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依于諸佛名號之能現行對治力修持懺罪之理(益西彭措堪布) description: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摘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三冊" --- 依于諸佛名號之能現行對治力修持懺罪之理 益西彭措堪布 講授 摘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三冊   依名號者,謂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諸大佛子所有名號。   依于名號對治罪業,就是聽聞、受持諸佛名號,聽聞、受持諸大菩薩名號。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隨念三寶經釋》中說:「如來名號,乃是無量福德無盡之源泉,以法性、緣起、大願、三摩地、善根不可思議之力,成就諸佛名號,在世間顯然是利樂根本。」   漢地晚課念八十八佛拜懺,也是通過念八十八佛名號和禮拜八十八佛來懺除業障。它的根據如下:   《佛說觀藥王藥上二菩薩經》中說:藥上菩薩宣說了過去五十三佛名號之後,默然而住。當時行者在定中見到過去七佛世尊毗婆尸佛讚歎說:「善哉!善哉!善男子,你所說的這五十三佛,是過去長久安住于娑婆世界成熟眾生而般涅槃的。如果有善男子、善女人以及其余一切眾生,聽到這五十三佛的名號,其人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不墮惡道。如果有人能稱念五十三佛名號,生生之處常能值遇十方諸佛。如果有人能至心敬禮五十三佛,除滅四重罪、五無間罪及誹謗方等經典的罪業,都得清淨。以諸佛本願的緣故,念念之中即能除滅如上諸罪。』」   由這段經文可知,聽聞、受持五十三佛名號以及至心敬禮五十三佛,具有除滅罪業的巨大力量。即使犯下殺盜淫妄四重罪、五無間罪以及誹謗大乘經典等重罪,通過至心敬禮五十三佛也都能除滅。   再說受持三十五佛名號、依佛懺悔的功德:   《佛說決定毗尼經》中說:「若有菩薩,成就五無間罪,犯于女人,或犯男子,或故犯塔犯僧,如是等余犯,菩薩應于三十五佛前,所犯重罪,晝夜獨處,至心懺悔……。菩薩如是觀此三十五佛,如在目前;思惟如來所有功德,應作如是清淨懺悔。菩薩若能淨此罪已,爾時諸佛為其現身,為度眾生亦說種種諸行,成就愚惑諸眾生故。」   受持藥師佛名號恭敬供養的功德:《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說:「復次、曼殊室利!若有淨信善男子、善女人等,乃至盡形不事余天,唯當一心,歸佛法僧,受持禁戒:若五戒、十戒,菩薩四百戒、苾芻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五百戒。于所受中或有毀犯,怖墮惡趣,若能專念彼佛名號,恭敬供養者,必定不受三惡趣生。」按經中所說,受菩薩戒和別解脫戒之後,有所毀犯,如果能專念藥師佛名號恭敬供養,決定不轉生三惡趣。   聽聞受持觀音菩薩名號的功德:《法華經》說:「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受諸苦惱,聞是觀世音菩薩,一心稱名,觀世音菩薩,即是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受持地藏菩薩名號及歸敬供養地藏菩薩的功德:《地藏十輪經》說:「隨所在處,若諸有情,貪嗔癡等皆猛利故,造作殺生、或不與取、或欲邪行、或虛誑語、或粗惡語、或離間語、或雜穢語、或貪、或嗔、或復邪見、十惡業道,有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者,一切煩惱悉皆銷滅,遠離十惡,成就十善,于諸眾生起慈悲心及利益心。」所以,如果能至心稱名念誦歸敬供養地藏菩薩,造作十惡業道罪業,可以無余消滅。   下面引公案證明:   清朝有一個吳毛,是青陽吳氏的僕人,平時持齋念誦佛號,兼修眾善。左良玉的軍兵渡江,吳氏全家都避難走了,只留下吳毛守家。軍兵來時,吳毛中了七槍死去,等到戰亂安定主人返家,吳毛又甦醒過來說:「我以宿業,應當七次轉為豬身,因為我今生齋戒念佛,以七槍解了怨業,現在佛來接引,我往生西方去了。」說完,合掌就走了。這是順治元年的事。   《高僧傳》中記載:隋朝有位滿和尚,是安定地方的人,他在俗家時,得了一種病,雙腳不能伸縮,常常持念觀世音菩薩。有一天忽然看見一個和尚,拿著很潔淨的瓶子,在他面前站著。他就問:「師父從那里來?」和尚說:「因為你常常祈求,所以我才來,你前生殺過生,以業障導致這種病,你把眼睛閉好,我來為你治療。」滿閉上眼睛,只覺得膝蓋上好像拔去幾個寸把長的釘子,腳就好了,等滿睜開眼睛起身道謝,和尚已不知去向,因此滿更精進虔誠地信奉觀世音菩薩,發誓不娶妻,後來忽然之間自己通達禪觀,七天安坐不動。在開皇初元年間,他出了家,住在救度寺。   由以上兩則公案可知,受持諸佛名號,必能獲得諸佛菩薩的救護,消除業障,得到解脫。《華嚴經·須彌偈讚品》說:「寧受地獄苦,得聞諸佛名,不受無量樂,而不聞佛名。所以于往昔,無數劫受苦,流轉生死中,不聞佛名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