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七章 唯識宗的興盛及其傳承 第二節 三祖慧沼及其傳承 description: "從唯識宗發展史而言,窺基的嗣法弟子慧沼應該是一位承前啟後的人物。窺基圓寂之後,慧沼繼承了窺基的事業。但他的處境是艱難的。在唯識學內部,他要面對奘門弟子的「離心」傾向。對外,唯識宗面臨其它的宗派的強有力的挑戰和沖擊。從唐代佛教發展的大勢可知," --- 第二節 三祖慧沼及其傳承 從唯識宗發展史而言,窺基的嗣法弟子慧沼應該是一位承前啟後的人物。窺基圓寂之後,慧沼繼承了窺基的事業。但他的處境是艱難的。在唯識學內部,他要面對奘門弟子的「離心」傾向。對外,唯識宗面臨其它的宗派的強有力的挑戰和沖擊。從唐代佛教發展的大勢可知,在武周時期,武則天重視的不再是玄奘所傳的唯識學,而是轉向崇信法藏及其《華嚴經》,而此時的禪學,則有北宗神秀被徵為「國師」以及惠能禪法在南方的崛起等等事件。以此背景反觀唯識宗,則可明顯看出,慧沼的地位和受重視程度,根本不能與正在創宗的法藏及其弟子澄觀相比,與北宗禪的神秀也不能並肩。一言以蔽之,在如此激烈的宗派競爭中,慧沼艱難地發揚光大玄奘、窺基所開創的事業,盡力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一、慧沼法師行歷 釋慧沼(650—714年),諱玄[①],俗姓劉氏,其法號又作「惠沼」或「惠照」。關于慧沼的行歷,所知有限,僅有唐代李邕所撰《唐故白馬寺主翻譯惠沼神塔碑》和《宋高僧傳》卷四《唐淄州慧沼傳》,前者大概在北宋時期就已經失傳,贊寧並沒有看到此碑文,如贊寧說「釋慧沼,不知何許人也」,而李邕碑則明確地記載了慧沼的籍貫。 李邕《神塔碑》記載,慧沼祖籍彭城(即屬江蘇省徐州市),「曾祖秦隨音州北海縣宰,因家住淄川」。依據《神塔碑》記載,慧沼的曾祖至北海縣(今山東濰坊西南)任縣宰,後家住淄川(今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唐武德四年(621年),置淄州,領淄川、長白、萊蕪三縣。可見,籠統地說,慧沼籍貫為淄州也是可以的。在現存文獻中,慧沼被稱為「淄州沼」、「沼闍梨」、「山東一遍照」、「淄州大師」,都與其祖居住于淄州有關。 依據《神塔碑》記載:「五歲,執繼親喪,悲慟過禮,識者以為至性所致。」文中說,在他五歲時,父母接連去世。十二歲,「即求出俗。十有五,屬睿宗降誕,有制度」僧,遂入道。唐睿宗李旦生于龍朔二年(662年)六月,而此時慧沼是十二、三歲,並非十五歲。因此,上述記載應理解為在睿宗三周歲的誕日,高宗下詔全國度僧,而慧沼承蒙得度,為沙彌。慧沼「嘗讀《金光明經》,雙見王子救虎,尸毗代鴿,悅然有舍身之志,遂赴山岩」,應眾人請求才放棄。「秊廿,下問要言,愽通經藏。」依照常理,此時即可受具足戒成為比丘。《神塔銘》應該是暗示此事。此年應是咸亨元年(670年),「尋講《法花》、《般若》、《涅槃》等經,皆智發宿報,緣通前佛。」在受大戒之後,慧沼開始宣講經論,計有《法華經》、《般若經》和《涅槃經》等。《神塔碑》記載說:「廿□□,圖華草系之時,人我俱去。浮囊之際,□□兩忘。夢吐地身,便登山頂,智者謂云:『去五欲之毒,處萬法之高。』」——此是暗示慧沼在二十余歲時已經達到了很高的修行境界。 慧沼剃度、受大戒的地點都不詳,而贊寧《宋高僧傳·慧沼傳》說:「自奘三藏到京,恆窺壼奧。」從上述事實推斷,慧沼親自拜見過玄奘的可能性不大。玄奘圓寂于麟德元年(664年)二月,慧沼時為十四、五歲,尚未剃度為沙彌,而其家遠在淄州,而玄奘在坊州。依照當時的慣例,慧沼十二歲,發心出家而為「童行」,除非他是在長安寺院作童行,否則是無緣會見玄奘的。而參照《宋高僧傳·義忠傳》的記載則可知,師徒二人是一同進長安入窺基之門的。 《神塔碑》記載:慧沼于「咸亨三年,服膺長安基、光二師。」如本著前文所論,窺基于咸享三年(673年)之後數年曾經離開長安至太原、五台山、博陵等地弘法,後來又應召回慈恩寺。從慧沼忠實于窺基的思想看,他應該是跟隨窺基出長安至外地弘法的。否則推算,跟隨窺基學習時間太短,想必不會有後來如此巨大的成就。 關于慧沼在窺基門下所學,《神塔碑》記載: 因號山東一遍照。又瑳切《法花》、《無垢稱》、《金剛般若》、《上》、《下》等,《瑜伽》、《雜集》、《唯識》、《因明》、《俱舍》,大小幽旨,因見道義,交激累日,述作萬言,因見道章。二師嘆曰:「法門後進,此一人也。何□□而云惠照耶?」 此碑記載,慧沼同時跟隨窺基和普光學習,且精通《法華經》、《無垢經》、《金剛般若》、《彌勒上生經》、《彌勒下生經》等,《瑜伽師地論》、《雜集論》、《成唯識論》、《因明論》、《俱舍論》。這些經論,都是窺基所重視的,且窺基大多有著述行世。從所引文表述看,慧沼是在其師的直接指導下,撰寫很多著述。慧沼的表現,令窺基和普光刮目相看,大為讚賞。由此奠定了他在玄奘所創唯識宗中的祖師地位。 大概在窺基圓寂之後,慧沼行化各地。如《神塔碑》記載:「後行化諸郡,敷演群經。氷釋而蟄戶啟明,雷作而為芽花出。栴檀園遶,咨稟萌奔者,不可勝計,諺曰:『河南照天下』。少自此傳授,廿余年。」窺基圓寂于682年,慧沼在各地行化二十余年,宣講經論,弘揚唯識學說,成就非凡。如《神塔碑》所說:「始自下國,終聞上京,」意思是,慧沼在外地弘法,終于被朝廷注意到,被徵召到京師。 《宋高僧傳·慧沼》記載:「及菩提流志于崇福寺譯《大寶積經》,沼預其選,充證義。新羅勝莊法師執筆,沙門大願、塵外皆一時英秀、當代象龍,于時武平一充使,盧藏用、陸景初總預斯場。中書侍郎崔湜因行香至翻經院,嘆曰:『清流盡在此矣!豈應見隔?』因奏請,乞同潤色新經。」這一敘述是說,慧沼進入菩提流志譯場是中書侍郎崔湜舉薦的結果。根據《大寶積經》的譯後可知,此經從神龍二年(706年)于長安崇福寺開始翻譯,以先天二年(713年)六月八日完成,而現存的詳細署名中並沒有慧沼的法號。而查考當時譯場的設置可知,與菩提流志同時進行的還有其它譯場。現存文獻顯示,慧沼參與義淨譯場的時間很長。因此,贊寧這一記載相當可疑。智升在《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中對于菩提流志、義淨翻譯的參與者紀錄頗詳細,但文中並無慧沼法號。其實,菩提流志翻譯《大寶集經》時,慧沼正在義淨三藏譯場。 義淨三藏建立譯場翻譯經典之事,《續古今譯經圖紀》卷一記載:「天后久視元年庚子,至睿宗景云二年辛亥,都譯五十六部總二百三十卷。北印度沙門阿儞真那、吐火羅沙門達磨末磨等證梵義,罽賓沙門達摩難陀居士、東印度首領伊舍羅等證梵文,沙門曷利末底烏帝提婆居士、中印度李釋迦度頗多等讀梵本,居士東印度瞿曇金剛、迦濕彌羅國王子阿順等證譯,沙門波崙、復禮、慧表、玄傘等筆受,沙門法寶、勝莊、神英、仁亮、慧沼、法藏等證義。」——這是從整體上對譯經譯場翻譯人員的記錄。 智升在《開元釋教錄》卷九則分階段作了記錄:「久視已後方自翻譯。即以久視元年庚子至長安三年癸卯,于東都福先寺及西京西明寺,譯《金光明最勝王》、《能斷金剛般若》、……已上二十部一百一十五卷,北印度沙門阿儞真那證梵文義,沙門波崙、復禮、慧表、智積等筆受證文,沙門法寶、法藏、德感、成庄、神英、仁亮、大儀、慈訓等證義。」此中未出現慧沼的法號。《開元釋教錄》卷九載:「神龍元年乙巳,于東都內道場譯《孔雀王經》,又于大福先寺譯《勝光天子》、《香王菩薩呪》、《一切功德莊嚴王》等經,上四部六卷,沙門槃度讀梵文,沙門玄傘筆受,沙門大儀證文,沙門勝莊、利貞等證義,兵部侍郎崔湜、給事盧粲等潤文正字,秘書大監駙馬都尉觀國公楊慎交監護。……」此中也未出現慧沼的法號,但《佛說一切功德莊嚴王經》卷一所附的名錄中卻有慧沼:「大唐神龍元年七月十五日,三藏法師義淨奉制于洛州大福先寺新譯並綴文正字,翻經沙門婆羅門大德槃度讀梵文,翻經沙門荊州大唐龍興寺大德弘景證文,翻經沙門大總持寺上座大宜證文,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德勝莊證義,翻經沙門相州禪河寺大德玄傘筆受,翻經沙門淄州州大云寺大德慧沼證義,翻經沙門大唐龍興寺大德智積證義,中大夫檢校兵部侍郎臣崔湜潤文,大中大夫行給事中上柱國臣盧燦潤文正字。」將上述資料聯系起來考慮,如果慧沼不是從義淨譯場一成立就加入的話,至少從神龍元年(705年)起就正式成為「翻經沙門」。而《神塔碑》所說,窺基圓寂之後,在外地行化二十余年來看,慧沼于神龍元年前後至長安成為翻經沙門是可信的。 神龍二年(706年),義淨隨駕至長安,中宗勅于大薦福寺為義淨三藏別置翻經院。神龍三年,中宗召義淨進入皇宮,「並同翻經沙門九旬坐夏」,「因命法徒,更令翻譯,于大佛光殿譯成二卷,名《藥師瑠璃光七佛本願功德經》。帝御法筵,手自筆受。」慧沼法師作為證義僧,應該跟隨參與。至景龍四年(710年),義淨三藏在大薦福寺譯出《浴像功德》、《數珠功德》等經以及《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毗奈耶》等律,並《唯識寶生》、《觀所緣釋》等論。已上二十部八十八卷,沙門文綱、惠沼、利貞、勝莊、愛同、思恆等證義,沙門玄傘、智積等筆受。此書卷九說:「又至睿宗景云二年辛亥,于大薦福寺復譯《稱讚如來功德神呪》、《佛為龍王說法印》、《略教誡等經》、《能斷般若論頌》及《釋因明理門》、《觀總相頌》、《止觀門頌》、《手杖》等論,及《法華》、《集量百五十讚》,合一十二部二十一卷,沙門曷利末底烏帝提婆等讀梵本,沙門玄傘、智積等筆受,沙門慧沼等證義,太常卿衛國公薛崇胤監護。」 根據上述記載,義淨三藏共翻譯出經典五十六部二百三十卷,慧沼至少從神龍元年(705年)起至景云二年(711年)為止,協助義淨三藏翻譯出三十六部一百一十五卷經典。 義淨三藏著力翻譯的經典在戒律方面,但主譯的《成唯識寶生論》五卷是護法解釋《二十唯識論》的書,算是接續了玄奘未竟之業。慧沼所作著述大多以玄奘譯本為底本,但他疏《金光明最勝王經》即采用了義淨的新譯本。 對于慧沼與朝廷的關系,《神塔碑》有一總結:「首上四朝,綿曠一紀,且驛徵者三,謁詔講者兩,開恩補綱維大德者六員,勅翻積經論者四。至結壇降雨者,一日入內,坐夏也。如霧□□然飛,依人而表。」此中,「首上四朝」是指慧沼歷經四代皇帝,生平曾被驛徵三次,詔講二次,補綱維大德六次,敕譯經論四次,並且被召結壇降雨。這些事蹟,大多不可考,被徵召翻譯經論四次現今可知一次或兩次,而「補綱維大德」指被朝廷下詔任大寺「三綱」,「六員」也就是先後任過六所大寺的「三綱」,然慧沼住過的寺院,見于文獻記載的僅有淄州大云寺,而淄州當地從故相傳普照寺為慧沼住寺。另外,《因明入正理論續疏》署名「正等寺沙門慧沼續」,但此寺不悉所在,而慧沼弟子中有正等寺惠嵩,可證慧沼確實在正等寺住錫過。 總之,作為玄奘、窺基的嫡傳弟子,無論在發揚光大師說,還是在社會影響等方面,慧沼都是無愧于法相三祖稱號的。 二、慧沼的著述 關于慧沼的著述,《神塔碑》記載:「自此傳授,廿余年。又撰《能斷般若》、《金光明》、《盂蘭盆》、《溫室》等經疏,《惠日論》、《了義燈》等凡六十卷,所翻經律論等三百余軸,盛行于代。」根據文獻著錄統計,共計二十余種。 慧沼著作現存有十種,共四十卷: 第一,《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十卷,以武周長安二年(702年)義淨所譯為底本,疏文發揮了三乘五性的宗義,並訂正以真如為三身正因的舊說。 第二,《十一面神咒心經義疏》一卷,以玄奘所譯為底本,其主要內容為,次第說明根本神咒、結界等咒、造十一面觀音像法及供養念誦法等。 第三,《法華玄贊義決》一卷,解釋窺基著《法華玄贊》中的疑難義。 第四,《成唯識論了義燈》十四卷,與窺基的《成唯識論樞要》、智周的《成唯識論演秘》總稱唯識三疏。慧沼此著多分祖述窺基學說並加以闡明補充,對圓測、道證等諸家異說一一批判,以顯揚法相之實義。此著以窺基玄奘嫡傳的「正統」,將「五種姓說」推向了極點,竭力反對西明系唯識學。 第五,《因明入正理論續疏》二卷,今僅存下卷。慧沼自跋云:「于師曾獲半珠,緣闕未蒙全寶」,這是因窺基所著內容極為豐富的《因明入正理論疏》,書中幾乎涉及因明的全部問題,被慈恩宗奉為圭臬,備受推崇,為唐代因明諸疏之冠,內容涉及似能立、比量、現量、似比量、似現量、能破、似能破七門。但到了喻過部分就絕筆,而由慧沼繼窺基未竟之業,續成《大疏》下文的注解,所以稱為《續疏》。 第六,《因明入正理論義斷》一卷,又稱《因明論義斷》,偏重于斷諍,主要以破斥他師之邪義為目的,被法相宗尊為祖書之一。在唐代因明著作中,地位僅次于窺基《因明入正理論疏》。 第七,《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一卷,主要在彰顯窺基所傳之正確義理,闡發法相教義,為顯正之要籍,並進一步補充了因四相違過、自相與共相、缺支過、似能破十四過類的分析等內容,使法相宗達到最盛時期。《義纂要》在內容上,與《因明義斷》互補,為顯正破邪之二論,且同為分析玄奘、窺基等諸師因明理論之注解 第八、《大乘法苑義林章補闕》八卷,現存卷四、卷七、卷八,是對窺基《大乘法苑義林章》的補充解釋。現存卷四有「三科章」、「得非得章」、「空義章」、「十二支章」、「二種生死章」、「三求章」,卷七有「界處義林」、「五蘊義林」、「五境義林」,卷八有「見道章」、「二量章」、「十業道章」。 第九、《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略名《慧日論》。內容是從法相宗唯識學之觀點,廣成五種姓各別、三乘真實、一乘方便之宗義,以駁斥法寶《一乘佛性究竟論》之主張。 第十,《勸發菩提心集》三卷,又稱《勸發菩提集》,為大乘佛教信仰之入門書,輯錄諸經論中有關菩提心之要文,具體陳述修學大乘佛法之實踐與修持等問題。慧沼此著中列有《大唐三藏法師傳西域正法藏受菩薩戒法》,可以得知窺基的弟子輩們仍繼續依《瑜伽戒本》受大乘菩薩戒。 此外,慧沼佚失的著作有《能斷金剛般若經疏》二卷、《仁王般若經疏》一卷、《溫室經疏》一卷、《盂蘭盆經疏》一卷、《二十七賢聖章補闕章》三卷、《發菩提心論疏》三卷、《法華經纂要》一卷、《法華經略讚》五卷、《因明入正理論略纂》四卷(日本《東域錄》認為可疑)等。 三、慧沼對唯識宗佛性思想的維護 如前所論述,玄奘弟子眾多但思想傾向複雜,其中數窺基忠實地繼承了其師著力弘傳的印度護法系唯識之學。玄奘開創的唯識宗教義中,最難于被中土人士所接受的是五種性說。窺基在玄奘圓寂之後,不懈地弘揚、會通這一學說。然而,同為奘門弟子的法寶卻不接受玄奘所弘揚的佛性觀,且專門撰寫《一乘佛性究竟論》批駁窺基維護師說的立場。慧沼則專門撰寫《能顯中邊慧日論》反擊法寶的觀點。[②] 《一乘佛性究竟論》六卷全本已不存,《續藏經》中僅收卷三,日本學者淺田正博根據日本石山寺藏經整理出四卷。日本學者吉津宜英曾據此將現存各章內容概括如下:「教時前後章第三」中,法寶提出了五時教判論,認為《法華》是在第三時《解深密經》後所說的第四時教法。在「權實義例章第四」中,法寶將前章所立「五時判教」中第一至第三時,作為三乘與五姓各別的權教。在第四、第五章中,法寶將作為一乘佛性說的「實教」與「權教」加以對比,揚實貶權。在「一乘顯密章第六」中,法寶指出了《解深密經》「密意一乘」與《涅槃》、《法華》「究竟一乘」、「了義一乘」的分別。在「佛性同異章第七」中,法寶以四門分別析述了以《涅槃經》為根據的佛性說。在「破法爾五性章第八」中,法寶根據前文對佛性的分別評破,主張五性法爾各別實在之說。在「增壽變異章第九」中,法寶檢討了二乘實滅和回心的問題,以「實教」主張的定性二乘回心向大乘而入無余涅槃之說,來評破以二乘定性迴心向大乘者必為不定性的權教唯識家說。在「對妄通經章第十」中,法寶批評「權教從三乘立場出發對支持一乘之經論的會通。 法寶對窺基的一乘說和種姓說的評破,首先體現于他對「究竟一乘」與「密意一乘」的區分。他把窺基的一乘說判為「密意一乘」,而將《法華》《涅槃》中的一乘說判為「究竟一乘」,並且對二者的不同處做九門分別。張志強先生將其歸納為:第一,二者的不同是對待聲聞緣覺二乘態度的不同,「究竟一乘」以二乘教法為方便,是可以最終匯歸于「究竟一乘」的;「密意一乘」則認為乘與乘之間的區別是實實在在、不可改變的,不以二乘為方便,只是就其同具法界的意義上,才謂之一乘,如同羊鹿牛車的關系,儘管不同是決定確實的,但不同的車卻共同具有相同的車轅。第二,二種一乘還是如來說法時間上的差異:「密意一乘」是四十年前所說,「究竟一乘」則是四十年後所說。第三,「密意一乘」是就鈍根人說的,「究竟一乘」則是就利根人說。第四,「密意一乘」並非三乘中之大乘,「究竟一乘」之一乘則是三乘中的大乘;「密意一乘」是「合三乘謂一乘」,就不定種姓而言,「究竟一乘」是「開一乘為三乘」,主張一乘究竟真實,三乘僅是一乘的方便權說。通過法寶對窺基所謂「密意一乘」的評破和簡別,我們更可以進一步理清兩家一乘說的分歧。 此外,對窺基等唯識家從所謂權教立場出發對《法華》、《涅槃》等經中一乘義的判釋會通,法寶亦準經意加以論究駁正,指出經中成立究竟一乘的四種意義。這四義分別是:「一者無上義,唯除如來一切智智,更無余事,如《經》欲開佛知見,令知得清淨故,出現于世。準此論文,即是欲令一切聲聞自知當證大菩提,非唯不定。」明確了《法華》一乘的三乘五姓普被的性格,以別于專言不定姓;「二者同義,以聲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以說聲聞乘當證法身也」。認為《法華》是主張三乘所證相同,共為法身的,因此三乘是一乘;「三者不知義,以此一切聲聞辟支佛等,不知彼真實處故,不知真實處者,不知究竟唯一佛乘故。」這說明二乘若最終知真實處後,便非二乘,可知三乘差別並非決定;「四者為證不退轉地示現,欲為無量智業故。」這是講二乘人可回向大乘,其間的界限並非不變。根據他對《法華》的判釋,他認為以四義說一乘的《法華》與以八義說一乘的《攝論》「義即不同,如何是一?」「故知《攝論》不會《法華》」。這樣便又從窺基的《法華》會通努力中挽回了《法華》一乘義。 總而言之,法寶所總結的作為理性的佛性具有多種名義,他說:「第一義空,即是《解深密經》勝義諦,《勝鬘經》《楞伽經》等如來藏,《無上依經》如來界,《菩薩善戒經》本姓,《瑜伽論》真如所緣種子,《佛性論》應得因,《寶性論》自性清淨,《起信論》內淨薰習,唐《攝論》佛法界也。此等經論,名雖有異,義無別故。」這段論述頗具說服力,將空性、如來藏、自性清淨、真如內薰以及《攝論》佛法界與《瑜伽》真如所緣種子並舉而言,說明他所謂的理性實際是一種普具的覺性,即是真心之理。——這正是南北朝時期流行的「古唯識學」的基本立場。 慧沼為了與「一切皆成」論者辯難,撰《能顯中邊慧日論》四卷,前三卷系反駁敵論,第四卷專樹己說。 窺基將無性有情區分為三類,並提出「理佛性」、「行佛性」的觀念來說明,而慧沼同樣繼承了窺基所提出的「三類闡提」和「理佛性」、「行佛性」的思想,並進一步針對這兩個重要的概念作了區別與詮釋。慧沼言:「依諸經論所明佛性不過三種:一、理性,二、行性,三、隱密性。言理性者,《佛性論》云:為除此執故佛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行性者,通有漏、無漏一切萬行。若望三身,無漏為正生了,有漏為緣,疏名生了。無漏正名佛性,有漏假名非正佛性。」[③]至于「隱密性」從其下文看,是為會通天台、華嚴宗諸宗「煩惱即菩提」之說而言的,略同于《涅槃經》卷二十二的「一切無明煩惱等結悉是佛性」的說法,此處不贅言。慧沼認定,所謂理佛性即是真如理體;行佛性即是有漏、無漏種子,亦即識體。其中,無漏種子為正因佛性,有漏種子為緣因佛性,了因佛性即為真如理體。 慧沼在同卷《有無差別二》也說:「若論理性,無二不生,如《涅槃》第二十六,斷善闡提,亦皆具故。彼經云:若菩提心是佛性者,一闡提輩則不得名一闡提也,菩提之心,亦不得名為無常,此意以菩提心非理佛性。若是理性,闡提不斷,處處誠說,不勞廣引。若論行性,復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此二,種性有無不定。若有漏性,一切有情種子定有。現行之者,或成不成。若無漏者,據現行說,凡夫不成。若據種子,有成、不成。如《瑜伽論》五十七云:生那落迦,八根種子現行定成就,除余三。八根現行或成、或不成,種子定成。三根現行定不成,種子或成、不成。謂般涅槃法者成就,不般涅槃法者不成就。此據現有,若約當說,當亦現行。」 從這一規定出發,慧沼認為,「若是理性,闡提不斷;……若論行性,復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此二,種性有無不定。若有漏性一切有情種子定有,現行之者或成不成。若無漏者據現行說,凡夫不成,若據種子,有成、不成。」[④]在此,慧沼沿用窺基關于三闡提的分類,認為前兩種闡提雖有無漏種子而難起現行,而第三之阿顛底迦則無無漏種子。慧沼論佛性有兩大特點:一是以理、行二層面言佛性,即將真如理體與識體剝離為二,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變換成一切眾生皆有理佛性;二是將有漏種子當作佛性之一,並且認為其具有遍在性。這樣一來,「一分無性」變換成只缺少無漏種子,而其它——如理佛性、有漏行佛性,阿顛底迦闡提亦照樣擁有。這表面上並不違反眾生皆有佛性的規定,當然是一種更為圓滑的說法。 此外,關于行佛性,慧沼沿用唯識宗慣用的種子(功能)與現行二分互動的說法以分疏種姓論。在其所論述的「行佛性」中,他一貫地以瑜伽學派向來所主張的「種子」和「現行」的觀點,加以說明「五性各別」的立場。慧沼進一步區分了「行性」的差別所在,他認為「行性者,通有漏、無漏一切萬行。若望三身,無漏為正生了,有漏為緣,疏名生了。無漏正名佛性,有漏假名,非正佛性」,如此一來成佛的關鍵不在有無「理佛性」,亦不在于有無「有漏」的「行佛性」(緣因),而是在于有無「無漏」的「行佛性」(正因)而已。「有漏」的「行佛性」在慧沼看來只是一種方便之說(假名安立)罷了,真正說來是不可以說是「佛性」的,這是他進一步所作的陳述。他也設問說:「若云:恆河中七人不離佛性水,豈非行性者。不爾!此在理佛性水,若行性遍,悉皆得出」。另外,慧沼雖然提出三種佛性,但真正主張「五性各別」的理由在于「行佛性」的有無,而不在于「理性」、「隱密性」的有無,這在該文中可清楚得知。 總之,慧沼所運用的「理佛性」和「行佛性」是基于唯識學派中「種子」的觀點而進一步提出解說,在此一立場上是忠實于自宗的。慧沼的用心在于以「理佛性」的觀念來融通「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的諍端,並將本宗一貫的「種、現」思想,運用到「行佛性」的觀念底下,進而企圖鞏固、堅持「五性各別」的立場,可說是唯識學派處理「種性論」所延伸出的一種新穎的詮釋法。 四、慧沼的弟子 關于慧沼的弟子,《神塔碑》有一概略說明:「弟子惠沖、微惠、勝說耶含朏,惠日福琳、無著、法山、惠融,龍興寺上座惠祥,彼微寺惠光,大云寺惠燈、法通、徒藏、惠明,正等寺惠嵩,法濟寺惠仙等,住持五部。」此引文中,「弟子惠沖、微惠、勝說耶含朏」句殊難標點,恐有脫誤。而「惠日」似為長安惠日寺,龍興寺、大云寺于唐代較多,難于確指所在。此中所說「大云寺」應該是慧沼住錫過的淄州大云寺,正等寺也是慧沼曾經住過的,唯不知所在。 不過,上述《神塔碑》漏列了慧沼最重要的弟子智周和義忠、道巘、道邑、如理。知周為唯識宗四祖,下節專論,在此將道巘、道邑、如理等略作敘述。 慧沼的弟子道巘、道邑、如理的事蹟失傳,僅從日本、高麗僧人編集的求法獲得的中土撰述目錄中得知一鱗半爪。道巘撰有《因明入正理門論義心》一卷,道邑撰有《因明入正理門論義范》三卷,《成唯識論疏義蘊》五卷。從日本的記載看,道邑屬于密州開元寺僧人。 如理撰有《成唯識論疏義演》十三卷、《唯識談微鈔》二十卷,《金剛經疏》一卷,《唯識樞要演秘釋》五卷,《因明入正理論纂要記》一卷,常住于福壽寺。 -------------------------------------------------------------------------------- [①] 日本有傳聞說,慧沼本諱惠玄,為忌玄奘三藏改為惠沼。 [②] 關于慧沼與法寶的爭論,參見張志強《初唐佛性諍辯研究——以窺基、慧沼與法寶之辯為中心》,《中國哲學史》,2002年第4期。本專題參照此文處甚多,限于體例,未一一注出。 [③] 唐慧沼《能顯中邊慧日論》卷四,《大正藏》第45卷,第439頁上。 [④] 唐慧沼《能顯中邊慧日論》卷四,《大正藏》第45卷,第440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