缘摄。   虽此领受等四因之内,亦有中间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此于四缘位居中故,然摄受中以有二依处名、体全显,故偏说之。余无名体依处全二缘,故略不说。 【论文】 八‧五五 初能生摄,进退如前。 【疏翼】   第二正解中,第三能生进退例前。 【述记‧卷四十五】   然能生因是因缘者,或说六因,或说二因[107]。   且依〈菩萨地〉[108],若通取六,名「进」[109];若唯取二,名「退」。或取六中,唯取种子是能生因,摄现不尽,名之为「退」;若并取现,名之为进。依〈有寻等地〉[110],若取六因,名之为「进」;唯取一因,名之为「退」。今此通说,皆如前说[111]。 【疏翼】   以上第二答四缘云何依十五依处问中,第三明四缘依处等建立与十因二因相摄讫。 -------------------------------------------------------------------------------- [1] 「十因」二字,《金藏》有,余无。 [2] 「二因」以下二十三字,《金藏》有,余无。 [3] 此即初文。 [4] 即《瑜伽》卷三十八。 [5] 即《瑜伽》卷五。 [6] 「此」字,《金藏》有,余无。 [7] 《金藏》作「证」,余作「讫」。 [8] 初「解能生」中又三︰一、解二位,二、二位摄种尽,三、释难。 [9] 此即初中初文。 [10] 「牵引因六因之中」等十九字,《金藏》有,余无。  《瑜伽》卷三十八原文为: 一切种子望后自果,名牵引因。……即诸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即初种子所生起果,望后种子所牵引果名引发因。种种异类各别因缘,名定别因。若观待因,若牵引因,若摄受因,若生起因,若引发因,若定别因,如是诸因总摄为一,名同事因。于所生法能障碍因,名相违因。此障碍因若缺、若离,名不相违因。 [11] 谓《瑜伽》卷三十八、卷五。 [12] 原作「因果体性」。 [13] 原作「缘起」二字。 [14] 「三」字,原无。 [15] 意即以牵引因、生起因、引发三因故,说名为因。 [16] 见《瑜伽》卷三十八、卷五。 [17] 「准」字《演秘》等谓有本作「谁」。 [18] 卷十。 [19] 谓引自乘无为果。 [20] 道邑《义蕴》云︰ 此说种子为能生。除彼现生种及外麦等。 [21] 「等」,取生起因。 [22] 现起生自种及现行亲办果。 [23] 谓牵引、生起二种子。 [24] 即《瑜伽》卷三十八。 [25] 谓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26] 「二」字,《金藏》有,余无。 [27] 即未润位。 [28] 已润位。 [29] 谓牵引、生起二种摄尽。 [30] 「等」取定异、同事、不相违。 [31] 谓不摄引发等四因。 [32] 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33] 谓由牵引、生起二种摄尽。 [34] 谓牵引、生起二。 [35] 即《瑜伽》卷三十八。 [36] 如《瑜伽》卷三十八云︰ 当知此中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余诸因,名方便因。 [37] 《瑜伽》卷五原文作: 又建立因有五种相︰一、能生因,二、方便因,三、俱有因,四、无间灭因,五、久远灭因﹝藏文作「'gags nas riv du lon pa'o/」﹞。能生因者,谓生起因;方便因者,谓所余因﹝胜友解云「谓随说因等」﹞。 [38] 具云「有寻有伺等三地。」 [39] 牵引、生起、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40] 《金藏》作「之」,余作「者」。 [41] 「缘」字,《金藏》无,下一同。 [42] 即《瑜伽》卷三十八。 [43] 如《瑜伽》卷三十八云︰ 一切种子望后自果,名牵引因。……即诸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 [44] 「寻」字前,《金藏》有「有」字。 [45] 即《瑜伽》卷五。 [46] 如《瑜伽》卷五云︰ 依习气因依处施设牵引因。所以者何?由净﹝藏文作「dge ba」﹞不净业熏习﹝胜友解云「谓增长习气」﹞三界诸行﹝胜友解云「言『诸行』者,谓现行(藏文作「mvon par 'du byed pa/」)所生起之阿赖耶识。言『诸』者︰有说︰犹如相续是众多故。又有说︰能摄持众多习气故」﹞,于爱﹝藏文作「sdag pa/」﹞不爱趣中牵引爱不爱自体,复由此增上力故,外物盛衰﹝胜友解云「谓为内行受用诸外变迁故,由此增上力兴盛及衰败」﹞。是故依诸行净不净业习气依处,施设牵引因。依有润种子﹝胜友解云「由有支故,能生起彼无间果,即能生。谓言说习气(藏文作「mvon par brjod pa'i sa bag chags/」)即种子」﹞因依处,施设生起因。所以者何?由欲色、无色界系法,各从自种子生,爱名能润﹝藏文作「sa bon gyi rlan ces bya/」﹞,种为﹝原作「有」,《显扬》作「是」。今依藏文改﹞所润﹝藏文作「des sa bon brlan nas/」﹞。由此所润种子故,先所牵引各别自体当得生起。如经言︰「业为感生﹝藏文作「skye ba'i」﹞因,爱为生起﹝藏文作「mvon par 'grub pa'i/」﹞因。」是故依有润种子依处,施设生起因。 [47] 「分」字,《金藏》作「令」。 [48] 「于」字,《金藏》有,余无。 [49] 《枢要》卷下文︰ 「虽二因内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者,此二名牵引、生起。润、未润别,得果显故,相续无断。 [50] 即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51] 即随说、观待、摄受、相违。 [52] 「因」字,《金藏》无。 [53] 胜友解《瑜伽》卷五亦作「言说」。藏文作「mvon par brjod pa/」。 [54] 「显,故」二字,《金藏》作「故显」。 [55] 「中名言种子」五字,《金藏》有,余无。 [56] 「因。以」,《金藏》作「以因」。 [57] 《瑜伽》卷三十八云: 此中牵引种子、生起种子﹝藏文作「'phen pa dav mvon par 'grub par byed pa'i sa bon/」﹞名能生因。所余诸因,名方便因。 [58] 「由」字,《金藏》有,余无。 [59] 「彼第五卷」四字,《金藏》有,余无。 [60] 「是能生因」四字,《金藏》有,余无。 [61] 随说、观待、摄受、相违。 [62] 牵引、引发、定别、同事、不相违。 [63] 「唯一」等七字,《金藏》有,余无。 [64] 「立」字,《金藏》有,余无。 [65] 「明」字,《金藏》无。 [66] 《瑜伽》卷五原文为: 依种子缘依处,施设因缘;依无间灭缘依处,施设等无间缘;依境界缘依处,施设所缘缘;依所余缘依处,施设增上缘。 [67] 唯「施设」作「建立」。「建立」,藏文作「'dogs pa/」。 [68] 「此中亦有二师别解」八字,《金藏》有,余无。 [69] 《金藏》作「初解云」三字,余作「释之」二字。 [70] 文分为二,第一解本文讫。 [71] 即随顺、差别功能、和合、不障碍。 [72] 「解」,《金藏》作「释」。 [73] 「余」字,《金藏》有,余无。 [74] 如本论卷八云︰ 如说现行谷麦等种。 [75] 「依」,《金藏》有,余无。 [76] 如本论卷八云︰ 虽二因内有非能生因,而因缘种胜,显故偏说。 [77] 「解」字,《金藏》作「释」。 [78] 「依」字,《金藏》有,余无。 [79] 「待」字下,《金藏》有「境」字。 [80] 即境依处。 [81] 《金藏》作「方」,余作「等」。 [82] 「即以」等十一字,《金藏》、灵泰《抄》牒文有,余无。  灵泰《抄》云︰ 但解领受、和合、不障碍三依处无间缘也。若境界依处、领受、和合、不障碍,此四依处,皆有所缘也。  论中合言中二缘,非别显也。 [83] 《枢要》卷下云︰ 无间灭及境界,疏中或三﹝依处﹞,或四依处,何故真见、随顺二﹝依处﹞中,无无间灭﹝即等无间缘﹞? 答︰具摄受六﹝依处﹞办无漏法。若尔,有二等无间真见!取前无漏引后生故,不取等无间灭。随顺,下引中﹝中引上﹞故。 [84] 即领受、和合、不障碍。 [85] 「二」字,《金藏》作「三」。 [86] 「说二」二字,《金藏》作「偏说」二字。 [87] 「即以此文为不尽理。依所余立增上易故,略不说之」,《疏翼》原  无,今依《大正藏》增。 [88] 「理」字,《金藏》有,余无。 [89] 谓领受、和合、不障碍。 [90] 「此〈菩萨地〉」四字,《金藏》有,余无。 [91] 《瑜伽》卷三十八原作「当知此中若能生因,是名因缘」。 [92] 《瑜伽》卷三十八原作「若方便因,即增上缘」。 [93] 《瑜伽》卷三十八原作: 等无间缘,及所缘缘,唯望一切心、心法说。由一切心及心法前生开导所摄受﹝藏文作「sva ma skyes pa rnams skabs byed pas yovs su zin pa/」﹞故,所缘境界所摄受故,方生、方转。是故当知等无间缘及所缘缘摄受因摄。 [94] 灵泰《抄》云︰ 「疏」,牒也。 [95] 余有「上」字,《金藏》无。 [96] 「成」字下,《金藏》有「故」字。 [97] 「摄受」即属方便因内。 [98] 「等」,取十三依处。 [99] 谓方便因所摄。 [100] 谓观待、摄受、引发、定异、同事、不相违。 [101] 道邑《义蕴》云︰ 以三因中,有等无间所缘缘,故除少分,余皆增上。即显随说,相违因,令入增上也。 [102] 《金藏》作「释」,余作「解」。 [103] 约不杂乱体。 [104] 「即」字,《金藏》作「释」。 [105] 「内」字,《金藏》无。 [106] 「摄」字,《金藏》无。 [107] 本论卷八云︰ 彼六因中,诸因缘种,皆摄在此二位中故。  「别抄」卷三云︰ 问︰牵引、生起、更无别体,如何得有六因不同? 解云︰未润之时,牵引全,余四少分,除生起因。被润之时,生起全,余四少分,除牵引因。无别体故,以余四因通亲疏故。今唯取亲,故言一分也。 问︰余定异等三容有疏因,引发唯亲,何言一分?解云︰引发通种现,今但取种,故言一分也。 [108] 《瑜伽》卷三十八云︰ 一切种子望后自果,名牵引因。……即诸种子望初自果,名生起因。 [109] 「进」字下,《金藏》有「者」字。 [110] 如《显扬》卷十八云︰ 是故依净不净业习气依处,施设牵引因。依有润种子因依处,施设生起因。 [111] 如本论卷八云︰ 〈菩萨地〉说︰牵引种子、生起种子,名能生因;所余诸因,方便因摄。  又本论卷八云︰ 〈有寻等地〉说生起因是能生因,余方便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