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十四、種子新薰說 description: "二‧二二○ 有義:種子皆薰故生。" --- 【論文】 二‧二二○ 有義:種子皆薰故生。 【疏翼】   第七新薰本有分別中,第二唯新薰。 【述記‧卷十三】   自下第二、唯新薰,即勝軍祖師[1]難陀尊者義。于中有四︰一、立宗,二、釋難,三、引證,四、解違。此第一也。   一切有漏無漏種子法爾新生。此第一,立宗也。 【論文】 二‧二二一 所薰、能薰,俱無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 【疏翼】   第二唯新薰中,第二釋難。文分為二︰一、會前引說,二、正釋所以。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三】   自下第二、釋難。   非無漏能薰,亦無始有,故有漏種子,無始成就。即是難陀會前所引[2]一切無始有漏種文。 【論文】 二‧二二二 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薰習而有,如麻香氣,華薰故生。 【疏翼】   第二釋難中,第二正釋所以。 【述記‧卷十三】   此「種子」者,習氣異名。習氣之法,為由薰有,如胡麻中所有香氣,華薰故生。西方欲作涂身香油,以香華和于苣勝[3]聚之一處,令使[4]極爛,後以押油,油遂香馥,故《攝論》[5]第二說華薰苣勝[6]。非華習氣不燻苣勝,苣勝之氣而是本有,故諸習氣必由薰生,此即理也。 【疏翼】   以上第二唯新薰中,第二釋難訖。 【論文】 二‧二二三 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染、淨諸法所薰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 【疏翼】   第二唯新薰中,第三引證。文分為二︰一有漏種證,二、無漏種證。初中又三︰一、引《多界經》,二、引《攝論》,三、約教申理。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三】   次第三、引經證也。   由此經中,不言不由染、淨薰習諸種積集,故知諸種,皆是新薰。此引,即是《多界經》也。 【論文】 二‧二二四 論說:內種定有薰習,外種薰習,或有或無。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二引《攝論》。 【述記‧卷十三】   《攝論》[7]第二,無著云:外或無熏習,非內種應知;聞等薰習無,果生非道理。故無內種,不由薰有;外種之中,華薰苣勝,香氣是有[8],從炭、牛糞、毛等,隨其次第,生彼苣勝、青蓮華根,及蒲。非彼俱生俱滅,互相薰習,苣勝等生,名為外種或無熏習[9]。 【論文】 二‧二二五 又名言等三種薰習,總攝一切有漏法種,彼三既由薰習而有,故有漏種必藉燻生。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三約教申理。 【述記‧卷十三】   此中、即是約教申理。   其名言等[10]薰習,總攝一切有漏種盡[11]。彼既由薰,其種方有,故有漏種必藉燻生。不爾,名言等應攝種不盡,以法爾種非此攝故。上來所引,有漏種證。 【疏翼】   以上第三引證中,第一有漏種證訖。 【論文】 二‧二二六 無漏種生,亦由熏習。 【疏翼】   第三引證中,第二無漏種證。文又分二︰一、立宗,二、立理。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三】   次第二、說無漏種證。此即立宗。 【論文】 二‧二二七 說聞薰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薰習故。 【疏翼】   第二說無漏種證中,第二立理。文分為二︰一、緣淨法界出,二、由出世心燻。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三】   何以知者?   「等流正法」,從法界平等而流出,從正智等說[12],次第生故。《攝論》第三卷[13]〈出世淨章〉[14]中說:聞薰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燻起故[15];又《瑜伽》五十二說︰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16];與此文同[17]。 【論文】 二‧二二八 是出世心種子性故。 【疏翼】   第二立理中,第二由出世心燻。 【述記‧卷十三】   又《攝論》[18]說:聞薰,地前既是有漏,為出世法之種子性。故知無有法爾無漏種,唯以有漏為見道故。 【疏翼】   以上第二唯新薰中,第三引證訖。 【論文】 二‧二二九 有情本來種姓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建立。 【疏翼】   第二唯新薰中,第四解違。文分為二︰一、會前五種姓文,二、會地獄有情有無漏種文。初中又三︰一、種姓差別由障有無,二、引《瑜伽》五十二為證,三、以文證理。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三】   若唯新薰,如何五種種姓差別?本未薰故,如何說有五種姓別?即是約煩惱及所知障品有無建立。 【論文】 二‧二三○ 如《瑜伽》說:于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為不般涅槃法姓;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姓;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彼為如來種姓。 【疏翼】   第一會前五種姓文中,第二引《瑜伽》五十二為證。 【述記‧卷十三】   何以知者?五十二說于真如境二障畢竟不可斷者,立為不般涅槃法姓。唯不可斷所知障者,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姓。   此如何別?   障雖齊等,解有利鈍,于煩惱斷中,修習差別故。煩惱、所知二障,皆非不定[19]可斷,即立此為如來種姓。 【論文】 二‧二三一 故知本來種姓差別,依障建立,非無漏種。 【疏翼】   第一會前五種姓文中,第三以文證理。 【述記‧卷十三】   以文證理,故依障立,非依無漏種子有無。   上來即會前種姓文[20]。 【論文】 二‧二三二 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 【疏翼】   第四會違中,第二會地獄有情有無漏種文。 【述記‧卷十三】   若爾[21],「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瑜伽》文等,如何通?   約煩惱等可斷之義,說後無漏種子可生,名為「成就」,非無漏種未燻之時即有體性。 【疏翼】   以上第七新薰本有分別中,第二唯新薰師說訖。 -------------------------------------------------------------------------------- [1] 「勝軍」,梵文為「pryasena」,音譯為「波斯匿」。 [2] 「前所引」三字,《金藏》作「諸經論」。 [3] 「苣勝」,即胡麻,梵文為「tila」;藏文為「til」。 [4] 「使」字,金陵本作「便」。 [5] 見《攝論》本卷一,及世親、無性兩《釋》卷二。 [6] 《攝論》卷一原文: 薰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勝中有華薰習,苣勝與華俱生俱滅,是諸苣勝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薰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薰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藏文作「brjod pa」﹞因而生。 [7] 見《攝論》本卷一,及世親、無性兩《釋》卷二。 [8] 《攝論‧無性釋》卷二釋此頌原文: 如苣勝等與華鬘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此段藏文作「由種植稻谷等種子,生稻芽等」,乃舉外種﹞。 [9] 《攝論‧無性釋》卷二原文: 非苣勝等與彼炭等俱生俱滅,互相薰習而從彼生,如是外種或無熏習。 [10] 「等」,取我見、有支薰習。 [11] 見《攝論》卷一末。 [12] 「說」字,《金藏》有,余無。 [13] 見《攝論》本卷一,及世親、無性兩《釋》卷三。 [14] 原作〈出世間淨章〉。真諦譯《攝論‧世親釋》卷三〈釋引證品〉  第三分為六章中,第五章之名。 [15] 《攝論‧世親釋》卷三云︰ 為顯法界異聲聞等,言「最清淨」,由佛世尊所證法界﹝真諦譯作「如理、如量、通三無性以為其體」﹞,永斷煩惱、所知障故。從﹝所證﹞最清淨法界所流經等教法,名「最清淨法界等流」。無倒聽聞如是經等教法,名「正聞」。由此正聞所起薰習,名為「薰習」,或復正聞即是「薰習」,是故說名「正聞薰習」。 [16] 《瑜伽》卷五十二原文: 諸出世間法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非彼習氣積集種子所生。 問︰若非習氣積集種子所生者,何因緣故,建立三種般涅槃法種姓差別,及建立不般涅槃法種姓差別補特伽羅?所以者何?一切皆有真如所緣緣故。答︰由有障、無障差別故。若于通達真如所緣緣﹝藏文文義意同。可譯為「于通達以真如為所緣緣中」﹞有畢竟障種子者,建立為不般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為涅槃法種姓補特伽羅;若有畢竟所知障種子布在所依,非煩惱障種子者,于彼一分建立聲聞種姓補特伽羅、一分建立獨覺種姓補特伽羅;若不爾者,建立如來種姓補特伽羅;是故無過。 [17] 真諦所譯《決定藏論》卷中作: 復次,習氣遍一切處諸惡罪法,若依此習而攝一切諸法種子,諸出世法,何者為本而得生耶?諸惡法種不為其因,此出世法,真如境界作緣得生。若不取習氣為緣得生,何故演說三涅槃姓,複說有人無涅槃姓?有如此義︰一切眾生有真如境而為緣生,障無障故,解脫各異︰有諸眾生永障種本,不能通達真如境界,說此眾生無涅槃姓;有諸眾生不依此義,說涅槃姓;諸智慧障永依于本,亦非解脫為障種本。明于此義,有聲聞姓、辟支佛姓;不如前義,是名佛姓。是故無失。  《略纂》卷二十七云︰ 備景法師云︰若欲入解脫分時,觀十二部經教法,此教法遠從清淨法界出。由緣此教,乃至在入決擇分位、將證見道以前,緣教為境,修習、多修習力故,故言「真如所緣緣」。入見道已,此緣﹝真如﹞見道無漏之智本無漏無故,今緣真如既著,故燻成種,即現行智以真如為所緣緣之種子生。即此種子,不從因緣生,唯有前世第一法為等無間緣,俱有法為增上緣,真如為所緣。至後念已,即從因緣﹝生﹞者。 又解︰既由決擇分世第一法緣真如教法為所緣故,以此為因緣種子,生見道智。以緣教法影像真如修習為緣,故言「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此是勝軍論師義,即以此文,故言一切皆從新燻成。 護月釋云︰其自身中本有無漏種,由在解脫分等位中緣教法故,名「真如所緣緣」。當于此時,舊種遂增,由本有種故,得入解脫分位。又入見道時,由先已習緣真如觀,今得成熟緣著真如,真如即是所緣緣。本有無漏之種,乃能生此現行智果。由緣真如為境種方生現行故,言「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若護法菩薩,與護月同。然是解脫分位更生無漏種子,至見道﹝位﹞從正見,此﹝種子﹞親生,本有種為增上緣助。景師云更為護法等釋以真如為所緣者,自種子生,故言「真如所緣緣種子生」,其四緣具足。 若自相傳及大師云,如勝軍師新燻無漏種初地方有,或不從因緣生。當于此時﹝即最初證時﹞,以真如為所緣﹝緣﹞故生。又用世第一法為因緣生,同前。如護月論師云︰本有無漏種非今方有,其真如亦是本有,無漏之種姓緣真如,真如所緣緣攝。見道正見,用本種生,故言「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如護法菩薩﹝云﹞本無漏種,如護月師。要更新生無漏種子方得正智新起,新薰舊種,若生果時,皆能緣如,即種姓有以真如為所緣緣故。從此種生,故言「從真如所緣緣種子生」。又若無新薰,舊種必無生果。今﹝《瑜伽》﹞說新薰者,就勝而說,故言「真如所緣緣種子生」。  《瑜伽》卷八十辨轉依為清淨習氣云︰ 問︰若阿羅漢如先所有﹝內﹞六處生起,即如是住,相續不滅,無有變異,更有何等異轉依性,而非六處,相續而轉?若更無有異轉依者,何因緣故前後二種依止相似,而今後時煩惱不轉,聖道轉耶?答︰諸阿羅漢實有轉依,而此轉依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何以故?由此轉依真如清淨所顯,真如種姓、真如種子、真如集成,而彼真如與其六處異不異性,俱不可說。不可說義,如前已辨。是故若問所得轉依與其六處為異不異,非如理問。若此轉依無有體者,應有如前所說過失──謂阿羅漢煩惱應行,道應不行,是故當知有轉依性。世尊依此轉依體性,密意說言︰「遍計自性中,由有執無執,二種習氣故,成雜染、清淨,是即有漏界,是即無漏界,是即為轉依,清淨無有上。」如屠牛師或彼弟子以利牛刀殺害牛已,于內一切、斲刺、推、剖;骨、肉、筋、脈,皆悉斷絕,復以其皮張而蔽之,當言此牛與皮非離、非合;如是諸阿羅漢既得轉依,由慧利劍斷截一切結、縛、隨眠、隨煩惱、纏已,當言與六處皮非離、非合。又已轉依諸觀行者﹝即瑜伽師﹞雖取眾相,當知與昔所取﹝藏文作「能取」﹞差別。此所取相猶如真如自內所證,不可以言說示于他︰我所觀相如是如是。  《瑜伽論記》卷八十七云︰ 答中有三︰初、正答前問,次、引說證成,後、舉喻以辨非離非合。初中,意謂轉依出纏真如之所顯故,與彼六處非異非不異也。「真如種姓」者,以真如為體故。「真如種子」者,緣真如為境,而薰成種子故。「真如集成﹝藏文作「yav dag par grub pa」﹞」者,依真如而集成萬德故。﹝真﹞如為體故,不可說異。據義不一,故不可說不異。故「異不異性,俱不可說」。然不可說義,如前已說也。「世尊依此」以下,第二引說證成,尋文可解。「如屠牛師」以下,第三舉喻以辨。 [18] 見《攝論》本卷一、兩《釋》卷三云︰ 又此正聞薰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藏文即為「chos kyi sku'i sa bon」﹞。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清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間﹞心種子性。  《攝論‧無性釋》卷三云︰ 是阿賴耶識對治無分別智因性故,義如種種物,和雜庫藏﹝「義」等九字藏文無﹞,如種種毒所雜仙藥,如有眾病,服阿伽陀﹝梵文為「agada」;藏為「sman bcud」﹞,雖與穢毒多時俱轉,然此良藥非彼毒自性,亦非毒種子﹝藏文作「如若染多病或服種種毒,取以良藥而服毒藥,與轉俱病乃至余時;既非毒種子,亦非毒自性」﹞,此聞薰習種子,亦爾。 [19] 「非不定」三字,《金藏》有,余無。 [20] 謂第四解違中,第一會前五種姓文。 [21] 謂若依障建立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