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學基礎 第八章 各宗要略 第二節 唯識宗 description: "唯識宗,又稱法相宗。說明萬法唯識所顯及分析造法相狀。" --- 第二節 唯識宗 一、學統 唯識宗,又稱法相宗。說明萬法唯識所顯及分析造法相狀。 佛滅後九百年頃,彌勒菩薩應無著之請,說了《瑜伽師地論》,最初發明此唯識理。無著造《顯揚聖教論》,世親造《唯識三十論》,護法等菩薩造《成唯識論》。 南北朝時,真諦及菩提流支手法相經論雖有翻譯,但未竟全功。至唐代玄類大師親往印度,就學于戒賢論師,先後十七年之久,回國後進行澤傳,遂成立法相宗。有弟子窺基、慧沼、智周次第相承作論流,盛行一時。 二、典籍 本宗所依據的經論有六經十一論。六經: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未有譯本)、阿毗達磨經、楞枷經、厚嚴經。十一論:瑜枷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五蘊論、攝大乘論、百法明門論、分別瑜伽論、三十唯識論、二十唯識論、辨中邊論、雜集論。 三、判教 此宗依解深密經無自性品,立三時教。 (一)有教:諸異生趣無始來迷執沉淪生死,怫初成道後為說《阿含》等諸小乘經,示四諦十二困線等法。 (二)空教:聲聞、綠覺等小根執法為實有,著小果,佛以方便說般若等經,言一切法本性皆空,除其法有執,令回心趣大。 (三)中道教:為墮偏空者,開顯三性三無性理,說非有非空之中道,除空有之偏執,令人究竟了義教。 四、教義 此宗論究諸法之體相,故名法相宗,又依唯識論明萬法唯識之妙理。 萬法唯識為本宗的主要思想,將萬象略為百法,說明有情身心之相狀。宇宙萬物相狀千差,此宗略以三相(依他起,遍計執。圓成實)說明。闡述萬法是心識所變,意在破除人法二執,轉識成智,以智轉境為目的。 本宗以五重唯識觀為行果。 (一)造虛存實:造遍計執之虛妄,存依地,圓成之實有,為空有相對。 (二)舍濫留純:外境的相分是內識見分所緣,會除雜濫之夕十境,而存留純粹的心識。為心境相對。 (三)攝未歸本:見相二分是從心體上變出的作用故為末,識體為本,攝枝末歸心體。為體用相對。 (四)隱劣顯勝:識的自體有心工心所,心王為主體,心所為從屬,隱心所之劣,顯心王之勝。為王所相對。 (五)道相證性:心工具有事相和理性,事相是依他起相,理性是圓成實性,遣事相;證理性。為事理相對。 雖列五重,實際修證不一定重重經過,若修一重亦可證無漏智,俗中道理。但重在轉識成智為根本旨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