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六部 論議第一 馬哈咖吒亞那 第三章 馬哈咖吒亞那的皈依佛法 description: "在他的最後一世,苟答馬佛(Gotama)出世時,馬哈咖吒亞那誕生在:「中國」西南方向阿槃提國的首都優禪尼城(Ujjeni),是司祭(purohita,或譯為輔相、帝師)之子,(1)他父親的名字是提利提瓦洽(Tiritivaccha),母親是" --- 第三章 馬哈咖吒亞那的皈依佛法 生為司祭之子 在他的最後一世,苟答馬佛(Gotama)出世時,馬哈咖吒亞那誕生在:「中國」西南方向阿槃提國的首都優禪尼城(Ujjeni),是司祭(purohita,或譯為輔相、帝師)之子,(1)他父親的名字是提利提瓦洽(Tiritivaccha),母親是羌德芭(Candima),(2)他們屬于咖吒亞那(Kaccayana)族,是最古老與最受尊敬的婆羅門一系。 由于出生時身體有著金色的皮膚,父母驚呼他是帶著名字來出生的,而為他取名咖吒那(Kancana),意思是「金色」。身為婆羅門與宮廷司祭之子,馬哈咖吒亞那長大後便修學傳統的婆羅門聖書——三吠陀(Veda)(⒈),並在父親死後,繼任為宮廷司祭。 請求出家 當馬哈咖吒亞那成為司祭之時,阿槃提的國王名字稱為「猛光」(Candappajjota),由于他任性暴躁,因而得名。當猛光王聽到佛陀出現于世時,便要求大臣去邀請世尊來訪問優禪尼城,大臣們一致同意最適合這項任務的人是司祭馬哈咖吒亞那。但馬哈咖吒亞那表示要執行這個任務須有個條件:在會見佛陀後,能准許他成比庫(bhikkhu)。為了見到佛陀,國王已準備接受任何條件,因此便同意他。 咖吒那由七位朝臣陪同出發,遇見大師後,他教導他們佛法,在開示結束時,咖吒那與七位同伴都證得阿拉漢果(arahant)並獲得四無礙解智(patisambhida-nana)(⒉)。佛陀只是舉起手,並說:「善來!比庫」,歡迎他們進入僧團,便完成了他們的受戒儀式。(3) 如今是馬哈咖吒亞那(Mahakaccayana)的新戒比庫(bhikkhu),接著便開始向佛陀稱讚優禪尼城的輝煌。大師了解這位新弟子希望他到他的故鄉游行,但他回答馬哈咖吒亞那自己去就已足夠,因為他現在已能說法,並啟發猛光王的信心。 貧女的供養 在他們返回家鄉的途中,這群比庫抵達了諦羅波利城(Telapanali),他們在那里托缽乞食。城里住著兩位來不同商人家庭的少女,其中一個長的很美,有著人見人愛的長髮,但雙親都已去世,生活貧苦,由保姆照顧。另一個則很富有,因生病而失去頭髮的她,不斷嘗試勸貧女將頭髮賣給她做假髮,但貧女始終拒絕她。當貧女看見馬哈咖吒亞那與同行比庫在托缽,而缽里空無一物時,心中對長老頓時升起一股虔信而決定布施。然而她沒有財富,唯一能籌錢購糧的方式就是將頭髮賣給富家女。 這次,由于頭髮送到富家女面前是現成的,因此她只給了八個錢幣。貧女就以這八個錢幣買食物布施給八位比庫,每人一個錢幣的份量。在她獻上供養之後,由于善行的福報,頭上立即又長出和原來一樣長的頭髮。 當馬哈咖吒亞那抵達優禪尼城時,他向猛光王報告此事。國王便將女孩傳喚進宮立她為皇后,從此國王就非常尊敬馬哈咖吒亞那。優禪尼的許多人聽到長老開示後,都對佛法生起信心,並在他座下出家。因此整個城市都成為(以注釋書的話來說)「清一色的橙袍,聖者的旗幟來回飄動」。對長老非常虔敬的皇后,為他建造了一座金竹園。 在阿槃提建立僧團 馬哈咖吒亞那在阿槃提建立僧團,這是《增支部注》的說法,但巴利藏經本身的記載並不如注釋者所說。此事的證據是出自律藏《大事》(Mabavagga)所說的故事。(4)故事一開始,馬哈咖吒亞那住在阿槃提他最喜歡的住處「魚鷹出沒山崖」。 在家弟子蘇那.俱胝耳(Sona Kutikanna)(⒊)來請求出家,馬哈咖吒亞那也許是因看到他尚未準備好跨出這一大步,因而拒絕:「蘇那!獨自睡臥、日中一食與終身獨身,是很困難的。當你仍是在家人時,應恪遵佛陀的教誨,也許在適當的時機,就能獨睡、日中一食,並保持獨身了。」 聽到這些話之後,蘇那的熱情就消退了。然而過了一段時間,熱情又死灰復燃,他去找長老提出同樣的要求。馬哈咖吒亞那第二度拒絕他,蘇那出家的熱情也再度減弱。當蘇那第三次又來時,馬哈咖吒亞那給予他「出家」(pabajja)讓他先剃度為沙馬內拉(samanera,古譯:沙彌)。 在佛陀時代,剃度是分兩階段進行,好讓對于佛法具有信心者逐漸成熟,並熟悉教法。先舉行沙馬內拉(samanera)儀式,然後是受具足戒 ④儀式,讓沙馬內拉(samanera)成為僧團(sangha)正式成員的比庫。但在上述事情發生時,阿槃提缺少比庫,它離佛陀自己的道場和其他佛教活動中心都很遠。根據戒律規定,受具足戒至少必須要有十位比庫參與。 但在阿槃提,馬哈咖吒亞那不太容易找到其他九位比庫來授與蘇那具足戒。一直到三年之後,長老才「歷經艱難」的從各地召來十位比庫,為蘇那授具足戒。 蘇那請求佛陀放寬邊地的戒律 當蘇那以比庫的身份完成首次的雨安居時,心中生起想去拜訪佛陀的熱切渴望。他聽過許多關于世尊——他的教主與皈依對象——的最高讚譽,然而他從未當面見過大師,如今親自禮敬佛陀的渴望已難以抑制。他請求授戒師允許,讓他長途跋涉去佛陀所在地的沙瓦提國(Savatthi)。馬哈咖吒亞那不只贊成他的請求,更要求他傳達因地制宜放寬阿般提與其他邊地戒律的訴求。 當蘇那見到佛陀並解釋他戒師的訴求時,大師欣然同意。首先,決定哪些地區可以被列為邊地,佛陀定義出「中國」的邊境。只要在「中國」范圍內,則原先的規定依然有效,然後宣布「中國」外的邊地適用戒律修改版本。⑤ 這些修改的戒律如下:(一)具戒無須十位比庫,只要五位參與即可,其中一人必須精通律藏。⑥(二)允許比庫穿厚底的涼鞋,因為那些地方的土地堅硬多碎石土塊。⑦(三)准許比庫經常洗澡,因為阿般提的人很重視洗澡。⑧(四)可以使用羊皮與山羊皮等做墊褥。⑨(五)僧衣可以被認定為已離開該地比庫的代表,額外僧衣可以被持有十天(在戒律之下)時間從僧衣實際到手才開始算起。⑩ 原注 (1)此事接續于ANcomy.。 (2)他雙親的名字出自Ap.i,54:1,v.21。 (3)根據注釋,在佛陀歡迎他們加入僧團的那一刻,藉由佛陀的神通力,他們的須髮自落,並獲得衣缽。 (4)Vin.1:194-98。蘇那的故事在Ud.5:6中也有提到,但並無修改戒規的段落。 譯注 ①三吠陀(Veda):「吠陀」原義為「知道」,是古印度婆羅門教根本聖典的總稱。三 吠陀即指《梨俱吠陀》、《沙摩吠陀》、《夜柔吠陀》,其中規定祭祀的儀式,解釋祭儀及祭詞的意義,兼有關于哲學的說明,是與祭祀儀式關系密切的宗教文獻。 ②四無礙解智(patisambhida-nana):(一)義無礙解智,洞見教法的意義,了知其 內涵脈絡,能從事物的由「因」而推到「果」。(二)法無礙解智,了解教法在佛法架構里的關連,以及從事物的「果」溯及「因。」(三)詞無礙解智,能理解教法的語 言、文化與詞形變化。(四)辯無礙解智,是率前三種智去闡釋教法 ,以喚醒他人 覺悟的能力。 ③蘇那.俱胝耳(Sona Kutikanna):亦名「首樓那億耳」,一般認為他出生與阿波蘭多(Aparanta),是位于優禪尼更西方的印度西海岸。 ④具足戒:即指比庫戒與比庫尼戒。「具足」是舊譯,新譯作「近團」,「近」鄰近 ,「團」是圓寂(涅槃),指能清淨受持比庫(bhikkhu)、比庫尼(bhikkhuni)戒,便已鄰近涅槃了,因每條戒都可以長養定與慧,解脫生死。沙馬內拉(samanera,沙彌)或沙馬內莉(samaneri,沙彌尼)要年滿二十歲才可以受具足戒,成為比庫或比庫尼。在《巴利律》中,比庫有227條戒,比庫尼有311條戒。 ⑤《律藏.大品》:「東方有加將伽羅聚落,其外有摩訶沙羅,從此以外為邊地從此以 內為中國。東南有薩拉瓦提河,......南方有世達康名尼加聚落,......西方有陀 那之婆羅門村,......此方有字戒(sila)達奢山,從此以外為邊地,從此以內為中國。 」 ⑥戒律規定要十位具授戒資格的比庫聚集才能授人具足戒,而阿槃提與南路的比庫甚少,要經三年的艱辛才能由各處聚集十位比庫來授戒,所以才有此請求。 ⑦在佛世時的印度,可能除了國王大臣外,一般人是不穿鞋入聚落的,世尊為隨順世俗而不准比庫穿鞋入聚落。 ⑧南傳《巴利律》規定:「若有比庫不足半月而洗澡,除了正確時間,犯懺悔。......夏季的最後一個半月、雨季的第一個月,這兩個半月的署時、熱時、病 時、工作時、長途旅行時、刮風下雨時......這是正確時候。」此中,夏季的最後一個半月與雨季的第一個月,即指印度的三月十五日至五月三十日。 ⑨在阿槃提與南路,人都以羊皮、山羊皮、鹿皮等獸皮為墊褥。 ⑩眾人施衣給暫離該地的諸比庫,等那些比庫回來時,他們卻因懷疑是否已超過規定的十天持衣時間而不敢接受。所以,佛陀才因蘇那的請求,允許他人布施給暫離比庫的衣,要到達他們的手上時,才能開始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