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教叢林觀 第一章 叢林清規 第四節 叢林制度 三、請退職 description: "請退職制度是叢林中一項基本制度。請職則是于期頭、期尾時的人事調動,代表任期圓滿,要向住持辭職;圓職即指任期圓滿了要請職或再任一期。圓職有二義:職務圓滿到期(任期之內做完,圓滿要辭職)。圓滿到期,可以請調,但獲常住欣賞肯定,要其再續職留任,也" ---   三、請退職   請退職制度是叢林中一項基本制度。請職則是于期頭、期尾時的人事調動,代表任期圓滿,要向住持辭職;圓職即指任期圓滿了要請職或再任一期。圓職有二義:職務圓滿到期(任期之內做完,圓滿要辭職)。圓滿到期,可以請調,但獲常住欣賞肯定,要其再續職留任,也稱為圓職。職務調動時,任期圓滿的序職者須向方丈和尚請辭,列職者則向客堂請辭。因此過去叢林中,每當元月初八、七月初八,由知客師在齋堂稟告宣布:「各位老參上座,各位職事師父,學人有話打諸位的閒岔,今天有三件事情宣布:第一,今天是正月初八,依祖規,所有全寺人等,任期即將屆滿,應該依祖訓向住持請辭。」請辭後,于初九、初十,大和尚邀約全山長老召開會議,詳分序、列職者,經長老通過,送至客堂,客堂則掛牌昭告全寺。   在牌尚未掛出之前,即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日,大和尚先請圓職者吃飯,委任其下一期繼續原有的職務,亦即不調動。未圓職者,經大和尚協調安排新職務後,大和尚也會擇期請請職者吃飯。在此期間,約十五或十六日,客堂張貼掛牌:「奉和尚命,請某某法師為堂主兼副寺;請某某法師書記兼糾察」,掛牌以後,當天交接,次日上任。這就叫做「期頭期尾」、「請職圓職」。   依傳統規矩,新任知事(掌管僧眾雜事、庶務之職務)須一起至住持面前展具,禮拜說道:「某等乍入叢林,諸事生疏,過蒙提拔,下情不勝恐懼之至。」   事後,堂司行者(維那之下,掌諸雜務之役僧)也會高聲呼:「大眾禮賀新知事。」大眾觸禮一拜之後,又呼道:「新知事禮謝大眾。」   出家為僧,大多抱持為法而來的心態,無論擔任何種職務,只求盡心盡力奉獻常住,因此,職務或上或下的調動,都能以平常心視之,而在和平的請職圓職儀式中莊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