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十部 佛陀的第一施主 給孤獨長者 第五章 世尊的開示 description: "在佛陀一生說法的四十五個雨季中,有十九個是在沙瓦提國(Savatthi)的揭答林給孤獨園度過,每次雨季他都會待在那里三至四個月。給孤獨長者通常一天會去拜訪他兩次,時常只是去看他,但往往會聽到開示。" --- 第五章 世尊的開示 在佛陀一生說法的四十五個雨季中,有十九個是在沙瓦提國(Savatthi)的揭答林給孤獨園度過,每次雨季他都會待在那里三至四個月。給孤獨長者通常一天會去拜訪他兩次,時常只是去看他,但往往會聽到開示。 給孤獨成為在家佛教徒的施主 給孤獨很少問世尊問題,身為僧團最慷慨的施主,他並不想給人一種印象,認為他這麼做,只是為了博得佛陀對其個人的建議。他的布施是真心的,並不求回報——布施本身的喜悅,就已是他最好的回報。他認為佛陀與僧眾,不會將指導視為對施主的一種義務或補償,他將這「法」的分享,看成是他們慈心與悲心的自然表現。 因此,當他來看佛陀時,總是安靜地坐在一旁,等著世尊是否會給予任何指導。如果佛陀未說什麼,他有時會提起生活中的一段插曲,其中有些之前都已說過了。他會等著看世尊是否會作任何評論,讚許或批評他的行為,或是否會以這件事為開示的契機。他以這方式,將日常生活中的經驗與佛法作結合。 佛陀對給孤獨的指導,許多都被記載在巴利藏經中。這些教導形成在家佛教徒廣泛的道德準則,且透過給孤獨,而引發佛陀說出它們,也使給孤獨成為無數世代有心遵循佛法的在家佛教徒的施主。 佛陀對在家人的建議 在《增支部》中的這些開示,包含了最簡單到最深奧的法音。[1]在此會提到一些,從對在家人建議的簡單語句開示: 在家修行之道 長者!聖弟子擁有四法,謂之進入在家之道——一條能得稱譽,能生天界之道。哪四法呢? 長者!聖弟子提供衣服、飲食、住處與生病用的醫藥,以服侍僧團。此即四法。(AN 4:60) 在家眾可獲得的四種樂 長者!受欲在家眾可以獲得四種樂:擁有之樂、受用之樂、無債之樂與無過之樂。 什麼是擁有之樂?人們透過勤奮工作,憑藉自己的雙手,辛苦流汗,以正當方式獲得的財富。而作思惟:「我的財富是透過勤奮工作……正當取得的。」此時他的心里便會生起幸福與滿足的感覺。長者!此即名為擁有之樂。 什麼是受用之樂?人們利用勤奮工作所獲得的財富……享用他的財富並做善事。而作思惟:「利用所獲得的財富……我享用財富並做善事。」此時他的心里便會生起幸福與滿足的感覺。長者!此即名為受用之樂。 什麼是無債之樂?人們不欠任何人債務,無論多或少。而作思惟:「我不欠任何人債務,無論多或少。」此時他的心里便會生起幸福與滿足的感覺。長者!此即名為無債之樂。 什麼是無過之樂?聖弟子慶幸身業無過、口業無過,以及意業無過。而作思惟:「我慶幸身、語、意業無過。」此時他的心里便會生起幸福與滿足的感覺。長者!此即名為無過之樂。 長者!這些就是受欲在家眾所獲得的四種樂。(AN 4:62) 居士可欲的五種事物 長者!有五種可欲、可愛與可意的事物,是世間稀有的。哪五種呢? 它們是長壽、美麗、快樂、名聲與升天。長者!但這五種事,我不說它們可以由祈禱或誓願獲得。如果人們可以由祈禱或誓願獲得它們,誰不會想這麼做呢? 長者!對于聖弟子而言,想要擁有長壽者,並不適合祈求長壽或隨喜此事。他應該做的是遵循能導致長壽的生活之道,藉由遵循這樣的道路,他會獲得長壽,無論在天界或人間。 長者!對于聖弟子而言,想要擁有美麗、快樂、名聲與升天者,並不適合祈求它們或隨喜此事。他應該做的是遵循能導致美麗、快樂、名聲與升天的生活之道,藉由遵循這樣的道路,他會獲得美麗、快樂、名聲與升天。(AN 5:43) 聖弟子致富的五種原因 長者!致富有五種原因。哪五種? ……聖弟子致富,透過勤奮工作,憑藉自己的雙手,辛苦流汗,以正當的方式,讓他自己快樂、愉悅,並保持那種快樂。他讓父母快樂、愉悅,並讓他們保持如此,且同樣地對待妻子、孩子與僕人。 ……當如此致富時,他讓朋友與同伴們快樂、愉悅,並保持他們如此。 ……當如此致富時,能避開厄運……,並確保他的商品安全。 ……當如此致富時,他能向親戚、客人、先亡親族、國王與天神等五者獻供。 ……當如此致富時,聖弟子以崇高目標、天神、有樂的異熟、升天為施物,以及對斷除我慢與放逸,對一切事物皆能安住于忍辱、柔和,使自己調柔、寂靜、安泰的沙門、婆羅門,設立供養。 如果聖弟子注意這五種原因,當他的財富減少時,願他如此思惟:「雖然我的財富減少了,但至少我已注意那些致富的原因!」如此一來,他不會沮喪。而如果他的財富增加,願他如此思惟:「真的,我已注意那些原因,且我的財富增加了!」因此,他在兩種情況下都不會沮喪。(AN 5:41) 居士可欲的四種情況 佛陀在另一個場合,以略微不同的形式進一步強調上述開示的重要。那一次,佛陀對他說: 長者!應知有四種情況是可欲、可愛、可喜與世間難得的。哪四種?「願我以正當方式獲得財富!」「由正當方式獲得的財富,願我的親屬與老師們也能同享!」「願我長壽延年!」「當我死後身軀毀壞時,願我達到天界!」 善男子!要達到這四種情況,有四個條件。哪四個?信圓滿、戒圓滿、施圓滿與慧圓滿。(AN 4:61) 佛陀解釋:只有在人們充分認識世尊與他關于存在本質的法音時,才可能獲得正信。只有在完成道德生活的基本五戒時,才可能達到正戒。只有在克服貪婪的缺點時,才可能擁有布施。只有在人們了解心被五蓋——貪欲、嗔恚、昏眠、掉悔與疑——障蔽,便會去做不該做的事與不做該做的事時,他才可能達到智慧。作惡與漠視善念的人,將失去他的名聲與好運。相反地,經常探究與觀察內在的沖動與動機者,則將克服五蓋。 因此,他們的勝利是智慧的結果。如果聖弟子經由信、戒、施與慧,而順利獲得四種可欲之事——財富、名聲、長壽與升天,則他能使用他的錢完成四種善行。他讓自己、家人與朋友們快樂;他避免災禍;他執行五種上述的義務;支持真實的沙門與婆羅門。 如果人們將財富運用在這四種方式之外,則那些金錢就不會達到它們的目的,且會被無謂地揮霍掉。但如果人們的財富減少了,是因為將它們花在這四種目的上,則他便是將它用在有意義的方式上。 正確地獲得、享用財富的方式 還有一次,佛陀解釋在家弟子正確和錯誤行為的不同。在此經中(AN 10:91)他說: 最愚蠢的人,是以欺騙方式取得財物的人,他不只自己無法享用它們,也無法用它們來利益別人。稍微理智一點的人,至少會用這筆不義之財,來讓自己快樂與高興。更理智一點的人,則會用它們來讓別人快樂。 即使在這些最低層次的不義之財上,一般人只會忿怒與不加區別地譴責它,但是佛陀卻能在人們的行為與態度上,看出微細的差別。他能分辨出獲得財富的基本目的者,至少能使自己獲得一些慰藉,能看出他如何透過誠實的收入,而獲得更多的利益。透過將快樂帶給別人,而產生更大快樂的人,也輕易就能了解,他顯然不曾帶給過去被他欺騙與掠奪的人任何欣喜。然而,如果他以誠實的方式賺錢,就不會傷害任何人。 第二群人是以部分欺騙、部分誠實的方式工作賺錢。在這些人當中,也有無法對自己與別人帶來欣喜者;至少能享用他們的財富者;以及那些又能令別人高興者。 最後第三群人,是那些完全以誠實方式營生者,他們也可分成三種。但在這最後一種情況中,又可細分成兩類,第一類是那些強烈貪著自己財富者,他們沉迷于它,不知道它的潛在危險,且不尋求出離之道。第二類是那些不貪著自己的財富與不沉迷于它者,他們知道它的潛在危險,且知道它的出離之道。因此,和財富有關之享受世間歡樂者共有十種人。[2] 布施的種類與修行的次第 有一次,佛陀問給孤獨家中是否有施食。根據注釋書所說,這是指施食給窮人,因為佛陀知道在給孤獨家中,食物被大方地布施給僧團(sangha)。由此引發一段談話,內容是關于布施品質優劣之別。佛陀解釋: 無論人們布施粗糙或精緻的食物,如果布施無有敬意與謙虛,不是親手去做,只布施剩飯,且無任何業報信仰,那麼無論因為這布施而投生何處,他的心都不會欣喜精美的食物、衣服、車乘與五欲境。他的小孩、妻子、僕人與勞工都不會服從他,或聽他的話,或重視他。為何會如此?因為這是無有敬意行為的結果。 接著,佛陀說自己在前世中,身為富有的婆羅門維拉馬(Velama),他如何廣施食物,但接受者當中,卻無人值得供養。布施許多不值得布施的人,還不如供養一位從入流到阿拉漢的聖弟子;更有福報的是,布施一位獨覺佛(pacceka)或一百位獨覺佛;甚至更好的是,布施佛陀或建造寺院。然而,比這更好的是,皈依佛、法、僧三寶;猶有甚者是,持守五戒;再更好的是,僅只片刻吸納慈心無所不在的芬芳。然而最好的是,僅只一彈指間修習無常觀(AN 9:20)。 這個說法顯示出修行的次第:布施;持戒;修無量慈;以及最後證悟諸行無常。若未努力布施、持戒與修無量慈,就不可能內觀無常,因為在這個修行所需要的平靜與沉默中,良心的譴責與其他黑暗的思想可能會生起。 這個關于布施種類的說明,令人想起另一個簡短的開示。那是唯一一次給孤獨自己提出的問題,即「怎樣才值得接受供養?」佛陀回答:有兩種人值得接受供養:那些正邁向解脫者,以及已獲得解脫者(AN 2:27)。 在上述談話中,已多少有強調心的淨化,在其他場合中,這主題則被直接地探討。例如有次佛陀對給孤獨說: 如果心不清淨,則一切身、語、意行都將被污染。這種人會被它的情緒帶著走,且會痛苦地死亡,就如濫建的房舍的山牆、椽與牆壁沒有保護作用般,浸到雨水就會腐爛。(AN 3:107-108) 在家眾應努力安住于禪定之喜 另一次,給孤獨和數百位在家信徒去見大師,他對他們說: 你們在家眾應確定提供僧團衣服、食物、住處與醫藥,但不應以此自滿,願你們時常努力進入、安住于出離的禪定之喜中。[3] 在這些話之後,沙利子(Sariputta)尊者補充如下: 當聖弟子安住于出離的禪定之喜中時,在他身上不存在五種事:沒有和感官有關的痛苦與悲傷;沒有和感官有關的快樂與高興;沒有和不善有關的痛苦與悲傷;沒有和不善有關的快樂與高興;沒有和善有關的痛苦與悲傷。(AN 5:176)[4] 具四不壞淨,證得入流果 還有一次,當給孤獨和許多在家信徒又去拜訪佛陀時,世尊對沙利子(Sariputta)說: 諸在家白衣善護持五戒及獲得四增上心,現法樂住,如實樂欲則得,得而不艱難,得而不梗澀。這樣的居士,如果他希望,便可自行宣稱:「我已斷除地獄、畜生、餓鬼等惡道、苦趣與下界;我已得預流果,不再落入惡道,定趨正覺。」 持守哪五戒呢?聖弟子戒殺、戒不予取、戒邪淫、戒妄語與戒飲酒。 他現法樂住,如實樂欲則得,得而不艱難,得而不梗澀的四增上心為何?對佛具有不壞淨信,對法具有不壞淨信,對僧具有不壞淨信,聖戒成就;此戒不缺不穿,無穢無濁,住如地不虛妄,聖所稱譽,有益禪定。此即現法樂住的四增上心。若有惡欲即便得滅,心中有穢污亦復得滅,此即如實樂欲則得,得而不艱難,得而不梗澀。(AN 5:179) 另一次,世尊以不同方式向給孤獨解釋入流果,這次是單獨對他說法。佛陀說: 當聖弟子五種恐怖惡業已經消失,當他成就四預流支,並于聖道如實知見時,則可視自己為入流者。殺生、偷盜、邪淫、妄語與飲酒者,于此世與未來造作五種恐怖惡業,心中常感悲苦。遠離這五種惡行,則五種恐怖惡業將消失。其次,他成就預流支:佛不壞淨、法不壞淨、僧不壞淨與聖戒成就。第三,他如實知見聖道,即緣起。(AN 10:92)[5] 一切生起的事物皆無常 一天早晨,給孤獨想去拜訪佛陀,但因為時間還早,便去一些游方沙門的道場。由于他們知道他是佛陀的弟子,便問他苟答馬(Gotama)沙門所持見解為何,他回答不知道世尊所有的見解;當問他僧團所持見解為何時,他再次回答不知道他們所有的見解。 因此,他們問他自己的見解為何?他回答:「諸位尊者!我不難解釋自己的見解,但我想請諸位尊者先說出你們的見解。在此之後,我將不難解釋我所持的見解。」 沙門們解釋他們的世界觀。有人認為它是永恆的,有人則認為並非永恆的;有人認為它是有限的,有人則認為是無限的;有人相信身與命是一體的,有人則相信它們是不同的;有人相信佛陀死後依然存在,有人說他們不復存在。 然後給孤獨說:「你們所持的這些見解,不外乎兩種來源,若非來自于自己不智的想像,就是來自于別人的話語。兩種情況的見解都是依緣而生起,然而緣起的事物是無常的,而無常事物的本質終歸于苦。因此,持有這些見解者都執著于苦,受制于苦。」 于是這些沙門想知道給孤獨所持的見解為何。他回答:「一切生起的事物都是無常的,無常的本質是苦;但苦並不屬于我,它是無我,亦無我所。」 他們反駁說,給孤獨也執著于他剛才表達的見解。「並非如此,」他回答,「因為我如實覺知這些事物,此外,我知道心無所著,方為實相」——換言之,他只將這些見解視為方法,在適當的時候也會拋開它。因此這些沙門啞口無言,知道自己已經輸了。 給孤獨平靜地去找世尊,向他報告這段對話,得到佛陀的讚許:「長者!你是對的,你應該更常引導那些迷者趨入實相,以光大正法。」然後大師愉快地說了一段開示鼓勵他。給孤獨離開之後,世尊對僧眾說,即使在僧團中生活了一百年的比庫,對那些沙門的回答也無法比給孤獨長者所作的更好。(AN 10:93) 殊勝法藥,治愈疾病 最後,可以說說另外兩件事:給孤獨病了,想請比庫去看他,以便得到慰藉。因為給孤獨是僧團的大施主,他的請求很快便得到回應。有一次,阿難達尊者來看他,第二次則是沙利子。 阿難達說,沒有修行的心,因為缺乏四法而害怕死亡與來世:他不信佛、法與僧,且不持聖戒。但給孤獨回答,他並不怕死;他對佛、法、僧、戒具有不壞淨信,他不曾違犯任何在家戒。于是阿難達稱讚他,說他剛才已自行記說入流果。(SN 55:27) 當沙利子尊者來探問時,他告訴給孤獨,他不像臨近地獄的未修行凡夫,他對三寶具有淨信,且成就聖戒。如果他現在深切專注于對佛、法、僧、戒的淨信,則經由這個禪法,他的疾病就可能會消失。不像那些未修行者,他不具有邪見、邪思惟、邪語、邪業、邪命、邪精進、邪念、邪定、邪智與邪解脫。如果他思惟這個事實,身為入流者,擁有十聖法①,往正解脫的方向前進,則經由這個禪法,疾病就可能會消失。 透過這個禪觀的力量,給孤獨回想起他成為聖弟子的大福,藉由這個殊勝法藥的力量,疾病很快就消失了。他起身,和沙利子尊者分享為他所準備的食物,並繼續和他進一步討論。最後沙利子教他三首易持的偈(gatha): 于如來具信, 不壞與安住, 持淨戒善行, 親近諸賢聖。 深信著僧團, 與正直見解, 此人不貧乏, 生命不虛過。 因此具智者, 憶念佛教法, 堅持信與戒, 與佛法正見。(SN 55:26) 以上簡單介紹了佛陀對給孤獨的十八次開示。其中十四次是世尊未問自說;一次是當給孤獨提出問題時所說;另一次他報告他如何教導他人;還有兩次是由阿難達(ananda)與沙利子(Sariputta)來指導他。這十八次開示顯示出佛陀如何對在家眾闡明教法,並鼓勵他們喜悅精進。 原注: [1]見《增支部選集》(Anguttara Nikaya:An Athology),由向智長老翻譯。 [2]同樣的分析也出現在SN 42:12中,是對聚落主羅西亞(Rasiya)所說。 [3]Pityim pavivekam。喜(Piti)出現于初禪與第二禪中。(譯按:「喜」是喜歡或對所緣有興趣,進入初禪之時,會有遍滿全身的喜生起,喜禪支可以對治五蓋中的嗔恚蓋。) [4] 「和感官有關」,是指六根與六境。最後三項中,第一項是指不善的目標失敗時,生起的痛苦與悲傷;第二項是指不善的目標成功時,生起的痛苦與悲傷;第三項是指善的目標失敗時,生起的痛苦與悲傷。 [5]同經文亦出現于SN 12:41與SN 55:28。 譯注: ①十聖法:此十法能生聖者,又為聖者所依,故稱「聖處」。即: (一)斷五法:指斷五上分結,得阿拉漢。 (二)成六法:指成六妙行。 (三)守一法:指系念而觀身之無常、苦等。 (四)依四法:指依四聖種,盡形乞食乃至有病僅服陳棄藥。 (五)舍偽諦:指能達實相,斷一切見,證得初果。 (六)舍諸求:指舍棄欲求(求欲界法)、有求(求上二界)、梵行求(求學道),得無學果。 (七)不濁思惟:指滅欲界中修道之煩惱,得前之三果。 (八)離身行:指除欲界之結,獲得四禪。 (九)善得心解脫:指得盡智。 (十)善得慧解脫:指得無生智。 (一)、(二)聖處,是從不來果(anagami)得阿拉漢;(三)、(四)、(五)、(六)聖處,是從外凡夫次第增進得阿拉漢;(七)、(八)、(九)、(十)聖處,是從入流果(sotapanna)果終得阿拉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