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觀心·開心 第14章 無貪、無嗔、無癡 description: "·去一房舍、結一善緣·眾善之根源·去私欲、造功德林·離貪欲、出苦輪一、去一房舍、結一善緣現任監察院長陳履安居士于七月八日上午宣布,將自己建造的房舍捐給政府。他說:「近日因官舍問題而引發的爭議,對他是一種『功課』;一個最不容易看到的,即是自己" --- 第14章 無貪、無嗔、無癡 ·去一房舍、結一善緣 ·眾善之根源 ·去私欲、造功德林 ·離貪欲、出苦輪   一、去一房舍、結一善緣   現任監察院長陳履安居士于七月八日上午宣布,將自己建造的房舍捐給政府。他說:「近日因官舍問題而引發的爭議,對他是一種『功課』;一個最不容易看到的,即是自己的貪念,很高興看到自己不再『貪』了。沒有貪念,一切都放得下。」(參見八十二年七月九日中央日報第一版)   陳院長乃一奉佛虔誠的居士,所以深知「貪欲」的可怕,因此他將建地還給公家,房舍捐給政府,而成為第一位如此作為的高層首長。這種光明磊落、坦蕩無私的素養,足以為一切人的表率,更是今日社會的一股清流。   今天我們的病根不在缺乏,也在不在均,而在于一念之「貪」。貪心一生,縱使高居官位也會心受蒙蔽,不擇手段謀利,造成實為社會表率的人物,也會遭人詬病、彈劾、檢舉,甚至身敗名裂,實在划不來。   陳院長舍得多年溫馨的故居,而另外租屋是沒有戀棧之貪,可謂「無貪」;對于坊間的爭議、批評,毫不介意,且采納接受之心胸,可謂「無嗔」;他深明大義,知道「去一房舍,結一善緣」,積善于社會,留德于子孫,在其以後的生涯中,能堂堂正正做人,這實在是最貴重的傳家之寶,又豈是一棟官舍所及得上的呢!(注一)這種心境修養可謂「無癡」;綜合以上的「無貪、無嗔、無癡」這三種心念,也就是本文所要討論的「三善根」。接前文的「慚愧心」之後,今將十一個善心所的第五「無貪心所」、第六「無嗔心所」、第七、「無癡心所」的《大藏經》原文登載于後。   《大乘百法明門論》云:   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   (《大正藏》第三十一卷·八五五頁中)   二眾善之根源   名相釋義如下:   (一)「無貪」——三善根之首   對五欲(財、色、名、食、睡)六塵(色、聲、香、味、觸、法)不去貪戀執者生起厭離之心,不為物質外境所惑,容易進入定境,所以在「三善根——無貪、無嗔、無癡」中居首要地位。「善根」是說依此三種善法能生出無量善法,無量善法皆以此為根本而得增長。   《大乘義章》云:「于外五欲築受為貪」,亦即貪愛財、色、名、食、睡等欲境。貪有「物質性的貪」和「精神性的貪」兩種,前者為耽染五欲,以財、色二物為代表;後者是追求名譽、地位,而以身份權勢為代表。   蕅益大師的《百法直解》云:「于三有及三有資具,無所染著而為體性。別則對治貪著;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三有」是指三界,即六道眾生,生死輪迴之所在。眾生在三界之中造因生果,有如是因則有如是果,因果確然,絲毫不爽,故謂「三有」。「三有資具」是說眾生在三界輪迴生死是以「惑業」為資糧器具。因對五欲六塵起惑造業,必會投生到三界中輪迴生死。   「無貪」是對「三有無所染著」,也就是「觀三界如牢獄,視生死如冤家」,或觀「三界無安,猶如火宅,眾苦充滿,甚可怖畏!」因而厭離三界,不執著物欲享受才能了脫生死。對五欲六塵作毒蛇猛獸想,少欲無為,就能身心自在。   有一天佛陀和阿難在路上行走,阿難看到地上有一塊黃澄澄、亮晶晶的金子就很興奮地喊道:「黃金!黃金!」佛陀說:「那是毒蛇,因為它會腐蝕修道者的清淨心,使其轉變成貪婪心。」無貪的作用是「能作眾善」,如前所舉陳院長的事例,心中沒有貪念,能入下一切,能生一切善法,為一切善之根。所以稱「無貪」為「善根」,世間真正為善之人,定不受貪欲煩惱之所困。   (二)無嗔——三善根之二   遇到不如意、不講理的事,心仍能忍受,保持心平氣和之境,不生氣、不罵人,就稱「無嗔」。「無嗔」能引發無量善法,所以是善根之一。   《百法直解》云:「于三苦及三苦資具,無所憎恚,而為體性。別則對治嗔恚,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   「三苦」是指苦苦、壞苦、行苦。   (1)何謂「苦苦」?有漏五蘊之身,性常逼迫。經云:「身為苦本」老子亦云:「吾有大患,為吾有身。」故名為苦。有身是「苦」,再加上天災人禍,寒熱飢渴等苦緣的逼迫,苦上加苦,故稱「苦苦」。   (2)何謂「壞苦」?樂相壞時,苦相即至,如「樂極生悲」,故名「壞苦」。   (3)何謂「行苦」?「行」是遷流之義。由外在環境所生的有為法,生住異滅,遷流不息,由此身心常不安穩所生之苦,名為「行苦」。   「三苦資具」是說以此三苦為資糧器具,能起惑造業而招引來三苦之果。   「無嗔」是指對「三苦」及「三苦資具的惑業」無所憎恚。諺云:「禍福無門,唯人自招」明白當前所遭受的困厄、苦境皆由自己的身、口、意起惑造業而來。所以胸中坦然灑脫,安心接受果報,不怨天、不尤人,即是「無嗔」。   寒山問舍得:「世間謗我、欺我、辱我、笑我、輕我、賤我、惡我、騙我,如何處治乎?」   拾得答:「只是忍他、讓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理他,由他幾年你且看他!」   這就是修「無嗔行」的意境!   「無嗔」不只是消極地忍受逆境而已,更是在忍受逆境中,還能積極地行善,故其作用是「對治嗔恚」。   (三)無癡——三善根之三   對一切事理之真假是非,都能明了透澈,洞悉真相就稱「無癡」;又稱為「智慧」或「覺悟」。   《百法直解》云:「無癡者,于諸諦理及諸實事明解而為體性。別則對治愚痴,通則能作眾善,以為業用。」   「明解諸諦理」,是指明白了解佛所說的苦、集、滅、道等四諦之理,皆是審實不虛、法爾如是之至理。所謂「互古今不變,歷萬劫長存」,佛如實而說,若佛弟子能如實解,如實行,這就是「無癡」了。   「明解諸實事」,是指對于平時所見、所聞、所覺知的事相,皆能一一明白了解。亦即如實覺知一切因緣所生之法,皆如夢幻泡影,空無自性,了不可得!如《金剛經》所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能如實地覺知虛妄的世相,就能治「愚癡」(對一切事理迷惑闇鈍、不能明解);對一切因果事理皆能明白通曉者,就不會去做糊涂事,因此而奉行眾善。所以說「無癡」的作用是「能作眾善」,能為一切善法之根本。   三、去私欲、造功德林   《十住毗婆沙論》曰:「善根者,不貪、不恚、不癡,一切善從此三生。」   《大毗婆沙論》卷一一二云:「更以能生善、養善、增善、長善、益善、持善、廣布善法等為善根之義」。   《清淨道論》云:「無嗔,以不激怒、不違背為特相,恰如觀友;嗔恚之調伏,以熱惱之調伏為作用,恰如栴檀;以溫和之太為現狀,恰如滿月。」   《成實論》卷六云:「以慈悲為首,不生忿怒,是不名嗔。」   《清淨道論》云:「無癡,以通達如實性,通達無過失為特相,恰如弓之名手放箭射貫毛髮。以照鏡為作用,恰如燈火;以不癡迷為現狀,恰如森林中善向導者。」   《首楞嚴三昧經》卷下文云:「此中實無縛者、解者。所以者何?諸法無縛本解脫故。諸法無解,本無縛故。常解脫相,無有愚癡。」(注二)   宋朝時有二僧名為法一、宋杲,為避戰亂而渡江,各攜一斗笠在身。宗杲的斗笠中藏有黃金釵,為恐遺失,常取出檢視,牽掛。法一旁觀而得知宗杲有此心結,于是等宗杲起身如廁時,探手取笠,將黃金釵丟入江中。宗杲回座要再取釵檢視時,物已不見,臉色大變卻不敢言。法一喝斥他:「我與你共學了生死大事,為何你仍然眷念不忘此世俗之物呢?我剛才已將它投入江中去了!」宗杲聽畢,滿面羞愧,隨即展具向法一頂禮。   四、離貪欲,出苦輪   《法華經》〈方便品〉云:「諸苦所因,貪欲為本。」修行人若貪念世間的名位、權勢或黃白之物,就不能了脫生死,出三界火宅。   畢生為國家貢獻心力的俞大維資政以九十七高齡于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逝世。他所留下的遺囑是:「無長物可以遺子孫,惟忘身報國之家訓而已。」追隨俞資政四十多年的前行政院長郝柏村說:「他老人家一生無私無我,淡泊名利;一生的信念從無個人,只有國家,社會與民眾。他在中國歷史及近代史上都會有不朽的地位!」   據報載,俞資政的藏書中,以史書和佛書居多,他囑咐子孫將其遺體火化,骨灰撒到太平洋中(不執著儀禮隆重、墓碑雄偉,是無痴之特相);病危時,對國家念茲在茲,一再希望國人:「要和平,和為貴,多讀書」,這種在病危時仍不忘國家社會的高尚情操,令人敬佩。   在一九九三年七月八日這一天有兩件大事,一是陳院長宣布捐房舍給政府的訊息,充分表現學佛者「放得下,看得開」的胸襟;一是俞資政的病逝,身後無橫產,只有一屋的佛書和史書,以及一顆為國為民的熱誠之心,他為後世子孫所樹立的典范和榜樣是無私無我,淡泊名利,對國家社會民眾劂功至偉。   在這貪婪成性的社會潮流中,他們兩位的潔操淨念,誠可謂是世間的一道清流,也正是「無貪、無嗔、無癡」此三善根的身教典范。   宋儒失熹在《大學》注上云:「去人欲之私,所以存天理之正」,要通達十一個善心所中所謂「三善根」的境界,必需要做到對三界樂界及有漏樂因,心不耽著,不作非分之求,樂善好施,不受財、色、名、食、名、睡等五欲塵勞所惑,才能達到「無貪」之境。「貪」字是「今加貝」,意為此刻當下的念頭完全放在金錢物質上就是「貪」。「無貪」就是心念不在金錢物質上,而專注在慈悲行善。   「無嗔」是「隨緣消舊業,不再造殃」,對一切順逆之境坦然接受,不怨天不尤人、不比較、計較;心一平靜、善念增長,即能到達積極為善之境。蕅益大師的唯識心要》云:「劫功德賊,莫過嗔恚」又說:「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可見嗔恚心能燒功德林,「無嗔」能造功德林。   「無癡」,是在世間法中觀察因緣所生法,一切皆虛妄,在出世間法中觀察我、法二空而破我、法二執得般若智慧,而達真俗二諦中的無癡境界。   注一:參照中央日報八十二年七月九日社論「陳院長為百官樹立典范與榜樣」。   注二:參照演培法師講述《八識規矩頌講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