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成佛之道 2 歸敬三寶 description: "《成佛之道》〈第一章 歸敬三寶〉" --- 《成佛之道》〈第一章 歸敬三寶〉 (釋厚觀,2004.9.20) 一、 「歸依」之意義 淨影慧遠著《大乘義章》卷10:「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歸依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依佛為師,故曰歸佛。憑法為藥,故稱歸法。依僧為友,故名歸僧。問曰:何故偏歸此三?[答曰:]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稱涅槃故。」(大正44,654a8-14) 二、三寶: (一)佛(buddha):佛陀、覺者——1、釋迦牟尼佛。  2、三世十方諸佛(燃燈佛、阿彌陀佛……)。 (二)法(dharma):達磨——1、佛所覺悟的真理。 2、經、律、論等三藏典籍。 (三)僧(saMgha):僧伽、和合眾,一切凡夫僧、賢聖僧。 三、(p.1)「成佛之道」:成佛的法門、正道,就是「成佛之道」。 佛法,為了適應不同的根性,所以有種種道: (一) 福德道,智慧道。 (二) 易行道,難行道。 (三) 世間道,出世間道。 (四) 聲聞道,菩薩道。…… 然究竟說來,並無二道,一切無非成佛的法門,無非是「欲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1 四、(p.2)尋求依怙 [有海無邊際,世間多憂苦,流轉起還沒,何處是依怙] ※「有」海無邊際,此處的「有」,主要是指眾生的生命流轉,是十二緣起2中「愛、取、有」的「有」(bhava),不是有沒有的「有」。 ※《成佛之道》(增注本)p.172:「有,是三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就是三界的生命自體。但這里所說的(愛增則名取,因是集後有,生老死相隨),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也可說是未來生命的潛在。有了這,那麼現生死了以後,未來識又會結『生』。生了,就不能不『老』不『死』。」 ※ 印順法師《唯識學探源》p.12: 「經上說,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三有,是能引發三有果報自體的存在。因三界趣生自體的存在(如種子到了成熟階段),就必然有生老病死演變的苦痛。」 五、(p.4)抉擇歸依: (一) 不求歸依 [迷戀世間](p.4~p.8) [積聚皆銷散,崇高必墮落,合會要當離,有生無不死 國家治還亂,器界成復毀,世間諸可樂,無事可依怙] 有人迷戀世間而不求歸依,迷戀的現事很多,主要的有六種: 1、財富:積聚皆銷散。 2、名位、權位:崇高必墮落。(頂生王墮落人間)3 3、眷屬:合會要當離。 4、生存:有生無不死。 5、國家:國家治還亂。 6、社會進步:器界成復毀。 (二) 錯求歸依 [歸依外道邪宗] (p.8~p.12) [鬼神好凶殺,欲天耽諸欲,獨梵依慢住,亦非歸依處] 1. 鬼神:鬼神好凶殺。 2. 欲天:欲天耽諸欲。 (六欲天:四大王眾天、忉利天(帝釋)、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3. 獨梵(大梵天):獨梵依慢住。 (色界初禪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 梵天以上,還有二、三、四禪天,以上還有無色界天。但與人類沒有什麼接觸,只是極少數人能信受奉行,不能成為社會共信的宗教。(p.12) (三)正確的歸依 [歸依佛、法、僧三寶] (p.12~p.13) [歸依處處求,求之遍十方,究竟歸依處,三寶最吉祥] ※ 事實: 1、梵天王請佛轉法輪。 參見: (1)《中阿含》卷19〈梵天請佛經〉(第78經),大正1,547a~549b。 (2)《長阿含》卷1〈大本經〉(第1經),大正1,8b~c。 (3)《增一阿含》卷10〈勸請品第19(1)〉,大正2,593a~b)。 2、帝釋聽佛說法,免墮豬胎。 參見:《增壹阿含經》卷24〈善聚品第32(6)〉,大正2,677b25-679a9。 六、(p.13~p.19)佛寶 (一)(p.13~p.15)智證法身[正法以為身,淨慧以為命,智月朗秋空,禮佛兩足尊] 1、法身與慧命的統一,就是佛(buddha),覺者。 (1)法身:正法以為身——所覺證的正法,稱為「最清淨法界」。 (2)慧命:佛以淨慧為命——能覺證的淨慧,清淨覺照的佛智。 2、兩足尊 (1)兩足就是人類,人類中的最尊勝者,就是佛。 (2)兩足是福德與智慧的圓滿。 (二)、(三)(p.15~p.17)諸佛無量、本師悲願 [三世佛無量,十方佛亦爾,悲願來濁世,禮佛釋迦文] 三世十方諸佛(普遍歸敬) 本師釋迦牟尼佛(就我們這個世界而言,值得特別歸敬) ※五濁惡世: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4 (四)(p.17~p.19)一切諸佛皆三德圓滿,而方便示現差別 [智圓悲無極,斷障無余習,三德等究竟,方便示差別] 1、一切諸佛三德圓滿 (1)智德:具「一切種智」,覺了一切法的共相、自相,不但具般若慧,自己得解脫,也能以方便慧讓眾生得解脫。 (2)恩德:悲願深切,普度一切眾生。 (3)斷德:斷盡一切煩惱及習氣5。 2、從三德來說,佛佛平等;而為了適應眾生根基,方便示現色身、壽命、國土、弟子、正法住世長短等差別。(p.18~p.19) 七、(p.19~p.23)法寶 (一)(p.19~p.21)三法印 [丘井空聚落,朽故寂無人,彼岸林泉樂,禮法離欲尊] 1. 諸行無常(丘井,朽故):參見《眾經撰雜譬喻》卷4,大正4,533a27~ b13。 2. 諸法無我(空聚落,寂無人):參見《雜阿含》卷43(1172),大正2,313b~314a。 3. 涅槃寂靜(彼岸林泉樂)。 ※涅槃在一切離欲中最尊最勝,故說「離欲尊」。 ※諸行無常:鳩摩羅什譯《眾經撰雜譬喻》卷4,大正4,533a27~ b13: 一切眾生貪著世樂不慮無常,不以大患為苦。譬如昔有一人遭事應死,系在牢獄恐死而逃走。國法若有死囚逾獄走者,即放狂象令蹈殺。于是放狂象令逐此罪囚,囚見象欲至走入墟井中,下有一大毒龍張口向上,複四毒蛇在井四邊,有一草根。此囚怖畏,一心急捉此草根,復有兩白鼠嚙此草根。時井上有一大樹,樹中有蜜,一日之中有一滴蜜墮此人口中,其人得此一滴,但憶此蜜,不復憶種種眾苦,便不復欲出此井。 是故聖人藉以為喻。獄者:三界囚眾生。狂象者:無常。井:眾生宅也。下毒龍者:地獄也。四毒蛇者:四大也。草根者:人命根也。白鼠者:日月也。日月克食人命,日日損減無有暫住,然眾生貪著世樂不思大患,是故行者當觀無常以離眾苦。(另參見:義淨譯《譬喻經》,大正4,801b6~c10) ※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雜阿含經》卷43(1172)「篋毒蛇譬經」大正2,313b~314a: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拘睒彌國瞿師羅園。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譬如有四蚖蛇,凶惡毒虐,盛一篋中。時有士夫,聰明不愚有智慧,求樂厭苦,求生厭死。時有一士夫語向士夫言:汝今取此篋盛毒蛇,摩拭洗浴,恩親養食出內以時。若四毒蛇脫有惱者,或能殺汝,或令近死,汝當防護! 爾時,士夫恐怖馳走,忽有五怨,拔刀隨逐,要求欲殺。汝當防護! 爾時,士夫畏四毒蛇及五拔刀怨,驅馳而走,人復語言:士夫!內有六賊,隨逐伺汝,得便當殺,汝當防護! 爾時,士夫畏四毒蛇、五拔刀怨,及內六賊,恐怖馳走,還入空村。見彼空舍,危朽腐毀,有諸惡物,捉皆危脆,無有堅固。人復語言:士夫!是空聚落,當有群賊來,必奄害汝。 爾時,士夫畏四毒蛇、五拔刀賊、內六惡賊、空村群賊。而復馳走,忽爾道路臨一大河,其水濬急。但見此岸有諸怖畏,而見彼岸安隱快樂,清涼無畏,無橋船可渡得至彼岸,作是思惟:我取諸草木,緯縛束成筏,手足方便,渡至彼岸。作是念已,即拾草木,依于岸傍,縛束成筏。手足方便,截流橫渡。如是士夫,免四毒蛇、五拔刀怨、六內惡賊,復得脫于空村群賊,渡于浚流,離于此岸種種怖畏,得至彼岸安隱快樂。 我說此譬,當解其義。比丘!篋者,譬此身色,粗四大、四大所造,精血之體,穢食長養,沐浴、衣服。無常變壞危脆之法。 毒蛇者,譬四大——地界,水界,火界,風界。地界若諍,能令身死,及以近死;水、火、風諍,亦復如是。 五拔刀怨者,譬五受陰。 六內賊者,譬六愛喜。 空村者,譬六內入。善男子!觀察眼入處,是無常變壞;執持眼者,亦是無常虛偽之法。耳、鼻、舌、身、意入處;亦復如是。 空村群賊者,譬外六入處。眼為可意、不可意色所害,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為可意、不可意法所害。 浚流者,譬四流——欲流,有流,見流,無明流。 河者,譬三愛——欲愛,色愛,無色愛。 此岸多恐怖者,譬有身。 彼岸清涼安樂者,譬無余涅槃。 筏者,譬八正道。 手足方便截流渡者,譬精進勇猛。 到彼岸婆羅門住處者,譬如來、應、等正覺。 如是比丘!大師慈悲,安慰弟子,為其所作,我今已作,汝今亦當作其所作!于空閒樹下,房舍清淨,敷草為座,露地塚間,遠離邊坐,精勤禪思,慎莫放逸,令後悔恨,此則是我教授之法。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另參見:《大智度論》卷12,大正25,145b9~26) (二) (p.21~p.22)正法即涅槃,是「善、淨、常、安樂」,微妙不可思議。 [正法妙難思,善淨常安樂] 1、 善:正法是「善」:這是勝義的絕對完善。 2、 淨:由于正法不是煩惱等雜染所能污的,也不是煩惱雜染等所能緣起的,所以 名為清淨。 3、 常:正法是超越時間性的,不生不滅,本來如此。 4、 安樂:這是沒有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的,是離系的絕對樂。 ※正法:從智慧的境界說。 涅槃:從智慧證入正法而得真自由說。 (三) 古仙人道 [依古仙人道,能入于涅槃] 古仙人道(古佛修行的常道)。 八、(p.22~p.28)僧寶 (一) 僧伽本質 [依法以攝僧,和樂淨為本,事和或理和,禮僧眾中尊] 1、僧:僧伽(saMgha),和合眾,是有組織有紀律的團體。 2、佛依法攝僧: (1)正法涅槃:法是人生的正道,究竟的涅槃——佛以此感化大眾,共同為人生大事一起來修行。 (2)律法制度:法是律法制度,契合于人生正道的規制——佛本著自他共處的完善法則,制為規章法度來組織大眾。 3、依法攝僧的根本特色(和合、安樂、清淨): A、和合:事和與理和。(※參見印順法師《佛法概論》p.20~p.24) a、事和(六和敬):世俗僧。 (1)見和同解(思想的統一) (2)戒和同遵(共同的戒律規制) 和合的本質 (3)利和同均(經濟的均衡) (4)身和共住 (5)語和無諍 和合的表現 (6)意和同悅 b、理和:理和同證,是佛弟子證到的真理(法或涅槃),內容是彼此完全一致的, 通于在家出家的聖者。勝義僧。 B、安樂:僧眾在這事和(或理和)的集團中,大眾都能身心安樂,精進修行。 C、清淨:在和樂的集團中,互相勉勵,互相警策;如有了罪惡,也能迅速的懺悔清淨。 ※ 佛制戒律以法攝僧十種因緣 1. 攝僧 2. 極攝僧 3. 令僧安樂 4. 折伏無羞人 5. 有慚愧者得安穩住持 6. 不信者能信 7. 正信者得增益 8. 于現法中得漏盡(盡智) 9. 未生諸漏令不生(無生智) 10.正法久住 ☆ 參見印順法師著: (1)《佛法概論》p.18~p.20 (2)《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p.196~p.202 (3)《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p.175~p.179 4、(p.24)僧伽:眾中尊。 (1)從自修到身心清淨來說:僧伽是使我們得安樂得清淨的殊勝因緣,是陶賢鑄聖的大冶洪爐。 (2)從利他的宏揚佛法來說:僧伽是指推動佛法、住持正法的集體力量。 (二)(p.24)歸依「僧寶」應有的態度及僧伽的功能 [敬僧莫呵僧,亦莫衡量僧,隨佛修行者,住持正法城] 1、敬僧:內心的誠敬;語言文字的讚嘆;身體的禮拜;四事供養。 2、莫呵僧:見有不如法的僧人,可以向僧團提出意見,讓僧事僧決,切勿隨便呵毀僧伽全體,或者呵毀一人或少數人。 3、 莫衡量僧:勿妄生分別,說長說短,應平等護持。 ※平等護持僧眾-----如破金杖為二分,二俱是金。6 九、(p.27~p.29)三寶類別(理體與事相) [三寶真實德,無漏性清淨,化世真亦俗,佛法得長存] (一)世俗事相(事相) 1、化相三寶 (1)佛寶:釋迦佛 (2)法寶:佛所開示的教說(四諦、緣起、涅槃等) (3)僧寶:隨釋迦佛出家的凡眾、聖眾。 ※依釋迦佛出世的化相三寶,進一步歸向十方一切佛、正法、一切賢聖僧。 2、住持三寶(釋迦佛滅度後) (1)佛寶:玉、石、金、銅、木雕、土塑、紙畫的佛像。 (2)法寶:三藏經典或古今大德的法義。 (3)僧寶:出家眾。 ※ 佛滅後,依此住持三寶而歸向于真實的三寶。 (二)勝義真實(理體)——真實的歸依處,無漏、性清淨。 A、無漏功德(不與煩惱雜染相應,也不為煩惱雜染緣起) a、依聲聞法來說: 1、佛寶:五分法身(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 2、法寶:正法或涅槃。 3、僧寶:四雙八輩7等有學、無學的無漏功德。 b、依大乘法來說: 1、佛寶:是無上(四智8)菩提所攝的一切無漏功德。 2、 法寶:正法或涅槃。 3、 僧寶:菩薩(含攝聲聞、辟支佛)的無漏功德。 B、清淨法界 1、佛寶:究竟圓滿所顯的最清淨法界(攝得體、相、業用)。 2、法寶:遍十法界9而不增不減,無二無別的法界(或名真如、實相等)。 3、僧寶:少分顯現的清淨法界。 ※(p.29)清淨:離垢清淨、本性清淨。 (1)無漏的有為功德——離垢清淨。 (2)無漏的無為功德——不但是離垢清淨,在雜染中,也還是本性清淨的。 (三)(p.29)依俗契真,事理無礙 ※歸敬于世俗事相的住持三寶,依此進向勝義真實的三寶。 1、 若只歸依世俗 →易流于形式的崇拜。 2、若專重于勝義 →易執理廢事,也非一般所能明了。 十、(p.29)歸依儀式 [自誓盡形壽 歸依佛法僧] (一)先要懇切懺悔,生恭敬心、清淨心。 (二)長跪合掌于歸依本師前,依師長教導,自立誓願: 1、盡形壽歸依佛,兩足尊。 2、盡形壽歸依法,離欲尊。 3、盡形壽歸依僧,眾中尊,乃至命終,護生。 十一、(p.30)供養三寶 [至心修供養] (一)以至誠心、恭敬心來供養三寶。 1、供養佛:禮拜、讚歎、供養香、華等莊嚴具。 2、供養法:書寫、印刻經典。 3、供養僧:供養衣、食、坐臥具、醫藥、日用雜物等。 (二)最上的供養:依從如來的法教,聽從僧眾的指導而切實奉行。 十二、(p.31)憶念歸依三寶之功德[時念諸勝利] 1、成為佛弟子。 2、是受戒的基礎。 3、減輕業障。 4、能積集廣大福德。 5、不墮惡趣。 6、人與非人都不能嬈亂。 7、一切好事都會成功。 8、能成佛道。 十三、(p.31)歸依三寶:能得安樂(有為的安樂)與安穩(無為的涅槃)。 [此歸依最尊 此歸依最勝 不由余歸依 得樂得安隱] 十四、(p.32)歸依的體性 [所說歸依者 信願以為體 歸彼及向彼 依彼得救濟] (一)歸依以信願為體性。 1、確信三寶是真正的歸依處,能因它而得種種功德。 2、立願做一佛弟子,信受奉行,懇求三寶威德加持攝受。 (二) (p.32) 歸依三寶的心情: 1、「歸屬彼三寶」:不再屬于天魔外道了。 2、「傾向彼三寶」:隨時隨地,都要投向三寶。例如迷了路的小孩,投向母親的懷抱。 (三) (p.32)將自己的身心歸向三寶,依彼三寶的威德而得到救濟。 1、能歸依:佛弟子,立定信願,懇求三寶的攝受救濟。 2、所歸依:三寶,有不可思議的功德威力,加持攝導佛弟子,引導其邁向至善的境地。 十五、(p.33)歸依的真正意義 [若人自歸命 自力自依止 是人則能契 歸依真實義] (一)他力(表層意義):信賴他力的攝受加持。 (二)自力(深層意義):以他力攝受為增上緣,進而歸向自己(自心、自性)。 1、佛:自己有佛性,自己能成佛。 2、法:自己身心的當體,就是正法涅槃。 3、僧:自己依法修持,自身與僧伽為一體。 ※「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參見《長阿含》卷2(第2經)〈游行經〉,大正1,15b)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1,大正19,109a16~27: 「佛告阿難:世間一切諸修學人,現前雖成九次第定,不得漏盡成阿羅漢,皆由執此生死妄想誤為真實,是故汝今雖得多聞,不成聖果。 阿難聞已,重復悲淚,五體投地,長跪合掌而白佛言:自我從佛發心出家,恃佛威神,常自思惟無勞我修,將謂如來惠我三昧,不知身心本不相代,失我本心,雖身出家,心不入道。譬如窮子,舍父逃逝。今日乃知,雖有多聞,若不修行,與不聞等,如人說食,終不能飽。世尊!我等今者二障所纏,良由不知寂常心性,唯願如來哀愍窮露,發妙明心,開我道眼。」 十六、三歸依文 (一)巴利文:BuddhaM saraNaM gacchAmi(我歸依佛、或我以佛為歸依處) DhammaM saraNaM gacchAmi(我歸依法、或我以法為歸依處) SaGghaM saraNaM gacchAmi (我歸依僧、或我以僧為歸依處) (二)大乘:自歸依佛,當願眾生,體解大道,發無上心。(發無上意) 自歸依法,當願眾生,深入經藏,智慧如海。 自歸依僧,當願眾生,統理大眾,一切無礙。 (《六十華嚴》卷六〈淨行品第七〉,大正9,430c~431a) 1《妙法蓮華經》卷1〈方便品第二〉:「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于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于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于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于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于世。」(大正9,a22-28) 2 十二緣起: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參見《成佛之道》(增注本)p.164~p.172。 3 頂生王統一四洲,上升忉利天,與帝釋共同治理天宮,但末了墮落人間,不免憂愁而死。參見:《增壹阿含經》卷8〈安般品第17(7)〉,大正2,583b-584c。 4《菩薩地持經》卷7(大正30,928c21-929a3): 「所謂五濁:一曰命濁,二曰眾生濁,三曰煩惱濁,四曰見濁,五曰劫濁。 (1)謂今世短壽人極壽百歲,是名命濁。 (2)若諸眾生不識父母,不識沙門婆羅門及宗族尊長,不修義理,不作所作,不畏今世後世惡業果報,不修慧施,不作功德,不修齋法,不持禁戒,是名眾生濁。 (3)若此眾生增非法貪,刀劍布施,器仗布施,諍訟鬪亂,諂誑妄語,攝受邪法,及余惡不善法生,是名煩惱濁。 (4)若于今世,法壞法沒,像法漸起,邪法轉生,是名見濁。 (5)若飢饉劫起,疾病劫起,刀兵劫起是名劫濁。」 5 阿羅漢未斷習氣,參見《大智度論》卷27,大正25,260c2-27: 煩惱習名煩惱殘氣,若身業、口業不隨智慧,似從煩惱起;不知他心者,見其所起,生不淨心,是非實煩惱,久習煩惱故,起如是業。譬如久鎖腳人,卒得解脫,行時雖無有鎖,猶有習在。如乳母衣,久故垢著,雖以淳灰淨浣,雖無有垢,垢氣猶在;衣如聖人心,垢如諸煩惱,雖以智慧水浣,煩惱垢氣猶在。如是諸余賢聖雖能斷煩惱,不能斷習。 如難陀淫欲習故,雖得阿羅漢道,于男女大眾中坐,眼先視女眾,而與言語說法。 如舍利弗瞋習故,聞佛言舍利弗食不淨食,即便吐食,終不復受請。又舍利弗自說偈言:覆罪妄念人,無智而懈怠,終不欲令此,妄來近我住! 如摩訶迦葉瞋習故,佛滅度後集法時,敕令阿難六突吉羅懺悔,而復自牽阿難手出,不共汝漏未盡不淨人集法。 如畢陵迦婆蹉,常罵恆神為小婢。 如摩頭婆和吒跳戲習故,或時從衣枷踔上梁,從梁至枰,從枰至閣。 如憍梵缽提牛業習故,常吐食而(口+司)。 如是等諸聖人,雖漏盡而有煩惱習。如火焚薪已,灰炭猶在,火力薄故,不能令盡。若劫盡時火,燒三千大千世界無復遺余,火力大故。佛一切智火亦如是,燒諸煩惱,無復殘習。 6 參見《四分律》卷43〈拘睒彌犍度〉,大正22,883b~c: 爾時阿難邠坻,聞拘睒彌比丘斗諍誹謗,共相罵詈,互求長短,口如刀劍,從拘睒彌來舍衛國,與五百優婆塞俱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卻坐一面白佛言:拘睒彌比丘斗諍誹謗,共相罵詈,互求長短,口如刀劍,從拘睒彌來至舍衛國,我等當云何?佛言:應聽二部語如上,若有檀越布施應分作二分,此亦是僧,彼亦是僧。居士!如破金杖為二分,二俱是金。如是居士!布施物應分為二分,此亦是僧,彼亦是僧。 爾時毗舍佉無夷羅母,聞拘睒彌比丘斗諍誹謗,共相罵詈,互求長短,口如刀劍,從拘睒彌來至舍衛國,與五百優婆私俱詣世尊所,頭面禮足卻住一面白佛言:拘睒彌比丘斗諍誹謗,罵詈,互求長短,口如刀劍,從拘睒彌來至舍衛國,我等當云何?佛言:應聽彼二部所說如上,若有布施衣物,應分為二分,此是僧,彼亦是僧,如破金杖為二分,彼此是金;若有布施衣物,應分為二分,此亦是僧,彼亦是僧。 7 四雙八輩: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 8 四智:成所作智、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大圓鏡智。 9 十法界: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