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入中論》第十次課程 第十九講之:士用果、離系果 description: "《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士用果、離系果" --- 《入中論》第十次課程總第十九講之:士用果、離系果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禪學社 時間:2009年5月30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1114室 士用果、離系果 第四種果叫做「士用果」(Puruṣakāra-phala)。 士用果與人有關。《俱舍論》云:「若因彼力生,是果名士用。」 士,這里指人,有能力創造下面因緣的這種人。由這種人的創造,獲得了農業、工業、貿易方面的新收成、新產品,這些新的產品、收成比他的種植翻出很多倍,讓他獲得很多新收益,這些果實都稱為「士用果」。 士用果是俱有因和相應因產生的果,是人發揮個人所能、個人能量獲得的現前效益。農、工、商、賈都可獲得士用果,他們都可依自己的勞動,獲得滿意的收成。現前獲得的收成、效益,都稱為士用果。比如,農民種出了瓜,這叫士用果,不能說是異熟果。若說成異熟果:「農民種出了瓜,是因為農民變成了瓜。」這就是一個愚蠢說法了。農民種出了瓜,瓜是農民種的,是農民的士用果。 「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即說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變化心生。如是等類擇滅,應言由道力得。」 如果一個法,由于人的力量活動而產生,那麼,這個法就是士用果。這里涉及的是有為法。例如,初禪的定,是欲界中加行努力所獲得的結果,二禪的定,是初禪中,心力作用,所獲得的結果。 一種清淨無漏的法,可以是有漏法的士用果。 擇滅或涅槃被認為是士用果。但前面的定義不適用于涅槃,因為涅槃無生滅。因此,應當說,由于人的活動的力量,獲得涅槃,涅槃是士用果。 第五種果叫做「離系果」(Visaṃyoga-phala)。 五種果中,前四種果幾乎都是庸俗的、談世間現象的,第五種果是談不庸俗的、是談一個人轉凡成聖的。 《俱舍論》云「離系由慧盡」。 「由慧盡法,名離系果。滅故名盡。擇故名慧。即說擇滅,名離系果。」 離系,是通過智慧而獲得的滅盡。 離開系縛,因為他的智慧達到了最頂點。離系果的本體不是有為法,是無為法。雖然,所有的世間果報都要由因緣所生,但離系果是例外:由著世間的因緣,它可以忽然產生一個出世間的成果。為什麼可以這樣?因為離系果是讓你離開了系縛、障礙,一旦離開了障礙,那麼就脫離了世間因緣的軌跡,得到了出世間的成果,得到了無為法的果實。 現在看來,他生十五種因、緣、果,這個表格其實很簡單。平時看到的經論,其中我們不能理解的知識、詞彙,基本就這些了。其實沒多少東西,對不對?比如,閱讀中碰到一句「因為前世造了x x 因,現在得到x x 異熟果」,可能就讀不通了。但若明白「異熟果」是異處成熟之果,且是無記之果,記住這個,就知道了:「哦,這個異熟果是這樣理解的,很簡單。」 掌握好了這十五種因、緣、果法,我們就知道,原來所謂「他生」指的就是:除外道數論派的神我、中觀所講無自性的因緣法外,所有因因果果的名相,都要包含在其中。只要不是聖人、也不是數論派神我的外道,我們所理解的佛學概念都在這了。所以,應該說,也沒什麼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