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般若經講記(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description: "般若經講記目次(含妙云集序及目次)" --- 般若經講記目次(含妙云集序及目次) 般若經講記目次 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1─142 懸論  一 釋經題─────────────────── 2  二 示宗要─────────────────── 15  三 敘傳譯─────────────────── 18 正釋  甲一 序分─────────────────── 20   乙一 證信序───────────────── 20   乙二 發起序───────────────── 23  甲二 正宗分────────────────── 25   乙一 般若道次第─────────────── 26    丙一 開示次第─────────────── 26   丁一 請說──────────────── 26   丁二 許說──────────────── 30   丁三 正說──────────────── 31    戊一 發心菩提───────────── 32    戊二 伏心菩提───────────── 38    戊三 明心菩提───────────── 43   己一 法身離相而見────────── 43   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 46    庚一 問────────────── 46    庚二 答────────────── 47   辛一 戒慧具足────────── 47   辛二 久集善根────────── 48   辛三 諸佛攝持────────── 48   辛四 三相並寂────────── 49   己三 賢聖無為同證────────── 53    庚一 舉如來為證────────── 53   辛一 正說──────────── 53   辛二 校德──────────── 56    庚二 舉聲聞為證────────── 60    庚三 舉菩薩為證────────── 65   辛一 正說──────────── 65    壬一 得無生忍───────── 65    壬二 嚴淨佛土───────── 66    壬三 成法性身───────── 70   辛二 校德──────────── 71    丙二 勸發奉持─────────────── 74   丁一 示奉持行相───────────── 74    戊一 問──────────────── 74    戊二 答──────────────── 75   己一 正說────────────── 75    庚一 化法離言─────────── 75    庚二 化處非實─────────── 77    庚三 化主無相─────────── 79   己二 校德──────────── 80   丁二 歎奉持功德───────────── 81    戊一 空生嘆法美人─────────── 82   己一 深法難遇嘆─────────── 82   己二 信者難能嘆─────────── 84    戊一 如來勸行嘆勝─────────── 86   己一 略嘆勸行──────────── 86    庚一 正說───────────── 87   辛一 略嘆──────────── 87   辛二 勸行──────────── 88    壬一 忍辱離相勸──────── 88    壬二 佛說無虛勸──────── 92    庚二 校德───────────── 94   己二 廣嘆顯勝──────────── 95    庚一 正說───────────── 95   辛一 獨被大乘勝───────── 96   辛二 世間所尊勝───────── 98   辛三 轉滅罪業勝─────────100    庚二 校德─────────────101   己三 結嘆難思────────────102   乙二 方便道次第───────────────103    丙一 開示次第───────────────103   丁一 請問────────────────103   丁二 答說────────────────104    戊一 明心菩提─────────────104   己一 真發菩提心───────────104   己二 分證菩提果───────────106    戊二 出到菩提─────────────109   已一 成就法身────────────109   己二 成熟眾生────────────110   己三 莊嚴佛土────────────111    戊三 究竟菩提─────────────112   己一 圓証法身功德──────────112    庚一 正說─────────────113   辛一 知見圓明──────────113   辛二 福德眾多──────────117   辛三 身相具足──────────118   辛四 法音遍滿──────────120   辛五 信眾殊勝──────────121   辛六 正覺圓成──────────122    庚二 校德─────────────125    己二 示現化身事業──────────125    庚一 化凡夫眾───────────125    庚二 現化身相───────────127   辛一 相好────────────127    壬一 正說───────────127    壬二 校德───────────129   辛二 威儀────────────130    庚三 處大千界───────────131   辛一 微塵────────────131   辛二 世界────────────133    庚四 說無我教───────────134    丙二 勸發奉持───────────────135   丁一 別明離相──────────────135    戊一 應如是知見信解──────────136    戊二 應如是受持誦說──────────137   丁二 結示正觀──────────────138  甲三 流通分──────────────────141 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143-211 懸論  一 釋經題────────────────── 143  二 釋譯題────────────────── 167 正釋  甲一 標宗───────────────── 170  甲二 顯義───────────────── 178   乙一 正為利根示常道─────────── 178    丙一 法說般若體──────────── 178   丁一 修般若行──────────── 179    戊一 廣觀蘊空─────────── 179   己一 融相即性觀──加行───── 179   己二 泯相證性觀──正證───── 183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189    戊三 結顯空義─────────── 197   丁二 得般若果──────────── 199    戊一 涅槃果──三乘共果────── 199   戊二 菩提果──如來不共果───── 200    丙二 喻讚般若德──────────── 202   乙二 曲為鈍根說方便─────────── 203  一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 ── 三十一年春講于四川法王學院── 懸論   金剛經,在中國佛教界,流行極為普遍。如三論、天台、賢首、唯識各宗, 都有注疏。尤以唐宋來盛極一時的禪宗,與本經結有深厚的因緣。傳說:參禮黃 梅的六祖慧能,就是聽了本經「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開悟的。六祖以前,禪宗 以楞伽印心,此後金剛經即代替了楞伽。宋代,出家人的考試,有金剛經一科, 可見他的弘通之盛!本經的弘通,也有他的特殊因緣。中國佛教的特點,一重實 行:如台、賢、禪、淨各宗,都注重行持,尤重于從定發慧的體悟。二好簡易, 國人的習性好簡,卷帙浩繁的經論,是極難普遍流通的。本經既重般若的悟證, [P2] 卷帙又不多,恰合中國人的口味,所以能特別的盛行起來!   本經的文義次第,是極為難解的。「修多羅次第所顯」,如不明全經的文義 次第,即不能理解一經的宗趣。無著說:「金剛難壞句義聚,一切聖人不能入」 。世親說:「法門句義及次第,世間不解離明慧」。本經文義次第的艱深,實為 印度學者所公認!所以,我國本經的注疏雖多,大抵流于泛論空談,少有能發見 全經脈絡而握得宗要的!關于這,我想多少提貢一點意見。 一 釋經題   一、金剛:本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試為分離而綜合的解說。金剛,為世 間寶物,即金剛石之類。世間的金剛,屬于炭質的化合物,有三種特點:一、堅 常:堅是堅固,即不易破壞;常是不變,即不易轉化。二、明淨:明是透明的, 能反映各種色采而閃鑠地放光;淨是純潔的,即使落在污穢的地方,也還是那樣 的清淨不染。三、快利:他的力用極強,能破壞一切固體物,而鐵石等卻不能摧 [P3] 壞他。然金剛實有二類:一、金剛寶,如菩薩寶冠所莊嚴的。二、世間金剛石之 類。世間的金剛,雖不易破壞而還是可壞的。智論說:把金剛放在龜殼上,用羊 角去捶擊,即可以破碎。惟有菩薩莊嚴的金剛寶,才真的能壞一切而不為一切所 壞。   二、般若:般若,華言慧。從前,須菩提在般若會上,曾提出四個問題── 何者般若,何名般若,般若何用,般若屬誰。今隨順龍樹論而略為解說:   1.何者般若:佛說的般若,到底是什麼?依佛所說的內容而論,略有三種: 一、實相般若:智論說;『般若者,即一切諸法實相,不可破,不可壞』。如經 中說的『菩薩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即指實相而言。二、觀照般若:觀照,即觀 察的智慧,智論說:『從初發心求一切種智,于其中間,知諸法實相慧,是般若 波羅蜜』。三、文字般若:如經中說:『般若當于何求?當于須菩提所說中求』 ,此即指章句經卷說的。   A、實相般若:實相即諸法如實相,不可以「有」、「無」等去敘述他,也 [P4] 不可以「彼此」、「大小」等去想象他,實相是離一切相──言語相、文字相、 心緣相,而無可取著的。智論說:『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古德說:「 說似一物即不中」,都指示這超越戲論而唯證相應的實相。凡夫的所知所見,無 不為自性的戲論所亂,一切是錯誤的。這種虛誑妄取相,不但不見如實空相,也 不能如實了達如幻的行相。從見中道而成佛的圓證實相說:從畢竟寂滅中,徹見 一切法的體、用、因、果,離一切相,即一切法。如法華經說:『唯佛與佛乃能 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 ,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所以,空寂與緣起相,無不是 如實的。但這是非凡愚的亂相、亂識所得,必須離戲論的虛誑妄取相,那就非「 空無所得」不可。所以,經論所說的實相,每側重于如實空性、無性。要見性相 、空有無礙的如實相,請先透此「都無所得」一關──迷悟的關鍵所在。   實相──約理性邊說,是空還是有?中論說:『空則不可說,非空不可說, 共不共叵說,但以假名說』。實相非凡常的思想,世俗的語言可表達,這如何可 [P5] 以說是空是有,更因此而諍論?然而,實相非離一切而別有實體,所以不應離文 字而說實相。同時,不假藉言說,更無法引導眾生離執而契入,所以「不壞假名 而說法性」,即不妨以「有」、「空」去表示他。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 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末句,或譯「諸法之實相」。眾生的不能 徹悟實相,病根在執有我法的自性;所以見色聞聲時,總以為色聲的本質是這樣 的,確實是這樣的,自己是這樣的。由于這一根本的執見,即為生死根本。所以 ,經中所說的實相,處處說非有,說自性不可得。本經也說:『凡所有相,皆是 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高揚此實相無相的教說,尊為「不二解脫之 門」。即是說:實相非空非有,而在「寄言離執」的教意說,實相是順于「空」 的;但不要忘卻「為可度眾生說是畢竟空」!   有人說:實相是客觀真理,非佛作亦非余人作,是般若所證的。有人說:實 相為超越能所的──絕對的主觀真心,即心自性。依智論說:『觀是一邊,緣是 一邊,離此二邊說中道』。離此客觀的真理與絕待的真心,才能與實相相應。實 [P6] 相,在論理的說明上,是般若所證的,所以每被想象為「所」邊。同時,在定慧 的修持上,即心離執而契入,所以每被倒執為「能」邊。其實,不落能所,更有 什麼「所證」與「真心」可說!   B、觀照般若:再作三節解說:凡、外、小智之料簡:一、世間凡夫也各有 智慧,如文學的創作,藝術的優美,哲學與科學的昌明,以及政治、經濟等一切 ,都是智慧的結晶;沒有智慧,就不會有這些建樹。但這是世間的,利害參半的 。如飛機的發明,在交通便利上,是有益人群的;但用他來作戰,就有害了。常 人所有的「俗智俗慧」,偏于事相的,含有雜染的,不能說是般若。二、外道也 有他們的智慧,像印度的婆羅門,西歐的基督教等。他們的智慧,以人間為丑惡 的,痛苦的,要求升到一個美妙的、安樂的天國。于是乎行慈善,持戒,禱告, 念誦,修定等。這種希求離此生彼的「邪智邪慧」,如尺蠖的取一舍一,沒有解 脫的可能,不能說是般若。三、二乘行者得無我我所慧,解脫生死,可以稱為般 若;但也不是般若經所說的般若。大乘的諸法實相慧,要有大悲方便助成的;悲 [P7] 智不二的般若,決非二乘的「偏智偏慧」可比。離此三種,菩薩大悲相應的平等 大慧,才是般若。   空、般若、菩提之轉化:智論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如大乘行 者從初抉擇觀察我法無性入門,所以名為空觀或空慧。不過,這時的空慧還沒有 成就;如真能徹悟諸法空相,就轉名般若;所以智論說『未成就名空,已成就名 般若』。般若到了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所以說:『因名般若,果名薩婆 若』──一切種智。羅什說:薩婆若即是老般若。約始終淺深說,有此三名,實 際即是一般若。如幼年名孩童,讀書即名學生,長大務農作工又名為農夫或工人 。因此說:『般若是一法,隨機而異稱』。   般若、方便之同異:般若是智慧,方便也是智慧。智論比喻說:般若如金, 方便如熟鍊了的金,可作種種飾物。菩薩初以般若慧觀一切法空,如通達諸法空 性,即能引發無方的巧用,名為方便。經上說:『以無所得為方便』。假使離了 性空慧,方便也就不成其為方便了!所以,般若與方便,不一不異:般若側重于 [P8] 法空的體證;方便側重于救濟眾生的大行,即以便宜的方法利濟眾生。智論這樣 說:『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方便將出畢竟空,嚴土熟生』。   C、文字般若:文字,指佛所說的一切言教。常人以書籍為文字,其實,文 字不盡是書本的。書籍,是依色塵而假立的文字;但佛世卻是以音聲作文字。佛 怎麼說,弟子即怎麼聽受。所以,佛經以名句文身而立,而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 的。或者偏愛不立文字,以教義的鑽研為文字而加以呵斥,不知言說開示即是文 字。凡能表顯意義,或正或反以使人理解的,都是文字相。筆墨所寫的,口頭說 的,以及做手勢,捉鼻子、豎拂、擎拳,那一樣不是文字!文字雖不即是實義, 而到底因文字而入實義;如離卻文字,即凡聖永隔!此處說的文字,指大般若經 中的第九分。   初學般若,應先于文教聽聞、受持,以聞思慧為主。經合理的思考、明達, 進而攝心以觀察緣起無自性,即觀照般若,以思修慧為主。如得離一切妄想戲論 ,現覺實相,即實相般若了。這三者,同明般若而各有所重,如意在實相,即能 [P9] 所並寂而非名言思惟可及。如意在觀慧,即依境成觀,以離相無住的相應為宗。 如意在文字,即重在安立二諦,抉擇空有。   2.何名般若:為什麼稱為般若?在這一問題中,即抉示出般若究竟指什麼? 應該說:般若是實相;觀慧與文字,是約某種意義而說為般若的。如觀慧,因依 之深入而能現覺實相──般若,所以也稱為般若。觀慧是因,實相是──非果之 果,即是因得果名。又,實相不是所觀的,但觀慧卻緣相而間接的觀察他;為境 而引生觀慧,所以也可假說為從境──實相般若而名為般若。至于文字,約他的 能詮實相,及藉此能詮教而起觀,得證實相──般若,所以也就從所詮而名為般 若。   般若,本是世間舊有的名詞,指智慧而言。但佛陀所要開示的,即正覺現證 的──能所不二的實相,本非世間「般若」的名義所能恰當,但又不能不安立名 言以化導眾生。從由觀慧為方便而可能到達如實證知的意義說,還是采用「般若 」一名。不過,雖稱之為般若,而到底不很完備的,所以智論說:『般若定實相 [P10] ,智慧淺薄,不可以稱』。   3.般若何用:從般若是實相說,這是萬化的本性──一切法畢竟空故,世出 世法無不依緣而成立。這是迷悟的根源──眾生所以有迷有悟,凡夫所以有內有 外,聖人所以有大有小,有究竟有不究竟,皆由對于實相的迷悟淺深而來,所以 本經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從般若是觀慧與實相相應慧說,可有二義:一、證真實以脫生死:一切眾生 ,因不見性空如實相,所以依緣起因果而成為雜染的流轉。要解脫生死,必由空 無我慧為方便。這觀慧,或名正見,或名正觀,或名正思惟,或名毗缽舍那,或 名般若。從有漏的聞思修慧,引發能所不二的般若,才能離煩惱而得解脫。解脫 道的觀慧,唯一是空無我慧,所以說:『離三解脫門,無道無果』。二、導萬行 以入智海:大乘般若的妙用,不僅為個人的生死解脫,而重在利他的萬行。一般 人修布施、持戒等,只能感人天善報,不能得解脫,不能積集為成佛的資糧。聲 聞行者解脫了生死,又缺乏利濟眾生的大行。菩薩綜合了智行與悲行,以空慧得 [P11] 解脫;而即以大悲為本的無所得為大方便,策導萬行,普度眾生,以此萬行的因 華,莊嚴無上的佛果。要般若通達法性空,方能攝導所修的大行而成佛。這二種 中,證真實以脫生死,是三乘般若所共的;導萬行以入智海,是菩薩般若的不共 妙用。   4.般若屬誰:約實相般若說,這是三乘所共證的,即屬于三乘聖者。約觀慧 般若說,如約解脫生死說,般若即通于三乘。所以經中說:『欲學聲聞地,當應 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辟支佛地,應聞般若波羅蜜。欲學菩薩地,亦當應聞般若波 羅蜜』。但佛說般若波羅蜜經,實為教化菩薩,即屬于菩薩。如本經說:『為發 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解深密經也說:第二時教『惟為發趣修大乘者說 』。不過,佛說般若,雖說但為菩薩,而也有二乘在座旁聽。經說:要得二乘果 ,必須學般若,這固然是三乘同入一法性,也即是解脫生死的不二門──空無我 慧。然也就是密化二乘,使他們聽聞大乘勝法,久久薰習成熟,即可宣告「汝等 所行是菩薩道」,而迴心向大了。所以般若是「通教三乘,但為菩薩」。從前, [P12] 成論大乘師說:般若是通教,不夠深刻;唯識大乘師說;般若但為菩薩,不夠普 遍。總之,照他們看,般若是不究竟,「通」又不好,「但」又不好,這可說是 『般若甚深,諸多留難』!那里知道般若通教三乘,但為菩薩,深廣無礙,如日 正中!這所以般若于一切大乘經中,獨名為大!   般若屬于菩薩,為什麼不屬于佛?約般若唯一而貫徹始終說,如來當然也有 般若。不過,佛說般若,重在實相慧離言發悟,策導萬行。般若「以行為宗」, 所以與側重境相而嚴密分析,側重果德而擬議圓融者不同。   三、波羅蜜:梵語波羅蜜,譯為到彼岸,簡譯為度。到彼岸,是說修學而能 從此到彼,不是說已經到了。所以,重在從此到彼的行法,凡可由之而出生死到 菩提的,都可以稱為波羅蜜。經中或說六波羅蜜,或說十波羅蜜,但真實的波羅 蜜,唯是般若,其它都是假名波羅蜜。因為,沒有空慧策導,布施等即不成為波 羅蜜了。聲聞乘法,能度生死河到涅槃岸,為什麼不名波羅蜜?因為,波羅蜜又 有「事究竟」的意義,所以要能究盡諸法實相,圓成自利利他的一切功德,才名 [P13] 為波羅蜜。聲聞的三無漏學,不能究竟,所以不名為波羅蜜。   四、經:梵語修多羅,譯為經。本義是線,線有貫穿、攝持不令散失的作用 。如來隨機說法,後由結集者把他編集起來,佛法才能流傳到現在;如線的貫華 不散一樣,所以名為經。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有兩系解說不同:一、玄奘等傳說:般若是能斷的智慧 ,金剛如所斷的煩惱。煩惱的微細分,到成佛方能斷淨,深細難斷,如金剛的難 于破壞一樣。所以,譯為「能斷金剛(的)般若」。一、羅什下的傳說:金剛比 喻般若。般若能破壞一切戲論妄執,不為妄執所壞;他的堅、明、利,如金剛一 樣。然金剛本有兩類:一是能破一切而不為一切所壞的,一是雖堅強難破而還是 可以壞的,已如前面所說。所以,或以金剛喻般若,或以金剛喻煩惱,此兩說都 是可通的。不過,切實的說,應該以金剛喻般若。考無著的金剛經論說:一、如 金剛杵的『初後闊,中則狹』;這是以金剛喻信行地、淨心地、及如來地的智體 的。二、金剛有遮邪顯正二義,不但比喻所遣的邪行,他也是「細牢」的──『 [P14] 細者智因故,牢者不可壞故』,比喻堅實深細的智因──實相。無著並沒有金剛 必喻煩惱的意義,所以法相學者譯為「能斷金剛般若」,值得懷疑!至少,這不 是梵本的原始意義。   般若有二類:一、拙慧:這是偏于事相的分析,這是雜染的,這是清淨的; 這是應滅除的,這是應證得的;要破除妄染,才能證得真淨。這如冶金的,要煉 去渣滓,方能得純淨的黃金。二、巧慧:這是從一切法本性中去融觀一切,觀煩 惱業苦當體即空,直顯諸法實相,實無少法可破,也別無少法可得,一切「不壞 不失」。如有神通的,點石可以成金。又如求水,拙慧者非鑿開冰層,從冰下去 求水不可;而巧慧者知道冰即是水,一經般若烈火,冰都是水了。所以,巧慧者 的深觀,法法都性空本淨,法法不生不滅如涅槃,法法即實相,從沒有減什麼增 甚麼。這不增不減、不失不壞慧,即金剛般若。   般若為大乘道體,為五度眼目;為般若所攝持,萬行始能到達究竟佛果,成 為波羅蜜。然而,般若也需要眾行的莊嚴,如沒有眾行助成,般若也即等于二乘 [P15] 的偏真智,不成其為波羅蜜。所以,般若為菩薩行的宗主,而又離不了萬行。龍 樹因此說:說般若波羅蜜,即等于說六波羅蜜。   發菩提心者,能以如金剛的妙慧,徹悟不失不壞的諸法如實相,依菩薩修行 的次第方便,廣行利他事業,則能到達究竟彼岸──無上菩提,所以名為金剛般 若波羅蜜。以文句安布,詮表這甚深法門,所以又稱之為經。 二 示宗要   全經大義,再扼要的提示二點:金剛般若即無上遍正覺:本經以金剛般若為 名,而內容多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佛為須菩提說如此發心,直至究竟菩提 ,徹始徹終的歸宗于離相無住。說無上遍正覺為『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于是 法中無實無虛』:都是從般若無住以開示無上遍正覺。般若無所住,無所住而生 其心;不取諸相,即生實相,即名為佛。須知般若無住的現覺,即離相菩提的分 證。依此觀究竟,究竟也如是;依此觀初心,初心也還如此。所以,處處說無上 [P16] 遍正覺,實在即是處處說金剛般若。不過,約修行趨果說,名之為般若無所住; 約望果行因說,名之為離相菩提心而已!   二道即五種菩提:本經初由須菩提問佛:『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 何住?云何降伏其心』?經佛解說後,須菩提又照樣的再問一遍,佛答也大致相 同。所以,本經明顯的分為兩段。大般若經有兩番囑累,智論說:『先囑累者, 為說般若波羅蜜體竟;今以說令眾生得是般若方便竟,囑累』。智者即曾依此義 ,判本經的初問初答為般若道,後問後答為方便道。此二道的分判,極好!   二道,為菩薩從初發心到成佛的過程中,所分的兩個階段。從初發心,修空 無我慧,到入見道,證聖位,這一階段重在通達性空離相,所以名般若道。徹悟 法性無相後,進入修道,一直到佛果,這一階段主要為菩薩的方便度生,所以名 方便道。依智論說:發心到七地是般若道──余宗作八地,八地以上是方便道。 般若為道體,方便即般若所起的巧用。   般若即菩提,約菩提說:此二道即五種菩提。一、發心菩提:凡夫于生死中 [P17] ,初發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大心,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名為發心 菩提。二、伏心菩提:發心以後,就依本願去修行,從六度的實行中,漸漸降伏 煩惱,漸與性空相應,所以名為伏心菩提。三、明心菩提:折伏粗煩惱後,進而 切實修習止觀,斷一切煩惱,徹證離相菩提──實相,所以名為明心菩提。這三 種菩提即趣向菩提道中由凡入聖的三階,是般若道。這時,雖得聖果,還沒有圓 滿,須繼續修行。明心菩提,望前般若道說,是證悟;望後方便道說,是發心。 前發心菩提,是發世俗菩提心;而明心菩提是發勝義菩提心。悟到一切法本清淨 ,本來涅槃,名得真菩提心。四、出到菩提:發勝義菩提心,得無生忍,以後即 修方便道,莊嚴佛國,成熟眾生;漸漸的出離三界,到達究竟佛果,所以名為出 到菩提。五、究竟菩提:斷煩惱習氣究竟,自利利他究竟,即圓滿證得究竟的無 上正等菩提。如上所說:二道各有三階,綜合凡五種菩提,總括了菩提道的因果 次第。明白此二道、五菩提,即知須菩提與佛的二問二答,以及文段次第的全經 脈絡了! [P18] ┌發心菩提─┐ │ ├──發心 般若道───┤伏心菩提─┼┐ │ ││ └明心菩提─┘├─修行 ┌明心菩提─┐│ │ ││ 方便道───┤出到菩提─┼┘ │ ├──證果 └究竟菩提─┘ 三 敘傳譯   本經的譯者,是姚秦時來華的鳩摩羅什三藏。我國朝代稱秦的,不止一國一 代,以帝王的姓氏去分別,即有嬴秦、苻秦、姚秦、乞伏秦等。姚秦,為五胡十 六國之一。三藏,即經、律、論,能通達三藏自利利人,所以尊為三藏法師。鳩 摩羅什,譯為童壽。父親是印度人,後移居龜茲國;母親是龜茲國的公主。母親 生他不久,即出家做了比丘尼,甚公也就出家。幼年,到北印的迦濕彌羅,修學 聲聞三藏。回龜茲時,經過莎車國,遇到大乘學者須利耶蘇摩,于是回小向大。 [P19] 到得龜茲,已是英俊飽學的法師了。苻秦王苻堅,派呂光攻略龜茲,迎甚公來華 。呂光攻破龜茲,護送什公回國,在半路上,聽說苻堅在淝水戰敗,呂光即宣告 獨立,國號西涼,在今甘肅西部。等到姚秦興起,國王姚興,信奉佛法,特派大 兵攻西涼,這才迎甚公到了長安。當時,佛教的優秀學者,都集中到長安,從什 公稟受大乘佛法。什公一面翻譯,一面講學。所翻的大乘經論很多,如般若、法 華、淨名、彌陀等經,智度、中、百、十二門等論,信實而能達意,文筆又優美 雅馴,在翻譯界可說是第一流最成功的譯品。所以,什公的譯典,千百年來,受 到國人的推崇,得到普遍的弘揚。   本經,甚公第一次譯出。除這,還有五種譯本,就是:元魏菩提留支的第二 譯,陳真諦的第三譯,隋達摩笈多的第四譯,唐玄奘的第五譯,唐義淨的第六譯 。在六譯中通常流通的,即是什公的初譯。其後的五譯,實是同一法相學系的誦 本;如菩提留支譯,達摩笈多譯等,都是依無著、世親的釋本而譯出。唯有什公 所譯,是中觀家的誦本,所以彼此間,每有不同之處。要知道印度原本,即有多 [P20] 少出入;如玄奘譯本也有與無著、世親所依本不同處。這點,讀者不可不知! 正釋 甲一 序分 乙一 證信序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本經略分序、正、流通三分。敘述一期法會的因由,名序分。正式開顯當 經的宗要,名正宗分。讚嘆或囑累流通到未來,名流通分。序分又分證信及發 起二序,今先講證信序。   如是,指這部經。我,是結集者自稱。聞,是從佛陀親聞,或佛弟子間展 轉傳聞。結集者說:佛如此說,我如此聽;現在就我所聽來的又如此誦出,真 實不虛,一一契合于佛說。依智論說:如是,表信:信得過的就說如是,信不 過的就說不如是。佛法甚深,「信為能入」,如沒有真誠善意的信心,即不能 [P21] 虛心領會。如是又表智慧:有智者能如佛所說,不違真義,即可止息戲論與諍 競。修學佛法,以信智為根本:無信如無手,不能探取佛法寶藏;無智如無目 ,不能明達佛法深義。經文首舉如是,即表示唯有信智具足,才能深入佛法, 得大利益。   一時,泛指某一時候,即那一次說法時。因各地的時間不一,歷法不同, 不能定說,所以泛稱為一時。   佛,譯義為覺者,是無上正遍覺者。佛陀創覺了諸法實相,即緣起性空的 中道。又從自證中,大悲等流,為眾生開示宣說,以覺悟在迷的眾生。所以, 佛是大智慧,大慈悲的究竟圓滿者。   舍衛,本是城名,應稱為憍薩羅國舍衛城。但古代城邦國家的遺習,每以 城名為國名,憍薩羅國的首都在舍衛,所以也稱為舍衛國。舍衛,是聞物的意 思,以此城的政治、文化、物產等都很發達,為全印度所聞名的,所以立名為 舍衛。 [P22]   祇樹給孤獨園,是城外如來居住與說法的地方。如來常住說法,除摩伽陀 王舍城外的竹園而外,要算在祗樹給孤獨園的時候最久了。園是給孤獨長者─ ─須達多發心修蓋供養的;樹是波斯匿王王子祇陀奉施的。祇陀的樹林,給孤 獨長者的園,所以總名為祇樹給孤獨園。僧眾的住處,名為僧伽藍,即僧園。 園,不但是林園,僧眾的智德並茂,大德輩出,好象園林的花木繁茂,馥郁芬 芳一樣。所以,僧伽的住處稱為僧園。   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是聽法的常隨眾。佛在鹿苑,初度憍陳如等五比 丘,接著又有耶舍等五十多人,隨佛出家;三迦葉率領他的徒眾,從佛出家, 就有一千多眾了;王舍城的舍利弗、目犍連,又帶了二百五十弟子來出家;于 是佛的初期出家弟子,就有千二百五十人了。這千二百五十人,不一定在佛前 ,像舍利佛等大弟子,常時分化一方。經中多標千二百五十人,不過約最初從 佛出家者而說。其實,未必全都來會,而新進的比丘極多,又何止千二百五十 人?佛的出家弟子,本有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等五眾。但 [P23] 因佛現比丘身,所以住持佛法,以比丘為主。本經的聽眾,除比丘而外,也應 該還有比丘尼等,在家的優婆塞、優婆夷、以及護法的天龍等,如流通分所說 可知。不過在這證信序中,沒有一一序列出來罷了。比丘,譯為乞士,就是「 外乞食以養色身,內乞法以資慧命」。此千二百五十比丘,都是大阿羅漢,所 以說大比丘眾。眾,即僧伽的義譯。千二百五十人的僧團,同住祇園,所以叫 俱。嚴格的說:和合僧──眾的形成,論事要具備六和合,論理要同得一解脫 ,這才稱為俱。   佛是化主,祇樹給孤獨園是化處,大比丘等是化眾。具備這種種因緣,本 經是佛所說的,可以確信無疑了,所以這稱為證信序。 乙二 發起序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 。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爾時,指將啟金剛法會那一天。世尊,是佛的通號之一,即梵語薄伽梵。 [P24] 佛的功德智慧,究竟無上,不但為世間的人天所尊重,也是出世的三乘聖者所 尊敬的,所以名為世尊。食時,約為上午九或十點鍾。佛及比丘們,過著乞食 的生活,又受過午不食戒。所以,進城去乞食,總在那個時候。佛見乞食的時 候到了,所以著衣持缽進城去。佛制:衣有五衣、七衣、大衣三種。五衣名安 荼會,不論睡覺做事,就是大小便,也不離身,這是內衣。七衣名郁多羅僧, 即入眾的常禮服,在大眾中所穿。大衣名僧伽黎,即復衣,在乞食、說法等時 所穿的,是佛教大禮服。此處著衣,即大衣。但不定是穿了走,或擔在肩頭, 或由侍者拿著,到城村附近,才穿起來。缽是盛飯的器具,譯義為應量,即隨 人的食量而有大小不同。佛用的缽,傳說是石鉢。成道後,有商人奉!C褂供佛, 但沒有食器。四天王各獻一石缽,佛就合四為一缽。所以佛缽的缽沿,有四層 疊痕。給孤獨園在城外,所以說入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是敘述乞食的 經過。佛教的乞食制度,是平等行化;除不信三寶不願施食者而外,不得越次 而乞,以免世俗的譏毀。乞食以後,即回祇園吃飯。飯吃好了,這又把進城所 [P25] 著的大衣,盛放飯食的缽,一一的整潔收起。入城乞食是赤足的,路上來回, 不免沾染塵埃;佛陀行同人事,所以需要洗足。敷座而坐,並非閒坐,是說隨 即敷設座位,端身正坐,修習止觀。如上所說的,乞食屬于戒,坐屬于定,正 觀法相屬于慧。又、來往于祇園及舍衛城中,是身業;入定攝心正觀,是意業 ;下面出定說法,即語業。三業精進,三學相資,為宣說金剛般若經的緣起。   大乘經每以佛陀放光、動地等為發起,而本經卻以入城乞食為開端。般若 經的中心思想,在悟一切法無自性空,離種種妄執。但不得性空的實義者,信 戒無基,妄想取一空,以為一切都可不必要了。不知佛說性空,重在離執悟入 ,即離不了三學;假使忽略戒行,定慧而說空,決是「惡取空者」。從體悟說 :性空離相,不是離開了緣起法,要能從日常生活中去體驗。所以,穿衣、吃 飯、來往、安坐,無不是正觀性空的道場!佛將開示般若的真空,所以特先在 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表達出性空即緣起,緣起即性空的中道。 甲二 正宗分 [P26] 乙一 般若道次第 丙一 開示次第 丁一 請說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本經以須菩握為當機者。在般若法會中,須菩提是聲聞行者,不是菩薩, 那他怎能與佛問答大乘呢?這因為般若雖但為大乘,而密化二乘。又因為他與 般若法門相契:第一、他是解空第一者,是證得無諍三昧者,于性空深義能隨 分徹了。其次、他有慈悲心,哀愍眾生的苦迫,所以不願與人諍競。得大智慧 ,能從慈悲心中發為無諍的德行,有菩薩氣概,所以般若經多半由他為法會的 當機者。   長老,是尊稱。凡年高的;或德高的,如淨持律儀、悟解深法、現證道果 [P27] ,都稱長老。須菩提,是梵語,譯作空生或善現。傳說:他誕生時,家內的庫 藏財物忽然不見;不久,財物又自然現出,所以立名須菩提。佛弟子請佛說法 ,是有應行禮儀的。所以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而起,偏袒了右肩,右膝著 地,合掌問佛。袒,是袒露肉體。比丘們在平時,不論穿七衣或大衣,身體都 是不袒露的。要在行敬禮時,這才把右肩袒露出來。跪有長跪、胡跪,右膝著 地是胡跪法。袒右跪右,以表順于正道;合掌當胸以表皈向中道。如論事,這 都是印度的俗禮。   須菩提隨順世俗,先讚嘆釋尊說:太希有了!世尊!如來善于護念諸菩薩 ,又能善巧的付囑諸菩薩!這太希有了!如來,即佛號多陀阿伽陀的義譯。梵 語本有三種意思:即從如實道中來的,如法相而解的,如法相而說的;通常但 譯為如來。什麼叫護念,什麼叫付囑?護念即攝受,對于久學而已入正定聚的 菩薩,佛能善巧的攝受他,使他契入甚深的佛道,得如來護念的究竟利益。經 說菩薩入地,有佛光流灌或諸佛親為摩頂等,即是心同佛心而得佛慧攝受的明 [P28] 證。付囑,即叮嚀教誡,對于初學而未入正定聚的菩薩,佛能善巧教導,使他 不舍大乘行,能勇猛的進修。又可以說:佛能護念菩薩,使他自身于佛法中得 大利益;佛能付囑菩薩,使他能追蹤佛陀的高行,住持佛法而轉化他人。總之 ,佛能護念菩薩,付囑菩薩,所以大乘佛法能流化無盡。教化菩薩的善巧,早 為須菩提所熟知,所以先就此推尊讚揚如來,以為啟問大乘深義的引言。有解 說為:須菩提「目擊道存」,「言前薦取」,所以殷勤讚歎,這可說是別解中 極有意義的。   接著,須菩提問佛: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善男女們,應怎樣的安住 其心?怎樣的降伏其心?此二問,是為發大菩提心者問的,所以什麼是發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先有明確的了解。阿耨多羅,譯為無上;三藐三,譯遍 正;菩提,譯覺:合為無上遍正覺。這是指佛果的一切,以佛的大覺為中心, 統攝佛位一切功德果利。單說三菩提──正覺,即通于聲聞、緣覺,離顛倒戲 論的正智。遍是普遍,遍正覺即于一切法的如實性相,無不通達。但這是菩薩 [P29] 所能分證的,唯佛能究竟圓滿,所以又說無上。眾生以情愛為本;佛離一切情 執而究竟正覺,所以以大覺為本。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發成佛的心 。發心、即動機,立志,通于善惡;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即是第一等的 發心。以崇高、偉大、無上、究竟的佛果為目標,發起宏大深遠的誓願,確立 不拔的信心,這名為發無上遍正覺心。但是,為什麼要成佛?要知道:大菩提 心是從大悲心生的;所以發心成佛,與救度眾生有必然的關系。經上說:『菩 薩但從大悲心生,不從余善生』;『為利眾生而成佛』,都是此意。由于悲心 的激發,立定度生宏願,以佛陀為軌范,修學大悲大智大勇大力,以救度一切 眾生,名為發菩提心。因此,如貪慕成佛的美名,但為個己的利益,那是菩提 心都不會成就,何況成佛!   應云何住與云何降伏其心,可通于二義:一、立成佛的大願者,應當怎樣 安住,怎樣降伏其心?一、怎樣安住,怎樣降伏其心,才能發起成就菩提心? 住,龍樹釋為『深入究竟住』。凡發大菩提心者,在動靜、語默、來去、出入 [P30] 、待人接物一切中,如何能使菩提心不生變悔,不落于小乘,不墮于凡外,常 安住于菩提心而不動?所以問云何應住。眾生心中,有種種的顛倒戲論,有各 式各樣的妄想雜念,這不但障礙真智,也是菩提心不易安住的大病。要把顛倒 戲論,一一的洗淨,所以問云何降伏其心。住是住于正,降伏是離于邪,住是 不違法性,降伏是不越毗尼。但此住與降伏,要在實行中去用心。如本經即在 發菩提心──願菩提心,行菩提心,勝義菩提心等中,開示悟入此即遮即顯的 般若無所住法門。無住與離相,即如是而住,即如是降伏其心。   什公所譯,惟有此二問。此二──住與降伏,于菩提心行上轉;全經宗要 ,不過如此住于實相而離于戲論而已。諸異譯,于住及降伏間,更有「云何修 行」一問。考無著論,此三問遍通于一切,即于發心──發起行相,及修行─ ─行所住處,都有這願求的住,無分別相應的行,折伏散亂的降伏,與本譯意 趣相近。世親釋論,將此三問別配三段文,隔別不融,與本譯即難于和會。 --------------------------------------------------------------------------------    丁二 許說 [P31]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 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佛聽了須菩提的讚嘆與請問,就印可讚嘆他說:好得很!好得很!你說得 真不錯!如來的確是能善巧護念諸菩薩,能善巧付囑諸菩薩的。現在,我要給 你說發大菩提心的,應當這樣的安住,應當這樣的降伏其心:你仔細聽吧!須 菩提得到了如來的應允,歡喜的回答說:是的,世尊!我們都願意聽你的教誨 !   如是住及如是降伏其心,約全經文義次第說,當然是指如來下文開示。但 古德曾解說為:如上文所說的──乞食、著衣、持缽、入城、洗足等,那樣安 住,那樣降伏其心。須菩提的「唯然」,即契見如來的深意,這真是富有新意 的別解! -------------------------------------------------------------------------------- 丁三 正說 [P32] 戊一 發心菩提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 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發心菩提,即初發為度眾生而上求佛道的大願,也稱為願菩提心。自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至而滅度之,是菩薩的大悲心行。自如是滅度至即非菩薩,是與 般若無相相應,要這樣降伏其心,安住其心!悲願為本的菩提心,才能成就而 成為名符其實的菩薩。   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簡稱。薩埵是眾生──新譯有情,菩提是覺。發心上 求大覺的眾生;或上求大覺,下化眾生的,名為菩薩。菩薩以菩提心為本,離 了菩提心,即不名為菩薩。摩訶薩,是摩訶薩埵的簡稱。摩訶譯為大;菩薩在 一切眾生──凡夫,小乘中為上首,所以名摩訶薩。還有,薩埵,在凡夫以情 [P33] 愛的沖動為中心,生存斗爭,一切互相的爭執、殘殺,都由此情愛的妄執所引 發。眾生的情愛勝于智慧,所以一言一動,都以一己、一家、一族、一國的利 益為前提,甚而不顧眾生多數的福樂。菩薩發菩提心,以智慧淨化情愛,發為 進趣菩提,救度眾生的願樂;于是乎精進勇猛的向上邁進,但求無上的智慧功 德,但為眾生的利益,此心如金剛,勇健、廣大,所以又名摩訶薩埵(薩埵即 勇心)。應如是降伏其心,即于菩薩應發的度生大願中,不著一切眾生相。   所有一切眾生之類,是總舉一切眾生。眾生是五眾和合,生死流轉的眾生 。一切眾生,可以分作三類說:一、從眾生產生的方式說,有四種:卵生,如 飛禽等。先由母體生卵,與母體分離,再加孵化而產生。胎生,如人獸等。起 先也類似卵,但不離母體,一直到肢體完成,才離母體而生。濕生,如昆蟲等 。先由母體生卵,離母體後,祗攝受一些水分及溫度,經過一變再變,才達到 成蟲階段。化生,如天上的眾生,都是由業力成熟而忽然產生的。二、從眾生 自體的有沒有色法──物質說,有二類:有色的,如欲界與色界的眾生。無色 [P34] 的,是無色界眾生。關于無色界,有說是沒有粗色,細色是有的。有說:細色 也沒有,僅有心識的活動。三、從眾生的有沒有心識說,有三類:有想的,如 人類及一般的天趣。無想的,這是外道無想定的果報,名無想天。這無想的眾 生,有說:只是沒有粗顯的心識,微細的心識是有的。有的說:什麼心識也不 起。非想非非想的,是無色界非想非非想處的眾生。他實在是有想的,但印度 某些宗教師,以為到達非想非非想處,就是涅槃解脫了。所以,佛法中稱之為 非想非非想,即雖沒有粗想──非有想,但還有細想──非無想;還取著三界 想,沒有能解脫呢!   發菩提心,本經以大悲大願去說明;可見離了大悲大願,即沒有菩薩,也 沒有佛道可成。以度生為本的菩提心,第一,是廣大的:不但為一人,一些人 ,或一分眾生,而是以一切眾生為救拔的對象。又是徹底的:眾生的苦痛無邊 ,冷了給他衣穿,餓了給他飯吃,病了給他醫藥,都可解除眾生的痛苦,政治 的修明,經濟的繁榮,學術的進步,也著實可以減輕眾生的痛苦。但苦痛的根 [P35] 源沒有拔除,都是暫時的,局部的,終非徹底的救濟。所以,菩薩的大菩提心 ,除了這些暫時的局部的而外,要以根本解脫的無余涅槃去拯拔眾生。涅槃為 名詞,指解脫生死苦迫的當體;滅度是動詞,即使眾生于涅槃中得到眾苦的解 脫。涅槃本不可說一說多,然依世俗施設來說,即有凡外與佛法的不同。世俗 有人說:冷了餓了,有飢寒的苦迫;如生活富裕,豐衣足食,這就是涅槃。涅 盤的字義,有消散的意思,即苦痛的消除而得自在。所以俗人拍著吃飽的肚子 說:這就是涅槃。有些外道,以四禪八定為涅槃;不知這祇是定境的自我陶醉 ,暫時安寧,不是徹底的。佛法說涅槃,有二:一、有余(依)涅槃:通達一 切法的寂滅性,離煩惱而得到內心的解脫,即是涅槃。但由前生惑業所感的果 報身還在,從身體而來的痛苦,還未能解除。所以,即使是阿羅漢,飢寒老病 的身苦,還是一樣的。二、無余(依)涅槃:無學舍身而入無量無數的法性, 不再有物我、自他、身心的拘礙,名為無余。菩薩發願度生,願使每一眾生都 得此究竟解脫,所以說: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無余涅槃,為三乘聖者 [P36] 所共入,菩薩也會歸于此。菩薩安住無住大涅槃,即此無余涅槃的無方大用, 能悲願無盡,不證實際罷了!本經以無余涅槃度脫一切眾生,即本于三乘同入 一法性,三乘同得一解脫的立場;也就因此「通教三乘」而「但為菩薩」。   菩薩願滅度無限量、無計算、無邊際的眾生,但在菩薩的菩提心行中,不 見有一個眾生得滅度的。般若經也說:『我當以三乘法拔濟一切有情,皆令入 無余涅槃界而般涅槃;我當以三乘滅度一切有情而實不見有情得滅度者』。何 以不見有情?因菩薩觀緣起相依相成,無自性可得,通達自身眾生身為同一空 寂性,無二無別,不見實有眾生為所度者。必如此,才是菩薩的大菩提心,才 能度一切眾生。否則,即執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離空無我慧── 般若的悲願,即不能降伏其心而安住菩提心了,即不成其為菩薩了!   通達我、人、眾生、壽者的無相,即般若慧的妙用。在大乘行中,般若是 遍通一切的,不論四攝、六度、三解脫、四無量以及一切智、一切種智,無不 以般若慧而徹悟他的空無自性。所以,菩提心是即空的菩提心,與菩提心相應 [P37] 的悲願,即無緣大悲。見到眾生的痛苦,生起濟拔的惻隱心,以世間的財法去 救濟他,是眾生緣悲。如見眾生為相續、和合的假我,法生苦生,法滅苦滅, 因而起悲濟心,是法緣悲。如能觀諸法從緣,都無真實的自性,悟入法性空, 緣即空而緣起的假我,生大悲心,願度如幻眾生,這是無緣大悲。無緣大悲, 即與般若相應的大悲。悟了眾生空寂無自性,所以雖度脫一切而實無眾生得滅 度者。如海中印現的明月,由于風吹波動而月相不見了。從他的不見說,好似 滅去了,其實那有自體可滅呢!發心菩提,重在發願度生,所以也就重于我空 。   我、人、眾生、壽者,都是眾生的異名;般若經中有十六種異名,都不外 從眾生的某一特性而立名,眾生即執此為實有。我,是主宰義,即每一眾生的 行動,常人都有自己作主與支配其它(宰)的意欲,所以稱為我。人,行人法 ,所以名為人。眾生,約現在說:即五眾和合生的──有精神與物質和合的; 約三世說:即由前生來今生,今生去後生,不斷的生了又死,死了又受生,與 [P38] 補特伽羅的意義相合。壽者,說眾生的從生到死,成就命根,有一期的生命相 續。以般若正觀,即無我、人、眾生、壽命的實性可得。但在五眾和合的緣起 法中,有無性從緣的和合相續──假我;依此假名眾生,成立業果相續,生死 輪迴。眾生不知無我而執為實有我及我所,所以起惑造業,生死不了;如達自 性空而離自我的妄執,即能解脫而入無余涅槃。   菩薩發菩提心,以大悲為根本,即菩提心由大悲而發起;大悲所發的菩提 心,非般若空無我慧,不得成就,即要以般若為方便。悲心不具足而慧力強, 要退墮聲聞乘的。慧力不足而悲心強,要流于世俗而成所謂「敗壞菩薩」的。 必須大悲,般若相輔相成,才能安住菩提而降伏其心。般若經說:『一切智智 相應作意(即菩提心),大悲為上首,無所得──即般若空慧為方便』,發菩 提心者,不可不知! -------------------------------------------------------------------------------- 戊二 伏心菩提 [P39] 『復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 、觸、法布施。須菩提!善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 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 !『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 教住』!』   發菩提心,不單是心念而已,要有踏實的事行去救眾生。從救度眾生中, 降伏自己的煩惱,深入清淨的實相,達到自利利他的圓成。所以,在發心菩提 ──願心菩提以後,應進而修行──行心菩提,漸能折伏煩惱使不現行,七地 以前,名為伏心菩提。   論到菩薩的修行,總括的說,不外乎六波羅蜜。此六度以般若為導,而實 彼此相應相攝,一波羅蜜即具足一切波羅蜜。本經發菩提心,以大悲度眾生為 首,這與布施──以自己所有的給予眾生,使他離苦得樂,尤為吻合,故本經 即以布施為主而統攝利他的六度行。布施如何能攝六度?布施有三:一、財施 [P40] :以財物賙濟人是財施,以體力甚至犧牲生命去救助人,也是財施。所不同的 是:衣食等財物為外財施,體力、心力以及生命等為內財施。這財施,即狹義 的施波羅蜜。二、無畏施:令眾生離諸怖畏,這就是持戒與忍辱二波羅蜜。持 戒,能處眾不礙大眾,不使人受到威脅不安。如殺人者,使人有生存的威脅; 偷盜者,使人有外命(財物)喪失的恐怖等。如能受持禁戒,潔身自守,即不 會侵害他人,能使人與人間相安無事了。但人類個性不一,你以戒自守,他卻 以非禮待你;如不能感化或設法避免,不能忍受而沖突起來,仍不免相殺相奪 ,造成人間的恐怖。必須以戒自守──克己,又以忍寬容他人──恕人,才能 做到無畏施。三、法施:即精進、禪定、般若三波羅蜜。般若是明達事理的, 沒有智慧,即落于顛倒二邊,不知什麼是佛法?是邪是正?那怎能救人?禪定 是鑑機的,如內心散亂,貪著世間,我見妄執,即不能洞見時機,不知眾生的 根性,即不能知時知機而給予適宜的法藥。精進是雄健無畏的,有了精進,才 能克服障難,誨人不倦,利人不厭。這樣,六波羅蜜統攝于布施,為菩提行的 [P41] 根本了。要救眾生,不能不犧牲自己去利他──布施:這必須具足物質救濟, 以達到眾生生活等的滿足;必須以戒忍的精神,達到人與人間和樂安寧;又必 須以進、定、慧的教化,革新眾生的思想意志,而使之歸于中道。從前,僧團 中的「利和同均」「戒和共遵」「見和無諍」,也即是六度精神的實施!   佛對須菩提說:菩薩行布施──六度利他時,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這 即是說:不要住于色境而行布施,不要住于聲境乃至法境而行布施。于法應無 所住的法,指一切法說;香味觸法的法,但指意識所對的別法塵。住,是取著 不舍的意思。眾生在六塵境──認識的一切上起意識時,都有自性的執見,以 色為實色,以聲為實聲,總以為是確實如此存在的。因為取著六境,即為境所 轉而不能自在解脫。菩薩為度眾生而行布施,對于施者、受者、施、施時、施 處、施因、施果這一切,當然要能遠離自性的妄取,能不著相而布施,才能真 實利濟眾生。否則,覺得有我是能施,他是受施,所施物如何如何,希望受者 的報答,希望未來的福報,甚至因而貢高我慢,這都從住于法相而生起來,這 [P42] 那里還像菩薩行?所以,佛總結的對須菩提說:菩薩修行,應這樣的不住于相 ──相即六塵境相而行布施!   不住于相的布施,能降伏煩惱,能安住菩提心,而且所得的福德,廣大得 不可思議!有相布施,不能通達三輪性空,所得功德即有限有量。無論功德多 麼大,總不過是人天有限的福報。但如能以般若相應而布施,將此布施融歸于 法性,迴向于一切眾生而同趨于大覺,功德即無限而不可思量。如以一滴水投 入大海中,即遍大海的水性而不可窮盡。為了說明這個,佛便問須菩提說:你 的意見怎樣?東方的虛空可思量嗎?南方、西方、北方的虛空,以及四維、上 方、下方的虛空,可以思量嗎?須菩提一概否定的說:不可。佛即說:既知道 十方虛空是不可思量的,也應該知道菩薩不住相布施的功德,也同虛空一般的 不可思量。這並不是以虛空的廣大,形容福德的廣大,而是以虛空的無所有, 不可住、不可著、不可說邊際數量,如無相布施的自性不可得一樣。菩薩是應 該這樣的安住,這樣的行施,所以如來說:菩薩但應如所教住!無相布施,指 [P43] 空相應布施,通達能施所施畢竟無自性的布施。即空如幻的布施,如此因,如 此果,如此利他,如此自利,都法相宛然有而不失不壞。彿怕人以無記心布施 ,或執理廢事,所以特舉不可思量的功德以顯示布施因果。   前發心菩提,以願度眾生為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我空。伏心菩提以 實行利濟為主,所以與般若相應,即重在法空。 -------------------------------------------------------------------------------- 戊三 明心菩提 己一 法身離相而見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 。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 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明心菩提,約七地菩薩定慧均等,現證法性,得無生法忍而說。證法,即 「見法」,「見法即見佛」。佛之所以為佛,即在究竟圓覺緣起空寂的中道; 離此正覺,更沒有什麼奇特!如能悟徹緣起法相的空寂,即與佛同一鼻孔出氣 [P44] 。所以說:『見緣起即見法,見法即見佛』,這才是真切見佛處。上面伏心菩 提,廣行利濟眾生,積集了無邊的福智資糧;漸能悲智相扶,定慧均等,「方 便成就」,有力現證無分別法性了。因此,佛特舉「見佛」,問須菩提道:取 著身相──三十二相、出入來去相、穿衣吃飯相、坐禪說法相,能正見如來嗎 ?須菩提是過來人,所以說不可。從前,有一次,佛從忉利天來下人間,人間 的佛弟子,都歡喜的去見佛。依次序,比丘應在比丘尼之先,但蓮華色尼為了 先得見佛,即化作轉輪王,走在最前面。他以為最先見佛了,但佛對他說:不 是你先見,『須菩提先見我身』。原來,那一次,須菩提沒有參加迎佛的勝會 。當眾人去見佛時,他想:佛曾說:見法即見佛,我何不正觀法相!于是他就 觀察諸法的從緣生滅,從無常為門而悟入諸法無性空,徹見了如來法身。須菩 提曾有此體驗,所以佛一提到,他就肯定的說: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這些身 相,都不過是假名如幻的妄相;佛的無盡莊嚴,也一樣的絕無少許法可取可得 。所以,佛說的身相,即非有身相的實性。如取著假相為佛,即不見如實空相 [P45] ,自也不能深見如來的所以為如來了!   須菩提但依身相的虛妄說,如來本此原理,又推進一層說:不但如來的身 相是虛妄的,所有一切的法相,如山河大地器界相,凡外賢聖眾生相,有礙可 壞的色相,明了分別的心相,這一切無不是依緣起滅,虛妄不實的。虛妄的還 他虛妄,如不執妄相自性為可見可得,即由諸相非相的無相門,契入法性空寂 ,徹見如來法身了!從緣起的虛誑妄取相看,千差萬別;從緣起本性如實空相 看,卻是一味平等的。法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得而無所不在,所以也不須于妄 相外另覓法身,能見得諸相非相,即在在直見如來。所以古人說:『山河及大 地,全露法王身』。   般若道三階:發心菩提重于願,伏心菩提重在行,明心菩提重在證。又, 初是住菩提心,中是修悲濟行,後是悟如實義。初以般若扶大悲願,中以般若 導六度行,後是般若現證。雖各有所重,而菩提願、悲濟行與性空見,實是不 可離的。 [P46] 立菩提願───發菩提心 注:左邊三項除對應右邊之實線關系外,與其 修悲濟行───伏心菩提 他二項亦有虛線之關系。如:立菩提願應 住性空見───明心菩提 用虛線與伏心菩提及明心菩提相連。 -------------------------------------------------------------------------------- 己二 眾生久行乃信 庚一 問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離一切相的現見法性,非凡常的名言思度可測,真所謂「甚深極甚深,難 通達極難通達」的。所以,須菩提為末世眾生著想,勸學此甚深法門,而啟問 如來:未來世中,眾生聽到這樣甚深的法門──言說章句,能有生起真實信心 的沒有?   實信,在聲聞法中,即證須陀洹,得四不壞信──四證淨;大乘在見道淨 心地。這是般若相應的證信,非泛泛的仰信可比。由信順而信忍,由信忍而達 到信智一如的證信。論到證信,佛世即難能可貴了!何況末世眾生的福薄根鈍 [P47] 呢?須菩提舉此一問,不但說明了能有信者,且說明了證信者的資格;而相似 的信解,也知道應該如何了! -------------------------------------------------------------------------------- 庚二 答 辛一 戒慧具足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 心,以此為實。』   般若法門雖極難信解,但自有利根障薄而智慧成就的眾生,能信以為實。 佛說:在如來滅後,後五百年歲時,多有大心眾生出世,能發心學菩薩行,嚴 持戒行,廣習布施的利他福德,智慧深徹,于佛說的般若章句,能生起深切的 信心,確信唯此般若法門,為不二的解脫門,能如實悟入深義。從歷史上看: 佛滅五百年後,迦膩色迦王治世的時代,大乘教法,廣大流行。般若經也說: 『五百年後,般若經于北方當作佛事』。所以,深信此難信法門,確乎是有的 。不過,要有「戒足」、「慧目」;如不持戒、不修福、不習禪慧,即不能于 [P48] 這甚深法門,得如實信了! 辛二 久集善根 『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   此人所以能信解悟入甚深法門,因為在過去生中,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積 集深厚的善根了!過去生中,多見佛,多聽法,常持戒,常修福,種得廣大的 善根,這才今生能一聞大法,就淨信無疑,或一聞即悟得不壞淨信。在同一法 會聽法,有的聽了即深嘗法味,有的聽了是無動于中;有的鑽研教義,觸處貫 通,有的苦下功夫,還是一無所得;這無非由于過去生中多聞薰習,或不曾聞 薰,也即是善根的厚薄。要知道:佛法以因果為本,凡能戒正、見正、具福、 具慧,能信解此甚深法門,決非偶然,而實由于「夙習三多」。所以,佛法不 可不學,不學,將終久無分了! 辛三 諸佛攝持 『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 [P49] 。』   過去久種善根,今生能戒慧雙修,聽此深法能生清淨信的,即為十方如來 所知所見。如來知見,即上文的護念攝受。佛是大菩提的圓證者;菩提即智慧 ,菩薩即是具智慧分的,能與如來的大覺相契,所以能常在諸佛悲智的知見攝 受之中。知而又見,即明是現量的真知灼見。眾生能淨信甚深法門,能為諸佛 所護持,這是怎樣大的福德呀! 辛四 三相並寂 『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 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 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者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 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 應舍,何況非法」!』   戒慧成就,久集善根者,為什麼能得如來的護念,得無量福德呢?這因為 [P50] 此類眾生,已能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了;而且還沒有法相及非法相 。我、人等四相,合為一我相:無此我相,即離我相的執著而得我空。無法相 ,即離諸法的自性執而得法空。無非法相,即離我法二空的空相執而得空空。 執我是我見,執法非法是我所(法)見;執有我有法是有見,執非法相是無見 。般若離我我所、有無等一切戲論妄執,所以說『畢竟空中有無戲論皆滅』。 能三相並寂,即能于般若無相生一念清淨心。經上說:『一切法不信則信般若 ,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能契入離相,自能得如來的知見護念了。在「無非 法相」句下,諸譯本有「無想,無非想」二句。   悟解三空,方能于般若無相法門得清淨信,此義極為重要。有以為我相可 空而法相不空的;有以為我相空卻,法相可以不必空,即是說:執著法有是不 妨得我空的;或者以為我法雖空而此空性──諸法的究竟真實,是真常妙有的 。現在說:如覺有真實的自性相,有所取著,那不論所著的是法相或空相,不 但不悟法空與空空,也不得無我慧,必也是取著我等四相的。所以,我我所見 [P51] ,實為戲論的根源,生死的根源。如真能無我無我所,離一切我執,那也必能 離法見、空見的妄執,而能『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這因為我空、法空、 空空,僅是所遣執取的對象不同,『而自性空故』的所以空,並無差別。如燒 草的火與焚香的火,草火香火雖不同,而火性是同一的。了解草火的性質,就 能明白香火的性質。眾生妄執自性相,即確實存在的──甚至是不變的,不待 他的妄執。依眾生的自體轉,執有主宰的存在自體,即我執;于所取的法相上 轉,執有存在的實性,是法執;這是于有為法起執;如于無為空寂不生不滅上 轉,執有存在自性,即非法執。所以,執取法相而不悟法空,執非法相而不悟 空空,終究是不能廓清妄執的根源,不知此等于不知彼,所以也不得我空了。   佛為弟子說法,多說眾生由五眾和合成;此五眾,一切是無常生滅不安隱 法,所以色非我非我所,受、想、行、識也非我非我所。無常故無我的教授, 利根者當下能依無我無我所,徹見涅槃寂滅。既離我執,也不會再取法相及非 法相。佛滅後,有的不能從無常無我中得畢竟空,轉而執我無法有。對此執法 [P52] 眾生,不得不廣顯法空。而或者又撥無我法的緣起,或取執空性為實有離言自 性。這都是守指忘月,辜負佛恩!所以,本經又如實開示:不應取相,如執著 法相非法相,即執著我相,是不能得無我慧而解脫的。   不要以為這是大乘不共妙門!這是如來的一道解脫門,所以提醒須菩提說 :還記得嗎?我在筏喻經中說『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即早已開示過了!筏 是竹筏,交通不便或水淺的地方,竹筏可用作交通工具。利用竹筏,即能由此 岸到彼岸。到了彼岸,竹筏當然舍去了,誰還把他帶著走!眾生在生死海中, 受種種苦迫,佛為了濟度他們,說種種法門,以法有除我執,以空相破法執, 使眾生得脫生死而到達無余涅槃。當橫渡生死苦海時,需要種種法門,但度過 中流,必須不執法非法相,才能出離生死,誕登彼岸。   筏喻經,出增一阿含中。法與非法,有二義:一、法指合理的八正道,非 法即不合理的八邪。法與非法,即善的與惡的。如來教人止惡行善;但善行也 不可取著,取著即轉生戲論──「法愛生」,而不能悟入無生。約「以舍舍福 [P53] 」說,善法尚且不可取著,何況惡邪的非法?二、法指有為相,在修行中即八 正道等;非法指平等空性。意思說:緣起的禪慧等功德,尚且空無自性,不可 取執,那里還可以取著非法的空相呢?本經約後義說。從這引阿含教的非法非 非法來說,可見前文也應以「不取法相、不取非法相」為正。諸譯增入「無想 無非想」二句,不足取! 己三 賢聖無為同證 庚一 舉如來為證 辛一 正說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 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 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離一切相的般若,難信難解。上已明未來有人能信能證,以下再以已經能 [P54] 淨信實證的聖賢,來證明此難信難解的可信可證。先舉究竟圓證的如來為證。   佛問須菩提:今有兩個問題問你:一、如來在菩提樹下成遍正覺,實有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可證得嗎?二、如來成道後,大轉法輪,確有法可說嗎?佛 舉此二問,因菩薩得明心菩提,即分證無上菩提,而佛卻說:『諸相非相』; 又說:『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恐有人懷疑: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不是可得嗎?不又大轉法輪嗎?既可證可說,為什麼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呢?須菩提雖沒有圓證如來境界,但他是無諍行 大阿羅漢,憑自己證覺無為空性的體驗,及佛說無相,比知如來聖境而回答說 :如佛所說,如我所解,是沒有定性──自性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佛所證 ,也沒有定性的法為如來所說。須菩提的回答,真是恰到好處!佛陀的現覺, 沒有能證所證的差別可得,所謂『無智亦無得』。如覺有什麼為智慧所得,這 那里還是正覺!論到說法,更沒有定法可說,一切名言不得實義。佛法雖多, 不外證法與教法。無證無說,即明如來的自證化他,無不性空離相;因為性空 離相,這才成佛說法呢!但無有定法可說,決非隨便亂說。語言不得實相,但 [P55] 在世俗心境的習慣中,也有他的彼此、同異、是非。如東南西北,雖沒有定性 ,但世俗仍有一定的方向可指;假使指東話西,即是違反世間。世間的一般語 言,尚不可亂說,何況佛法!所以,隨順世俗而安立佛法,如來師子吼,常作 決定說。   何以證無可證,說無可說?因佛所說的及所證的法,是沒有定性可以取著 的或可說的。取著,約心境的能證所證說;言說,約語言的能詮所詮說。凡是 心有所取,口有所說,一切都是自性空的,所以名為非法;一切法非法的無為 空寂,也還是不可取不可說,所以又說非非法。佛的自證化他如此,明心菩提 也如此,為了顯明這點,所以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大聖佛陀, 二乘聖者,大乘菩薩,或還在修證的進程中,或已達究竟極果,這都因體悟無 為法而成。無為,即離一切戲論而都無所取的平等空性。無為離一切言說,平 等一味,怎麼會有聖賢的差別?這如廣大的虛空──空間,雖可依事物而說身 內的空,屋中的空,方空、圓空,但虛空性那里有此彼差別!虛空雖沒差別, [P56] 而方圓等空,還是要因虛空而後可說。這樣,無為法離一切戲論,在證覺中都 無可取可說,而三乘聖者的差別,卻依無為法而施設。 辛二 校德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 德多』。『若復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 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 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校量功德,在般若經中是隨處可見的。信解般若,必然能得大功德。這在 悟解空性的聖賢,本是用不著廣說的;但為攝引初學,而怕他們誤解空義而撥 無因果,所以特為層層的校量。功德的殊勝,在比較中最容易表顯出來。所以 ,佛問須菩提說:假使有人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那麼多的七寶,布施貧窮困苦 的眾生,或供養自己的父母,受教的師長,信奉的三寶,你說這人所得的功德 [P57] 多不多?七寶,是金、銀、琉璃、玻璃、車渠、赤珠、瑪瑙,這是形容質的貴 重。三千大千世界,是一千小千為中千,一千中千為大千的一佛所化世界,這 是形容量的眾多。以這樣貴重而又那樣多的七寶作布施,是真有其事嗎?有的 說:這是假設的,世間七寶雖多,但總沒有這麼多;經中所說,只是假設校量 罷了!有的說:可能是真實的。法身菩薩確能以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上供十 方諸佛,下施六道眾生。   須菩提回答說:多極了!因所得福德,勝義諦中是沒有真實的福德性可得 的。然而,因為法性空無自性,所以如幻緣起,能有一切的眾多福德可起可說 。不然,實有的即不從緣起,也就沒有布施福德可說了。須菩提這樣的解說, 還是為了聽眾。一面說有緣起,一面又即此緣起而顯空性。恐人聽說大福德, 就以為福德有自性,所以必須「隨說隨泯」,攝一切法以趣空。   佛又對須菩提說,你所說固然不錯,但不要以為那人的福德就算大了!告 訴你:假使另有人對于本經,不要說受持全部所得的功德,就是受持一四句偈 [P58] ,或為他人說一四句偈,所得的功德,也是超過那人的布施功德,千倍萬倍而 不可計算的。受是領受,持是憶念明記不忘。四句偈,有人說是我等四相,有 人說是末了一頌。其實,這是形容極少的意思。偈,有名為首盧迦偈的,是印 度人對于經典文字的計算法。不問是長行,是偈頌,數滿三十二字,名為一首 盧迦偈。如般若初會的十萬頌,金剛般若三百頌,都是指首盧偈而言。受持四 句偈,意思是極少的;而所得的福德極多,即顯示了本經的殊勝。   修學佛法,不外『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依此修學的次第而 細別起來,或說五法行──如法華,或說六法行等,或總為十法行。十法行是 :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諦聽,互、披讀,六、受持,七、開 演,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此中受持與為他人說,即略舉其中的二 行。受持是自利,為他人說是利他,能于此甚深法門自利利他,功德當然不可 思議。七寶等財施,固然能予人們以物質的滿足,但它是暫時的;法施,能啟 發人的正知正見,健全人的品德,引導他向上增進以及解脫、成佛,由此而可 [P59] 得徹底的安樂,所以非財施可及!   佛所以說這人的功德超過七寶布施,是因為一切佛及佛的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法,都從此般若性空法門──經典所出生的。般若經說:般若為諸佛母。 如進一層說:佛說的十二部經,修學的三乘賢聖,也沒有不是從般若法門出生 的。沒有般若,即沒有佛及菩薩、二乘,就是世間的人天善法,也不可得。般 若為一切善法的根源!得無上遍正覺,所以名為佛;而無上遍正覺,即是老般 若。沒有般若因行,那里會有無上遍正覺,那里會有佛?此經讚嘆般若,及般 若契會實相,所以不限于金剛經,凡與此般若無相法門相契的,都同樣的可尊 。   諸佛,是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佛所得法。佛與佛所得的法,合名 佛法。佛說:所說的佛法,即是非佛法。畢竟空中,確是人法都不可得的。假 使就此執為實有佛法,那就錯了! [P60] 庚二 舉聲聞為證 『須菩提!于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 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 名須陀洹』。『須菩提!于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 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 『須菩提!于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 ,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 于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 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 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 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 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明心菩提所證的諸相非相,是三乘所共入的。上文說:『一切賢聖皆以無 [P61] 為法而有差別』;十地經也說二乘能得此無分別法性,所以再引聲聞的自證來 證成。般若經是教化菩薩的,但也密化聲聞,不要妄執法相非法相,自稱阿羅 漢!要知道:般若空為不二門,要是親證聖果的,一定會信解佛說的無我相、 無法相、無非法相。法華經以此平等大慧為一乘的根柢,所以也說:除去增上 慢人,真阿羅漢是決會信受的。所以般若經說:二乘的智與斷,都是菩薩無生 法忍。這是以聲聞例證菩薩聖境,也即密化聲聞回心大乘。   佛問須菩提說:證須陀洹果的聖者,他會起這樣的想念:我能得須陀洹果 嗎?須菩提曾經歷須陀洹果,所以即回答說:這是不會的。須陀洹的意義,即 是入流──或譯預流。有的說;預是參預、參加、加入;得法眼淨,見寂滅性 ,即預入聖者的流類,所以名為須陀洹。但依本經,應這樣說,契入「法流」 ,即悟入平等法性,所以名為須陀洹──入流。然而契入法性流,是約世俗說 ;在現覺法流──勝義自證中,實是無所入的。法法空寂,不見有能證所證, 也不見有可證可入。色聲等六塵,即一切境界相,不入此一切境相,才稱他為 [P62] 須陀洹呢!須陀洹是聲聞乘的初果,斷除三結即一切見所斷惑,初得法眼淨而 得法身;經七番生死,必入涅槃。   佛又問:那末,證得二果的斯陀含,他會自念我能得斯陀含果罷?須菩提 也說不會的。因為,斯陀含的意義是一往來──簡稱一來。證得二果的聖者, 斷欲界修所斷惑六品,還有下三品,還須一往天上、一來人間受生,方得究竟 。但在聖者的現覺中,沒有數量可說,沒有動相可說。那里會想到此來彼去? 聖者通達我法畢竟空,所以不但不會起實有自我的意念,就是自己的來去活動 ,也是了不可得。   佛接著又問:證了三果的阿那含,或許會自以為能證阿那含果吧?阿那含 ,是不來的意思。斷五下分結,即欲界的修惑斷淨,不再來欲界受生,所以名 為阿那含──不來。須菩提回答說:也不會的。因為,沒有真實的不來者,是 我空;沒有真實的不來法,是法空。阿那含深入法性,不但不著來相,也不著 不來相。一般以為來去是動的,沒有來去,那即是不來(不去)的靜止了。其 [P63] 實,不來(不去)即是住;如沒有來去的動相,那里還有不來不去的靜止相! 緣起法中,靜不能離動,離動的靜止不可得;動也不離于靜,離靜的動相也不 可得。來與不來,無非是依緣假合,在通達性空離相的聖者,是不會自以為是 不來的。   佛又問:已證極果的阿羅漢,會自以為我得阿羅漢道嗎?須菩提答:不會 這麼想。阿羅漢,有三義:一、應供,二、殺賊,三、無生。從阿那含而進斷 五上分結,即上界的修所斷惑,得究竟解脫,名為阿羅漢。約他的恩德說:應 受人天供養,為世間作大福田,名為應供。約他的斷德說:殺盡一切煩惱賊, 名為殺賊。約他的智德說:徹證無生寂滅性,名為無生(得無生智)。凡夫為 惑業所拘縛,流轉于生死中。初二三果的聖者,還不免隨惑潤業,而說他還有 幾番生死。到阿羅漢,這才惑業乾枯,入于無生而不再感受生死,完成究竟的 解脫。這樣的聖者,于五眾的相續和合中,不見一毫的自性法可得,而可以依 之稱為阿羅漢的。徹悟一切法的生滅不可得,菩薩名為得無生法忍,聲聞即證 [P64] 無生阿羅漢。生滅都不可得,更有甚麼無生可取可得!如見無生,早就是生了 !所以,如自以為我是阿羅漢,即有我為能證,無生法為所證,我法、能所的 二見不除,就是執著我等四相的生死人,那里還是真阿羅漢!不過增上慢人而 已!   須菩提是阿羅漢,所以論到這里,即依自己的體驗說:世尊不是說我在諸 大弟子之中,所得的無諍三昧最為第一嗎?不也說我是第一離欲(諸煩惱)的 大阿羅漢嗎?世尊這樣的稱歎,可是我從沒有這樣想:我是離欲的大阿羅漢, 我能得無諍三昧。假使我這樣隨相計著,那就在我見、法見、非法見的生死界 中,佛也就不會說我是一個好樂修習阿蘭那行的人了。反之,因為不執著實有 無諍三昧可得可修,世尊才稱歎我行阿蘭那行呢!梵語阿蘭那,即無諍。三昧 ,即系心一境的正定。無諍三昧,從表現于外的行相說,即不與他諍執,處處 隨順眾生。覺得人世間已夠苦了,我怎麼再與他諍論,加深他的苦迫呢?如從 無諍三昧的證境說,由于通達法法無自性,一切但是相依相緣的假名而來。無 [P65] 我,才能大悲;離去空三昧,還有什麼無諍行呢!   這一章,四番問答,須菩提多隨順空義說。如隨順世俗,那末,我得須陀 洹……我得阿蘭那行;都是可以分別言說的。不過,決不會執取實我與實法而 作此念的。 庚三 舉菩薩為證 辛一 正說 壬一 得無生忍 『佛告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于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 !如來在然燈佛所,于法實無所得』。』   前依聲聞的證境說,此下約得道的菩薩說。佛告須菩提說:我──如來從 前在修菩薩行時,在然燈佛的法會中,有沒有實在的法可得?須菩提當然回答 沒有的。據說:釋迦在過去修菩薩行時──第二阿僧祇劫滿,曾在雪山修學。 學畢,出山。求得五百金錢,想去報答老師。當時,見城中整飾市容,潔淨街 [P66] 道,問起路人,才知是預備歡迎然燈佛的。他想:佛是一切智者,難逢難遇! 不能錯失這見佛的機會。于是,把所有的錢,買得五朵金色蓮華,至誠而歡喜 的去見佛。見佛及弟子的威儀庠序,動靜安和,從心靈深處生起虔誠的敬信; 以所得的五朵華,散向然燈佛。進城的必經道上,有一窪污水,他就伏在地上 ,散開自己的頭髮,掩蓋污泥,讓佛踏過。佛知他的信證法性,得無生忍,所 以就替他授記:未來世中當得作佛,名釋迦牟尼。或者以為釋迦──因地── 當時在然燈佛處,得了什麼大法,像「別傳」,「秘授」之類,所以舉此問須 菩提。須菩提深見法性,所以說實無所得。得無生忍,但是隨世俗說;而實生 滅不可得,不生不滅等也不可得,所謂『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如以 為有法可傳可得,那便落于魔道,而不是證于聖性了。 壬二 嚴淨佛土 『『須菩提!于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 ,則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 [P67] 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得無生法忍的菩薩事業,有二:一、莊嚴佛土,二、成就眾生。有情的根 性不一,有僅能得人天功德的,菩薩即以人天的世間福利去成就他。有能得二 乘果的,即以出世解脫去成就他。能發菩提心而成佛的,即以大乘的自利利他 去成就他。世間是不平等的,丑惡的,苦痛的,如何化濁惡的世界為清淨,轉 苦痛的人生為解脫,這是菩薩的唯一事業。濁惡世界的淨化,即莊嚴佛土,這 以願力為本。菩薩立大願,集合同行同願的道伴,實踐六度、四攝的善行去莊 嚴他。有以為一人成佛,世界即成清淨,這多少有點誤解的。菩薩在因中教化 眾生,以佛法攝集同行同願者,同行菩薩行。結果,佛與所化眾生──主伴的 功德,相攝相資,完成國土的圓滿莊嚴。同行同願的菩薩,同住于莊嚴的國土 中。同中有不同,惟佛能究竟清淨、圓滿、自在。沒有眾會莊嚴的佛土,不過 是思辨的戲論!   如來以莊嚴國土問須菩提:菩薩發心莊嚴佛土,究竟有佛土可莊嚴,有佛 [P68] 土的莊嚴嗎?須菩提本般若性空的正見,回答說:沒有真實的國土可莊嚴,也 沒有真實的能莊嚴法。因為,佛土與佛土莊嚴,如幻如化,勝義諦中是非莊嚴 的,不過隨順世俗,稱之為莊嚴而已。般若經說無莊嚴為莊嚴;華嚴經說普莊 嚴,都是由于性空慧的徹悟法性,淨願善行所成。國土──世界是緣起假名, 所以能廣大莊嚴。沒有自性的世界,即沒有不變性,如遇穢惡的因緣,即成穢 惡的世界;如造集清淨的因緣,即自然會有清淨的世界出現。假使,穢惡世界 是實有定性而不可改易的,那就是涂抹一些清淨的上去,也不會清淨,反而更 丑惡了!所以,世界無定,穢惡與清淨,全依眾生知見行為的邪正善惡而轉。 必須知道如此,才會發心轉穢惡的國土為清淨。必須善悟國土莊嚴的非莊嚴, 才能隨行願而集成國土的莊嚴。   眾生的三毒薰心,迷執此穢惡苦迫的世間,以為是安樂、清淨。佛以呵責 的法門,說國土無常、苦迫、不淨。佛又以誘導的法門,令眾生不以此現實的 世間為樂淨。而從無我大悲的利他行願中,創建嚴淨的世間。但眾生的迷執, [P69] 是深固的。聽說莊嚴淨土,又在取著莊嚴,為尊貴的七寶,如意的衣食,美妙 的香華音樂,不老不死的永生所迷惑了。所以,佛告須菩提:如上所說的莊嚴 ,凡是修大乘行的菩薩,都應生清淨心,離去取相貪著穢惡根源,不要為淨土 的莊嚴相──美麗的色相,宛轉的音聲,芬馥的香氣,可口的滋味,適意的樂 觸,滿意的想象等而迷惑!要知色、聲、香、味、觸、法,都如幻如化,沒有 真實的自性可得。如取執色等有相可得,這即是三毒的根源,從此起貪、起瞋 、起癡,即會幻起種種的苦痛和罪惡。所以,應不住(著相)一切法,不住而 住的住于空性,于無可住的法性而生淨心,前說無我相、無法相、無非法相, 能生一念清淨信心,即是這里的生清淨心,無所住而生其心。如此的離相而得 淨心,這才能「心淨則國土淨」。如取著淨土而不能淨心,即縱然進入莊嚴的 淨土,那也還是苦痛的,還是穢惡的。如上海,在物質方面,比較優美得多。 但他並不配稱為清淨,反而被人咒詛為罪惡的淵藪。這可見莊嚴國土,要從清 淨心中去開拓出來! [P70]   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像這一類型的三句論法,本經是頂多 的。或作三諦說;或約三性釋;或約大乘揀別小乘說。今依中觀者說:如莊嚴 佛土,是討論觀察的對象。這是緣起的,空無自性的,所以說即非莊嚴。然而 無自性空,並不破壞緣起施設,世出世法一切是宛然而有的,所以隨俗說是名 莊嚴。緣起,所以無性,無性所以待緣起,因此「即非」的必然「是名」,「 是名」的必然「即非」,即二諦無礙的中道。所以說:「諸佛依二諦,為眾生 說法」。 壬三 成法性身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 ,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這一問題,在說明菩薩的法性身。未證諸法如實相的菩薩,他的身體,不 過較我們強健、莊嚴,還是同樣的肉身。體悟空相的菩薩身,從證得法性所引 生,從大悲願力與功德善業所集成,名為法性生身,非常的殊勝莊嚴。這不是 [P71] 凡夫能見的,凡夫所見的,是大菩薩的化身。佛問:如菩薩的法性生身,如須 彌山王──即妙高山,在小世界的中央,出海四萬二千由旬,七寶所成,那樣 的高大又莊嚴,你以為大不大呢?須菩提說:這當然大得很!身,梵語伽耶, 即和合積聚的意義。和合積聚,即緣起無自性的,所以即是非身。非身,所以 名為大身。眾生取相執著,不達法性空,如棄大海而偏執一漚,拘礙局限而不 能廣大。菩薩以清淨因緣,達諸法無性而依緣相成,所以能得此清淨的大身。   上面的得無生忍,莊嚴佛土,成法性身,都以明心菩提的通達諸相非相為 本,所以引此以證明心菩提的離相聖境。 辛二 校德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于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 』?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 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 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 [P72] 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復次,須菩提 !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 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本經校德,一層深一層。如上用一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來校量,這里 就用恆河沙數的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來比較。   佛為顯示本經的殊勝,引人尊敬受持,特再問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的 數目,每一粒沙就是一條恆河,有這麼多的恆河中的沙數,算不算多呢?須菩 提答道:恆河已經多得不可計數了,何況是那些恆河中的沙?這當然多極了! 佛又對須菩提說:你不要以為希奇!我老實告訴你:假使有善男子善女人,以 七寶充滿爾所──這麼多──恆河沙數的大千世界,拿來布施,你說他的功德 多不多?須菩提說:多極了!佛說:我再告訴你:有人對于這般若經,能全部 ,甚至受持一四句偈,或為人宣說一四句偈,這人所得的福德,勝過前七寶布 [P73] 施者的福德,何止百千萬萬倍?受持宣說本經的功德,是怎樣的殊勝!   自己受持,或為人說一四句偈,有這麼多的福德,那應該怎樣的去尊重恭 敬他!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方,如有人為他宣說一四句偈,這個地方,就應 為世間的眾生,是天、是人或是阿修羅──譯為非天,是有天的福報而沒有天 的德性者──所當恭敬尊重的。要用香、花、燈、樂等作供養,像供養佛的塔 廟一樣。受持演說一四句偈,尚且如此,何況有人能完全受持讀誦的,這當然 要格外的尊敬了!   或許有人會懷疑:佛有大慈悲,大智慧,所以佛弟子為他建塔,供養舍利 ,表示尊敬與不忘佛恩。般若法門所在的地方,與受持讀誦的人,為什麼要像 塔廟一樣的供養?要知道,佛在世時,三寶以佛為主:「佛為法本」,「法從 佛出」;有佛而後有法,而後有依法修行的僧伽。佛滅後,聲聞佛教時代,三 寶以僧伽為中心:有僧即有法,即法身慧命常在,有僧而後有各處塔廟的建立 。但到大乘佛教時代,三寶已轉移為正法中心:有法寶存在,即等于過去的有 [P74] 佛有僧。般若為法本論的,所以要像供養佛塔廟一樣的恭敬供養他。   佛又接著說:能受持讀誦般若經典的,已成就第一殊勝希有的功德了!此 般若經典(不必定作經卷看)所在的地方,就等于佛世有佛,及佛滅不久有尊 重弟子在那里。有此般若,即等于具足三寶,佛法住世。如此希有的般若大法 ,學者應怎樣的恭敬尊重他! 丙二 勸發奉持 丁一 示奉持行相 戊一 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   菩薩的般若道體,已說畢。此下,約般若功德的尊勝,讚嘆以勸人受持。 如來校德完畢,須菩提起來問道:這部經應當叫甚麼名稱?我們應怎樣去受持 奉行?全經的內容,廣大甚深,而一經的名稱,卻能含攝全經的大意,或直示 一經的精要。這在大乘經,十九是如此的。所以,學者如能于經名有相當的理 [P75] 解,對于全經的要義,也就容易憶持不忘!此一思想,影響于後代的佛教很大 。如我國即有專門禮誦『大方廣佛華嚴經』為修行的。西藏把各種經名,書在 轉動的輪子上。輪子一轉,即一切經名從眼前轉過一次,即以為轉法輪一次了 。日本的日蓮宗,專念南無妙法蓮華經。其實,大乘本義,那里要我們這樣的 受持!要從經義的多多理解中,由博返約依經名而憶持全經的心要才是! 戊二 答 己一 正說 庚一 化法離言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 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   從法門名義和受持的方法,進而論到說法者與說法處。這些,唯有從如幻 畢竟空中,才能如實悟解,知道應該怎樣的受持。 [P76]   佛對須菩提說:這部經,能洗破一切如金剛的戲論妄執;而安住于法法本 淨的金剛妙慧,所以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應以此經名而攝持經義,如法的受 持!然而佛說的金剛般若波羅蜜,即非有般若波羅蜜可得的。常人聽佛說法, 聽到什麼就執著什麼,覺得此言說是能直詮法體的,確有此法如名言所表示的 。不知世俗心行與言說的法,必有名義二者。名是能詮,義是所詮。但名能詮 義,而名並不能親得義的自性,不過世俗共許的符號。義是隨名而轉的,似乎 可指可說,而義實不一定由某名詮表的。名不離義而不即是義,義不離名而非 即是名;有名有義的法,法實不在名中,不在義中,不在名義之間,也不離名 義,世俗幻有而沒有自性可得。佛說金剛般若,如取相為如何如何,早就不是 了!這是隨順世俗,以名句文身為表示而已!法門名稱如此,全經的文句也如 此,應這樣去受持奉行!說到這里,佛問須菩提:我說金剛般若法門,到底有 法可說嗎?須菩提隨順如來的意思說,依我所理解的,如來是無法可說的;什 麼也不是語言可說的,何況離相的金剛般若? [P77]   無法可說,前在舉如來為證中說過。但那里講的,是約佛證離言以明無所 說,這里是約法的離言以說明的。 庚二 化處非實 『『須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 ,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 ,是名世界。』   說法,必有說法的地點,如祗樹給孤獨園。依聲聞佛教說:佛以三千大千 世界為化土,即于此大千世界說法度眾生。大乘佛教,一佛所化的區域,就擴 大得多了!本經密化聲聞,所以依大小共許的大千世界說。開示化處的性空, 從兩方面說:一、世界,二、微塵。我們所住的世界,是由無數的微細物質集 成的,世界為一組合體。集成此世界的微細物質,名為──極微的微塵。一般 取相的聲聞學者,以世界為組合的假有──也有說實在的,而能集成世界的極 微,都說是實有的。如現代的科學界,也以為此世界是由微細的物質組成的, [P78] 一層層的分析,不論是分子、原子,或者是電子、量子,總之,都認為有某種 實在物,為此世界組合的原素。世俗的見解,由于自性見的無始迷惑,當然是 這樣說的。但佛法,要從自性非有的本性空中,觀察這微塵與世界。   佛問須菩提:一佛所化的三千大千世界內所有的微塵,算起來多不多?這 是多得幾乎不可計算的。但佛說:這一切微塵,我說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如 古代印度的勝論師等,佛教的一分聲聞學者,都主張色法──物質有極微細的 塵粒,即是不可再分析的個體;無論如何分析,終究有這最後的質素。大乘佛 教,不但中觀師說微塵即非微塵,就是唯識學者也說沒有實在微塵可得的。世 間的微塵,依唯識者說:是心識變現的,是由內心的色種子,變現這似乎外在 的色法,而實不是離心有自相的。中觀者說:一切法是因緣和合生的,緣生的 諸法中,雖有顯現為色法的形態,而且是有粗有細的。不論為粗的細的,都是 無常、無我而自性空寂的。如執有究極實體的極微,或不可分析、不可變異、 不待他緣的極微,那是根本不可得的。自性雖不可得,而緣起假名的色法,不 [P79] 但是有的,有粗的細的,而且還有相對的緣起外在性。所以,不但不是心的產 物,而且心識的現起,還不能離色法而存在!當然,也不會說心是色法產生的 。所以,如聽說微塵非微塵,即以為是緣起色法的否定,這才誤會了!微塵也 是緣起的「是名微塵」呢!   同樣的理由,由于極微的緣起色等,為緣而和合為世界的形態,組成世界 的微塵,還沒有自性可得,依之而集成的世界,當然也不會實有自性了!所以 又說:如來說世界,即非世界。而幻化的世界宛然,所以又是名世界。如執極 微為實而世界為假,這不但不知極微,也不會明白世界的性空與假名! 庚三 化主無相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 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有所說的法,說法的處所,即有能說法者,這即是具諸相好的如來。所以 佛又問:可以三十二相而見說法的如來麼?在明心菩提文中,曾論過可否以身 [P80] 相見如來。但那是約見法即見如來說,現在約為眾說法者說。須菩提答:不能 。因為如來說的三十二相,沒有自相可得,不過如幻如化的莊嚴身相,名為三 十二相罷了。   所說法,所化處,能化主,一切是無性離相,如幻如化;那末金剛般若波 羅蜜法門,即應當如法的受持奉行了! 己二 校德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于此經中乃至 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上面校德,第一以充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第二以充滿恆河沙數的 世界七寶布施,現在以恆河沙數的身命布施,比校受持本經及為人說法的功德 。   布施的精義,在犧牲自己所有的去利益他人。自己所有的,最貴重的莫過 生命。舍財還容易,舍身可難了。財物,是生存所必需的;世人貪戀財物,本 [P81] 出于生存的要求。但這畢竟是身外物,施舍了,不一定影響自己的生存。身命 即生命的當體,以此布施,生存立刻有問題,這大非容易。但不是不可能的, 如從前有孝敬父母的,二老病了,割股療養。又有兄弟間互爭,願意犧牲自己 ,以救全兄弟的性命。這都是以家族為對象的,或進而以國家民族為先,願為 國家而死的。如儒者所說「殺身成仁」,「舍生取義」,也即是身命布施的一 端。佛法以一切眾生,全體人類為悲濟的對象,所以本于慈悲的利他行──布 施,不分人我,救濟一切,擴大到一切眾生界,不惜自己的身命。這在菩薩的 修道過程中,舍身利他的事實,經律中記載得很多。身命布施,除了出于同情 的悲心而外,也有為了真理的追求──求法而不惜舍身的。身命布施的功德, 雖比外財施大得多,但還是暫時的不究竟的救濟。受持與講說般若,是思想的 文化的救濟,能拯拔墮落的人格,開發錮蔽者的智慧,使他趨向光明,一直到 究竟的解脫。所以,比身命布施的功德,要多到無可計算了! 丁二 歎奉持功德 [P82] 戊一 空生嘆法美人 己一 深法難遇嘆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 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受持經典的功德,一切大乘經無不極力稱嘆。受持,含有讀誦、書寫、思 惟、實行等。經中常說受持一四句偈,得不思議功德,因此有人專以拜經,誦 經為事,以為這功德夠大了!佛說是不錯的,學者是多少誤會的。學佛的目的 ,在乎悟佛所悟,行佛所行。然而,如沒有理解,怎能實行?沒有讀誦,又從 何去理解?不聽不見,又怎麼知道去讀誦,由見聞而讀誦、而理解、而實行、 而證入,聽聞、讀誦,豈非為行證的根本嗎?所以大乘經中,都極力稱歎讀誦 等功德,以引人深入。如神秘的讀誦禮拜,不求解,不起行,以為功德已大極 了。甚至稱讚誦持功德,成為變相的符咒,這怕不是功德,而反是無量罪惡呢 ! [P83]   空生,就是須菩提。他深刻的理解到般若法門的義趣──義是義理,趣是 意趣,感到法門的希有!想到過去流轉生死的情景,非常慚愧;想到如來的慈 悲救拔,得以超脫而聽聞菩薩行,又是無限的感激,所以就不自覺的涕淚悲泣 起來。他向佛說:希有!希有!如來所說的甚深微妙法門,我從過去所得慧眼 以來,未曾聽說過這樣甚深的法門;這次竟然聽到了,是多麼的欣幸!慧眼, 即「知實相慧」,此慧能徹見諸法的如實相,所以名慧眼。阿含經中,稱為法 眼,法即實相的異名,與此所說的慧眼同一;與大乘經中的法眼不同。須菩提 所說慧眼,即指聲聞的證智。他說從來沒有聽過這樣的經,可作二釋:一、從 大悲為本,無所得為方便的菩提心行說,聲聞行者確乎不知的。二、從離相徹 悟的實相說,須菩提久已正覺,而且能與佛共論,于此般若法門,何致驚奇如 此!須知這是代表一般取相的聲聞行者的。大弟子在法會中,不論是問是答, 都有當機的領導作用。現在代表那些取相的眾生,特別是執有諸法實性的增上 慢聲聞,所以說從未得聞。極力稱歎深法的難聞,使他們注意而受持這離相妙 [P84] 悟的般若。   玄奘譯及義淨譯,將須菩提請問法門名字一段,移在本節之下。但流支, 真諦等譯,又都與本譯相同。奘譯與淨譯,似乎同于世親的釋論本。而無著論 的釋本,與本譯相近。 已二 信者難能嘆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 世尊!是實相者,則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 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 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 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 。』   空生稱歎深法難逢後,接著說:如有人聽了這深妙法門,能離一切妄相而 清淨信心──生實相,這是極為難得的!是成就第一希有功德的!前文,空生 [P85] 疑未來眾生不能聽此經而生實信,現在是肯定的說有人能生實信。信,以「心 淨為性」。但此中的淨信,是離戲論而顯的心自清淨,是如實相而知的證信, 即清淨增上意樂或不壞信。聞此經而能生淨信,即能生實相。實相,異譯作實 想。想即智慧的別名,如經說無常想、無我想等。所以,實相即如實相而知的 般若;生實相,即『一切法不生則般若生』。但實相如何可說,所以須菩提隨 即說:實相,實即是非相,是離一切名言測度的畢竟空寂;從不為虛誑妄取相 所惑亂,名之為實相。諸法實相,即諸法的實相不可得;因為一切法的實相不 可得,所以名為實相。這是般若法門的實相說,顯示般若的特色!   須菩提又說:我能聽深妙的經典而信解受持,還不算難。當來世後五百歲 中,如有眾生能聽此經而信解受持的,這才是第一希有哩!因為,我生逢佛世 ,佛說是那樣的善巧,一言一語都從實悟中來,格外親切有味!所以信解領受 ,不足為難。佛後五百年,人根轉鈍,時間又經久了,佛法又是彼此展轉傳來 。所以,那時的眾生,如能信解受持般若深法,真是難中之難!經中每勸人發 [P86] 願,見佛聞法,理由也在此。   後五百歲的眾生,信解受持這金剛般若經,為什麼第一希有?因為,這人 已沒有我等四相的取執了。這可見不問時代的正法、像法,不問地點的中國、 邊地,能否信解般若,全在眾生自己,是否已多見佛,多聞法,多種善根,是 否能離四相而定。無我等四相,並非實有我等四相,而加以取消或摧毀。要知 道:我等本不可得,由于眾生的顛倒,無中執有;所以無我等四相,只是顯明 他的本相無所有而已。能離我等四相,即能離法相與非法相,所以說:離虛妄 顛倒的諸相,即名為佛。這與上文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完全同一 。離四相,或者以為與佛相差還遠。不知約覺悟實相──無分別法性說,與諸 佛一覺一解脫,平等平等,也得名為佛。所以古人說:「須陀洹名初得法身」 。論說:『佛陀,是覺悟真實之義,此名通于聲聞、獨覺及無上菩提三者』。 戊二 如來勸行嘆勝 己一 略嘆勸行 [P87] 庚一 正說 辛一 略嘆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 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 蜜。』   須菩提讚歎深法及信解者,非常合理,因此佛為之印證,更進一步的廣說 。佛說:是的!後五百歲中,假使有人得聞此經,能不驚、不怖、不畏,這的 確是難得的!不但平常人,或是世間學者,或是神教的信徒,就是佛弟子,聽 了諸法畢竟空的甚深法門,能不驚、不怖、不畏,也是極為希有的!眾生為普 遍的成見──自性妄執所誑惑,聽見畢竟空,不能不驚慌而恐怖起來!神教徒 怕動搖了他們的上帝,哲學家怕失去了他們所唯的物或心,學佛者怕流轉還滅 無從安立,所以智論說:『五百部聞畢竟空,如刀傷心』。中論青目釋:『若 都畢竟空,云何分別有罪福報應等』?成唯識論說:『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 [P88] 薩不應為舍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這唯有能于畢竟空中,成立無自性的 如幻因果,心無所著,才能不落懷疑,不生邪見,不驚、不怖、不畏,這真可 說是火里青蓮!信解如此不易,可見般若的究竟第一,所以說:如來說第一波 羅蜜。然而,第一波羅蜜,即是無可取、無可說,也即是第一不可得,波羅蜜 不可得。惟其離相不可得,所以為諸法的究極本性,為萬行的宗導,而被十方 諸佛讚嘆為第一波羅蜜。 辛二 勸行 壬一 忍辱離相勸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 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 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 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 菩提!善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 [P89] 、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 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為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 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則非眾生。』   法門那樣深,淨信者的功德那樣大!所以佛告須菩提:學佛法者,應依此 經所說而發心修行。大乘般若波羅蜜,不偏于理證,而是與施、戒、忍等相應 ,表現般若大用的。本經以大悲利他的菩提心為本,所以上文偏說布施,而此 處又特別讚歎忍辱。   梵語羼提,即是忍。忍不但忍辱,還忍苦耐勞,忍可(即認透確定)事理 。所以論說忍有三:忍受人事間的苦迫,叫生忍;忍受身心的勞苦病苦,以及 風雨寒熱等苦,叫法忍;忍可諸法無生性,叫無生忍,無生忍即般若慧。常人 所不易忍的,即受人的欺虐等,所以經中多舉忍辱為例。不論世間事或出世大 事,在實行的過程中,身心的、自然的、人事的,都有種種的糾纏、困難。尤 其是菩薩發大心,行廣大難行,度無邊眾生,學無量佛法,艱苦是必然不免的 [P90] 。為眾生而實行利濟,眾生或不知領受,或反而以怨報德,在這情形下,如不 能安忍,那如何能度眾生?所以為了度生,成佛大事,必需修大忍才能完成。 忍是強毅不拔的意解力;菩薩修此忍力,即能不為一切外來或內在的惡環境, 惡勢力所屈伏。受得苦難,看得徹底,站得穩當,以無限的悲願薰心,般若相 應,能不因種種而引起自己的煩惱,退失自己的本心。所以,忍是內剛而外柔 ,能無限的忍耐,而內心能不變初衷,為了達成理想的目標而忍。佛法勸人忍 辱,是勸人學菩薩,是無我大悲的實踐,非奴隸式的忍辱!   佛告須菩提:般若是第一波羅蜜,即具足六波羅蜜。例如忍辱波羅蜜,在 與般若相應而能深忍時,即能忍的我,所忍的境與忍法,都不可得,所以即非 忍辱波羅蜜。能如此,才能名為忍波羅蜜。關于忍辱,如來舉過去的本生來證 明:如在過去生中,歌利王支解割截我的身體。那時,我沒有我等四相。假使 執有我等四相,就要起極大的瞋恨心;即使無力反抗,也必怨恨在心,這即不 能忍辱了。由此,可證明當時沒有我等四相;無我,所以能大悲,能大忍! [P91]   歌利,譯為惡生。傳說:歌利為北印的烏萇國王,殘暴得很!一次,王帶 了宮女們,入山去游獵。宮女們趁國王休息入夢時,就自由去游玩。在深林中 ,見一修行忍辱的仙人──即印度過著隱遁生活的宗教徒。仙人見他們來,就 為他們說法。國王一覺醒來,不見一人,到各處去尋找。見他們圍著仙人在談 話,不覺氣沖沖的責問仙人。仙人說:我是在此修行忍辱的,宮女們自動的到 這里來問法。國王聽說是忍辱仙人,就用刀砍下他的手腳,看他是否能忍。當 時,仙人毫沒有怨恨,神色不變。這仙人,即釋迦佛的前生。又如傳說:禪宗 二祖慧可,被賊砍去臂膀,能以法印心,不覺痛苦,這也可說是忍辱波羅蜜了 。   如來又說:我不但在歌利王時如此,在過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也是 一樣的沒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這可見修菩薩行的,是怎樣的重 視般若相應的忍辱波羅蜜了!   說到這里,佛總結而勸告眾人說:菩薩發心,應離一切相而發無上遍正覺 [P92] 心!離相發心,即發勝義菩提心,也就是明心菩提。一切相,雖無量無邊,但 不出六塵境相。所以離相發心,即不應該住色塵相而發心,不應住聲、香、味 、觸、法相而發心,應一切無所住而生大菩提心。假使發心的人,心有所住, 即取相著相,就不能安住于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所以佛在前面,曾經說過 :發無上遍正覺心的菩薩,不應住色等相而布施。要利益眾生,應這樣的無住 布施。布施是法,眾生是人。若執法相、人相,即不過人天施善,不能成為利 益眾生的大行。所以接著說:如來說的一切相,即是非相。說的一切眾生,即 非眾生。通達非相非眾生,所以能布施,所以能忍辱。 壬二 佛說無虛勸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 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 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世人說話,常不免與事理不符,所以不能過分的信任。如來說法,一切是 [P93] 如實的,所以一切可信。法門的甚深,本生的修行,無不是可信的。真語等五 句,別譯少不誑語一句。此五句,都是真實可信的意思。如從差別的字義說: 真是不妄的,實是不虛的,如是一樣的;不誑即是實的,不異即是如的,如來 的梵語,本有如法相而說的意思,所以佛說是一切可信的。   如來以佛說的真實,勸人信受奉行。但接著說:可不要誤會,以為如來說 什麼宇宙的實體了!如來所證覺的,是無所謂實、無所謂虛的。凡夫為無明所 覆,于無所有中執為如是實有,不契法性,所以稱為虛誑妄取。為遣此虛妄執 相,所以又稱不虛誑相現的空性為實相。眾生執著實有,佛責斥為虛妄的。雖 本無虛妄相可得,勸眾生離此取著,所以說離妄相而見實相。以真去妄,為不 得已的方便。如真的虛妄淨盡,真實也不可得,如以雹擊草,草死雹消。所以 說:如來所得法無實無虛。   菩薩修菩薩行,應契會此無實無虛。若心住于色等法而行布施,這如走入 無光的暗室,一切都不能見;反之,菩薩心不住于色等法而行布施,那就如明 [P94] 目人,在日光朗照的地方,能見種種的形色。這說明布施要與般若相應,不著 一切,即能利益眾生,趨入佛道,莊嚴無上的佛果。修學般若,略有二行:一 、入理,即于定中正觀法相,達自性空而離相生清淨心。二、成行,即本著般 若的妙悟,在種種利他行中,離妄執而隨順實相。大乘般若的特色,更重于成 行。在成行中,本經特重于利他為先的布施。這些,受持金剛般若經者,應有 深刻的認識! 庚二 校德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 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 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 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   此第四番校德。先總括的說:將來如有善男子善女人,能受持、讀誦這般 [P95] 若妙典,那即為如來的大智慧眼,在一切時、一切處、一切事中,完全明確的 知道、見到,能常為如來所護持,他的功德是無量無邊的。為了顯示功德的無 量,舉喻校量。中國分一天為十二時,印度分為六時,日三時,夜三時。白天 的三時:約十點鍾以前為初日分,十點到下午二點為中日分,二點鍾以後是後 日分。假使有人,在每日三時中,三度以洹河沙數這麼多的身命,為有情而犧 牲──布施;而且不是一天兩天,又經過無量百千萬億劫這麼久;這比上文所 說的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功德更殊勝了!喻有實喻假喻,這是假設的比較,總 之形容功德的不可勝算吧了!然而,如另有人,聽聞這般若經典,能生信心, 隨順般若而不違逆,那功德即勝過前人多多了!單是「信順」的功德即如此, 何況更進一步的書寫、受持、讀誦、為他人演說呢!功德當然更大了!這樣的 稱歎受持等功德,實因本經的功德殊勝,如下文所說。 己二 廣嘆顯勝 庚一 正說 [P96] 辛一 獨被大乘勝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 ,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 ,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 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   般若的功德,那里說得盡?若要略的說:本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的無 邊功德。思是內心的計算,議是口頭的說明,稱量是衡度他的多少。凡是可思 可議可稱可量,無論如何多,總是有限的有邊的。般若與空相應,所以是不可 以思議稱量其邊際的。這樣大功德的妙法,如來不為小乘行者說,為發大乘心 者說,為發最上乘心者說。大是廣大義,最上是究竟無上無容義;形容法門的 廣大無邊──含容大,至高無上──殊勝大。雖說為二名,並無差別,同是形 容菩薩乘──行果的殊勝。 [P97]   這是但為菩薩說的妙法,所以如有人聽了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這就 是菩薩。就為如來知見,而得不可思議的功德。這樣的人,即能荷擔如來的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擔是擔在肩上,荷是負在背上。意思說:能領受信解的人 ,對于無上正等菩提,就能擔當得起。如來證得無上菩提,為了救度眾生;為 眾生種種教化,即是如來的廣大家財──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能信受轉 化,即是能負起這度生重任,紹隆佛種!無上正等菩提,為佛的大智慧,大功 德,大事業,大責任,如無人擔當起來,就是斷佛種姓。如來所以為發大乘者 說,即希望他們能信解受持這般若大法,立大志願,起大悲心,以無所得為方 便,負起度生的責任來!本來,無上正等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眾 生皆有此法寶藏分。但問題不但是願承當或肯承當,而是能夠承當。所以,發 大乘心者,要能信解此甚深教授,從無我大悲中去承當,從利他無盡中去圓成 !   繼承如來家業,這是第一等大事,所以如來不願為學小乘者說的。因為好 [P98] 樂小法的人,住著在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不能于此般若深法,聽受 乃至為人解說的。小乘人為己心重,急急于『逮得已利』。他們但求解脫而已 ,何必修學廣大甚深的教法?何必經三大阿僧祇劫?何必廣行布施、忍辱,廣 度眾生?只顧自己,所以說他們住于我見。他們既不求大乘,如來當然也不為 他們說了!   聲聞者能得無我,這是佛教所共許的,這里為什麼說樂小乘者住著我見呢 ?本經上文說:不得法空,即著我見,這是約三乘同入一法性說,是如實說; 引導聲聞行者不著于法相,迴心大乘。此處說樂小法者住于我見,約他們不能 大悲利他說,是方便說;是折抑小乘,使他們慚愧回心。前約證理平等說,此 約事行抑揚說。 辛二 世間所尊勝 『須善堤!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 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P99]   佛對須菩提說:不論什麼地方──在在處處,只要有此般若經在,世間眾 生即應當尊敬供養。因為,此經所在的地方,即等于佛塔的所在。佛塔,本是 供養佛身的:僧伽藍──寺院,是住出家眾的。中國的佛寺,混合了這二者。 反之,有些塔變成什麼鎮山鎖水、憑人游眺了。佛塔,主要是供養佛的舍利、 像設,舍利是如來色身的遺留。但佛說的教法,是如來法身的等流。證法性者 名為佛;佛說的教典,是佛證覺法性而開示的,所以也稱為法身。印度佛徒, 每以緣起偈安塔中供養,名法身塔。所以,有經的地方,就等于有佛塔了。為 了尊敬法身,所以應尊重恭敬供養。供養佛塔,四分律等都有說明。佛在世時 ,弟子來見佛,大都繞佛一匝或三匝,然後至誠頂禮。在家佛弟子,每帶香花 來供佛。香有燒香、涂香、末香。燒香即我國常用以焚供的。涂香,也是末香 ,但以油調和後,涂在佛足上等。末香是細香末,是散在佛身或佛住的地方。 供佛如此,供養塔──色身塔、法身塔也如此。中國佛徒,對于佛經,也一向 很尊重的。如叢林里的藏經,總說是請來供養的,這本來是不錯的。不過,供 [P100] 養教法,除了敬禮,焚香、獻華而外,還要讀誦、思惟,廣為人說,這也是供 養,而且是最勝的供養! 辛三 轉滅罪業勝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 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依前所說,受持本經的,應該為人尊敬了!然而,有人從未為別人輕視, 等到受持讀誦金剛般若經,不但不因此而受人尊敬,反而遇到別人的輕視,這 是常使人退悔的。然而不應為此而疑惑、退心!這即是前生惡業轉輕或消滅了 的象徵。我們現生人中,無論境遇如何,過去所造的惡業,潛在而未發的極多 。一遇因緣,就會感受應得的果報,或墮地獄、畜生等。謮誦般若經者,所有 過去應墮惡道的罪業,因受持此經的功德力,而現世輕受了;受人輕視的微報 ,即不會再感惡道等報。如人有痘毒,若先種痘,讓他輕微的發一下,就不致 再發而有生命的危險了。受人輕視,也是如此。而且種下了般若種子,將來定 [P101] 可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佛法說業力,通于三世。如專約現世說:有作惡的人,作事件件如意,多 福多壽。有作善事的人,反而什麼都不行,一切困難。尤其是惡人回心向善, 境遇倒一天不如一天,家產一天天消失,使人懷疑老天的公道!若信佛教的三 世因果說,知有業現受,有業當來,即能深信善因善果,惡因惡果,而轉惡行 善了。業是行為的余勢,行為的善不善,以心為要因,所以如有強有力的智慧 和願力,可以使業變質的。業是可能性,不一定要發作,是可能轉變的。因此 ,佛教主張有過去業,而不落于宿命論者。 庚二 校德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 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于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于 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如來以自己經歷的事實,證明受持本經的功德。如來說:我在過去無量阿 [P102] 僧祇劫前,即未見然燈佛以前,曾遇到過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佛。在, 這眾多佛 前,都是一一的承事供養,沒有空過的;所得的功德,真是無量無邊了。釋迦 佛在然燈佛前,授記作佛,即明心菩提。以前,即從初發心以來的二大阿僧祇 劫修行。今說無量阿僧祇劫,約小劫說。承事有二:一、侍奉供給,二、遵佛 所說去行。明心菩提以前的功德,還沒有徹悟離相,雖有智慧功德,都是取相 的,有漏有限的。所以,在末法時代,如有人能受持讀誦金剛般若經,隨順性 空法門,或者得離相生清淨心。那他所得的功德,當然要比釋尊供養諸佛的功 德,超勝得不可計算了。于本經受持讀誦,順向離相,即能超勝有相修行無數 阿僧祗劫,這可見功德的殊勝!菩薩發心修行,以離相無住為本,這才是解脫 、成佛的要門,學者應以此為標極而求得之! 己三 結嘆難思 『須善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 ,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 [P103] 思議』!』   上面雖廣讚功德,其實受持般若經所得的功德,是不可盡說的。即使以如 來無方辯才,無限神通,把他完全的說出來,人聽了或許會發狂,或許會疑惑 不信,因為這太出于常人的境界了。這與為井底之蛙,說虛空無邊廣大的那樣 難以信受一樣。總之,般若經的般若相應的大悲妙行,甚深廣大,是不可以心 思言議的。所以,聽聞、受持乃至為人解說等所得的果報,也出于常情的想象 以外,不可思議! 乙二 方便道次第 丙一 開示次第 丁一 請問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 應住?云何降伏其心』?』   上來講般若道,以下說方便道。方便道即現證般若,進而到達佛果的階段 [P104] 。須菩提的請問,及如來的答復,與前一樣。不同的,即在答發心的末後,多 了『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一句。眾譯相同,惟有玄奘所譯, 前文也有此一句。上來說到明心菩提,約從凡入聖的悟證說,是成果;但望于 究竟佛果,這才是無相發心的起點,即是發勝義菩提心。前文所問發心,以立 願普度眾生而發,是世俗菩提心。此處,由深悟無我,見如來法身,從悲智一 如中發心,即諸經所說的「紹隆佛種」,「是真佛子」。前後同樣的是發無上 大菩提心,所以須菩提又重行拈出舊問題,請示佛陀:應怎樣安住?怎樣的降 伏其心? 丁二 答說 戊一 明心菩提 己一 真發菩提心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我應 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 [P105] 善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則非菩薩。所以者何?須菩提!實無有法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與前發菩 提心同。因發勝義菩提心,即從畢竟空中,起無緣大悲以入世度生。以大悲為 本的菩提心,始終不二,僅有似悟與真悟的不同而已。本文接著說:實無有法 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前說所度的眾生實不可得,如有所得,即著于我 等四相,是就所觀的所化境──眾生而說。雖悟得補特伽羅無我,而在修證的 實踐上,不一定能內觀無我,盡離薩迦耶見──我我所執。此處,即不但外觀 所化的眾生不可得,更能反觀自身,即能發心能度眾生的菩薩──我也不可得 。依修行的次第說:先觀所緣的一切,色聲等諸法,人、天等眾生,都無自性 可得,不可取,不可著;但因薩迦耶見相應的能觀者,未能遮遣,還未能現證 。進一步,反觀發菩提心者,修菩薩行者不可得,即心亦不可得,不見少許法 ──若色若心有自性,可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這才薩迦耶見──生 [P106] 死根拔,盡一切戲論而悟入無分別法性。中觀者廣明一切我法皆空,而以離薩 迦耶見的我我所執,為入法的不二門,即是此義。無所化的眾生相可得,無能 發心的菩薩可得;這樣的降伏其心,即能安住大菩提心,從三界中出,到一切 智海中住。   多數學者,以為聲聞能破我執,而大乘才能破法執,這應先破我執而後離 相!本經前後大段,一般也判為先破法執,後破我執,即為大矛盾處。又、佛 為眾生說法,多明空無我,信解者還多。到了聖智親證,反而偏執真常大我。 所以,本經于此智證的方便道中,特重于無我的開示。這即是說:即使是聖智 現覺,也還是空無我的。末法眾生,不聞大乘,如湛愚心燈錄之類,以「我」 為開示修行的根本,與我見外道同流,可痛! 己二 分證菩提果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于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 ,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于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 [P107] 言:『如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若 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然燈佛則不與我授記:「汝于來世當得作佛 ,號釋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然燈佛與我授記,作 是言:「汝于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 有人言: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于是中無實無虛,是故如來說一切 法皆是佛法。須善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一切法。』   發勝義菩提心,即分證無上遍正覺。上文已明無法為發心者,這里說無法 為證得者。佛以自己經歷的分證菩提果,問須菩提:如來──釋迦自稱──從 前在然燈佛那里,有什麼實法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深解如來所 說的,所以說:沒有。佛說:是的,確乎沒有什麼為我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的。如有某種真實有自性法,如來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那我就有我 我所執了;然燈佛也就不會給我授記,說我在未來世中作佛,號為釋迦牟尼。 [P108] 因為當時,現覺我法性空,不見有能得所得,離一切相,然燈佛這才為我授記 呢!   七地菩薩得無生忍,即名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能分得菩提,也即可名 為如來。如來,外道解說為「我」,以為是如如不動而往來三界生死者,以為 是離縛得解脫而本來如是常住者。在佛法中,否棄外道的「我」論,如來是諸 法如義。如此如此,無二無別(不是一),一切法的平等空性,名為如;于此 如義而悟入,即名為如來。既然是諸法如義,即無彼此,無能所,這是極難信 解的。因為常人有所思考、體會,是不能離卻能所彼此的。如來既即為如義的 現覺,即不能說有能得所得。因此,如有人說如來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這無疑是錯誤的,不能契會佛意的。   如來所得(菩薩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即現覺諸法如義。這是達一 切法相的虛妄無實,離妄相而徹見如實相。但一切法自性,即一切法自性不可 得;以無自性為自性,這當然不可執實,又焉能執為虛妄。無實無虛的無上遍 [P109] 正覺,即離一切相,達一切法如相,這本非離一切法而別有什麼如如法性,所 以說:一切法皆是佛法。『百華異色,同歸一陰』;『高入須彌,咸同金色』 。于無邊差別的如幻法相中,深入諸法原底,即無一法而非自性空的,無一法 而非離相寂滅的。在聖智聖見中,即無一法而非本如本淨的佛法。即一切相離 執而入理,即『一切法皆如也』。然而,即畢竟空而依緣成事,即善惡、邪正 、是非宛然。有人執理廢事,以為一切無非佛法,把邪法滲入正法,而佛法不 免有失純淨的真了!   如來才說了一切法皆是佛法,隨即說:我說一切法皆是佛法,不要以為實 有一切法,不要謗佛實有邪惡雜染的一切法。在勝義畢竟空中,是一切法絕無 自性的,即非一切法的。因為一切法即非一切法,佛證此一切法,所以假名為 一切法皆是佛法。這等于說:一切法的自性不可得,即佛證覺的正法。 戊二 出到菩提 己一 成就法身 [P110] 『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說人身長大,則為非大身, 是名大身』。』   菩薩得法性身,有二類:一、證得無生法忍時,即得法性身,如入涅槃者 回心向大而發勝義菩提心。二、得無生法忍時,還是肉身,舍此分段身,才能 得法性身。智論說八地舍蟲身,即此。所以,這一段,可判屬明心菩提。但出 到菩提的聖者,是決定成就的。   佛在上文,曾說人身如須彌山王;這里又同樣的向須菩提說。畢竟須菩提 是解空第一的聖者,聽到「譬如人身長大」,即契會佛心而回答說:如來說的 長大人身,為通達法性畢竟空而從緣幻成的,實沒有大身的真實性。悟法性空 ,以清淨的功德願力為緣,成此莊嚴的尊特身,假名如幻,所以說是名大身。 己二 成熟眾生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則不名菩薩。何以故? 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P111]   明心菩提以前,重在從假入空;到出到菩提,又從空出假,成熟眾生,莊 嚴佛土,以趨入佛果。現在,佛約出到菩提的成熟眾生,對須菩提說:不特長 大的法性身,是緣起如幻的;就是菩薩的成熟眾生,也還是如此。成熟眾生, 以眾生成就解脫善根而得入于無余涅槃為究竟。但在菩薩度眾生時,假使說: 我當滅度無量眾生,那就執有能度的菩薩,所度的眾生,我相不斷,就不配叫 做菩薩了。什麼是菩薩,從最初發心到現證法性,到一生補處,無不是緣成如 幻;即一切法觀察,即一切法真如,離一切法,離一切法真如,都是不見不得 有可以名為菩薩的,如般若經三假品所說。所以,佛說一切法──有漏的,無 漏的,有為的,無為的,世間的,出世間的無我,都沒有菩薩實性可說,切勿 執什麼真我才是! 己三 莊嚴佛土 『須菩提!若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來說莊嚴佛 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P112] 。』   嚴淨佛土,就是化穢土而成淨土,這是得無生法忍菩薩的大事。菩薩以法 攝取同行同願者,以共業莊嚴佛土。但如菩薩在莊嚴佛土時,這樣說:我當莊 嚴佛土,這就有能莊嚴的人及所莊嚴的法,取我相、法相,即不成其為菩薩。 要知如來所說的莊嚴佛土,本無實性的莊嚴佛土可得,只是緣起假名的莊嚴吧 了!   前明心菩提,約分證菩提而結說如來的真義。這里,約菩薩的嚴土、熟生 ,結明菩薩的真義。雖沒有少許法可名菩薩,但由因緣和合,能以般若通達我 法的無性空,即名之為菩薩。這是說:能體達菩提離相,我法都空,此具有菩 提的薩埵,才是菩薩。所以智論說:『具智慧分,說名菩薩』。這樣,可見菩 薩以悲願為發起,得般若而後能成就,這約實義菩薩說。 戊三 究竟菩提 己一 圓証法身功德 [P113] 庚一 正說 辛一 知見圓明 『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肉眼』。『須菩提 !于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天眼』。『須菩提!于意 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于意云何? 如來有法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來有 佛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于意云何?如恆河中所有 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提!于意云何?如一 恆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恆河,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 『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來悉知。何 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 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究竟菩提,即菩薩因圓,得一切種智,究竟成佛。佛有法身與化身二者。 [P114] 聲聞乘也有立二身的,如大眾部等說:『如來色身實無邊際,如來威力亦無邊 際,諸佛壽量亦無邊際,念念遍知一切法』。這即是法身說,這是色心圓淨的 ,不單是空性的法身,即如來的真身,惟大機眾生──法身菩薩能見他的少分 。化身,如八相成道的釋迦,適應未入法性的初心菩薩、小乘、凡夫而現的。 二身本非二佛,約本身、蹟身,大機及小機所見,說為二身。此處先明法身。   有人疑惑:佛說諸法皆空,怕成佛即空無所知。為顯示如來的知見圓明, 超勝一切,所以約五眼一一的詰問須菩提,須菩提知道佛的智慧,究竟圓明, 所以一一的答復說:有。   眼,是能見的;有種種的見,所以名種種的眼。現分兩番解說:一、五種 人有五種眼:世間人類的眼根,叫肉眼;天人的眼叫天眼。這二者,都是色法 ,都是由清淨的四大極微所構造成的。天眼的品質極其精微,所以能見人類肉 眼所不能見的。如肉眼見表不見里,見粗不見細,見前不見後,見近不見遠, 見明不見暗;而天眼卻表里、粗細、前後、遠近、明暗,沒有不了了明見的。 [P115] 此外,慧眼、法眼、佛眼,都約智慧的能見而說,屬于心法。聲聞有慧眼,能 通達諸法無我空性。法眼,是菩薩所有的,他不但能通達空性,還能從空出假 ,能見如幻緣起的無量法相;能適應時機,以種種法門化度眾生。佛眼,即『 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即空假不二而圓見中道。二、一人有五眼: 這如本經所說的如來有五眼。佛能見凡人所見,是肉眼;見諸天所見的境界, 表里遠近等,都能透徹明見,是天眼;通達空無我性,是慧眼;了知俗諦萬有 ,是法眼;見佛所見的不共境,即佛眼。又、佛有肉眼、天眼、實非人天的眼 根可比。後三者,又約自證說,無所見而無所不見,是慧眼;約化他說,即法 眼;權實無礙為佛眼。如約三智說:一切智即慧眼,道種智即法眼,一切種智 即佛眼。   再舉比喻來形容如來的知見圓明。佛問:恆河中的沙,我說他是沙嗎?須 菩提答:如來是名之為沙的。再問:如一恆河中所有的沙,每一粒沙等于一恆 河;有這麼多的恆河,恆河中所有的沙數,當然是多極了!如來所化的世界, [P116] 就有那麼多的恆河沙數那樣多。在這麼多的國土中所有的一切眾生,他們的每 一心行,如來以佛知見,悉能知見。一世界中,單就人類說,已經很多,何況 一切眾生?更何況那麼多世界的眾生?而且每一眾生的心念,剎那生滅,念念 不住,每一眾生即起不可數量的心呢!然而佛能徹底明見,佛何以有此慧力? 因為所說的諸心,即是緣起無自性的非心,假名為心而無實體可得的。無自性 的眾生心,于平等空中無二無別;佛能究竟徹證緣起的無性心,所以『以無所 得,得無所礙』,無所見而無所不見,剎那剎那,無不遍知。   為什麼說緣起假名的心即非心呢?因于三世中求心,了不可得。如說心在 過去,過去已過去了,過去即滅無,那里還有心可得!若心在現在,現在念念 不住,那里有實心可得!而且,現在不離于過去未來,過去未來都不可得,又 從那里安立現在!倘使說心在未來,未來即未生,未生即還沒有,這怎麼有未 來心可得。于三世中求心自性不可得,惟是如幻的假名,所以說諸心非心。也 就因此,佛能圓見一切而無礙。世人有種種的妄執:有以為我們的心,前一念 [P117] 不是後一念,後一念不是前一念,前心後心各有實體,相續而不一,這名為三 世實有論,即落于常見。有主張現在實有而過去未來非有的,如推究起來,也 不免落于斷見。有以為我們的心是常恆不滅的,我們認識的有變異的,那不是 真心,不過是心的假相,這又與外道的常我論一致。佛說:這種人最愚癡!念 念不住,息息流變的心,還取相妄執為常!心,不很容易明白,惟有通達三世 心的極無自性,才識緣起心的不斷不常,不一不異,不來不去,不有不無。從 前,德山經不起老婆子一問──三心不可得,上座點的那個心?就不知所措, 轉入禪宗,這可見畢竟空而無常無我的幻心,是怎樣的甚深了!這惟有如來才 能究竟無礙的明見他。 辛二 福德眾多 『須菩提!于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 多不』?『如是!世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 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P118]   上面說智慧圓滿,這里說福德眾多。佛稱兩足尊,即以此福慧圓滿為體。 今舉比喻形容福德的廣大,與校德不同。佛問:若有人以充滿大千世界的七寶 ,拿來布施,這個人因此所得的福德,多不多?須菩提答:此人因布施所得的 福德,多極了!佛隨即說;不過,假使福德有實在自性的,那末,大千七寶的 布施,也不過大千七寶的福德吧了,佛就不會說他得福德多。因為福德無性, 稱法界為量,布施者能與般若相應,不取相施而布施一切,所以能豎窮三際, 橫遍十方,圓成無量清淨的佛果功德,這才說是多呢? 辛三 身相具足 『須菩提!于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 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 于意云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 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色身,是諸法和合的一合相;諸相──如三十二相,是色身上某一部分的 [P119] 特殊形態。如來法身,有相?還是無相?這在佛教界是有諍論的,有的說有相 ,有的說無相。其實,這諍論是多余的。如以佛有法身和化身,這法身是有相 的。假使說佛有三身(也可以有相)或四身,專以法身為平等空性,那即可說 法身無相。有相的法身,色身無邊,音聲遍滿十方。在大乘(大眾部等同)學 初立二身說,法身即本身、真身,悲智圓滿,如智不二,心色無礙。遍法界的 毗盧遮那佛,為大機眾生現身說法。但此法身是無為所顯的,相即無相,不可 思議!龍樹論多用此義。   佛問須菩提:可以從身色、諸相的具足中,正見如來嗎?具足,即圓滿。 色身的具足,依玄奘及笈多譯,更有「成就」的意義,所以即圓成或圓實。凡 是自體成就,不待他緣的,即名為圓成實。法身色相,或稱歎為圓成圓實的。 須菩提領解佛意說:不可!如來是不應以具足的身相而正見的。因為如來說具 足身相,是無為所顯的,是緣起假名而畢竟無自性的,那里有圓成實體可得。 所以,即非具足身相,而但是假名施設的。 [P120]   本經概括的說諸相具足。常說佛有三十二相,是指印度誕生的釋迦如來化 身而說。至于法身,有說具足八萬四千相,或說無量相好。但有論師說:三十 二相為諸相的根本,八萬四千以及無量相好,即不離此根本相而深妙究竟。 辛四 法音遍滿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 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   佛對須菩提說:不要以為如來會這樣的想:我當為眾生說種種的法,佛是 不會如此的。如有人以為如來有所說法,那不特不能知佛讚佛,反而是謗佛了 !以為佛也像凡夫那樣的有能說所說了!要知道:法如實相是離言說相的,不 可以言宣的,所以說法即無法可說。無法可說而隨俗假說,令眾生從言說中體 達無法可說,這即名為說法了。有人偏據本文,以為法身不說法,這是誤解的 。法身是知見圓明,福德莊嚴,身色具足,那為什麼不法音遍滿呢! [P121]   未證法性生身的菩薩,說法是不離尋伺──舊譯覺觀,即思慧為性的粗細 分別的。如初學講演,先要計劃,或臨時思索、準備,這都是尋伺分別而說法 的顯例。已證法性生身的菩薩,就不假尋伺而說法。隨時隨處,有可化眾生的 機感,就隨類現身而為說法。究竟圓滿的法身,更是「無思普應」。經論中, 常以天鼓──不假人工而自鳴的為喻。所以,如以為如來作是念,我當說法, 即是謗佛。 辛五 信眾殊勝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 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 非眾生,是名眾生』。』   年高德長的,智深戒淨的,以慧為命,名為慧命。慧命,與上文所說的長 老,為同一梵語的異譯。佛為須菩提開示了法身說法的真義以後,尊者就啟問 如來:在未來世的時候,有沒有眾生,聽了如所說的法身──知見、福德、身 [P122] 相、說法圓滿,而生清淨的信心?也可說:如上所說的法身說法,無說而說, 會有人因此種說法而生淨信嗎?這是佛果究竟深法,所以須菩提又不能以自慧 悟解,請佛解說。佛說:聽聞如此說法而能生信心的,當然是有的,但此種信 眾,已不是一般的眾生;但他還沒有究竟成佛,也不能不說他是眾生。原來, 為凡夫、聲聞、初心菩薩說法的,是化身佛,聽眾都是未出生死的異生──眾 生。還有此土、他土的大菩薩,佛以法身而為他們說法。法身是無時無處而在 流露法音,大道心眾生──大菩薩,也隨時隨地的見佛聽法。聽法身說法而生 淨信者,即大菩薩,所以說彼非眾生,又非不眾生。如從五眾和合生的眾生說 ,眾生無我,常是畢竟空,不過惑業相續,隨作隨受,于眾生不可得中而成為 眾生。   此法身說法,利根凡夫,雖不能親聞法音而生清淨信,但能依展轉得解大 乘深義,比量的信受。 辛六 正覺圓成 [P123]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無所得耶』?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三藐三善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 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法身佛以智見與福德為本,感得果德的無邊身相,微妙法音;現身、說法 ,即有大菩薩為信眾。這些,都因總修萬善而同歸無得,證無上遍正覺而得完 成。所以須菩提仰承佛意而問道:佛得的無上遍正覺,可是無所得的吧?佛讚 許他說:是的!我于無上遍正覺,連一些些的實性法,都不可得,一切都無所 得,這才證得無上遍正覺。然所以都無所得,這因為無上遍正覺,即一切法如 實相的圓滿現覺,無所得的妙智,契會無所得的如如,這豈有毫釐許可得的! 所以,在此如如正覺中,一切法是平等而無高下的。高下,指佛果(高)與凡 夫(下)說的。平等法界,是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的,這就名為無上遍正覺。 [P124] 這在因中,或稱之為眾生界,眾生藏,如來藏;在果位,或稱之為法身,涅槃 ,無上遍正覺。約境名真如,實相等;約行名般若等;約果名一切種智等,無 不是依此平等如虛空的空性而約義施設。有些人,因此執眾生中有真我如來藏 ,或者指超越能所的靈知,或者指智慧德相──三十二相等的具體而微;以為 我們本來是佛,悟得轉得,即是圓滿菩提。這是變相的神我論,與外道心心相 印,一鼻孔出氣!   一切法雖同歸于無得空平等性,但畢竟空中不礙一切。一切的緣起法相, 有迷悟,有染淨,因為性空,所以有此種種差別,如中論所說。所以佛又對須 菩提說:無上遍正覺,雖同于一切法,本性空寂,平等平等。但依即空的緣起 ,因果宛然。無上遍正覺,要備兩大法門而圓成,一、以般若空慧,通達法空 平等性,不取著我等四相。二、修習施、戒、忍等一切善法,積集無邊福德。 此所修的一切善法──自利利他,以般若無我慧,能通達三輪體空,無所取著 。般若攝導方便,方便助成般若,莊嚴平等法性,圓證無上遍正覺。法性如空 [P125] ,一切眾生有成佛的可能,成佛也如幻如化,都無所得。然而,不加功用,不 廣集資糧,不發菩提心,不修利他行,還是不會成佛的! 庚二 校德 『須菩提!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 人以此般若般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 一,百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這是方便道中第一次校德。般若道中說充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這里說七寶聚集像須彌山那麼高──出海四萬二千由旬──拿來布施,這數量 要比前說大得多。但雖以這麼多的七寶持用布施,所得功德,還是不及讀誦或 為他人說本經四句偈的功德。 己二 示現化身事業 庚一 化凡夫眾 『須菩提!于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 [P126] 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眾生、壽者 。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須菩提!凡夫者, 如來說即非凡夫。』   此中化身佛,不約隨類示現者說,指從入胎、住胎到成道、轉法輪、入涅 盤,示生人間的化身佛。如釋迦人間成佛,即有化眾、化主、化處、化法四事 ,下文次第論說。   佛告須菩提:不要以為如來會作這樣想:我當現生人間,度脫苦迫的眾生 。如來現覺諸法性空,那里會見有實在的眾生,可以為如來所度。假使如來這 樣的想,那如來不是執有我等四相了嗎?如來雖不作此念,但隨俗說法,也還 說我前生如何,說「天上天下,唯我獨尊」等。可是雖說人說我,能達人我無 自性,所以假我即是非我。不過,那些生死凡夫,不能了解隨俗我的意趣,即 以為真實有我而妄執了──如後代的犢子部等。不特說我非我,就是我雖也說 有凡夫,也是實非凡夫的假說。凡夫,是不見實相的異生;煩惱未斷,生死未 [P127] 得解脫,依此而施設的假名。如能解脫即成聖者,可見並無凡夫的實性可得。 庚二 現化身相 辛一 相好 壬一 正說 『須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三 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爾時 ,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須菩 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 :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于法不說斷滅相。』   本節與諸譯不同。可否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上面已經論到,似乎毋須再說 [P128] 。特別是:須菩提的答復,上文已知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怎麼這里反而說 可以三十二相見?這是極難理解的!要知道:上次佛約法身而問,法身不可以 三十二相見,須菩提是知道的。這次佛約化身為問,化身佛一般都以為有三十 二相的,所以須菩提也就說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但這是錯誤的,佛陀立刻加 以責難:假使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轉輪王也有三十二相,那轉輪王不也就是 如來嗎?須菩提當下就領會道,如我現在理解佛所說的意義,是不應該從三十 二相見如來的。這是說:不但法身不可以三十二相見,化身也是不可以三十二 相見的。因為,法身是緣起無性的,法身所有的相好,也是無性緣起的。從法 身現起的化身,有三十二相,也還是緣起無性的。由通達性空,以大悲願力示 現的身相,如鏡中像,如水中月,所以也不可取著為有得的。如取相執實,專 在形式上見佛,那與輪王有什麼差別?因此,佛又引從前為聲聞行者說過的偈 子,再說給大眾聽。意思說:若以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色相見我──如來,或 從六十美妙梵音中求我,這是走入邪道,不能正見如來的。 [P129]   不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這決不是如來沒有圓滿的身相;依法身等流所起 的化身,雖不可以相取而相好宛然。所以如來緊接著說:假使這樣想:如來是 不因諸相具足而證得無上遍正覺的,那可錯誤大了!切不可作如此倒想!修一 切善法而得大菩提,而起化身,當然是有殊勝相好的。假使以為離卻相好的, 那是等于以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是說諸法斷滅了!斷滅,就是破壞 世出世間因果。證無上遍正覺是果,發菩提心而廣大修行是因,因果是必然相 稱的。如成佛而沒有功德的莊嚴身相,那必是發心不正,惡取偏空,破壞世諦 因果而落于斷滅見了。要知道真正發大菩提心的菩薩,是決不會破壞因果的, 不會偏取空相而不修布施、持戒等善法的。反之,菩薩因為深見緣起因果,這 才發大菩提心,修行而求成佛。所以,不應該說如來不具足相而成佛。 壬二 校德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恆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于 忍,此菩薩勝前菩薩所得功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須菩 [P130] 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 ,是故說不受福德。』   佛對須菩提說:假使有發大心的菩薩,以充滿恆河沙世界的七寶作布施, 所得的功德極大;但如另有菩薩,能悟知一切法無我性,得無我忍,那所有功 德即勝前菩薩的功德。此處以菩薩布施及菩薩智慧相校量,即更勝上文的校德 。忍,即智慧的認透確定,即智慧的別名。依經論說:發心信解名信忍;隨順 法空性而修行,名(柔)順忍;通達諸法無生滅性,名無生忍。此處沒有說明 什麼忍,依文義看來,似可通于諸忍的。得忍菩薩的所以殊勝,因他于所作福 德及智慧,能知道是無性的緣起,不會執受──取福德為實的。不受福德,所 以福德即無限量。這不是說沒有福德,是說不執為實有,不執為己有。福德無 性,菩薩無我,能得此法忍的菩薩,是深知福德不應貪著的,所以說不受福德 。 辛二 威儀 [P131]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何以故 ?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   梵語多陀阿伽度,漢譯如來,也可譯如去。來去是世俗動靜云為相。因此 ,外道等即以如來為流轉還滅──來去者;如來現身人間,一樣的來去出入, 一樣的行住坐臥,佛法中也有誤會而尋求來去出入的是誰,而以此為人人本來 天真佛;有的,要在來去坐臥的四威儀中,去見能來能去能坐臥的如來。如來 明見末法眾生的佛魔同化,所以特預記而呵斥說:這些人是不解佛法而非佛法 的。如來「即諸法如義」的正覺;來去坐臥都不過性空如幻,那里有來者去者 可得?法法性空如幻,來無所從,去無所至;不來相而來,無去相而去,徹見 無我法性──如義,這才名為如來。 庚三 處大千界 辛一 微塵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于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 [P132] 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則不說是微 塵眾。所以者何?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   論化處,也分為微塵與世界。先說微塵:佛告須菩提說:如有善男子善女 人,依佛所說的「散空」,觀大千世界而分分的分析,散為微塵,這微塵眾─ ─眾即聚──多不多?阿含經中,佛曾以散空法門教弟子,後代的聲聞學者, 如一切有部等,即依此建立實有自性的極微。須菩提依佛所教而修行,知道微 塵眾的確多極了;然而他不像取相聲聞學者的執為實有。他說:這許多微塵眾 如果是實有的,如來即不會說他是微塵了。要知道:色法──物質界是緣起的 ,是相依相緣的存在,而現有似一似異相的。在緣起色中,有幻現似異的差別 相,分離相,所以不妨以散空法門而分分的分析他。科學者的物理分析,所以 也有可能。然如以為分析色法到究竟,即為不可再分析的實體,那即成為其小 無內的自性,即為純粹妄想的產物,成為非緣起的邪見。這種實有性的微塵, 佛法中多有破斥。但或者,以為有微塵即應該自相有的;觀察到自相有的微塵 [P133] 不成立,即以為沒有微塵,以為物質世界僅是自心的產物,這與佛陀的緣起觀 ,還隔著一節呢!佛說微塵,不如凡夫所想象的不可分割的色自性;但緣起如 幻,相依相緣的極微眾,世俗諦中是有的,是可以說的。 辛二 世界 『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者, 則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則非一合相,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 ,則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   一佛所化的區域,是一大千世界。世界與微塵,是不一不異的。緣起為一 的世界,能分分的分析為微塵;而緣起別異的微塵,能相互和集為一世界。能 成的極微──分,是無性緣起的;所成的世界──有分,即全部,也是無自性 的。所以須菩提接著說: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依我的悟解,也是沒有自 性的,僅是假名的世界。因為,如世界是實有自性的,那就是渾然一體而不可 分析的一合相了!依佛法說:凡是依他而有,因緣合散的,即不是實有,是假 [P134] 有的,是無常、無我、性空與非有的。如來雖也說世界的一合相──全體,那 只是約緣起假名的和合似一,稱為一合相,而不是有一合相的實體──離部分 或先于部分的全體可得。如來聽了,同意須菩提的解說,所以說:一合相,本 是緣起空,不可說有自性的。但凡夫為自性的妄見所蔽,妄生貪著,以為有和 合相的實體! 庚四 說無我教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提!于意云何?是人解 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 見、眾生見、壽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眾 生見,壽者見』。』   如來教法的特色,即宣說「空無我」。此處即約此義,概括如來一代化法 。佛問須菩提:無我,即令人離我見乃至壽者見。假使有人以為佛說我見、人 見等,使人離此等見而得解脫,此人能理解如來化法的真義嗎?須菩提答:此 [P135] 人是不夠理解佛法的!眾生,是由過去的業因而和合現起的幻相,本沒有實性 真我,而眾生妄執,于無我中執著有我,所以佛說眾生有我見等為生死根本。 然而,什麼是我?眾生不知一切法並不如此實性而有,以為如此而有的,不見 法空性,所以名為無明。由于無明而起薩迦耶見,執我執我所。但徹底研求起 來,我等自性是本不可得的。假使有我,能見此我的名為我見;我等自性既了 不可得,那從何而有我見呢?佛說我見,不過隨眾生的倒想而假說,使人知我 本無我,我見即本非我見而契悟無分別性,並非實有自我可見,實有見此自我 的我見,又要加以破除。從所見的自我不可得,即悟能見的我見無性,即依此 而名之為無我。如執有我見可除的無我,這無我反倒成為我見了!如智論說: 『癡實相即是智慧,取著智慧相即是癡』。所以,以為如來說有我見等,即是 取相執著,根本沒有理解如來「無我」教的深義。 丙二 勸發奉持 丁一 別明離相 [P136] 戊一 應如是知見信解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于一切法,應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 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此下,為方便道的結勸受行。般若道已有廣說,這里僅略為結勸而已。一 切佛法,都是為學者說的,所以雖或高談佛果,或論菩薩不思議的大行,總是 以初學為所化的根機。上面雖廣說方便,尤其分別究竟菩提的法身與化身,而 這里又歸結到發菩提心者,應如何知見,應如何受行。佛說:發菩提心的人, 對于一切法,近即上說無我的教法,遠即方便道中所說的一切菩薩行果,都應 該不取──不生法相而知見,而信解。知與見,偏于智的;信解,是因理解而 成信順與信求,即從思想而成為信仰。在這知見或信解一切法時,都不應該執 有諸法的自性相而起戲論分別。不但不生法相,連不生法相的非法相也不生, 方是正知正見正信解者。因為,如來雖分別廣說諸法相,而一切法相無自性, 即是非法相的,不過隨俗施設為法相而已。這是總結對于一切佛法的根本認識 [P137] 。 戊二 應如是受持誦說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祇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 者,持于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云何為人演 說,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如來再校德顯勝,結勸自受化他,並略示說法的軌范。佛告須菩提說:假 使有人以充滿無量無數──阿僧祇即無數世界的七寶,拿來布施,這在常人看 來,功德已不可思議。但是,如另有發菩提心的人,對于本經的全部乃至少到 一四句偈,能依十法行而行,那他所得的福德,比七寶布施者要多得多。在受 行般若中,或理觀,或事行,都要一一見于實際。大乘為利他的法門,所以尤 需要將此般若大法,為他人演說,展轉教化,才能弘廣正法,不違如來出世啟 教的本願。續佛慧命,這是最極要緊的。但應該怎樣演說呢?佛陀啟示說法的 軌則說:這需要不取著一切法的自相,要能安住于一切法性空──如如的正見 [P138] 中,能不為法相分別所傾動。凡取相分別而憶念的,即名為動,也即是為魔所 縛,阿含經等都作此說。智論也說:『不生滅法中,而作分別相。若分別憶想 ,則是魔羅網。不動不依止,是則為法相』。末二句,或譯『心動故非道,不 動是法印』。所以,如如不動而說法,即維摩詰所說:『能善分別諸法相,于 第一義而不動』。能內心不違實相,外順機宜,依世俗諦假名宣說,而實無所 說,才是能說般若者。否則,取法相而說,即是宣說相似般若,聽者多因而墮 于我相、法相、非法相中,即為謗佛! 丁二 結示正觀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上面,如來開示學者,應不生法相而信解一切法,應不取于法,如如不動 而受持講說。不取相,即性空離相,本經雖處處說到,但聽者或以為空是什麼 都沒有;假名是為初學者假說的,施、忍等一切善法,于他們──自以為解空 的是無關的。這些人,倒取空相,是斷滅見者,是謗佛謗法者!而另一些人, [P139] 不滿于性空假名,要成立因果緣起的自相有。眾生心不容易安住于中道,落于 有見無見。所以,本經在末後,特說六喻法門,明假名即空的般若正觀,使學 者知道如來說空、說假名、說離相、說不住、說不取等的正意,使初學者有個 入手處,能由此而深入究竟。   頌意說:一切有為法,都是如夢等假有即空的,學者應常作如此觀察!有 為,即有所作的,從因緣而有的,有生滅或生異滅的遍通相的,即息息流變的 無常諸行。凡夫見聞覺知的一切,沒有不是有為的。有為,對無為說。但無為 不是與有為對立的什麼法,非凡夫所能理解。如來假名說的無為,意指有為的 本性空寂,即無所取、無所住、無所得的離戲論相。學佛以此為標極,但必須 以有為法為觀察的所依境,于此有為而觀無常、無我、無生滅性,才能悟入。 總之,不論觀身或觀心,觀我或觀法。甚至觀無為、無漏,在凡夫心境,離此 有為是不能成為觀察的。   這樣,在凡夫,有為即一切法,應以如夢、如幻等六喻去觀察他。夢,指 [P140] 睡眠時,由于過去的薰習,或夢時身心所有的感受,浮現于昧略的意識中,而 織成似是而非的夢境。幻,指幻師用木石等物,以術法而幻成的牛馬等相,這 是可見可聞的,卻不是真實的。泡,指大雨下注時,水上引起剎那即滅的浮漚 。影,是光明為事物所障引起的黑影;或以手指交結,藉光線而反映于牆壁的 種種弄影──影象。露,即地面的水汽,與易散熱的草木等相觸,因冷而凝成 的小水滴;這到天明後,溫度稍高,就立刻消滅。電,指陰電陽電相磨觸時, 引起的光閃,也是剎那過去而不暫住的。此六者或有經中作九喻十喻等,主要 為比喻一切法的無常義,如泡、如露、如電;比喻一切法的虛妄不實義,如夢 、如幻、如影。實際上,每一喻都可作無常無實喻,或可以一一別配所喻,而 實無須乎別別分配的。此六者,喻一切法的無常無實。所以,是無常無實的, 即因為一切法是緣起的,緣起性空的。這六者的無常無實,空無自性,常人還 容易信受;不知一切法在佛菩薩的聖見觀察,都無非是無常無實無自性的。我 們執一切法為真常不空,也等于小兒的執夢為實等。所以,經中以「易解空」 [P141] 的六喻,譬喻「難解空」的色心等一切。能常觀一切法如此六者,即能漸入于 無常無我的空寂。   這樣,一切法如幻、如夢等。幻等、如智論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 可見』。無定性而稱之為空,不是什麼都沒有。因此,我們所知所見的一切, 是空的,但是因果必然,見聞不亂的。依此以求諸法的自性,了不可得;徹悟 此法法無性的不可得,即名為空性。雖沒有自性而空寂的,但也即是緣起的因 果施設,稱為假名。假名,梵語為「取施設」義,即依緣攬緣而和合有的。從 因果施設邊說,即空的假名有,不可說無;從自性不可得邊說,即假的自性空 ,不可說有。觀假名如幻等而悟入空性,離一切相,即為般若的正觀。知見信 解所以能不生法相,受持、為他人說所以能不取于相,都應從如幻、如夢的假 名自性空中去觀察;三乘解脫以及菩薩的悲心廣大行,也應從此觀察中去完成 ! 甲三 流通分 [P142] 『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 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金剛法會圓滿了。當時,比丘與比丘尼,即出家弟子的男女二眾;優婆塞 、優婆夷,即在家弟子的男女二眾。此即如來的四眾弟子,曾從佛受皈依及應 持的戒律者。此外,還有從一切世間來的天、人、阿修羅,即三善道眾生,有 善根見佛聞法的,也在法會中。大家聽了本經,明白菩薩發心修行的宗要與次 第,感到佛法的希有,都各各法喜充滿。歡喜,即信受佛說以及悟入深義的現 象。能深刻信解,所以都能奉行佛說,自利利他,流通到將來。我們還能知道 這部經,聽說這部經,也即是當時佛弟子信受奉行的成果。大家既聞此法,也 應生歡喜心,信受奉行,這才不負如來護念付囑的大悲,名為報佛恩者!(演 培記) [P143] 二、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記 ──民國三十六年夏在雪竇寺說── 懸論 一 釋經題   一、波羅蜜多:佛法有他的目的,和達到此目的的方法,我們要想了解他, 可以用本經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即經題的「波羅蜜多」來說明 。佛法就是要對這現實世間的苦難,予以徹底的解決。波羅蜜多是梵音,譯成中 文可有兩個意思:一、凡事做到了圓滿成就的時候,印度人都稱做波羅蜜多,就 是「事業成辦」的意思。二、凡作一事,從開始向目標前進到完成,中間所經的 過程、方法,印度人也稱做波羅蜜多,這就是中文「度」(到彼岸)的意思。其 [P144] 實,這只是同一語詞的兩種──動、靜解釋。佛法的目的,在使人生的苦痛得到 解決,達到超脫苦痛的境地。能解除這人生苦痛的方法(動的),名之曰波羅蜜 多;依照佛法中的方法做到苦痛的解除(靜的),也名為波羅蜜多。這樣,現在 就把「波羅蜜多」,局限在解除苦痛的意義上。但苦痛是什麼?從何而來?「度 一切苦厄」的方法又如何?   苦是一種感受。苦痛,有他的原因,知道苦痛的原因以後,才能用適當的方 法來防制他消滅他。從引發苦受的自體說,可大分為「身苦」與「心苦」。身苦 是因生理變化所引生的不適意受,如餓了、冷了、疲勞辛苦了……,這都是身體 上的苦受。心苦是精神上所感受的苦受,如憎、怒、哀、懼等。身苦是大體同樣 的,如餓了覺得難過,你、我、他都是一樣的。心苦就不然了,如人觀月,有的 人覺得月光皎潔深生愉快,有的人因望月而思親念舊,心懷悲楚。觀劇、觀花、 飲酒等一切,都有同樣的情形。在同一境界,因主觀心緒的差別,可以引生不同 的感受,這就和身受不同了!實在說來,身心二受是互相影響的,如生理變化所 [P145] 引生的飢渴等苦──身苦,可以引生心理上的煩憂,因之弱者自絕生路,強者挺 而走險,這是極常見的事。反之,心理上的痛苦,也可以引發身苦,如因情緒不 佳而久臥床榻等。身苦,由于人為的努力,還易于解決;但同樣的環境,因人的 身世不同,知識不同,情緒不同,意志不同,感生的心苦也各各不同,這就難得 解決了。世間一般學術,對此心苦簡直是沒法解除的,只有學習佛法才可以得到 解除。雖然佛法不是偏于心的,但可以知道佛法的重心所在。   從引發苦痛的環境說:有的苦痛是因物質的需求不得滿足而引生的(我與物 ),有的是由人與人的關系而引生的(我與他),有的是與自家身心俱來的(我 與身心)。此與身心俱來的痛苦,雖很多,然最主要的有「生」、「老」、「病 」、「死」的四種。生與死,一般人不易感到是苦;在苦痛未發生之前,儘管感 不到,可是生理心理的必然變化,這些痛苦終究是會到來的。人不能脫離社會而 自存,必然地要與一切人發生關系,由于關系的好壞淺深不同,所引生的痛苦也 就兩樣。如最親愛的父子、夫妻、兄弟、朋友等,一旦生離死別,心理就深生懊 [P146] 喪、苦痛,佛法中名此為「恩愛別離苦」。另有些人是自己所討厭的,不願與他 見面的,可是「冤家路狹」,偏偏要與之相會,這名為「怨憎會遇苦」。此因社 會關系而引生的愛別離、怨憎會苦,是常見的事,稍加回思,就可以知道。還有 ,人生在世上,衣、食、住、行是生活所必需,有一不備,必竭力以求之。求之 不已,久而不得,事與願違,于是懊惱縈心,佛法名此為「求不得苦」。也有想 丟而丟不了的,也可以攝在此中。像上所說諸苦,可大分三類:一、因身心變化 所引生的苦痛──生、老、病、死;二、因社會關系所發生的苦痛──愛別離、 怨憎會;三、因自然界──衣食等欲求不得所引生的苦痛。   世間的學術、宗教、技巧,莫不是為解除人生痛苦而產生的。然而努力的結 果,至多能解除自然界的威脅和少部份的因社會關系所發生的痛苦。這因為自然 界是無生的,依必然的法則而變化的,只要人能發見他的變化法則,就可以控制 他、利用他。社會關系就難多了,如發生同一事件,以同一的處理法,但每因群 眾的心境與處理者之間的關系不同,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這還不是最難解除的 [P147] ,最難的那要算各人身心上的痛苦了。照說,自家身心的事,應該易于處理,實 則是最難的。人對自己究竟是什麼?心里是怎樣活動的?實在不易認識,不易知 道。連自己都不認識,還能談得到控制自己,改造自己嗎?因此,想控制自己, 解放自己,非認識自己不可。佛法雖無往而不在,但主要的在教人怎樣覺悟自己 ,改造自己以得痛苦的解除。如我們不求自我身心的合理控制與改造,那末因自 然界而引起的苦痛,我們也沒辦法去控制,反而增多痛苦!依佛法,社會也只能 在人類充分覺悟,提高人格,發展德性,社會才能完成徹底的更高度的和平與自 由。從合理的社會──平等自由中,控制與利用自然界,才能真得其用。否則, 像現代的科學,對于近代人類不能不說厥功甚偉,然因沒有善于運用,利器殺人 的副作用,就隨之生起,甚至引起世界文明被毀滅的危險。所以,人不能從解除 自己身心上的煩惱矛盾下手,任何控制自然、人群的辨法,是不會收到預期效果 的。因此,我們要「度一切苦厄」,應首先對自己予以改造。唯有這樣,才能合 理的根本的解除人世間的苦痛。 [P148]   佛法解除苦痛的方法是如何呢?原則的說,可分二種:一、充實自己:增加 反抗的力量,使苦痛在自己身心中沖淡,不生劇烈的反應。如力量小的擔不起重 物,感到苦難;而在鍛鍊有素精強力壯者,則可把著便行,行所無事。二、消滅 苦痛的根源:知其原因,將致苦的原因對治了,苦果自然不生。   我們知道,佛法所討論的「度一切苦厄」,「能除一切苦」,是著重在自我 身心的改善與解放的。因為度苦、除苦的境界不同,所以產生了大乘與小乘。側 重否定的功夫,希求自己的苦痛解脫而達到自在,這被稱為小乘。大乘也是希求 度苦除苦的,但他更是肯定的,側重于離苦當下的大解脫自由;又由推己及人了 知一切眾生的苦痛也與我無異,于是企圖解除一切眾生苦痛以完成自己的,這就 是大乘。從人生正覺中去解除苦痛,大小乘並無不同。這本不是絕對對立的,如 釋迦牟尼佛因見到眾生的相殘相害,見到眾生的生、老、病、死苦而推知自己, 又由自己推知他人,知道都是在苦痛里討生活;于是就確定了解脫自他苦痛的大 志,走上出家、成道、說法的路。後代的大小乘,不過從其偏重于為己及為人而 [P149] 加以分別吧了!   佛法以解除苦痛為目的,除苦必須解除苦痛的根源。致苦的原因,自然是很 複雜,但主要是原于我們內心上的錯誤,及由于內心錯誤而引生行為的錯誤。人 人的內心與行為不正確,社會意識與發展的傾向,自然也就不能無誤了!由錯誤 的行為影響內心,又由內心的錯誤引導行為;于是互相影響,起諸惡業,招感苦 果,無時或已!因此,釋尊教人從行善止惡的行為糾正,達到內心的清淨解脫; 同時,必須內心清淨而改正了,行為才能得到完善。就是生死的苦痛,也就可以 根本地得到解除了!由此,內心與行為中,內心是更主要的。人之所以動身、發 語,不盡是無意識的,大都從發動的意識──內心上來。內心的錯誤,可分二種 :一、欲,二、見。欲是約情意方面說的,和欲望的欲多少有些差別。欲以追求 為義,追求不得其正,這才成為欲望,也可名為惡欲。欲有多方面的,欲求財富 ,欲求名聞,以及各種物質上的享受都可名欲。深一層的,耽著不舍即名為愛; 在世間人看起來,愛是很好的,佛法則說愛如膠漆一樣,一經染著,則糾纏不清 [P150] ,不免要受他的牽制,不得自在。經里常說:因愛欲故,父與子爭,子與父爭, 乃至種族國家與種族國家爭,爭爭不已,于是造成了充滿苦痛的人間。見是思想 方面的,由于對事物的認識不同,于是發生意見沖突。如西洋因宗教的信仰不同 而連年戰爭,哲學家因彼此的見解不同大興爭吵,此一是非,彼一是非。此雖屬 于內心方面的,然因此而表現于行動,就發生絕大的問題,造成家庭、社會、國 家、世界的不安定──這種現象,尤其是現在這個時代,更屬顯而易見。見是知 識方面的,世間知織不但老是與欲求合在一起,而且這種知識有著根本的錯誤。 這不是說世間知識沒有世間的真實──世諦性,毫無補于人生,是說他有某種根 本錯誤,有某種普遍的成見,所以與私欲相結合。這才知識越廣,欲望越大,欲 望越大,苦痛越多。欲望固可推動知識的發展,知識也能幫助欲望的滿足;但因 為斗知機先,人欲橫流,結果世間苦痛,還是有增無已!古人知識雖淺,人民尚 可安居樂業,現在的人知識增長,人民幾乎寢食為憂。我們不但是欲望的奴隸, 還是思想的奴隸呢! [P151]   各人的愛見,互相影響,互相推動,造成了家庭、社會、國家的行為錯誤; 招感著個人的苦痛,乃至家庭、社會、國家的苦痛。依佛法的觀點,不僅此人類 共同的苦痛,根源于內心──愛見與行為的錯誤;眾生流轉于生、老、病、死的 苦痛中,也還是根源于此。世間的一切,什麼都不是突然而有的,有了也不會無 影響的。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因緣和合與消散的過程中流轉。近代的科學家,只 知道物質不滅,而不知道精神也是相續不滅的。我們這一生的生命現象,並不是 由于父母的結合而突然新生的,他是由于過去某種行為的錯誤而招感來的。從過 去而招感流轉到現在,那麼由現在的行為也還要招感到未來。這三世流轉的生死 ,可說是生命之流,都是因心的錯誤指導行為而引生的。如果我們不想老是這樣 生死苦逼來去流轉,那就得先從發動行為的內心錯誤上改造起。所以三世流轉的 生死苦也好,現實人間的苦痛也好,需要解決的苦痛雖有淺深不同,原則並無不 同。我們要消除苦痛,非先從內心上的愛欲和知見改造起不可。自然,這就是行 為的改善,也即是人我關系的改善。 [P152]   二、般若波羅蜜多:佛法中談到解除苦厄的方法,即關于改造錯誤欲見的方 法,六波羅蜜多實為主要。六波羅蜜多是:一、布施,就是犧牲自己的精神和物 質甚至生命,去作有益于他人的事。二、持戒,不應該做的決定不做,應該做的 努力去做,這就是佛說的「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例如在消極方面,制止殘殺 生命的惡行,積極方面,更去做救濟保護生命的善行。三、忍辱,正名為忍,徹 底解除人生的苦痛,須要極大的堅忍才能成功。有此堅忍,不怕困難,忍受逼害 ,沖破險阻,才能勇往直前地去做自他俱利的事。上面所說的施、戒、忍,著重 在我們行為的改善。四、精進,對于善的事情,不怕任何困難,抱定決心去作, 才能有所成就;懶惰懈怠是什麼事也不會成功的。嚴肅的、堅強的、向上的、百 折不回的勇氣與決心,即是精進。五、禪定,禪華語靜慮,即精神的安定與集中 的境界。世間欲愛與知見的擴張,是多少與此內心的散亂有關。古人說:「制心 一處,無事不辦」,這就是說:由于禪定的力量,可以控制自己的內心。這確是 體驗真理,發生智慧必須的特殊訓練。但這不過把我們的精神集中起來便于管理 [P153] 而已,一旦出了禪定的心境,依舊要紛散混亂起來。所以上面的五種波羅蜜多, 對于苦痛根源的愛見,還是不能徹底解決的。六、般若,譯為智慧,有了智慧, 錯誤的見解可得到糾正,五種波羅蜜多也可以得到正當的指導。佛法里特別尊重 智慧,因為祇有智慧才能徹底度一切苦。   經上說:『五度如盲,般若為導』;並以種種功德稱揚讚嘆。有些人不知佛 經讚嘆智慧的用意,于是以為只要有般若,其余的五度就可以不要了,這是錯誤 的。智慧是領導者,它需要與布施等行為配合起來,使所修所行的不致發生錯誤 ,這才是佛法重智慧的真義。   般若慧和世間的知識不同:般若慧是從深刻地體驗真理所得到的,如釋迦佛 在菩提樹下因獲得了體驗真理的智慧而成佛。這樣,般若的智慧,我們不是就沒 有分了嗎?這也不然,我們雖還沒有體驗真理的智慧,可是佛法即是依體悟真理 的智慧而流出來的,我們依止佛的經教指示漸漸思惟觀察,起深信解;這雖不是 自己體驗真理的智慧,然也是類似的智慧。生得智慧雖人人都有,然解脫苦痛根 [P154] 源的智慧,不經過修習,確是不容易得的。所以佛法教人多聞薰習,聽聞日久, 解法智生,這在佛法名聞所成慧。聞解以後,再于自己心中詳審觀察,如是對于 前所了解的問題可以更得到有系統有條理的深一層認識。同時,將此深刻的悟解 ,指導行為而體驗于尋常日用間,佛法名此為思所成慧。思後更修禪定,于定境 中審細觀察宇宙人生的真理,此名修所成慧。再不斷的深入,常時修習,般若智 慧即可發生。   智慧,可以分為兩種:一、世俗智,如世之哲學家、科學家等,他們都有對 于宇宙人生的一套看法,有他種種的智慧,與相對的真理。雖然這是不究竟的, 若就廣義的智慧說,他們解說宇宙人生的世俗智,也可以包含在般若里(方便智 )。二、勝義智,這是就特殊的智慧說。佛法體驗真理的智慧,是徹底的、究竟 的,這與世間智慧不同而是特殊的。體驗真理的智慧得到了,生死流轉中的一切 苦痛,都可以因之而解決。苦痛的大樹,有本有乾有枝有葉,我們要除掉它,不 能光在枝葉上下功夫,必須從根本上去掘除,佛法就是以般若智從根本上解除人 [P155] 們苦痛的。所以佛法中所講的般若,主要是特殊的。佛、菩薩、羅漢都有此智慧 ,不過佛菩薩的心量大,智慧也大些。因此菩薩應遍學一切法,菩薩雖學一切法 ,以有特殊的智慧,世間智慧的錯誤可以為之揀除,融攝貫串使世俗慧亦成為圓 滿而合理的,從般若而引出方便智,即能正見世間的一切,這就是上面所說廣義 的智慧了。常人對此,多不了解,于是生起種種誤解:有些人以為佛法所指的智 慧是特殊的,有了這特殊的智慧,其它的世俗智慧就可以不要了,這種人忽略了 遍學一切法門的經訓。另一些人以為世俗的知識,不可厚非,應當去學,可是學 而不返,忘記了佛法特重的智慧是什麼了。所以修學佛法的人,應該對佛法所崇 重的特殊智慧致力以求,而世俗的一般智慧,也不能忽略。   般若是最高的智慧,其內容深細難了,由于般若的最高智慧,才能親證宇宙 人生的根本真理。真理是什麼?這不必另外去找說明,可以就在日常見聞的事物 上去了解。依佛法說,一切事物的存在,都不過是原因條件的假合,凡是假合成 的東西,它底本身一定是遷動變化的;他依原因而存在,同時又與他法作緣,他 [P156] 法也遷流變化而存在。這種互相影響互相推動的關系,佛法簡稱之曰因果系。因 果法則,是遍通一切法的。如一株樹,有種子的因,與水、土、日光的緣,和合 起來,生芽、抽枝、發葉、開花、結果。若是原因和助緣起了變化,樹的本身也 就跟著變化了。人也是這樣,富貴、貧賤、賢明、不肖,都不是沒有因緣的。上 面曾說:人依內心的正確與錯誤引生行為的合理不合理,由此感招苦樂不同的結 果,這也就是因果必然的現象。任何事物,都不許例外。佛法就是依因果法則說 明一切的。存在的是結果,同時也是因;凡是可為因的,也必是從因所生的。但 一般宗教就不然,如耶穌教說一切事物是上帝造的,上帝不由他所造。這樣,上 帝唯是原因而不是結果了!佛法呵此為不平等因。還有說什麼時、方、物質等為 諸法因的,這在佛法總呵之為非因計因。或說諸法是無因生的。諸經中依因果法 則,遍予破斥。唯有依于般若慧,了達諸法的因果事理,才是正確的知見。然了 得因果現象,還不是佛法中最究竟的;最高的智慧,是要在因果現事的關系中, 深入的去體驗普遍而必然的最高真理。佛就是體驗了這最高真理的;佛的偉大, [P157] 也就在他能把真理完滿的洞達。宇宙人生的真理,佛說有三:   1.諸行無常:這一真理,說明了一切事物都在因果法則下不斷地遷流變化, 其中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東西。在從前,或許不容易了解,由于近代科學進步, 已經不甚難懂了。不過,世人也只能在諸法的流動變化上了達其外表,還不能達 到諸法沒有不變性的究竟義。這諸行無常的真理,是從縱的時間方面來說明的。   2.諸法無我:我,在佛法里有它特殊的定義。一般人總以為事物上有一個獨 立存在的東西──我。依佛法講,存在的事物都不過是因緣和合的假相,其中沒 有什麼可以獨立自存的。如一幢房子,看來好象是整然一體,然仔細推敲起來, 房子是由眾多磚瓦木石所合成的。五指伸開來,拳還能存在嗎?這說明了物體是 因緣生的,只有假相,沒有實體。就是分析到了一微塵、一電子,也還是因緣的 假相,沒有什麼獨存的個體。這諸法無我,是從橫的空間方面說的。了知空間的 一切法,都是沒有獨立存在性的,如國家是由土地、人民、主權所合成的,人是 筋骨血肉發毛爪齒所合成的,除去了這許多合成國家、人身的質素,是沒有實體 [P158] 或是形而上的存在。   3.涅槃寂靜:這說明了動亂變化、假合幻現物的最後歸宿,都是平等無差別 的。一切事物,是動亂差別的,也是寂靜平等的。如審細的觀察諸法,就可以發 現動亂差別的事物,即是平靜無差別。這種種差別歸于平等、動亂歸于平靜的─ ─涅槃寂靜,如枝葉花!8騔的形色各殊,但對光的影子,是沒有差別的一樣。涅槃 寂靜,是依諸行無常、諸法無我體驗所得到的。如對前兩真理不能了解,這涅槃 寂靜的真理,也就不會正確的了解。這如在波浪的相互推動激盪──無常無我上 ,了知水性的平靜一樣。波浪是依水而有的,波浪因風而起,風若息下來,水自 歸于平靜。但這平靜不必要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就在波濤洶湧動盪不停的時候, 水的本性還是平靜的。人在生死的流轉里也是一樣,苦樂、人我、是非、好丑、 動亂萬千,就在此動亂萬千的流轉當中,了知涅槃的平等寂靜。上次說到,糾正 我們內心上的錯誤,引導行為入于正軌,即達到此涅槃寂靜的境地,就可以得到 生死苦痛的解脫了。 [P159]   上面三者,總名之為三法印,印有不可變更和確實性的意思。這三者是佛陀 從因果法則上體驗得到的,因人的智慧不同,所以通達的真理也有點不同。小乘 要一步步的向前悟入,先了解諸行無常有必歸無,再了解諸法無我,由此進而離 卻煩惱體驗諸法的涅槃寂靜,這是漸進的體驗。大乘菩薩就不必如此!只一「空 」字,就把三法印統攝起來。空,是真理中最高的真理,最究竟的真理。但一般 人對于空,都有誤解,以為空是什麼也沒有了,于是懶惰疏忽,甚麼也不努力, 這是極大的錯誤!不知空是充滿革命的積極性的──太虛大師曾約空義,作「大 乘之革命」。如太虛大師自傳里有一段寫到他在西方寺看大般若經的時候,「身 心漸漸凝定,忽然失卻身心世界,泯然空寂中靈光湛湛,無數塵剎煥然炳現如凌 虛影像,明照無邊。坐經數小時,如彈指頃,歷好多日身心猶在輕清安悅中。… …從此,我以前禪錄上的疑團一概冰釋,心智透脫無滯;曾學過的台、賢、相宗 以及世間文字,亦隨心活用,悟解非凡」。因為大師勝解了空義,所以就與一般 人不同!大師了知世間上的事物都是無常的、無我的,一切事物離開了關系條件 [P160] 的存在別無他物。所以對于現在佛教中有不適合時代社會需要的地方,力主改革 ;而一般保守者忽略諸法無常無我,所以多方反對。但大師仍以勇猛心、無畏心 為佛法奔走呼號。由此看來,若真能悟證──即使少分了解空義,對于行事,也 必能契合時機,勇往直前。   菩薩悟證了空的真理,即于此空性中融攝貫串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 寂靜的三法印。因為,我們要了解空,須從這三方面去理解:一、世間沒有「不 變性」的東西,這就是諸行無常,諸法既沒有不變性,所以都是無常變化的。從 否定不變性說,即是空。二、世間沒有「獨存性」的東西,一切事物都是因緣假 合,小至微塵,大至宇宙,都是沒有獨存性的,所以無我。從否定獨存性說,也 即是空。三、世間沒有「實有性」的東西,常人總以為世間事物有他的實在性, 這是一種錯覺,克實的推求起來,實在性是不可得的;實在性不可得,也即是空 。三法印從否定的方面說──泯相證性,即是顯示空義的。不變性不可得,獨存 性不可得,實在性不可得,不可得即是空。空,不離開因果事物而有空,即事物 [P161] 的無常變化,無我不實,自性寂滅。以空──一實相印貫通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涅槃寂靜的三法印,每為一般人所不了解,所以特別指出來。   般若是通達真理的智慧,與世間的一般知識不同。般若──實相慧,即能真 知諸法真理的,如即空的無常、無我、涅槃寂靜。凡是真理,要合乎三個定義: 一、凡是真理,必定是本來如此的;二、又必定是必然如此的;二、還必是普遍 如此的,時不分古今,地不分中外,大至宇宙,小如微塵,都是如此的。這近于 哲學者所說的「最一般的」或「最哲學的哲學」。但哲學家所說的,由于推論、 假定,或由于定境,與佛法不同;佛法是佛陀及其弟子們,以般若親自證得的。 至于普通的知識,大概可以分做兩種:一、有些認識,即常識(科學也是常識的 精制)可以知道是錯誤的。二、有些認識,常識即使是科學,也不能知道是錯誤 的。常識上以為不錯誤的。為大家甚至世間學者所共同承認的,都是外由五根緣 境,以及內由意識分別所得到的影像,即為世間的真實,或者即作為真理看。依 佛法,常識可以知道是錯誤的,有些是完全錯誤的,或也有相對真實性的。如小 [P162] 孩看到「云駛月運」,以為月亮是在跑,這當然是錯誤的;但這種錯誤在眼根緣 境的印象上,有他相對的客觀性。不過成人以意識推察,知道由于云的飛行,這 才以意識比量修正根識的似現量。雖明明見到月亮飛行,而不以為然,說這是錯 誤的認識。這種認識,在人類知識的發展中,不斷在進步,不斷在修正自己過去 的錯誤。所以世間的知識,每每是覺得今是而昨非的。還有常識──那怕是科學 ,也是不能徹底知道是錯誤的。如一般人總以為事物有不變性的、獨存性的、實 在性的東西,總以為這是千真萬確的。其實,事物那里是這樣?一切事物都是變 動的、假合的、非實在的,即是畢竟空的。然而常識不以為然,即科學與哲學家 ,也只達到部份的近似。科哲學家雖能推知世間某些常識是錯誤的,然仍不徹底 ,因為常識和科、哲學家的推論,都是依據見聞覺知為基本的,而五根的觸境生 識,是靜止的、孤立的、取為實在性的。而無始來習以為性的意識,也不能免除 自性的妄見。佛法能從根識及意識的認識中,徹底掀翻自性的妄見,這才能契入 究竟的真理。所以,佛法教人修定習慧──般若,根除心理上的錯誤,通達法性 [P163] 空即無常無我涅槃寂靜,親切證驗,做到去來坐臥莫不如此。   依般若慧體驗真理,根除內心中的錯誤,導發正確的行為,則煩惱可除,生 死可解。論到內心中的錯誤根本,即是執為實有自性而是常是我的,略可分為二 類:一、我執,二、法執。法執,是在一切法上所起的錯誤,其中最根本的執著 ,即有情──人們在見聞覺知上不期然而起的含攝得不變性、獨存性的實在感。 眾生于中起執,不是全由意識計度得來,在五根對境時,影像相生,即不離此實 在感;意識再繼之以分別,于是妄執實有自性。一切的錯誤,根源于此,舉凡宗 教上的天神,哲學上的實體、本體,都從這種錯誤而來。我執,這是對于有情不 悟解為因緣幻有而執有不變性、獨存性、實在性。我即有情,不外是因緣的聚合 ,有什麼實在性、不變性,如一般所計執的個體、靈、神我?特別是人們直覺的 ,于自身中計執有我──薩迦耶見,于所對的一切事物,以己意而主宰他,即計 為我所。這種我──有我必有我所的計執,在生死輪迴中,實為一切執著一切苦 痛的根本。我執和法執的對境,雖有不同,然計執為不變性,自在──獨自存在 [P164] 性,實在性,是一樣的。于自身中所起實有自性執,名為我執;在諸法上所起的 執著,名為法執。此二執中,我執更為重要。世間自私自利的,不免要受大家的 批評,其所以自私自利者,即因內計有我,求我之擴展,以一切為我所,于是只 問目的不擇手段。佛法首先教人除卻我執,我執沒有了,即能契合于緣起的正理 ,符合于群眾的正義,行為自然合理了。一己的私蔽雖去,而眾生的我執還在, 于是起憐愍心,願使一切眾生同離我執,共證無生。佛法把引生錯誤思想,不道 德行為的我執,徹底揭發出來;使人能離自我見,建立一切合理的道德,而苦痛 的生死流轉,也就能從此解脫。   我執和法執,為出生一切錯亂苦痛的根本,而我執尤為根本。我們要斷除煩 惱,必先除掉這生起煩惱的根本──我執。佛世,弟子們根利慧深,佛為他們說 無我,弟子們即能了達無我性空。後人不解佛意,于是聽說無我,轉執法有;為 了對治他,所以大乘經特詳法空。羅什法師答慧遠法師書,曾談到此義。所以學 者應當了知空──即無常無我涅槃,是佛法中的最高真理,應遍觀一切法空。但 [P165] 博觀必須反約,要在妄執根本、生死根本的我執中,深觀而徹底通達無性。這根 本的我執破除了,其它的一切錯誤也就可以破除以及漸漸破除了。修學佛法,應 先從舍離我執──悟入即空的無我入手。   三、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波羅蜜多,是度一切苦厄;般若,是解除苦痛的主 要方法;此經就是顯示這出苦主要方法的精要。心,可以有多種的解釋,然此處 取心要、精要的意思。   佛法有五乘的差別,五乘都是佛法,究竟那些是最主要的呢?佛為一些根機 淺的,但教他受持三歸,奉守五戒,乃至教他修四禪、四無色等定,這是世間的 人、天乘法。又印度人一向著重山林的生活,偏于自了,佛為適應這一類的根機 ,為說聲聞、緣覺乘法,使從持戒修定發慧的過程,解脫一己的生死苦痛。這些 ,都不是究竟的佛法,不是契合佛陀本懷的佛法。唯有菩薩行的大乘法,才是佛 法中最究竟的心要。大乘法可以從三個意義去了解:一、菩提心,菩提心即以長 期修集福德智慧,乃至成最後圓滿的遍正覺,為修學佛法的崇高目標,堅定信願 [P166] 以求其實現。二、大悲心,菩提心是從大悲心生起的,大悲心是對于人世間一切 苦痛的同情,想施以救濟,使世間得到部分的與究竟圓滿的解脫自在。有情── 人是互相依待而存在的,如他人不能脫離苦痛,即等于自己的缺陷,所以大乘要 以利他的大悲行,完成自我的淨化。三、般若慧,有了崇高的理想,偉大的同情 ,還要有了達真理的智慧,才能完成圓滿的人生──成佛。以此三種而行六波羅 蜜多,是大乘佛法的特質。般若波羅蜜多,即大乘六波羅蜜多的別名,所以般若 波羅蜜多心經,可解說為大乘心,大乘法即佛法的心要。   然大乘中法門很多,在很多的大乘法門中,般若波羅蜜多又算是主要中之最 主要了。因為修學大乘的菩薩行,無論是利濟他人或是淨化自己,都需要般若的 智慧來領導──不是說只要般若。布施乃至禪定,世間外道也有,算不得是佛法 中的特法。般若經里常說:般若為導。若沒有般若,一切修行皆成為盲目的,不 是落于凡外──人天,就是墮于小乘──聲聞、緣覺。從教典說:『一切經中般 若經最大』。因為般若經是特別發揚般若的體悟宇宙人生真理的,所以般若經在 [P167] 一切經中為最大。在全體大乘法中,般若波羅蜜多及其經典最為精要。所以般若 波羅蜜多心經,用六離合釋來說,是持業釋,般若波羅蜜多即是心。   更進一層說;此經是一切般若經的心要:般若經的部帙繁多,文義廣博,此 經以寥寥二百余字,攝之淨盡,可說是般若波羅蜜多經的心要了。   上面所說的心義,一、整個佛法以大乘佛法為主要為中心;二、大乘法中以 般若波羅蜜多法為主要為中心;三、般若波羅蜜經中,又以此經為主要為中心, 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經,梵語修多羅,譯為線,線有貫攝零星散碎的功能。佛弟子將佛所說的法 ,依文義次第,結集成章成部,如線貫物一樣。能歷久不失,所以名為修多羅。 中文的經字,本也是線,如織布有經線緯線。後人以古代有價值的典籍為經,漸 漸附以可依可法的尊貴意思,所以佛典也譯之為經了。 二 釋譯題 [P168]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此經是從梵文譯過來的,譯者是我國初唐時最享盛名的 玄奘法師。心經的譯本,截至清季就有七種。最早的是羅什法師譯的;奘譯是七 譯中的第二譯,在中國最為盛行。師俗姓陳,河南人。出家後遍學三藏,于經論 深義,有疑莫決,于是即萌到印度求法的志願。于貞觀元年,潛出國境,冒險犯 難西行,終于在印廣學教法,經十七年,于貞觀十九年學成歸唐,朝野崇敬備至 ,于是立寺翻經,為我國譯經史上的權威者。若欲詳知奘師歷史,請讀「大唐慈 恩三藏法師傳」。 [P169] 正釋   經文都有初中後三分:初即序分,敘說法時處因緣聽眾等。中為正宗分,正 說當經義理。後為流通分,即經末信受奉行、作禮而去等。今此心經,無首無尾 ,辟頭一句,就是「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但趙宋施護的譯本,三 分具足。有人說:奘師譯的是略本,所以不具三分。然從另一觀點看,奘師所譯 的心經,才是心經原型。此經本是般若波羅蜜多經中的心要。在六百卷的般若經 里,有學觀品,此品有與本經幾乎完全相同的文句,不但不是觀自在菩薩說的, 而是佛直接向舍利子說的。此經應該是大般若經里的精要部分,古德為了易于受 持,特地摘出來單行流通,所以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這樣,本經沒有首尾, 不是更合理嗎?後人以為經有三分,見此經首「觀自在菩薩」一句,于是即將此 經添足三分,而作為觀自在菩薩所說的了。 [P170] 甲一 標宗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此是總標,以下即是解釋此三句的。此三句中有人有法,有因有果。觀自 在菩薩,是能修般若法門者。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即是所修 觀法。修般若波羅蜜多,通達五蘊皆空,即是因;由此體達空性而能度一切苦 厄,即是果。   「觀自在菩薩」,即般若觀慧已得自在的菩薩,不一定指補怛落迦的觀世 音菩薩。菩薩是依德立名的,有某種特殊功德,即名他為某某。華嚴經每有若 乾同名同號的菩薩,即由于此。所以,誰有觀自在的功德,誰就可以稱為觀自 在。觀是對于宇宙人生真理的觀察,由此洞見人生的究竟。下文照見,即是般 若觀慧的作用。自在即是自由,擺脫了有漏有取的蘊等系縛,即得身心的自由 自在。用經文來解釋,照見五蘊皆空即是觀,度一切苦厄即得自在。由此,觀 自在菩薩可作兩說:一、特別指補怛落迦的觀自在菩薩。二、凡是能觀察真理 [P171] 獲得痛苦解脫者,都名觀自在菩薩──本經指後者。經上說八地以上的菩薩, 得色自在、心自在、智自在,為菩薩的觀自在者。然菩薩登地,通達真理,斷 我法執,度生死苦,即可名觀自在。就是勝解行者,能于畢竟空觀修習相應, 也可以隨分得名觀自在了。   「菩薩」,梵語應云菩提薩埵。菩提譯為覺悟,對事理能如實明白,了知 人生的真意義,由此向人生的究竟努力以赴。這不是世間知識所知,唯有般若 慧才能究竟洞見的。佛是具有最高覺悟者,菩薩即以佛的大覺為理想的追求者 。薩埵譯為有情,情是堅強意欲向前沖進的力量。人和一般動物,都有這種緊 張沖動的力量,所以都是有情。有的譬喻為金剛心,就是說明這種堅忍的毅力 。合起來,菩提薩埵譯為覺有情,有覺悟的有情,不但不是普通的動物,就是 混過一世的人,也配不上這個名稱。必須是了知人生的究竟所在,而且是為著 這個而努力前進的,所以菩薩為一類具有智慧成分的有情。又可以說:菩提薩 埵是追求覺悟的有情。有情雖同有緊張沖動的活力,可惜都把他們用在食、色 [P172] 、名位上。菩薩是把這種強毅的力量,致力于人生究竟的獲得,起大勇猛,利 濟人群以求完成自己,就是吃苦招難,也在所不計。所以經里常常稱讚菩薩不 惜犧牲,難行能行。以堅毅的力量求完成自己的理想──覺悟真理,利濟人群 ,淨化自己,這才不愧稱為菩薩。又,覺是菩薩所要追求的,有情是菩薩所要 救濟的。上求佛道,下化有情。就是這覺有情的目的和理想。由此看來,菩薩 並不意味什麼神與鬼,是類似世間的聖賢而更高尚的。凡有求證真理利濟有情 的行者,都可名菩薩。修到能照見五蘊皆空,度脫一切苦厄,即是觀自在菩薩 。此明能觀的人。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此說觀自在菩薩所修的法門。智慧,是甚深的 。深淺本是相對的,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此處所說的深,專指體驗第一義空的 智慧,不是一般凡夫所能得到的,故名為深。般若經里,弟子問佛:深奧是何 義?佛答以:『空是其義,無相、無願、不生不滅是其義』。這空無相無願─ ─即空性,不是一般人所能了達的,所以極為深奧。十二門論也說:『大分深 [P173] 義,所謂空也』。   能「照見五蘊皆空」的,即是甚深般若慧。般若的悟見真理,如火光的照 顯暗室,眼睛的能見眾色一樣。五蘊,是物質精神的一切,能于此五類法洞見 其空,即是見到一切法空。有的譯本,在五蘊下加個「等」字,即等于下文所 要講的十二處、十八界、四諦、十二緣起等。空性,是要在具體的事實上去悟 解,依有明空,空依有顯,若離開了具體存在的事物,也不知什麼是空了。所 以佛經明空,總是帶著具體的事實的,如說五蘊空,十二處空等。蘊,是積聚 的意思,即是一類一類的總聚。彿把世間法總分為五類:色、受、想、行、識 。一切物質的現象,總攝為色,精神的現象,開為受、想、行、識四種,總名 之曰五蘊。色蘊的色,不是青黃等色,也不是男女之色。此色有二義:一、質 礙義,二、變壞義。質礙義者:凡是有體積,占有空間位置的,如扇子有扇子 的體積和扇子所占據的方位,鍾有鍾的體積和鍾所占據的方位;扇子與鍾都是 有質礙的,兩者相遇即相障礙而不能並容。變壞義是,有體積而存在的,受到 [P174] 另一質礙物的沖擊,可能而且是終久要歸于變壞的。有此二義,即名為色,即 等于近人所說的物質。舊科學家所說物質最終的單元,依佛法也還是要變壞的 。常人見到現存事物的表面,不了解事物內在的矛盾,于是設想物體最後固定 的實體。其實,一切色法──物,自始至終即在不斷的沖擊、障礙,向著變壞 的道路前進。   關于心里活動,佛把它分為受、想、行、識。心理現象不如物質現象的容 易了知,最親切的,要自己從反省的工夫中去理解。佛觀察心理的主要活動為 三類:一、受蘊:在我們與外境接觸時,內心上生起一種領納的作用。如接觸 到可意的境界時,內心起一種適悅的情緒,這名為樂受;接觸到不適意的境界 時,內心起一種不適悅的情緒,即是苦受。另有一種中容的境界,使人起不苦 不樂的感覺,此名舍受。二、想蘊,想是在內心與外境接觸時,所起的認識作 用,舉凡思想上的概念以及對于外境的了解、聯想、分析、綜合都是想的作用 。三、行蘊,此行是造作的意思,與外境接觸時,內心生起如何適應、改造等 [P175] 的心理活動,依之動身發語而成為行為。行是意志的,以此執行對于境界的安 排與處理。其它的心理活動,凡是受、想所不攝的,都可以包括在這行蘊里。 四、識蘊,此也是心里活動,是以一切內心的活動為對象的。就是把上面主觀 上的受、想、行等客觀化了,于此等客觀化了的受、想、行,生起了別認識的 作用,即是識蘊。識,一方面是一切精神活動的主觀力,一方面即受、想等綜 合而成為統一性的。   這五蘊,是佛法對于物質、精神兩種現象的分類。佛不是專門的心理學家 或物理學家,佛所以要這樣說的,是使人由此了知五蘊無我。一般人總直覺的 有一個自我存在,佛為指出自我是沒有的,有的不過是物質與精神現象所起的 協調作用而已。若離此五蘊,想找一實體的自我,是找不到的。身體是色,情 緒上的苦樂感覺是受,認識事物的形相是想,意志上所起的欲求造作是行,了 別統攝一切心理活動的是識,除此各種活動以外,還有什麼是實體的自我呢? 佛為破眾生實我計執,故說五蘊。有些小乘學者以為佛說五蘊無我,我確是無 [P176] 的,而五蘊法是有情組織的原素,是實有的。這是不知佛意,我執雖稍稍除去 ,法執又轉深,故說:五蘊皆空。五蘊中的自我固不可得,五蘊法的自身也不 可得。因為五蘊法也是由因緣條件而存在的,由此所起的作用和形態,都不過 是關系的假現。如五蘊的某一點是真實的,那末,這就是我了。真實的自我不 可得,故五蘊皆空。但這種假現的作用與形態,雖空而還是有的。如氫氧合成 的水,有解渴、灌田、滌物等作用,有體積流動的形態,從此等形態作用上看 ,一般即認為是實有的。然若以甚深智慧來觀察,則知任何作用與形態,都是 依關系條件而假立的,關系條件起了變化,形態也就變化了,作用也就不存在 了。事物若是有實體性,則事物應永遠保持他固有的狀態,不應有變化,應不 受關系條件的變動。事實上,一切法都不是這樣,如剝芭蕉一樣,剝到最後, 也得不到一點實在的。諸法的存在,是如幻不實的,需要在諸法的當體了知其 本性是空,這才不會執為是實有了。   一分學者,以為我無而法有,這是因于智慧淺薄的緣故。在同一因緣法上 [P177] ,智慧深刻者,即能知其法空,所以說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有的譯本,譯照見五蘊皆空為照見五蘊等自性皆空,自性就是含攝得不變、獨 存的實體性,此實體性不可得,故曰皆空,而不是破壞因緣生法。空從具體的 有上顯出,有在無性的空上成立,空有相成,不相沖突。這和常人的看法很不 相同,常人以為有的不是沒有,空是沒有的不是有,把空和有的中間划著一條 不可溝通的界限。依般若法門說:空和有是極相成的,二者似乎矛盾而是統一 的。佛法是要人在存在的現象上去把握本性空,同時在畢竟空的實相中去了解 現象界的緣起法。能這樣的觀察、體驗,即得度一切苦。徹底的度苦,必須體 驗空性,了知一切法空,生死間的苦痛系縛,才能徹底解除。所以在說了照見 五蘊皆空後,接著說「度一切苦厄」。苦是苦痛,厄是困難。眾生的苦痛困難 ,不外內外兩種:屬于內自身心的,如生老病死等;屬于外起的,如愛別離、 怨憎會、求不得等。這一切的苦難,根源都在眾生把自己看成有實體性而起, 大至一國,小至一家,互相斗爭,苦痛叢生,即都是由于不了我之本無,于是 [P178] 重自薄他,不惜犧牲他人以滿足自己。我這樣想這樣做,你也這樣想這樣做, 于是彼此沖突,相持不下,無邊苦痛就都跟著來了。若知一切法都是關系的存 在,由是了知人與人間是相助相成的,大家是在一切人的關系條件下而生活而 存在,則彼此相需彼此相助,苦痛也自不生了。物我、自他間如此,身心流轉 的苦迫也如此。總之,若處處以自我為前提,則苦痛因之而起;若達法性性─ ─無我,則苦痛自息。菩薩的大悲心,也是從此而生,以能了知一切法都是關 系的存在,救人即是自救,完成他人即是完成自己,由是犧牲自己,利濟他人 。個人能達法空,則個人的行動合理;大家能達法空,則大家行動合理。正見 正行,自能得到苦痛的解放而自在。   以上是經的總綱,下面依此廣釋。 甲二 顯義 乙一 正為利根示常道 丙一 法說般若體 [P179] 丁一 修般若行 戊一 廣觀蘊空 己一 融相即性觀──加行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 是。』   這是解釋總標中五蘊皆空的。五蘊為什麼是空的?欲說明此義,佛喚「舍 利子」而告訴他。舍利子是華梵合璧的名詞,梵語應云舍利弗多。弗多即子義 ,舍利是母名。印度有鳥,眼最明利,呼為舍利;其母眼似舍利,因名為舍利 。舍利所生子,即曰舍利子,從母得名。舍利子在佛弟子中,智慧第一。本經 是發揮智慧的,故佛喚舍利子以便應對。   佛明五蘊皆空,首拈色蘊為例。色與空的關系,本經用不異、即是四字來 說明。不異即不離義,無差別義。色離于空,色即不成;空離于色,空亦不顯 。色空、空色二不相離,故說「色不異空,空不異色」。有人聽了,以為空是 [P180] 沒有,色是有,今雖說二不相離而實是各別的,空仍是空,色仍是色。為除此 種計執,所以佛接著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即表示空色二不相離,而 且相即。   佛法作如是說,有其特殊意義。印度的一分學者,以為涅槃與生死,煩惱 與菩提,是不相同的兩回事,離了生死才能證得涅槃,離了煩惱才能獲得菩提 。生死和煩惱是世間雜染法,涅槃、菩提是出世清淨法,染淨不同,何得相即 ?這種見地,是從他們的宗教體驗而得來。宗教體驗,世間的一般宗教,如耶 、回、印度教等,也都有他們的體驗,如上帝、真宰、梵我等。若說他們都是 騙人的,決不盡然,他們確是從某種體驗,適應環境文化而表現出來的。不過 體驗的境地,有淺深、有真偽。佛法的目的,在使人淨除內心上的錯誤──煩 惱,體驗真理,得到解脫──涅槃。一分學者依佛所說去持戒修定淨除煩惱, 體驗得「超越」現象的,以此為涅槃。于是,以為世間和涅槃,是不同性質的 。在修行的時候,對于世間法,也總是遠離它,放身山林中去,不肯入世作度 [P181] 生的事業。這種偏于自了的超越境,是不究竟的,所以被斥為沉空滯寂者。真 正的涅槃空寂,是要在宇宙萬有中,不離宇宙萬有而即是宇宙萬有的。因此, 修行也不同,即于世間利生事業中去體驗真理,淨化自己。古德說:『佛法在 世間,不離世間覺』。覺悟即在世間法而了達出世法,由此大乘能入世度生, 悲智雙運。有所得的小乘,體驗到偏于「超越」的,于是必然地走入厭離世間 的道路。龍樹菩薩在智論里,講到『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 色』時,即以中論生死涅槃無別去解說。大乘的體驗,不妨說是「內在」的。 論到宗教的體驗,有人以為這是一種神秘經驗,既稱為神秘的,此中境界就不 是常人所能了解。因之,經驗的是否正確,也無從確論。現見世間一般宗教, 他們依所經驗到而建立的神、本體等,各不相同,如耶教的上帝,印度教的梵 我,所見不同,將何以定是非?依佛法,這是可判別的,一方面要能洗盡一切 情見,不混入日常的計執;一方面要能貫徹現象而無所礙,真俗二諦無礙的中 道,即保證了佛法的究竟無上。佛法是貫徹現象與本體,也是貫通宗教與哲學 [P182] ,甚至通得過科學的,所以有人說佛法是科學而哲學的宗教。   從理論上說,色(一切法也如此)是因果法,凡是依于因緣條件而有的, 就必歸于空。如把因果法看成是有實自性的,即不成其為因果了。因法的自性 實有,即應法法本來如是,不應再藉因緣而後生起;若必仗因緣而能生起,那 法的自性必不可得。由此,一切果法都是從因緣生,從因緣生,果法體性即不 可得,不可得即是空,故佛說一切法畢竟空。反之,果法從因緣有,果法的作 用形態又不即是因緣,可從因緣條件有,雖有而非實有,故佛說一切法緣起有 。可知色與空,是一事的不同說明:所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常人于此不了 解,以為空是沒有,不能現起一切有。不知諸法若是不空,不空應自性有,即 一切法不能生。這樣,有應永遠是有,無應永遠是無。但諸法並不如此,有可 以變而為無,無的也可由因緣而現為有,一切法的生滅與有無,都由于無自性 畢竟空而得成立。性空──無不變性、無獨立性、無實在性,所以一切可現為 有,故龍樹菩薩說:『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本經所說:色即是空,空 [P183] 即是色,即說明此空色不相礙而相成的道理。經中接著說:「受想行識,亦復 如是」。這是說:不但從色的現象說:色不異空,乃至空即是色,若從受的現 象上說:也是受不異空,空不異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的。想與行識,都應 作如是說。空是一切法普遍而根本的真理,大至宇宙,小至微塵,無不如此, 即無不是緣起無自性的。能在一法達法性空,即能于一切法上通達了。 己二 泯相證性觀──正證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滅。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 行識。』   上面講菩薩依般若通達五蘊──物質現象與精神現象空,現象與空寂,是 相即不相離的。這從有空的相對性而觀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諦無礙的正見, 也即是依緣起觀空,觀空不壞緣起的加行觀,為證入諸法空相的前方便。由此 引發實相般若,即能達到『般若將入畢竟空,絕諸戲論』的中道實證。上來說 :一分學者不能得如實中正的體驗,于現象與空性,生死與涅槃相礙,成為厭 [P184] 離世間的沉空滯寂者。解除此項錯誤,必須了達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煩 惱即菩提,成為入世度生的悲智雙運。但如滯留于此,不能親證空性,戲論于 『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內在的,即每每會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 甚至圓融成執,弄到善惡不分,是非不辨。不知華嚴經說:『有相無相無差別 ,至于究竟終無相』;中論說:『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 是中道義;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無不從有 空相即的相待,而到達畢竟空寂的絕待的。所以本經在說不異、即是以後,接 著說「是諸法空相……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與相,佛典里沒有嚴格的分別,如實 相、實性,譯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 是以無自性為自性,自性即是無自性的。色、受、想、行、識,本為世俗常識 的境界,經說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從空有相即的相對觀中,超脫空有相 待而親證無色、受、想、行、識的空性。此空性,本經以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P185] ,不增不減來表示他。中道實證的空性,不但不是與有相對差別的,也還不是 相即一體的。是從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畢竟寂滅的絕待空性。這用世間 任何名字來顯示,都是不恰當的,在畢竟清淨纖塵不立的意義上,空,還近似 些,所以佛典里都用空──無、非、不等字來顯示。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 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間的名言來顯示,總不免被人誤解!語言和思想,都不過 是世間事物的符號。世間的事物,語言思想都不能表現出他的自身,何況即一 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過假名而已。空性,不是言語思想所能及 的,但不是不可知論者,倘能依性空緣起的正論來破除認識上的錯誤──我執 法執,般若慧現前,即能親切體證,故佛法是以理論為形式而以實證為實質的 。真能證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經結論說:是故空中無色,無 受想行識。此空中無色等,從相即不離而證入,所以與一分學者的把生死涅槃 打成兩橛者不同。佛法的中道實證,可說是內在的超越──證真,這當然即是 超越的內在──達俗。中國的部分學者,不能體貼經義,落入圓融的情見,以 [P186] 為色不異空是空觀,空不異色是假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觀。本經即 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圓教了義。假定真是如此,那經文應結論說:是故即空即色 ,即色即空才是。但經文反而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他們為了維持 自己,于是割裂經文,以為前四句明圓教,而空中無色等,是結歸通教。當然 ,經義是可能多少異解的,但經義尤其是簡短的本經,應有一貫性,不是隨意 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應該明白:菩薩修學般若時,觀察諸法從緣起,所以自 性空,諸法自性空,所以從緣起,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實沒有諸法自性可得; 入地才能如實證見一切法畢竟空性──即根本智證真如,幻相不現。所以本經 首標五蘊皆空,次說五蘊皆空的理由: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 是色。由此為觀察方法而後能得實證的結果:是諸法空相………是故空中無色 ,無受想行識。這是佛門中道實證的坦途,切莫照著自己的情見而妄說!   不生不滅等三句,是描寫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議,這只有用離 言思的方法去體證。如我們未能證得,不解佛說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說得多些 [P187] ,明白些,也只有增加我們的誤會。這如從來沒有見過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訴 他說:如白鶴那樣白,盲人用手捫摸白鶴,即以為白是動的。有人告訴他說: 不是動的,白如白雪那樣白,有人又以為白是冷的。結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 ,我們對于真理──空性,也是這樣。所以佛不能為我們直說,不能用表顯的 方法,而用遮顯的,這如繪晝的烘云托月法,從側面的否定去反顯他。本經所 說的空相,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這六不、三對,即是對我們一 切法的種種認識,予以否定,使我們從此否定悟入諸法的空性。這里所應注意 的:為什麼要舉生滅、染淨、增減,一對一對的法加以否定呢?這就是說明我 們的言語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對法,世間的一切存在也沒有不是相對的。即 使說絕對的,絕對又是對相對而說的,稱為絕對,也還是不離相對。一切法沒 有不是相對的,相對的即是緣起幻相,不能顯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佛把 這些相對的都否定了,從此否定的方式中顯示絕對的空性。龍樹說:『破二不 著一』,所以這些相對的──二法否定了,我們不應執為一體,如還有所執, [P188] 還是不對的。用否定來顯示法空性,不是把現象都推翻了,是使我們在即一切 法上了知超越相對的空性;這超越相對的空性,是內在的超越,不單是內在的 ,或超越的。所以,即超越的內在,能成立那不礙空性的生滅、染淨、增減等 等緣起法。至于本經只舉此六不三對來顯示空性,不多不少,這可以說有理由 ,也沒有理由。依世間所知的方面講,以六不三對來顯示,有他恰當的意義。 生滅,是就事物的自體存在與不存在上說的:生是生起,是有,滅是滅卻,是 無。垢淨,是就性質上說的:垢即是雜染,淨是清淨。增減,是就數量上說的 :增即數量增多,減即減少。世間的一切事物,不外是體性的有無,性質的好 壞,數量的多少。如一個團體,團體的存在與否,這是生滅方面的;團體健全 、墮落,前進或反動,是垢淨方面的;團體的發展或縮小,是數量方面的。任 何一法,都不出此體、質、量三者,所以本經特舉此三對。如專約菩薩的證入 空相說,即通達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後無,或本無今有的,所以說不生不滅 ;空性離煩惱而顯,然在纏不染,離纏也並非新淨;空不因證而新得,不因不 [P189] 證而失去,所以也就沒有增減。此究竟真理──畢竟空,只是法爾如此。悟入 畢竟空性,離一切相,所以說: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戊二 略觀處界等空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此下說處界緣起等空;先明十二處空。十二處,也是一切法的分類,但與 五蘊不同。十二處是把宇宙間的一切現象,總分為能取所取:能取是六根,即 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塵,即色、聲、香、味、觸、法。這是認 識論的分類法。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 取的六塵為對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這不過扶護 五根的,名為扶根塵。眼、耳等根,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 說的視神經等,佛法名此為淨色根,有質礙而不可見。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 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據實說,此意根, 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系,他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 [P190] ;他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但他不僅是物實的,他是精神活動的根源,不同一 般唯物論者,說精神是物質派生的。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 ,即青、黃、赤、白──顯色,長、短、高、下、方、圓──形色等;耳根所 取的是聲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 根所取的是觸,即冷、暖、細、滑、粗、澀、軟、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 法即內心的對象,如在不見不聞時,內心所緣的種種境界,如受、想、行,叫 做法塵。我們的認識活動,不離此能取所取,這兩大類總有十二種。十二種都 名為處,處是生長義,即是說:這是一切精神活動所依而得生起的。佛說此十 二處,主要的顯示空無自性。從根境和合而起識,根與境都是緣生無自性,無 不皆空。常人于見色聞聲等作用,以為因我們內身有此見等的實體──我。這 是不對的,如必有此見等實體,不從因緣,那應該常能見色等,不必因緣了。 在不見境的時候,此見在內,應見自己,而實則不是這樣的。見色聞聲等作用 ,必要在能取的根與所取境和合而後起,可見執見聞覺知為我,極為錯誤,而 [P191] 應知眼等空無我了。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此十二處空。經文也應說 :眼等不異空,空不異眼等;眼等即是空,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無眼耳等 ,這是簡略可知了。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此明十八界空。「乃至」是超越詞,當中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 意界,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 識界、身識界,合經文所出的「眼界」「意識界」,總成十八界。十八界中的 前十二界,即前十二處,由六根對六塵而生起的認識作用──從意根中現起, 即六識界。為什麼六根、六塵、六識都叫做界呢?今取種類義。這十八類,雖 是互相關系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齊上,又是各各差別的,不相混淆的。如眼 根能見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觸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識,即是綜合的認識。十 二處,從精神活動生起的依止處說,明見聞覺知的緣生無我。此十八界是從完 成認識作用不同說:從認識的徑路說,有六;從構成認識的主要條件說,有三 [P192] ──根、境、識。這樣,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塵,及根塵和合所發六識, 總成為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無我──界分別觀。這種認識作用的分類,和唯 物論者不同。唯物論者說:我們的認識活動,是外境于神經系作用摹寫,即但 有根與境而沒有識的獨特地位。依佛法,依根緣塵起識,雖相依不離而成認識 活動,但在幻現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別不同的特性,不能併歸于 根或併歸于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識界。根、境、識並立,所以也不是唯 心的。有情的活動,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識等的三 種現象的。以此十八界明無我,而十八界各各是眾緣所成的,求其實性不可得 ,故也是畢竟空寂。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   此觀十二緣起性空。十二緣起: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 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此 十二支,為何名為緣起呢?簡單說:緣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經上說:『 [P193]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這緣起的法則,說明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 此法的存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法的生起。世間一切因 果法的存在,都是這樣的。如推求為什麼而有老死?結果知道老死是由于有生 。凡是有生的,就必然地要有老死,雖壽命長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 結果一樣。我們現見事物的存在,不過因某些條件在保持均衡狀態罷了,條件 若是變遷了,事物即不能存在。有生必有死,所以基督教所說的永生,道教的 長生,都是反真理而永不兌現的誑話。生又是從何而有的呢?佛說:有緣生。 有,即是已有當生果法的功能,如黃豆有發芽長葉開花結果等功能,近于常人 所說的潛能,有生起的潛能,即有果生,無即不生,故推求所以有生的結論, 是有緣生。如此一層層的推求觀察,達到無始以來的無明。無明即沒有智慧, 即障礙智慧通達真理的愚痴,執一切法有自性。這種晦昧的心識,是一切錯誤 的根本,愛取等煩惱都可以包括在內。但這不是說推至無明,我們的生命就到 盡頭。有生死身,所以有無明的活動,所以無始來的無明招感生死,依生死身 [P194] 而又起無明,如環的無端。此是流轉生死的十二過程,生死流轉,即是如此的 。佛菩薩等解脫生死苦已,就在了知十二緣起的法則,『此有故彼有,此生故 彼生』。把握其流轉的原因,于是控制他、轉變他。此流轉中的緣起法,其性 本空,無實體性,故此經說:「無無明……無老死」。無明至老死,是可以消 除的,于是佛又說緣起的還滅門,無明盡……老死盡。儘即滅的意思,此還滅 的十二緣起,即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 ,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 則生滅,生滅則老死等滅。事物的生起由于因緣,事物的消滅也是由于因緣, 生起與消滅都是因果現象的,所以還滅門中的清淨法也是緣起的。佛說此還滅 緣起,為「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既滅與無是緣起于生的否定,是不離 緣起的,緣起性空,此無明滅到老死滅,當然也是空無自性了。所以本經說: 「無無明盡……無老死盡」。此十二緣起與蘊、處、界法不同,蘊、處、界是 一切法的分類,是具體的事實。此緣起法也可說是事實,如老死、生、有等都 [P195] 可是事實的現象,然緣起法重在說明諸法的彼此依存性,前後程序性,即重于 因果的理性。這種理性,是一切法的必然法則,如生緣老死,生與老死之間, 有一種不變不移的必然關系,佛在複雜的現象中把握它彼此與前後的必然法則 ,于是對流轉的雜染法與還滅的清淨法,能正確的悟解它,進而改善它。緣起 的意義很深,所以佛對多聞第一的阿難說:『緣起甚深』。緣起是生死流轉, 涅槃還滅法的道理,依緣而起的一切,不含有一點的實在性,所以菩薩修般若 時見十二緣起畢竟空,沒有生起相,也沒有十二緣起的滅盡相。如大般若經說 :『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緣起如虛空不可盡』。 『無苦集滅道。』   此觀四諦空。人有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等苦,雖有 時少有所樂,然不究竟,終必是苦。人生是苦,諦實不虛,名苦諦。苦的原因 ,為無明、愛、見等煩惱,由此為因而引起苦果,名為集諦。從因生果,非不 可滅,苦滅即得解脫,是滅諦。欲得苦滅,須依滅苦之道,道即道路方法,由 [P196] 此可以脫苦,如八正道、六波羅蜜多,是道諦。諦是真實不顛倒義,四諦即是 四種真理,亦名四種真實。此也不但是苦等事實,在此等事實中,所含正見所 見的苦等真理,也稱四聖諦,因為這惟有聖者能真實通達。此四聖諦與十二緣 起同是諸法的理性,有不可變易的意義,如佛遺教經說:『月可令熱,日可令 冷,佛說四諦,不可令異』。苦集二諦明有漏的世間因果,滅與道諦明清淨的 出世間因果。世出世間都有因有果,所以分為四諦。染淨因果法,一切從眾緣 起,緣起無自性,故菩薩修般若時,觀此四諦畢竟空,即不礙四諦的一實諦。 參看中論的觀四諦品。 『無智亦無得。』   此觀能證智與所證理空。奘法師在般若學觀品,譯智為現觀,此處隨順羅 什三藏的舊譯。現觀,即是直覺的現前觀察,洞見真理。有能證的現觀,即有 所證的真理。「智」是能觀,「得」為所觀;智為能得,得是所得。所證所得 ,約空有說,即空性;約生死涅槃說,即涅槃;約有為無為說,即無為。總之 [P197] ,對智為理,對行為果。此智與得,本經皆說為「無」者,此是菩薩般若的最 高體驗。在用語言文字說來,好象有了能知所知、能得所得的差別;真正體證 到的境界,是沒有能所差別的。說為般若證真理,不過是名言安立以表示它, 而實理智是一如的,沒有智慧以外的真理,也沒有真理以外的智慧──切勿想 像為一體。能所不可得,所以能證智與所證理,也畢竟空寂。前說五蘊、十二 處、十八界空,此是就事象的分類說,屬于事;十二緣起、四諦,是從事象以 顯理說,屬于理。又十二緣起、四諦是觀理,智得是證果。此事象與理性,觀 行與智證,在菩薩般若的真實體證時,一切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的,一切是畢竟空寂,不可擬議的。 戊三 結顯空義 『以無所得故。』   這是對于照見一切皆空所提出的理由。一切法所以無不皆空。有以為空是 外境空,內心的精神不空,這是境空心有論者。有以為空是除去內心的錯誤, [P198] 外境不空,這是心空境有論者。這都是偏于一邊,不得法的實相。真空,要在 一切法自性不可得上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緣起、四諦、智、得,求自 性本不可得,因為法法的自性不可得,所以是空。如蘊等是有自性的,今觀其 不可得,反而是錯誤了。因諸法本性是不可得的,不過眾生未能徹悟而已;不 可得的,還他個不可得,直顯一切法的本來,所以說:「以無所得故」。一切 法本性不可得,眾生以無明而執為實有。如童孩見鬼神塑像,不由地害怕起來 ,這因為不知假名無實,執有實鬼。聞名執實,這是眾生不得解脫的唯一根源 ,即是無明,以有所得心求一切法。今菩薩般若以無所得慧照見五蘊等一切法 空,由此離我法執而得解脫。從理論上說,以一切法本不可得,說明蘊等所以 是空;從修證上說,即以無所得慧所以能達到一切法空性。這一句,總結以上 五蘊等皆空的理由,可以遍五蘊等一切法說,即如:無色、無受、想、行、識 ,以無所得故;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以 無所得故等。 [P199] 丁二 得般若果 戊一 涅槃果──三乘共果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 ,究竟涅槃。』   觀空,不是知識的論辨,而是藉此以解脫眾苦的,所以接著明般若果。此 明菩薩得涅槃果,即三乘共果。菩薩「依般若波羅蜜多故」,觀一切法性空不 可得,由此能「心無罣礙」,如游刃入于無間,所以論說:『以無所得,得無 所礙』。無智凡夫,不了法空,處處執有,心中的煩惱,波興浪湧,所以觸處 生礙,無邊荊棘。菩薩離煩惱執障,能心中清淨。「無罣礙故,無有恐怖」: 恐怖為愚癡心所生起,心有罣礙,執有我法而患得患失,即無往而不恐怖。經 中說五畏:惡名畏、惡道畏、不活畏、死畏、大眾威德畏。此中結歸究竟涅槃 ,恐怖可約生死說,『坦然不怖于生死』,即自然沒有一切恐怖了。菩薩了法 性空,知一切法如幻,能不為我法所礙而有恐怖,即「遠離顛倒夢想」。顛倒 [P200] ,即是一切不合理的思想與行為,根本是執我執法,因此而起的無常計常,非 樂計樂,無我計我,不淨計淨;以及欲行苦行等惡行。夢想,即是妄想,即一 切顛倒想。菩薩依智慧行──悟真空理,修中道行──遠離一切顛倒夢想,消 除身心、自他、物我間的種種錯誤,即拔除了苦厄的根本,不怖于生死,能得 「究竟涅槃」。涅槃是梵語,意譯寂滅,一切動亂紛擾到此全無,故稱究竟。 菩薩依般若,能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我們如能依此以行,解一切法空,不 但處事待人,能因此減少許多苦痛,生死根本也可因此而解脫了。 戊二 菩提果──如來不共果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不但菩薩,諸佛也是依此般若而得成佛的。凡是證得圓滿覺悟的,都名為 佛。所以經上說:這過去、現在、未來的「三世諸佛」,四方、四維、上下的 十方諸佛,從最初發心,中間修菩薩行,直到最後成佛,無不是依般若為先導 的。所以說:「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譯無上, [P201] 三藐三菩提譯正等正覺,合稱為無上正等覺、或無上正遍覺。正覺,即對宇宙 人生真理有根本的正確覺悟;聲聞緣覺也可證得,但不能普遍;菩薩雖能普遍 ,然如十三十四的月亮,還沒有圓滿,不是無上;唯佛所證,如十五夜月的圓 滿,故名無上正遍覺。   般若與佛菩提,本非二事,般若是智慧,佛果菩提即無上正遍覺,又名一 切智。在修行期中,覺未圓滿,名為般若;及證得究竟圓滿,即名為無上菩提 。所以什公說:菩提是『老般若』。諸佛菩提,非僅是智慧,是以慧為中心, 融攝佛果一切功德。諸佛因地修行時,不僅是修般若,也修施、戒、忍、進、 禪等自利利他一切功德;故證果時,也證得無邊功德,如十力、四無畏、十八 不共法等。無上正遍覺,即圓具此一切功德的。菩薩依般若證空性以攝導萬行 ,在實證邊,能證智與所證理,能攝智與所攝行,都是超越的。依此,金剛經 說:『是法平等,無有高下』。究竟的無上菩提,在實相慧的究竟證中,是即 萬行而離眾相,超越不可思議。 [P202]   菩薩修學般若,志在證得佛果菩提,為什麼此經說菩薩證究竟涅槃,不說 證菩提呢?此因無上正等菩提,約究竟圓滿說。唯佛能證得。而究竟涅槃則不 然,是三乘共果,聲聞阿羅漢,菩薩第七地──或說第八地,都能證得。不過 聲聞者至此,即以為究竟,而菩薩雖了知無分別法性,不生不滅,不垢不淨, 不增不減,得有諸佛護持,及發心度脫一切眾生的本願,于是不入涅槃,進趨 佛果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所以龍樹說:『無生是佛道門』。 丙二 喻讚般若德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 ,真實不虛。』   此是引喻讚德。咒是一般印度人所信為有極大妙用的。印度教徒,以為誦 持密咒,可以藉咒語里的鬼神名字和秘密號令,解決人力所不可奈何的事。凡 欲求福、息災、神通妙用,或利益人、或損惱人,都可從咒力中獲得。在無量 的咒語中,有些效力大的,今即引為譬喻讚說般若的功德──大般若經意如此 [P203] 。所以說:「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等。大神,喻讚般若有極大的力 量;「大明」,喻讚般若的能破一切黑暗愚癡。「無上」,喻般若為一切法門 中最,沒有更過其上的。涅槃為無等法,非一切可及,而般若如涅槃,所以名 為「無等等」。大般若經中尚有『是一切咒王』句,喻讚般若為一切法門之王 。印度人誦咒,不外為了除苦得樂,今此般若依之可以離生死苦,得涅槃樂。 離一切苦,得究竟樂,所以說:「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菩提薩埵以下, 即總標度一切苦厄的解說。此下,大般若經中缺。 乙二 曲為鈍根說方便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 訶。』   此為鈍根人巧說般若。愚癡眾生,聽聞般若,每不易信受,反生毀謗。這 因為深觀妙果,過于高上,卑劣眾生是不敢希求的;尤其是眾生一向執有,今 聞經中一再說空,與他們本心相違,極難信受。般若法門,由此即不易宏傳。 [P204] 大概佛滅五百年後,特別是在千年以後,佛法為了適應時機,采取通俗路線, 或是迎合低級趣味。因為這樣,才容易使世人信受。所以印度的後期佛教,為 了適合當時印度人的口味,大乘經中都附有密咒。千年以後,密教更不斷高揚 。這不失為方便適化之一,如近人說法,每論及近代思想,雖所說的不盡合佛 義,也每每引起近代學者對于佛法的好感。同時,人們的思想是散亂的,而般 若慧是要從靜定中長養起來,此密咒不加以任何解說,一心持誦,即能使精神 集中而達心專一境的定境,也可為引發智慧的方便。這種方便,佛法里還不只 一種,如讀經、禮佛、念佛等皆是。如從慧悟說:密咒不可解說,而解說起來 ,實與教義一致:如「揭諦」是去義,「波羅」是到彼岸義,「僧」是眾義, 「菩提」是覺義,「薩婆訶」是速疾成就義。綜合起來,即是:去啊!去啊! 到彼岸去啊!大眾都去啊!願正覺的速疾成就!這末一句,類似耶教禱詞中的 阿們,道教咒語中的如律令。心經的從般若經節出而單獨流行者,為了引令鈍 根人生信得定等,所以以度脫一切苦厄的波羅蜜,作成密咒的形式而附以「是 [P205] 大神咒」等之後。如解了咒意,這不過以大家同脫苦厄,同得菩提的願望為結 論而已。(續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