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智慧與解脫《維摩詰經》釋論 第二章 序分 description: "序,有發起緣由之意。每部經的講解,通常都分作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分。相當于文章的開頭,中間和結尾;又相當于劇本的序幕、情節發展,進入高潮和尾聲;這些大致相同相近的文體結構有利于敘述說理,依次交待進展,從而達到傳達思想的目的。明代藉益大師在" --- 第二章 序 分   一、序:   序,有發起緣由之意。每部經的講解,通常都分作序分、正宗分、流通分三分。相當于文章的開頭,中間和結尾;又相當于劇本的序幕、情節發展,進入高潮和尾聲;這些大致相同相近的文體結構有利于敘述說理,依次交待進展,從而達到傳達思想的目的。明代藉益大師在其《彌陀要解》中,以序分比喻人的頭部,因為序分是一經的緣起,即起首,如人頭一般;正宗分譬如人的身體,因正宗分容量大,言繁意豐,經的中心意義,全部義理大都囊括在正宗分里,如人的身體一般五臟俱全,經絡交匯;把流通分比做人的雙腳,因佛陀曾囑咐弟子把這部經流通于後世。如何使之受持不絕,把其比做人運奔的雙腳是再適宜不過的了。 對經典這種分判的歷史,是東晉時道安法師發明的,東晉以前是沒有人分為三分講經的。在當時佩服和反對用這三分法講經的爭論激烈,後來有人把印度的佛地經論翻譯過來,其中也有闡明三分法的意義,人們才驚嘆道安法師的才智過人,有「彌天高判,今古同遵」的盛譽。又因對聯中有「四海習鑿齒、彌天釋道安」的妙對,所以「彌天」又成其綽號了。   二、通序和別序:   通序又叫證信序,其核心意義是證明此經是佛說的,令人生起信仰。又因其通于一切經,起首皆用「如是我聞」等這種序發的。六種成就構成通序,也就是說任何一部經的通序皆是由六種成就組成。「如是」是信成就;「我聞」是聞成就;「一時」是時成就;「佛」是說法主成就;「在舍衛國」是處成就;「與大比丘眾」是聽眾成就;因以上六種因素使大法會得以圓滿成就,所以簡稱六成就。這種分法見于龍樹《大智度論》。真諦法師把六成就分作七種事來說:如是,是所聞的法,決定可信;我,是能聞的阿難,當時親聞佛法的人;聞,是說明阿難是從佛口中宣說,親耳聽來的;一時,是顯明所說所聞的法,是善合一時之機;佛,是舉出能說的法師,非此不足為聞;住處,是標明說法的地方;大比丘眾俱等,是顯明大眾同聞,不是單獨阿難聽到。憶持方便起見,世親在《般若燈論》中有一首偈說明六成就:「前三明弟子,後三證師說;一切修多羅,其義皆如是。」   三、通序的意趣:   在《大智度論》里說,佛將入滅,阿難哭泣不止,尊者阿【】樓陀見此就提醒道,阿難,有件比傷心哭更重要的事,就是佛入滅後,我們以後的修行方法,究竟以什麼為標準?佛入滅後我們依止什麼為師呢?惡性比丘我們如何與他共住?結集聖典時怎樣使後學知曉這確是佛說的呢?佛依次回答阿難:應以四念處為修行的基本,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我入滅後你們應以律儀和經法為師,因為律為你們入道的始基,證菩提的根本,經是能生定發慧的,你們若能依經律為師,如我住世一樣。對惡性比丘依梵法默擯對治他。結集時一切經首須以「如是我聞」等六證信貫于經首,以啟迪證信。本經通序綱要如下:   本經通序表述和三分劃定:   六成就:1、如是……(信成就)  2、我聞……(聞成就)     3、一時……(時成就)  4、佛……(主成就)     5、舍衛國……(處成就) 6、比丘眾……(眾成就)   四:三分法劃定:   一:序分:從形式上分,佛國品起始至本品中「稽首如空無所依」屬序分內容。從「如是我聞」到「俱來會坐」是證信序,從「彼時佛與無量百千之眾,」到本序未(長頌尾)是發起序。如從全經內容看,序分從起始佛國品互問疾品末是序分,原因在詮解時會標明。   二:正宗分:從形式上分,「爾時長者子寶積,」至「不動佛品」末是正宗分。從內容上分,從「不思議品」至「不動佛品」是正宗分。   三:流通分:「法供養品」「囑累品」是流通分。   別序的意趣。別序相對于通序提出,太虛大師認為,「序者由引藉事現瑞以為由,藉睹瑞測意以為引,稱乃緣起,此經之特別事,故不開余經,故去別序。」一經有一經的講說緣因,各經通序六成就以外更有其不同于其他經的叫別序。本經的別序內容綱要如下:別序   1、共獻佛蓋、觀佛國現瑞。(1、同行獻蓋。2、合蓋普現。)   2、睹佛國瑞、欣嘆佛德。(1、述欣嘆狀。2、紀欣嘆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