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華雨集第四冊 三 中國佛教瑣談 五 經懺法事 description: "五 經懺法事經懺法事,或作經懺佛事。現代中國台灣的「佛事」,非常興隆,富有中國佛教的特色,可說是現代中國佛教的主流。" --- 五 經懺法事   經懺法事,或作經懺佛事。現代中國台灣的「佛事」,非常興隆,富有中國佛教的特色,可說是現代中國佛教的主流。   經懺佛事,從印度的「大乘佛法」中來。「經」,是經典的受持,讀,(背)誦,解說,書寫等,如『般若經』、『法華經』等說。『法華經』稱讀、誦(等)者為法師,法師是「法唄!2塱」的意譯。在佛教中,「唄!2塱者」是主持音聲佛事的。法唄!2塱法師是領導大家來讀經;誦經;寫經(現在印刷方便,所以少有人抄寫流通了);解說,應該是通俗的講說(如「俗講」)。依龍樹說:這是入智慧的方便(『大智度論』卷五十四)。讀,誦,書寫,供養(經典),施他經典,對當時大乘法的興起流行,有相當重要的作用,所以讚嘆為「成就無量無邊功德」。「懺」,通俗的說是「懺悔」。早期集成的『舍利弗悔過經』,傳出了「三品 [P130] 法門」──悔過,隨喜,勸請(請佛住世,請佛轉法輪)。這一法門,是在十方現在佛前懺悔的(與律制的懺法不同),所以含有稱念佛名與禮佛;末了,要發願,回向。這一法門的經典不少,主要為:禮十方佛,稱(名)讚佛德,供養佛,懺悔業障(擴充到三障、五障),隨喜,勸請(二事),回向。『華嚴經』的「普賢行願品」長行,又加常隨佛學與恆順眾生,成為十法。這一法門,龍樹稱之為方便的「易行道」。憶念、禮敬、稱十方佛名(經中,每舉十方十佛,或三十五佛,五十三佛為代表),也稱諸菩薩的名號。然後懺悔,隨喜,勸請,回向。這樣修行,信願力增強,就能進修六度等菩薩大行(『十住毗婆沙論』卷五‧六)。天台智者大師立「五悔法」:懺悔,勸請,隨喜,回向,發願,作為法華觀門的助行(『摩訶止觀』卷七下);「普賢行願品」依此而回向彌陀淨土;唐代所傳的秘密儀軌,也是以此為修行前方便的(與咒語相結合)。以懺悔為要門的方便修行,促成「大乘佛法」相當的發達。如『大正藏』「經集部」(卷十四),從(四二六)『佛說千佛因緣經』,到(四五九)『文殊師利悔過經』,都有相同的意義:稱 [P131] 佛名號,可以懺除業障,往生淨土。而稱念佛名等,還有種種現生功德,與『般若經』等所說讀誦經典相同,所以誦經也好,(念佛)禮懺也好,有共通的意義而被聯合起來。「經懺」的成為一詞,也許因此而來。   禮佛稱名的懺悔,如『舍利弗悔過經』說:「持悔過經,晝夜各三過讀」。「晝夜各三過讀」,那是一日一夜,六時讀誦經的;可說是懺悔與誦經的統一。從譯典來看,印度佛教發展為誦偈的禮懺,如龍樹『寶行王正論』說:「現前佛支提,日夜各三遍,願誦二十偈」。佛支提是佛舍利塔,當時佛像還不多,所以在塔前誦偈;所誦的二十偈,就是禮佛,懺悔,勸請,隨喜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出的『文殊師利發願經』,共四十四偈,就是「普賢行願品」(六十二)偈的初型。『出三藏記集』(卷九)『文殊師利發願經記』說:「外國四部眾禮佛時,多誦此經以發願求佛道」。這可見禮佛,稱名,懺悔為主的誦偈,已成為印度大乘佛教的一般行持。在中國,梁、陳時代(西元五0三~五八八),懺文發達起來。唐道宣的『廣弘明集』(卷二十八)所載,有梁武帝,梁簡文帝,陳宣帝,陳文 [P132] 帝,及江總所作的懺文。不只懺文而編成懺法儀軌的,是陳、隋間的天台智者大師。智者撰有『法華三昧懺儀』,『請觀世音懺法』,『金光明懺法』,『方等三昧懺法』(「懺法」,智者是稱為「行法」的,後人改稱為「懺法」)。天台的後人,唐湛然有『法華三昧補助儀』,『方等懺補助[闕]儀』。到宋代,法智有『修懺要旨』,(金)『光明懺儀』,『大悲懺儀』;遵式有『金光明護國儀』,治定『請觀世音消伏毒害陀羅尼三昧懺儀』,治定『往生淨土懺儀』,『熾盛光懺儀』,『小彌陀懺儀』,『法華三昧懺儀』;淨覺有『楞嚴禮懺儀』,仁照有『仁王懺儀』;南宋晚年有志磐的『水陸道場儀軌』。宋初的法智,專心講經禮懺三十年,而遵式被謚為「懺主」,可見宋代天台學者的重視懺法。天台教觀的弘揚,與禮懺相結合,是影響中國佛教最深切的。屬于賢首宗的,有唐宗密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知玄的『慈悲水懺法』等。從懺法的內容來說:有懺罪的,是懺法中的取相懺,要「見相」才能消除業障。有作為修行的前方便,天台宗、華嚴宗、密宗、淨土宗,都有這類懺;天台的懺法,本是以此為主的。以上 [P133] ,都是自己修持的。有為人消災的,如陳永陽王從馬上墮下來,昏迷不知人事,智者曾「率眾作觀音懺法」,永陽王得到了平安,這是為人的現生利益而修懺。有為國家修懺的,如天台宗的法智與遵式。『仁王護國般若經』說到:請百位法師,「一日二時講讀此經,……不但護國,亦有護[獲]福」,這是為了國家而講讀經典與修懺法的(仁照有『仁王懺法』)。誦經修懺法門,在民間發展中,漸漸的重在消災植福,超度鬼魂,關鍵在元代。元是文化低的蒙古人,成為中國的統治者。對各種宗教,都受到保護,但自元世祖起,「西番僧」(現在稱為喇嘛)受到了異乎尋常的尊敬與縱容。對中國傳統的佛教,好處是:「三武二宗」(加一宋徽宗),佛教受到破壞,都有道士在從中作怪。到了元代,總算在帝王的支持下,佛道一再辯論,達成焚毀一切偽造道經的勝利(現在還是編在『道藏』中)。壞處是:「西番僧」大都是不僧不俗的,修男女和合的歡喜法;有的還蒙元帝賜幾位美女。國家隨時都在作消災植福的功德(經懺法事),還成立「功德司」來管理,這主要也是「西番僧」的事。「上有好之,下必有甚者」,內地僧侶 [P134] 的不僧不俗,與民間的經懺法事,當然會大大流行起來。明太祖護持佛教,也要維持僧伽清淨的。從洪武二十四年,「申明佛教榜冊」(『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所見:僧人分三類,在「禪僧」、「講僧」以外,有「瑜伽僧」,也稱為「教僧」,就是為人誦經禮懺的應赴僧。誦經禮懺的,已成為一大類(怕還是多數),中國佛教是大變了!「榜冊」中明令,有眷屬(妻)的還俗;如與眷屬分離,准予住寺修行。對「私有眷屬,潛住民間」的,嚴加取締;「官府拿住,必梟首以示眾」。不僧不俗的情形,太嚴重了!並禁止「民間世俗多有仿僧瑜伽者,呼為善友」。這類應赴經懺的在家人,從前我以為上海五馬路,今日台灣才有這種現象,原來元明間也曾如此。虧了明太祖的護持,總算阻遏了歪風(沒有變成不僧不俗,僧俗不分的),但在民國初年,太虛大師所見的佛教,清高流,坐香[坐禪]流,講經流,懺焰流,「其眾寡不逮後一(懺焰)流之甚一」。懺焰流就是瑜伽僧,占佛教僧侶十分之九以上(台灣似乎少一些),這才是元明以來的佛教的主流!   著重于消災、消業、超度亡靈的「經懺法事」,現在流行的,有一、「水陸 [P135] 齋會」,是盛大的普度法會。 宋『釋門正統』(卷四) 說:梁武帝夢見神僧,要他作水陸大齋,普度苦惱眾生。誰也不知水陸大齋是什麼,志公勸武帝「廣尋經論」。武帝在經中,見到了「阿難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這才制立儀文。天監四年二月,在金山寺修水陸齋,「帝親臨地席,詔(僧)祐律師宣文」。志磐的『佛祖統紀』也這樣說,但略去了阿難見面然[焰口]鬼王事。阿難見面然鬼王,出于『佛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是唐(西元六九五~七0四年)實叉難陀譯的。武帝尋經,怎能見到唐代的譯經?志磐大概感覺到這一問題,所以略去了。但是『釋門正統』所說,有事實的成分,如說:「諸仙食致于流水,鬼食致于淨地」。布施餓鬼,飲食是放在「淨地」上的,布施仙人及婆羅門,飲食「瀉流水中」,這確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所說的;「水陸」二字,是依此得名的。在每一餓鬼前,「各有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飲食」,也就是「平等斛食」的意義。這樣,普度餓鬼仙人的水陸大齋會,一定在實叉難陀譯經以後,不可能是梁武帝所撰的。『佛祖統紀』(卷三三)說:唐咸亨(西元八六0~八七三)年間 [P136] ,西京法海寺道英禪師,「夢泰山府君」說起,知道梁武帝所集的,「今大覺寺義濟得之」,這才得到了水陸儀,「自是,英公常設此齋,流行天下」。這才是中國流行水陸齋會的事實!無論是義濟或道英,極可能是唐末咸亨年間,假傳泰山府君所說,托名為梁武帝所集而興起來的。二、「梁皇懺」,是懺罪消災,救度亡靈的法事。元末,覺岸的『釋氏稽古略』(卷二)說:梁武帝的夫人郗氏,生性殘酷嫉妒,死後化為巨蟒,在武帝夢中求拯拔。「帝閱覽佛經,為制慈悲道場懺法十卷,請僧懺禮」,這是「梁皇懺」的來源。稍為早一些的念常,編『佛祖歷代通載』,也說到郗氏的「酷妒」;死後在夢中見帝,並關心武帝的健康。武帝「因于露井上為殿,衣服委積,置銀轆轤、金瓶,灌百味以祀之」(卷九)。文中並沒有說到懺法,但目錄中作「郗氏夫人求懺」,這應該是後人改寫的。郗后的酷妒,死後化作龍形,唐高宗時李延壽所作的『南史』已有記載。『通載』進而說祭祀,『稽古略』就說到懺法。『通載』說是天監四年,『稽古略』改為二年,這是天監四年水陸齋會傳說的翻版。『茶香室叢鈔』說:梁皇懺是梁代諸名僧,刪改齊竟陵王的『淨行法門』而成。元代的妙覺智等「重加校訂審核」,成為現行的「梁皇懺」──『慈悲道場懺法』。可以推定的,這是元代所編,假借梁武帝的名字來推行的。在中國佛教史上,梁武帝確是誠信佛法的。隋『歷代三寶紀』(卷十一)說:武帝為了「建福禳災,或禮懺除障,或饗鬼神,或祭龍王」,命寶唱等集錄了『眾經懺悔滅罪方法』等八部。雖只是集錄經文,但對建福禳災,禮懺除障,饗鬼神與祭龍王等法事,是會有影響的,這可能是「水陸齋會」與「慈悲道場懺法」,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三、「瑜伽燄口」,是以超度餓鬼為主的。唐不空譯的『救拔焰口餓鬼陀羅尼經』,是實叉難陀所譯『救面然餓鬼陀羅尼神咒經』的再譯。不空並譯出『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儀軌經』;「明藏」有較廣的『瑜伽集要焰口施食儀』,可能是元代「西番僧」所出的;明、清又有各種不同的改編本。「施食」──救濟餓鬼,在我國的晚課中,有「蒙山施食儀」,近代有人擴編為「大蒙山施食儀」,也有作為「法事」的。「水陸齋會」、「瑜伽燄口」、「蒙山施食」,救度鬼魂的本質是相同的;在「秘密大乘」中 [P138] ,只是低級的「事續」。適應中國的「人死為鬼」,與「慎終追遠」的孝思,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得到了異常的發展。七月──「鬼月」普度而施放(救濟品)燄口,到處都在舉行。流行的「水陸齋會」,「內壇」是主體,加上「大壇」的禮懺,「華嚴壇」、「淨土壇」等的誦經、念佛,成為「經懺法事」中最具綜合性的大法事。四、「大悲懺法」,宋知禮依『大悲心陀羅尼經』而編成的。本是修持的方便,但觀世音與現生利益──消災植福,西方淨土有關,所以也成為一般的「經懺法事」。五、「慈悲三昧水懺」,是唐末知玄所輯成的,可以消釋宿世的冤業,也相當的流行。六、「淨土懺」──『往生淨土懺願儀』,是懺罪而往生西方淨土的。七、「藥師懺」,依『藥師經』而造,作為消災延壽的法事。八、「地藏懺」──『慈悲地藏懺法』,這當然是超度亡魂用的。此外,還有「血湖懺」、「金剛懺」、「壬申懺」等,流行的相當多。再說與稱佛名有關的二部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陰歷年初,寺院中多數拜「萬佛」與「千佛」,由出家人主持唱誦,在家信徒也隨著禮拜。這是依『佛名經』及『三千佛 [P139] 名經』而來的。元魏菩提流支,譯『佛名經』十二卷,是大乘經中佛名的集成。『大正藏』中有三十卷本的『佛名經』,每卷都列舉佛名,經(法)名,菩薩、辟支佛、阿羅漢──僧名;稱名禮敬三寶後,有懺文,末後附錄偽經──『大乘蓮華寶達問答報應沙門經』一段。稱『法顯傳』為『法顯傳經』,分賓頭盧頗羅墮為二人,這部『佛名經』的編集者,對佛法的理解,顯然是幼!7怮的。三十卷本的『佛名經』,唐『開元釋教錄』(卷十八),列入「偽妄亂真錄」,並且說:「群愚仿習,邪黨共傳,若不指明,恐稽聖教」,似乎當時已流傳民間了。「麗藏」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記說:「然此三十卷經,本朝盛行。行來日久,國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今忽刪之,彼必眾怒」。「作福」,就是作功德。知道是「偽妄」而不敢刪去,可以想見流行的盛況了!這部經的後二卷,與『三千佛名經』中的『現在千佛名經』相合,也是稱佛名與懺悔的(過去、未來千佛,有佛名而沒有懺法)。「萬佛懺」與「千佛懺」,就是依此而來的。在現在流行的經懺中,「萬佛懺」與「千佛懺」,及「大悲懺法」,還有集眾禮誦懺的,其他懺法,都成 [P140] 為僧眾代人禮誦的「經懺法事」,也就是「瑜伽」──應赴僧的專職了。   「經懺法事」,本出于大乘的方便道,演化為應赴世俗的法事,從適應世間來說,是有相當意義的。任何宗教,普及社會,對信徒都會有一定的宗教義務。如結婚,生孩子,弟兄分家,喪葬,基督教也會為信徒舉行「禮拜」;天主教,伊斯蘭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儀式。中國佛教的「經懺法事」,可說是普及民間,滿足信眾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國家中,中國是「經懺法事」最興盛的;唐、宋時代,日、韓僧侶來中國求學佛法,也有為信徒誦經等行儀。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遠行(去經商),喪葬等,都會請僧眾去受午供。吃好了飯,施主在下方坐,聽上座略說法要,說偈頌回向功德(「唄!2塱者」由此而來);如上座不會說法,就背誦一則佛經。這就是「應赴」受供,為信眾作功德,為信眾誦經的起源。初期「大乘佛法」興起,誦經,禮佛稱名懺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中國式的「經懺法事」雖多少中國化了,而實受後期「秘密大乘」的影響。如『大灌頂神咒經』(第十二卷是『藥師經』 [P141] 的古譯),是晉人編集的,也有印度傳來的內容。第十一卷『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淨土經』,也是地獄、餓鬼不分的;對臨終及已經死亡的,一再說要為他「轉讀」(經)、「修福」。為人誦經禮懺,以救度亡者,在中國「人死為鬼」,「慎終追遠」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聖旨說:「率眾熟演顯密之教應供,是方足孝子順孫報祖父母劬勞之恩」。適應中國民俗,不妨有「經懺法事」,但對中國「經懺法事」的泛濫,總覺得是佛法衰落的現象。因為一:中國的經懺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舉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斷,滿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月普度,到處在放燄口。舉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懺」(七天)十三人或二十五人,「水陸大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數多,次數多,時間長,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喪厚葬的影響。應赴經懺,實在太忙了,如僧數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湊數。大家為這樣的法事而忙,勝解佛法、實行佛法、體悟佛法的,當然是少了!二、「經懺法事」,應該是對信眾的義務。現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喪亡, [P142] 會自動的按時去誦經,人不多,時間不長,可能就是我國唐、宋時代的情形。民國四十一年,我到台灣來,台灣佛教也還是這樣的。但大陸佛教(在家出家)來了,做法事是要講定多少錢的。從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設有「賬房」,負責接洽經懺。嚴格說,這已失去宗教的意義,變成交易的商業行為。依『釋氏稽古略續集』(卷二),明洪武年間的「申明佛榜冊」,說到「應赴世俗,所酬之資,驗日驗僧,每一日一僧錢五百文。主罄,寫疏,召請──三執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見由來已久。國家明定價格,免瑜伽僧的貪得無厭,但從此,應赴經懺每天多少錢,僧眾也覺得理所當然。多數人為此而忙,專在臨終、度亡上用力,難怪太虛大師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為佛法著想,的確應該多多反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