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的因緣(秦啟明) description: "編輯:秦啟明來源:閩南佛學" --- 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的因緣 編輯:秦啟明 來源:閩南佛學   內容提要:本文以弘一大師生平為縱,以廣洽法師生平為橫,通過縱橫交叉,因緣會合,考查二者之間的相識、相交、相契、相知,解讀學貫中西、會通儒釋道;致力重興南山律教、共紓國難的愛國高僧——弘一大師,如何將僅讀過兩年私塾的農家子弟——廣洽法師,納入南山律苑,精心栽培成重興南山律教的僧才。廣洽法師又是如何銘記弘一大師的殷誠期勉:「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勇猛精進,永不退墮。從廈門南普陀寺的執事,到被大師推舉佛教養正院監學;從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導師,到被星洲僧俗舉任新加坡佛教總會主席,成為名聞南洋的弘法高僧,從而在中國、新加坡近代佛教史上寫下閃光的一頁。   關鍵詞:因緣高樹律幢以戒為師   作者簡介:秦啟明,蘇州電台高級編輯。   一   1980年11月2日,在廣洽法師的倡議籌備下,新加坡彌陀學校大禮堂,隆重舉行中國高僧弘一大師誕辰100周年紀念大會。禮堂正中,端放著已故中國名畫家徐悲鴻所繪弘一大師油畫像。畫像兩旁懸掛著弘一大師當年書贈廣洽法師的《南山律苑題聯》:   南山律教,已七百年湮沒無聞,所幸遺編猶存海外。   晉水僧園,有十數眾弘傳不絕,能令正法再住世間。〔1〕   兩旁供桌上,陳列著海內外不同版本的弘一大師佛學著作、寫經刊本。禮堂四周,陳列著弘一大師的數十件遺墨真跡,琳瑯滿目,蔚為大觀!到會者包括新加坡政要、各界來賓近千人。紀念大會在新加坡佛教總會主席宏船法師的主持下開幕,首由彌陀學校銅管樂隊演奏,帶領全體高歌太虛作詞、弘一譜曲的《三寶歌》:   人天長夜,宇宙黮暗,誰啟以光明?   三界火宅,眾苦煎迫,誰濟以安寧?   大悲大智大雄力,南無佛陀耶!   昭朗萬有,袵席群生,功德莫能名。   今乃知,唯此是,真正皈依處。   盡形壽,獻身命,信受勤奉行。〔2〕   接下來,廣洽法師向弘一大師獻花禮敬,然後在高文顯博士的漢語、英語口譯下,報告弘一大師由名士而藝術家而高僧的傳奇一生。禮讚弘一大師乃中國近代重興南山律教、共紓國難的一代愛國高僧。   二   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相識于大師首下廈門,緣起于廣洽法師二次禮請弘一大師三下廈門。   1929年1月15日(夏歷戊辰年十二月初五日),弘一大師隨同尤惜陰、謝國梁二居士乘輪前往泰國弘法途中,抵達廈門。大師因身體「不適」,〔3〕登岸休息。經陳敬賢居士接待,介紹弘一去廈門五老峰參禮南普陀寺。復經寺方監院性願法師等懇勸挽留,大師毅然放棄海外之旅,留居廈門南普陀寺。遂由執事廣洽法師負責接待安排寮房,弘一也就在此時此地與廣洽初識。   廣洽法師(1901-1994):俗名黃智潤,字廣洽,號照融,別號普潤,出生于福建南安縣田中鄉,五歲喪父,與慈母潘氏相依為命,賴變賣家物苦度光陰。十歲母亡,舉目無親,幸得鄉中慈婦照顧渡過難關。稍長便以代人放牛,去藥鋪抓配中草藥謀生。利用夜間就讀私塾兩年,從此未再接受任何教育。因念父母生命無常,常去鄉中念佛堂茹素念佛,漸次產生出世之想。1920年,離家去廈門求職,不料因為茹素而被雇主拒之門外。迫于生活,走投無路,經好心人指引,毅然投奔廈門南普陀寺。1921年11月,于南普陀寺禮瑞等上人落髮出家。1922年,于莆田廣化寺禮心老和尚座下接受三壇大戒。因待人和善,長于當家理財,故于1925年起,接受住持會泉法師之聘,擔任南普陀寺知賓,負責管理庫房,接待賓客,洽談法務佛事。1928年起,接受新任住持太虛法師之聘,改任南普陀寺副寺,協助太虛在南普陀寺推行佛教改革。因受先父影響,廣洽夙好書畫,仰慕文化藝術界名流,故而對弘一大師慕名已久:了知弘一出家前乃藝術家李叔同,出家後乃發願重興南山律教的高僧。今見弘一來寺參禮,廣洽滿心歡喜,不顧自己因患咯血症靜養,主動履行寺職,先是陪同弘一參訪南普陀寺大殿廳堂,復又為大師安排寮房,隨侍「座側,聽候差遣。」〔4〕並代為接待安排前來求謁的來賓與信眾。   如果說廣洽法師與弘一大師的相識,出于偶然機緣;那麼兩次函請弘一大師三游廈門,則是廣洽法師發自內心的殷誠之願。   第一次是1931年4月下旬,弘一大師在上虞法界寺二患大病,未及康復,喜接廣洽法師來函請三下廈門。5月1日,弘一即在上虞法界寺函復廣洽云:「至遲至中秋節前,返(回上虞)法界寺,料理一切,然後再動身往廈門親近慈座也」。〔5〕同年11月,弘一大師在慈谿五磊寺參與籌建南山律學院未果,先下山暫居金仙寺,復應李鴻梁、蔡丏因之請,往居戒珠寺三游紹興。然後轉程上海,準備在滬乘輪三下廈門,恰因日軍發動「九·一八」事變而被滬上諸友勸阻云:「時局不大安全,遠行頗不相宜」,〔6〕而決定「暫緩動身」。當月下旬,弘一曾在上海與慈溪金仙寺分別寫信函告廣洽。前函云:「本擬即往廈門,茲因上海友人勸阻(因時局不寧),暫緩動身。」〔7〕後函云:「今歲擬即在金仙寺過冬,俟明年覓得同伴,當偕來閩南。因行李繁重,一人乘搭輪船,上下殊困難也。」〔8〕第二次是1932年10月,弘一大師在慈溪金仙寺料理完諸事,辦理好書物行李托運事,轉程寧波,乘輪返回溫州慶福寺,便接獲廣洽法師來信,函請弘一三下廈門。11月11日,弘一在溫州慶福寺寫信預告廣洽法師云:「末學擬于十天後,搭乘『新鎰利』輪往廈。但此船無有定期,或延遲亦未可知也。」〔9〕不巧獲信當晚,弘一突患痢疾,腹瀉不止。眼看原訂行期無法起程,迨至11月15日,弘一在溫州慶福寺再次致函廣洽說明行期延緩。   廣洽法師慈鑒:   前寄函想已收到。   音自十四日(按指夏歷壬申年十月十四日,公歷應為1932年11月11日)夜間,患痢疾,至今未愈。倘近日可以痊愈,即搭次班「新鎰利」輪船往廈。倘一時未能痊愈復元者,則更須延期也。所帶行李不多,乞座下勿至碼頭迎接。因病猶未愈,動身之日難確定也。   知勞遠念,謹以奉聞。順頌   法安!   演音和南 舊10月18日〔10〕   需要補充的是,有關「弘一大師年譜」、「弘一大師傳」寫到弘一三下廈門時,或說是大師接受性願法師函請,或說是大師接受廣洽法師函請。閱罷此信可知真情,原來是在性願法師與廣洽法師的分別函請下,大師才允請三下廈門。   三   1932年11月26日,弘一大師在溫州慶福寺病愈,始由溫州乘坐「新鎰利號」輪,起程三下廈門。11月30日弘一抵達廈門妙釋寺,得性常法師接待,騰出寮房供大師止息,弘一欣然手書《華嚴集聯》——「戒是無上菩提本,佛為一切智慧燈」〔11〕付贈。復受性願法師安排,弘一改居廈門萬壽岩。   如前所述,弘一大師之能三下廈門,乃經廣洽、性願反復函請,歷時兩年,直至臨行,仍有波折。因此之故,作為禮請者與被禮請者,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雙方,均為能在廈門有緣重逢,滿心歡喜,十分珍惜。作為廣洽,竭誠希望能向高僧弘一聞法求學,掌握弘法辦道所需的本領與識見;作為弘一,竭誠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傳授,能使廣洽成長為一名律學僧才。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在南閩的因緣會合,就在上述前提的基礎上展開。   (一) 允請廈門首次弘法   弘一三下廈門留居妙釋寺僅數天,便接受性願安排,受請首次移居廈門萬壽岩編撰《地藏菩薩聖德大觀》。目的是「輯錄教跡,流傳于世,贊揚聖德,而報深恩」。〔12〕廣洽利用前來晉謁求學之機,勸請弘一在萬壽岩弘法講經,弘一有感「地方偏僻,祗宜靜修」〔13〕未允。廣洽沒有罷休,未幾廈門市府將妙釋寺歸還廈門佛教會,瑞今法師奉太虛之命,于廈門妙釋寺創辦「星期日念佛會」。〔14〕廣洽趁此機緣,多次前來萬壽岩,勸請弘一前往妙釋寺弘法。表示願陪同往返隨侍左右,約定瑞今法師任閩語口譯。在廣洽法師的至誠勸請下,弘一大師終于不顧自己「拙于辯才」,〔15〕破例允請在閩弘法。   弘一假妙釋寺「星期日念佛會」弘法次第有三:首講《淨土法門大意》,總結修持淨土法門者注意事項有:第一須發「大菩提心」;第二須常讀誦《華嚴經·普賢行願品》;第三須努力作社會慈善事業。唯此才能讓人們「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積極的」,才能證明淨土法門決非是「消極的、厭世的、送死的。」〔16〕次講《人生之最後》,指出「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之最後。」因此若要臨命終時安詳自在,不「致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必須及早老實念佛備妥「往生資糧」。〔17〕複講《改過實驗談》,針對當天適「值舊歷新年(按指夏歷癸酉年正月初一日,公歷1933年1月26日)」,人皆口言「恭賀新禧,新年大吉」,弘一指出:「當此萬象更新之時」,「吾等素信佛法之人」,「亦應一新乃可」——「吾等所謂『新』者,乃是改過自新也。」〔18〕   弘一大師在妙釋寺首次弘法圓滿成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如寺中重病不起的了識法師閱罷講稿《人生之最後》,即止藥念佛,禮大悲懺,見者聞者無不驚歎講稿之感動力。後受聞法者勸請,弘一將講稿《人生之最後》補作題記,交付上海佛字書局于1935年2月付刊流布。卷首題記云:   歲次壬申十二月,廈門妙釋寺念佛會請余講演,錄寫此稿。于時了識律師臥病不起,日夜愁苦。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並扶病起,禮大悲懺,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見者聞者靡不為之驚喜讚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   余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乃為治定,付刊流布焉。   弘一演音記〔19〕   (二) 奇夢憶偈書題「普潤」   廈門妙釋寺「星期日念佛會」首次弘法圓滿成功,使講演者與勸請者皆大歡喜。作為講演者,弘一大師改變了「說法之事,非其所長」〔20〕的原有想法,增強了在閩弘法講演的信心。作為勸請者,廣洽法師發現大師原來並非「拙于辯才」,〔21〕只是所講北方話,需要有人作閩語翻譯,便可勝任弘法講演。為了提倡僧人修習戒律,廣洽會同瑞今接連自廈門太平巖前來萬壽岩,勸請弘一大師能在廈門妙釋寺連手「傳授律學」,〔22〕弘一沒有馬上答應,而是靜待機緣到來。   1933年2月2日(夏歷癸酉年正月初八日),弘一大師允請移居廈門妙釋寺。可巧當晚便得「奇夢」:〔23〕夢見十余老人結席團坐,在絲弦的伴奏聲中,恭聽一長髯老人以歌說法,諷誦《華嚴經·賢首品》偈。可當大師獲准委身參坐隨誦時,奇夢即醒,乃篝燈書錄偈文。越五日,弘一撰書《夢後憶書華嚴經偈贈普潤法師》。廣洽又號「普潤」,〔24〕即弘一斯時別題。內云:   歲次癸酉正月八日,移居(廈門)妙釋禪寺。是夜余夢身為少年,偕師行。聞後有人朗誦《華嚴》偈句,審知其為《賢首品》文。音節激越,感人甚深,未能舍去。與儒師返,見十數人席地聚坐,中有一人操理絲弦,一長髯老人即是歌者。座前置紙,大字一行,若寫《華嚴經》名。余乃知彼以歌說法者,深敬仰之。遂欲入座,因問聽眾:可有隙地容余等否?彼謂兩端悉是虛席。余即脫履,方欲參座,而夢醒矣。回憶《華嚴·賢首品》偈,似為「發心行相五頌」。因于是夜,乃篝燈書之。願盡未來際,讀誦受持,如說修行焉。後五日並記。普潤法師供養。演音。偈云:   菩薩發意求菩提,非是無因無有緣。于佛法僧生淨信,以是而生廣大心。   不欲五欲及王位,富饒自樂大名稱。但為永滅眾生苦,利益世間而發心。   常欲利樂諸眾生,莊嚴國土供養佛,受持正法修諸智,證菩提故而發心。   深心信解常清淨,恭敬尊重一切佛。于法及僧亦如是,至誠供養而發心。   深信于佛及佛法,亦信佛子所行道。及信無上大菩提,菩薩以是初發心。〔25〕   (三) 機緣成熟受請弘律   奇夢次晨,弘一大師滿心歡喜語人云:「余于夜闌,得是奇夢,系居閩弘律之預兆。」〔26〕故當廣洽會同諸師前來妙釋寺再次勸請大師講律時,弘一毫不猶豫欣然答允。為使講課做到深入淺出,力求首次講律達到預期目標,大師先期函托嘉興善友蔡丏因,要求購施「簡要易解」之「學校用教授法書」〔27〕一部,用來研習如何「講授律學」。再根據道宣所撰南山律典《四分律含注戒本》、《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與元照所撰靈芝律典《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資持記》等,編撰律學講稿《四分律含注戒本隨講別錄》(簡稱《含注戒本隨講別錄》)。經過上述充分準備,弘一大師才擇定:自1933年2月15日-3月10日(夏歷癸酉年正月廿一日—二月十五日),于廈門妙釋寺為南山律苑學律諸師講授《含注戒本隨講別錄》。講稿第一部分,內容有九:(1)余弘律之因緣,(2)略述律學之派別,(3)此土流傳之次第,(4)示今所宗,(5)此次講律之學程,(6)所用之教授法,(7)問答遣疑,(8)未來之希望,(9)此次講解之程度。   大師在《未來之希望》中,申明了在廈門籌辦南山律苑的弘律宗旨:   余于初出家受戒之時,未能如法。準以律儀,實未得戒。本不能弘揚比丘戒律。但因昔時既虛承受戒之名,其後又隨力修學,粗知大意。今欲以一隙之明與諸師互相研習,甚願得有精通律儀之比丘五人出現,能令正法住于世間,則余之弘律責任即竟。故余于講律時,不欲聚集多眾。但欲得數人發弘律之大願,肩荷南山之道統,以此為畢生之事業者,余將盡其綿力,誓舍身命而啟導之。〔28〕   「夜闌奇夢」果是居閩弘律吉兆,弘一大師在廈門妙釋寺首次講授律學講稿《含注戒本隨講別錄》,不僅如願功德圓滿,而且還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乃云:「此次講律,聽眾甚盛。寄住寺中者六七人,皆自己發心過午不食。內有二人患肺病甚劇,中一人正在吐血不止、臥床不起時,而立刻停止晚餐,不顧身命,尤令人感仰!」〔29〕1933年3月10日,弘一大師居閩首次弘律如期圓滿。為了感謝廣洽法師的勸請護持,大師在廈門妙釋寺書贈廣洽字幅,道出了期望廣洽成為律學僧才、俾令正法住世的初衷。內云:   佛滅度後,以戒為師。   歲次癸酉于妙釋寺講《含注戒本》(按指律學講稿《四分律含注戒本隨講別錄》),正月廿一日蕅益大師涅槃日始,二月十五日佛涅槃日圓滿。普潤法師護持贊助,書此以奉,敬志功德。   慧光明院沙門曇昉並識〔30〕   (四)萬壽禪寺創辦律苑   妙釋寺首次弘律如期圓滿,使弘一大師堅定了「居閩弘律」的信心。1933年4月2日(夏歷癸酉年三月初八日),弘一大師接受廣洽法師勸請,率領廣洽、性常等學律諸師,移居廈門萬壽岩。自4月3日——5月2日(夏歷癸酉年三月初九日——四月初八日),大師一面根據道宣所撰南山律典《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與元照所撰靈芝律典《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編撰律學講稿《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隨講別錄》(簡稱《隨機羯磨隨講別錄》),一面為學律諸師逐章講授。5月26日(夏歷癸酉年五月初三日),值明代高僧蕅益聖誕紀念日,弘一大師撰書《南山律苑住眾學律發願文》,率領廣洽、性常、誰真(瑞今)、了識、心燦、本妙、瑞曦、瑞澄、妙慧、瑞衛、廣信(義)等十一位法師,于廈門萬壽岩諸佛像前虔誠宣讀,宣布成立南山律苑。然後又同發四弘誓願。別發四願云:   願學律弟子等,生生世世,永為善友,互相提攜,常不舍離,同學毗尼,同宣大法,紹隆佛種,普利眾生。   願弟子等學律宏律時,身心安寧,無諸魔障,境緣順遂,資生充足。   願當來成立南山律院,普集多眾,廣為宏傳,不為名聞,不求利養。   願發大菩提心,護持佛法,誓盡心力,宣揚七百余年湮沒不傳之南山律教,流布世間,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   並願以此發宏誓願,及以別發四願功德,乃至當來學律一切功德,悉以回向法界眾生。惟願諸眾生等,共發大心,速消業障,往生極樂,早證菩提。敬祈   南山道宣律師   靈芝元照律師   靈峰蕅益大師   慈念哀愍,證明攝受。〔31〕學律弟子:弘一演音、性常宗凝、〔32〕照融廣洽、傳淨了識、〔33〕傳正心燦、〔34〕廣演本妙、〔35〕寂聲誰真、〔36〕寂明瑞曦、〔37〕寂德瑞澂、騰觀妙慧、〔38〕寂護瑞衛、廣信平願。〔39〕   值得一書的是,弘一大師在萬壽岩講律時,還帶領南山律苑學律諸師,做到學律見諸行動。如大師曾以《改習慣》為題,當眾自我檢討云:   「余于三十歲時,即覺知自己惡習慣太重,頗思盡力對治。出家以來,恆顫顫兢兢,不敢任情適意。但自愧惡習太重,二十年來,所矯正者百無一二。自今以後,願努力痛改。更願有緣諸道侶,亦偕奮袂興起,同致力于此也。」〔40〕   在弘一大師的身體力行下,僅經數月努力,學律諸師便「已改正習慣」〔41〕七條:(1)食不言(2)不非時食(3)衣服樸素整齊(4)別修禮誦等課程(5)不閒談(6)不閱報(7)常勞動。   (五)移錫泉州繼續補講   1933年6月2日(夏歷癸酉年五月初十日),弘一大師接受寺主轉物和尚禮請,率領南山律苑學律諸師,移錫泉州開元寺尊勝院「結夏安居」。〔42〕弘一繼續校點元照所撰靈芝律典《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簡稱《南山鈔記》、《行事鈔記》)。同年8月校點完稿。弘一為跋云:   剃度後二年庚申,請奉東瀛古版《行事鈔記》,未遑詳研。甲子四月,供施江山。逮于庚午六月,居晚晴山房,乃檢天津新刊詳閱圈點,並抄寫科文改正訛誤……壬申十一月至南閩,講《含注戒本》(按指律學講稿《含注戒本隨講別錄》)于妙釋寺。講《隨機羯磨》(按指講稿《隨機羯磨隨講別錄》)于萬壽岩。癸酉五月居溫陵大開元寺。越二月,乃得點錄校竟,並為述斯事始末,以示後賢。〔43〕   9月20日(夏歷癸酉年八月初五日)起,續編律學講稿《隨機羯磨隨講別錄》。10月13日-11月20日,弘一大師于泉州開元寺尊勝院為律苑諸師繼續補講。每章補講時,大師還分別立題,要求學律者分別撰寫學律心得,逐一為之批閱評點。各章所立命題計有:(1)《衣藥受淨篇制聽本意》(2)《諸說戒法篇之鵠義》(3)《諸眾安居篇注出本意》(4)《諸眾自恣法篇之要義》(5)《諸分衣法篇存亡舍施義》(6)《懺六聚法篇之悔露義》(7)《雜法住持篇之概要》(8)《隨機羯磨法緣成篇大意》(9)《諸界結解篇之肇緣與方法》(10)《諸戒受法篇之略義》。   1933年11月19日(夏歷癸酉年十月初二日),弘一大師在泉州開元寺尊勝院補講圓滿前夕,特意為廣洽法師書贈《南山律苑題聯》:   南山律教已七百年湮沒無聞,所幸遺編猶存海外;   晉水僧園有十余眾弘傳不絕,能令正法再住世間。   跋云:   此聯于今年五月撰就,本擬書寫懸諸尊勝堂前,後因故不果行。爰以此稿奉諸普潤法師,聊為紀念耳。   是歲十月二日為講律圓滿前一日 演音〔44〕   四   半年來的南山律苑常住生活,使廣洽法師從學律諸師中脫穎而出,成為一名學律僧才。也使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之間,增進了了解,締結了道誼。為使這位律學僧才,日後能遵照「高樹律幢,以戒為師」的教導,俾成「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的南山律教繼承者,弘一大師又對廣洽法師繼續加緊栽培。   1934年7月,弘一大師在廈門南普陀寺創辦新穎佛教小學——佛教養正院,推薦廣洽法師任監學(教導)、瑞今法師任主任(教務),根據所擬辦學計劃,招收閩南各地少年僧人入學。按照弘一所訂教學宗旨與卒業要求,培養新一代學僧:(1)品行端方,知見純正(2)精進耐苦,樸實無華(3)確定信仰,深信因果(4)端正動機,安于本份。通過貫徹佛教養正院辦學宗旨,大師任教「訓話」、發表講演,廣洽再次親身感受弘一的言傳身教。   (一) 注重器識蒙以養正   歷來各地佛教界所辦僧人小學,名目繁多,形式不一,諸如「學社」、「研究社」、「僧人小學」、「僧伽小學」等。但無不以「養成法師之人才」為宗旨,俱相要求學僧「天資聰穎,辯才無礙,文理精通,書法工秀」。並把「文理通順,注重讀誦」放在首位。致使此類學僧卒業後形成兩大缺憾:一是不能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養,注重僧德;二是不明出家初衷,不能恪守出家本務。弘一大師有鑑于此不願因循守舊,繼續「養成」此類「法師」;決定根據儒家所云:「士先器識,而後文藝」,乃取《易經》「蒙以養正」之義,創辦新穎僧人小學——「佛教養正院」。宗旨是「在令學者深信佛菩薩之靈感,深信善惡報應因果之理,深知如何出家,及出家以後應作何事,以養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學僧」。至于「文理」、「書法」、「辯才」、「說法」等,皆「在其次」。〔45〕弘一大師把注重「器識」,列為僧教育首位;把「蒙以養正」,列為創辦僧人小學的目的,用心良苦,寓意深刻,直到今天仍不失其效。   (二) 融通儒釋提高學養   弘一認為:「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為明白詳盡」。但事關「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自身道德修養。「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尤其「適于初學」〔46〕佛學者之用。因此之故,弘一大師刻意把所輯《蕅益大師警訓略錄》、《格言聯璧》,以及《了凡四訓》列入佛教養正院各學年教課讀本。此舉目的,一是要求學僧根據蕅益大師警訓,自覺規范學行,俾能革除「流俗知見」、「我慢習氣」,成為「以教印心」、「事理雙備」的「出世丈夫」〔47〕二是要求學僧通過勤誦《格言聯璧》,規范自己的立身處世待人接物。最終將古德所言佛家成道要求與儒家所言「世間君子」〔48〕道德標準,融為一體,爭取成為注重器識、注重僧德的新一代僧人。   (三) 佛法書法分明主次   按照僧人小學常規教學,總是把「書法工秀」,「文理精通」放在首位,結果忽視了僧教育中的重要一環——學僧道德教育,最終難以養成「品行端方,知見純正」〔49〕的僧才。弘一發心在佛教養正院力匡此病,指出:「出家人唯一的本份」——是要學習佛法,目的是牢記出家初衷,堅持勤修「戒定慧」三學,爭取當來成就道業,實現菩提之願。因此主張學僧不能「用全付精神去應付寫字。」必須以學習佛法為前提,兼學書法,等到寫字具備一定水準,可假書寫字屏弘法利生,做到「字以人傳」;反之,把書法放在首位,即使字寫得再好,也不過是「人以字傳」而已。總結只有「佛法學得好」,字才「可以寫得好」。蓋因「最上乘的字」,必須通過研究佛法才能取得。所謂「若學佛法有一分的深入,那麼字也會有一分的進步,能十分的去學佛法,寫字也可以十分的進步」〔50〕便是。   弘一大師的上述教學要求,不僅親自實踐,貫徹于佛教養正院的僧教育中;而且還要求廣洽法師,從自身做起,恪守不渝。如1937年10月,得知廣洽喜好書法,有意發心苦練字帖,為使廣洽不致顧此失彼,弘一在廈門萬石岩及時寫信函告廣洽:可以通過觀賞名家碑帖「得其神髓」而「不必臨摹」。信云:   廣洽法師:   前到滬時晤費范九居士,彼亦稱讚仁者書法精妙,與朽人所見略同。性願法師處存有《三希堂法帖》,乞仁者藉其中蘇軾、黃庭堅兩家之帖十數種,于暇時隨意翻閱,自能得其神髓。不必臨摹也。   蘇字東坡,黃字山谷,皆宋名臣。工文章詩詞,並精書法。仁者所寫之字,與彼等暗合,且有能得其神髓者。此是天才,非學力也。   演音附白〔51〕   (四) 青年佛徒注意四項   1936年2月8日(夏歷丙子年正月十六日),弘一大師接受廣洽法師勸請,由晉江草庵移居廈門南普陀寺,準備向黃丙丁博士求治外症。趁此機會,廣洽法師又約請弘一大師于佛教養正院發表講演《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弘一現身說法,指出青年佛徒應注意事項有:惜福、習勞、持戒、自尊。   如在講演「惜福」時,大師首先指出:「惜是愛惜,福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然後介紹自己注重惜福的由來,原來大師幼年曾在仲兄李桐岡的教育下,日常堅持讀誦先父請人在大廳手書清·劉文定所撰大柱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從此深記腦海,終生不忘。以後「凡是臨到穿衣吃飯」,大師均「十分注意」,做到「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蹋」。所以出家以後,也還保持著這樣的習慣。寮房所蓋「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如果它們破了壞了,「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52〕   (五) 發露懺悔棄置名利   為配合佛教養正院開展僧德教育,務使院方根據前擬辦學計劃,能在「蒙以養正」的要求下,如期培養出「品行端方,知見純正」之新一代學僧,弘一大師還本著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的精神,多次向佛教養正院師生發表講演,當眾懺悔,改過自新,宣布棄置名聞利養。   如1937年3月18日,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發表講演《南閩十年之夢影》。弘一總結在閩弘法十年「修養不足」,「德行欠缺」。故集古人詩句「一事無成人漸老」,與清代詩人吳偉業臨終絕命詩句「一錢不值何消說」,自號「二一老人」,俾警策自己「努力用功,改過遷善」:   我在閩南居住,算起來首尾已是十年了。回想我在這十年之中,在閩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卻是很少很少,殘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覺得自己的德行十分欠缺,因此近來我起了一個名字,叫「二一老人」。為什麼叫「二一老人」呢?這有我自己的根據。記得古人有句詩:「一事無成人漸老」。清初吳偉業臨終的絕命詞有「一錢不值何消說」。這兩句詩的開頭都是「一」,所以我用來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算是我在閩南居住十年的一個最好的紀念。〔53〕   如1939年1月4日(夏歷戊寅年十一月十四日),在泉州承天寺為佛教養正院同學會發表講演,弘一大師檢討自己由于「善念退失」,「惡念增加」,導致近已「大改常度」,「到處演講」見客赴宴而變為「應酬和尚」。故接李芳遠來信勸語,即發願將「法師」、「老法師」、「律師」等名目,「一概取消」;將「學人」、「學者」等稱呼,「一概辭謝」,「孑然一身,遂我初服」。末引清代詩人龔定庵詩:「未濟終焉心飄渺,萬事都從缺憾好;吟到夕陽山外山,古今難免余情繞。」贈養正院同學,作為「臨別贈言」。當天大師還復信永春李芳遠,表示「自明日起,即當遵命閉門靜修,屏棄一切」。〔54〕   五   在弘一大師的精心栽培下,廣洽法師成長為南山律苑學律高足;在弘一大師的舉薦幫助下,廣洽法師擔任佛教養正院教導。這對一個僅讀過兩年私塾的廣洽來說,進步之神速,成績之顯著,簡直讓人不可思議!大師對廣洽所傾注的心血也可想而知。可以想象,要是沒有弘一大師的殷誠關愛呵護,廣洽法師絕不可能如此快速成長;要是沒有弘一大師的個別引導教育,廣洽法師絕不可能順利勝任佛教養正院教導。因此之故,探討一下大師如何以靈活多樣的形式,對廣洽法師進行個別教育,不僅可以從一個側面表現大師的高僧風范。而且可以從中證明,弘一大師期待廣洽法師日後能「高樹律幢,以戒為師」,繼承南山律教至誠熱切之宏願。   (一) 督勵日課恪守戒律   勤修日課,恪守戒律,是出家人日常修學的頭等大事,也是律學僧才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不容一日疏忽懈怠,必須日復一日勤予修持。因而自南山律苑講律時起,弘一便根據古德教導——「戒是無上菩提本,佛為一切智慧燈。」〔55〕要求學律諸師,訂定日課,嚴予修持,恪守戒律。然後利用批改《學律心得》、筆答疑問等機會,反復檢查廣洽諸師日課修持情況。一旦發現不當,大師即予指出改進,直至代訂日課。如1935年5月16日,弘一于惠安淨峰寺允請為廣洽代訂修持日課云:「午前讀《法華》一卷、閱《華嚴》一卷;午後溫習《戒本》、《羯磨》;讀《行願品》一卷;余時默持誦佛菩薩聖號;布薩日讀《梵網戒本》一卷。」〔56〕每當發現廣洽修持精勤,大師及時予以嘉勉。如1935年7月9日,獲悉廣洽于廈門遭受意外劫難身體卻安然無恙,大師便在惠安淨峰致函廣洽嘉勉云:「仁者值橫難而無大損傷,是因平日戒行堅固,常有善神護衛,故能轉危為安,至用感仰!」〔57〕從此以後,廣洽法師便把弘一大師代訂日課奉為圭臬,修持不懈,直到僑居新加坡龍山寺,依然「數十年如一日地念誦受持《妙法蓮華經》」。以至退居以後,廣洽仍每天堅持「諷誦早晚課」。〔58〕可見廣洽法師之能終生精勤修持,蓋受益于當年大師的諄諄規導,嚴予督勵。   (二) 約期會晤排難解憂   閱讀佛典律藏,一須具備相當的古漢語基礎;二須掌握必要的社會科學知識,二者相輔相成。否則不是淺嘗輒止,便是半途而廢。廣洽僅讀私塾兩年,文化實在有限,要想系統研讀佛典律藏,難度可想而知。為使廣洽能做到循序漸進,不致因難卻步,大師曾借助各種機緣,寫信廣洽約期會晤。目的是通過當面講解開示,及時為之排難析疑。因此無論是在廈門萬壽岩,還是在泉州開元寺;也無論是在惠安淨峰寺,還是在晉江草庵,弘一大師都曾留下寫信廣洽法師約期會晤的紀錄。   如1935年3月上旬,弘一在泉州開元寺函約廣洽云:「前函想已收到,所存妙釋寺樓上諸箱籃及紙包等,于仁等來泉州時帶下」。〔59〕如1935年8月11日,弘一在惠安淨峰寺函約廣洽云:「8月底(按指夏歷乙亥年八月底,公歷1935年9月下旬)仁者來惠安時,乞將南普陀後山大書架中所需《行事鈔》六冊、《羯磨疏》六冊、《含注戒本疏》六冊,共計十八冊帶下。」〔60〕又如1935年12月4日,弘一在晉江草庵函約廣洽云:「昨日到草庵。大約于本月15日以前,惠安科山寺有掛號信寄與仁者轉交朽人。務乞仁者俟收到此信後,再來草庵。因此信甚要緊也。」〔61〕   (三) 閉關鼓浪委理事務   1936年6月中旬,弘一大師接受岩主清智上人禮請,由泉州資壽寺移居鼓浪嶼日光岩新建關房「閉關靜養」。按照預定計劃,大師從「甲丙之際」自日本請回之萬余卷「古刻佛典」〔62〕中,精選《釋門自鏡錄》(唐·釋懷信述)、《釋氏要覽》(宋·釋道誠集)、《釋氏蒙求》(宋·釋靈芝撰),應請為上海世界書局編輯《佛學叢刊》。至翌年一月十八日,閉關結束,返居廈門南普陀寺,弘一在鼓浪嶼閉關半年,曾委托廣洽助理事務:   1.代為收存外寄郵件書籍:諸凡日本寄交廈門南普陀寺弘一之「來信及書籍」,〔63〕皆由廣洽法師代為收貯。其余原件退回。   2.代為料理前允外界緣務:如委托廣洽代為抄錄《梵網賢首疏》,弘一律學講稿《盜戒科表》,寄交福州鼓山湧泉寺。   3.代向南普陀寺申述要求:1935年12月,弘一大師為推翻韓偓(842-923,陝西西安人)在中國文學史上的「香奩詩人」說,彰揚晚唐詩人韓偓剛正愛國的一生,將所集資料交付廈門大學學生高文顯,托彼編撰《韓握評傳》書稿。為使高文顯能「居幽靜之處」撰寫書稿,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五日,弘一致函廈門南普陀寺廣洽,要求「以為余守護存彼書物之名義」,向寺方執事進言,安排高文顯「移居」南普陀寺「功德樓上,當可獲允許也」。〔64〕   4.代為接待求謁賓客來訪:一九三七年一月,時任福建省文化教育參議之作家郁達夫(1896-1945,浙江富陽人),慕名前來廈門南普陀寺求謁高僧弘一。即由廣洽代為接待,陪同郁達夫前往廈門鼓浪嶼日光巖參謁弘一。一經交談,始知達夫囿于婚變,難以擺脫家庭煩惱,弘一當場付贈《佛法導論》(李圓淨著)及《人生之最後》(弘一講演稿)等,勸彼閱覽佛書,自可求得解脫。郁達夫返回福州,展閱佛書,果有所悟。即賦七律《贈弘一法師》回寄弘一,表達了對高僧弘一「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的敬仰之情。內云:   不似西冷遇駱丞,南來有意訪高僧。   遠公說法無多語,六祖傳真只一燈。   學士清平彈別調(弘一法師著有《清涼歌集》),道宗宏議薄飛升。   中年亦具逃禪意,兩事何周創未能。(弘一法師亦著有「臨終講義」〔65〕諸書)〔66〕   (四) 書贈字屏殷殷期勉   自1932年11月,弘一大師三下廈門,至1937年11月,廣洽法師出國。弘一大師曾在不同居地,憑藉各種機緣,向廣洽法師書贈字屏,反復期勉廣洽,精勤修學,嚴予持戒,永不退惰,學行俱成。大師書贈廣洽字屏數量之多,歷時之久,內容之豐富,書件之珍貴,在南山律苑學律諸師中,首屈一指。加上書作超塵脫俗,附跋寫明背景,因而,它們不僅作為大師遺墨而被人們奉為研究弘一書藝的墨寶,而且還作為第一手真跡而被奉為研究弘一生平活動的珍貴歷史文獻。現錄字屏四件作為例證:   1.1933年3月10日(夏歷癸酉年正月十五日),在廈門妙釋寺為南山律苑學律諸師講授律學講稿《四分律含注戒本隨講別錄》圓滿,弘一大師書贈廣洽法師字屏:   佛滅度後,以戒為師。〔67〕   2.1933年11月19日(夏歷癸酉年十月初二日),在泉州開元寺尊勝院為南山律苑學律諸師補講律學講稿《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隨講別錄》圓滿,弘一大師書贈廣洽法師《南山律苑題聯》:   南山律教已七百年湮沒無聞,所幸遺編猶存海外。   晉水僧園有十余眾弘傳不絕,能令正法再往世間。〔68〕   3.1936年5月中旬,在廈門南普陀寺求治外症初愈,弘一大師書贈廣洽法師《華嚴集聯》:   能于眾生施無畏,昔傳世間得光明。〔69〕   4.1937年3月28日,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發表講演《南閩十年之夢影》畢,弘一大師書贈廣洽法師字屏:   二一老人:一事無成人漸老(古詞句),一錢不值何消說(吳梅林詞句)。   丁丑二月寫奉廣洽法師 (晚晴老人)。〔70〕   弘一大師通過書贈上述字屏,對廣洽法師反複施行「無言之教」,字字期勉,躍然紙上,用心良苦,寓意深刻,因而出國前,即被廣洽奉為至寶,銘諸座右。出國後,又被廣洽奉為嘉言警訓裝裱成冊,「時時展誦」,〔71〕成為廣洽不斷從中接受教益,領受鼓舞,實現弘一教導「高樹律幢,以戒為師」的力量與源泉。   (五) 付贈著作要求檢閱   要想成為「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72〕的南山律教傳承者,閱讀佛書,加強佛學修養,乃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環。因此,弘一既向廣洽付贈佛典律藏,還向廣洽付贈本人佛學著作,要求認真檢閱了知其要。大師所贈著作,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如繪畫類,有提倡護生、反對殺生的《護生畫集》(豐子愷繪圖·弘一題句);有禮讚菩薩教跡的《地藏菩薩九華垂跡圖》(盧世侯繪圖·弘一題讚);如音樂類,有禮贊華嚴教宗「獲根本智,滅除眾苦;證無上法,究竟清涼」〔73〕的《清涼歌集》(弘一作詞,俞跋棠、徐希一、潘伯英、唐學詠、劉質平作曲);如書法類,有出家前的臨摹精品《李息翁臨古法書》,有出家後的法書名作《華嚴集聯三百》;如律學類書,有《有部毗奈耶》、《五戒相經箋要》、《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至于付贈形式,有大師本人面交或郵寄,或委托他人轉致。若書局贈書數多,大師除贈送廣洽本人,還托彼轉贈有緣者。如1935年7月,《地藏菩薩九華垂跡圖》在上海佛學書局付印成書,弘一曾函告廣洽云:「《九華垂跡圖》大約可以寄二十冊來,乞以十冊贈仁者處,隨意贈人」。〔74〕除此以外,早在三下廈門前,弘一便已向廣洽付贈書局所印手寫佛經、對聯、佛號等,其具體名稱,確切數量,目前已很難統計。如遇書局贈數不多,或分贈告罄,弘一便函告廣洽,要求向書局直接匯款請購。如1931年5月1日(夏歷辛未年三月十四日),弘一大師在上虞法界寺致函廈門南普陀寺廣洽法師云:   廣洽法師慈鑒:   上海佛學書局(在北火車站寶山路口)已印音所書寫之《地藏經·見聞利益品》一冊,《地藏經、地神護法品、囑累人天品》橫披二張(已出版)。尚有已付印音所書寫之佛經數種,及將付印之數種並對聯等,大約兩三個月內可以印齊。書局于每種僅贈音十份,不敷分配諸友人。倘仁者及他緇素諸德,願得拙書石印各種佛經對聯(內有一種系珂羅版),乞直接向佛學書局請購可也。順叩   法安!   演音頌禮3月14日〔75〕   六   廣洽法師自幼喪失父母,無緣接受家庭的關心愛護。且年少失學,無緣接受學校的系統正規教育。因此,面對弘一大師如此規導栽培,廣洽法師倍受教益;面對弘一大師如此殷殷期勉,廣洽法師銘感良深。為了不辜負弘一大師的栽培期勉,早在南山律苑學律時,廣洽便發願律淨兼修,爭作弘護南山律教的接班人。與此同時,為了報答大師的良苦用心,廣洽憑藉自己在廈門南普陀寺任職之便,也對弘一大師在閩重興南山律教,弘揚正法,襄助一臂之力。   (一) 寄書取書代辦收發   自允請于廈門妙釋寺首次講律,弘一便把編寫講稿居閩弘律作為頭等大事。為了協助大師圓滿此事,廣洽承擔了寄書取書代辦郵件收發之勞。做到不計時間、地點,不計數量多寡,只要大師需要,廣洽無不一一及時辦理。或由本人專程送達,或是委托郵局寄交。只要檢閱一下弘一寫給廣洽的書信,便可了知其概。可見不論是在廈門南普陀寺,還是在晉江草庵寺;不論是在泉州開元寺,還是在惠安淨峰寺,都寫有弘一委托廣洽寄書取書、代辦收發的記錄。   1.代領購書:1936年1月31日,弘一大師徵得晚晴護法會施資日金六百元,自晉江草庵去信日本名古屋市其中堂書店郵購古版佛書六五四冊,要求對方寄交廈門南普陀寺「釋弘一律師」。〔76〕同年3月,上述佛書寄至廈門,廣洽便奉弘一之囑去郵局「代領」,因數量「太多」,邅致廈門「海關留難」。後經廣洽向當局交涉,再請廈門郵局「黃居士為之設法」,〔77〕終于力排其難如數取回。   2.代送書籍:1935年7月,弘一大師在惠安淨峰寺致函廈門南普陀寺委托廣洽法師云:「《佛教大辭彙》六冊、《佛教大辭典》一冊,乞于暇時送下。請往他處之信勿送來,有請托不合宜之事者不送來」。〔78〕   3. 代取匯款:1936年1月31日,弘一大師在晉江草庵致函廈門南普陀寺廣洽法師云:「上海不久匯洋四十元(按指夏丏尊代寄晚晴護法會之草庵大病首次醫藥費)至尊處,轉交余收。亦乞代領。圖章一方,托瑞今法師面交,以備領書取款時用。以後有他處寄余之信件,皆乞仁者一一拆閱。」〔79〕   4.代寄書作:1936年10月21日,弘一大師在廈門鼓浪嶼日光巖致函廈門南普陀寺廣洽法師,要求將廈門佛教界「新印」弘一手寫經書《大悲咒》三包,「分寄下列三處:一包寄交惠安黃坑舖回春堂藥店劉清輝轉交劉礪若居士收,一包寄交惠安淨峰寺當家大師,一包寄交惠安龍溪晴霞寺」。〔80〕   (二)惠施錢物主動供養   弘一大師自出家以來,堅持不任寺職,不蓄徒眾,不向外界化緣,不受外界布施。僅接受晚晴護法會施資請購佛書、付印著作、醫療費用。因此大師居常所需之外出云游、書法結緣諸費,尚待在俗友生主動供養。廣洽了知此情,因而早在大師三下廈門前,他便主動去信徵詢:如需另用諸費,盼請函示,只因大師函復:「將來如需用時,當以奉聞」,〔81〕而遲遲有待。故及弘一三下廈門,廣洽便從惠施僧衣、食物、郵票、名香入手,直至惠施現金,主動供養。如1939年9月7日,弘一大師在永春普濟寺致函星洲廣洽法師云:「承施十金,至用感謝!朽人現住山頂寺中,方便閉關。〔82〕   如1940年3月28日,弘一大師在永春普濟寺再次致函星洲廣洽法師云:「別來三載,至用懸念。五十金已受收,感謝無盡!」〔83〕   (三) 幽居淨峰全力助緣   1935年5月14日,弘一大師接受傳貫法師禮請,攜帶元照所撰《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簡稱靈芝三大記),以及《頻伽大藏經》、《日本續藏經》,移居惠安淨峰寺,發願校點靈芝三大記。由于行前性願法師求籤卜云:「急急回首,莫誤前程」,〔84〕因而泉州諸法師皆勸大師終止此行。幸廣洽法師預知大師此行計劃志不可奪,又獲弘一書贈《華嚴集聯》字幅——「積教不放德,了身如虛空」,〔85〕故即隨同弘一自泉州乘坐古帆船起程,全程護送大師安抵惠安淨峰寺。但見淨峰三面臨海,一山獨峙,弘一曾擬于此幽居「終老」。〔86〕故當5月17日廣洽返回廈門時,弘一向彼交付「遺囑」云:   余向他處借藏經數十冊,別記如下。謝世以後,希為檢點分還,俾免散失。   《頻伽大藏經》三十冊(每十冊為一帙,共三帙),乞送還泉州承天寺。   《續藏經》四十九冊(每七冊為一包,共計七包),乞寄還溫州大南門外慶福寺。   弘一敬奉〔87〕   送別廣洽,弘一手書字幅——「誓作地藏真子,願為南山孤臣」,〔88〕作為座右銘,始在惠安淨峰寺校點靈芝三大記。9月27日,廣洽又奉弘一函囑,送上南山三大部。同年11月,弘一因寺主去職提前離去。在廣洽的全力助緣下,弘一在惠安淨峰寺校點完稿宋·釋元照律典《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資持記》、《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撰下律學講稿《含注戒本科》、《含注戒本疏略科》。可見若不提前離去,弘一校點靈芝三大記的預定計劃,當會在惠安淨峰實現。   (四) 率眾集資籌刊講錄   1937年春,廈門南普陀寺擬將弘一大師三年前創辦之佛教養正院,與閩南佛學院合併。「養正之名,難可復存」。為使佛教養正院能留下歷史文獻,也為弘一寓居南閩十年留下「紀念之作」,〔89〕廣洽法師便以「教導」名義,帶領養正院師生分別募資,將弘一前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所作講演《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南閩十年之夢影》,籌刊弘一大師講演錄《養正院親聞記》,留作紀念。同年6月,弘一大師在青島湛山寺撰書《養正院親聞記跋》云:   囊者,《養正院親聞記》發起刊印時,承養正院前教導釋普潤法師,高勝進居士;養正院學僧釋盛求、瑞伽、賢范、賢悟、傳深、傳揚、廣根、道香、妙廉、妙皆、廣慎、善琛、傳聲、心鏡、瑞耀、如意、靜淵、離塵、智靜、廣余,及護法王正邦、陳宗泮、施鳥格、曾珠娟居士等,各施淨財。茲以此款無有需用,且俟將來附印他種佛書。唯記功德人名于《親聞記》卷未,以留紀念焉。   弘一〔90〕   七   1937年11月,因日軍侵華,廈門南普陀寺駐軍抗日,佛教養正院被迫停辦。廣洽法師遂奉師父瑞等上人之召,辭去南普陀寺寺職,乘輪前往南洋新加坡。初居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始在南洋異國弘揚大乘佛法。從此廣洽法師與弘一大師遠隔南洋,天各一方。直到弘一于溫陵圓寂,整整五年,彼此未再有緣重逢。可貴的是,遙居南洋的廣洽法師,仍藉助不同機緣,運用不同方式,報答弘一大師的栽培之恩,對高僧弘一表達敬慕之情。   (一) 助緣弘一出國弘法   弘一大師久懷南洋弘法之願,目的是去南洋諸地弘傳大乘佛法,推行佛化教育。無奈因緣不具,遲遲未能如願以償,廣洽了知大師此憾,因此早在僑居新加坡前,他便竭力助緣弘一大師出國弘法。   1937年6月,在廣洽法師的去信提議下,僑居新加坡的瑞等上人(廣洽師父)與尤惜陰居士(1873-1957,江蘇無錫人。弘一在俗好友。早年與李叔同同任上海聖約翰書院、滬學會教職;繼任上海《民立報》編輯、穆公正花行書記、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主編。後赴南洋弘法。于新加坡出家,法名演本字弘實。精于堪輿之學,有「人天法眼」之譽。著有《東方之科學宅運案》四冊、《宅運圖解全案》、《演本法師文集》),曾分別去信青島湛山寺,禮請北上弘律的弘一去南洋弘法。目睹日軍侵華戰爭爆發,弘一慨然放手退讓。六月十一日,大師在青島湛山寺致函廈門南普陀廣洽云:   廣洽法師道席:   敬奉惠書,具悉一一。   尤居士(按指尤惜陰)書已收閱。乞代復尊師瑞等上人一函,述明不能往南洋之意(以後亦不能往,因老病故)。並代致謝忱。尤居士處,乞代托性老法師(按指時居廈門南普陀寺、擔任代理方丈之性願法師)于致函時,附筆致謝。   謹復不宣。   演音疏5月3日〔91〕   同年9月24日,弘一大師又就尤惜陰居士函請去南洋弘法事,在青島湛山寺致函答復性願法師函詢云:「尤(惜陰)居士信,已披閱。厚意甚感!但南游之事,今非其時,須俟時局平定,然後再斟酌也。」〔92〕1941年11月,旅居菲律賓弘法辦道的性願法師,接受廣洽法師提議,委托菲律賓中華佛教會函請弘一大師赴菲律賓弘傳大乘佛法。不料次月臨行前,大師又因太平洋戰爭行將爆發而決定「赴菲延期」。〔93〕1942年1月,弘一大師在晉江福林寺又就此行函告新加坡廣洽法師云:「朽人現未能出洋,仍擬居往國內也。」〔94〕   (二) 遙居異國不忘壽師   在遙居南洋的日子里,廣洽法師時時刻刻懷念著弘一大師,因此每逢大師壽誕,廣洽總要在新加坡努力籌謀,在南洋異國為弘一大師舉行祝壽紀念事。如1940年1月20日(夏歷庚辰年九月廿日),為祝賀弘一大師「周甲大壽」,廣洽法師遵奉大師前致王正邦信中所囑:「前廣洽法師所印拙書《金剛經》,所存無幾。此書接引新青年至為逗機。軍官等閱此皆生善心,功德尤大。乞勸廣洽師發心募印再版,能印數千冊廣贈尤善。仍托上海費范九居士經手印刷最善也」。〔95〕徵得菲律賓性願法師、高文顯居士,新加坡庄篤明居士,與泉州性常法師支持,廣洽法師在海內外分別集資,然後委托上海費慧茂居士經手付印《金剛經》一千九百部,分贈海內外有緣者。卷末費慧茂跋云:   今歲庚辰九月二十日,為大師周甲大壽。諸弟子謀于上海景印師所書《金剛經》為壽,命慧茂任其事。于是性願法師、高文顯居士,自菲律賓領眾印祝六百部。廣洽法師、莊篤明居士,自新加坡領眾印祝五百部。性常法師,自泉(州)、永(春)領眾印祝八百部。預定之數,應願而成。〔96〕   又如1939年夏,時適中國畫家徐悲鴻赴星洲舉辦抗戰救亡畫展。廣洽當即抓住時機,約請徐悲鴻于異域南洋為弘一大師繪制半身油畫像一幅,祝賀大師當年壽誕。1985年10月,廣洽法師又將此畫護持回國,轉贈泉州開元寺弘一法師紀念館。徐悲鴻後曾補書《弘一大師畫像題記》,記錄了當年廣洽法師在異域南洋請求畫家為師「造像」,用以紀念弘一大師壽誕的「因緣」。內云:   廣洽法師以紀念弘一師誕辰,屬為造像,欣然從命。就吾所能,竭吾駑鈍于師,不知不覺之中,以答師之唯一因緣,良自慶畢。所愧即此自度微末之藝,尚未能以全力詣其極也。   卅六年初秋 悲鴻重為補書于北平寓齋〔97〕   (三) 建院「薝卜」 情寄弘一   所謂「薝卜」,相傳乃唐代自西域傳入的花木。花名「薝卜」,色白蕊小,花皆六出,芳香美麗,令人賞心悅目,因而唐代詩人曾紛紛賦詩詠讚。如盧綸《送靜居法師》詩云:薝卜花名飄不斷,醍醐法味灑何濃!弘一大師從中受到啟示,故于三下廈門後,先是意造院名「薝卜院」,後又自號「薝卜老人」,目的是書寫字幅時,用來調和字幅布局邊款所具院名、別署之用。大師意在自勉書法結緣,能像薝卜花一樣,法味酣濃,令人喜見,廣植善因。廣洽深知弘一個中寓意,對「薝卜」二字情有所鍾。故于1948年10月紀念弘一大師圓寂六周年時,發大願力,傾盡歷年缽資,在新加坡芽籠二十七巷購下地塊,將原馬來人所居浮腳樓,改建成菩提道場「薝卜院」。並約請弘一弟子豐子愷題書院額。薝卜院內,除了供奉佛像經書,主要陳列弘一大師當年書贈廣洽法師之經偈、字屏,包括《金剛經》、《南山律苑題聯》等數十件,洋洋大觀,琳瑯滿目。薝卜院門前兩旁懸聯云:   詣菩提場,趣寂天殿;登圓通路,入解脫門。〔98〕   廣洽法師在新加坡修建「薝卜院」,情寄弘一,寓意有二:一是警策自己不忘師囑在異域南洋「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弘傳大乘佛法;二是寄托自己在異域南洋師法弘一追蹤弘一的由衷之情。   (四) 增修塔墓倡緣建館   1954年1月,在豐子愷、黃鳴祥、錢君匋、章雪琛、葉聖陶等人的發起募資下,杭州虎跑後山修建成「弘一大師舍利塔」,用以安葬六年前由泉州開元寺運回、存置杭州招賢寺之弘一大師部分靈骨。1957夏,因雨水沖刷後山泥沙,危及塔身塔墓,急需施工加固,增建石凳供瞻仰者憩息。廣洽法師獲訊,即自星洲慨施缽資港幣1040元,委托豐子愷在杭約請專人雇工增修。同年十月完工,增修項目計有:(1)塔後加築石壁(2)塔前增設欄杆(3)塔基四周加固(4)塔周增設水泥石凳(5)石壁嵌入黃鳴祥所撰《弘一大師生平事略》碑,標明「廣洽法師增築。」〔99〕   1958年,廣洽法師在南洋率先倡緣,于杭州虎跑修建「弘一大師紀念館」。計劃一是陳列歷年所刊弘一大師遺著、手寫經卷;二是陳列海內外新徵集的弘一大師遺墨,以供敬仰者、研究者參觀學習。商定由豐子愷、吳夢非、劉質平、馬一浮、黃炎培等十五人成立「杭州弘一大師紀念館籌備委員會」。為發動各界籌募建館基金,廣洽法師曾在新加坡二次帶頭捐資計港幣5610元。1962年7月,徵得廣洽法師同意,豐子愷改將此資在國內編印《弘一大師遺墨》三百冊,分贈海內外有關部門、人士。並以此紀念弘一大師圓寂40周年。〔100〕   八   通過上述章節探究,人們已對弘一大師與廣洽法師的因緣會合,了解得一清二楚。余下的問題當是:廣洽法師是如何遵循弘一大師教誨「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在異域南洋,繼承南山律教,弘揚大乘佛法:「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101〕廣洽法師又是如何秉承弘一大師囑咐:「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102〕在異域南洋,弘法利生,救助四眾的呢?   廣洽法師不辱使命、不負師望,自1937年11月僑居星洲,至1994年2月24日示寂于薝卜院。在漫長的半個世紀里,廣洽法師始終牢記弘一大師的教誨囑托,把自己的全部智慧、全部願力奉獻于新加坡佛教文化教育慈善事業,道業有成,功德圓滿,因而被異域四眾奉為新加坡一代高僧。限于篇幅,下面摘取幾個方面略述其概:   (一) 初任星洲居士林職   一到星洲,廣洽法師便以新加坡佛教居士林為立足地:先是創辦佛學圖書館,繼任佛學導師。通過居士林提供閱覽佛書、傳授佛學,大乘佛教始在多元民族融合的新加坡植根發芽,進而與他教一樣,贏得一席之地,受到華人信眾的歡迎。廣洽法師也由此嶄露自己的「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初衷。弘一大師在國內獲此佳音,曾為廣洽主事之新加坡佛教居士林書贈《華嚴集聯》字幅表示讚喜云:   普令眾生得歡喜,猶如滿月顯高山。   晉譯《華嚴經》偈句,新加坡居士林供養。   沙門一音〔103〕手書〔104〕   當日寇南侵新加坡淪名「昭南」時,廣洽法師追蹤弘一大師的愛國愛教先范,赴任新加坡救恤會理事,義無反顧地投身于救助星洲難民的行列之中。為支援中國抗日救亡,廣洽法師又會同陳嘉庚先生(1874-1961,福建廈門人,南洋愛國僑領,同盟會會員),在新加坡發起舉辦「賣花籌款」活動,並將義賣所得匯交中國政府。廣洽法師的上述努力,得到了星洲人民的信任與讚賞。故于1940年12月,廣洽法師便受新加坡佛教界委托,返回中國蘇州木瀆靈岩山寺,參加中國淨土宗高僧印光法師的圓寂追悼大會。   (二) 接主龍山中興祖庭   新加坡本無龍山寺,1913年轉武和尚南渡星洲時,曾將中國安海龍山古剎香火分攜去一龕。1917年,轉武將星洲行醫所得缽資,于慕士哥士律購得地塊,建成茅屋數椽,供奉觀音大士寶像,取名「龍山精舍」。1926年,經寺主瑞等上人發願重建,將「龍山精舍」更名「龍山寺」。1945年,因繼任住持轉逢上人示寂,經龍山寺信托人、董事部議決:禮請新加坡居士林佛學導師廣洽法師,接任龍山寺住持。廣洽乃約請廣淨法師任監院、協助寺務,遂發下弘誓願:願為「遠紹中唐」千載之漳州南山寺喝云法派,能在異域南洋「巋然猶存」〔105〕而光顯祖庭。自1962年起,歷時四年,廣洽法師終將龍山寺改建成上下二層:樓下喝云堂,正中供奉前代宗師;樓上念佛堂,中供釋迦牟尼佛與觀音大士佛,供四眾禮佛,二像由廣洽自靜修地薝卜院供獻。法堂正中,懸有重集弘一大師遺墨之銅制長聯:   普使世間得光明,能于眾生施無畏。〔106〕   功德堂內,懸有豐子愷撰書長聯,道出了廣洽法師重建新加坡龍山寺中興祖庭的弘願勝行:   尋源溯鯉城,憶五十年前圖南建剎,法海慈航巡異域;   載道來星島,于數萬里外擇地構堂,千秋香火盛斯邦。〔107〕   (三) 建校彌陀推行華教   蓋因新加坡缺乏華文學校,華人子弟難于接受華文教育。1953年3月15日,廣洽法師約請本寺信托人,會集新加坡龍山寺共商此事。指出「佛陀四十八願,無非以度生為第一要著,而現時代度生之第一要旨,當由普及佛化教育入手」。〔108〕為此當眾提議將龍山寺東擬建彌陀寺之大片購地改建彌陀學校。經徵得地主梁妙音女居士發願支持,推舉張淑源、林拱河、陳光別三居士籌備,遂商請後援團體成立「新加坡彌陀學校募捐建築委員會」。公推轉岸老和尚任主席,廣洽法師任總務。1954年5月26日,恭請演本法師勘定方位,新加坡佛教總會主席李俊承居士主持校舍奠基儀式。1955年3月,校舍落成,分別舉行彌陀學校開學落成典禮,敦請林瑞新居士任校長,公舉莊應唐居士任董事長,廣洽法師任總務。廣洽乃以「彌陀」二字,為彌陀學校提出辦學要求:一是學生須以「無量光明」為準則,為學做人;二是教員須以「無量慧命」〔109〕為準則,教書育人。廣洽法師的上述辦學要求,無疑與當年弘一大師在廈門南普陀寺創辦佛教養正院時所強調的「士先器識,而後文藝」〔110〕一脈相承。至今辦學四十八載,培養華人子弟五千余人。廣洽法師在新加坡所創辦的彌陀學校,不僅成為星洲成績斐然的華人學校,而且還成為廣洽法師繼承弘一大師遺志「最永久之紀念建設」。〔111〕造福星洲,功德無量!   (四) 率眾求請頒定佛假   1950年,廣洽法師赴斯里蘭卡科倫坡出席世界佛教徒聯誼會大會,會議議決:每年五月月圓日為佛徒「衛塞節」,要求世界各地佛教徒屆時一致慶祝。當時星洲外教皆有固定假日,唯獨佛教尚無,因而自1956年起,廣洽法師約同普覺寺、龍山寺、普陀寺、法華寺、彌陀學校等,聯名向政府呈文要求頒定佛教徒假日,以示與他教平等、公正之原則。初定5月23日,因與世佛會規定日不同,廣洽法師又會同星洲27個佛教團體,再次呈文請求,徵得新加坡佛教總會主席陳景祿居士支持,終獲印度駐馬來西亞高級專員丹尼氏簽字同意:以印度佛教頒定五月月圓日,為新加坡佛誕紀念日。據此新加坡政府頒定:自1956年起,每年5月24日,為佛教徒公共假日。   由此而起,每逢「衛塞節」,廣洽法師便遵循弘一大師遺教——「高樹律幢,以戒為師」,先後在新加坡廣播電台、新加坡佛教居士林、彌陀學校等地發表講演,弘傳大乘佛法,「冀正法再興,佛日重耀」。每次講演,題目不同,內容各別,一事一議,切合實際。僅從目前收入《講演文集》為例,可知既有提倡淨土教宗的《實現人間淨土》與《論淨土的信、解、行、證》,也有提倡修持戒律的《行持戒律,淨化身心》與《勤修戒定慧,息滅貪瞋癡》;既有闡揚釋迦牟尼佛覺人濟世的《釋迦尊為思想界革命先覺》與《釋迦世尊對人生的觀審和願望》;也有提倡歸信大乘佛法的《佛法是修行三寶》與《佛教以人乘為本位》。   (五) 主動去職籌款濟眾   1956年5月,新加坡首度衛塞節,舉國佛徒,共度佛假,同慶同賀,歡欣鼓舞。可是貧苦大眾卻未能從中得到任何關懷,一切依舊。廣洽察覺此情,于心不安,遂遵循佛陀「慈悲喜舍」 的教導,遵循弘一大師遺教——「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而發願籌募基金,舉辦新加坡衛塞節布施義款活動,本著一視同仁的原則,分贈本邦各宗教慈善團體。乃于1958年與1986年,廣洽法師分別辭去龍山寺住持與新加坡佛教總會主席,全力以赴,投入籌募衛塞節義款活動。截至1990年,經廣洽法師四方奔走呼籲,已為歷屆衛塞節分別籌募義款計170多萬新加坡幣。獲此布施者,包括95個新加坡各宗教文化慈善團體。   (六) 不為名聞不求利養   1988年8月9日,在新加坡政府禮堂舉行的新加坡國慶紀念大會上,黃金輝總統為廣洽法師頒發「BBM公共服務勳章」,以表彰廣洽法師半個世紀以來在新加坡所作的弘法利生功德。接踵而來,新加坡各佛教團體、諸大寺院、國務政要、海內外緇素大德,紛紛撰寫贊詞,交付新加坡諸報刊登。   如新加坡佛教居士林,以「廣洽」撰書冠頭賀聯云:   廣度眾生推善舉,洽融中外膺殊勳!   彌陀學校贊詞云:   功在教育   新加坡國務部長集體賀詞云:   平等觀世法,悲心救世間!   新加坡佛教總會賀詞云:   佛教之光〔112〕   目睹星洲諸報連篇讚詞,廣洽法師牢記當年弘一大師教導:「同學毗尼,同宣大法,不為名聞,不求利養」。〔113〕撰寫《敬謝贊詞通啟》,請求「各方善信」,「多作各種慈悲福利善事,勿再為老衲受獎事而刊登贊詞」,8月17日由新加坡各報刊登。內云:   老衲于今年國慶節,榮獲我國總統頒賜公共服務勳章,至感至愧!承國內外各界信士,紛紛在報章刊登贊詞,隆情厚誼,益使老衲感愧交加。佛說「眾善奉行」,為社會服務,乃出家人份內應行善事。今復見各界信士刊登贊詞,更感難安。為此敬懇各界善信,接受老衲誠懇請求:多作各種慈悲福利善事,勿再為老衲受獎事而刊登讚詞。敬祈鑒諒,為感為謝!   釋廣洽合十〔114〕   (七) 示寂「薝卜」 哀榮南洋   1994年2月4日(夏歷癸酉年十二月廿四日),廣洽法師因左手臂骨折,併發肺炎,不能行動,呼吸困難,于新加坡薝卜院一病不起。2月24日,命終將至,乃斷食斷水。下午五時,廣洽法師在新加坡薝卜院安詳示寂。享年九十五歲,僧臘七十三載。次日遺體運回龍山寺,全島萬余信眾踴入寺中,向師靈位上供獻花。26日,新加坡前今兩任總統黃金輝、王鼎昌至龍山寺廣洽靈前獻花悼念,會同內閣政要為師送殯。中午靈車自龍山寺出發,前往光明山普覺寺荼毗。十幾輛殯車尾隨送行,數千信眾于寺前伏地相送。靈車抵達普覺寺火化地,經妙燈法師為之說法舉火,遺體火化,得大顆舍利子百余粒,五光十色,繽紛燦爛,遺骨供奉龍山寺喝云堂。新加坡陳光別居士所撰輓聯,概括了廣洽法師遵奉中國高僧弘一大師遺教「高樹律幢 以戒為師」,僑居南洋星洲弘傳大乘佛法的弘願勝行,表達了南洋四眾對新加坡高僧廣洽法師的由衷敬仰。聯云:   願力在中興,數十載經營,古剎重光,名震星洲人共仰;   黃花開晚節,頃刻間香杳,薝卜示寂,訃傳內外眾同悲。〔115〕   〔1〕〔44〕〔68〕弘一《南山律苑題聯》,手蹟收1958年菲律賓性願法師施資、費慧茂在滬編印:《晚晴山房書簡》真蹟本。   〔2〕太虛作詞、弘一作曲:《三寶歌》,1987年浙江天台山國清寺編印《音聲佛事》。   〔3〕高文顯:《弘一大師與閩南》,1979年11月新加坡《南洋佛教》。   〔4〕〔13〕〔14〕瑞今《廣洽法師傳略序》,1994年新加坡薝卜院編印:《廣洽法師傳略及其演講稿》。   〔5〕〔7〕〔8〕〔10〕〔51〕〔57〕〔59〕〔60〕〔61〕〔63〕〔64〕〔74〕〔75〕〔77〕〔78〕〔79〕〔80〕〔81〕〔82〕〔83〕〔91〕〔94〕弘一《致廣洽法師信》,1990年北京三聯書店出版。   〔6〕〔53〕弘一:《南閩十年之夢影》,1943年上海弘一大師紀念會編印:《晚睛老人講演錄》。   〔9〕弘一:《致廣洽法師信》,原信佚失。參見同日弘一:《致性願法師信》。   〔11〕〔22〕〔23〕〔26〕〔42〕性常:《親近弘一大師之回憶》,1943年上海弘一大師紀念會編印:《弘一大師永懷錄》。   〔12〕弘一:《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序》,1946年上海北風書屋《弘一大師文鈔》。   〔15〕〔20〕〔21〕弘一《致李聖章信》,同〔5〕。   〔16〕弘一:《淨土法門大意》,同〔6〕。   〔17〕〔19〕弘一:《人生之最後》,同〔6〕。   〔18〕〔46〕弘一:《改過實驗談》,同〔6〕。   〔24〕普潤:弘一別題此號與「廣洽」釋義相通。國學大師馬一浮(1883-1967)所作嵌字聯,解釋了弘一別題此號「普潤」的寓意。內云:「心香普薰,眾生安樂;時雨潤物,百世滋榮」。   〔25〕弘一:《夢後憶書華嚴經偈贈普潤法師》,同〔12〕。   〔27〕〔89〕弘一:《致蔡丏因信》,1944年上海弘一大師紀念會編印:《晚晴山房書簡》。   〔28〕弘一:《四分律含注戒本隨講別錄》,1952年上海大藏經會編印:《弘一大師律學講錄卅三種》。   〔29〕弘一:《致芝峰法師信》,同〔27〕。   〔30〕〔67〕弘一手書:《佛滅度後 以戒為師》字幅,手蹟收1984年文物出版社《弘一法師》。   〔31〕〔72〕〔101〕〔113〕弘一:《南山律苑住眾學律發願文》,同〔12〕。   〔32〕性常法師(1912-1943):弘一南山律苑高足。俗名陳宗凝。福建南安人。1930年初,于南安石井東庵禮德山老和尚出家,法名性常。遂奉師兄性願法師之召,移居泉州承天寺,入月台佛學研究社,從性願求學。1933年春,得性願推薦,移居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越年結業,奉弘一之囑,先後兩次移居泉州開元寺閉關治律,歷時六載。1938年秋,奉弘一之召,赴漳州、安海,協助弘一弘法。弘一圓寂後,撰文《親近弘一大師之回憶》,參編《弘一法師生西紀念刊》。   〔33〕了識法師(1907-1933):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傳心(淨),福建晉江人,俗姓柳。原為廈門妙釋寺常住。1933年1月(夏歷壬申年十二月)病重時,獲覽弘一講稿《人生之最後》,遂發心止藥念佛。1933年5月,移居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1933年9月病逝于廈門妙釋寺,弘一為撰《了識律師傳》。   〔34〕心燦法師〔1908-1935〕: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傳正。台灣岡山郡湖山莊人。原任廈門妙釋寺香燈。1932年12月,與蒞寺弘法之弘一相識。1933年5月,移居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翌年結業,返居廈門妙釋寺辦道。後因患病歸臥台灣。1935年1月16日,于台灣大岡山超峰寺示寂。弘一為撰《心燦禪師傳》。   〔35〕本妙法師(1910-1936):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廣演,字本妙。福建同安人。原任廈門萬壽岩住持,得與性願安排首居萬壽岩的弘一相識。1933年5月,在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越年南山律苑結業。曾禮請弘一返居廈門萬壽岩講說《阿彌陀經》,又請弘一別輯《阿彌陀經義疏擷錄》,施資「鏤版弘布」。1936年2月29日于廈門萬壽岩示寂,弘一為撰《本妙法師傳》。   〔36〕誰真(瑞今)法師(1904-2005):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寂聲,字誰真。福建晉江人。1932年夏畢業于閩南佛學院。遂奉太虛之囑主事廈門妙釋寺,創辦「星期日念佛會」。1933年初,會同廣洽反復禮請弘一蒞寺弘法,促成弘一在閩首次弘法。1933年5月,于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1934年7月,經弘一推薦,任佛教養正院教務主任。1939年奉性願之召,赴菲律賓弘法辦道。1946年接任馬尼拉大乘信願寺信持。   〔37〕瑞曦法師(?-1939):弘一南山律苑弟子。福建漳州人,原為廈門南普陀寺常住。1933年5月,移居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1934年10月,南山律苑結業。曾奉弘一之囑,留居廈門太平巖,親近大師繼續學律。後奉寺主轉法上人之召,移居漳州龍溪寺辦道。1939年春因病于漳州龍溪寺示寂。   〔38〕妙慧法師(生卒待查):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騰觀字妙慧。俗名陳紫。福建永春人。1930年春,入泉州承天寺月台佛學研究社,從性願求學。1933年5月,經性願推薦,于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結業後,奉性願安排,移居永春普濟寺辦道、赴任監院。遂奉性願(永春普濟寺兼任住持)之囑,曾先後四次上門禮請,終使弘一移居永春蓬山普濟寺一年半。   〔39〕廣信(義)法師(1914-1995):弘一南山律苑弟子。法名廣義,字照圓。福建南安人。原為泉州承天寺月台佛學研究社學僧。1933年春,經性願推薦,于廈門萬壽岩入南山律苑,從弘一學律。翌年經弘一推薦,任佛教養正院講師。繼任泉州承天寺首座、泉州開元寺代理方丈兼監院。遂利用任職之便,二次禮請弘一蒞泉弘法講經、共紓國難。蒙弘一題號「曇昕」。弘一圓寂後,撰文《弘一本師見聞瑣記》,參編《弘一法師生西紀念刊》。後受廣洽之請,赴新加坡弘法辦道,並任龍山寺監院等職。   〔40〕〔41〕弘一:《改習慣》,同〔6〕。   〔43〕弘一:《圈點南山鈔記跋》,同〔12〕。   〔45〕〔49〕〔110〕弘一:《致瑞今法師信》,同〔5〕。   〔47〕弘一:《蕅益大師警訓略錄》(又名《寒笳集》),1933年上海佛學書局。   〔48〕〔92〕弘一:《致性願法師信》,同〔1〕。   〔50〕弘一:《出家人與書法》,1993年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弘一大師李叔同講演集》。   〔52〕弘一:《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同〔6〕。   〔54〕弘一:《致李芳遠信》,同〔27〕。   〔55〕「戒是無上菩提本,佛為一切智慧燈」:為弘一《華嚴經》偈集聯。在南山律苑講律時,弘一不僅將此聯分別書贈諸學律弟子,而且還以「南山律苑一音」署款書贈「德澤居士供養」,手蹟收1991年福建人民出版社《弘一大師全集·書法卷》。   〔56〕〔86〕弘一:《代訂廣洽法師日課題記》,同〔12〕。   〔58〕〔98〕〔105〕〔106〕〔107〕〔108〕〔109〕〔112〕傳發:《廣洽法師傳略》,同〔4〕。   〔62〕弘一:《佛學叢刊序》,同〔12〕。   〔65〕「臨終講義」:即弘一講稿《人生之最後》,1935年2月上海佛學書局印行。   〔66〕郁達夫:《七律·贈弘一法師》,1984年文物出版社《弘一法師》。   〔69〕弘一:《書贈廣洽法師華嚴集聯》,手蹟收1984年文物出版社《弘一法師》。   〔70〕弘一:《書贈廣洽法師二一老人字幅》,同〔1〕。   〔71〕廣洽:《紀念與回憶弘一大師》,同〔66〕。   〔73〕弘一:《書贈劉質平華嚴集聯》,原件由上海劉雪陽收藏。轉引1993年東大出版公司《弘一大師新譜》。   〔76〕弘一:《致日本名古屋其中堂書店購書信》,同〔5〕。   〔84〕弘一:《惠安弘法日記》,同〔12〕。   〔85〕弘一:《書贈廣洽法師華嚴集聯》,手跡刊1979年11月新加坡《南洋佛教》。   〔87〕弘一:《書贈廣洽法師遺囑》,同〔1〕。   〔88〕弘一手書:《誓作地藏真子,願為南山孤臣》,手蹟收1964年香港法界學苑刊印《南山律苑文集》巻首。   〔90〕弘一:《養正院親聞記跋》,手蹟收1943年上海弘一大師紀念會編印《晚晴老人講演錄》。   〔93〕弘一:《致穆犍蓮信》,同〔27〕。   〔95〕弘一:《致王正邦信》,手蹟收1940年費慧茂在滬經手付印弘一手書《金剛經》。   〔96〕費慧茂:《弘一手書金剛經跋》,同〔95〕。   〔97〕徐悲鴻:《弘一大師畫像題記》,由泉州開元寺妙蓮法師提供影印件。   〔99〕黃鳴祥:《弘一大師生平事略》,1988年新文豐出版公司《弘一大師法集》五卷。   〔100〕豐子愷:《致廣洽法師信》,1992年浙江文藝出版社《豐子愷文集》卷七。   〔102〕弘一手書:《不為自己求安樂,但願眾生得離苦》,同〔69〕。   〔103〕一音:弘一書法結緣別署。   〔104〕弘一:《書贈新加坡佛教居士林華嚴集聯》,轉引1993年東大圖書公司《弘一大師新譜》。   〔111〕豐子愷:《弘一大師紀念冊序》,1957年新加坡廣洽法師施資編印《弘一大師紀念冊》。   〔114〕廣洽:《敬謝贊詞通啟》,1994年新加坡薝卜院編印《廣洽法師傳略及其講演稿》。   〔115〕陳光別:《廣洽法師挽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