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生與死的禪法 十二、「四大光明」的理趣——說「夢幻中有」之三 description: "「夢幻中有」的第三步禪法:「後修光明」,是整個禪修的精華,其所修的「四大光明」也屢屢為人提及,但在這里卻很難提到具體禪修的方法,因為口訣太多,而且一些人適合的口訣,對另外一些人卻可能反而誤事,因此本文只能略談其修習之理。" --- 「四大光明」的理趣 ——說「夢幻中有」之三 「夢幻中有」的第三步禪法:「後修光明」,是整個禪修的精華,其所修的「四大光明」也屢屢為人提及,但在這里卻很難提到具體禪修的方法,因為口訣太多,而且一些人適合的口訣,對另外一些人卻可能反而誤事,因此本文只能略談其修習之理。 「四大光明」是解悟光明、大種光明、上師光明、明點光明。 必須知道,生起這四種光明並非禪修的目的,只是禪修的四種手段,由這四大光明的生起,從而引發出自然而然的「清淨光明」,才是禪修的證量。  這樣,我們便需要了解何謂「清淨光明」。 清淨光明不可能靠禪修生起,因為凡禪修必有作意,一有作意便不「清淨」。無論哪種作意,必定只是相對法,例如本尊與凡夫、善業與惡業、生起與還滅、輪迴與涅槃,甚至光明與黑暗,無一不是相對,一落相對的層次便已經是污染,因為「清淨光明」之所以「清淨」,正在于「離一切相對」。 所以清淨光明只能引發。用未離相對法的禪修光明,來引發本來俱在的、離一切相對法的光明,這被引發出來的光明才得名為「清淨」。可是還須注意,引發的過程還得在有意無意之間。太著意于引發,即等于持著作意來修清淨光明,那就變成不是引發,由是亦不清淨。 說到這里,讀者便可以體會到修清淨光明的難點了。 我們生長在一個完全被相對法占據的時空,卻要去現證一個完全離開相對法的境界,那即是對時空的超越。困難亦正在于此。 然而還不只這樣。 即使行者已證得清淨光明,還無非只是證得解脫的一份,並未圓成解脫。所以,假若因為它難證而著力執持,這「執持」便又會成為污染,如是已證的清淨光明便又不清淨。可是倘若不持,又怎能保證自己能住在這證量當中呢。這真是一個兩難之局。 所以有些宗派,無論如何說法,但實際上卻是禪修至現證清淨光明便已止步,他們執持著光明,視之為「真如」顯露的現象,將之定義為「圓成實性」,便認定此為究竟的現證。這樣便落于「他空」的層次,其實並未離一切相對的邊際。 寧瑪派行人並不住入這「他空」的境界,由清淨光明的境界再起步,然後才能圓滿現證「三自解脫」,是故才能稱為「了義」。 談到這里,我們對「清淨光明」可能已經有一個雖然粗略、但卻正確的印象了。若如此時便當知道,名之為「清淨」其實也是不得已的事。因為「清淨」也落于相對,同時亦落于執持。但我們總要給它一個名相,在執持名相、執持相對法的時空中,任何名相都不可能離開相對與執持,是故我們便只能離開相對與執持來理解這個名相。這亦即是《金剛經》的「三句」:甲,非甲,是名為甲。——清淨光明,非清淨光明,是名清淨光明。 然後我們談談「引發」這回事。 清淨光明與生俱來,是故可以引發,然而我們還須知道,不光是我們有俱生的清淨光明,整個法界也原來具足這種光明,只是由于我們的清淨光明不顯露,是故我們才不能見到法界的清淨光明。此如盲人,眼根的光明不顯露,眼識即不能現證光明,由是便不能現證我們這個情器世界的光明。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禪修「四大光明」,目的在于引發自己內在的俱生清淨光明(所以有時候我們亦名之為「內自證光明」)。這俱生清淨光明顯露時,我們理論上便可以見到法界的清淨光明了。 為什麼說是「理論上」呢?因為即使內自證清淨光明,我們依然無法見到法界清淨光明的實相,這實相,給我們這個時空的不淨光明掩蔽。我們猶如處身于暗室,這暗室密不透風,是故我們從來沒見過一線陽光。甚至,我們從來不知道「光明」是怎麼一回事,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于暗中摸索,而且認為理所當然的境界即是黑暗(由是稱為「無明」)。 所以內自證清淨光明並非究竟,必須在這基礎上現證法界清淨光明,那才算得上是禪修清淨光明的證量。 這就是需要用「四大光明」來引發清淨光明的原因了。因為法界清淨光明可以在四種情形下顯露,是故我們便要通過四條途徑來引發內自證清淨光明,令它們由四路而來,再從四路而去,現證法界清淨光明。 這四種顯露法界光明的境界是什麼呢? 第一種是「眠光明」。 法界清淨光明在人熟睡至最深層次時可以顯露。我們不覺得,只是因為我們未自證清淨光明,猶如前面所說的例子,永遠住在暗室的人不識光明。 四大光明中的「解悟光明」,即是暗室燃燈,先燃點起一盞燈,令暗室的人知道原來有光明這一回事,然後他才可能現證偶然有機會見到的陽光。是故由「解悟光明」引發內自證清淨光明,然後便可以現證眠光明。 第二種臨命終時的「死光明」。 人臨命終有兩次見到死光明的機會(這在「臨終中有」將會詳談),不過未經修習的人,沒法見到死光明,即或見到,也只如暗室中人見到陽光一閃而逝,他只可能驚訝,根本不可能持證(若能持證,便解脫了)。 「大種光明」的修持,即能引發行者自證內在清淨光明,而且能于臨命終時認證法界的清淨死光明。但是這死光明卻不可能當下現證,因為禪修的人並非臨終,所以暗室中燃起的燈,便只能作為光明的指標,不能像眠光明那樣,可以因內自證光明而現證它的實相。 第三種「上師光明」與第四種「明點光明」, 是藉禪修來令法界清淨光明自然顯露,即是說,法界光明並不像眠光明、死光明那樣,它不須人的作意便自然顯露,但它需要經過禪修者的引發然後才能自然顯露。 然而,怎樣引發才算自然而不落于作意呢(前面說過,一落作意便是污染)? 不企圖直接證得法界的清淨光明,但將光明分為兩份:一份稱為「見分」、一份稱為「相分」。那麼,分別證此兩份雖都不離作意,可是兩份融合起來而現證光明時,這現證就可以離作意了。 所以「上師光明」的禪修見分;「明點光明」禪修相分。必須兩份圓成,然後法界法爾清淨光明才能自然顯露,行者得以現證。 「見分」和「相分」是瑜伽行的名相,他們說,見分和相分都依自證分而生起,所以行者當然便可以自證這兩份。當兩份都能自證時,境界便自然生起。因為「相分」如鏡面上的影像,「見分」如鏡面映現影像的功能,當功能具足而能于鏡面上投影之時,鏡像便不可能不生起,而人亦不可能不現證此影像之境。 現在修習「上師光明」自證法界清淨光明的見分,即是自證生起清淨光明境界的功能(這有如鏡的功能);修習「明點光明」自證法界清淨光明的相分,即是自證清淨光明境的形相(這有如鏡影),由是即可離一切作意,現證法界清淨光明這個境界(而不光是它的形相)。 形相和境界有很大的分別。 形相是死的,境界卻有生機。移民局的職員拿著一張照片去認人,現證的是形相,可是當同一張照片落入親人手中時,親人便會現證生機了。「他拍照時很緊張」;「他笑得一點也不自然」;「他在想什麼?這個死相,還怕移民局不給他發護照嗎?」種種現證都從照片中人的動態與生機出發。這是移民局職員永遠不會做的事,因為這是境界。 現在我們似乎愈說愈遠了。然而我們的目的無非想令讀者知道,現證光明並非現證它的形相,而是現證一個境界,所以才需要「相分」之外還加上一個「見分」。 還可以多說一點題外話。 寧瑪派有些密續和論典,嫌「相分」和「見分」這兩個名相的含義太粗,因此便細緻一點,改用「明分」和「現分」兩個名相。這兩個名相我們在前面,由說「本始基」起,便已經一再說起過了。可是如今這兩個名相的含義卻稍為狹窄,它們的分別是—— 相分只指鏡影;明分則同時指這鏡影具有能被分別的作用。 見分只指生起鏡影的功能;現分則同時還指出這功能即是法界的生機(大悲與大樂)。 在「上師光明」和「明點光明」的層次,用見分和相分的概念就可以了,反正在前面「處生中有」時,我們已接觸過明分和現分,在後面的禪修,它們更會成為修習的主題。 在禪修方面,可以談一談事相,那即是禪修時所應做的事。 修「解悟光明」, 應該嚴格閉關,在關中只吃清淡的食品,關期不能少過一個月。而且規定月中十五日要修根本上師、本尊、空行的薈供。這些規定有一定的理由,證明這禪修須十分鄭重,否則難以生起證量(即是無法現證眠光明)。 修習的形式說起來卻很簡單,行人作吉祥獅子臥(即是前面說過的佛睡相與涅槃相),專注于心輪的白明點。明點大小如豌豆,光明閃耀,如是心識澄明,在觀想的光明中入睡。 倘若修至嫻熟,「眠光明」便會像夢境一般出現,如明朗的虛空,連云霞都不生起。這便即是行者現證的清淨光明。然而這清淨光明尚依「心性」而起,是故還須修習。 進一步修習是在「明空無二」的境界中入睡(所以不須意守心輪明點了),至熟睡時才能現證法性清淨光明。目前我們還沒有談到「明空無二」的修習,是故便不深談了。 禪修「大種光明」是依著人臨死的狀態去證。 人臨死時,經過「地大融入水大」的階段,是故身肢僵硬;經過「水大融入火大」的階段,是故口乾舌燥;經過「火大融入風大」的階段,是故身軀漸冷;然後是「風大融入空大」的階段,是故停止呼吸。這些臨死的現象,以及利用現象來作的修持,下文說「臨終中有」時將會詳談。現在只談人的入睡如何模擬人的臨死。 人入睡時放松身肢而不過分活動,然而前額卻即使在低溫環境下亦必保持溫暖,這是「地大融入水大」。  接下來,人的意識由活躍變為平靜,而體溫自然在程度上保持,這是「水大融入火大」。 可是人雖似乎已經入睡,但是他的心識卻未完全平靜,這時候聲音、氣味、觸覺都隨時可以將他喚醒,那是「火大融入風大」。 到最後熟睡時,意識已完全平靜,于是眼耳鼻舌身的覺受都已沉沒,這時是「風大融入意識」。 入睡的四個階段,既有如臨命終時出現的四種現象,是故便可以用來模擬死亡,現證死光明。要領是,四個階段都要保持著「明空」的覺受。這種覺受,在禪修「處生中有」時已經現證(卻容許尚未現證「明空無二」)。因此也可以說,假如「處生中有」未修好,「夢幻中有」的晝修如幻未修好,便缺乏用入睡模擬死亡的基礎。 禪修「上師光明」 是明觀心輪四瓣蓮花中央的明點,變化為根本上師身相(然而其自性卻與蓮華生大士無二),是故稱為上師光明。 從外義來說,這樣做,可以得到上師的加持;從內義來說,根本上師所顯露的光明,可以令你的意識在光明中沉沒而入睡;從密義來說,上師光明是一個「無念」的境界,必須無念而住于明空,這境界才是法界清淨光明。 然而還有密密義。光證清淨光明而缺乏生機,這種現證仍未究竟,所以根本上師住于明空的心輪中,雖然無念,但卻生機勃勃。所以說,當行人現證上師光明,引發清淨光明時,行人可以在有如夢境的光明境界中,見到自己躺在床上,當然還見到床以及周圍的事物。一如我們在觀著一幅電視畫面。這才是充滿生機的清淨光明境界。這名為「見分光明」。 禪修「明點光明」是「上師光明」的繼續。 上根利器的行人,于獲得清淨見分之後,自然能同時證得清淨相分,不須再行修習,即能將見分光明與解悟光明雙運,由是而證法界清淨光明。然而中下根器者卻不能,是故即使能于如夢境界中現證清淨見分光明境界,由于未能將修證的清淨光明與之雙運,實尚未能現證法界清淨光明,這時候,便須藉「明點光明」的禪修來圓成。 具體的修習要領,是觀自己的中脈充滿明點,由頂輪以至臍輪,明點如芝麻、芥子大小,光芒迸射,靈動活潑,在心輪上則有一顆明紅閃耀的明點,可以觀為略大。 明點相並不能代表清淨光明,但它的確是清淨光明相分的表徵,若能現證此二分光明,則清淨光明當可確定生起。 以上所談「四大光明」,已透露了修習上的一些口訣,不過只屬于原理部分。實際禪修時,行人當依止自己的上師,由上師指示實修的口訣,將四種禪修交替而修,時時將境界告訴上師,請上師指示,則定當能現證內自光明與法界光明雙運。如若未能,那麼便應該于修習「臨終中有」之後,回過頭來再修「夢幻中有」,則定當能于中有第一時得到解脫。 倘若未得上師指導,讀者便不妨只體會四大光明的原理,這便即是積集智慧資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