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觀心·開心 第3章 我與無我 description: "第3章 我與無我·「我」是什麼?·一切法與無我·覺知心靈之寶·「放下」生命就圓融" --- 第3章 我與無我 ·「我」是什麼? ·一切法與無我 ·覺知心靈之寶 ·「放下」生命就圓融   前章介紹了《大乘百法明門論》的譯者——玄奘法師的生平事蹟與發心弘法大願。這一章始將進入《論》的正文解脫。   一、「我」是什麼?   這個部分要說的是「我」與「無我」為何?彼此間的相連關系。   「我」是誰?是唯一、獨立、不可分割的個體。就算是承繼于父母的遺傳因子,也曾有同血緣卻個性不同的兄弟姐妹,但這個「我」沒有重複,雖與群體有許多相牽連,但「我之為我」分得清清楚楚。   「我」每天,對著鏡子自照自憐,看到鏡中人兒有時容光煥發,有時憔悴不堪,「我」的形象,毫不改變。清晨起來,梳頭、妝扮、穿衣服,開始思考一件事,跨出去辦事,以「我」為中心的活動開始了一天的生活腳步。我們的腦子里思考的是我的家、我的事業、我的功課、我的書、我的朋友、我的身高體重、我的財產、我的年齡……。第一個想到的都是和「我」有關的念頭。但仔細深思,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我」呢?   是牙牙學語的幼童,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少年時期,是笨手笨腳的學生時代,還是現在衣冠楚楚卻滿腹心事的壯年時期,亦或是老態龍鍾、齒危髮禿的老年人,哪一個可以代表「我」。二十歲的大學生和六十歲的大學教授,同樣是一個人,二十歲的「我」和六十歲的「我」,可否一樣(內涵)、外觀可有改變?   嘗云:「人生如夢」,夢中的「我」又是誰呢?夢中的經過,有時忘記,有時記得清清楚楚。醒來方知一場夢。但在夢中的情節,我們猶如身歷其境,會哭會笑,血壓、脈搏也會隨情節激動而起變化,甚至不覺得這從頭到尾根本就是一場夢,所以才有「夢里不知身是客」錯把夢境地當真情,有名的「黃粱夢」、「南柯夢」,才不過打個盹兒,已過完人生的悲歡離合,榮華富貴轉頭空的生命里程。所以古德云:「夢里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   「我」是主宰生命本身的間識概念,是個代名詞,只在記憶中存在,如果記憶消失,「我」就如同未曾有過一樣,所以一些失去記憶的人完全不知自己是誰。而人在世間所以會痛苦,會煩惱,也就是因為太在乎「我」,太有我,太執著我,而忘了「我」只不過是個代號,會隨著個體的消失而消失。   我們真正要追求的生命境界應是「無我」也就是不執著「我」,這個無我可以為公忘私,可以為法捐驅,為正義而犧牲生命,在所不惜。這種無我是「不朽的我」。   古德嘗云:「要爭千秋萬世,勿爭一時之氣」,時時希望被人家記著的人,是最容易被遺忘的,而那些不求名,不求利,默默耕耘的拓荒者才是令人難忘,而名垂千古。   人生只有數十寒暑,我們如何在「有我」與「無我」的價值觀上做一抉擇,相當重要。而人生的享樂,受甘就在于「有我」「無我」當中有了不同的心境感受。世事沒有絕對的苦或樂,樂與苦端賴于吾人心境的淨與染;有句話說:寂寞的人因為他在築牆,斷絕和人溝通所以越來越寂寞,相反地,因為不斷地在造橋的人接引大眾而有了一個豐富充實的人生。西哲云:「人生並非如我們所想像的那樣,但我們的想像可以創造人生。」如何在「我」與「無我」之間做個抉擇,才是明智。請繼續往下觀賞。   二、一切法與無我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開頭第一句就是——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   今略釋文意如下:   (一)何謂「世尊」   佛的十種名號之一。即為世間所尊重者之意。梵語中被譯作「世尊」者甚多,但諸經論中以使用Bhagavat(梵文)的情形為最多,此字音譯為婆伽婆,薄伽梵等;直譯為有德,有名聲。即富有眾德、威德,尊貴者之意。在印度一般用為對尊貴者之敬稱,在佛教特用于對佛陀的尊稱。   (二)何謂「一」   1、數字單位。如「第一」或「一位」。   2、表示所有、皆是之義。   3、表示平等、絕對之義。   《碧巖錄》第四十五則(《大正藏》第四八卷,·一八一頁下):「僧問趙州:『萬法歸一,一歸何處?』州云:『我在青州作一領布衫,重七斤。』」   《大日經疏,卷十七云:「一道者,即是一切無礙人,其出生死,直到道聲之道也。而言入『一』者,此即如如之道,獨一法界,故言一也。」   (三)何謂「一切」   梵語sarva巴利語sabiba。乃總賅眾物之詞。音譯作薩婆。《大智度論》卷二十七(《大正藏》第二五卷·二六零頁中):「薩婆,秦言一切。」《翻譯名義集》卷五(《大正藏》五四卷·一一三四頁下):「『一』以普及為言;『切』以盡際為語。」   (四)何謂「法」:梵語Dharma   音譯為達磨、達摩、馱摩、曇摩、曇無。在佛典中,有關「法」的用例極多而語意不一,總括而言,通義有四:   (1)佛所說教   (2)法式規則   (3)真如法性   (4)宇宙萬有   別義為任持自性,軌生物解二義。任持自性,意指能保持自體的自性(各自的本性)不改變;軌生物解,指能軌范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之理解的根據。就任持自性的意義而言,法乃指具有自性之一切存在;就軌生物的意義而言,法乃指認識之標準、規范、法則、道理、教理、教說、真理、善行等。《成唯識論》云:「法謂軌持」。在說明宇宙萬有的現象,各個皆能保持其特性,以為規模范疇,能為吾人所認識的對象,此宇宙萬有之諸法事理,無量無邊。《百法明門論》概分則為五位,細分則為百法。   (五)何謂「一切法」   乃泛批一切有為法、無為法及不可說法。又作一切諸法、一切萬法。即包含一切事物、物質、精神,以及所有現象之存在。原意作「由因緣而起之存在者」。   1、有為法:如《金剛經》云:「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是泛指由因緣和合所造作的一切現象;狹義而言,亦特指人的造作行為。亦即一切處于相互聯系、生滅變化中之現象,而以生、住、異、滅之四有為相為其特徵。有為法乃無常之法,由于每一剎那皆在轉變、遷移,故又稱為有為轉變。星云大師云:「因為人生無常,所以才有希望,貧可轉變為富,賤可轉貴。」   2、無為法:即非由因緣所造作,離生滅變化而絕對常住之法。又無為的法性,自體清淨,所以無為法不障礙一切物,一切物也不會障礙無為法,如智慧,真如等。   (六)所謂「無」   意謂非存在。佛教認為所謂有或無之二邊(即「偏有」或「偏無」之一方)皆為謬誤;唯有超越有與無之相對性,始屬絕對之真如。   原始佛教經典中,《如雜阿含經》卷七、相應部經典二十四之五、《大毗婆沙論》卷七十六等,所顯現「無」之觀念,系相對于「有」之于「無」,亦即為相對于「存在」之「非存在」。   大乘佛教經論更進一步揭示其中真義,如《中論》卷一謂:「一切有與無,本即不存在;若見有,見無之相,即是淺智之見。」同論卷四,和《大智度論》卷六等,則藉超越相對性之有無,泯絕諸法之假實斷常等,而以「無」為「一切皆空」之同義語。蓋以諸法皆由因緣和合所生,故本性即是(無)(空無自性);復以有空義之故,才得成一切法。意指現象界的一切,皆無自性,暫時存在之意。   因此《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為假名,亦是中道義。」   (七)何謂「無」   又作非身、非我。我,即永遠不變(常)、獨立自存(一)、中心之所有主(主)、具有支配能力(宰),為神識或本體之實有者。主張所有的存在無有如實之我,而說無我者,稱為「諸法無我」;觀無我者,稱為無我觀。   蕅益大師的《百法明門論直解》云:「法名軌持,我名主宰,今既名一切法無我,須徧于一切法中通達二無我義也。」   「無我」系佛教根本教義之一,于三法印中,即有「諸法無我印」。通常分為人無我、法無我二種。①有情(生者)不外是由五取蘊(即構成凡夫生存的物心兩面之五要素:色、受、想、行、識)假各合而成,別無真實之生命主體可言,稱為人無我,又稱我空。②一切萬法皆依因緣(各種條件)而生(假成立者),其存在本來即無獨自性、無固有之本性(自性)可言,稱為法無我,又稱法空。   此外尚有以下幾種說法:(1)所《阿含經》的說法,一切萬法之存在皆有賴于各種條件之相互依存,此依存關系一旦有所變化,即產生幻滅、無常之現象;由于無常,故為苦;由于苦而不得自在,故為無我。(2)「說一切有部」主張「我空法有」,即一方面認為「人無我」,另一方面又主張構成存在之要素各有其自性,故不說「法無我」。(3)據《成實論》之說,五蘊中並無實在之自我,依此而觀人無我者,稱為人空觀;又五蘊之法盡是無常,並無實在之自性,依此而觀法無我者,稱為法空觀。(4)一般而方,大乘佛教主張二無我,即我、法二空(人空、法空),然唯識宗依「三性說」而立「三無我」之說即:①「遍計所執」之實我實法乃情有情有理無者,非為實在之我相,故稱「無相無我」。②「依他起」之似我法乃如幻假有者,異于被執之我相,故稱「異相無我」。③「圓成實」之自相乃由無我(識之實性)所顯之真如,故稱「自相無我」。以上「名相釋義」部分,參考《佛光大辭典》。   三、覺知心靈之寶   《金剛經》〈正信希有分第六〉:   「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俱舍論光記》卷一:   「釋法名有二。一、能持自性,謂一切法各守自性,如色等性常不改變。二、軌生勝解,如無常等生人無常等解。」   在《百喻經。中記載著這麼一個故事:   從前,有一苦惱窮人,既沒有什麼祖遺財產,又沒有什麼隨身技藝,吃的穿的用的都依靠旁人而生活,年年月月仰賴旁人接濟,身上欠了許多債,眼看債台愈積愈高,沒法抵償,然而不管是天上人間,終究沒有說是積欠不償的道理,這窮人到了最後被債主逼緊了沒奈何,便逃避到荒山野地沒有人跡的地方。   再也想不到在這個荒僻野地,卻絕處逢生,被他發現了一個寶箱,箱子里藏著無數珍寶,箱子蓋上嵌著一面明鏡。那位窮人舉起手來揭開箱蓋,正想檢取內中財寶,忽然一眼睢到那鏡面上,看見內中有個圓瞠兩目,不轉睛的對著自己望著,那窮人嚇了一大跳,登時覺得用腳發軟,不知如何是好;此是他便懸勒馬,趕緊替自己解圍,急忙停手說道:「我以為這個定箱是沒人管理故來取用,那知是足下隱身在這里呢?我今分毫不曾取得,請千萬原諒,饒恕了我的冒失罷!」   釋迦如來藉這個故事來點化世間人說:世上有許多人大都犯了這個自己作弄自己的手病,平日被無量煩惱弄到置身無地,萬分苦楚,給那債主般的生死魔王、貪嗔小鬼惡狠狠的追逼著,一步也不放松,逼到無可奈何時,正要逃出生死海,到清淨彼岸,好修持五戒,行十善業,與六波羅蜜多等如許功德時,就如同那避債窮人,貪偏偏在絕地上得了個寶箱,可惜被鏡子里本來沒有的幻身迷惑顛倒了,把幻空虛有身影誤認為真,狂妄不休,牢牢的執著我見,竟把好不容易才發現的定藏當面錯過,不曾受用分毫,結果依舊千秋長夜的自憐自苦,在生死海里沒個了時,與那避債窮人的得寶失寶一樣,愚癡可憐。   眾生因為執著「自我」往往會迷失在「自我」中,在自私、自憐、自愛中忘了清淨的本性真如,只有放下才會自在,只有「無我」生命才得以不朽。如《首楞嚴經》云:「眾生原有佛性,非由他得,譬如有人,自己衣里,有如意珠,有不覺知。又如倉藏寶,不自知之,馳走求食。」   《成唯識論》卷一云:「世尊為除彼『法有執』,于鷲嶺說諸『法空』。」《金剛經》:「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四、「放下」生命就圓融   當我們的手執取一物時,我們所能擁有的只是一物而已,當我們放下手中執取之物時,手有空間可取任何物,此時宇宙天地為我所擁有。所以心中有「我」,只被一個個體所占,是有限。心中「無我」,生命就圓融無礙,無所不包、無所不容,千秋萬世永不朽。   《六祖壇經》云:「禮本折慢幢,頭奚不至地,有我罪即生,亡功福無比。」意指法達比丘因持譯三千遍的法華經而生貢高我慢之心,所以當他向六祖惠能禮拜時,身雖著地,頭卻沒靠地。故六祖告訴他:「名叫法達其實卻未曾達法也!」因此說了以上這首偈。告訴法達比丘「有我」之心開罪障之門。布施而不執著功德則「功德」無量!   謹錄古詩一首贈與讀者諸君。   酒是燒焇焰,色為刮骨鋼刀,財多招忌損人苗,忍氣饒人禍自消。四件將來合就,相當不欠分毫;勸君莫戀最為高,才是修身正道。敬祝人人大吉,事事如意,家家歡喜,年年有余。   《百法明門論》文所云:「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意為:「就如同釋迦牟尼佛所說的(緣生則聚,緣散則滅),所有宇宙界的森羅萬象皆無實存性,是因緣和合而成,是虛幻假有,故說法無我(無自性)。」   世尊言教「八宗三時」表   此表為初期佛教時代,佛弟子將佛的教法分類為以下八宗,將釋尊的說法分為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