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04-068《四願經》輯要 description: "《四願經》輯要—一 海濤 輯" --- 《四願經》輯要—一 海濤 輯 1.佛言:「人有四願,不可常保。何等為四? 第一願者,是人身。沐浴、裝飾、飯食、五樂常先與之,疾病卒至,不能止之。命盡,軀僵在地,不隨人魂神去。空愛重之,復何益也! 第二願者,謂有財產、官爵、俸祿。得之,者喜;不得,愁憂。疾病,死至命盡,所有財物、官爵、俸祿,故在世間,不隨人魂神去,空為愁苦。 第三願者,謂有父母、兄弟、妻子、中外、親屬、朋友、知識、恩愛榮樂。疾病,至死命盡,復不能救我命,亦不能隨我魂神去。空啼哭,送我到城外深塚間,以棄我去,各疾還歸。 雖追念我,愁苦憂思,不過十日,諸家宗族、男女聚會,相向歌舞,快共飲食,相對談笑,捐忘死人。雖有父母、兄弟、妻子、中外、親屬、朋友、知識,不能共追我命,空悲之復何益也! 第四願者,是人意。天下人少有能守護其意者,皆放心恣意,淫于五樂,貪利嫉妒,忿怒鬪諍,不信道德。至于身死壽盡,魂神去矣,三者相追逐,不得相離。 譬如雀飛,意隨其兩翅,意為身神,兩翅為魂魄,人不能守護其意,皆從惡念所為,殺、盜、貪、淫,以生時所為罪,死入太山地獄中,為飢餓鬼。罪竟,乃出,為畜生,當為人所屠割。作人放心快意故,入三惡道。」 2.佛告純陀及諸弟子:「當端汝心,守護汝意!諦自思惟:知身非我身,所有財物,亦非我許。當諦計校所有,父母、兄弟、妻子、五種親屬、朋友、知識,官爵、俸祿,念欲得之,無有厭足,謂有益于我身,老、病、死來,皆不能益于我身,亦不能為我卻之。」 《四願經》輯要—二 海濤 輯 1.「人不能自拔為道,如鸚鵡鳥愛其毛尾,為射獵者所得。賢者諦知,是四願不隨人魂神去,空為之困苦。因拔恩愛之根,絕三惡之道,得三善道:一者、不復老;二者、不復病;三者、不復死。堅守護其意,乃可得度!」 2.「阿難陀!若有歸命、合掌頂禮于彼世尊.如來.應.正等覺,作此歸依者,彼之有情為我救度。何以故?阿難陀!如來法界而決定故,若有誠心決定,合掌禮拜及以布施。 3.阿難陀!又復有人如洗其手及滌諸器,同此少時發利生心,願彼所有一切眾生悉得安樂。 4.阿難陀!我說此人開于福門,閉于惡趣,得免三劫。云何三劫?謂刀兵劫、疫病劫、饑饉劫。 5.阿難陀!又若有人一日持此遠離殺生之戒,彼人不生刀兵劫中;若以一訶梨勒布施眾僧,彼人不生疫病之劫;若以一盂飲食施于眾僧,彼人當得不生饑饉之劫。 6.阿難陀!有三善根無盡無邊,處輪回中亦不滅盡,當趣涅槃。 7.阿難陀!何等為三?謂于如來而種善根,無盡無邊,處輪回中亦不滅盡,終趣涅槃;于法、于僧而種善根,亦無盡無邊,處輪回中亦不滅盡,當來必得趣于涅槃。」 8.佛告天帝!「眾僧之中,有五淨德,名曰福田。供之得福,進可成佛。何謂為五? 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 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 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四者,委棄軀命,遵眾善故; 五者,志求大乘,欲度人故。以此五德,名曰福田。為良為美,為無早喪,供之得福,難為喻矣!」 ※ 以上經文編輯自《四願經》、《樓閣正法甘露鼓經》、《諸德福田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