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優婆塞戒經》中關于在家人做生意如何說的? description: "答:在家人除了不正當不如法的生意外,其它合法的生意都可以做(前面已經仔細到講過了)。在家學佛的行人,如從貿易中得到利潤,可作四份的分配:一份孝順父母以及養活家庭成員的老少;一份供養三寶及做社會慈善事業;一份作為如法販賣的資本;一份作為儲蓄以" --- 答:在家人除了不正當不如法的生意外,其它合法的生意都可以做(前面已經仔細到講過了)。在家學佛的行人,如從貿易中得到利潤,可作四份的分配:一份孝順父母以及養活家庭成員的老少;一份供養三寶及做社會慈善事業;一份作為如法販賣的資本;一份作為儲蓄以備必需。另外還說,正當的合法的買賣,對于在俗的學佛者,雖然不加以禁止,但是也要特別注意商業道德,不得希望謀取不合理的利潤;不得有迫切消費者的行為;不得出售以偽亂真的貨物,公公道道的做生意;不得國家法定的稅收不繳,或者隱瞞少繳。總之,做生意一定要做到誠實無欺。我國商人說的:「老少無欺」,時期不是說完全沒有,但是絕對是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