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教戒律學 第七章 受戒賢的類別——在家戒 第一節 概說 description: "第七章 受戒的類別——在家戒" --- 第七章 受戒的類別——在家戒 第一節 概說   許多討論受戒類別的著述,因持多重標準一分類,輒令人有迷亂之感。例如,以「七眾」為標準,便有七種類別(優婆塞、優婆夷、沙彌、沙彌尼、戒叉摩尼、比丘、比丘尼)之分。以是否「出家」為標準,便有「出家戒」與「在家戒」之分。以「大小乘」為標準,便有「聲聞戒律」與「菩薩戒律」之分。也可否「超越級別」為標準,便有「立頓戒」與「漸次戒」之分。以可否通用:「在家與出家二眾」標準,便有「通戒」與「別戒」之分。……凡此,不盡列舉。   其實,受戒之類別,若不論儀式,只談戒條的內容,並非如此的複雜。就以「七眾」之戒而論,主要的幾條戒是差不多的,精神更是一致的,其分別大抵在比較不重要的戒條數目的多寡而已。基于這種體認,所以本章盡量持單一標準——「在家」與否,以為各節的分類依據。至于「菩薩戒」一節,雖名稱與其他各凶不同,但此種戒也涵攝了是否通用「出家」及「在家」二眾的問題在內,所以仍不背離同一標準。   此外,還有一種分類方法,即以 戒律本身的內容性質為分別依據者,如分為「性戒」與「遮戒」、「性重戒」與「息世譏嫌戒」、「止持戒」與「作持戒」等是。惟此等問題系其他章節應研究者(見第十章第三節)非本章所謂的「受戒」,故原則上不涉及。   照一般通說,「在家戒」有四種:   (1)三歸   (2)五戒   (3)八戒(八關戒齋)   (4)菩薩戒   「出家戒」有五種:   (1)沙彌、沙彌尼戒   (2)式叉摩尼戒   (3)比丘戒   (4)比丘尼戒   (5)菩薩戒   茲略述此二類九種戒的整體概念如下:   1.九種戒有層級關系。例如五戒(殺、盜、淫、妄、酒)之中,前四種即是一切戒的「性重戒」。故五戒實為一切戒的基礎。如「八戒」,不過是在「五戒」基礎上加了較為簡單的三戒及一齋(過午不食)。如「沙彌戒」及「沙彌尼戒」,即十戒,不過在「八戒」中,拆開一條為二戒,另加一戒「不捉持生命像金銀寶物」,這樣便成為「十戒」。而「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稱為「具足戒」,即涵攝全部戒之意。即使「菩薩戒」中的「十重戒」,也是以「五戒」為基本的。   2.在家戒,以「五戒」為重心。出家或,以「比丘戒」為重心。其他種類之戒,不過是這重心的「預備」或延伸。   3.「三歸」是否算「戒」,雖有不同的看法,但無論如何,它是進入佛教之門戶。如以「佛教徒」為定義,則三歸是最基本的條件,所以也可看作「戒」。   4.「菩薩戒」一般可通用于出家眾及在家眾。如為出家的比丘尼、比丘尼,其原來的「具足戒」已涵括菩薩戒(如十重四十八輕戒)無遺。但仍可重複受戒。其意義應不在戒條內容是否重複問題,而在志、行是否以菩薩為取向目標問題。   5.二類九種戒,其戒條的條數多寡與內容如何,還不是最得要的問題。重要的是,它也是「身分」的取得與確認標準。具體而言,未受過「三歸」根本不算「佛教信徒」,未受「五戒」中任何一戒難謂真正的「優婆塞」;未受「具足戒」,當然不是「比丘」或「比丘尼」了。進而從實質言之,如不是能堅守「菩薩戒」,根本就不可能成為真正的「菩薩行」;如不能嚴淨毗尼(堅守四波羅夷、十一僧殘等較重之戒)就不算真正的比丘。   6.受戒,不僅是戒條內容如何問題,同樣重要的,是「受戒儀式」問題。佛教作為一種宗教,當然離不開儀式的。惟各類受戒的儀式頗繁複,且歷代為此專設的典籍亦多能完整保存下來(1),為免冗贅,本章各節盡量不予闡述儀戒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