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成唯識論疏翼 第一冊 卷二 九、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description: "二‧一五七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 【論文】 二‧一五七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 【疏翼】   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略標識相中,第一長行廣釋上之三句答難、破執、略標論宗已,今長行廣釋下之三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有略廣二段[1],總是解頌上之三句,答頌前問[2]訖。自下釋頌[3]下之三句。于中有二︰初、別解三句,後、別解能變義。三句不同,即分[4]為二[5],此解初句也。   「所變相」者,釋頌「此」言。此見、相分相狀,各各有無量故。所言「唯」者,是決定義,此見、相分所依自體能變之識,體類定三,非增減故;或簡別義,如前[6]已說。 【疏翼】   此解第一頌半之第四句「此能變唯三」訖。   安慧《唯識三十論》卷一云︰ 既能變識體有差別,今尚未知,為顯差別,故說頌曰︰此能變唯三。 論曰︰若于是處假立為我,及假立為法,即此亦由因事及果事故,而有差別。此中因能變者,謂于阿賴耶識中所增長異熟及等流習氣。果能變者,謂由先業所感緣圓滿時,異熟習氣乃得生故,引起諸余眾同分中阿賴耶識,並由等流習氣得生故,從阿賴耶識生起轉識及染污意。 此中由善不善轉識,于阿賴耶識中生起異熟習氣及等流習氣,由無記轉識及染污意生起等流習氣。 【論文】 二‧一五八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 【疏翼】   第二長行廣釋下之三句﹝即一頌半中之第四句至第六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合解下二句。文分為四︰一、解「異熟」名,二、解「思量」名,三、解「了別」名,四、解「及」字。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合解下二句[7]。謂初二識及第三識,如理應知。   「多異熟」者,謂此識體總有三位︰   一、我愛執藏現行[8]位:即唯七地以前菩薩、二乘有學、一切異生,從無始來,謂名「阿賴耶」[9]。至無人執位,此名「執藏」。   二、善惡業果位:謂從無始乃至菩薩金剛心時[10],或解脫道時,乃至二乘無余依位,謂名「毗播迦」[11]──此云「異熟識」,「毗」[12]者,異也,「播迦」[13],熟義──至無所知障位。   三、相續執持位:謂從無始乃至如來盡未來際利樂有情位,謂名「阿陀那」[14],此云[15]「執持」,或名「心」等。   長短分限,不過三位。以「異熟」名,通初、二位[16],故論說言「多異熟性故」。不言初,以狹故;不言後,以寬故。   寬、狹何事遮不說也?   此中意說薰習位識。若說寬時,佛無熏習,說即無用;若說狹時,八地以後,猶有薰習,便為不足。又但說因有虛妄位,不說于佛,故說異熟識是「多異熟性」,寬、狹皆得。   又為五位︰一、異生位,二、二乘有學位,三、二乘無學位,四、十地菩薩位,五、如來位。「異熟」一名,通前四位,故言「多異熟性」,不說余名。   又十三住[17],通十二故[18]。又七地,如《樞要》說[19]。 【疏翼】   安慧《唯識三十論》云︰ 所說三種能變,今尚未知,為顯彼差別,故說頌曰︰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論曰︰如是三種能變者,所謂異熟、所謂思量及所謂了別境識。此中由善不善業習氣異熟增上力故,隨能引生所感果體,如是名為異熟。染污意者,謂恆思量為我性故,名為思量﹝或譯為「由以恆審思量為性故,思量為我」﹞。眼等六識別別顯現色等境界故,名為能了別境。 【論文】 二‧一五九 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恆審思量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句中,第二解「思量」名。 【述記‧卷十二】   謂第七識恆審思量。   此說「恆」言,簡第六識。意識[20]雖「審思」,而非是[21]「恆」[22],有間斷故;次「審思」言,復簡第八,第八雖「恆」,非「審思」故;「恒審思量」,雙簡五識,彼非恆起、非審思故。   若言此識實內思量,何故此中不言內者,通無漏說,佛此亦緣外境相故。   此「恆」等言,各有所簡,如《樞要》說[23]。 【論文】 二‧一六○ 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 【疏翼】   第二合解下一句中,第三解「了別」名。即解下之三句中,第三句「了別境識」。 【述記‧卷十二】   下、解第三句也。以前六識同了粗境,異七、八故,合為一名。   問︰此前六識亦緣細境,如佛六識等,何故但名粗?答︰一、多分故[24],二、易知故,三、諸有情共可悉故,四、內外道皆許有故,五、大小乘所極成故,六、不共義故,七、八二識不粗了故。   此後二識[25],亦通淨名,非所薰故,又互顯故[26]。以上如《樞要》說[27]。 【疏翼】   以上解後二句訖。 【論文】 二‧一六一 「及」言,顯六合為一種。 【疏翼】   第二合解下二句中,第四解「及」字。 【述記‧卷十二】   謂前頌[28]言「及了別境識」,解彼「及」字。   「及」者,合集義。以「了境識」六種不同,今合為一,名為「了境」,故言「及」也。「及」字雖通「相違及」等,今顯「合集」,故解「及」言。 【疏翼】   以上別解後三句訖。 【論文】 二‧一六二 此三皆名能變者,能變有二種: 【疏翼】   第二長行廣解下之三句,略辨識相、彰能變體中,第二別解能變義。 【述記‧卷十二】   上來雖別解後三句,出能變體,然未解釋能變之義,故今應說。于中有三︰初、牒列數,次、依標解[29],後、總料簡。初、牒「能變」列其數也。   束三能變合為二種,即以二[30]義解「能變」也[31]。 【論文】 二‧一六三 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 【疏翼】   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二依標解。文分為二︰一、因能變,二、果能變。初中又二︰一、總列二因,二、依列別解。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次、依標解,為二文也。   此言「因」者,即所由故,謂種子也。辦體生現,為現行生之所由[32]也,此名,唯望現果為名。據理而言,應名果變,種及[33]現行所引生故,今[34]望果說現行因故。   「變」者,是轉變義[35]。在三能變初異熟中,顯所依止能持之識所有等流、異熟二種習氣是也。   言「習氣」者,是現氣分[36],薰習[37]所成,故名「習氣」。自性親因,名等流種[38]。異性招感,名異熟種。一種子,二種攝盡,士用、增上于此二中,假施設立,故不說之。   謂「因」即「能變」名,「因能變」,謂此二因能變生後自類種、同[39]類現行,及異熟果故[40]。 【論文】 二‧一六四 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燻令生長。 【疏翼】   第一因能變中,第二依列別解。于中有二︰一、解等流習氣,二、解異熟習氣。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不以等流所變之果顯其自性,但舉等流能變之因以顯自體。義顯所生通諸有漏三性之法各自種子,所引八識各各自果名言種子[41]是也[42]。   「等」,謂相似;「流」,謂流類;即種子與果性同[43]。相似,名「等」;果是彼類,名之為「流」;即從等所流,從因為名,故名「等流」。即等之流,依士釋也。即名言熏習種子,是等流之習氣,名「等流習氣」。等流非因名,故等流習氣,非持業釋。以第八識不能薰故,唯說七生[44]。七唯無記[45],六通三性。 【論文】 二‧一六五 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 【疏翼】   第二依列別解中,第二解異熟習氣。 【述記‧卷十二】   前等流因,是因緣種,其所生果,即通八識種。此異熟因、增上緣種,即是有分[46]薰習種子。不以所生異熟之果顯其因性,但舉此「因能變」之因以彰自體,義顯所生[47]除第七識[48],可[49]通余識及五蘊等無記之法[50]。   此體雖[51]通善惡二性,果唯無記。前因[52]因果,皆通三性。第七識,唯無記,非異熟因,勢力羸劣,不感果也。此非異熟,有覆性故,第八不能熏[53]此中皆不說。   明「因能變」,即是種子轉變生果。果,通種子及與現行,自類種子亦相生故。《瑜伽》第五「種子七義[54]」云︰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   舉「因能變」,意顯七識等諸現行法,亦名為「因」,亦名「能變」。故二習氣,各舉能薰諸因緣體辦體生果者名「因能變」。故轉變之義,通現種也。種因變,唯在第八;現因變,通余七識;不說我見熏習種子[55],離此二外[56],無別體故,于名言中別離出故,不能別招後果生故。   言「異熟」者,如前已說[57]。「異熟習氣」,唯依士釋,果是「異熟」,因名「習氣」故。第八,唯果變,而非因[58];種子,因變而非果;現七識亦因,亦果能變;前六識中異熟無記心等,同第八識,唯果能變,非能薰故;至下[59]當知。   問︰既說現行為因能變,種子何故非果能變?對誰名因?   答︰此中果變謂有緣法[60],能變現義,故種子非[61]。若體是果,而能轉變,種子亦是[62]。今論但說有「八識生,現種種相」[63],故知但說現行果法,名果[64]能變,由[65]以變現名能變故,種子但以轉變名變。   「等流能變」,或是持業,或依士釋。「異熟能變」唯依士釋[66]。三薰習等,下自當說[67]。 【疏翼】   以上第二依標解中,第一明因能變訖。 【論文】 二‧一六六 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 【疏翼】   第二依標解中,第二明果能變。 【述記‧卷十二】   即前二因所生現果,謂有緣法能變現者,名「果能變」,非因所生皆名為果能變。不爾,種子應名「果能變」,自相生故[68]。此果能變,即自證分,能變現生見相分果。   此言「變」者,與前不同[69],是有緣變[70],變現為義。識中種子,果之所變,識所緣故[71]。由前等流能變力故,八識三性因緣果生;由前異熟能變力故,除第七識,余之七識無記果生。舉因顯果,無記之法,體性羸劣,要等流、異熟二因所生名果能變,余則不爾。   「種種相」者,顯相應等見、相法,五蘊非一,言「種種」也。   若種子,唯轉變,名變;若第八識,唯變現,名變;若能變七識,得二變名。此前所說,並在因位有漏之心。若在因位,無漏之心[72]唯第六、七;種及現行,唯有等流因果能變。若佛果位,八識現行,唯有等流果能變攝,以在果位不熏習故;其諸種子,名因能變,生自類種及現行故[73]。三界具幾,如理應思[74]。 【疏翼】   以上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二依標解訖。 【論文】 二‧一六七 等流習氣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 【疏翼】   第二別解能變義中,第三總料簡。文分為二︰一、料簡初能變,二、料簡次能變。初中又二︰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二、明起何果。此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後、總料[75]簡前因能變等流習氣。   習氣[76]者,種子也。必有其果,未知生何、如何生果、能起何果,即有三義。今顯所生,通于八識[77],能為因緣生八識也[78]。   「體」,謂體性,「相」,謂相狀,自證、見、相,俱名為識[79]。 【論文】 二‧一六八 名等流果,果似因故。 【疏翼】   第一料簡初能變中,第二明起何果。 【述記‧卷十二】   顯是何果。   釋等流義,為因緣生。因緣之法,必同性故[80]。 【疏翼】   以上第一料簡初能變訖。 【論文】 二‧一六九 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 【疏翼】   第三總料簡中,第二料簡次能變。于中分二︰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二、明起何果。初又分二︰一、明生第八識,二、明生前六識。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十二】   前因能變中,言異熟習氣,既是種子,未知生何、如何生。今顯增上緣生,不親生故。所生真異熟者,唯第八識。增上緣生,性不同故,唯第八識是總果故,是果之主,余果方生,主引生故。由強勝業引總果已[81],余別弱業,方能生果。據其勝業名引,引余業生故。報亦名引,引余果故。業勝名引,果無間故,說「恆相續」。由恆相續,及是引果,立「異[82]熟」名,余法不[83]爾。 【論文】 二‧一七○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 【疏翼】   第一明生何及如何生中,第二明生前六識。 【述記‧卷十二】   顯異熟因所生未盡。   即明亦感前之六識,俱增上緣。此是別果,故業名「滿」。「引」如作模,「滿」如填彩。以此六識,從第八識真異熟起,名「異熟生」。以非是主,有間斷故,不名真異熟。成圓果事,具足果事,名之為「滿」。亦通因果,皆有滿義,業勝名「滿」。 【疏翼】   以上第一明生何,及如何生訖。 【論文】 二‧一七一 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 【疏翼】   第二料簡次異熟能變中,第二明起何果。于中分二︰一、明異熟果及釋異熟,二、明能變果識為真異熟。此即初文。 【述記‧卷十二】   釋生何果。   言異熟果及釋異熟。因是善惡,果無記故,別從總稱,二種俱名異熟果,即由知前所說[84]故。其第七識,非異熟種之所引生,因位唯染[85],果無漏故。   問︰六識報者,非真異熟,名異熟生者,善等三性法應名「異熟」生?並從真實異熟起故。   答曰︰不然。《對法》第五說︰若法是異熟,從異熟起者,名「異熟生」[86]。善等唯[87]從彼起,不是異熟,故不名「異熟生」。   若爾[88],即真異熟從自前念及種起故,應名異熟生?合具二義故!   答曰︰可然。如《瑜伽》六十三〈有心地〉[89],廣說如彼[90]。   今應義釋︰若法異熟,從異熟起,無間[91]斷、遍者,名為異熟,名「異熟生」。若法異熟,從異熟起,有間、不遍者,名「異熟生」,不名異熟。若法非異熟,有間、不遍,雖從異熟起,不名異熟,不名「異熟生」。若法有漏,依異熟者,可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漏種子,皆名異熟生。由是,無漏種子不名「異熟生」,體[92]非有漏,不同性故。若法有為,依異熟有,不名異熟,名「異熟生」,因中無漏,並名「異熟生」。   故五十七云︰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93]。由是,佛果諸無漏法非「異熟生」。若法緣合,與本性別,變異而熟,果始能生,名「異熟生」;即一切有為,皆「異熟生」,故具知根[94]名「異熟生」。   今五義中,取第一義,唯第八識,不取于余[95]。 【論文】 二‧一七二 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為異熟,非謂一切。 【疏翼】   第二明起何果中,第二明能變果識為真異熟。 【述記‧卷十二】   雖異熟果通七識有,今初能變,唯真異熟,我所藏故,持染種故,名真異熟。非說一切業所感者,皆初能變。   「持雜染種」,即顯善惡業果名識。「能變果識」者,顯此非是能變之中因能變也,不能薰故。「我愛執藏」,顯初名也[96]。言「異熟」者,或異時而熟,或變異[97]而熟,或異類而熟,或異熟因所招,名異熟果[98]。   前二、無文解;第三、第四,依士釋,或持業釋,異熟即果故。然下十因得五果處,彼自料簡,故今不述,如第八卷[99]。   此中所言「異熟生」者,一切色法,非第八品,亦異熟生。此但舉心,心為勝故[100]。 【疏翼】   以上三種三判本頌之第一種三判中,初一頌半略釋外難總標識相訖。 -------------------------------------------------------------------------------- [1] 謂長行解釋。 [2] 即「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3] 即初一頌半「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此能變唯三。  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之後三句。 [4] 「即分」,《金藏》作「分之」。 [5] 即一、解初句,二、解後二句。 [6] 見《述記》卷二,如云︰ 頌中「唯」言,顯其二義︰一、簡別義:遮虛妄執,顯但有識,無心外境。二、決定義:離增減數──略唯決定有此三故,廣決定有八種識故。 本論卷七云︰ 「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一初云︰ 「唯」者,獨但簡別之義;「識」者,了別詮辨之義。唯有內心,無心外境,立「唯識」名。 [7] 即「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8] 「現行」二字,《金藏》無。 [9] 「阿賴耶」,梵文為「alaya」;藏文為「kun gźi」。 [10] 「時」字,《金藏》有,余無。 [11] 「毗播迦」,梵文為「vipaka」;藏文為「rnam par smin pa」。 [12] 「毗」,梵文為「vi」。 [13] 「播迦」梵文為「paka」。 [14] 「阿陀那」,梵文為「adana」;藏文為「len pa」。 [15] 「云」字,靈泰《抄》牒文、《金藏》作「名」。 [16] 《金藏》作「通初二位」,余作「亦通初位」。 [17] 「住」字,《金藏》同于金陵本,余作「位」。 [18] 《樞要》卷中云︰ 又十三住︰初名通九,第三名通十三,「異熟」名,該十二,故名為「多」。依生死系,故唯取此﹝與七地分別﹞。此二解,依﹝與二乘﹞不共所緣,以三性境為所緣者,不說二乘。二乘回趣,亦此所攝。《疏》中二解﹝即說因及五位二解﹞,通三乘解。以上簡自﹝所有﹞名。 心,即簡意二不名心等所以,與「阿陀那」名等故。「意」名,不及第七,故不取之,又簡他識。「多」者,相續義,一切時行,名之為「多」,多時行故。「異熟」者,業果,五果中異熟果。六識雖有異熟,而非多;第七雖多﹝時行﹞,非異熟;故唯此名「多」。又「多」者,廣義,即是總義,異熟之義,雖通六識,非總報主,不立「多」名;第七雖多,非異熟;故名「異熟」,余識不名。 [19] 如《樞要》卷中說︰ 四十九立七地︰「一、種姓地,二、勝解行地,三、淨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定﹝行﹞地,七、到究竟地。」四十七︰「種姓、勝解行、極喜、增上戒、增上心,三慧──覺分、諦、緣起──無相有功用、無相無功用,及以無礙解、最上菩薩住、最極如來住。」「種姓地」,即種姓住。「勝解行地」,即勝解住。「淨勝意樂地」,即極歡喜住。「行正行地」,即增上戒、增上心、三種增上慧、有加行功用無相住。「決定地」,即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有三決定︰一、種姓定,二、發心定,三、不虛行定。此地菩薩墮在第三決定中故,「決定行地」,即無礙解住。「到究竟地」,即最上成滿菩薩及如來住合立。其「阿賴耶」名,在前四地;「毗播迦」名,通六地半;第七地中,攝第十地菩薩故;「阿陀那」名,貫通七地;然依雜染位多分異熟,通阿賴耶故。 [20] 「識」字,《金藏》無。 [21] 「是」字,《金藏》無。 [22] 「恆」字下,《金藏》有「也」字。 [23] 《樞要》卷中云: 又「思量」者,簡他識,如《疏》,又簡自。何故此名?意有二義︰一者、依止名意,二者、思量名意。何故名思量,不名依止?依止之名,是共他故,今不共故。又依止名,兼他顯自,以能依止顯所依故。「思量」之名,自行相義,以行相﹝見分﹞顯體。以緣少故,相續恆起,行相深遠,名之為「審」。故以思量行相而顯自性,不名依止。又現正思量,名之為意。 《對法》第二︰「無間覺義,是意﹝義﹞。」即次第滅根。今此思量,呈現正思量,簡無間故,言「恆」故,顯此思量恆現在故。又簡自名,何故不名心識,而獨名意?《百法》等說識有八種。﹝《瑜伽》卷六十三﹞〈有心地〉﹝即〈決擇分‧三摩呬多地〉﹞說八並名心﹝「此中諸識皆名心、意、識」﹞故。以恆審思量﹝「于一切時執我、我所,及我慢等思量為性」﹞之義,勝余名故。若恆集起﹝「能集聚一切法種子故」﹞名心,不及第八。若了境﹝「謂于境界了別為相」﹞名識,不及余六。故以「意」名而標自稱,不說心、識。由此簡他識有二義︰余識非恆及非審故。如《疏》中解。第二、此中心、識不及八、六故,自識思量之用,勝心識故。簡自名中,亦有二︰一、不唯依止解意,非諸論中依止之義,他之共故。二、顯常現在,故非無間覺。 [24] 謂除佛之六識以外,多分粗故。 [25] 謂六、七二能變識。 [26] 如理《義演》云︰ 舉七通淨名,顯第八亦通淨,阿陀那識是。舉異熟染名,顯六、七二﹝識﹞亦唯染也。此約三能變識互顯也。 [27] 《樞要》卷中云︰ 又「了境」者,一、約見分行相而顯自體。二、簡他識有四義︰一、易知故:嬰孩之屬皆知有故,二、共許有故,三乘通許,三、行相粗故,四、 所緣粗故。唯﹝前﹞六名「了境」,余﹝二﹞不得名。又自可名為心、意,何故但名識,不名心意等?以了境之行相粗故易知,顯其自性,心、意,不爾。眼識等名心,義難知故。﹝《瑜伽》卷六十三﹞〈有心地〉,即〈決擇分三摩呬多(梵文為「samahita」)地〉﹞說八並名心﹝意識﹞。《對法》﹝卷二﹞說無間覺、意﹝原文為「無間覺義,是意義」﹞,故簡自名。又不名「異熟」名等,顯「異熟」等名,相難知故,多分非彼。自余別義,如《對法抄》﹝《雜集論述記》卷十﹞及別章﹝《大乘義林章》卷三〈唯識章〉﹞說。  《雜集論述記》卷五以十門分別八識云︰ 一、體﹝性﹞:五法中體,有說︰五識唯有漏,唯分別、相攝。有說︰通無漏,及余二﹝名及正智﹞。若有漏,如前二法。無漏者,正智攝。《唯識論》﹝卷八﹞說無漏能所詮、見,及有為相分皆正智故﹝原文為「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說能所詮」﹞。三性之體,準此二說應知。﹝約依他與圓成可有二說。﹞ 二、釋名者,《唯識》﹝卷四﹞說第七、八,持業釋,藏即識故;眼等六,依士釋,依眼之識故﹝原文為「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余識故。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于第七但立『意』名。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集、了別劣余識故,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 三、所依多少:謂因緣、等無間緣、增上緣依。如《唯識》﹝卷四﹞解第七識中解:何故所緣緣非依者,無依用故,非極有力引生心故。 四、心所相應多少者,如前﹝《唯識》卷三、卷四、卷五﹞解八識處各有諸說。 五、﹝善等﹞三性各別,說與心所相應多少。 六、三受:如唯識第五解六識別說。 七、二障所依:如《唯識》第十解二障處各有﹝頓、漸﹞二說。 八、轉識得智:如《唯識》第十、《佛地》第三、《攝論》﹝兩釋﹞卷九等。然《唯識》﹝卷十﹞有五識唯有漏師、得成所作智體二﹝「有義」﹞說。 九、何界地後轉四智生者,如《唯識》﹝卷七﹞解四緣﹝中等無間緣﹞處。 十、具緣多少者,如《唯識》第八有自他諸識四分互﹝為所﹞緣多少,然一約三緣﹝「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緣。無因緣故」﹞等。   〈唯識章〉則多約唯識觀分別。 [28] 即第六句。 [29] 「解」字,《金藏》作「釋」。 [30] 「二」字,《金藏》無。 [31] 「也」字,《金藏》無。 [32] 即「出必由戶」之由。 [33] 「及」字,《金藏》誤作「變」。 [34] 謂本無始故。 [35] 由隱之顯義。 [36] 「現氣分」謂現行氣分。 [37] 「薰習」或作潤澤。 [38] 親因與果性類相同,如章符印,名等流種。 [39] 「同」字,《金藏》作「自」。 [40] 但諸法自性是否轉變?小乘與大乘不同,即小乘執自性為因緣外獨  有,或離意言外別有境相,即遍計所執性常一法我。如《大毗婆沙  論》卷三十九云︰ 問︰諸行自性有轉變不?設爾,何失?若有轉變,云何諸法不舍自相?若無轉變,云何此中說有住異? 答︰應說諸行自性無有轉變。 問︰若爾,何故此中說有住異? 答︰此中住異是老別名,非謂轉變。如生名起,無常名盡,老名住異,應知亦然。復次,有因緣故,說無轉變;有因緣故,說有轉變。有因緣故無轉變者,謂一切法各住自體、自我、自物、自性、自相,無有轉變。有因緣故有轉變者,謂有為法得勢時生,失勢時滅;得力時生,失力時滅;得士用時生,失士用時滅;得增上時生,失增上時滅;得功能時生,失功能時滅;熾然時生,萎歇時滅;增進時生,衰退時滅;興舉時生,墮落時滅;猛利時生,遲鈍時滅;滋茂時生,枯萃時滅;和合時生,離散時滅;故有轉變。 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作用轉變。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若依作用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法未來未有作用;若至現在,便有作用;若入過去,作用已息;故有轉變。 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自體轉變,二者、功能轉變。若依自體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彼自體無改易故。若依功能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未來世有生等功能、現在世有滅等功能、過去世有與果功能,故有轉變。 復次,轉變有二種︰一者、物轉變,二者、世轉變。若依物轉變說者,應言諸行無有轉變,以物恆時無改易故。若依世轉變說者,應言諸行亦有轉變。謂有未來、現在、過去,世改易故。既有轉變,說有異相,無違理失。  而大乘《攝論‧無性釋》卷二解第一緣起阿賴耶識分別自性云︰ 謂于分別,有勢力故,或于分別,有所須﹝即須現行分別為因燻成種子﹞故,說名分別,即阿賴耶識能分別自性。以能分析一切有生雜染法﹝自﹞性,令差別故。  前七轉識與阿賴耶識如燈焰、燈炷,燒炷生焰更互為因,並如蘆束  不倒,更互為依。種子現行,二種自體必依他起故,又必互為因果  轉變故。自來親因親果,未有如是密切嚴合者。 [41] 種子不同時橫生種子,而前滅後生相似相續,豎直引生,暴流飛湍,  默運不停。 [42] 靈泰《抄》云︰ 「等流」者,是果名,即五果中等流果是也,故知不可望果說。何以故?等流體即說因生故,等流果還望同類等流種子故。云舉等流習氣之因以顯等流自體,意顯等流種通生有漏三性之法也。 [43] 謂善、惡、無記三性同。 [44] 七為能熏,八為所薰。 [45] 第七識為有覆無記。 [46] 「有分」,梵文為「bhavavga」;「有支薰習差別」,藏文為「yan lag」。  《攝大乘論》卷一列三種薰習中,第三為「有支薰習差別」 [47] 「所生」,即為異熟果體。 [48] 謂有覆無記識。 [49] 「可」字,《金藏》誤作「唯」。 [50] 謂無覆無記之法。  靈泰《抄》亦云︰ 「異熟」,唯是果名,故五果中有異熟果,今異熟望因說故,異熟不望果說。體既是果,果上更無果,故不望果說也。異熟望因說,因,謂善惡業種。 [51] 「雖」字,《金藏》、金陵本誤作「唯」。 [52] 謂等流習氣。 [53] 「燻」字下,《金藏》有「成」字。 [54] 《瑜伽》卷五此段原文為: 又建立因有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無有常法能為法因︰謂或為生因,或為得因,或為成立因,或為成辦因﹝藏文更有「或為建立因」(藏文作「gnas pa'i rgyu」)﹞,或為作用因﹝藏文又多「或任何一因」,即常法非任何因﹞。又雖無常法,為無常法因,然與他性為因;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又雖與他性為因,及與後自性為因,然已生、未滅,方能為因;非未生、已滅。又雖已生、未滅,然得余緣,方得為因;非不得余緣。又雖得余緣,然成變異,方能為因;非未成變異。又雖成變異,必與功能﹝藏文作「mthu」﹞相應,方能為因;非失功能。又雖與功能相應,然必相稱相順,方能為因;非不相稱相順。由如是七種相,隨其所應諸因建立應知。 [55] 《攝論》卷一云︰ 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云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此中三種者,謂三種薰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薰習差別。  《攝論‧無性釋》卷三解三薰習云︰ 「名言熏習差別」者,謂我、法、用﹝藏文作「bya ba」﹞,名言多﹝藏文作「諸假立言說」﹞故。有人天等「我」、眼色等「法」、去來等「用」,薰習差別。由此我、法、用影,顯現諸識生起功能﹝藏文作「nus」﹞差別。「我見熏習差別」者,謂四煩惱所染污意薩迦耶見力故,于阿賴耶識中,有能執我薰習差別﹝世親《釋》云「由此為因,謂自為我,異我為他,各有差別」﹞。「有支薰習差別」者,謂福、非福、不動行增上力故,于天等諸趣中,有無明等乃至老死薰習差別。 [56] 「此」,謂名言熏習、異熟薰習。 [57] 即「異性招感」。  智周《演秘》云︰ 善惡種子生自現、種,名為等流。有余緣,助感後異熟,即名異熟。  靈泰《抄》云︰ 諸佛由無我見故,即一切諸佛法身皆悉共同。若一切諸佛自受用身,周遍虛空不相障礙。若他用變化,或有眾生宜見一身,或百千諸佛共成一身,無自他故。異生起我見執我妻子﹝為我所﹞,有自他簡別。為即我見種子故,即名有自他身各各百千萬種別,其﹝果報﹞身更互相礙也。凡夫有﹝俱生等﹞我見故,則別異于諸佛也。我見不能別招果﹝者﹞,名言中分出也。出生前﹝有支﹞薰習故,即五趣別。由福、非福行故,即欲界人天別。由不動﹝等﹞行故,即令色、無色界別也。 [58] 靈泰《抄》云︰ 其第八現行識不能薰成種。  以是所熏,非能薰故。 [59] 謂「所薰能薰各具四義」。 [60] 下文作「有緣變」。 [61] 謂種子在因位,則非果能變。 [62] 又若體是果,為第八識所緣相分,為第八識自證分所變現,則亦是。 [63] 即次下文。 [64] 「果」字,《金藏》無。 [65] 「由」字,《金藏》無。 [66] 「等流能變」等二十字,《金藏》有,余無。 [67] 謂本論卷八。如云︰ 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攝大乘論》謂之「意言」。藏文作「yid kyi brjod pa/」﹞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 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執。我執有二︰一、 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 三、有支薰習: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于差別果是增上緣。  如是言,則我執不止從名言種子分離出。  靈泰《抄》云︰ 若我執中通不善性者,即是有支薰習中收,故言不別招後有果。其我執不善性,能感異熟果。 [68] 種生種已;種生現已,現復生種,皆轉變起。  靈泰《抄》云︰ 若不爾者,現行為因燻成種子果時,其種子應名果能變! [69] 上文說「此中果變謂有緣法,能變現義,故種子非」,依義不同。 [70] 上文作「有緣法」。 [71] 種子是第八識見分所緣相分,為第八識自證分變現生起。 [72] 「心」字,《金藏》、金陵本同作「種」。 [73] 靈泰《抄》云︰ 佛位有種生種、種生現行,名生等流因能變。其八識現行,無有現行生種──因能變也;無有異熟因果──果能變也。 [74] 道邑《義蘊》解三界具幾云︰ 若因能變:欲界之中,等流通三性,異熟具善、惡。若上二界,等流無不善,異熟唯善性。若果能變:欲界具八識,色界缺鼻、舌,無色唯三識。果中三性,有漏因中,色、心等種三界多少,皆應準知,不能具說。  《樞要》卷中云︰ 體相沉隱,名之為「因」,故唯在種。體用顯現,立為「果」名,易見故不在種。不爾,應通。因、果能變中有五四句︰初、應總因果為句,次﹝第二、第三﹞,等流、異熟各別因果為句,次﹝第四﹞,以二相相對為句,及後﹝第五﹞、轉變變現為句,合有五四句,思之。 有唯轉變名變,非變現為變,謂一切種子;有唯變現名變,非轉變名變,謂因第八,及六識等業果現行,並佛功德一切諸心、心所;有俱句者,謂因七識;俱非者,謂異熟相分。 但是所變故,一切因位有力相分為能薰故,亦轉變名變,非變現名變,第一句攝。其因中六識業果相分,及一切第八、佛果諸心、心所相分,並為第四句。﹝以上第五四句。﹞ 又有因變,非果變,謂成佛以去一切有為無漏種子,佛更無現行薰生故;有果變,非因變,謂第八﹝及﹞六識中業果,並彿一切現心、心所;俱句者,謂因七識能薰現行,及能生種;俱非者,謂佛果上一切相分。﹝以上第四四句。﹞ 唯以等流為因果能變,作四句︰或唯等流因,非果變,大悲菩薩、佛果無漏法爾種子;有唯等流果,非因變,謂佛果現八識;有俱句,即因第七及六識無漏,並威儀、工巧、變化因種;有俱非句,謂佛果相分。﹝以上第二四句。﹞ 以異熟為因果能變作四句中,唯有三句,無第三句故。有漏善惡業種子,為初句;第八及六識業果、現種,為第二句;無第三句;俱非者,謂第七及六識中,非善惡並業果心等是。﹝以上第三四句。﹞  于八識中,各為五四句,後別應思。 [75] 「料」字,《金藏》誤作「顯」。 [76] 「氣」字,《金藏》無。 [77] 此句答生何。 [78] 此句答如何生。 [79] 靈泰《抄》云︰ 「體」,謂體性,即自證分;「相」,謂相狀,即是見、相分。 [80] 種與現、現與種,同時相似生。種與種,前後相似、相續生。 [81] 「已」字,《金藏》作「已」,余作「故」。 [82] 「異」字,金陵本誤作「果」。 [83] 「不」字,《金藏》作「不」,余作「亦」。 [84] 即「從異熟起」。 [85] 即有覆無記。 [86] 《對法》卷五原文為: 又異熟者,唯阿賴耶識及相應法。余,但異熟生,非異熟。「余」者,謂眼、耳等,及苦、樂等,是阿賴耶識余,此唯得異熟生,從異熟生故。 [87] 「唯」字,《金藏》作「雖」。 [88] 此即第二問。 [89] 即〈決擇分三摩呬多地〉。 [90] 「如彼」,《金藏》作「所以」。  《瑜伽》卷五十一云︰ 阿賴耶識相應受,于一切時唯是不苦不樂,唯是異熟生。  本論卷八云︰ 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  本論《述記》卷四十五解云︰ 然本識亦名異熟無記,如前第二卷﹝即今《述記》卷二十五﹞會。 [91] 「間」字,《金藏》無。 [92] 「體」字,《金藏》有,余無。 [93] 《瑜伽》卷五十七原文為: 問︰幾有種子異熟?答︰一切皆有。 [94] 《對法》卷十一云︰ 具知根者︰謂于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謂九根﹝意、信、勤、念、定、慧、樂、喜、舍﹞,除憂根。于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95] 如理《義演》云︰ 總有六門,分為五對;從狹至寬,漸次料簡。第一、真異熟﹝及異熟﹞生分別,即總別相對,初二義是。第二、異熟生非異熟分別,即三性相對,第三義也。第三、有漏分別,即現種相對,第四義也。第四、有為無為分別,即因果相對,第五義也。第五、緣合非緣分別,即變不變相對,第六義也。  《樞要》卷中以三義定真異熟云︰ 真異熟具三義︰一、業果,二、不斷,三、遍三界,第七具後二義,非初。第六報心,具初後義,非中。非報心,具後一義,非初二。五識報心,具初,非後二。非報心,三義具無。故唯第八獨得其名。 [96] 謂初位阿賴耶識之名。 [97] 「異」字,《金藏》作「異」,余作「易」。 [98] 謂合上四義,名異熟果。 [99] 論文已如上引,《述記》卷四十八解說名「異熟生無記」所以云︰ 若但言「異熟」,即六識中報,非真異熟攝。今為總攝彼故,言「異熟生」。 [100] 謂心攝見、相分,故云「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