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安般守意經 卷下 description: "所謂出息入息自覺,出息入息自知,當時為覺,以後為知。所謂「覺」,指覺察氣息的長短:所謂「知」,指了知氣息的生滅、粗細、快慢。" --- 2卷下 譯文   所謂出息入息自覺,出息入息自知,當時為覺,以後為知。所謂「覺」,指覺察氣息的長短:所謂「知」,指了知氣息的生滅、粗細、快慢。   所謂出息入息覺盡止,覺察出息、入息即將轉換的時刻名盡,計較萬物諸身生而復滅也是「盡」;所謂「止」,「意止」的意思。   所謂見觀空,意思是說,行道獲得的觀念,不再見到有身,便悟入空無所有,就是說,意無有執著。意有所著作因,也即是有。斷滅眼耳等六入,便獲得賢明。所謂賢,即指身;所謂明,即指道。   所謂知出何所,滅何所,譬如專念于石,便出現石;念入于木,石便熄滅。五陰也是如此,出現色而入于受;出現受而入于想;出現想而入于行;出現行而入于識。對五陰作如此分別,乃進入三十七品經中。   問:什麼是思惟無為道?   答:思指比較籌算,惟指聽受,無指不念想萬物,為指依佛說行道。為的是得道,所以說為思惟無為道。又,思指念想,惟指分別白黑;黑指生死,白指道。道無所有,已分別無所有,便無有所為,所以說為思惟無為道。如果算計有所為,有所著,是為非思惟。思也可以是物,惟指有理解能力的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緣所作諸事。也可以說,思指念想,惟指算計。 原典   佛說大安般守意經卷下(1)   後漢安息三藏安世高譯(2)   出息入息自覺,出息入息自知。當時為覺,以後為知。覺者,謂覺息長短;知者,謂知息生滅、粗細、遲疾也。   出息入息覺盡止(3)者,謂覺出入息欲報時為盡,亦計萬物身生復滅;止(4)者,謂意止(5)也。   見觀空者,行道得觀,不復見身,便墮空無所有者,謂意無所著。意有所著,因為有。斷六入,使得賢明。賢謂身,明謂道也。   知出何所,滅何所者,譬如念石出石,入木石便滅。五陰亦爾,出色入痛癢,出痛癢入思想,出思想入生死,出生死入識,已分別是,乃墮三十七品經(6)也。   問(7):何等為思惟無為道?   報:思為校計,惟為聽,無為不念萬物,為者如說行道;為得故,言思惟無為道也。思為念,惟為分別白黑;黑為生死,白為道,道無所有;已分別無所有,便無所為,故言思惟無為道。若計有所為、所著,為非思惟。思亦為物,惟為解意,解意便知十二因緣事,亦謂思為念,惟為計也。 注釋   (1)「卷下」,底本為高麗藏本。   (2)譯者,《資》、《普》作「後漢沙門安世高譯」;《磧》、《南》、《徑》、《清》作「後漢安息國三藏法師安世高譯」。   (3)(4)(5)「止」,諸本作「心」,不從。   (6)「經」,諸本作「結」,不從。   (8)「問」,諸本作「問曰」。 譯文   所謂斷生死,得神足,意有所念想為生,無所念想為死:得神足的人能夠飛行,所以說生死當斷。   獲得神足有五種意:一是喜,二是信,三是精進,四是禪定,五是神通。總有四種「神足念」。其中「不盡力」的可以獲得「五通」;「盡力」而自在的可以趨向「六通」。意思是說,修道的人行「四神足念」,一般獲得「五通」,如果「盡意」,可以獲得「六通」。所謂「盡意」願,即「意」不對萬物有所欲求。   一信、二精進、三意念、四定、五黠慧,此五事為四神足念。加上努力,總共六事,皆歸屬于信而作為四神足念。從喜、從念、從精進、從禪定、從黠慧,是從屬于五根。   從「喜」得定乃是信「道」,從「力」得定乃是「精進」,從「意」得定乃是「意念定」,從「施」得定乃是「行道」。因為有種,「所以有根」。   生滅變化等有為之事,都屬于惡,據此便產生觀想,令惡不能得勝。意思是說,獲得禪定,是因為有「力」;也可以說令惡不能勝,因為善意既滅能令之復起,名之為「力」。所謂從「力」得「定」,就是惡意欲來而不能毀壞「善意」,所以說為「力定」。 原典   斷生死得神足(1),謂意有所念為生,無所念為死。得神足者,能飛行故,言生死當斷也。   得神足有五意:一者喜,二者信,三者精進,四者定,五者通(2)也。四神足(3)念不盡力得五通(4),盡力自在向六通。為道人四神足,得五通,盡意可得六通(5)。盡意謂萬物不欲也。   一信,二精進,三意,四定,五黠,是五事(6)為四神足念。為力者(7),凡六事也,從信為屬,四神足念。從喜、從念、精進,從定、從黠,是為屬五根也。   從喜定謂信道,從力定謂精進,從意定謂意念定,從施定謂行道也。為種故有根。   有為之事,皆為惡,便生想不能得勝,謂得禪是因為力。亦謂惡不能勝。善意滅復起故為力,力定者,惡意欲來不能壞善意,故為力定也。 注釋   (1)神足:神,指自在無礙,隨意而行;足譬喻禪智,據說由禪智可獲得隨意自在的神力,名神足。或作為五通、六通之一,四神足之一,此處  特指三十七道品中的四神足。   (2)通:神通之略稱。   (3)四神足:後出經典多指由欲、勤、心、觀所成之禪定,本經另有解釋。   (4)五通:指五種神通,所謂如意通、天眼通、天耳通、宿命通、他心通。被認為是凡聖離欲而行四禪均可獲得的神通。「通」字,《資》作「 道」。   (5)六通:上述五通增加漏盡通。被認為是唯有離凡的聖者或佛才能獲得的神通。「通」字,《資》作「道」。   (6)五事:此五事後稱五根,指令善法增長的心理條件。其中第三意,通譯為念,指憶念淼忘。第五黠,即慧。然而本經對五根的解釋有異。   (7)為力者:力指令五根增長的努力,即努力促進信、精進、念、定、慧的堅定增長。本經將此力作為獨立的心理要素運用。者字,諸本作至。 譯文   行道的人行道尚未達到觀,應當籌算達到觀,凡于所觀,意念不復轉移。為了達到觀,有止惡一法:為了坐禪,應觀二法:有時觀身,有時觀意,有時觀喘息,有時觀有,有時觀無。根據所在的因緣,應當分別觀察。   所謂止惡一法,觀二法,惡已滅盡而行止觀為的是觀道。惡未滅盡,不能見道,所以惡已滅盡始得觀道。此中止惡一法,指能知惡,且能制止一切惡;不令意有所執著,乃是止。也可以說,得息的念想,隨著專注于息而止,此得息想隨息而止,是止惡一法。由于惡已被制止,便得以觀察,即是觀二法。   為了獲得四諦,為了行淨,應當再次作淨。意思是說,認識世間人生的本質是苦,捐棄造成諸苦的習性,知道滅盡諸苦和習性的歸宿,修行達到此一歸宿的道德,則如日出時,潔淨轉而由眼耳、色聲等十二門中出離,所以佛經說:從道得解脫。   所謂去冥見明,如日出時,譬如日出,所見多廣,此為棄諸冥。冥即是苦。何以知其為苦?因為冥暗多所罣礙,所以知其為苦。什麼叫捐棄習性?指不造作事業。什麼叫盡證(證得滅諦)?指無所有。所謂道,就是明了識苦、斷習、盡證、念道(認識和實行四諦)。   認識從苦而生,不識得苦,也沒有對苦的認識,此乃是苦。所謂盡證(盡),就是了知凡人盡當老病死;所謂證,就是了知萬物皆當滅亡,此乃是盡證。   譬如日出,能作四件事:一、破壞闇冥。意思是說,慧能破壞愚癡:二、顯現明亮。意思是說,愚癡除盡,獨有慧在;三、明見諸色萬物。即現見身上所有惡濁腺液;四、成熟萬物。若無日月,萬物不會成熟,人若沒有智慧,破壞愚癡的意也不會成熟。   所謂上頭行俱行,指所當行與事已行不能分開講,就是說,修行信等五根,是從頭到尾說下來的,身心並得修行。 原典   道人行道未得觀,當校計得觀,在所觀意不復轉。為得觀,止惡一法;為坐禪,觀二法:有時觀身,有時觀意,有時觀喘息,有時觀有,有時觀無,在所因緣當分別觀也。   止惡一法,觀二法,惡已盡止(1)觀者,為觀道。惡未盡,不見道,惡已盡乃得觀(2)道也。止惡一法為知惡,一切能制,不著意為止。亦為得息想隨止。得息想隨止,是為止惡一法;惡已止便得觀故,為觀二法。   為得四諦,為行淨,當複作淨者。識苦棄習,知盡行道(3),如日出時,淨轉出十二門(4)故,經言:從道得脫也。   去冥見明,如日出時,譬如日出多所見,為棄諸冥,冥為苦。何以知為苦?多所罣礙,故知為苦。何等為棄習(5)?謂不作事。何等為盡證?謂無所有。道者明識苦、斷習(6)、儘證、念道。   識從苦生,不得苦亦無有識,是為苦也。儘證者,謂知人盡當老病死。證者知萬物皆當滅,是為盡證也。   譬如日出作四事:一壞冥,謂慧能壞癡;二見明,謂痴除獨慧在;三(7)見色萬物,為見身諸所有惡露;四成熟萬物,設無日月,萬物不熟,人無有慧,癡意亦不熟也。   上頭行俱行者,所行事已(8)行,不分別說,謂行五直聲,身心並得(9)行也。 注釋   (1)「止」,諸本作「為止」。   (2)「觀」,諸本作「見」。   (3)識苦棄習,知盡行道:其中苦、習、盡、道,即是上述之四諦。習後譯為集,盡後譯為滅。苦、習指世間因果,用以說明三界流轉及其性質  ;盡、道指出世間因果,用以說明解脫之道和最後的歸宿。此說體現了佛教的基礎教理和實踐。「習」,《磧》、《普》、《南》、《徑》  作「集」。   (4)十二門:此處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境。一般稱作十二入或十二處。   (5)(6)「習」,《磧》、《普》、《南》、《徑》作「集」。「習」是「集」的舊譯。   (7)「三」,《南》作「不」。   (8)「已」,諸本無。   (9)「得」,《磧》、《普》、《南》、《徑》作「俱」。 譯文   專注于念想諸法,意便著于諸法中;專注于念想諸法,意便著于所念的對象,是什麼便產生什麼。所以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不論是內是外,隨之而起意想,就是念法,意著法中。同樣,從四諦而自知的意想,產生什麼,便得什麼;不產生什麼,便不得什麼。由此除卻不合四諦的意想,令有所畏懼,不敢違犯,所行所念常住于道,這就是意著法中。此名為法正。從諦這一根本生起意想,根本即著于意中。所謂法正,就是道法。從諦的諦,就是四諦。   所謂本起著意,意思是說,面對的生死萬事,皆本于從意生起;便執著于意,便有五陰。所起此意,應當斷滅;斷滅根本,五陰隨之斷滅。有時也自己斷滅,不再念想。令意自起,乃是罪。又,意不定在道,是罪尚未滅盡的緣故。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意專注于念想萬物,就是墮入生死外法中;意不念想萬物,就是墮入道法中。五陰為生死法,三十七品經為道法。   所謂意著法中,意思是說,制止五陰不令有犯,也可以說,經常念想道而不離開,此即是意著法中。   所謂所本正,在外處處為萬物之本,是福之所在,內則總攬三十七品經,因為行道不是一時之事。所本的意思,指修行三十七品經法,如其次第隨順而行;意想不入邪途即是正,所以名為所本正。所本正而包括種種異行。以無為對本,以不求為對正,以無為為對無為,以不常為對道,以無有為對亦無所有,也無有本,也無有正,乃是無所有。   由禪定覺察所受之身。如此效法于道,說為依法得定。所謂道說,就是說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指受納五陰。所謂有入,指墮入五陰。所謂因有生死陰,指受納正。所謂正,指道自身是正。但應當為自身正心。 原典   從諦念法,意著法中;從諦念法,意著所念,是便生是。求生死,得生死,求道得道。內外隨所(1)起意,是為念法,意著法中者。從四諦自知意,生是當得是,不生是不得是,便卻意畏不敢犯。所行所念常在道,是為意著法中也。是名為法正,從諦本起,本著意。法正者,謂道法;從諦,謂四諦。   本起著意者,謂所向生死萬事,皆從本意起,便著意,便有五陰。所起意當斷,斷本,五陰便斷。有時自斷,不念。意自起為罪,復不定在道,為罪未盡故也。   意著法中者,諦意念萬物,為墮外法中;意不念萬物,為墮道法中。   五陰為生死法,三十七品經為道法。   意著法中者,謂制五陰不犯,亦謂常念道不離,是為意著法中也。   所本正者,所在外為物本,為福所在。內惣(2)為三十七品經,行道非一時端故。所本者,謂行三十七品經法,如次第隨行;意不入邪為正,故名為所本正。所本正各自異行:以無為對本,以不求為封正,以無為為對無為,以不常為對道,以無有為對亦無有所,亦無有本,亦無有正,為無所有也。   定覺受身。如是法道,說謂法定。道說者,謂說所從因緣得道。   見陰受者,為受五陰。有入者,為入五陰中。因有生死陰者,為受正;正者,道自正。但當為自正心耳。 注釋   (1)「所」,諸本作「行」。   (2)「惣」為「總」的俗寫。 譯文   人們修行安般守意,獲得數,獲得相隨,獲得止,便生歡喜。此四種現象,如同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的是什麼喜?因為尚未得到出離的要點。   修行安般守意,有十八種煩惱,令人不能隨順于道:一是愛欲,二是瞋恚,三是愚癡,四是戲樂,五是傲慢,六是懷疑,七是不受行相,八是受他人相,九是不念,十是他念,十一是不滿念,十二是過于精進,十三是不夠精進,十四是驚怖,十五是強制意,十六是憂,十七是匆促,十八是不度意行愛。此為十八惱。不護持自己,而受十八因緣干擾,不能得道;加以護持,便能得道。   此中不受行相,指不觀身有三十二種不淨物,不念想三十七品經,是為不受行相。所謂受他人相,指尚未達到十息,便行相隨,是為受他人相。所謂他念,指入息時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此為他念。所謂不滿念,指尚未達到一禪便想念二禪,此為不滿念。所謂強制意,指所坐散亂,意不能得息,應當依「經」而行,通過讀「經」,令散亂不得發生,此為強制意。所謂精進,指黠慧走入此六事中,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為六事。 原典   人行安般守意,得數,得(1)相隨,得止(2),便歡喜。是四種,譬如鑽火見煙,不能熟物。得何等喜?用未得出要故也。   安般守意有十八惱,令人不隨道。一為愛欲,二為瞋恚,三為痴,四為戲樂,五為慢,六為疑,七為不受行相,八為受他人相,九為不念,十為他念,十一為不滿念,十二為過精進,十三為不及精進,十四為驚怖,十五為強制意,十六為憂,十七為忩忩(3),十八為不度意行愛,是為十八惱。不護是十八因緣,不得道,以護便得道也。   不受行相者,謂不觀三十二(4)物,不念三十七品經,是為不受行相。受他人行相者,謂未得十息便行相隨,是為受他人相。他念者,入息者念出息,出息時念入息,是為他念。不滿念者,謂未得一禪便念二禪,是為不滿念。強制意者,謂坐亂意不得息,當經行讀經,以亂不起,是為強制意也。精進,為黠走是六事中,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為六也。 注釋   (1)「得」,諸本無。   (2)「止」,諸本作「正」。   (3)「忩忩」,即「忽忽」。   (4)「三十二」,諸本作「三十六」。 譯文   什麼是喘?什麼是息?什麼是氣?什麼是力?什麼是風?所謂喘,乃是意;所謂息,乃是命;守為氣;令有視有聽;風是能言語,從屬于道而有屈伸;力為能舉重,令瞋恚移去。   要從守意得道。由什麼原因獲得守意?從數息轉而得息,內得息轉而得相隨,止、觀、還、淨也是如此。   行道要達到止意,應當知道三件事:一、首先觀想:思念此身本從何來?但是隨從五陰而行才會存在,斷滅五陰便不復生,譬如寄托,是暫住之物;意若有所不解,當念想身之九竅以自證。二、自當內視心中,令意隨息出入。三、出息入息的念想滅時,息出小而輕的念想滅時。什麼是知無所有?意安定便知道空,知道空便知無所有。為什麼?因為息不回報便是死,由此知身是氣所造作,氣滅就是空。覺悟空便墮于道中。   因此,行道有三件事:一是觀察身,二是念想一心,三是意念出入息。還有三件事:一、制止身有受,二、制止口出聲,三、制止意生念。修行上述六件事,能迅疾得息。   總結佛經言,一念指一心;近念指算計身;多念指一心;不離念指不離念于身。行此四事,便會迅疾得息。   坐禪數息,即時令意安定,此為今福;從此安隱不散亂,此為未來福;更加長久持續安定,此為過去福。   坐禪數息,不能令意安定,此為今罪;從此不得安隱,令意散亂生起,此為當來罪;坐禪越久越不安定,此為過去罪。   有身的過錯,有意的過錯。身形強直,令數息不得,此是意的過錯;身形歪曲,令數息不得,此是身的過錯。   坐禪自覺意已得定,此時意喜便屬于散亂意,不喜便屬于道意。   坐禪念系于息已經停止,便當觀想:觀想停止,還當系念于息。人們行道,應當以此為常法。 原典   何等為喘?何等為息?何等為氣?何等為力?何等為風?喘者為意,息為命,守為(1)氣,為視聽,風為能言語,從道屈伸,力為能舉重瞋恚也。   要從守意得道。何緣得守意?從數轉得息,息轉得相隨;止、觀、還、淨亦爾也。   行道欲得止意,當知三事:一者先觀,念身本何從來?但從五陰行有,斷五陰不復生,譬如寄托,須臾耳。意不解,念九道(2)以自證。二者自當內視心中,隨息出入。三者出息入息念滅時,息出小輕念滅時。何等為知無所有?意定便知空,知空便知無所有。何以故?息不報便死,知身但氣所作,氣滅為空,覺空墮道也。   故行道有三事:一者觀身,二者念一心,三者念出入息。復有三事:一者止身痛癢,二者止口聲,三者止意念。行是六事,疾得息也。   要經言,一念謂一心,近念謂計身,多念謂一心,不離念謂不離念身。行是四事,便疾得息也。   坐禪數息即時定意,是為今福(3),遂安隱不亂,是為未來福,益久續復安定,是為過去福也。   坐禪數息不得定意,是為今罪;遂不安隱亂意起,是為當來罪;坐禪益久遂不安定,是為過去罪也。   亦有身過、意過,身直數息不得,是(4)為意過;身曲數息不得,是為身過也。   坐禪自覺得定意,意喜為亂意,不喜為道意。   坐禪念息已止便觀,觀止復行息,人行道,當以是為常法也。 注釋   (1)「為」,諸本無。   (2)九道:後譯為九孔、九漏、九竅等,指五官七竅加大小便二道。佛教以此九處為人身不淨的根據之一。   (3)「今福」,《徑》作「令」。   (4)「是」,《資》無。 譯文   佛說有五信:一、信有佛有經典,二、出家剃髮求道,三、坐而行道,四、得息,五、定意所念,不念為空。   有疑難問:所謂不念為空,為什麼要念息?   回答說:息中沒有五色,沒有貪淫、瞋恚、愚痴、愛欲,此也是空。   所謂可守身中意,意系于身的觀想,名為身中意。有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意念,所以令其數息;由于黠慧能控制意念,所以可以不再數息。   問:什麼是自知?什麼是自證?   答:能分別知道五陰,此為自知;于道不生懷疑,此為自證。   問:什麼是無為?   答:無為有兩類,有外無為,有內無為。眼不見色,耳不聽聲,鼻不受香,口不嘗味,身不貪細滑,意不執著,此為外無為;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此為內無為。   問:其表現是有所念,為什麼是無為?   答:若身、口持戒,意想向道進行,雖有所念,本意則趨向無為。   問:什麼是無?什麼叫為?   答:所謂無,就是不念想萬物;所謂為,就是隨經教而行。為指謂「事」而給以相稱的「名」,所以說為「無為」。 原典   佛說有五信,一者信有佛有經,二者去家(1)下頭髮求道,三者坐行道,四者得息,五者定意所念,不念為空。   難:不念為空,何以故念息?   報曰:息中無五色,貪淫、瞋恚、愚痴、愛欲,是亦為空也。   可守身中意者,謂意在身觀,是為身中意。人不能制意,故令數息,以黠能制意,不複數息也。   問:何等為自知?何等為自證?   報:謂能分別五陰,是為自知;不疑道,是為自證也。   問曰:何等為無為?   報:無為有二輩(2),有外無為,有內無為,眼不觀(3)色,耳不聽聲,鼻不受香,口不味味,身不貪細滑,意不志念(4),是為外無為。數息、相隨、止、觀、還、淨,是為內無為也。   問:現有所念,何以為無為?   報:身口為戒,意向道行,雖有所念,本趣無為也。   問:何等為無?何等名為?   報:無者,謂不念萬物;為者,隨經行。指事稱名,故言無為也。 注釋   (1)「去家」,諸本作「出家」。   (2)「軰」,「輩」的俗寫。   (3)「觀」,諸本作「視」。   (4)「志念」,諸本作「妄念」,不從。 譯文   問:假設宿命果報來到,應當如何除卻?   答:修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想三十七品經,能夠除卻。   有疑難問:宿命果報是不可除卻的,為什麼數息、修持三十七品經能夠除卻?   答:因為念道可以消惡。假設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不能滅惡,則世間都不可能得道;由于能夠消惡,所以才能得道。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三十七品經尚得作佛,何況免除罪的果報。即使在十方積(罪)如山,精進行道也不會與罪相會。   問:經言如此,但為什麼不與罪相會?   答:因為依經而作的緣故。 原典   問:設使宿命對來到,當何以卻?   報:行數息、相隨、止、觀、還、淨,念三十七品經能卻。   難:宿命對不可卻,數息、行三十七品經何以故能卻?   報(1):用念道故消惡,設使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不能滅惡,世間人皆不得道。用消惡故得道,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三十七品經尚得作佛。何況罪對,在十方積如山,精進行道不與罪會。   問曰:經言作是何以故不會?   報:用作是故也。 注釋   (1)「報」,《資》、《磧》、《普》、《南》作「服」,誤。 譯文   數息是為了悟入十二品。什麼叫十二品?數息時進入四意止;息不亂時進入四意念斷;獲得十息有時進入四神足,隨行此三個「四」,就是悟入十二品。   問:什麼叫作念三十七品經?   答:即數息、相隨、止、觀、還、淨。修行此六件事,就是念三十七品經。行持數息,也是修行三十七品經。   問:為什麼說是為了修行三十七品經?   答:數息是為了進入四意止。為什麼?因為為了四意止,也進入四意斷,由于不待念想,所以為四意斷。也進入四神足,由于信而得,所以為神足。   數息為的是隨順信根,因為信佛令意喜歡,所以令信生長。信根也隨順能根(精進根),因為坐禪而行,所以是隨順于能根;也是隨順識根(念根),因為已認識四諦,所以名為識根;也是隨順定根,因為意識安寧,所以名為定根;也是隨順黠根,因為脫離愚痴,意識從諸結縛中得到解脫,所以說為黠根。   數息也能隨順信力,因為無有疑惑,所以成為信力;也隨順進力,因為不斷精進,所以成為進力;也隨順念力,因為其余的意念不能排斥此念,所以成為念力;也隨順定力,因為唯是一心(非是多心),所以成為定力;也隨順黠力,因為此前分別了知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所以成為黠力。   數息也能隨行覺意,因為已經認識了苦,所以成為有覺悟的意識;也隨順法識覺意,因為了知「道」的因緣,所以成為對法有覺悟的意識;也隨順力覺意,因為捐棄諸惡,所以成為不斷精進的覺悟;也隨順愛覺意,因為貪樂于道,所以成為自覺愛道的意識;也隨順息意覺,因為意念停止了,所以成為意念休息的自覺;也隨順定覺意,因為無有念想,成為心理安定的自覺意識;也隨順守覺意,因為所行不離道法,所以守護戒律成為自覺。   數息也隨順八行。因為意想正直,所以悟入八行。以禪定的意、慈愛的心念想潔淨的法,此為「直身」;用至誠語、和氣語、正直語、不報復語說話,此為「直語」;黠慧留在意中,誠信留在意中,忍辱留在意中,此為「直心」。所謂以聲息(除惡),乃是十善,由此而進入道行。數息也隨順直見,因為以四諦觀察,所以是「直見」;也隨順直行,因為意之所行趨向于道,所以是「直行」;也隨順直治,因為修行三十七品經,所以是「直治」;也隨順直意,因為念想四諦,所以是「直意」;也隨順直定,因為意想白淨無垢,毀壞魔兵,所以是「直定」。以上總為八行。什麼叫作魔兵?所謂色、聲、香、味、觸五塵叫作魔兵;不去感受五塵,叫作壞魔兵。 原典   數息為墮十二品,何謂十二品?數息時墮四意止;息不亂時為墮四意念斷;得十息有時為墮四神足:是為墮十二品也。   問:何等為念三十七品經?   報:謂數息、相隨、止、觀、還、淨。行是六事,是為念三十七品經也。行數息亦為行三十七品經。   問:何以故為行三十七品經?   報:數息為墮四意止。何以故?為四意止亦墮四意斷,用不待念故;為四意斷,亦墮四神足,用從信故,為神足也。   數息為墮信根,用信佛意喜故生信根。亦墮能根,用坐行故,為墮能根;亦墮識根(1),用知諦故,為識根;亦墮定根,用意安故,為定根;亦墮黠根,用離痴意解結故,為黠根(2)也。   數息亦墮信力,用不疑故,為信力;亦墮進力,用精進故,為進力(3);亦墮念力,用余意不能攘故,為念力;亦墮定力,用一心故為定力;亦墮黠力(4),用前分別四意止、斷、神足故,為黠力也。   數息亦墮覺意(5),用識苦故,為覺意;亦墮法識覺意,用知道因緣故,為法(6)覺意;亦墮力覺意,用棄惡故,為覺意(7);亦墮愛覺意,用貪樂道故,為愛覺意;亦墮息意覺,用意止故為息意覺;亦墮定覺意,用不念故,為定覺意;亦墮守覺意,用行不離故,為守覺意也。   數息亦墮八行。用意正,故入八行。定意、慈心念淨法,是為「直身」(8);至誠語、軟語、直語、不還語,是為「直語」;黠在意,信在意,忍辱在意,是為「直心」。所謂以聲息(9),是為十善,墮道(10)行也。數息亦墮直見,用諦觀故為「直見」;亦墮直行,用向道,故為「直行」;亦墮直治,用行三十七品經,故為「直治」;亦墮直意,用念諦,故為「直意」;亦墮直定,用意白淨、壞魔兵,故為「直定」。是為八行。何等為魔兵?謂色、聲、香、味、細滑,是為魔兵;不受是為壞魔兵。 注釋   (1)識根:後譯作念根,五根之一。   (2)黠根:後譯作慧根,五根之一。   (3)進力:後譯作精進力,五力之一。   (4)黠力:後譯作慧力,五力之一。   (5)此處所說的覺意、法識覺意、力覺意、愛覺意、息覺意、定覺意、守覺意,通稱七覺意,亦譯作七菩提分、七覺支,三十七道品之一。被認  為是獲得菩提覺悟的七種因素,本經則作為對某種教理和修持的自覺。至于所覺的內容,以及對各支的具體解釋,佛家各派也不盡相同,本  經是中國佛教中最早的一種詮釋。   (6)「法」,諸本作「法識」。   (7)「覺意」,《大正》作「力覺意」。   (8)直身:相當于正命;其後的直語,相當正語;直心,相當于正思惟;直見相當于正見,直行相當正業;直治,相當正精進;直意相當正念,  直定相當正定。本經的譯名與釋義,與後出的經籍有較大的差別,而本經的前後解釋,也不全同。   (9)「息」,《資》作「息心息」,《磧》、《普》、《南》、《徑》、《清》作「身心息」。   (10)「道」,諸本作「善」。 譯文   三十七品經應集中來談。   假設觀想自己的身相,觀想他人的身相,制止淫邪,此意不亂而制止其余的意念;觀想自己的痛癢感受,觀想他人的痛癢感受,制止瞋恚;觀想自己的意,觀想他人的意,制止愚癡;觀想自己的所有法,觀想他人的所有法,由此得道。總名為四意止。   避免執于身見,為的是避免色欲;避免執著于痛癢,為的是避免五樂;避免執著于意,為的是避免念想;避免執于法見,為的是不隨逐個人業力的牽引去謀取不正當的生計。總名為四意念斷。   認識苦,從本以來就是苦。其所以成為苦,是因為有身。以苦為因緣而起念,所見的萬物,都是苦的習積所成,其本為苦;以苦為因緣,而令生念滅盡,所見萬物皆當敗壞。為了增加對苦的習積的(認識),應當繼續隨順上述之八種道行。修道的人應當念想這八種道行,此稱為四意止、四意念斷,並獲得四神足念。   信佛而心意感到喜悅,此名信根,作到自覺守意行法;從四諦觀身、觀意而順受,此名能根,起精進功用;從四諦念想達到四諦,此名識根,起守意的功能;從四諦集為一意,從四諦集為一意而止住,此名定根,起正意的功能;從四諦觀四諦,此名黠根,即是道意。總名為五根。   從四諦得信,不再有疑惑,此名信力;捐棄貪欲而行道,從四諦自覺精進,惡意不能敗壞精進,此名進力;惡意欲起,當即時滅除,由四諦規范意,無有能敗壞其意,此名念力;內觀外觀,從四諦得以安定,惡意不能壞其善意,此名定力;意念住于四禪,從四諦獲得黠慧,惡意不能壞其黠意,此名黠力。此等意念有出有入,結束後又重新生起,總名為五力。   從四諦念想四諦,此名為覺意,獲得道意;從四諦觀察四諦,是藉「名」知「法」,名為法識覺意,獲得生死意;從四諦觀身、觀意,堅持不懈,此名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從四諦完備,心喜四諦,此名愛覺意,貪愛道法而行道;修行道法而歸從四諦,意即獲得休息,此名息覺意;已經休息安隱,歸從四諦而為一念之意,此名定覺意;自知意已得安定,從四諦而得自在,凡意所行處,都能順從所觀之理,此名守覺意。從四諦觀意,總名為七覺意。   從四諦堅守四諦,此名直信道;從四諦得直,從行于四諦,此為直從行念道。從四諦觀身、觀意,堅持不懈,此名直治法;所謂不欲墮四惡,四惡指常、樂、我、淨等四顛倒。從四諦念想四諦,此名直意;不散亂之意,歸從四諦為一心之意,此名直定。在一心上頭,作三種合于佛法的行為,即聲(語)、身、心三種行為俱時而作。佛弟子如此八行,乃名四禪,是為四意斷。   第一行是直念,屬于心,心常念道。第二行是直語,屬于口,斷除善不欲行、惡不欲斷等四意。第三行是直觀,屬于身,觀察自身內外。第四行是直見,歸信于道。第五行為直行,不追隨四惡,所謂四顛倒。第六行為直治,斷除道意之外的其它諸意。第七行是直意,不墮落于貪欲。第八行是直定,正心無邪。總名「八行佛」,是辟支佛、阿羅漢所不行的。 原典   三十七品應斂。   設自觀身、觀他人身,止淫,不亂意,止余意;自觀痛癢,觀他人痛癢,止瞋恚;自觀意、觀他人意,止痴;自觀法,觀他人法,得道。是名為四意止也。   避身為避色,避痛癢為避五樂,避意為避念;避法,不墮願業治生,是名為四意念斷也。   識苦者,本為苦,為苦者,為有身,從苦為因緣起者,所見萬物,苦習者,本為苦,從苦為因緣生盡者,萬物皆當敗壞。為增苦習,復當為墮八道(1)中。道人當念是八道,是名為四為、四收苦(2),得四神足念也。   信佛意喜,是名為信根,為自守行法;從諦身意受,是名能根,為精進;從諦念遂諦,是名識(3)根,為守意(4);從諦一意,從諦一意止,是名定根,為正意;從諦觀諦,是名黠根,為道意。是名為五根也。   從諦信不復疑,是名信力;棄貪行道,從諦自精進,惡意不能敗精進,是名進力;惡意欲起,當即時滅,從諦是意,無有能壞意,是名念力;內外觀從諦以定,惡意不能壞善意,是名定力;念四禪(5)從諦得黠,惡意不能壞黠意,是名黠力。念出入盡復生,是名為五力也。   從諦念諦,是名覺意,得道意;從諦觀諦,是名法,名法識覺意,得生死意;從諦身意持,是名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從諦足喜諦,是名愛覺意,貪道法行道;行道法(6)從諦,意得休息,是名息意覺(7);已息安隱,從諦一念意,是名定覺意;自(8)知意以安定,從諦自在,意在所行從觀,是名守意覺。從四諦觀意,是名為七覺意也.   從諦守諦,是名直信道;從諦直從行諦,是為直從行念道。從諦身意持,是名直治法;不欲墮四惡(9)者,謂四顛倒(10)。從諦念諦,是名直意;不亂意,從諦一心意,是名直定。為一心上頭,為三法意行,俱行以聲、身、心。如是(11)佛弟子八行,是名四禪,為四意斷也。   第一行為直念,屬心,常念道。第二行為直語,屬口,斷四意。第三行為直觀,屬身,觀身內外(12)。第四行為直見,信道。第五行為直行,不隨四惡,謂四顛倒。第六行為直治,斷余意。第七行為直(13),不墮貪欲。第八行為直定,正心。是為八行佛。辟支佛、阿羅漢(14)所不行也。 注釋   (1)八道:此處指上述的四意止、四意念斷。   (2)四為、四收苦:是四意止、四意念斷的別稱。「四收」,諸本作「四枝」。   (3)「識」,諸本作「諦」。   (4)「意」,諸本作「意名」。   (5)四禪:全稱四禪那(梵文CaturdhYana),意譯四靜慮,或稱四禪定,是佛教諸禪定中體現禪定結構和禪定過程最典范的一種。它由所謂對   治支、利益支、自性支三支構成。以「心一境性」注意力集中于一境為自性支,四禪皆是;而以思惟形式的差別分為四類,作為對治支的內  容,當成區劃四禪的標準之一;又以主觀感受的差別分為四類,作為利益支的內容,當成區劃四禪的另一類標準。此禪的特點,在于脫離了  欲界(貪欲的干擾),成為色界的思惟和感受活動。此中的主觀感受和思惟形式,對任何行禪者都是一樣的,但思惟的對象和由此得到的觀  念,可以有很大的不同。本經前邊說到的一禪、二禪等,就是此四禪中的第一、第二禪。   (6)「道行道法」,諸本作「道法行道」,不從。   (7)「息意覺」,諸本作「意覺意」。   (8)「自」,諸本作「息」。   (9)「惡」,諸本作「惡四惡」。   (10)四顛倒:身本不淨反以為淨,受本是苦反以為樂,心本無常反以為常,法本無我反以為有我。佛教一般稱此世間的常、樂、我、淨為四顛   倒,略稱四倒。   (11)「如是」,諸本作「猶如」。   (12)「外」,諸本作「外八」。   (13)「直」,諸本作「直意」。   (14)辟支佛、阿羅漢:辟支佛(梵文Pratyeka-buddha),意譯緣覺、獨覺。指自覺不從他聞,悟十二因緣之理而歸于涅槃的佛弟子。阿羅漢(   梵文Arhat),略稱羅漢,意譯不生、無學果、殺賊等,指遵循佛之原始教旨而得涅槃的佛弟子。後人一般稱此二種修持為二乘。本經以為   八正道屬于佛乘,而非二乘,是比較特殊的見解。 譯文   第一行是直念。什麼叫作直念?意思是說,不念想萬物,意想不墮于萬物之中,此為直念;念想萬物,意想墮于其中,即是不直念。   所謂四意止,其第一意止是令身的觀念熄滅;第二意止是念想痛癢等感受的性質;第三意止是念想意隨氣息出入;第四意止是念想諸法因緣。此總為四意止。   行道的人應當念想此四意止。其一當念:我前世由于愛身,所以今世不得解脫;其二當念:現今這身有如極厲害的怨家迫害著我。為什麼要如此念想?如此所貪欲的由愛而生,應當斷除,就可以斷除,此為外身觀止。   所謂四意止,意止的意是,意不執著于身為「止」,意不執著于痛癢感受為「止」,意不執著于意為「止」,意不執著于法為「止」。意完全隨色等產生的觀念,乃是「不止」。   問:世人為什麼不隨順四意止?   答:因為不念想苦、空、非身、不淨,所以不隨順四意止。如果人們的意識經常念想苦、空、非身、不淨而行道,經常想念此四事而不分離,便會迅疾獲得四意止。   問:什麼是身意止?所謂念想老、病、死,此為身意止。什麼是痛癢意止?所謂(一切感受)皆所不可意,此為痛癢意止。什麼是意意止?所謂已經念想,重複念想(念念生滅),此為意意止。什麼是法意止?所謂往時所作為行,由此還報為法,也就是說,作是(業)得是(果),此為法意止。   四意止有四類:一念想非常意止;二念想苦身意止;三念想空、有意止;四念想不淨、樂意止。此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都處在身、痛癢、意、法的范圍,統統不過此四事。   所謂四意止,一是但系念于息而不邪念;二是但念想善而不念想惡;三當自念想:此身非我所有,萬物非我所有,由此便不再趨向;四是眼不視色,意系于法中。即此名為四意止。   修道的人應當修行四意止。一、對于眼與色,應當比較計算身中種種惡濁腺液;二、對于意所歡喜、念想為樂,應當念想痛癢等感受為苦;三、我意瞋怒,他人意也會瞋怒,我意轉變,他人意也會轉變,如此意想,便不再轉起意念;四、關于意,我意嫉妒,他人意也會嫉妒,我念他人惡,他人也會念我惡,如此意想,便不再起念,此即是法。   所謂身意止,指自觀己身,觀他人身。什麼是身?如果說痛癢是身,則痛癢多到無數;如果說意是身,則也是非身,因為有過去意、未來意;如果說法是身,則也是非身,因為有過去法、未來法;如果說心行是身,則此行無有形狀,知為非身。達到這樣的思考,就是四意止。   意若不墮于有色的念想,關于色的識也不會發生。耳、鼻、口、身等四識,也是如此。應該以意不執著于身為心;同樣,應該以意不執著于痛癢,意不執著于念想,意不執著于法為心。 原典   第一行為直念,何等為直念?謂不念萬物,意不墮是中,是為直念。念萬物,意墮中,為不直念也。   四意止者,一意止為身念息;二意止為念痛癢;三意止為念意息出入;四意止為念法因緣。是為四意止也。   道人當念是四意止:一者,為我前世愛身,故不得脫;二者,今有(1)劇怨家,何以故?所欲者愛生,當斷已斷,為外身觀止也。   四意止者,意止者,意不在身為止,意不在痛癢為(2)止,意不在意為止,意不在法為止。意(3)隨色誠便生,是為不止也。   問:人何以故不墮四意止?   報:用不念苦、空、非身、不淨故,不墮四意止。若人意常念苦、空、非身、不淨行道者,常念是四事不離,便疾得四意止也。   問:何等為身意止?謂念老、病、死,是為身意止。何等為痛癢意止?謂所不可意,是為痛癢意止。何等為意意止?謂已念復念,是為意意止。何等為法意止?謂往(4)時為行,還報為法,亦謂作是得是,是為法意止也。   四意止有四軰,一者念非常意止,二者念苦身意止,三者念空有意止,四者念不淨、樂意止,是為四意止。一切天下事,皆墮身、痛癢、墮法(5),都盧(6)不過是四事也。   四意止者,一者,但念息不邪念;二者,但念善不念惡;三者,自念身非我所,萬物皆非我所,便不復向;四者,眼不視色,意在法中,是名為四意止也。   道人當行四意止,一者眼、色,當校計身中惡露;二者意歡喜念樂,當念痛癢(7)苦;三者我意瞋,他人意亦瞋,我意轉,他人意亦轉,便不復轉意;四意(8)者,我意嫉,他人意亦嫉,我念他人惡,他人亦念我惡,便不復念,是為法也。   身意止者,自觀身,觀他人身。何等為身?欲言痛癢是身,痛(9)無有數;欲言意是身,復非身,有過去意⑩,未來意;欲言法是身,復非身,有過去、未來法;欲言行(11)是身,行無有形,知為非身。得是計,為四意止也。   意不墮色念,識亦不生。耳、鼻、口、身亦爾。意不在身為心(12);意不在痛癢,意不在念,意不在法為心(13)也。 注釋   (1)「今有」,《資》作「念有」,《磧》、《普》、《南》、《徑》、《清》作「念有身」。   (2)「為」,諸本無。   (3)「意」,《資》作「自」,《磧》、《普》、《南》、《徑》、《清》作「目」。   (4)「往」,諸本作「住」。   (5)「墮法」,疑為「意、法」之誤,諸本作「隨意隨法」。   (6)都盧:即統統、一概如此。   (7)「癢」,諸本無。   (8)「意」,諸本無。   (9)「痛」,疑為「痛癢」。   (10)「意」,諸本無。   (11)行:此處指五陰中的行陰,即具有意志、造作等功能的心理。所以下文說行無有形。   (12)(13)「心」,《磧》、《普》、《南》、《徑》、《清》作「止」。 譯文   問:誰是主宰感知身、意、痛癢者?   答:有身,由身的意感知;痛癢,由痛癢的意感知;意,由意的意感知;有飢,由飢的意感知;有渴,由渴的意感知;有寒,由寒的意感知;有熱,由熱的意感知。因此,是分別的感知。意思是說,身的意念生起身的意念,痛癢的意念生起痛癢的意念,意的意念生起意的意念,法的意念生起法的意念。   所謂四意止,意思是說,意若念惡,控制使其不起,即是止。   四意止也隨入四禪;四禪也隨入四意止。隨入四意止是為了接近道,不沾染惡便是善意生。四禪就是四意定,為的是控制意的運行。   行道有四種因緣,一是止身,二是止痛癢,三是止意,四是止法。所謂止身,指遇見色身念想不淨;所謂止痛癢,指不自高自大;所謂止意,指制怒不瞋恚;所謂止法,指下懷疑道。   人們修行四意止,當意起念生時,應即時識別,對症下藥。若獲得一意止,便能達到四意止。   所謂四意定,一是自觀己身,也觀察他人身;二是既觀自己的痛癢,也觀察他人的痛癢;三是既觀自心,也觀察他人心;四是既觀自法因緣,也觀察他人法因緣。如此觀身,觀察一切內外因緣成敗等事,應當思念:我身也必然會如此成敗。此為四意定。   人若想制止四意的活動,應棄其外向,而攝之為內。已經收心攝意,就是棄外為內。   所謂觀他人身,自觀己身而不離他人身,便是觀他人身。如果觀他人身,則非。觀他人痛癢、意、法,也是這個意思。自貪己身,應當觀察他人身;念想他人身,便當自觀己身。如此觀想,名為意止。   問:意正在運行,如何加以制止?   答:意由自觀己身而生貪愛,便令其觀察他人身,為的是令意從貪愛中轉變,並加以制止。如果意是貪愛他人身,則應當回過來自觀己身  。 原典   問:誰主知身、意、痛癢者?   報:有身、身意知;痛癢,痛癢意知;意意,意意知(1);有飢,飢意知;有渴,渴意知;有寒,寒意知;有熱,熱意知。以是分別知也。  身意起身意,痛癢意起痛癢意,意意起意意,法意起法意。   四意止謂意念惡,制使不起,是為止也。   四意止亦隨四禪(2),亦隨四意止。墮四意止為近道,不著惡便善意生。四禪為四意定,為止(3)意也。   行道有四因緣,一止身,二止痛癢,三止意,四止法。止身者,謂見色念不淨;止痛癢者,謂不自貢高;止意者,謂止不瞋恚;止法者,謂不疑道。   人行四意止,意(4)起念生,即時識對行藥(5)。得一意止,便得四意止也。   四意定,一者,自觀身,亦復觀他人身;二者,自觀痛癢,亦復觀他人痛癢;三者,自觀心,亦復觀他人心;四者,自觀法因緣,亦復觀他人法因緣。如是身,一切觀內外因緣成敗之事,當念我身亦當成敗如是,是為四意定也。   人欲止四意,棄為外,攝為內。已攝意,為外棄為內也。   觀他人身,謂自觀身不離他(6),便為觀他人身。若(7)觀他人身為非。痛癢、意、法亦爾也。自貪身當觀他人身,念他人身便自觀身,如是為意止。   問:意見行何以為止?   報:意以自觀身貪,便使觀他人身,為意從貪轉故應止,若意貪他人身,當還自親身也。 注釋   (1)「意意,意意知」,疑為「意,意意知」,諸本作「意意知」,不從。   (2)「四禪」,疑下缺「四禪」。   (3)「止」,諸本作「正」。   (4)「意」,諸本無。   (5)「藥」,諸本作「樂」。   (6)「離他」,諸本作「離意」。   (7)「若」,底本為「苦」,疑為「若」之誤。 譯文   有時自觀己身,不觀察他人身;有時應當觀察他人身,不應當觀察自身;有時可以自觀己身,也可以觀察他人身;有時不可以自觀己身,也不可以觀察他人身。   所謂自觀己身,由于反復算計觀察他人身,其意不能止于他人身上,則必須自念己身,令意專注于己身,由此再轉移注意力到他人身上。   所謂觀他人身,就是見他人身色肥白,黛眉紅唇。見肥應當念想死人的腫脹相,見白應當念想死人的骨骼相,見眉黑應當念想死人正在變黑,見紅唇應當念想流血正紅。這樣校量算計身體的諸所有,由此獲得這樣的意想,便會轉變成不再愛己身。   觀有內有外。對于嫉妒、瞋恚、疑惑,應當內觀;對于貪愛、邪淫,應當外觀。對于貪愛,應當念想非(無)常、敗壞;對于邪淫,應當有針對性的念想所有惡濁腺液。如自觀己身邪淫,應當念想四斷意。   觀有兩類:一是觀外,二是觀內。觀察身有三十六種不淨之物,及一切可見之物,都屬于觀外;觀無所有是道,乃是觀內。   所謂觀有三件事:一是觀想身的四種顏色,所謂黑、青、赤、白;二是觀想生死非(無)常;三是觀想身之七竅、二便等「九道」。觀想白色(骨)而現見黑色,是為不淨。   應當首先聽聞正法,然後學習,最後得道。尚未得道,屬于「聞」的階段,得道別稱「證」,「得」就是知。   觀有四種:一是身觀(觀身),二是意觀(觀意),三是行觀(觀行),四是道觀《觀道》,是為四觀。譬如有人看守物品,賊盜來了,便舍棄物品監視盜賊;人已觀察得到身,便舍棄其觀身而觀物了。   觀有二件事:一是觀察外在的所有色相,無所有;二是觀察內在本質,無所有。觀空已畢,達到四禪。觀空無所有,有意、無意也無所有,此乃是空。也稱之為四棄,即得到了四禪。 原典   有時自身觀,不觀他人身;有時當觀他人身,不當自觀身;有時可自觀身,亦可觀他人身;有時不可自觀身,亦不可觀他人身。   自觀身者,為校計觀他人身意不止,須自念身為著,便轉著他人身。   觀他人身,為見色肥白,黛眉赤唇。見肥當念死人脹,見白當念死人骨,見眉黑當念死人正黑,見朱唇當念血(1)正赤。校計身諸所有,以得是意,便轉不復愛身也。   觀有內外,嫉、恚、疑(2)當內觀;貪淫當外觀。貪當念非常敗,淫當念對所有惡露,如自觀身淫(3),當念四斷意也。   觀有兩輩:一者觀外,二者觀內。親身有三十六物,一切有對,皆屬外;觀無所有為道,是為內觀也。   觀有三事,一者觀身四色,謂黑青赤白(5);二者觀生死;三者觀九道。觀白見黑為不淨。   當前聞以學後得道,未得道為聞,得別為證。得,為知也。   觀有四,一者身觀,二者意觀,三者行觀,四者道觀,是為四觀。譬如人守物,盜來便舍物視(6)盜;人已得觀,便舍身觀物也。   觀有二事,一者觀外諸所有色,二者觀內謂無所有。觀空已,得四禪。觀空無所有,有意、無意無所有,是為空。亦謂四棄,得四禪也。 注釋   (1)「血」,《資》作「面」,《磧》、《普》、《南》、《徑》、《清》作「面血」,皆不從。   (2)「疑」,諸本作「癡」。   (3)「淫」,《磧》、《普》、《南》、《徑》、《清》作「疾」。   (4)三十六物:據《增一阿含經》卷二十五中說,人身有三十六種不潔淨物,如皮、肉、骨、筋、涎、痰、膿、血等。是觀身不淨的禪定中觀想  的對象。   (5)黑青赤白:指人體骨骼的四種顏色,也是觀身不淨的禪定中觀想的對象和出現的幻象。後來一般作青黃赤白。   (6)「視」,《資》、《磧》、《普》、《南》、《徑》作「觀」。 譯文   要想斷除世間事,應當修行四意止;要想除卻四意止,應當修行四意斷。   有人墮于強烈的貪欲,由于這種貪欲,所以修行四神足飛行。   但有信等五根,而沒有信等五力,不能制意。但有信等五力,而沒有信等五根,不能產生、獲得四神足。如果再能轉為信等五力,就能控制上述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等所謂十二品。   所謂四意斷,指不作現在罪,但是完結過去罪,此為四意斷。完結過去罪不再順受新罪,乃是四意止。舊罪完畢,新罪止犯,乃是四意斷。舊罪結束,新罪斷除,乃是四神足。   知足即不再守意,其意為畢(完畢);生名為新,老為故(舊),死為身體壞敗,就是終盡。   所謂四意斷,意思是說,經常念想道,善的念想生起,便是惡的念想斷除,所以是斷惡道。善的念想停止下來,惡的念想便即生起,所以是不斷(惡道)。   所謂四意斷,指意自身不欲趨向于惡,此為斷,也叫作不念罪斷。 原典   欲斷世間事,當行四意止;欲除四意止,當行四意斷。   人墮貪(1),貪故,行四神足飛。   但有五根,無有五力,不能制。但有五力,無有五根,不生得四神足。尚轉五力,能制上次十二品。   四意斷不作現在罪,但畢故罪,是為四意斷也。畢故不受新,為四意止。故畢新止為(2)四意斷。故竟新(3)斷為四神足。   知足不復求守意,意為畢,生為新,老為故,死為身體壞敗,為盡也。   四意斷,謂常念道,善念生(4)便惡念斷故,為斷惡(5)道。善念止便惡念生,故為不斷也。   四意斷者,意自不欲向惡,是為斷,亦謂不念罪斷(6)也。 注釋   (1)墮貪:「墮」,《磧》、《普》、《南》、《徑》、《清》作「除」。按:此「貪」應是「欲」的別譯,指追求神足的強烈願望,所謂欲增  上故得三摩地,一般歸為四神足中的第一神足。   (2)「止為」,諸本作「止為止為」。   (3)「竟新」,《資》、《磧》作「意新」,《普》、《南》、《徑》、《清》作「意斷」。「竟」與「畢」同義,「故竟新斷」與上文「故畢  新止」的含義相同。   (4)「生」,諸本無。   (5)「惡」,底本作「息」,諸本作「惡」,據改。諸本在「為斷惡道」下為「念善念止便惡念念生」,不從。   (6)「斷」,諸本作「為斷」。 譯文   所謂四神足,一為身神足,二為口神足,三為意神足,四為道神足。念想飛行,念想不欲滅卻,不隨順于道。   所謂四伊提缽,四是數,伊提譯為止,缽譯為神足。想飛便飛,有時精進坐禪,七日便能獲得,或者七月,或者七歲。   獲得神足,可以長久住在世間。不死有藥:一是意專一而不轉移,二是堅信,三是念想,四是有專一的心理,五是有黠慧,此為神足藥。   獲得四神足,而不長久住在世間,有三個原因:一是自厭其身,以身是臭惡的緣故,所以從世間離去;二是無有人能從其聽受佛經之道,所以從世間離去;三是擔心一些怨惡的人誹謗得罪,所以從世間離去。   神足有九類,所謂乘車馬,步疾走,也屬于神足;外戒堅定也是神足,信仰至誠也是神足,忍辱也是神足。   修行神足,應當有飛的意念。問:什麼是飛的意念?答:有四種因緣;一是信,二是精進,三是定,四是不轉意。   什麼是信?堅信飛行。什麼是精進?飛行。什麼是定?飛行。什麼是不轉意?專注于飛行而不轉變意念。   身並沒有行道的欲望,意想行道便能行道。神足也是如此,意想飛行,即能飛行。 原典   四神足,一者身神足,二者口神足,三者意神足,四者道神足。念飛,念不欲滅,不隨道也。   四伊提缽,四為數,伊提為止,缽為神足。欲飛便飛,有時精進坐七日便得,或七月(1),或七歲也。   得神(2)足可久在世間,不死有藥:一者意不轉,二者信,三者念,四者有諦(3),五者有黠,是為神足藥也。   得四神足,不久在世間,有三個因緣:一者自厭其身臰(4)惡故去,二者無有人能從受經道故去,三者恐(上死下心)惡(5)人誹謗得罪,故去也。   神足九輩,謂乘車馬、步疾走,亦為神足;外戒堅亦為神足,至誠亦為神足,忍辱亦為神足也。   行神足,當飛意。問:何為飛意?報:有四因緣:一者信,二者精進,三者定,四者不轉意。   何等為信?信飛行。何等為精進?飛行。何等(6)定?(7)何等為不轉意?謂著飛行不轉意也。   身不欲行道,意欲(8)便行,神足如是,意欲飛即能飛也。 注釋   (1)「七月」,底本為「七日」,諸本作「七月」,據改。   (2)「神」,諸本作「四神」。   (3)有諦:此諦,為審視義,有留意專心的意思,指注意力集中。劉勰《新論專學篇》:「心不在學而強諷誦,雖入于耳而不諦于心。」   (4)臰,俗臭字。   (5)「(上死下心)惡」,諸本無「懃」。按,「懃」疑為「怨」和「□」的異體字,即「怨」。   (6)「何等」,諸本作「何等為」。   (7)「何等定?」,其後《大正》有「飛行」二字。   (8)「意欲」,其後《大正》有「行」字。 譯文   信等五根,譬如植物種子,堅實才能生根,不堅則沒有根。   信譬如雨水,不轉意則是力。所見萬物為根,控制意念為力。   信根中有五陰中的三陰:一是痛癢(感受陰),二是思想(想陰),三是識陰。   定根中有五陰中的一陰,所謂識陰是。   所謂五根、五力、七覺意,其中有五陰中一陰的,其中有二陰的,其中有三陰的,其中有四陰的,都有陰的存在。   問:此(五根、五力、七覺意)乃是道行,為什麼會有「陰」的存在?   答:因為唯有泥洹(涅槃)完全無陰,其余一切都有陰。   七覺意中上三覺屬于口,中三覺屬于身,下一覺屬于意。什麼是覺?念念為覺,念念為得,覺得此意,(念念不離此意)便隨順于道。   外七覺意,是墮于生死流轉,內七覺意是隨順于道。所謂內七覺意,即三十七品經;所謂外七覺意,即萬物。   所謂覺,指識別事物便隨而覺悟的意,有覺悟的意,便隨順于道。覺有(生死)的覺意,墮于罪,覺三十七品經便是正意,此乃隨順于道。覺有善惡的覺意是為墮于罪。   問:什麼是從諦身意持?   答:所謂身持七戒,意持三戒,乃是身、意持。   所謂從諦意得休息,就是從四諦的意令因緣休。所謂休,指止息(休歇),因為從思惟得道,所以是受思。由貪樂道法而常行道,是愛覺意;持道而不失,是力覺意。已經獲得十息,身得安隱,是息覺意;自知已得安定,是定覺意。身與意堅持覺意而不走失,是持。   所謂從諦得自在,意在所行,意思是說,獲得四諦;也可以念想四意止,也可以行四意斷,也可以念四神足,也可以修五根以及五力、七覺意、八行。此即稱自在意所行。所謂從諦觀,指觀察三十七品經的綱要,即此為守意。所謂覺,就是覺知四諦,不再受罪。 原典   五根譬如種物,堅乃生根,不堅無有根。   信為水雨,不轉意為力。所見萬物為根,制意為力也。   信根中有三陰,一為痛癢,二為思想,三為識陰。   定根中有一陰,謂識陰也。   五根、五力、七覺意,中有一陰者,中有二陰者,中有三陰者,有(1)四陰者,皆有陰。   問:是道行何緣有陰?報:以泥洹無陰,余皆有陰也。   七覺意上三覺屬口,中三覺屬身,下一覺屬意。何等為覺?念念為覺,念念為得,覺得是意,便隨道也。   外七覺意為墮生死,內七覺意為隨道。內七覺意者,謂三十七品經;外七覺意者,謂萬物也。   覺者,為識事便隨覺意也。有覺意便隨道。覺有覺意,墮罪,覺三十七品經便正意,是為隨道。覺善惡是為墮罪也。   問:何等為從諦身、意持?   報:謂身持七戒,意持三戒(2),是為身、意持也。   從諦意得休息,從四諦意因緣休。休者為止息,為思得道,為受思(3)也。貪樂道法,常行道為愛覺意;持道不失為力覺意;已得十息,身安隱為息覺意;自知已安為定覺意。身意持(4)意不走,為持。   從諦自在,意在所(5)行,謂得四諦。亦可念四意止,亦可四意斷,亦可四神足,亦可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是為自在意在所行。從諦觀者,為觀(6)三十七品經要,是為守意。覺者,謂覺諦(7),不復受罪也。 注釋   (1)「有」,諸本作「中有」。   (2)身持七戒,意持三戒:即不行十惡而行十善。其中不貪、不瞋、不癡,為意持三戒;不殺、不盜、不淫、不兩舌、不妄語、不惡口、不綺語  ,為身持七戒。   (3)「受思」,《資》作「受恩」。   (4)「意持」,諸本作「持意」。   (5)「在所」,諸本作「在意在所」。   (6)「為觀」,底本無「觀」,諸本均有,據改。   (7)「覺諦」,底本無「覺」,諸本均有,據改。 譯文   八行有內有外。身行為殺、盜、淫;聲行為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行為嫉妒、瞋恚、愚癡。以上三種法總為十事,在外。人、天、畜生、地獄、餓鬼等五道,在內。   從四諦堅守四諦,從為神足而守,此乃為護,指護法不犯罪行。   以四諦為道,認知非(無)常、苦、空、非身、不淨,此為直見。非(無)常而人們執以為常,以及思苦為樂,空執以為有,非身認作有身,不淨執以為淨,此為不直見。   什麼是直見?相信一切本于因緣,知道從宿命而有,此名為直見。   什麼是直治?分別思惟,能成就善意,此為直治。   什麼是直語?遵守善言,不犯法,如此相應受納言語,此名為直語。   什麼是直業?身應隨法而行,不犯法而行,此名為直業。   什麼是直業治?追隨得道者的教戒而行,此名為直業治。   什麼是直精進行?修行無為,晝夜不中止,也不舍棄方便,此名為直精進方便。   什麼是直念?經常趨向經戒,此名為直念。   什麼是直定?意不惑亂,也不舍棄修行,此名為直定。   如此修行,令賢者具備八種業行,業行既經具足,便是行道。   以上八直,有對治的,有實行的。實行八直,乃獲得出離世間的要領。身不犯戒,乃是直治。慧、信、忍辱,是為行。身與意持戒持法,名為直治,意思是說,無所念想為直,有所念想為不直。 原典   八行有內外,身為殺、盜、淫;聲為兩舌、惡口、妄言、綺語;意為嫉妬、瞋恚(1)、癡。是上頭三法為十事在外,五道(2)在內也。   從諦守諦,從為神守,為護,謂護法(3)不犯罪。   諦為道,知非常、苦、空、非身、不淨為直見。非常人計為常,思苦為樂,空計為有,非身用作身,不淨計為淨,是為不直見也。   何等為直見?信本因緣,知從宿命有,是名直見。   何等為直治?分別思惟,能到(4)善意,是(5)為直治。   何等為直語?守善言,不犯法,如應受言,是名為直語也。   何等為直業?身應行,不犯行,是名為直業也。   何等為直業治(6)?隨得道者教戒行,是名為直業治(7)也。   何等為直精進行?行無為,晝夜不中止,不舍方便,是名為直精進方便也。   何等為直念?常向經戒,是名為直念。   何等為直定?意不惑亦不舍行,是名為直定。   如是行,令賢者八業行(8)具,已行具足,便行道也。   八直有治、有行。行八直乃得出要。身不犯戒,是為直治。慧、信、忍辱是為行。身意持是名直治,謂無所念為直,有所念為不直也。 注釋   (1)「瞋恚」,底本無,諸本均有,據改。   (2)「五道」,諸本作「五直」。此處之「五道」,與十惡相對而稱之為內,當是三界五道的五道,即由外行十不善,則內不得出離世間的意思  。   (3)「護法」,底本無「護」,諸本均有,據改。   (4)「到」,諸本作「致」。   (5)是,諸本作「是名」。   (6)(7)「直業治」,底本作「直治」,諸本作「直業治」,據改。   (8)八業行:後稱八直,即直見、直治、直語、直業、直業治、直精進、直念、直定,也就是八正道。但不論名稱與釋義,都與上文所說不全相  同。 譯文   佛說十二部經都反映在三十七品經中,譬如萬川四流,皆歸大海。   三十七品經為外,自心思惟為內。由于思惟才能產生「道」心,所以為內。修道的人行道,思惟分別三十七品經,就是拜佛。   三十七品經能墮于世間,也能悟入道中。誦經口說,是為世間;意識念想,乃是相應于道。   持戒在于控制身,行禪在于控制意。所行隨從其願,其願也隨從所行。行道所向往的意念,不能離失,意念至于佛,意即不再退還。   也有循序按次第修行得道,也有不循序次第修行得道。就是說,修行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此是按次第;由于畏懼世間,厭惡生身,便一念之間從此得道,此是不按次第。修道的人能獲得三十七品所行的意止,可以不順從數息、相隨、止。   屬于身、口的有七事,屬于心、意、識的各有十事,所以總為三十七品。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屬于外;五根、五力屬于內;七覺意、八行由此得道。 原典   十二部經(1)都皆墮三十七品經中,譬如萬川四流,皆歸大海。   三十七品經為外,思惟為內。思惟生道,故為內。道人行道,分別三十七品經,是為拜佛也。   三十七品經亦墮世間,亦應道。諷經口說,是為世間;意念是為應道。   持戒為制身,禪為制意(2)。行道所向意不離,意至佛,意不還也。   亦有從次第行得道,亦有不從次第行(3)得道。謂行四意止、斷、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是為從次第;畏世間、惡身,便一念從是得道,是為不從次第。道人(4)能得三十七品行意,可不順從數息、相隨、止也。   身、口七事,心、意、識各有十事,故為三十七品。四意止、斷、神足屬外;五根、五力屬內;七覺意、八行得道也。 注釋   (1)十二部經:亦稱十二分教,指佛教經典的構成形式,所謂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因緣、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論  議。或者說,是佛陀說法的十二種經典形式。一般用以代表全部佛典。   (2)「制意」,底本作「散意」,疑為「制意」之誤。   (3)「次第行」,底本為「次行」,諸本作「次第行」,據改。   (4)「人」,諸本作「入」。 譯文   泥洹有四十類,即三十七品經及三向。此四十事都是為了泥洹。   問:數息是泥洹不?   答:數息、相隨,念系鼻頭,制止意想,都有所執著,不是泥洹。   泥洹為「有」不?   答:泥洹為「無有」。唯是苦的滅盡,另有一名叫意盡。   問:有置難于「泥洹為滅」的說法。   答:止但指滅除善惡的(分別)。   所謂「知行」,有時可行四意止,有時可行四意斷,有時可行四神足,有時可行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所謂諦,就是了知定與亂。定是知行,亂是不知行。   問:為什麼恰巧有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答:因為人有眼等五根,道有信等五根;人有眼等五種感知能力,道便有信等五種能力;人有七情驅使,道有七覺意;修行有直見等八直,即相應于道的八種。隨病說藥,因緣相應。   眼受色,耳聞聲,鼻向香,口欲味,身貪細滑,此是五根。為什麼名之為根?因為已經受納完了,還要繼續發生,所以名根。   不受納色、聲、香、味、細滑,此即是力;不為七情驅使,此即是覺意;已行八直,即是相應于道的修行。   五根是堅定的意,五力是不可轉移的意,七覺是正確的意,八行是正直的意。   問:什麼是善意?什麼是道意?   答:四意止、四意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乃是善意。七覺意、八行,乃是道意。有道善,有世間善。從四意止到五根、五力,乃是道善;不邪淫,不兩舌、惡口、妄言、綺語,以至不貪、瞋、癡,乃是世間善。   所謂諦見,知道萬物皆當滅亡,此為諦;見到萬物壞敗,身當死滅,由此不再憂慮,此為諦觀。   意念橫流,意念走失,立即追究應對,得以控制,此為除罪。諸種罪過來時不受納,是為禪。   一心之中,內意有十二事;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種智慧,七為數息,八為相隨,九為止,十為觀,十一為還,十二為淨。此為內十二事。外也有十二事:一為眼,二為色,三為耳,四為聲,五為鼻,六為香,七為口,八為味,九為身,十為細滑,十一為意,十二為愛欲。此為外十二事。   所謂術闍,是智。總有三種智:一、了知無數世父母、兄弟、妻子;二、了知無數世白黑、短長,了知他人心中所念;三、煩惱諸毒斷盡。此為三智。   所謂沙羅惰怠,為六通智:一為神足,二為能聽到一切,三為知道他人的心意,四為知道本從何所來生,五為知道死後往生何處,六為知道諸煩惱索、漏滅盡。此為六通智。 原典   泥洹有四十軰(1),謂三十七品經並三向(2)。凡四十事,皆為泥洹。   問:數息為泥洹非?   報:數息、相隨、鼻頭止意,有所著,不為泥洹。   泥洹為有不?   報:泥洹為無有,但為苦滅,一名意盡。   難:泥洹為滅。   報:但善惡滅耳(3)。   知行者,有時可行四意止,有時可行四意斷,有時可行四神足,有時可行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諦者,為知定、亂。定為知行,亂為不知行也。   問:何以故正有五根、五力、七覺意、八行?   報:人有五根,道有五根;人有五力(4),道有五力;人有七使(5),道有七覺意;行有八直(6),應道八種。隨病說藥,因緣相應。   眼受色,耳聞聲,鼻向香,口欲味,身貪細滑,是為五根。何以故名為根?已受,當復生故,名為根。   不受色、聲、香、味、細滑,是為力;不墮七使,為覺意;已八直,為應道行。   五根堅意,五力為不轉意,七覺為正意,八行為直意也。   問:何等為善意?何等為道意?   報:謂四意止斷、神足、五根、五力,是為善意,七覺意、八行,是為道意。有道善,有世間善。從四意止至五根、五力,是為道善;不淫、兩舌、惡口、妄言、綺語、貪、瞋、痴,是為世間善。   諦見者,知萬物皆當滅,是為諦;見萬物壞敗,身當死;以不用為憂,是為諦觀。   意橫、意走,便責對,得制,是為除罪(7)。諸來惡不受為禪。   一心內意十二事:智慧(8)七為數,八為相隨,九為止,十為觀,十一為還,十二為淨,是為內十二事。外復十二事,一為目,二為色,三為耳,四為聲,五為鼻,六為香,七為口,八為味,九為身,十為細滑,十一為意,十二為愛欲,是為外十二事也。   術闍(9)者為智,凡有三智(10):一者,知無數世父母、兄弟、妻子;二者,知無數世白黑、長短,知他人心中所念;三者,毒以斷。是為三也。   所謂沙羅惰怠者(11),為六通智(12):一為神足,二為徹聽,三為知他人意,四為知本所從來,五為知往生何所,六為知索漏(13)盡,是為六也。 注釋   (1)「軰」諸本作「事」。   (2)三向:《磧》、《普》、《南》、《徑》、《清》作「三空」。三向,指阿羅漢前的三種向道,即預流向、一來向、不還向。若作「三空」  ,當指三解脫門,所謂空、無相、無願。   (3)「難:泥洹為滅。報:但善惡滅耳」,《頻伽》作「難泥洹為且滅,惡善但報滅」不通。   (4)人有五力:指眼、耳、鼻、舌、身等具有識別和感受的能力。   (5)人有七使:使謂驅使、支使,是煩惱的異名。此處指中國傳統上所說的七情。   (6)行有八直:即上述直見、直治、直語等八直行。   (7)「除罪」,《資》作「陰罪」。   (8)「智慧」,疑為「六慧」之誤。   (9)術闍:疑是梵文Jnana的古代音譯,意譯智。   (10)三智:即三達、三明:(一)宿命智;(二)生死智(天眼智);(三)漏盡智。   (11)沙羅惰怠者:沙羅,疑為沙彌(梵文Sramaner的古譯)。泛指初學佛教的人。沙羅情怠者,即沙彌情怠者,指樂于神通而不繼續深修佛道  智慧的學者。謝敷的〈八安般守意經序〉有對這種學徒的專門批評,謂其將「輪迴五趣,億劫難拔」。   (12)六通智:即六通,六種神通。   (13)索漏:諸本作「素漏」。索即纏、縛義,與漏義同,皆指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