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瑜伽菩薩戒要義 二、四十三輕 35、不為宣說戒 description: "第二部分是障愛語戒,有一條。" --- 第二部分是障愛語戒,有一條。   35、不為宣說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見諸有情為求現法後法事故廣行非理。懷嫌恨心懷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若由懶惰懈怠所蔽不為宣說。非染違犯。無違犯者。若自無知若無氣力。若轉請他有力者說。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攝受。若欲方便調彼伏彼。廣說如前。若知為說如實正理起嫌恨心若發惡言若顛倒受若無愛敬。若復知彼性弊 悷。不為宣說。皆無違犯。   作為菩薩,見到眾生為現實利益,做了很多不應做的事情,就應及時去幫助開導他,如果懷著嫌恨恚惱心,「不為宣說如實正理」,聽之任之,也是有染違犯。   那什麼情況是無違犯呢?如果知道自己無知,沒有能力幫助對方;或者請別人去開導;或者對方有能力慢慢醒悟過來;或者知道其他人會去開導;或者知道對方根性極鈍、頑固不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