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叢林生活儀規 四、持用法器儀式 description: "「對口引磐,合掌木魚,照面鐺子,平胸鉿子,捧月手鼓」。這是執法器的一般要求。今再作分別介紹:" ---   四、持用法器儀式   「對口引磐,合掌木魚,照面鐺子,平胸鉿子,捧月手鼓」。這是執法器的一般要求。今再作分別介紹:   持用引磐式   1、執行磐式:執時將引磐對口,故名對口引磐,右手相抱。   2、打引磐式;打時左手拿,右手擊之,或僅用右手中指,無名指小指與手掌拿住,並用食指與大指向上勾擊。   持用木魚式   1、執小木魚式,不敲時,雙手扶持,魚椎在木魚之外,兩食指與兩大指挾住,余六指托之。   2、打木魚式,擊時左手執魚,右手執椎,執魚是以大指、食指、中指拿住,執椎也是以大指,食指、中指挾住。魚椎頭與木魚頭相對,兩掌相對,如合掌式,故名曰合掌魚子。   持用鐺子式   1、鐺子式,不敲時,鐺子與鐺椎一併執在左手,鐺椎挾在鐺子反面外,右手抱住平胸,鐺子對口。   2、敲鐺子式,敲時左手鐺,左手執椎,鐺子照面,故名照面鐺子。執椎是以大指、食指、中指執住擊之。   持用鉿子式   1、執鉿子式,不敲時,兩手持平胸,以兩大指與兩中指,壓在鉿子上面,其余六指托之,置在胸前,故名平胸鉿子。   2、打鉿子式,敲時,左手托,右手擊。上鉿邊與下鉿邊相差數分,則敲時音聲當較響亮。   持手鼓式   1、執手鼓式,不敲時,兩手捧持,椎在鼓外,兩大指挾在鼓內,兩食指與兩中指托住,余四指環之,名曰捧月手鼓。   2、打手鼓式,敲時左手執鼓,右手執椎。執鼓以在大指中指食指托之,執椎也是以大指、食指、中指執之,向內擊之。   執缽式   「缽」,「梵語」缽多羅,此譯「應量器」。是比丘僧乞盛飯的餐具。東西亞奉行原始佛國家,如斯里蘭卡、泰國等,至今還行沿門托缽乞食制度。中國僅求戒時吃幾缽飯,已成為形式。   1、未食時將缽雙手執持,兩食指與大指壓在缽口上,余六指托住缽底。   2、念供養時,將缽以兩手托住,作蓮花殂,左手在外,右手在內。   上香式   1、上線香式將香穿在食指與中指中間,並用大指將香之端捺住,執時當胸,舉時齊眉。   2、上香式,用雙手大指食指執待香之兩端,其余三指啟開舉起,高于眉齊。然後置入香爐,第一根用左手拾起,右手置入香爐,第二根用右手拾起,左手置入香爐,第三根如第一根。   捧香花盤碟式   1、捧香花碟式,(禮懺時用之)以左手大指,食指、小指分三角托碟。中指無名指屈入掌中,以右手食指中指併齊,置在碟邊,並以大指將無名指、小指捺住在掌下。舉碟時,高與眉齊。   2、侍者捧香盤式,以左右兩手大指食指捧住盤這二角,其余三指執住盤角下端,盤內香爐,高與眉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