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事相與意境 ---   白云禪師著述   事相:情識的分別。   意境:理性的認識。   譬如:   「你為什麼痛哭?」   「他打我!」   第三者以為:「為什麼打他?」   旁觀者發現:「為什麼被打?」   這些都是事相上的分別,總不離是非或者是對錯;但,如果深入的認識:   打者,有一個我。   被打者,有一個我。   第三和旁觀者,分別有一個我。   倘若:   「我為什麼要打他?」   「我為什麼會挨打?」   那末,第三者,旁觀者的「我」便不會生起;同時,「我」不打,「我」不被打,則「我」亦不會生起。   如是,我無我,是非和對錯俱不起。   如是,沒有事相的發生,自然無從分別。   即使,事相已經生起;如果,不從分別而計較,反爾,從分別中認識;同樣,諸我亦將消失,是非和對錯亦不會生起。   這就是從事相而知自我的意境,從意境而覺自我的真義。   這也是:   沒有問題,不制造問題。   有了問題,化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