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成唯识论疏翼 第四冊 卷七 八、分别八识一异 description: "七‧一八○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则三俱转;余随缘合,起一至五,则四俱转,乃至八俱;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 【论文】 七‧一八○ 是故八识,一切有情,心与末那,二恒俱转;若起第六,则三俱转;余随缘合,起一至五,则四俱转,乃至八俱;是谓略说识俱转义。 【疏翼】   第二长行释十四颂半﹝从第二颂下半至第十六颂﹞三种能变识中,第二总为分别八识一异等义。 【述记‧卷四十一】   自下第二、总为分别。于中有三︰一、明俱转,二、问答分别,三、一异分别。此即初也。因辨六俱,便[1]说八俱转,文易可知。如五十一、七十六[2]说[3]。 【论文】 七‧一八一 若一有情多识俱转,如何说彼是一有情? 【疏翼】   第二总为分别中,第二问答分别。依次有五重问答,分五,此第一重问答。于中分三︰一、发智本师难,二、论主返质,三、依共许通。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自下第二、问答分别。于中有五问答,大意差[4]别,则六[5]。此第一问也。   「情」者,识故。既有多识,应是多情!即萨婆多等发智本师[6]难。   《发智论》[7]说︰云何不现在多识俱转?答︰识是情依[8],依识立情;不可一时有二识起[9],故此论文──《发智》──根本萨婆多义。 【论文】 七‧一八二 若立有情,依识多少,汝无心位,应非有情。 【疏翼】   第一重问答中,第二论主返质。于中分二︰一、无心位应非有情质,二、他界心起应非本有情质。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质曰︰汝「立有情,依识多少」,入无心定等位,「应非有情」,以无识故。 【论文】 七‧一八三 又他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有情? 【疏翼】   第二论主返质中,第二他界心起应非本有情质。 【述记‧卷四十一】   却难外曰︰如欲界有情,若起[10]上他界分,他无漏分心现在前位,如何可说自分欲界有情?乃至无色界亦尔。 【疏翼】   以上第一重问答中,第二论主返质讫。 【论文】 七‧一八四 然立有情,依命根数,或异熟识,俱不违理。 【疏翼】   第一重问答中,第三依共许通。 【述记‧卷四十一】   既双质已,今为正通。   「依命根数」,顺正理师[11]义[12]。   「情」者,是识。命根能有情[13]识,名为有情。设无心时,命根尚在,能有前后识故。   今则不然。能有现在第八情故,如前第一卷解[14]。此共小乘所许为论。或有第八异熟识义,此不共所许,前第三云:唯依第八立有情故[15]。   初、是种子假立,后、是现行实法。依二多少,立为有情,俱不违理。以一切时唯有一故。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一重问答讫。 【论文】 七‧一八五 一身唯一等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二重问答。于中分二︰一、外人难,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次下[16]第二、外难曰︰一有情身,一等[17]无间缘,如何俱时有多识转?不尔,一念多无间缘! 【论文】 七‧一八六 既许此一引多心所,宁不许此能引多心? 【疏翼】   第二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下、答,有二︰初、质,后、解[18]。   论主却难云︰如汝且许一眼识为缘,能引多心所果生,宁不许此:一识为缘,引多异类,后心俱起?非大乘中一识[19]引多识,为等无间缘,如前第四[20]卷说[21]。今且抑语,或此是前六识相望为缘师义[22]。 【论文】 七‧一八七 又谁定言,此缘唯一?说多识俱者,许此缘多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二﹝五解中第一﹞举自正义答。 【述记‧卷四十一】   正义解云[23]。   下、解,有五,如文可知。   我不定说此无间缘,唯有一识,现相续生。以我又[24]许「多识俱者」,许现在中,此缘多故。自各相望,多缘能引多识果起义。 【论文】 七‧一八八 又欲一时取多境者,多境现前,宁不顿取?诸根、境等,和合力齐,识前后生,不应理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三﹝五解中第二﹞识起无初答。 【述记‧卷四十一】   此、返难彼。显多识俱转相。   是五十一等[25]八证中「最初生起」证[26]。   量云︰诸缘具眼识起时,余诸缘俱耳等识,亦应现起。诸缘具故。如现起眼识。此显六识多境现前,宁不顿起?   「诸根、境等」,「等」取空、明等。此和合,力齐、大势,六识缘合相似,汝但言识前后生,不应理故。 【论文】 七‧一八九 又心所性虽无差别,而类别者,许多俱生,宁不许心,异类俱起?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四﹝五解中第三﹞例所同心答。 【述记‧卷四十一】   举心所以例心王︰总名心所「虽无差别」,即同心所类,其受想等功能体类别者,即共许多心所得一念俱生。汝宁不许我心王眼、耳等异类,一念俱起? 【论文】 七‧一九○ 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识俱转。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五﹝五解中第四﹞指喻显法答。 【述记‧卷四十一】   以外喻识:如多波浪、镜像,以一大海、一镜为依,起多浪、多像故;依一本识心,多识俱起。此并五十一、七十六、《解深密》等,皆[27]有此文。即[28]八证中,业用证[29]也[30]。一念之中,有四业故[31]。   而今有人云︰八识不异,如浪、像故。今说︰不然。彼[32]依少分相依道理为喻,非尽理故[33]。 【论文】 七‧一九一 又,若不许意与五俱,取彼所缘,应不明了。如散意识,缘久灭故。 【疏翼】   第二论主答中,第六﹝五解中第五﹞别以理征答。 【述记‧卷四十一】   又难外曰︰若不许意与五识聚,第六意识取彼五识所缘之境,应不明了!彼计五识后,方生意识缘五境[34]故。   今云:缘过去故。「如散意识缘久灭」事。此简宿命智非「散意识缘久灭故」,彼是明了为不定过故。此缺有法[35],余并具足,即八证中,第三明了也[36]。 【疏翼】   以上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二重问答讫。 【论文】 七‧一九二 如何五俱唯一意识?于色等境,取一、取多。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三重问答。于中分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三、问答。   外人难曰︰五俱意唯一,如何取色等多境?此外人难:不许一念意识与[37]五识俱生者,分明取五境,非彼不许一心[38]取多境。   又除大众部等[39]诸识俱者,余[40]诸识不许[41]并生者说︰五识后,一念意识,不得一时缘五种明了境,独头者得。   虽为此难,令[42]大乘者,五俱意识缘五境,意亦不明了。 【论文】 七‧一九三 如眼等识,各于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见俱有种种相故。 【疏翼】   第三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喻曰︰如眼等识,各于色等取一,或二十种[43]等,既无失者,此意亦然,了一切法是其作用故;以诸识见、相二分,各「有种种相故」;见有分别[44]多用,境有为多识所取,作用相故。 【论文】 七‧一九四 何故诸识,同类不俱? 【疏翼】   第二问答分别中,第四重问答。于中分六︰一、外人难,二、论主答,三、外人再难,四、论主初解,五、论主二解,六、总结。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四、问答。   外人难曰︰何故诸识中,以眼识等自同类识不俱起也?   此难即令一念之时有二眼等识义,由许八识俱起故。 【论文】 七‧一九五 于自所缘,若可了者,一已能了,余无用故。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论主答曰︰如眼识等,于自所缘色等,一已能了,余眼识更生,便无用故。所以不生。 【论文】 七‧一九六 若尔,五识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识了为?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三外人再难。 【述记‧卷四十一】   此因[45]前义为问,更不别开。   外人问曰︰若尔,五识已了,何用俱意为? 【论文】 七‧一九七 五俱意识,助五令起,非专为了五识所缘。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四论主初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论主答。   五识俱意助五识令起,由意引五,方得生故,「非专为了五所缘」故,与五同缘者。不同缘者,便不能引眼等识中三性等生故。 【论文】 七‧一九八 又于彼所缘,能明了取,异于眼等识,故非无用。 【疏翼】   第四重问答分别中,第五论主二解。 【述记‧卷四十一】   此、第二解。   又意识于色等,能明了取,即虽俱[46]现量,异于眼等识。彼不能明了分别,深取境之相故。故意助五,「非无用」也。   既尔,即是[47]五取不明,假意明取。何故无二眼识俱,明取也?   答︰不然。此中意起言,有二义︰一、明了,二、助五。设意有「明了」,如定心等取,不能引五[48]故,不可为例。以意识能明了取,复助五生[49]。 【论文】 七‧一九九 由此,圣教说:彼意识名有分别,五识不尔。 【疏翼】   第四重问答中,第六总结。 【述记‧卷四十一】   此、总结:意与五相异[50]。   《解深密》[51]说第六识,为眼等识俱一分别意识,不说五识为分别[52]。故虽俱现量,作用有异[53]。 【疏翼】   以上第三问答分别中,第四重问答讫。 【论文】 七‧二○○ 多识俱转,何不相应? 【疏翼】   第三问答分别中,第五重问答。文分为二︰一、外人问,二、论主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五、外人问。 【论文】 七‧二○一 非同境故。设同境者,彼此所依体、数异故,如五根识,互不相应。 【疏翼】   第五重问答中,第二论主答。 【述记‧卷四十一】   次、论主答。   谓六、七、八识有宽狭境不同故。设少分同者,眼识等「彼此所依」根「体、数异故」。谓五识依四、意识依二[54]等。如前第四说[55]。由四义等,今以一义便简之尽,谓「所依根体、数异」。   此「所依根」有二异︰一、体异:眼等根体各别故。二、数异:四、二[56]依别故。如依眼等五根之识,依体各异,互不相应。以共许不相应为例。   此第二、别问答讫。 【疏翼】   以上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二问答分别讫。 【论文】 七‧二○二 八识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缘、相应异故;又一灭时,余不灭故;能、所熏等,相各异故。 【疏翼】   第二总为三能变识分别中,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于中分四︰一、以三义不可说定一,二、不可说定异,三、依理世俗建立差别,四、引《楞伽经》证。此即初文。 【述记‧卷四十一】   第三、总解能变一异。   此三义释:不可定一[57]。   「行相」,谓见分[58];「所依」,谓根;「缘」者,谓所缘。一「所」字,通二处故。「相应异故」者,即多少别也。如眼识见色为行相,乃至第八变色等为行相等,广说如前第二卷[59]。   第二、又若一识灭,余七等不必灭故。   第三、又七能熏,八是所熏。如《楞伽》第七[60]有此言故[61]。七是因,八是果。   又三性、异熟生、真异熟等种种相各异故[62]。《摄论》世亲第四[63]叙唯有一意识菩萨[64]。今不同彼,故不可定一。即诸圣教,亦说有八识故。 【论文】 七‧二○三 亦非定异。经说八识如水,波等无差别故;定异应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无定性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二不可说定异。 【述记‧卷四十一】   若八识定异者,十卷《楞伽》第九[65],颂说:八识如大海水波,无有差别相[66],及前[67]所引五十一等[68]云:依大海、镜面[69],起多浪、像,「无差别故」。   第二、「定异应非因果」:更互为因果故,法尔因果非[70]定异,如麦不生豆等芽故。   第三、又一切法如幻事、阳焰、梦、影等,故知无定异性[71]。   此非一异,依四胜义[72],对四世俗[73]皆得,如理应思[74]。 【论文】 七‧二○四 如前所说识差别相,依理世俗,非真胜义。真胜义中,心言绝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三依理世俗建立。 【述记‧卷四十一】   若无异[75]尔者,前来所说三能变相是何?   此依四俗谛中第二道理世俗,说有八等随事差别[76],非四重真谛中第四真胜义谛。胜义谛中,穷八识理,分别「心」与「言」皆绝,故非一非异,离四句[77]等。   前之心所望心一异,以第二俗谛,第二[78]、第三[79]、第四[80]真谛相对[81]。   今以第二俗谛,对第四真谛为论。   然前言不可言一异,已是明第二真谛因果等理讫,此中义显︰八识相望,如前心所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二真。心所与心亦得以第二俗对第三真、第四真说。   理实、俗真︰第一俗:俗,非真;唯粗故。第二俗[82]:穷真至实,乃有四重。第三俗:有三重。第四俗:有二重。展转皆有至绝言故,如别章[83]解[84]。 【论文】 七‧二○五 如伽他说:心、意、识八种,俗故,相有别;真故,相无别,相、所相无故。 【疏翼】   第三能变识一异分别中,第四引《楞伽》证。 【述记‧卷四十一】   即十卷《楞伽》[85]第二[86]卷颂也[87]。   心、意、识等,以理[88]俗谛随事差别相故,可说有别;约胜义,胜义真故,相无别也。第四胜义,理忘言虑,今遮有别,但说「无别」。   既曰离言,何别不别?以识自性,能相无故;能相[89]无故,所相[90]亦无。能、所二性,即依识立,求不可得。识上何者为能相、所相?谓用为能相,体为所相。若俗谛事中,有此用、体。真胜义理中,即离心言,俱不可说。   若以初俗,执有别,对四真,皆有无别理。第一真门,如幻事故;第二真门,因果性故;第三真门,并无我故;第四真门,心言绝故,俱无别相。如计所执实用等为能相、实体等为所相,无故。   若以第二俗──事八识有别──对三真,亦尔。依他作用能相,及依他法体所相无故。或以见分为能相,相分为所相,以七识为能相,第八为所相等,亦尔。一切应思。   以第三俗第[91]八与余七互熏习为因果,可别,对二真亦无。   以第四俗对第四真亦尔。推入真门,理皆无别。真门但是遮别,言无别,无别,亦无别、无不别。一切应思。   无所相故,能相云[92]何?能相无故,所相亦无!故无八识定不定别。此长行中,但对第四胜义为论,颂[93]中,理通。旧颂云︰心、意,及意识,分别外相义[94];八无分[95]别相,非能见可见。[96]此颂,无有别俗之相,唯说有、无差别[97]相也。 【疏翼】   以上第一以十五颂半﹝从第二颂后半至第十七颂﹞辨三能变识中,第一以十四颂半辨三能变识讫。   《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八末云︰ 第一世俗,有名无体,俗中极劣,无可过胜,假名安立,唯俗非真;是名为异。﹝唯是遍计所执性故。﹞ 第四胜义体妙、离言,不可施设,真中极胜,超过一切,唯真非俗,是名为异。﹝唯是圆成实性故。﹞ 余,可为同。由此,二谛四句分别︰有俗,非真,谓第一俗;有真,非俗,谓第四真;有真,亦俗,谓前三真、俗后三谛;有非真﹝非﹞俗,谓除前相。 第四胜义,不能自胜,待于四俗,故名胜义。故前三真,亦名为俗。第一世俗,不能自俗,待于四真,名为世俗,故后三俗,亦名为真。第一胜义待﹝第﹞一俗名胜;第二胜义待﹝第﹞二俗名胜;第三胜义待﹝第﹞三俗名胜;第四胜义待﹝第﹞四俗名胜;第一世俗待四真名俗;第二世俗待三真为俗;第三世俗待二真名俗;第四世俗待一真名俗。 故若有俗时,亦必有真;若有真时,亦必有俗。俗是真家俗,真是俗家真;有俗亦有真,无真亦无俗故。非遣依他而证圆成实,非无俗谛可得有真。真俗相依而建立故。 -------------------------------------------------------------------------------- [1] 「便」字,《金藏》有,余无。 [2] 及《显扬》卷十七。 [3] 「如五十一」等八字,原在上段文中「五摄不尽」后,今移置于此。 [4] 《金藏》作「差」,余作「若」。 [5] 第二重问答中,论立有却难,又有六正解答。 [6] 即迦多衍尼子,梵文为「katyayaniputra」。 [7] 见该论卷一。 [8] 「依」字,《金藏》有,余无。 [9] 《发智论》卷一原文为: 何故无一补特伽罗,非前非后二心俱生?答︰无第二等无间缘故,有情一一心相续转故。 [10] 「起」字,《金藏》有,余无。 [11] 「顺正理师」,梵文为「sajgha bhadra」,音译为僧伽陀罗,即众贤;  藏文为「'dus bzav」。 [12] 《顺正理论》卷十三云︰ 是故寿体,实有别物,能持暖、识,说名「命根」。如是命根,非唯依身转,于无色界有命根故。非唯依心转,处无心位,亦有命故。若尔,命根依何而转?此依先世能引业转,及依现世众同分转。其众同分,亦准命根。 [13] 「情」字,《金藏》有,余无。 [14] 本论第一卷末云︰ 此识足为界、趣、生体。是遍恒续异熟果故,无劳别执,有实命根。然依亲生,此识种子由业所引,功能差别住时决定,假立命根。 [15] 本论卷三末云︰ 定应许有真异熟心,酬牵引业,遍而无断,变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离心,理非有故。不相应法无实体故,诸转识等,非恒有故。若无此心,谁变身器?复依何法恒立有情? [16] 「下」字,《金藏》有,余无。 [17] 「等」字,《金藏》有,余无。 [18] 《枢要》卷下云︰ 答等无间缘有六︰一、且随他义答,二、举自正义答,三、识起无初答,四、例所同心答,五、指喻显法答,六、别以理征答。  此即且随他义答,亦即「质」也。 [19] 「识」字,《金藏》有,余无。 [20] 「四」字,原《述记》作「五」,今改。 [21] 如本论卷四云︰ 是故八识,各唯自类为开导依,深契教理。自类必无俱起义故,心所此依,应随识说。虽心、心所,异类并生,而互相应,和合似一,定俱生灭,事业必同;一开导时,余亦开导,故展转作等无间缘。诸识不然,不应为例。然诸心所,非开导依,于所引生,无主义故。 [22] 本论卷四云︰ 有义: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  此为难陀等常徒之义。 [23] 即「又谁定言」等文。 [24] 「又」字,《金藏》有,余无。 [25] 「等」,取《显扬》卷十七、《对法》卷二。 [26] 如《瑜伽》卷五十一云︰ 谓有难言︰若决定有阿赖耶识,应有二识俱时生起!应告彼言︰汝于无过,妄生过想。何以故?容有二识俱时转故。所以者何?且如有一俱时欲见,乃至欲知,随有一识最初生起,不应道理。由彼尔时,作意无别,根、境亦尔。以何因缘识不俱转? [27] 《金藏》作「等,皆」,余作「文然」。 [28] 《金藏》作「即」,余作「此」。 [29] 谓八证中之第五,「业用证」。 [30] 《显扬》卷十七云︰ 问︰何故诸业不可得耶?答︰若无诸识同时生起,诸业俱转,不应道理。所以者何?若略说,业有四种︰一、器了别业﹝《对法》卷二作「了别外器」;藏文作「snod kyi rnam par rig pa/」﹞,二、依了别业,三、我了别业,四、境了别业。如是四种了别业用,剎那剎那俱现可得,非于一识一剎那中,有如是等差别用。是故必有诸识俱起。  《瑜伽》、《对法》全同。本论正理八证中,第二「异熟心不得有证」  云︰ 定应许有真异熟心,酬牵引业,遍而无断,变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离心,理非有故,不相应法,无实体故,诸转识等,非恒有故。若无此心,谁变身器?复依何法,恒立有情? [31] 道邑《义蕴》云︰ 彼论第二了别依者,谓根身、种子,识所依故。 [32] 「彼」,谓经论。 [33] 如理《义演》云︰ 如学《楞伽》者云︰八识无别。如依海水起浪,与水即无别。又如依镜见面像,离镜无别像也。今谓不然,经论之中说,七识依第八识,所以举喻如海起浪等,依海,浪起故。彼论依少分相似道理而说,其实八识各别。  下引宗哲「有为与无为相依,而非无别」喻。 [34] 「缘五境」三字,《金藏》有,余无。 [35] 「有法」,即第六意识。 [36] 「也」字,《金藏》无。  《瑜伽》卷五十一初云︰ 何故若无诸识俱转,与眼等识同行意识,明了体性不可得耶?谓或有时忆念过去曾所受境,尔时意识行不明了,非于现境意现行时,得有如是不明了相。是故应许诸识俱转,或许意识无明了性。  本论卷五「六转识三性分别义门」中说︰ 有义:六识三性容俱。率尔、等流眼等五识﹝除寻求、决定及染净三心﹞,或多或少容俱起故。  此乃正义说。 [37] 「与」字,《金藏》有,余无。 [38] 「心」字下,金陵本有「所」字,余无。 [39] 《异部宗轮论》谓大众、一说、说出世、鸡胤四部「末宗异义」中  云︰ 有于一时,二心俱起。 [40] 即「一切有部本宗同义者,……心不与心相应」。 [41] 「余诸识不许」,《金藏》作「不许余诸识」。 [42] 「令」字,灵泰《抄》、《秘蕴》作「今」。 [43] 《俱舍论》卷一云︰ 或二十者,即此色处、复说二十︰谓青、黄、赤、白、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云、烟、尘﹝《光记》卷三云「风吹细土名尘」﹞、雾、影、光、明、暗。 [44] 「别」字,原《述记》作「明」,今改。 [45] 《金藏》作「因」,余作「用」。 [46] 「俱」字,《金藏》有,余无。 [47] 「是」字,《金藏》无。 [48] 「引五」,即助五。 [49] 智周《演秘》云︰ 若二眼识,虽有「明了」,无助引生,故不为例。  如理《义演》续云︰ 问︰一切定中,皆无五识耶?答︰得自在者,定中亦许起五识。未得自在者,定中意识不能引五识生。 [50] 谓意识与五识相异。 [51] 《瑜伽》卷七十六初。 [52] 如《瑜伽》卷七十六云︰ 阿陀那识为依止,为建立故,六识身转︰谓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此中有识眼﹝藏文作「rnam par wes pa dav bcas pa'i mig/」﹞及色为缘,生眼识,与眼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有识耳、鼻、舌、身,及声、香、味、触为缘,生耳、鼻、舌、身识,与耳、鼻、舌、身识俱、随行、同时、同境,有分别意识转。 [53] 本论《述记》前云: 彼不能明了分别,深取境之相故。 [54] 「二」字,金陵本、灵泰《抄》、《秘蕴》误作「三」。《义演》辨正。 [55] 如本论卷四中云︰ 由此五识俱有所依,定有四种︰谓五色根、六、七、八识,随缺一种必不转故。同境、分别、染净、根本,所依别故。圣教唯说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顺故。 第六意识俱有所依,唯有二种︰谓七、八识。随缺一种,必不转故。虽五识俱,取境明了,而不定有,故非所依。圣教唯说依第七者,染净依故。同转识摄、近、相顺故。 [56] 「二」字,原《述记》多作「三」。 [57] 「不可定一」,原作「不可言定一」。 [58] 《枢要》卷下云︰ 行相有二︰一、影像相名行相,何故即似本境?二、见分名行相,何故不似耶?答︰影像名行相,见分之行解相状。见分之行境相貌,见分名行相,行于境体中故。如无分别智无相状,故似、不似。又未必影像相一向似境,无为缘等,即不似故。 [59] 本论卷二末云: 达无离识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相、见所依自体,名事。  又云︰ 阿赖耶识因缘力故,自体生时,内变为种及有根身;外变为器。即以所变为自所缘,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以上为第一义。 [60] 见十卷《楞伽经》,其卷七〈佛性品〉第十一。 [61] 如十卷《楞伽经》卷七云︰ 甚深如来藏﹝即「藏识」异名﹞,与七识俱生。取二法则生,如实知,不生。如镜像现心,无始习所熏。如实观察者,诸境悉空无。如痴见指月,观指,不见月,计着名字者,不见我真实。  此前长行云︰ 诸外道等,妄计我故,不能如实见如来藏﹝心与心所中,第八最难知,亦由有妄计我为障故﹞,以诸外道,无始世来,虚妄执着种种我论诸熏习故。  又十卷《楞伽经》卷十〈总品〉第十八云︰ 心、意及余六,诸识共和合;离于一异体,生死虚妄生﹝藏文作「gcig dav tha dad bral ba yi/ kun gźi de ni rab tu 'jug/」﹞。 [62] 本论卷二中云︰ 虽名异熟,而非无记。依异熟故,名异熟种。异性相依,如眼等识。或无漏种由熏习力转变成熟,立异熟名,非无记性所摄异熟。  此前说「果能变」云︰ 异熟习气为增上缘感第八识酬引业力,恒相续故,立异熟名。感前六识酬满业者,从异熟起,名异熟生,不名异熟。有间断故。即前异熟及异熟生,名异熟果。果异因故。 [63] 见《摄论》卷二,世亲、无性两《释》卷四。 [64] 如《摄论》卷二云︰ 又于此中,有一类师,说一意识,彼彼依转,得彼彼名,如意思业,名身语业。 [65] 「九」字,原《述记》作「十」,今改。 [66] 十卷《楞伽》卷九颂文作: 非一亦非异,如水中洪波;如是七识种,共于心和合。 如大海转变,是故波种种;阿梨耶亦尔,名识亦如是。 心、意及意识,分别处相义;八无差别相,非能见、可见。 如大海水波,无有差别相;诸识于心中,转变不可得。  又该经卷七〈佛性品〉第十云︰ 阿梨耶识者,名如来藏,而与无明七识共俱,如大海波常不断绝。与身俱故。离无常过,离于我过,自性清净﹝藏文作「win tu rav bźin gyis yovs su dag pa 'jug go/」﹞。  本论卷三中云︰ 然第八识总有二位︰一、有漏位:无记性摄,唯与触等五法相应,但缘前说执受处境。二、无漏位:唯善性摄,与二十一心所相应。谓遍行、别境各五,善十一。 [67] 「前」字,《义演》无,《续藏》、金陵作「简」。 [68] 「等」,取《瑜伽》卷七十六、《解深密经》。 [69] 《金藏》作「面」,余作「而」。 [70] 「非」字,《金藏》有,余无。 [71] 本论卷八云︰ 有义:一切心及心所,由熏习力所变二分,从缘生故,亦依他起。遍计依斯妄执定实有、无,一、异,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计所执。  又云︰ 虽无始来心、心所法已能缘自相见分等,而我法执恒俱行故。不如实知众缘所引自心心所虚妄变现,犹如幻事、阳焰、梦境、影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所成,非有似有。 [72] 即世间胜义、道理胜义、证得胜义、胜义胜义。见本论卷九初。 [73] 即世间世俗、道理世俗、证得世俗、胜义世俗。见《瑜伽》卷六  十四初及《显扬》卷六。 [74] 即依世俗则非一,依胜义则非异。本论《述记》卷三云︰ 世俗谛者,「世」,谓覆障,可毁坏义;「俗」,谓显现,随世流义;「谛」者,理也。 [75] 「无异」二字,《金藏》有,余无。 [76] 《瑜伽》卷六十四云︰ 道理世俗者,所谓安立蕴、界、处等。  本论《述记》卷三云︰ 二、随事差别谛:谓蕴、界等,随彼彼事,立蕴等法。  本论卷八末云︰ 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如次应知即此三性。  又此前云︰ 云何二性非异非一?如彼无常无我等性。无常等性,与行等法异,应彼法非无常等!不异,此应非彼共相!由斯喻显此圆成实与彼依他非一、非异,法与法性,理必应然。胜义、世俗,相待有故。 [77] 即一、异、亦一亦异、非一非异。七卷《楞伽》卷三初云︰ 凡夫无智,不知心量,妄习为因执着外物,分别一、异,俱、不俱,有无、非有无,常无常等一切自性。 [78] 第二:谓道理世俗。 [79] 第三:证得世俗。 [80] 第四:胜义世俗。 [81] 本论《述记》云︰ 若依胜义者,即四种胜义中,第二道理胜义︰依因果理,不即不离。心所为果,心王为因。法尔因果,非即非离。又约第三胜义,依诠显旨︰若约能诠,二依他别,二非定即。若同二无我,二非定离。第四胜义,既绝心言,何即?何离?只是依第二俗、第一真,以辨二别。若偏对第二胜义,非即离、亦得。又即推入第一真中,亦非即离。理稍殊胜故,虚幻法故,何有定离?八作用别,亦非定即。 [82] 第二俗乃真。 [83] 即《大乘法苑义林章》卷八〈二谛章〉第八。 [84] 如〈二谛章〉云︰ 《中边论》﹝卷中〈辨真实品〉第三﹞、《显扬》﹝卷六﹞、《唯识》第八说此二谛各有三种。俗谛三者,一、假世俗﹝梵为「prajbapti-sajvrti」;藏文为「btags pa'i kun rdzob/」﹞,二、行世俗﹝梵为「pratipatti sajvrti」;藏文为「wes pa'i kun rdzob/」﹞,三、显了世俗﹝梵为「udbhava na sajvrti」;藏文为「brjod pa yav dag pa'i kun rdzob/」﹞。如次应知,即三自性。 真谛三者,一、义胜义:谓真如﹝《辩中边》云「胜智之境名胜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三、行胜义﹝藏文作「sgrub pa don dam/」﹞:谓圣道﹝《辩中边》云「以胜法为义故」﹞。 此「假世俗」,第一俗摄。唯有假名,都无体故。此「行世俗」,第二、第三世俗所摄,有为事故;心上变似四谛相理,理不离事,故依他摄;第二、第三世俗摄也。「显了世俗」,第四俗摄,依二空门所显了故。准义,应入四胜义中,易可知也。其「义胜义」,第四真摄。此「得胜义」,第三真摄。因证显故。约得辨故。此「行胜义」,第二真摄。无漏真智,理稍胜故。若随其事,第一真摄。随其所应,入四世俗﹝除第一俗﹞,易可知也。若说四谛苦、集、灭、道为得胜义﹝《瑜伽》卷六十四云「证得世俗者︰所谓安立预流果等,及彼所依处」。本论卷九初云「二、道理胜义,谓苦等四谛」﹞,即第三俗,第二真摄。论自说故。 [85] 亦见于七卷《楞伽经》。 [86] 「二」字,原《述记》作「十」,今改。 [87] 十卷《楞伽经‧集一切佛法品》作: 心、意及意识,为诸相故说。诸识﹝七卷《楞伽》作「八识」﹞无别相,非见、所见相﹝七卷《楞伽》作「无能相所相」﹞。 [88] 谓道理俗谛。 [89] 「能相」,梵文为「laksana」;藏文为「mtshan bid/」。 [90] 「所相」,梵文为「laksya」;藏文为「mtshan gźi/」。 [91] 「第」字,《金藏》有,余无。 [92] 「云」字,《金藏》误作「相」。 [93] 谓于所引颂。 [94] 原作「为诸相故说」。 [95] 原作「诸识无」。 [96] 此颂原为「心意及意识,为诸相故说;诸识无别相,非能见可见」。 [97] 即有差别相、无差别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