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第六章 唯識宗基本教義 第五節 判教 description: "判教問題在隋唐佛教宗派中有特殊的意義,唯識宗也不例外。玄奘在印度曾經作《會宗論》,其內容可能與判教有關,可惜未曾流傳下來,現存的文獻中沒有玄奘的相關說法。作為創宗的大師之一,窺基的判教思想自然屬于唯識宗教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窺基有許多著作" --- 第五節 判教 判教問題在隋唐佛教宗派中有特殊的意義,唯識宗也不例外。玄奘在印度曾經作《會宗論》,其內容可能與判教有關,可惜未曾流傳下來,現存的文獻中沒有玄奘的相關說法。作為創宗的大師之一,窺基的判教思想自然屬于唯識宗教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窺基有許多著作涉及到判教問題,其中以《法苑義林章》、《法華玄贊》和《說無垢稱經疏》論述較為詳細。《法苑義林章·總辨諸教》以瑜伽行派教義為根據,對印度和中土主要判教說作了綜合評述。《法華玄贊》、《說無垢稱經疏》則在論說《法華經》和《維摩經》經義時,提及判教說。下文依據《法苑義林章》、《法華玄贊》,《說無垢稱經疏》的相關論述,吸收當代學者的研究成果[①],對窺基的判教思想做些分析敘述。 一、三時教 在論述攝論學派的時候已經敘述了真諦已經引入了印度瑜伽行派的「三法輪」(三時)判教說。作為對印度瑜伽行派學說較為忠實的引入者,玄奘、窺基所創立的法相唯識宗自然是以此為判教說的核心理念的。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卷一「時利差別門」在評述前人的「一時教」、「頓漸二教」、「五時」等判教主張後,舉出「三時」說法,為依時序分判佛法的正義。 「三時」觀念出自《解深密經》。玄奘譯《解深密經》卷二的原文如下: 世尊初于一時,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惟為發趣聲聞乘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而于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惟為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以隱密相,轉正法輪。……而于彼時所轉法輪,亦是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于今第三時中,普為發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正法輪。……于今世尊所轉法輪,無上無容,是真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所。 這經文把佛陀說法過程劃分為三個時段:第一時,佛陀首先在鹿野苑,特別向修小乘法者,講解四諦的道理。第二時,佛陀繼而以隱密相向修大乘法者宣講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等道理。第三時,佛陀以顯了相為發趣一切乘者宣講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等等道理。 《法苑義林章》在申述其「三時」說法前先引用了《解深密經》這一段經文作為依據之一,然後又舉出《金光明經》的「轉」、「照」、「持」三種法輪觀念:「《金光明經》亦說三時,謂轉、照、持。」引文簡略,而他在《說無垢稱經疏》在陳述「三時」分類經典依據時,有文說: 即是《金光明經》中說轉、照、持三種法輪。世尊初說三乘同行四諦有教,名「轉法輪」。以十二行相,獨得「轉」名。第二時說大乘獨行空理之教。照破有故,名「照法輪」。第三時說遣所執空,存二性有。三乘之人,皆可修持,名「持法輪」。 《金光明經》原經文也很簡略,並無其後的解釋說明。而唐法藏《五教章》卷一記述說,玄奘曾有「三法輪」的說法:「依大唐三藏玄奘法師,依《解深密經》、《金光明經》及《瑜伽論》,立三種教,即三法輪是也。一名轉法輪,謂于初時鹿野園中,轉四諦法輪,即小乘法。二名照法輪,謂于中時,于大乘內密意,說言諸法空等。三名持法輪,謂于後時,于大乘中顯了意,說三性及真如不空理等。」有學者推測,窺基關于上述「三輪」的解釋可能得之于玄奘,這是有可能的。 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中也有較長的文字論述「三輪說」,其文如后: 如來設教,隨機所宜;機有三品不同,教遂三時亦異。諸異生類無明所盲,起造惑業,迷執有我,于生死海淪沒無依。故大悲尊初成佛已,仙人鹿苑轉四諦輪,說《阿笈摩》,除我有執,令小根漸登聖位。彼聞四諦,雖斷我愚,而于諸法迷執實有。世尊為除彼法有執,次于鷲嶺說諸法空,所謂《摩訶般若經》等,令中根品舍小趣大。彼聞世尊密義意趣,說無破有,便撥二諦,性相皆空為無上理。由斯二聖互執有、空,迷謬競興,未契中道。如來為除此空、有執,于第三時演了義教,《解深密》等會,說一切法唯有識等。心外法無,破初有執;非無內識,遣執皆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 上文說,如來以「三時」設教,是由于眾生根機有三品分別,佛陀針對如此根機,教以不同義理以教化眾生。關于「三時」的具體內容和特點,歸納如下:第一時,佛陀于成道之始,見眾生妄執有我,以至多造惑業,生死輪迴不斷,于是在鹿野苑,演說《阿含經》,以四諦教義,對治有我之執見。此一「時」針對的是下品根器眾生。第二時,眾生得聞四諦之說後,雖不再內執我為實有,但仍然執諸法為實有。佛陀于是在靈鷲山,演說《大般若經》等,以法空教義,對治其法有之執見。此「時」針對的是中品根器的終生,其實拋棄小乘法,趣入大乘道。第三時,眾生得聞佛陀法空之說,郄不理解佛陀說空破有的密意,以至執取法空之義為無上正理,未能契悟中道。佛陀有見及此,遂于第三時演說《解深密經》等,說示萬法唯識的道理,指出心外之法皆為心識所變,非是實有,以破除初時之有執;又指出內識並非不存在,非是實無,以排遣後時的空執;而舍離有和空這兩邊,也便是處于中道。 上述窺基所說的「三時」,與前述《解深密經》所說的「三時」和玄奘所說的「三種法輪」,內容大致相同,但也有一些重要區別[②]:其一,《解深密經》所說「三時」和玄奘所說「三種法輪」的教學對象(前者為「修小乘法者」、「修大乘法者」、「修一切乘者」,後者為「三乘人」和「大乘人」)之間的關系並不明確;而窺基則稱「三時」之教學對象為「三品根機」,其闡述又清楚顯示其所謂「三品根機」,並非三組根機上、中、下不同的眾生,而是相同眾生在接受佛陀教化過程中其知解自下至中、自中至上的三重轉變。又窺基的闡述把「三時」教學的前淺後深,說為是對應這知解自下至上的升進,這使「三時」分類在《解深密經》里原有的應機涵義,更形突出。其二,《解深密經》所述的第二、第三兩時,在教學內容方面並沒有不同(同是講說「一切法皆無自性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其不同在于教學方法上前者為「隱密」,後者為「顯了」。玄奘和窺基分別以講說法空和講說瑜伽行學派所袓述的觀念(玄奘舉出三性觀念,窺基舉出唯識中道觀念),為第二、第三時段教學的特點所在;其所述的第二、第三兩時的不同地方,主要是在教學內容。又玄奘和窺基高舉瑜伽行教學最重視的「唯識」,「三性」等觀念,為佛陀說法最後一時所開示的究極教說,比起《解深密經》的分析,更清楚表現出推尊瑜伽行思想的意圖。其三,窺基「三時」說的宗派意識很明顯。窺基在其著作中一再批評中觀學者誤解龍樹之意,以至生起空見,並且屢屢強調能契會中道,為瑜伽行的唯識教義的優點。如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卷七闡述唯識教義時說:「無心外法,故除增益邊;有虛妄心等,故離損減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無偏執故。」此外,在論說「第三時」之時,窺基對玄奘論說第三「持法輪」時所標舉的不偏取「有」和「空」的教旨,作出進一步鋪陳,指出佛陀所以在第三時講演唯識的道理,是鑑于有些眾生不了解他所以在第二時提出法空之說,無非是要破斥法有之見,以至執著法空之教,視之為至高無上真理;又表示唯識教理有叫人「離有、無邊,正處中道」的作用,顯然以「三時」判教確立瑜伽行派的最高地位。 此外,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概括論說「三時」之後,還舉出了一系列經論,來說明唯識等教義為佛陀在第三時所闡發的中道意旨。其文如下: 又今此《成唯識論》爰引六經,所謂《華嚴經》、《深密》、《如來出現功德莊嚴》、《阿毗達磨》、《楞伽》、《厚嚴》,十一部論:《瑜伽》、《顯揚》、《莊嚴》、《集量》、《攝論》、《十地》、《分別瑜伽》、《觀所緣緣》、《二十唯識》、《辨中邊》、《集論》等為證,理明唯識、三性、十地因果行位了相大乘,故知第三時中道之教也。 這里所列舉的六種經(《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大乘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厚嚴經》)和十一種論(《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辯中邊論》、《阿毗達磨集論》),都是瑜伽行學統最重視的典籍。而窺基判定,這些經典要發明的,即是第三時教那最究極的中道主旨,其目的顯然是要強調它們的重要性和正統性。 二、漸、頓二教 窺基「三時」判教還有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將其與「漸、頓」二教結合起來。儘管「漸、頓二教」的判教說,從劉宋時期的慧觀起,承襲論述者不斷,但窺基對此說也有獨特的解釋,並且對于此前的各家學說作了分析批評。 窺基首先徵引「古來大德」的「頓漸五時判」:「又古來大德立有頓漸二教:為諸菩薩大根大莖說《花嚴》、《楞伽》、《大云》、《法鼓》、《勝鬘》等經,一會之中,說二諦理盡,名之為頓。大不由小起,故名為頓。始從佛樹終至雙林,從淺至深漸次說法,因果、三歸、五戒、十善等法;三乘有教《阿含》等經;《維摩》、《思益》、《大品》空經;《法華》一乘;《涅槃》等說常住佛性,皆是漸教,會通三乘。大由小起,名為漸也。」引文中的說法,根據淨影慧遠《大乘義章》的記載,引文中的說法應該是「晉武都山隱士劉虯」的主張。對于這種「頓漸教判」,窺基接受了「大不由小起」為「頓教」,「大由小起」為「漸教」的基本定義,但不贊成將一部經論的全體義理一定判入「頓教」或「漸教」的說法。他說: 古德說有頓漸,理雖可然,定判諸經為頓漸者,義即難解。只如《花嚴經》中《入法界品》,五百聲聞在于會坐,列名嘆德。又舍利弗將六千弟子從自房出,文殊師利為說十法,即發無上正等覺心。《楞伽經》中亦列聲聞在于會坐。《法鼓經》中說窮子喻與《法花經‧信解品》同。《勝鬘經》說三種意生身一乘之義,《攝大乘》云:「引攝一類不定性故。」非為頓教。《花嚴》等經未必從首至末皆是為彼大根行說,?名為頓。定說五時所說之經為漸教者,後當敘非。 被古來大德判為頓教的經典,也有引導漸教根機者之處;同樣的,被判為漸教的經典,也含有漸教的成分。《華嚴經》與《楞伽經》中的聲聞弟子就是漸教根機。《法華經》「窮子喻」述說漸次引導聲聞弟子使修學一乘之事,《法鼓經》也引到這個譬喻。《勝鬘經‧一乘章》說有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即是三乘,所謂的「三乘即是一乘」,意思是說「聲聞、緣覺乘皆入大乘」,窺基引《攝大乘論》說明這是引導不定性根機,屬于漸教。所以這些經典不是自始至終完全屬于頓教的內容。此外,被判入漸教五時的經典,也不是全無頓教的內容。 除上述那種較為共通的頓漸分判觀點外,窺基也不同意菩提流支依據《楞伽經》所立的二時教:「菩提流支法師亦立二時教。《楞伽經》說漸、頓者,莫問聲聞、菩薩,皆漸次修行,從淺至深,名為漸也;頓者,如來能一時頓說一切法,名之為頓。」這是以如來說法的方式而言,是頓時而非漸次。佛陀一時頓說諸法,在如來的法音中,具足一切教義。漸教是就眾生的實踐歷程而論,不管是菩薩道還是聲聞道,都是漸修,沒有頓悟。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又羅列了菩提流支的「一時教」如下:「後魏有菩提流支法師,此名覺愛,唯立一時教。佛得自在,都不起心有說不說,但眾生有感,于一切時,謂說一切法。譬如天樂隨眾生念出種種聲,亦如末尼隨意所求雨種種寶。……故無一教定頓定漸。又《無量義經》言:我得道來四十余年,常說諸法不生不滅、不去不來、無此無彼、無得無失,一相無相,但由眾生悟解不同,得諸果異。……故知諸教但總一時,無二、三等。」如來一時說法的內容事實上包含大小乘的全部教義,不能就頓漸、淺深來加以區別,就此種意義而說其為「頓」。而自聽法者這邊來說,有頓受或漸入的不同,他們各就所聞而集結的經律也因此在內容上有「頓」、「漸」的差別。窺基不同意這樣的見解。窺基不能同意這樣的見解,他在《法苑義林章》批評一時教說: 菩提流支法師唯立一時教者,若廢事談理,及在一會中有大小機,可如所說。若唯被大如《勝鬘經》;或但被小如《遺教經》;或初有大無小,如《花嚴經》至《入法界品》方有聲聞;初有小無大,雖未見文,理必應爾,如斯等教義類甚多。或有諸經全分、多分大小教義,言唯一時,深為猛浪。豈無一會頓發三乘之心,及無漸入大乘者也? 窺基認為一時教成立的條件有二:一、只談理上的平等而不論事上的差別;二、一處法會上同時具有大小根機的聽法者。窺基考察經典的內容,雖見許多經典的聽法大眾同時包含聲聞弟子與菩薩眾,但也發現部分經典有一定根機的聽法者,如《勝鬘經》只針對上品根機,除佛陀侍者阿難外,全經不見聲聞弟子;《佛遺教經》針對下品根機,全經僅見聲聞弟子;或一部經典大部分內容只引導某特定根機的聽法者,如《華嚴經》于《入法界品》前未見聲聞行者。因此,頓、漸的區別是不可否定的,判教不能刻意忽略這種事相上的差異。 此外,窺基對菩提流支的頓漸教判也提出另一種批評:「菩提流支法師依《楞伽經》立頓漸二教者,此亦不然。彼經以佛能頓說法,以說為頓;以三乘人漸次修學名之為漸,以行為漸,非約教時,亦不可取。」窺基指出菩提流支用「說」和「行」兩種不同標準來區分頓與漸,是一種混淆。此處也引出窺基自己對于漸教的判教標準,判教必須考慮到「教理」和「時序」。 窺基所持的「頓教」和「漸教」的定義,在《法華玄贊》中有更清楚的說明。《勝鬘經》和《法華經》說的都是最高的法義,也同樣述及一乘,但窺基以兩部經分別作為頓教和漸教的代表: 諸佛設教略有二種:一、頓;二、漸。頓即被彼大機,頓從凡夫以求佛果,如《勝鬘經》所說一乘,一乘是權,四乘實故。漸即被彼從小至大機,如此經中所說一乘,一乘是實,二乘權故。 漸教的主要意義是必須經由小乘再轉向大乘,《法華玄贊》中又提到兩種漸悟的意義,一種較為嚴格,必須證到小乘果;另一種較寬松,只要發過二乘心,修過二乘行者都包含其中:「菩薩亦二:一者,頓悟;二者,漸悟。漸悟有二義:一者,若從得小乘果發心向大,名為漸悟。……若從二凡而歸于大,即頓悟攝。未曾悟證二乘果故。……二者,但從曾發二心,曾修二行來歸大者,皆名漸悟。具彼姓故,修彼行故。聞思悟解,亦名為悟,何必證悟?」窺基將悟分成「證悟」和「解悟」兩種,對于小乘法曾有過證悟或解悟,再轉向大乘的實踐,都屬漸悟。前者就「退菩提心聲聞」而言,後者指一般的「漸悟菩薩」,《法華玄贊》引《攝大乘論》說:「《攝論》十義解一乘云:「為引攝一類,及任持所余。」所引攝一類,即退菩提心聲聞;及任持所余,即漸悟菩薩。」退菩心聲聞與漸悟菩薩都屬不定種性。漸悟菩薩轉向大乘的意義尚容易了解,為何已證小乘果位的退菩提心聲聞也能轉向大乘呢?窺基將聲聞分為「決定種性」及「退已還發大菩提心」二種,前者無法再發起菩提心,必然證入無余涅槃;後者屬不定種性,過去已發過菩提心行大乘道,中途因實踐艱苦而退回小乘行,後來值遇佛陀而重新喚起菩提心。 總體言之,窺基對于「漸頓」的理解並不拘泥于一個標準和角度。如也自己宗派的「宗經」《解深密經》判作漸教,將《華嚴經》判為頓教;將《勝鬘經》說一乘判歸頓教,《法華經》說一乘判入漸教嗎。 對于「漸」、「頓」二教的分判,窺基的特別之處在于認為同一佛經可以同時判屬「頓教」和「漸教」。他不是只依一部經的教理來判頓漸,還要結合經中所述的眾生入道歷程共同來判釋。而且所謂一部經典是頓是漸,是就其大部分內容而論,《法苑義林章》說:「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一部偏于頓教的經典中通常只是大部分的內容是頓教,而非全經皆是頓教;反之,偏于漸教的經典亦然。因此,頓教的《華嚴經》中也教化漸悟的人,漸教的《法華經》中也引導頓悟的眾生。「約其多分即初成道,《花嚴》等中說唯心是。多分頓、漸無別教門,隨一會中所應益故。《花嚴》說有聲聞在會,《深密》亦有聲聞發心,《勝鬘經》中亦說一乘意生身等,《攝大乘》說為不定人說一乘故。《法花經》中《分別功德品》言佛說《如來壽量品》時,有八世界微塵數眾生發菩提心。如是等文,上下非一。故知《法花》亦被頓悟,《花嚴》亦有漸悟之人。若依覺愛定唯一時,無漸次者,即違《深密》說有三時。」《法華經》中有部分眾生不經小乘法的學習而發菩提心,是頓悟的歷程;《華嚴經》中亦出現聲聞行者,他們是漸悟的根機。所謂的「無別教門」,是說不論頓教還是漸教第三時的教理,所說的都是最高法義,這點是無差異的,差別是在眾生因根機不同而顯現的入道歷程。窺基所講「頓」、「漸」的區別,一再強調其應機方面的意義。他說,「漸教」三時的分立,乃為了對應那些根機次等、需要從小乘教漸次進入大乘教的眾生這就是他所說的「若據眾生機器及理,可有頓、漸之教」的含義。然而,在教授那些根機上等,不用漸次入道的眾生時,佛陀的教說並沒有前小乘、後大乘的階次。 三、「自主」、「異宗」及其八宗判教 窺基在《法苑義林章》的「詮宗各異門」中,又分「自立」和「異宗」兩方面對佛教內外各宗派所宣揚的教旨,作出分判。所謂「自主」是指自身所主張的,「異宗」則指與自身所主張的殊異的宗義。而他又將「異宗」劃分為「外道」和「小乘」兩類。「外道」指佛教之外而在印度廣泛流行且為佛教所反對的教說。于「小乘」一類,他一是以玄奘翻譯的《異部宗輪論》為據,把傳統所說的小乘佛教二十部派,歸納為十一宗,並舉出這些宗的一些獨特教義。 對于「自主」方面,窺基的劃分尤其應該引起注意。窺基說,「自主」有「邊主」和「中主」之風。所謂「邊主」是表示其「主」張偏向一「邊」,跟佛陀所發揚的中道精神不吻合。窺基這樣狀述「邊主」的宗義: 列邊主者,謂清辨等,朋輔龍猛、《般若經》意,說諸法空。……乃至有為、無為二法,約勝義諦體雖是空,世俗可有。……此由所說勝義諦中皆唯空,故名為「邊主」。[③] 窺基這里舉出清辨為「邊主」的代表。清辨乃是中觀學派的自立論宗一系的創立人。可見,窺基心目中的「邊主」是指中觀思想。根據窺基所說,清辨以《般若經》和龍樹的教旨為根據,主張一切法,無論是有為或是無為,雖然依世俗層面看可以說是「有」,就勝義層面觀則原來是「空」。由于其教說「唯」以「空」為真實義,有所偏尚,故形容之為「邊」。至于「中主」,窺基有以下一節話: 列中主者,謂天親等輔從慈氏、《深密》等經,依真俗諦說一切法有空不空。……此即建立三性唯識,我法境空,真俗識有,非空非有中道義立。即以所明說一切法非空非有中道之義,以為宗也。 窺基以世親為「中主」的代表。可見,他所說的「中主」是指瑜伽行思想。窺基指出世親依《解深密經》和彌勒的教旨,建立三性和唯識的教義,就「我」和「法」兩種境為心識活動所變現,是遍計我執的對象,說它們是「空」;就「真」和「俗」兩種識分別為依他起和圓成實的實然存在,說它們是「有」。由于其教說兼具「有」和「空」兩面,既不偏取有的一邊(「非有」),亦不偏取空的一邊(「非空」),能體現佛說的中道精神,故名之為「中主」。 上述「異宗」和「自主」兩門為總綱的判教體系,包括了對印度外道教派以及小乘各部派、大乘兩大思想派別三大部分,涵蓋廣泛。此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將小乘部派歸入「異宗」一門,跟外道並列,顯示出極其強烈的貶低小乘的意向;而在「自主」中將中觀列入「邊主」,有些故意抑評中觀學派的傾向。這都反映了窺基明確的宗派化意圖。 窺基又有「八宗」的分類。他在《說無垢稱經疏》說,「以理據宗,宗乃有八」。在《大乘百法明門論解》,他又將此八宗歸結為「唯小乘」、「通于大小乘」、「唯大乘」三組,「八宗」構成一自淺至深的佛教教義系統。下文依據這兩種文獻對此說作一些分析說明。 「八宗」中的前四門純粹是小乘性質,它們分別為: 一、我法俱有宗:謂犢子部等。彼說我、法二種俱有,立三聚法:一有為聚、二無為聚、三非二聚;前二聚法,第三聚我。又立五德藏:一過去,二未來,三現在,四無為;五不可說,此即是我,不可說是有為無為故。 二、有法無我宗:謂薩婆多等。彼說諸法二種所攝:一名,二色;或四所攝:去、來、今、及無為法;或五所攝:一心、二心所、三色、四不相應、五無為。故一切法皆悉實有。 三、法無去來宗:謂大眾部等,說有現在及無為法,過去、未來體用無故。 四、現通假實宗:謂說假部等。彼說無去(世)、來世。現在世中諸法,在蘊可實,在界、處假,隨應諸法假實不定。《成實論》等、經部別師,亦即此類。 依據上引文《說無垢稱經疏》的作文字並參照《大乘百法明門論解》的說明,可知:第一,我法俱有宗:這主要是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這五小乘部派的立場。這些部派以「三聚法」和「五德藏」為實有;而「三聚法」中的「有為」、「無為」二聚、與及「五德藏」中的「過去」、「現在」、「未來」、「無為」四德藏。乃是外在的「法」;「三聚法」中的「非有為非無為」一聚法、與及「五德藏」中的「不可說」一德藏,乃是指內在的「我」;因此說犢子部等是以「我法俱有」為「宗」義。第二,有法無我宗:這主要是一切有部、雪山部、多聞部這三小乘部派的立場。這些部派主張一切「法」皆是實有,而它們把一切法或劃分為名、色兩類,或劃分為過去、現今、未來、無為四類,或劃分為心、心所、色、不相應行、無為五類、當中都沒有「我」一類法。因此說一切有部等是以「有法無我」為「宗義」。第三,法無去來宗:這主要是大眾部、雞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飲光部這七小乘部派的立場。這些部派主張在一切法中,唯現在法和無為法為實有,過「去」法和未「來」法的體和用均「無」有,因此說它們是以「法無去來」為「宗義」。第四,現通假實宗:這主要是說假部的立場。說假部主張不但過去法和未來法是無有,在現在法中,亦唯五蘊可說是真「實」,十二處和十八界都是虛「假」,因此說它是以「現通假實」為「宗」義。 第五、六兩門宗義是兼通小乘和大乘,它們分別為:「五、俗妄真實宗:謂說出世部等。世俗皆假,以虛妄故;出世法實,非虛妄故。六、諸法但名宗:謂一說部。一切我、法,唯有假名,都無體故。」此中,「俗妄真實宗」是說出世部的立場。說出世部主張所有世「俗」法,包括五蘊在內,都是虛「妄」的假有,唯有出世間法是「真實」,因此說它是以「俗妄真實」為「宗」義。第六,諸法但名宗:這是一說部的立場。一說部主張一切存在,包括「我」和所有層面的「法」,都是沒有實體,「但」是假「名」,因此說它是以「諸法但名」為「宗」義。 第七、八兩門宗義純粹是大乘性質,它們是:「七、勝義皆空宗:謂清辨等,明說空經,以為了義。說一切法,世俗可有,勝義皆空。八、應理圓實宗:謂護法等,弘揚《花嚴》、《深密》等經。雖說二諦,隨其所應,具有空理,圓妙無闕,實殊勝故。」依據此說:第七,勝義俱空宗:這是清辨等中觀論師的立場。這些論師以演說空義的佛典為據,主張一切法依世俗層面看可以說是有,就「勝義」層面觀則皆是「空」,因此說他們是以「勝義俱空」為「宗」義。第八,應理圓實宗:這是護法等瑜伽行論師的立場。這些論師立說以《解深密經》、《華嚴經》等為根據,其相「應」的道「理」兼具備有和空兩方面,「圓」妙無闕,真「實」殊勝,故稱美其「宗」義為「應理圓實」。 總而言之,窺基對于佛教的分判是由「三時」、「漸頓」和「八宗」幾個環節構成的。儘管從系統的整體性看與隋唐其它的佛教宗派有一些差別,但在全面總結佛教教義體系的基礎上突出己宗的做法也是明顯的。 -------------------------------------------------------------------------------- [①] 參見:廖明活《窺基的判教思想》,《台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3期,1998年。黃國清《窺基判教思想的重新審視》,《圓光學報》第8期。本節內容參照前者的論述較多。 [②] 參見廖明活《窺基的判教思想》,《台灣大學佛學研究中心學報》第3期,1998年。 [③] 唐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