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 description: "┌東晉道安法師制,與西土暗合。" --- 李炳南老居士著 壹、講前小言   ┌東晉道安法師制,與西土暗合。 ┌通┤ 文分三科┤ └首序分,次正宗分,終流通分。   │ ┌此經傳世者七種,今現者不計,四譯同上例。 └別┼今采者為玄奘法師譯,最流通。 └奘師譯本,簡擇精要,略去序與流通。 貳、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表解)   ┌華言智慧┐  ┌實相(真空之體) 般若┤  ├三種┼觀照(實相之用) │ └五不繙一┘  └文字(銓釋言教) │ └→別名—(真性實相)—(一實諦)—(自性清淨心)—(如來藏)—(如如)— (實際)—(一乘)—(法性)—(首楞嚴)—(中道)—(畢竟空)等 (智度論)般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類,為之立名字。   ┌上二字譯彼岸┐┌生死喻此岸┐ 波羅蜜多┤  ├┼煩惱喻中流┼修習┐ └下二字譯曰到┘└涅槃喻彼岸┘ │ ┌──────────────────┘   │  ┌三賢歷一僧祇,道力微,被煩惱伏,名遠波羅蜜。   └階段┼一至七地歷一僧祇,道力增,伏煩惱,名近波羅蜜。 └八至十地歷一僧祇,道力盛,盡伏煩惱,名大波羅蜜。  ┌此系華語,釋此者甚多,以為六百卷之精要者圓。 心┤  └喻人心臟,為百體之要,義合乎中。 ┌梵語修多羅,譯義甚繁。 經┤  └簡舉『貫、攝、常、法』。 參、開義 (表解)   ┌釋名—即前之題。   ├顯體—即一經指歸。本經以中道實相為體。 五玄┼明宗—即修持之法。此經以一心三觀為宗。 ├辨用—即其功用。以此法自他兩度。 └判教—即五時教相。本經在第四時。 肆、人題 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表解)    ┌偃師陳氏名,十三歲出家洛陽淨土寺。    ├貞觀三年西行至印,歷百二十八國。 奘師 ┼留學中印摩竭陀國那爛陀寺,受業于戒賢論師,及勝軍居士。 略介 ├貞觀十九年歸長安。    ├繙經十九年,成七十三部,千三百三十卷。    └世壽六十五歲。 伍、經文(附表解) 綱甲 示菩薩法空人我執    ┌實相┐  ┌破我執┐ 節一 般若起用┤ ├蘊相空性┤ ├度苦厄   └觀照┘  └顯我空┘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表解)    ┌梵語數種翻來   ┐    ┌納音為聞 『觀自在』┤ ├即觀世音菩薩┤    └華譯有觀自在、觀世音┘  └達理為觀   ┌人空般若┐┌但見于空,不見不空。   ┌淺┴破除我執┴┴三乘同修,名共般若。 『行深般若』┤   └深┬法空般若┬┬不但見空,又見不空。 └更破法執┘└異三乘,名不共般若。    ┌空觀深,斷見思惑,顯一切智,見真諦。 『照見』—為三智用┼假觀深,斷塵沙惑,顯道種智,見俗諦。    └中觀深,斷無明惑,顯一切種智,見中諦。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為兔毛塵,再七分為水塵。 ├水塵七分為金塵,再七分為實極微,再七分為色聚微。      ┌(喻)┼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身─色(眾微聚)┐ └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五蘊┤ ┌受(前五識)│ └心┼想(意 識)├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行(末 那)│ └識(阿賴耶)┘ ┌空無義,因緣所生,自體不實。    ┌各經舉釋各有異┐  ├虛空義,無粗相身,有微妙色。 『空』┼有一至二十之數├約有四義┤    └為契時機語有異┘  ├心空義,心不著物,一切俱舍。 └法空義,空為諸法之實相。    ┌諦觀身心┐   ┌煩惱障滅    ├但見五蘊┴我執空┴度分段生死 『度一切苦厄』┤    ├蘊從緣生┬法執空┬所知障滅    └都無自體┘   └度變易生死    ┌蘊色┐┌從假入空 節二 闡明色空┤  ├┼從空出假 └我空┘└空假相即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表解)   ┌幻有因緣,原無自性┐   ├此色無此,色性曰空│ (隨緣不變) 『色不異空』┤ ├從假入空,照了實性   ├濕波喻色,濕水喻空│   └波濕水幻,波豈非水┘   ┌空幻四大,造作色法┐   ├空不見形,形從空幻│ (不變隨緣) 『空不異色』┤ ├從空出假,照了因緣   ├濕水幻波,水豈離波│   └水波濕同,水不異波┘    ┌真如有隨緣德    ├故真如即萬法   ┌諸法無性,緣生有相┐ ┌萬法真如┼真如有不變性   ├無性真空,緣生幻色│ │  └故萬法即真如 『色即是空 ├體相不離,空色不二│ │  空即是色』┤   ├─中道一義,照了分別 ├幻外無真,故曰真空│ │   ├真外無幻,故曰幻色│ │ ┌真空能成幻有 └如波即水,水即是波┘ └真空幻有┼幻有必覆真空    ├真空顯幻有滅    └幻有不礙真空    ┌造 ┌色┤    │ └受    │ ┌外—(苦樂) ├受┤    │ └內—(憂喜) 『受想行識  │ ┌有相 亦復如是』┬┼想┤ ││ └無相   ││ ┌遍行五—別境五—善十一 │├行┤   ││ └煩惱二十六—不定四   ││ ┌前五—眼、耳、鼻、舌、身 │└識┤   │  └六意—七末那—八阿賴耶 └前釋蘊假體,茲補釋假用    ┌昧于因果┐ ┌凡夫┤ ├執著妄有─┐     │  └執有身心┘   │  ┌立有諸法 │  ┌不了緣生┐     │  ├方便斷空  (附)├二乘┤ │ │ ├次及人空  契機 │  └執有五蘊┼法有人空 └方便契機┼進而法空  說法 │   ┌雖了緣生│  ├後說中道 ├中乘┤ │ └利鈍不次     │  └不達無性┘     │  ┌照了諸法┐ └菩薩┤ ├色空中道      └緣生無性┘   ┌諸法——蘊處 節三 顯示實相,廣引蘊處┤ ┌實相六不   └實相┤ └本無妄相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表解)   ┌蘊處等。 『諸法空相』┤   └真空實相無相狀,況強名實相。    ┌從俗諦觀事相,因緣有此六者。 『不生 ┌事理設喻├從真諦觀理性,法空無此六者。  不滅 │  ├金瓶喻,金性瓶相,瓶壞為金沙,沙是金,為瓶之金。  不垢 ┤  └性相色空,仍歸中道。  不淨 │  ┌色從緣起,真空不生;色從緣謝,真空不滅。  不增 └采古注一┼隨流不垢,出障非淨;德滿不增,障盡非減。  不減』   └此生滅等是有為法相,反此以顯真空之相。 │  └─────近人語:『能力不滅』,近言性;『物質不滅』,近言色。 節四 分示蘊處—名相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 真空不變無為之理    ┌(色)   ┐┌陰覆義─妄相煩惱蓋覆本性 『蘊』┤  ├┤   ┌由此五法積聚成身 └(受想行識)┘└積聚義┤    └由此積聚塵勞煩惱    ┌(根)┐ 『處』┤ ↓↑ ├(識)所生之十二處    └(塵)┘    ┌(根)—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界』┼(塵)—色┤ 聲┤ 香┤ 味┤ 觸┤ 法┼諸法性別,各有界限    └(識)—看┘ 聽┘ 嗅┘ 嘗┘ 感┘ 念┘     ┌根┐ ┌色┤ ├為迷色重者說 (附)蘊處界分合說┤ └塵┘    └心—識—為迷心重者說 綱乙 示緣聲法空法我執    ┌無十二因緣流轉┐ 節一 權巧立法┼無十二因緣還滅┼皆無實性    └無四諦世出世法┘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 (表解)    無明┐ 流 ┐    行 ↙ 轉↖ │    識 ↙  生↖  │   ┌苦┬身心酬業┬(世間果)┐    名色↙  死↖ 還 │   │ └患累逼惱┘ │    六入↙  門↖ 滅 │   ├集┬起惑造業┬(世間因)│聲    觸 ↙  苦↖ 涅 ├緣覺乘  四諦┤ └招集來苦┘ ├聞    受 ↙  集↖ 槃 │   ├滅┬結業已盡┬(出世果)│乘    愛 ↙  二↖ 門 │   │ └無生死累┘ │    取 ↙  諦↖ 滅 │     └道┬正助雙修┬(出世因)┘    有 ↙   ↖ 道 │      └能至涅槃┘    生 ↙   ↖ 二 │    老死↙   ↖ 諦 ┘ └───┘ 綱丙 無證果相    ┌智慧本具非可增 節一 自性涅槃┤    └非從外來何云得 無智亦無得。 (表解)   ┌成所作智┐   ┌一切智  ├妙觀察智│   ┌智┼道種智 ┌┼平等性智├繁至七十余名 『智得』┤ └一切種智┘└大圓鏡智┘ └得—于一切法造作成就之謂    ┌智即『能觀』之知,得即『所證』之理。無智則『能觀知』 『無智得』┤空,無得則『所空境』空。無智方為真智,無得方是真得。    ├一切法自相皆空。能取、所取,不可得故。    └本為有病,藉空以除;有病既除,空亦不存。    ┌菩薩依除三障顯三德 節二 般若之德┤    └諸佛依證無上正等正覺 以無所得故,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表解)  (苦)┌『我執』起煩惱障障涅槃,名曰掛┐┌展轉生死 『掛礙』┤ ├┤   └『法執』起所知障障菩提,名曰礙┘└輪迴六道  (業)┌貪求名利患得患失 『恐怖』┼三業相應三界果報   └『華嚴』列有十八種(不活、惡名、死、惡道、大眾等) (惑) 『顛倒』——反于真理,迷真逐妄(如四顛倒等)。   ┌寤時妄想,寐時幻夢。晝心不散,夜神不昏。 『夢想』┤   └醒時作得主,還要夢時作得主。 ┌譯曰圓寂。障盡曰寂,德備曰圓┐ 『究竟涅槃』┤ ├菩薩依般若而因圓    └此言大涅槃,又謂必至此際 ┘ 『阿』———譯『 無 』┐ 『耨多羅』—譯『 上 』┤ 『三藐』——譯『正等』┼諸佛依般若而果滿 『三菩提』—譯『正覺』┘ 綱丁 尊重讚歎    ┌讚法至上 節一 結讚┤    └讚修功德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表解)    ┌陀羅尼名(復有明、密語、真言等謂)。    ├陀羅尼有四(法、義、咒、忍)此言咒。 『咒』┤    ├陀羅尼義為總持無量義,及善不失、惡不生。    └明謂淨障,密謂不知,真謂實相不虛。 『大神』─具大神力,陰陽不測,除障不虛。 『大明』─破眾生闇,鑑照無昧。 『無上』─最勝窮理盡性,無法出上。 『無等等』─一切諸法,無能與等。   ┌喻咒讚功除苦嘆果 『除苦不虛』┤   └總結而映前起度苦不虛 綱戊 結顯開密 節一 說咒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按)經語有五種不翻,唐代玄奘法師所立,咒語即其一也。秘者深奧難言之義,密為隱密不易示人。又顯法誦持,往往尋文思義,不得專一;秘法誦持,不起分別,易成三昧。聞密宗大德云:咒文不盡梵語,通乎各趣,即天竺人,亦每有所不解。但求信心薰習,淨心感應,故文例不許翻,語例不強解,謹遵之。然各經多有顯說密說,不獨本經。顯說者義詳,密說者義簡,詳簡皆說一事;知其顯,可會其秘密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