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六 (3) description: "辰三、來故等(分二科) 巳一、舉未來向現在(分二科) 午一、總徵" --- 辰三、來故等(分二科) 巳一、舉未來向現在(分二科) 午一、總徵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于此生耶?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為本無業,今有業耶?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為于未來有現在分耶? 第三科「去來實有論者」,有「標計」、「敘因」,這兩科說過了,第三科是「理破」,「理破」,第一科是「破實有體」,破實有體先是「顯彼過」,顯彼過里面是分兩科,第一科是「別徵詰」,別徵詰里面分三科,第一科是「自相」故。第二科是「共相」故。第三科是「來故等」。現在是第三科「來故等」,這里分兩科,第一科是「舉未來向現在」,這一科先「總徵」。這是「又今問汝,隨汝意答」。這是「總徵」。現在第二科就是「別詰」。 「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耶?為彼死已,于此生耶?」這兩個難問,昨天講過,現在從第三個講,「為即住未來,為緣生現在耶?」是「住未來」,就是他所執著的「從緣顯了」,就是還是因中有果。這個果,這未來的果法,它沒有來到現在,它是居住在未來它不來現在,但是它能做緣生起現在的果法;現在果法的生起,以未來法為緣而生起,你是這樣的想法嗎?這是一個問。 「為本無業,今有業耶?」這是第四個問題,第四個問題就是,本來這個未來的法體,它在未來的時候是不發生作用的,「無業」就是沒有作用。這個未來的法來到現在的時候才發生作用,發生作用就是得到現在的果了,是這樣的嗎?這是一個問題。前面說是第一個問題,「未來法來至現在」,就是它來到現在,就好了,就是果了。這個第四個是說,不是!是它來到現在的時候發生作用,才有果,就是有體、有用的分別,它在未來的時候,它還沒有發生作用,所以叫「為本無業,今有業耶?」是這樣意思。 「為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耶?」這是第五個難問他。這個「本相」就是在未來的時候本來的體相,雖然是有而不圓滿,就是不具足。「今相圓滿耶」,它來到現在的時候,相是圓滿了,這個體相也就是果相,果的相貌是圓滿,都具足了。是這樣子嗎?這是問。 「為本異相,今異相耶?」第六個問題就是「為本異相」,就是在未來的時候,它本來的時候,它是那樣的相貌,是不同于現在的,我們簡單講可以這麼解釋。是來到現在的時候,又有不同的相貌,就是和原來不一樣,也就和那個業有相同的意思。那個業是總相說的,這個圓滿、不圓滿就說那發生的作用。本來的時候是不圓滿,本來沒有業不圓滿,等到現在這個業發生作用,相才圓滿,這是這樣意思。「為本異相,今異相耶?」 這個地方窺基大師的解釋是約三世說,過去、未來、現在。就是本來的、在本來就是未來的,未來的時候,是對過去、對現在,而名為未來。這個到現在,就是對過去、對未來,而名為現在。這個相有三種,有過去相、有現在相、有未來相,這三種相是由相對而來的。所以,過去相不同于現在,現在也不同于未來,所以叫做「異」。而這「異」是由相對來的,在它本身的體相是無差別,本身的體相無差別,但是由于相對,這個三世的相對待就有不同的相貌了。窺基大師有這樣的解釋。 「為于未來有現在分耶?」為于未來有現在分,這個地方這句話是什麼呢?是這個所具的從緣顯了,這個去來實有論。「去來實有論」過去也是有,現在也是有,未來也是有。這個「有」,是在過去時候,也有現在與未來的分;在現在,也有過去的分,也有未來的分;在未來的時候,也有過去的分,也有現在的分。這個意思是說,每一世都有三分,每一世都有三分。在未來的時候,也有過去分、有未來分、有現在分。但是未來分當令,有這個味道,有這個意思。這個地方就是簡單的說出,這樣說出這麼一種。在未來的時候,就有現在的分,是這樣子嗎?是這樣的意思嗎?這麼講。 那麼這是提出來的難問。底下就一樣一樣的再難問,是分四科,第一科是「來至現在難」。 午二、別詰(分四科) 未一、來至現在難 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便有方所,復與現在應無差別,復應是常,不應道理。 「若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這個去來實有論,說是未來就有,我們現在的法、現在出現的事情,在未來的時候就是有了。在未來的有,就是很完整的,它就來到現在就是了,不須要再變動甚麼。「即未來法,來到現在」嗎?是這樣的意思嗎?這是提出來,這底下難問。「此便有方所」,若是未來法,法在未來的時候就已經完全具足了,那它應該有一個處所,未來的法在什麼地方呢?這個事情就是應該有這麼一件事。「此便有方所」,應該有個地方,一個地方。實在這個地方很難找到,很難說它在那里,所以這是有這個困難,你說它在什麼地方,這是一個困難。 「復與現在應無差別」,說是在未來的時候,它就有了,不須要變動。那就和現在是一樣的,就是和原來是一樣,和因中有果論也是相等的意思,就是和現在無差別,是那樣子的嗎?這話就是很難。比如蘋果種子里面有蘋果,蘋果的種子里面有蘋果,如果都是原來樣的話,那麼種子、那種子很小,那蘋果很大,可能一個種子會生出很多的蘋果?那怎麼樣解釋呢?它有個處所嗎?它和現在是一樣的嗎?就是有這個困難,所以「複于現在應無差別」。這問題若提出來就很難回答了。 「復應是常」,這是第三個問題。若是未來法來至現在的話,就是一點也不變動,那它應該是常住不變的。常住不變的,怎麼能夠是有過去、未來的分別呢?這就是不對了,所以不應道理。你若說是未來法來至現在,這是不合道理。 未二、死已現生難 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于今,現在世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 「若言未來死已,現在生者,是即未來不生于今」,這是提到第二個問題。這是第二科「死已現生難」。如果你說這個未來的法是有了,但是它沒有來到現在,它死了,「未來死已」,死了以後才到現在來,那就是有變化了。那麼真要是這樣講,「未來死已現在方生者」,「是即未來不生于今」,若這樣講那個未來的實有法,它就沒有來到現在,沒來到現在,你說它來到現在,你不能自圓其說了,你自己違背了自己的主張了。 「現在世法,本無今生」,你說未來死已,現在才生,還有一個過失,什麼過失呢?它若是死掉了,而現在這個法生出了。那麼出現的現在這個法不是從未來生的,就在未來的時候沒有,在未來的時候沒有,沒有就是「本無今生」,本來是沒有而現在才現起,應該是這樣子。若是這樣的話,你不能說是從未來來至現在,不能這麼講。若這樣說,就不能說是過去、未來、現在是三世實有,不能這麼說。 「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沒,不應道理」,這是第三個過失。這個未來法、若說未來,就是,不是現在;若說現在,就是法已經生了;若說未來,法沒生。沒生,你就說死,這也不合道理。要有生了以後才說死,這個未來法還沒有出現,怎麼能夠說死掉呢?這事也不合道理。 未三、為緣生現難 若言法住未來,以彼為緣,生現在者,彼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 這是第三科。「若言法住未來」,如果你說,這個…在未來的時候,這個法就有了,它是住在未來,住在未來它沒有來到現在,但是它能夠為現在法生起作緣,「以彼為緣,生現在法」。這樣講也有過失,什麼過失?第一個過失「彼應是常」,那個法一直住在那里不變動,那麼就是常住。若是常,就沒有三世的分別,你說是未來就還是有過失。 「又應本無今生」,那麼它沒有來到現在,那麼現在法生起,在未來就是沒有了,所以是「本無今生」。是「非未來法生」,現在法的生起,不是由未來法生起的。那麼這樣不能說去來實有論,不能這麼說。你若說去來實有,就是「不應道理」。 未四、業等成過難(分二科) 申一、舉業(分二科) 酉一、本無今有難 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是則本無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失,不應道理。 這是第四個難問,就是第四科「業等成過難」,先舉這個「業」,里面先說到「本無今有」,提出這個問題。 「若本無業用」,在未來的時候,就有那個法的存在,但是那個時候沒有發出來作用,等到這未來法來到現在的時候才有作用,我們才看出來有果的形相現出來,這樣講。「是則本無今有」,這樣說,這個業用原來是沒有,現在才有。這樣說,「便有如前所說過失」,就像前面那個「以彼為緣生現在」那個過失,那個過失就是第二過失。 第一個過失「彼應是常」;第二過失就是「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就應該有這個過失。因為本來沒有業用,現在有業用,這個業用原來是沒有,那麼就是「本無今有」,就是有那個「非未來法生」的這種過失。因為你說是未來法生,現在不是未來法生,那麼就是自語相違了,有這種過失。說是「不應道理」,你說未來法生到現在,這是不合道理。 酉二、本法一異難(分二科) 戌一、總徵 又汝何所欲?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 「又汝何所欲?」前面是「本無今有難」。這底下是「本法一異難」,先問。 「又汝何所欲?」又你想怎麼的呢?「此業用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無異相?」這是問。這個「業用與彼本法」就是未來,法在未來的時候就有了,但是那個時候沒有發生作用,那麼,到現在這個時候,才發生作用。那麼這個作用和那個本法、本來就有的那個法,是有差別相?是沒有差別相呢?這麼說。 這是問。這底下「別詰」,第一個先說「有異相難」。 戌二、別詰(分二科) 亥一、有異相難 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 「若有異相」,若有差別相。這個原來他的思想、他的執著,這個法是去來實有;過去也是實有、現在也實有、未來也是實有,是實有,都是有。那麼這個業用,若是與那個本法有差別就應該是無,就應該是無。「若有異相」,和那個實有,三世都是實有相,業用與它是不一樣,那「此業用相」在未來應該是沒有。未來的時候應該是沒有,沒有業用相。若是沒有,這是不合道理。你說沒有就是不對了,沒有的時候,實在是要有,你說是這個由有,這才現出有世間的一切法相。那麼說是有體而沒有用,這是不合道理,這是不行的。「若有異相,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這個法在未來是有、現在也是有、過去也是有,三世實有。那麼這個業作用相和這個法體是不一樣的,它若是有,它就應該是無。那你說這個業用相,過去也是沒有,現在、未來也是沒有,應該是這樣說。那若是單只說出了一樣,「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未來也是有,他本來……這個地方說,「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他說今有業用,那麼就是同相了;若說無業用,那就和這個具足的本法,才是有差別。若都是有,就是一樣了。所以這個地方他說「今有業用」,今有業用是同相,現在這地方說,「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是不應道理。而實在來說,因為和這不同,現在也應該是無,這才是合道理。 亥二、無異相難 若無異相,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若說是這個業用的相貌,和那個法體的體相,是無差別的。法體是過去也是有、現在是有、未來也是有,那麼業用和它是無差別,那它也應該是過去是有、現在是有、未來也是有。但是你現在說「本無業用,今有業用」就不合道理了。本來也是應該有,你說是本來沒有,這是不合道理。 這是一個難問,「有異相難」、「無異相難」,一共七個難,七個難,前四個都說完了。現在第二科「例相圓滿等」。「例相圓滿等」,先「例同」。 申二、例相圓滿等(分二科) 酉一、例同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應知亦爾。 這是「例同」。「如無業用」,如前面說,「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有這樣的過失。這個是他有幾個過失,一個是「本無今有難」、「本法一異難」、「有異相難」、「無異相難」,一共有這四個難。現在這上面說,「本無業用,今有業用」,有這樣的過失。「如是相圓滿」一種,「異相」一種,「未來分相」這三種,應知也是這樣子。和前面的道理也是一樣,也是這樣講,也是和前面一樣的講法。也是「本無今有,本法一異,有異相難、無異相難」,也是照樣這樣說。 酉二、顯別 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不應道理。 「此中差別者」,前面是「例同」。這底下「顯別」,還有一點特別的意思。 「復有自性雜亂」的「過失故,不應道理」。自性雜亂的過失,就是把這三種,相圓滿、異相、未來分相合在一起說,合在一起說。比如說是每一個過去、現在、未來,每一條、就是每一世都具足三世的分,這樣說起來,就有自性雜亂的過失。比如說是:在本來的時候、在未來的時候相是不圓滿,但現在相圓滿,但是你說未來的時候有現在分,未來本來是不圓滿,它有現在分又有圓滿,那麼不是又說圓滿,又說不圓滿,不是雜亂了,這是簡單這麼說。而這個異相也是一樣,對過去說現在說未來,對未來說現在說過去。但是未來中又有過去、有未來,三世都互相有,那麼就是雜亂了,就是雜亂了。說有未來分、未來分也有過去分,那麼三世無差別,就顯不出來過去、未來、現在的差別,那麼就是雜亂了。「此中差別者,復有自性雜亂過失故」,這是前面沒說的。這樣說呢,你說是「去來實有」,是不應道理。這一科說完了。 巳二、例現在往過去 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這是第二科「例現在往過去」,前面是「由未來來現在」這一科說完了,現在「例現在往過去」,也和前面「由未來來現在」一樣,是這樣意思。「如未來向現在」,有這麼多的過失。那麼「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過失應知」,也就「如未來向現在」應有的過失一樣,就可以知道了。「謂即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就是像前面「如其所執」著的諸因緣,前面一共說出來七個,那麼,然後後來又破它的道理,那麼這里也是一樣。 卯二、結略義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故,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未來有分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不應道理。 這一共有九個故字,就是「結略義」,把前面說的在這里做一個結束,就是提要的把它結束了,這是「顯彼過失」。 「如是」,像前面說的這個,說他的過失,有自相的過失、三世自相一異的過失,這是前面說第一科是「自相故」;第二科就是「共相故」,三世常無常那個共相故;「來故」,由未來來現在,來故。一共有七個難,第二個難就是「死故」,第三是「為緣生故,業故,相圓滿故,相異故,未來有分故」,一共是七個難。加起來就是九個故。「說過去,未來體實有論」,由這幾個原因、幾個理由,你說過去未來體是實有的,這種知見、這種議論是不合道理。 寅二、釋妨難(分二科) 卯一、敘難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云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云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如是說已,復有難言」,前面第一科是「顯彼過」,顯彼去來實有論的過失。現在第二科呢,「釋妨難」,就是他又有……,對方啊!又提出來難問的問題,加以解釋。這里面第一科是敘述他的難問。 「復有難言」,說是你說我有過失,我不能同意,我還有問題問你。「若過去未來是無」,我說過去未來是有,你說過去未來是無,如果你這樣講的話,「云何緣無,而有覺轉?」提出這個困難,提出這個問題。那麼我們這個心識啊,眼識、耳識乃至意識面對色聲香味觸法這一切的事情,就會引起分別心。如果沒有,過去也是沒有、未來也是沒有。我們這個心緣念過去時候、緣念未來的時候,怎麼會有分別心的生起呢?他的想法是無,是不能生起分別心的。那麼若是有,所緣境是有,分別心才能生起。你說過去未來沒有,沒有,那我們這個心去緣過去的時候、緣未來的時候,心就不能生起,才是對的。所以你說:「緣無而有覺轉」,怎麼可能會這樣子呢? 「若言緣無,而有覺轉者」,若是你一定這樣講的話,「云何不有違教過失?」怎麼能夠沒有違背佛的聖教的過失呢?就有違背聖教的過失。「緣無,而有覺轉」,那是違背了佛陀的聖教的。怎麼知道呢?「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就像佛說過,佛說「一切有」,就是過去是有,未來也是有。不但是現在有,過去、未來也是有。什麼有?「謂十二處」,過去也有十二處,未來也有十二處,那是有。所以三世都是有,所以我們的心才能動。緣過去的十二處,未來的十二處,才能夠活動。那麼這是提出來聖教來做證明,你說過去沒有,說未來沒有,這是違背了聖教。一個是沒有,就不能引起心里的活動。不能引起活動,就是你還是得要說「緣無而有覺轉」,這是個困難。 所以這是兩個問題;一個「緣無而有覺轉」是一個問題,一個是「違背聖教」的問題,這兩個問題。這兩個問題里面,當然通常我們在解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前五識是沒有分別,它本身就是有個明了性而已,它不能夠有種種的分別。不能有分別,那就是緣過去、緣未來的事情,前五識是沒有這種能力的。因為它的緣念只是一個明了性,沒有說這是現在、這是未來、這是過去,沒有這種分別。所以前五識不能緣過去、緣未來,只能緣現在有法。緣現在有法的時候,它也不能夠去分別是現在。但是現在是的確有法,是有法才能夠起分別,若過去、未來沒有,沒有,這個分別心是不能起的。 這個前五識是這樣,第六識不是的。第六識是過去的也能緣,未來的也能緣。緣過去法也能起分別心,緣未來法也能起分別心,那就證明過去也是有、未來也是有。這是在理論上說,在聖教里面有證明,就是佛說了。佛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那麼過去有十二處,未來也有十二處,那麼三世都是有。我說的「三世實有」,這是對的。你說的過去沒有、未來沒有,是違背聖教,不合道理。這是…對方這樣的難問,就是說一切有部,佛法里、佛教徒說一切有部,小乘的學派。 那麼前面是敘述對方的難問,現在第二科是「徵破」。 卯二、徵破(分二科) 辰一、總徵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這是「總徵」。「世間取無之覺,為起耶?為不起耶?」這個也就是本論的作者:彌勒菩薩回答這個問題,回答這個問題,還是過去是沒有,未來是沒有。沒有,這個分別心怎麼生起呢?先解決、先解答這個問題。 說「世間取無之覺」,說世間上的人啊!世間上的人,對于去取無的分別心,對于無的分別心。沒有這件事而去有所分別,知道是沒有,這個分別心,「為起耶?」為是生起來?是不生起?就是生起這種分別心呢?是沒有生起這種分別心是呢? 這是「總徵」。底下是「別詰」,一樣一樣的來難問,提出問題,分二科,第一科是「無覺不起難」。 辰二、別詰(分二科) 巳一、無覺不起難(分二科) 午一、世間相違過 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 「若不起者」,不起無的分別心。無的分別心不生起;就是這件事沒有,這個分別心去分別的時候,不知道是沒有,就是這麼回事。說若不起的話,「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理」,說能取無我。比如佛教徒,說一切有部是佛教徒,所以就他提出這個話,「能取無我」,就是佛教徒啊,他能夠去觀察無我的道理,觀察色受想行識里面沒有常恆住不變異的我,沒有這個我,這樣去觀察的時候就知道沒有我,那麼這可見「取無之覺」是生起的,是生起的。這是一個例。 第二個例「兔角」,比如說去看這個兔子啊,它沒有角。比如你看這個牛就是有角,有的鹿也是有角,若看兔子沒有角,看兔子沒有角的時候就會起這個分別心:兔子沒有角,就會這麼分別,這樣就是「取無之覺」是生起了,足見是可以生起。 「石女兒」,就是石女的兒子,女人不生孩子叫石女。這石女是沒有兒,沒有兒所以知道這石女是沒有兒,這就是「取無之覺」生起了。若是你說不起,「取無之覺」是不起,那樣說呢,這個「取無我、取兔角、取石女兒」,這樣的「取無之覺」就不應該有,不應該有這分別心,不應該有的。不應該有而有了,「取無之覺」是有了,「取兔角、石女兒」,這分別心有了,若有,那就不合道理。 因為有這種覺是事實是有,那你說沒有,就是你不合道理,就是這樣意思。不過這個兔角這一方面呢,那個對方還可以這樣解釋,就是因為你看見角了,又看見沒有角了,合起來就會說「兔角」,就會說這句話。也可以說,人也是沒有角,但是也可以說,而這句話怎麼會生起來呢?就是看見有的有角,有的沒有角。有角無角合起來就會說:人有角,也可以說這句話;說是人沒有角,也就會說這句話。 比如說做夢,夢見一個人的頭有角,人是沒有角,怎麼會有角呢?怎麼會出現這個夢呢?解釋就可以說,因為看見牛有角,看見過角,在夢中的時候有錯覺看見人頭有角。所以這個是可以彼此聯合起來,就可以有種種沒有那件事的分別心。這樣等于辨難「取無之覺」的這句話。而這里面但是還有其他的事情,就是「能取無我、免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那麼這里面就是不承認「取無之覺」是不生起的。 午二、自教相違過 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此不應理。 這個是第二科,前面是「世間相違」,這是第二科「不通于世間」,單獨是佛教本身的事情,你若說「取無之覺」是不生起的就會違背聖教,是這樣意思。 「又薄伽梵」,又我們的世尊說:「我諸無諂聲聞」,我的很多的沒有諂曲心,心很真實的這些弟子、聲聞弟子。「如我所說正修行時」,他能隨順我的教導去努力修行的時候,修行的時候他得到聖人的智慧,開發聖慧了,太陽出來了,有了光明的清淨的智慧的時候,「若有就知有,若無就知無」,這是佛說這麼一句話。你說「取無之覺」不能生起,那佛說:「若無知無」,這不是「取無之覺」,那佛這句話說的不對了,說的不合道理啊!所以你說的「取無之覺」不能生起,這是不對的。 巳二、緣無覺起難(分二科) 午一、總徵 若言起者:汝意云何?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 「若言起者」,前面是說「無覺不起」是不對的。現在說「緣無覺起」,能生起的緣無之覺,這里面還有問題,分兩科,先「總徵」。 「若言起者」,如果說是「取無之覺」是生起的。「汝意云何?」你心里想一想,你心里面怎麼想呢?「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這「取無」的分別心,在取無的時候是「作有」的分別呢?是「作無」的分別呢?這個「行」就是心的活動,心在境上活動,叫做「行」。在這里的意思就是有分別,有分別就是心在活動。 「此取無覺,為作有行」,比如說取兔子沒有角,取這個境界的時候,兔子無角是作有的分別?是作無的分別?這是「總徵」,底下。 午二、別詰(分二科) 未一、作有行難 若作有行,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 「若作有行」,這是「別詰」,分兩科,「作有行難」。 「若作有行」作有的分別,「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取無之覺」而作有的分別,這是不合道理。沒有嘛,怎麼能作有的分別呢?應該作無的分別才對,作有的分別是不對的。 未二、作無行難(分二科) 申一、更征 若作無行者,汝何所欲?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 如果作無的分別,那你想怎麼的呢?「此無行覺,為緣有事轉?」無分別,作無的分別,不是心里不分別,心里分別,分別是作無的分別,叫「無行覺」。他是「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這是有。前面這個有,「作有行、作無行」是單在能分別這一方面說;「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是在所分別這一方面說。「緣有事」而「轉」?「緣無事」而「轉」?就是這樣。 申二、逐詰(分二科) 酉一、緣有事轉難 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 「若緣有事轉者」,這第二科,前面是「徵問」。這底下是隨「逐詰」問,先問「緣有事轉難」。「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這是不合道理。因為所緣境是沒有那回事,你說是有,這是不對的。 酉二、緣無事轉難 若緣無事轉者,無緣無覺,不應道理。 若是這個分別心的生起,在所緣境上看,是沒有這麼一件事,做這樣分別的話,「無緣無覺,不應道理」。你說緣無的時候就不生分別心,這句話是不對的,就不成立了。 這一大段就是緣過去的十二處,緣未來的十二處,做這樣的分別,並不表示過去也是有,未來也是有,不是。未有也是無,過去也是無,而會有分別心,這句話是合道理的,並不違背佛的聖教。不是緣無沒有覺還是有分別心的,是這樣的意思。 寅三、釋密意(分三科) 卯一、釋十二處有教(分三科) 辰一、標密說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于有法密意說有有相,于無法密意說有無相。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于有法密意說有有相」。底下解釋這個「密意」。我們通常說意在言外,意在言外用這個「外」字,也是用得好。就是表面上是一個意思,但是那個意思不是它主要的,它主要的意思另有所指,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就是你從表面上看這個醉翁,喝醉酒了叫醉翁,但實在不是這個意思,從表面上看不出來,所以叫做「密意」。現在佛說的這個,這里面也有這個密意的道理,我們看下面講的。「釋密意」分三科,第一科「釋十二處有教」,過去也有十二處,未來也有十二處。這里分三科,先「標密說」。 「又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佛雖然是說了,過去也有十二處,未來也有十二處,現在當然也有十二處。雖然說是一切有,但是你沒有聽懂,你沒有聽明白,這里面什麼意思呢?這里面另外有意思。 「然于有法密意說有有相,于無法密意說有無相」,這是「標密說」,有密意的說法,先標出來,然後再解釋什麼叫「密意」。「然于有法密意,說有有相」,這個佛對于有這件事,佛對我們說:說有有相,有法上是有它的相貌的。有這相貌就是用語言把它安立出來,我們心里面這樣取它的有相,然後用語言表達出來,也就是安立,安立出來有眼耳鼻舌身意相、有色聲香味觸法相,是苦空無常這些相,安立出來,安立出來它的相,安立它的相,這叫做「密意」。 「于無法密意說有無相」,這個…說有法,它是有相的。說它是有相,它本來是有相,而現在用語言說它也是有相。這里面有什麼密意呢?窺基大師的解釋,是說有法的有相不是真實,也不是真實有相。不是真實的,就那在有相里面隱藏著,這就叫做「密意」。這下面還有意思,再說。 「于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沒有這件事,沒有這件事佛密意隱藏在里面,表面上說它有無的相貌,用言語把它說出來就是安立出來,安立它的無相。 辰二、釋所以 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 「所以者何?」底下就是解釋什麼叫做「密意」。它有什麼道理有密意呢? 「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這就是「密意」。是「若有相法」有體相的事情,為什麼說它有體相呢?因為它「能持有相」,它能保持它有的相貌,當然原因是各式各樣的。為什麼它有這種相?原因是各式各樣的。這個房子是這個相;那個房子是另外一個相,當然它是有原因的。那個草是這樣的相;那個花又另外有個相。都是相,它就要保持它那個相,它能夠保持住它那個相貌,「能持有相」。 「若無相法」。它也就是能保持那個無的相,它有保持相的這種能力,「是故俱名為法」。所以有法是法,無法也是法,「法」就當作「持」字講,這法當作「持」字講。有法能持有相所以名為法;無法能持無相所以也是法,這樣講「俱名為有」。有相是有;無相也是有,因為它有持無的法,這就是「密意」。 佛法里面的大智慧人,說是給它立個名字是有原因的,說出個理由的,為什麼名之為「法」?因為它有持的作用,這若按一般人來說就是「密意」了。有而說有相,也有個密意;無相法,說它是無法,這里面也有個密意。這個密意無法本來是無,變成是個有,有此持無之相,這就是個「密意」。因為有這樣的關系,所以能生分別心,雖然是無,能引起心里的活動。過去也是無,未來也是無,所以心能活動,但不是前五識能有這個作用,是第六識才有的。所以你說,佛說是過去有十二處,未來有十二處,你就以此為證明三世實有,是錯了。你沒聽懂佛的話,你不能如理作意,所以你搞錯了。 辰三、詰彼過 若異此者,諸修行者,唯知于有,不知于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不應道理。 「若異此者」,如果說是,不是這個樣子,說這個說法不對,「有相法能持有相;無相法能持無相,俱名為法,俱名為有」。你不同意這個解釋,「諸修行者,唯知于有,不知于無」,若是這樣的話,這個修行人,一般的人不修行的人,沒有智慧的人那就不講,不足為憑。這修行人有智慧的人,那按照你的說法,他唯能知道有,有法他心才能活動,對于無的境界就不能活動了,他第六意識不能活動了,是不是那樣子的,不能活動了。 「應非無間觀所知法」,這修行人就不能普遍的觀察所知法了,這無法不能觀察,只能觀察有法。就是無間,「間」就是有所少、有所缺,就是間;或者是隔,有所隔礙。「無間」就是沒有隔礙,普遍的都能夠分別觀察的。就是沒有缺少,普遍的能觀察一切法。這個修行人,「唯知于有,不知于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若這樣的話,就不合道理。這個有智慧的人,佛菩薩就是大修行人是有智慧的,他能普遍觀一切法,有能知有,無能知無,這才符合事實,才有道理,所以你說的是不合道理。 卯二、釋有過去業教(分三科) 辰一、標密說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諸有情受有損害受」,前面解釋「十二處有教」,解釋它的「密意」,證明緣無也能生起分別心,心也能活動,這一科說完了。現在第二科,「釋有過去業」,過去業也是有。前面去來實有論者就是引這個過去業,證明過去是實有,過去是實有。現在這個論主破它的解釋是不對的,你也是解釋錯了。這里分三科,第一科「標密說」。 「又雖說言,有過去業」,又佛陀雖然對我們說有過去的業,或者過去一生、兩生乃至無量劫,造了淨不淨業,造了業,所以佛對我們說有過去的業。 「由此業故」,由于有這樣業力的緣故,諸有情會領受有損害苦惱的覺受,受了很多的苦,造了罪業、受了苦。「受無損害」的受,受樂受,樂受現前的時候,對于自己是有利益的,不是有傷害的;不苦不樂受也是好,也是無損害受。 「以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為有」,佛說有過去的業,由過去的業諸有情現在受到果報,這個果報就是受。佛這樣的說法,你不要執著過去是有。什麼道理呢?「此亦依彼習氣」,這是佛依據彼眾生造業的時候薰習了種子,薰習了種子了。種子的氣氛和業力是相類似的,你造善業就有善業的習氣,造惡業有惡業的習氣,造無漏業就有無漏的習氣種子。這樣子,因為造了習氣了就是攝受,習氣種子就攝受在你現在的阿賴耶識的心里面,就攝在你的心里面。佛就密意假說為有,佛的意沒有完全講說出來,講出來一部份就說有過去的業,有過去的業就是因為你現在阿賴耶識里面有習氣,這習氣是過去造的,是這麼回事,假設為有。不像你所說的,過去業那個實有的相貌,不是那個意思。 這是「標密說」,底下辰二解釋因緣。 辰二、釋因緣 謂于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 「謂于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若生若滅」。「謂于諸行中」,這里解釋這過去業是怎麼回事?「謂于諸行中」,謂于色受想行識里面,剎那剎那生滅變化的里面「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在過去時代曾經造作過是清淨的善業,或者不清淨的惡業,曾經造作過這個業。「若生若滅」,你造作的時候它就生起了,造作不是永久的造作,造作完了就停下來了,就是叫做滅了。你過去世你的五蘊曾經這樣活動造了業,造了業當然剎那剎那的過去了,就是滅了變成過去了。 「由此因緣,彼行勝異相續而轉」,由于你造了這個業以後,你又有愛取煩惱的活動,所以「彼行勝異相續而轉」。「彼」那個淨行、或者是不淨行,有愛取的熏習就有力量,變成有力量的一種業力、一種習氣,在你的心里面相續而轉,一直到現在。它不是留在過去而一直是變成現在的,這樣說,就是還是現在而不是過去,「是名習氣」,這就叫做習氣,也就是那個業。 「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由于你相續的色受想行識里面,就是相續的阿賴耶識里面所攝持的那個種子,淨不淨業所造成的種子,就是現在,「愛不愛果生」,才有可愛的果報生起,或者是不可愛的果報生起,是這樣子的。這樣說,過去就是滅了,就是沒有了,那麼為什麼能生果報、得果報呢?得果報就是因為阿賴耶識能攝持這個習氣,還是屬于現在,這樣講還是過去是沒有。 辰三、結彼過 是故于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所以佛說過去有業,這個業是依那個習氣說這句話的。所以在我說過去是沒有,未來也是沒有,只是現在才是有。我這樣解釋是沒有過失的,「而汝不應道理」,你說過去是真實有,未來也是真實有,這是不合道理的,是違背聖教。 這個十二處、三世實有,去來實有論者就是三世實有論,按前面這樣子破了,現在又解釋到這個十二處,解釋過去的業,這樣解釋成立過去是沒有,現在是有,未來是沒有。過去、未來是沒有,現在才是有,這麼樣解釋。 這地方是有諍論的,這地方和中論學者是有諍論的。中論學者的意思是過去、現在、未來是三世如幻有,當然和說一切有部的有不一樣,可是還是承認過去有、未來也是有、現在也是有,都是如幻如化的。而這個唯識論者:二世無;過去、未來是沒有,只是現在。這就是有諍論的。 要把這文再多讀幾遍,看看它重要的地方在那里,多讀幾遍,然後你再去讀《中觀論》再看看《大般若經》,看看鳩摩羅什法師翻的《大智度論》,應該是把中觀論者的中心點在那里,唯識學者的中心點在那里,你應該就抓到了。抓到了的時候,你打筆杖,你有話說,但是唯識論者也還是認為依他起還是如幻如化的,當然這是聖人的境界,只有凡夫才執著真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