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三論宗「二諦」義闡要(宏正) description: "三論宗「二諦」義闡要宏正真俗二諦是印度佛教的基本概念,大乘、小乘皆然。傳人中國,二諦也成為多宗必及的話題。其中,由嘉祥大師集大成之三論宗也一貫以此作為立教基礎。三論宗是以般若,三論為依據,真俗二諦為綱要,緣起性空為原理,顯無住無得為目的,明" --- 三論宗「二諦」義闡要   宏正   真俗二諦是印度佛教的基本概念,大乘、小乘皆然。傳人中國,二諦也成為多宗必及的話題。其中,由嘉祥大師集大成之三論宗也一貫以此作為立教基礎。   三論宗是以般若,三論為依據,真俗二諦為綱要,緣起性空為原理,顯無住無得為目的,明情與無情悉有佛性,說一切眾生悉能成佛。本文唯談二諦在三論宗中的重要性。   二諦是本宗最基本的理論原則,是緣起性空的另一表現。只有通達二諦的道理,才可以通達佛教。佛教的主要目的是教人破除我執、法執,而體認一實,唯有從諸法的兩個對立方面互成互破,才能掃盡一切執著而把握實相,因此本宗特別重視二諦的運用。僧睿法師《中論序》云:「《百論》治外以閑邪,斯文祛內以流滯,《大智度論》之淵博,《二十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論者,真若日月在懷,無不郎然鑑徹矣。若通此四論,則佛法可明也。」法朗大師解釋說:「此四論雖復名部不同,統其大歸,並為申乎二諦,顯不二之道。若了于二諦,四論則煥然可領;若于二諦不了,四論則不明;為是因緣,須識二諦也。若解二諦,非但四論可明,亦眾經皆了。」為什麼會如此說呢?如《中論·觀四諦品》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諦,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不得第一義,則不得涅槃。」可見十方諸佛常依二諦為眾生說法,所以佛所說之眾經不出真俗二諦,眾經既不出二諦,二諦若明,豈非皆了眾經。   以上略談二諦的重要性,那麼,什麼是二諦呢?《大智度論》云:「佛法中有二諦,一者世諦,二者第一義諦。」又稱俗諦或世俗諦。第一義諦又稱真諦。諦是真實不虛之義。真諦謂聖人知世間諸法性空,這性空之理對于聖人來講是真實的,故名真諦。一切諸法本來空無自性,可世間人不知,迷于空理,執諸法為實有,對于世間人來說,實有諸法是真實不虛的,此即稱為世諦。   論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二諦是所依(具名所依二諦),說法是能依(具名能依二諦)。大家可能會問,怎麼可以說諸佛依二諦說二諦呢?舉個例子,醫生為病人看病,必須先掌握病人的病情,然後為病人對症下藥。諸佛大醫王,也是先診斷眾生之病,而後下藥。此中所依二諦是眾生之病,能依二諦(即說法)是藥。祖師將所依二諦名為「于二諦」,又叫「于情二諦」,能依二諦(即說法)名為「言教二諦」。   所言「于二諦」者,它的大意是:諸法實相,非空非有,世間諸法,也非定有定無,本來是不二相的。但是凡夫將世界的虛妄不實之法執以為實,所以于凡夫是諦實,故叫做「世諦」,說諸法是空,于出世人認為是實,所以叫做「真諦」。二諦並言,也就是說,本來非空非有之法,對于凡聖兩種人來說,就成為定有定空的兩端,這就是「空有二諦」,空于聖為實,有于凡為實,這兩種理(諦)就叫做「于二諦」或叫「二于諦」。顯然,「于」的意思就是「對于」凡夫或聖人來說。根據不同對象,而有不同真理,此謂「于二諦」。乃針對凡聖兩情產生的兩種情執,分別施設。此「于二諦」中又有兩種:一謂「所依于諦」,二謂「迷教于諦」。約釋迦牟尼佛教化眾生為論,在釋迦佛未出世度生之前,已有二「于諦」,何故?欲作思維,必須涉及諸法之有無,依有,依無,而衍生不同諦理,叫「所依二諦」。釋迦牟尼佛出世後依此二于諦為眾生說法,乃是依凡夫所執之有說有,說有而不住有,有乃表不有;依聖人所見之無說無,說無而不住無,無乃表不無。依有說有,依空說空,以隨順眾生故。此即是以有無之二端表非有非無之不二。但是這個時候,有一類有所得人,聞佛說有便作有解,聞佛說無便作無解,此則失于佛說有無為令悟入不二之本懷,墮入有無二見中,這就是「迷教于諦」。諸佛菩薩為此類眾生故,又說二諦法,如《大有》經云:菩薩住二諦,為眾生說法。論釋云:為著有見眾生,說第一義諦;為著無見眾生,故說世諦;為著有無二見眾生故,菩薩住二諦說法也。可見,諸佛菩薩在為迷教眾生說法時,乃是對有說空,對空說有,以對治其病。故佛在依「所依于諦」說二諦與佛在依「迷教于諦」說二諦是有一定區別的。我們知道佛陀是一個大教育家,能夠針對不同的人群而施設不同的法門,但能入之法門雖非一,而所入之理唯一中道實相。由于佛說二諦是針對迷情眾生,所以在很多經論里面,對不同執著的人說不同的二諦,二諦各各不同,妄人認為這是佛經中之矛盾,若明白了佛所說法的對象時,即不會產生如此之邪見了。將經論之中散說的二諦歸納起來,大概不出四重,(有的地方說三重,是只說四重之中的前三重,因為第四重是對前三重的一個總結,是更究竟的結論。)對于利根人來講,這四重即一重,隨從一重皆能入不二法門;而對于鈍根眾生講,這四重即一重深似一重,一重對破一重(若執前一重為究竟,後一重即破遣它。)四重二諦如下:(一)以有為俗諦,以空為真諦,是為第一重。此中俗諦之有乃緣起有,緣起有即是無自性,有乃假有,此中之生滅是緣起生滅,即是假生假滅。真諦之空乃是對俗諦之有而言,空乃是自性空,即無有自性。對世諦生滅說真諦不生不滅。第二重,第一重之空有皆為第二重之俗諦,非空非有才是真諦。這乃顯示有與空本來是相對的,對空說有,對有說空,空有皆相待的假名,(上面說過,對世諦生滅說真諦不生不滅,世諦生滅乃假生假滅,對此假生假滅所說之不生不滅乃假不生假不滅。)所以都是俗諦,而非空非有方是真諦。第三重,以空有的二,非空非有的不二皆是俗諦,這是講二與不二都是相待分別而說的世諦,只有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諦。第四重,即綜括前三重的二與不二,非二非不二,為俗諦,皆是設教的方便,即凡有言說皆為俗諦,以言忘慮絕,心行處滅,無依無得之諸法實相方為第一義諦。從第一重即可看出,俗諦是從常識出發建立的諦理,而第一義諦乃是超越人們常識所認識的真理。而佛教之思想,一方面在究竟意義上是無法表現的,另一方面又用世間的常識循循善誘達到真諦之境。人真必須遣俗,而所人之真不離俗諦,即俗諦始會中道第一義諦。二諦乃是一切諸法所具有的兩種不同真理,俗諦所談的是世間的相對真理,真諦所說的是出世間絕對真理。但這兩種真理並不是截然分開和對立的,而是相互依賴、互相發明的。   從第四重二諦可知,前三重二諦乃屬言說之教,目的是進入離言說實相之門。凡宣之于口的,叫做「教門」;心會不思議中道,叫做「理門」;也就是教為表,理為內,教無理照不成教,理無教彰不得理。為令眾生悟入無言之理,故佛方便施設有言之教,立言乃為忘言,設教終須泯教,不可執教以為理;然無言無教,理終不彰,故不可執理而廢教。三論宗以無得為宗,故建立三重二諦言教之後,再對執著此言教的有所得聖人,也加以破斥。因為以二諦言教畢竟也不過是對緣假說。本來無所得的中道,不是真不是俗,為引導眾生所以用真俗的名言來說。   主張二諦是教,可以說是三論宗的一大特色,龍樹菩薩即有此意。龍樹的《中論·觀四諦品》云:「諸佛依二諦,為眾生說法,一以世俗諦,二第一義諦。」此中依二諦說法,所說之法也不出二諦。提婆《百論·破空品》中也說到:「諸佛說法常依世諦,第一義諦。」這樣,可見二諦是教,早在龍樹提婆時即有此意。但最初將此意正式提出的,是攝嶺僧朗大師。《大乘玄論》卷一云:「山中興皇和上,述攝嶺朗大師言:『二諦是教」』。可見「二諦是教」之說法,始于僧朗,大倡于興皇法朗大師。二諦是教在三論宗中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大乘玄論》中略辯五義以明「二諦是教」。《玄論》云:「何故以二諦為教門?答:以有無為教,略有五義;一對理明二諦是教,以理無二,故非有非無;今說有說無,故有無為教。二者望聖人體有無未曾有無,今說有無,此為教緣,故有無為教。三者為拔見,舊義執有無是理(指成實等),由來已久,既二見根深,難可傾拔。攝嶺大師對緣斥病,欲拔二見之根,令舍有無兩執,故說有無能通不二之理,有無非是究竟,不應住有無中,故有無為教。四者,以有無是諸見根,一切經論盛呵二見,斥于有無……諸佛出世,復云有無是二理者,便增諸見心,何由可拔?故今明有無是教門,能通不二之理,不應住有無中,以欲息諸見故,經論明有無是教門。五者稟教之徒,聞有無是教,能通正道,超凡成聖,故有無是教。」此中有無,即指真俗二諦。佛是對迷說教,說有無之教,為令悟不二之理,不應住于有無中。可見,凡佛菩薩所說皆是方便,真正的中道實相之理是要通過此種方便去領悟的。   般若三論學所說的俗諦之有是就因緣所生而假施設的,緣生之有如其為因緣所生而觀之,當體即空,這是有不礙空,即俗而真;而我們一般所見的經驗之有,正好是礙空的,有即非空,俗必礙真。如吉藏所云:彼有不得無(指凡夫乘人)無不得有,有不能無用,無不能有用。所謂第一義諦或真諦,是就因緣生法之當體即空而說,第一義即諸法實相,諸法實相就是空。   法本無二,而今說有說無,說四重二諦。法本無二,此乃指諸佛所證中道實相雙遮空有、雙照空有而言;而今說二,此即諸佛為眾生悟人不二之理,方便施設有無二教。只因凡夫與聖者的境界不同,觀點也就有別,佛陀隨此差別,便說兩種真實。緣起之有必然自性為空,故有非實有;自性之空必藉緣起之有方顯,故空非偏空;即有見空,故有不礙空,空在有中,故空不礙有。空有相即而相離,均在緣生之法上如如呈現。究竟而談,本無所謂真諦與俗諦,但離此二諦也就不可談說究竟實相。為令眾生知見悟人此究竟實相,故熾然說,無礙說,假設二諦之言而說此離言之道。   三論宗的二諦學,繼承龍樹,對佛教教義的弘揚,對後來各派學說的建立,都起了積極而偉大的貢獻。只有像中觀三論以及法相唯識,天台賢首等教下論著中,廣說二諦,分辨格量,反復討論,建立言教,再遣言人實,才能符合佛教有教有理的圓滿無上妙法,在學教之中才不會因執而成病,使我們的修學更上一層樓。   摘自《正法研究》1999年創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