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別教中的圓教--華嚴宗(林炳文) description: "別教中的圓教--華嚴宗林炳文「華嚴宗」是依「大方廣佛華嚴經」而立敵,以其一乘別三乘,只言佛不可思議之境界,不立三乘之說,別立三乘之外而為一乘圓教;又其不同于「天台宗」之「法華經」之一乘同三乘,一乘通三乘,因此稱為「別敵一乘圓敵」。此圓敵的境" ---   別教中的圓教--華嚴宗   林炳文   「華嚴宗」是依「大方廣佛華嚴經」而立敵,以其一乘別三乘,只言佛不可思議之境界,不立三乘之說,別立三乘之外而為一乘圓教;又其不同于「天台宗」之「法華經」之一乘同三乘,一乘通三乘,因此稱為「別敵一乘圓敵」。此圓敵的境界是大覺大悟的世界,印「蓮花藏莊嚴世界」,也是「一真法界」、「海印三昧」之世界,是「性海圓明、法界緣起,無礙自在。一郎一切,一切印一,主伴圓融,故說十心,以顯無盡。」(注一)「是以相印、相入、相攝,主伴具足,無礙自在,重重無盡為其況則。」八注二)所謂的「大方廣佛」,就是證悟了「一心法界」的體用,廣大無邊之人寸做「佛」,其「是融三世間十身具足的晃盧舍那佛,成了萬德圓滿的果體的因行譬喻為華,開演因位的萬行,以嚴飾佛果的義,叫做佛華嚴。」(注三)故「佛」所大悟大覺的「一心法界」,是為「別敵一秉圓敵」之特色,以下分述此法界圓滿、圓融無礙、深廣如海之「理實法界因果緣起不思議」的境界。   一、法界緣起   「法界緣起」又名「一乘緣起」、「無窮緣起」、「佛性緣起」。其意為凡法界中的一切諸法,無不互為緣起,「即法界事法,有為無為,色心依正,過去未來,總為一團。此一團萬法,互為能緣起所緣起,以一法成一切法,以一切法起一法。此一法望他一切法為緣。他一切法望此一法亦悉為緣。相資相待,互攝互容,成一大緣起。所謂總收法界為一緣起是也。法法相即相入,圓融無礙,重重無盡。如法界緣起章云:氣法界緣起,無礙容持,如帝網該羅,若天珠交涉,圓融自在,無盡難名。」(注四)是以構成一多相容、重重無窮之緣起,有如「因陀羅網』。這一方說一事、一義、一晶、一會,而現前此心能結通十方一切世界,皆同此說,主伴共同,重重無盡,交相通涉,如此形成「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   故「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而一修一切修,一行一切行;圓融不礙行布,行布不礙圓融。在時間上說:豎窮三際(過去、現在、未來)。在空間上說:橫遍十方。兩者互相收攝,成為無窮無盡之「無盡法界緣起」。本來「性海果分,是不可說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則十佛自境界也。」(注五)這是說「佛」之「根本智」,但「果分」不展示為「法界緣起」,以「隨眾生根欲之所樂崑而起現」,而為「後得智」,則「猶如光明本身關閉不發,便不能說其為光明。」(注六)若下示現,則寂然無相,無法可言。是以就佛法身而言「法界」,因此得名曰:「法界緣起」者,那只是因地之緣起法因著示現而透映過來。因為是佛之示現,它自然是圓融無礙,圓滿無盡。   此一法界,就佛之示現言,亦可曰:「推起」 ,即佛之圓明性能推德之所起現,這是直接地起現,而不是「不染而染』通過識念而起現。故推起即「如來乙,如來即「性起」,也是「菩提心」(注七),後者是團機示現而為「緣起」,其實兩者是一體兩面的。「性起」是「緣起乙所可能成立的理論根據,而「緣起」是「性起」的發揮相,即諸法所依之而起的性體——「本源真心」者,其隨緣層層展現,成就為重重無盡、相即相入、互攝互受、圓融無礙之「因陀羅網」的「法界緣起」,也因此有「無窮緣起」,才有「四法界」、「十玄門」、「六相圓融」之推演。   二、海印三昧——「一真法界」   「法界緣起」是以「性起」為根本,而這性體也就是「本源真心」,或者是「一心(真)法界」。這是「佛」根本智的境界,是主客一體的「真如心」所現的是宇宙萬法之宇宙觀。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清明廊澈,廣大虛寂,唯一真境而已。宇宙現象皆顯現于此絕對之一心,萬法由一心所緣起,亦統攝于此心中,故名為「一心(真)法界」(注八)故「法界不出一心,一心即是全宇宙,法界即是一心」。(注九)此一絕對心,于時間上、空間上之無限性中,含攝一切萬象,而無不印現之。   「海印三昧」是來指喻「佛」本覺境界、內容、智慧真實相。如六十華嚴的「賢首品」云:   或現男女種種形,天人龍神阿修羅,隨諸發生若干身,無量行業諸音聲,一切示現無有余,海印三昧勢力故。(注十)   又如來出現品第三十七之三云:   ……于一念中悉知三世一切諸法。佛子,譬如大海普能印現四天下中一切襲生色身形象,是故共說以為火海。……   ,普賢菩薩摩訶薩欲重明此毳而說頌言:   正覺了知一切法 無二離二悉平等。   自性清淨如盧空 我輿非我不分別。   如海印現聚生現 以此說其為大海。   菩提普印諸心行 走故說明為正覺。(注十一)   又法藏于「妄盡還源觀二石:   言海印者,真如本覺也。妄盡心澄,萬象齊現,猶如人海   ,因風起浪,若風止息,海水澄清,無象不現。(注十二)   由此絕對「一心」中,所展現的「華嚴世界莊嚴海」,是「隨舉一法為能攝,即能攝盡一切諸法,而在一切諸法,如此一中有一切,彼一切中復有一切,重重無盡。」所謂的「一即一切,一切邵一」,而圓融相即相入、互攝互受。因此由絕對「一心」所展現的「法界」,是「一性」、「性淨」、「不壞」、「平等」,法法如如,主伴具足而無疑。然後經由其隨緣流轉而成的差別諸法,便有「四法界、十支門、六相」。三、四法界   「一心法界」攝「四法界」,即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四種法界者:㈠事法界,㈡理法界,㈢理事無疑法界,㈣事事無礙法界。   ㈠事法界:指千差萬別的現象,亦就是萬法。「色心情器萬差諸法,一一差別,各有分齊。譬如器從金出,成種種形。故名事法界。此時界者,分義,隨事分別故。」(注十三)「如水之為水,火之為火,各有差別,即同一水,或為冰,或為湯,其事分明,不容相混。」(注十四)在華嚴的一乘圓教中,它將一切事法,分為教義、理事、境智、行位、因果、依正、體用、人法、逆順及感應等十對差別事法,以之談無礙圓融的道理。每一對中又各自具足有十對,這十對又能同時相應,無礙圓融。所以,事法界含攝一切差別,法無不盡。如經上說:『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盡無有余。』 (注十五)   ㈡理法界:指現象所賴以立著的本體,以無二差別為特色,其理體是「真性」或「真如」,「此體性不增不減,生佛平等,無二差別。譬如眾金,其相雖異,其體則一。故名理法界,此時界者性義,謂諸法性不變易故。」(注十七)「如水輿冰,冰輿湯,其相雖異,而濕性則一」,即是理與事不一不異,融通無礙,而其所共同的是「真如」理體。   ㈢理事無礙法界:指的是本體即現象,現象即本體。也就是指「理」和「事」、「空」和「色」的圓通無礙。「事攬理成故,即理是事。理由事顯故,即事是理。如是理事互相交絡,真如即萬法,萬法即真如,真如與萬法無礙融通。譬如金即器,器即金,故名理事無礙法界。此時界具性分二義,不壞事理而無礙故。」(注十七)猶如水即波,波即水,離水無波,離波無水,「水」「波」無礙,「理」 「事」相融,而呈現性相交融、心物一如的境界。   ㈣事事無礙法界:不僅現象和「真如」不離,而且一切現象彼此之間,也都是同一「真如」所生,雖彼此間千差萬別,卻是彼此融攝。所以任取萬法之一,都可顯「真如」本身,也可顯其他萬法,這就是所謂「一攝一切,一切攝一」,也就是「因陀羅網,重重無盡」之義,故水火之相雖異,但從它們所能起的「真如乙觀之,水火二法無疑相融互人,譬如「器器同一融即」,「如水與波固相融無礙,即水與水,波與波亦相即相入。」是故,經云:   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余。今卷,則一切事于一塵中現;若舒,則一塵遍一切處。即舒常卷,一塵攝一切故;即卷常舒—,一切攝一塵故。(注十八)   如此所展現的境界,即圓融無礙的「因陀羅網」,也就是「事事無礙」的本旨了。   四法界中,心為第一性。四法界乃本體與現象、真心與幻象之圓融統一,所謂「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然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宗密注華嚴法界觀門)而開顯四法界的用意,乃在闡明宇宙及其中之一切事物,均為真如之體現,而所體現出之個別事物與普遍原理,並無矛盾,乃為和諧共存,相輔相戍,若能體會及此,則可無入而不自得,亦即獲得解脫,臻于佛境。「四法界」是華嚴的宇宙觀,是「別教一圓』特有的施設。   四、十玄門   「蓋玄者,妙也,門即能通之義,謂玄妙之門,能通蓮花藏海。」(注十九)此「十玄門」也就是為了說明事事無礙圓融無盡的「法界緣起」而設立的。本來「事事無礙法界」是果上的大成就,這種深奧難測而又屬于果分不可說的非思議境界,在昆盧遮那佛的放光加持下,便令菩薩說之,以宣揚無盡法界緣起的融通自在,鑲善根有緣眾生,能由此方便而進入華嚴大經的玄海,統攝現象界的事物,然後互為交融,無礙自在,而重重無盡。足以設此方便以明之,又此十玄妙法互為緣起,故也稱為「十玄緣起」。「事事無礙之原理,畢;見不出相即相入二語。相即,如波水相收。彼即是此,此即是彼,是曰萬物相依。」(注二十)而「十玄門」就是為說明相即相入之原理,今分述如下:   ㈠同時具足相應門:「此一門總說,自余九門,此門之別義也。同時具足相應者。具足,明無所遣。相應,明不相違。謂十方三世一切諸法,同時具足圓滿,彼此照應,成一大緣起,順逆無礙,參而不雜。如大海一滴,即具百川之味。」又本經云:一切法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即如金師子章所云:「金與師子,同時成立,圓滿具足。」(注廿一)凡教義、理事、行位、因果等十事,同時具足相應,于海印定中映現成一法界之大緣起,沒有終始前後之差別,「炳然同時顯現戍矣!』   ㈡廣狹自在無礙門:本名「諸藏純雜具德門」,「謂諸法互相攝藏,純雜自在具足,純則純一普遍,故廣;雜則雜多特殊,故狹。純雜自內涵說,廣狹自外廷說。純之與雜,同時具足無礙,故曰純雜具德。此門又通一切法,即諸法皆成一法,名為純,一法具一切法,名為雜。」(注廿二)因是「事」、「理l相融,而「事事無礙」,故小大、廣狹可以相即而無所障礙,故一塵之狹,可容剎那之廣,而剎海之闊,亦不壞一塵之窄。『廣乙與『狹乙即可不受阻礙而相即相入。   ㈢一多相容不同門:這是從作用的范圖來說明真理的特性,闡明萬物遞互相容的關系,若一偏于多時,則多能容一;多偏于一時,則一能容多,雖遞互相容,而一多歷然有別。即「多中有一,一中有多,然一仍為一,多仍為多,一與多互攝互顯而毫不妨礙。」如六十華嚴「舍那品『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亦無余,世相本相亦不壞,無此功德故爾然。」(注廿三)又如「金師子章」所言:「金與師子相容成立,一多無礙;于中理事各各不同;或一或多,各住自位。名一多相容不同時。」(注廿四)   ㈣諸法相即自在門:此謂宇宙萬物之普遍相印,相印乃事物自我之消融,自我消融之後,始能使自身契人另一個體,『彼』 「我」互契,而構成綜合之同一。一切諸法互融互即,不相妨礙,此一法舍了自己同他,則舉體全是于彼,若一法攝他同了自己,則合彼一切即是自體,經里說:「一即是多,多即是一。」如「金師于章」所云:「師于諸根,一一毛頭,皆以金收師子盡;一一徹遍師子眼,眼即耳,耳即鼻,鼻即舌,舌即身;自在成立,無障無礙。秘諸法相即自在門。」(注廿五)而此門是由于即同即異,即多即一,即有即無,即始即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相妨礙,而成和諧圓融。   ㈤秘密隱顯俱成門:隱顯是互為表里關系而成一整體,隱是不離顯,顯也是不離隱,是俱時而戍,體無前後,故云俱成。而其各得其所,自在無疑,故云秘密。同時互補而成,不相妨而自在。如「金師子章」所云:「若看師子,唯師子無金,即師子顯金隱;若看金,唯金無師子,即金顯師子隱。若兩處看,俱隱俱顯。隱則秘密,顯則顯著,若祕密隱顯俱成門。」(注廿六)   ㈥微細相容安立門:這是打破精與雜之間的不同,表明精雜可以相容而互攝。無論時間之長短、空間之大小、數量之多寡,事物皆互相融攝,然『一』仍顯「一」,「多」仍為『多』,其相不壞。如納芥子于須彌,須彌不過為一芥子,而大小巨細,互無窒礙,彼此均可相容安立,分明顯現。如「金師子章二石:「金與師予,或隱或顯,或一或多,定純定雜,有力無力,即此即彼,主伴交輝。理事齊現,皆悉相容,不礙安立;徽細成辨。名微細相容安立門。」(注廿七)   ㈦因陀羅網境界門:這是表示法用的無盡緣起,「一切諸法相即相人,不唯一重。體相自在,隱顯互現,重重無盡,如天帚殿,珠網覆上,一明珠內,萬像俱現。諸珠皆然,互相現影,影復現影,重重無盡,千光萬色。雖重重交映,而歷歷區分。」如此宇宙中的每一事物,都是相即相人,滲透反映,而重重無盡。如「金師子章」云:「師子眼耳支節,一一毛處,各有金師于。一一毛處師于,同時頓入一毛中。一一毛中皆有無邊師子,又復一一毛帶此無邊師子,還入一毛中。如是重重無盡,猶天帝網珠。名因陀羅網境界。」(注廿八)   ㈧托事顯法生解門:這是隨托一事,以彰顯一切事法皆互為緣起,而見無量法界,明事事無礙之境界。即是「事』依「理」而存,「理」由「事」而顯,而「事事無礙」,所謂「一花一世界,一葉一如來l,都是托「事」以顯湛深徽妙之法。如「金師子章」云:「說此師子,以帙無明;語其全體,具影真性。理事合論,況阿賴識,舍生正解,名托事顯法生解門。」(注廿九)   ㈨十世隔法異成門:這是表示時間的圓融無礙,彰顯諸法皆為緣起一體。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又各有過去現在未來,而成九世,此九世又疊相即相入,攝為一念,前九為別,一念為總,總別合論,故云十世。十世不同之事物能同時成就于一事一念中。經云:「于一徽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轉法輪。」(注卅)「過去中未來,未來中現在,三世互相見,一一皆明了。」(注卅一)又如「金師子章」所云:「師子是有為之法,念念生滅,剎那之間,分為三際:過去、現在、未來,此三際各有過去、現在、未來,總有三三之位,以立九世,即來為一般法門。雖則九世,各各有隔;相由成立,融通無礙,同為一念。名十世隔法異成門。」(注卅二)   ㈩唯心回轉善成門:此門是言一切諸法,唯是如來藏真如一心之所建立,若善若惡,隨心所轉,故名唯心回轉。經云:「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陰,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又經云:「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注卅三)是以「唯一真心回轉」乃「玄門」之所因,是此「心」自在作用,更無余物。如「金師子章二五:「金與師子,或隱或顯,或一或多,各無自性,由心回轉。說事說理,有成有立。名唯心回轉善成門。」(注卅四)   上述十玄門,旨在闡揚事物錯綜複雜之普遍關系,並透顯事物互相包容與依存,以及「一」與「多」、有限與無限的統一關系。此乃一切萬有之法門,宇宙事物相即相入,圓融無礙,然差別之相,歷歷分明,事物雖有差異,實具重重無盡緣起之關系,依此而透達事事無疑之境;並明徹萬法唯心之義,了悟緣起之至理,而得解脫或涅槃之境地。于「事事無礙」的「法界緣起」中,以「心」順轉,而悟十玄妙法,以證人華嚴大海。   五、六相圓融   「六相即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相、亦即一真法界之體有六種名相。法界同體,本無異相,由理人事,遂有六名;名雖有六,不離一體,交徹融通,故名「六相圓融」。」(注卅五)其總別為體,同異是相,成壤是用,故體相用三位一體,圓融自在,成為法界之大緣起,顯為十玄無礙的相,故六相是無盡緣起之理由,亦是事事無礙法界之根本,而一切離法均具有六相之成份,此乃由佛陀海印三味中所顯現之妙境也。因此「一真法界』之「六相」,是「十玄緣起」成立之基礎,是「法界緣起」、圓融無礙最有力之經證。所謂「總別二相,標其法界緣起道理,以其別緣而起總德。同異二相,明其緣起相映道理。成壞二相,顯此緣起離邊道理。「六相」彼此相即相入,圓融無礙,而為「事事無礙」之法界。   ㈠總相:「一含多德故」(注卅六),「一」具「多」而為總,一真法界之本體具多種廣用,雖一塵之徽,亦合藏法界諸法,如梁、柱、瓦、石等之聚而成屋;又如眼、耳、口、鼻等之合為人身。也就是指眾緣聚集的全體性而言。   ㈡別相:「多德非一故」(注卅七),「多」並非為「一」 ,此即是「別」 ,理體雖一,而事相則有種種差別,即諸法具有各種差別性、特殊性。以屋舍為例,其中柱自柱、瓦自瓦,各有別相,不可混同。又如人體雖一,而眼、耳、口、鼻諸根則互不相同·即指諸緣,全體中的每一部份。   ㈢同相:「多義不相違,同成一義故。」(注卅八)事不相違名同,事雖有種種差別,卻由同一法界所緣起,亦即宇宙事物雖有不同,卻同成一總體;諸法雖有差異,然能相互調合成一整體,如眼、耳等諸根,雖各不相同,但由此合成一身而不相違。即諸緣皆同成一全體,而互不相違,如同為「舍」之「緣」,而稱為「同相」。   ㈣異相:「多義相望,各各異故。」(注卅九)事事物物,各各差異;差別之法,各適其宜,不相混淆,而能合成一體,卻仍不失其各部分之特質,如梁、柱、瓦、石;眼、耳、鼻、舌,其形類功用,皆各不相同。即指諸緣各具功能,彼此並存而不相雜。   ㈤成相:「由此諸義,緣起成故。」(注四十)「一」「多」緣起和合而成,即因種種緣起而合成總相,亦即部分相依而成整體,如梁、柱、瓦、石等相依而成屋舍,又如眼、耳、鼻、舌等相資而成人身。即指全體之有,是眾緣和合而成的。   ㈥壞相:「諸義各住自法,不移動故。」(注四十一)諸法雖圓融相即,成為一體,然若各住各位,則仍現諸法之相,而不成一體。即宇宙事物有其獨立性、特殊性,而各個分離,不相結合。如梁、柱、瓦,石各自獨立,不相合作,則房屋呈壞相,而總相亦不可成。即諸緣雖成一全體,但諸緣各住自性,而不失其本來之性質。   所以「總即一舍,別即諸緣,同即互不相違,異即諸緣分別,成則諸緣辦果,壞即各住自性。」(注四十二)又一即具多名總相。多即非一是別相。多類自同成于總。各體別異顯于同。一多緣起妙理成。壤住自法常不作。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此「六相」中,「總相」、「同相」、「成相」三者乃是無差別之圓融門;「別相乙、「異相」、「壞相」三者是差別之行布門。而平等與差別,圓融和行布,是相即相人、圓融無疑的。即于華嚴的無盡緣起法界中,「六相」相即相融,平等即差別,差別即平等;圓融不礙行布,行布不礙圓融,如此形成的一大圓融體,即為「一真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其顯為十玄無礙之相,而為事事無礙法界之根本。   結 論   華嚴「別教一乘」是「直顯門」,「一乘」之外,別無「三乘」,以「一乘圓教」而該攝「三乘教」,唯顯「佛」之境界,即指「昆盧遮那佛」法身法界圓滿無盡、圓融無礙之境界,是以「別」義和「圓教』即指此而言說。這也是「佛」的本覺境界,佛「根本智」不可說、不可思議的境界。此「本源真心」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豎窮三際,橫逼十方,森羅萬象一齊印現出,故「性海圓明,法界緣起,無疑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主伴圓融,故說十心,以顯無盡。」(注四十三)   因「佛」為使眾生得入華嚴玄海,遂隨緣以示現,而有所謂的「法界緣起」,其所起之性體,即是「一真法界心」,所示現者遂有「四法界」、「十玄門」、「六相」,因都是「佛」所現,所以也都是相即相入、圓融自在。萬法彼此融通,互為緣起,則一法即一切法,一切法即一法,重重無盡,交相遍涉;一時攝一切時,一修一切修,一行一切行,如同「因陀羅網」,彼此相即、相入、相攝,而重重無盡、事事無礙。即「主伴具足,圓通自在,該于九世十世,儘因陀羅徽細境界。即于此時,一切因果理事等,一切前後法門,乃至末代流通舍利見聞等事,並同時顯現。」(注四十四)而成圓融無疑、卷舒自在,重重無窮、事事無礙的「華嚴世界海」之特色。   注 釋   一、見賢首之「一乘教義章」「所詮差別」。   二、「華嚴經教與哲學研究』 楊政河著,頁三七七,台灣台   北 慧炬出版社 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再版。   三、「華嚴哲學要義」李世傑撰,頁三七,台灣台北,佛教出版社,民國七十四年八月再版。   四、同注三,頁三七。   五、「佛教各宗大意」,黃懺華著,書中「華嚴宗大義」頁三二。焦山智光大師獎學基金會印,民國三十六年八月再版。   六、同注一中「建立一乘」。   七、同注二,頁三六六,見「性起品」:「菩提心,名為性起。」   八、「創新」第四五七期,「華嚴思想述要上」,劉貴傑著,頁九。台灣台北,文化大學出版,民國七十三年三月十九日出版。   九、同注三,頁一三。   十、同注二,頁五二三,引自六十華嚴的「賢首品」。   十一、同注十,頁四八五,引自「如出現晶第三十七之三」。   十二、同注二,頁五二三,原注引自大藏經第四五冊,頁六三七中。   十三、同注五,頁三二。   十四、同注十三,頁九。   十五、同注二,頁四七五—四七六。   十六、同注五,頁三二。   十七、同右。   十八、「中國哲學史」第二卷,勞思光著,頁三三七,引自「華嚴義海百門」之「熔融任運門」。台灣,台北,三民 書局。   十九、現代佛教學術叢刊肋,張曼濤主編,「華嚴宗概論」中「華嚴宗」一文,洪普杰著,頁六一。台灣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民國六十七年元月初版。   二十、同注五,頁三三。   廿一、同右,頁三二—三三。   廿二、「中國哲學史講義」,蔡仁厚編述,頁一五三。台灣台中,東海大學出版社,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二版。   廿三、現代佛教學術叢刊肋,主編張曼濤,「華嚴思想論集」   中,「華嚴哲學的現代意義」一文,慧潤著,頁七五。台灣台北,大乘文化出版社,民國六十七年元月初版。   廿四、同注十八,引自「金師子章」。   廿五、同右。   廿六、同右。   廿七、同右。   廿八、同注十八,引自「金師子章」。   廿九、「佛性與般若」上冊,牟宗三著,頁五三一,引自「華嚴教義章」之「義理分齊」。台灣台北,學生書局,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修訂四版。   三十、同注廿三,頁八十。引自「普賢行願品」。   卅一、同注十八,引自「金師子章」。   卅二、同注五,頁三五。   卅三、同注十八,頁三四〇,引自「金師子章」。   卅四、同注八,頁六—七。   卅五、同注一之「義理分齊」。   卅六,同右。   卅七、同右。   卅八、同注一之「義理分齊」。   卅九、同注一之「義理分齊」。   四十、同右。   四十一、同注廿二,頁一五五。引自「華嚴教義章」之「義理分齊」。   四十二、同注一之「所詮差別」。   四十三、同注一之「起教前後」。   參考書目   一、「華嚴一乘教義章集解」,靄亭著。台灣台北,新交豐出版公司,民國六十六年三月初版。   二、「修大方廣佛華嚴法界觀門直解」,釋智諭撰。台灣台北縣三峽鎮,西蓮淨苑,民國七十四年十二月初版。   三、「華嚴宗哲學」上下冊,方東美著。台灣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七十年七月初版。   四、「中國哲學發展史』吳怡著,台灣台北,三民書局,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初版。   五、「中國哲學史」,馮友蘭著。   六、「六十華嚴經」,大正藏第九冊。   七、「八十華嚴經」,大正藏第十冊。   八、「佛教概論」,蔣維喬原著,韓同增語。台灣台北,華嚴蓮社,佛教淨業林倡印,民國七十五年五月。   九、「中印佛學之比較研究」,李志夫著,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主編,民國七十五年十一月出版。   十、「佛性與般若」,牟宗三著,台灣學生書局印行,上、下冊,民國七十三年九月修訂四版。   (摘自《慧炬》29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