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入中論》第九次課程 第十七講之:「神我」五特性 description: "《入中論》第九次課程總第十七講之:「神我」五特性" --- 《入中論》第九次課程總第十七講之:「神我」五特性 主講人: 上明下賢法師 主辦:北大禪學社 時間:2009年5月24日晚 地點:北京大學二教407室 「神我」五特性 往下面,我們看神我和自性如何把世間變現出來。 神我主宰精神,是最高地位的精神來源。神我有什麼特性呢?描述神我本身的特性有五個。 第一,能享受諸法。數論派給予神我非常人格化的描述,說神我居然還有享受的需求。 第二,非作者。它不會產生無情物,無情物由自性產生。神我想受用什麼,比如想喝杯水,喝杯果汁,就推動自性造水出來。它本身不是作者,不創造任何東西,它純粹就是思想。 第三,常法。它是一個常法。雖然屬于思想,但並非不存在,它是永恆存在的一種高尚思想。 第四,離三德。它是離開三種德的。所謂的三種德是什麼呢?第一種德是喜,它的性質是輕動;第二種德是憂,它的性質是沉重;第三種德是暗,它的性質是昏暗、黑暗。喜、憂、暗是三種德,是自性的德。自性才具備這三種德,神我沒有這三種德,神我與三種德沒有任何關系,它是離開三種德的。 第五,非所作。所作指造作產生的世間。比如後來四大產生了,五根產生了,地、火、水、風和空間宇宙產生了,這些都與神我無關,神我不會變成那些東西。這些是「所作」。神我不是這些。 所以,神我有這五個特性:能享受諸法,不是作者,是一個常法,離開三種德,不是所作。這是神我本身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