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慧遠問大乘中深義十八科並羅什答 第十八章 次問住壽義並答 description: "慧遠問道:經說,知道四神足,按此多修行,可以得到住壽一劫有余。又,須菩提請佛住壽恆沙劫。既然有住壽之法,應該有修行之人。請問:諸佛菩薩,有住壽的嗎?若真有,是法身呢,還是變化身呢?若是法身,法身本就有無窮之壽,不是凡俗之壽所能趕得上的,不須" --- 第十八章次問住壽義並答 譯文   慧遠問道:經說,知道四神足,按此多修行,可以得到住壽一劫有余。又,須菩提請佛住壽恆沙劫。既然有住壽之法,應該有修行之人。請問:諸佛菩薩,有住壽的嗎?若真有,是法身呢,還是變化身呢?若是法身,法身本就有無窮之壽,不是凡俗之壽所能趕得上的,不須住壽。若是變化身,變化身是感應而生的,壽命的長短完全根據感應的需要,需要時間長則不會短,需要時間短則不會長,抽象地有一個固定的住壽,起何作用呢?   又問:壽命有自然的局限,佛菩薩根據需要而現變化之身,自然沒有陳舊的規矩,過了時間就不會再留下,為什麼又要留下住?若在證悟解脫相、離相、滅相三相的過程中,可以停下來的話,這時的有為相是暫時與涅槃同像。「暫時」不算住壽,即使是真涅槃也不是住壽呀!不知道梵語中有沒有「住壽」這個詞,如以增加壽命為住壽,那麼,翻譯為「住壽」就不合原意了。   又,得滅盡三昧的人,入定之時,經過再長的時間也不會變,大火不能燒,大水不能淹,這便是三昧力的作用,可以自在地住世。如果這就是住壽,我不理解:壽命壽命,壽為命根之壽,這個命根寄寓在那里呢?是寄寓在心、寄寓在形體,還是寄寓在心又在形體?若寄寓在心,入定時心相已滅,滅了當然不能寄寓。若寄寓在形體,形體也隨之而化,留不下來的。何以見得留不下來呢?《力士移山經》說,非常之變,不是十力所能控制。這就是說,一切都是留不住的,都是變化無常的,這一點,連佛的十力尚且不能改變,可知四神足更不能改變。所以,寄寓在形體也是空話。這個命根所寄的問題,我在前面曾經提過,與這里提的問題其實是一個道理。道理講清,兩個問題就都解決了。  羅什回答道:您引述的「住壽一劫有余」,沒有這個說法,是傳說的人錯了。如《長阿含·大泥洹經》中,阿難對佛說,乘現有的功德,從佛處聽說,如善修四神足,此人若欲壽一劫,如一滅劫那樣,似乎便可以住壽一劫。但是,果真能辦到嗎?《摩訶衍經》也說過「若欲壽恆沙劫者」的話,那是假設的話,連人名都沒有說。只有賓頭盧羅漢,善于修習四神足,壽命至今不盡。因為他表現四神足之力,取下梅檀鉢,佛用這個辦法懲罰他。只聽到這麼一個人是由于四神足的作用而長壽的,沒有聽說還有別的人。   又,諸羅漢非常厭惡自己的身體,觀自己的身體如病如癱,如同惡怨賊,多有退法羅漢自殺的。他們怎麼會追求長壽呢?阿羅漢的心悟得無我之理,要從根本上拔除貪著的根本,追求涅槃寂滅安穩的好處,所以不願久住于世。雖然上世因緣造成了今世的果報,有了這個身體,無可奈何,但這個身體一結束,便再也不肯在生死中輪迴了。   又,所謂法身、變化身,佛經中並沒有明確地分辨它們有何不同,這個道理前面已說過。若按聲聞之說,變化身沒有心、意、識、寒熱等智慧,性質為中性的無記,人們可以見到,為辦事而顯現,事證即滅。像這樣的變化身,沒有根本,當然不存在什麼久壽的意義。至于法身,有兩種:一種,是指三十七種諸賢聖法;第二種,是三藏經等。這樣的法身,實際上非身非命,也不存在什麼久壽的意義。只有先世造業所獲得的肉身,由于有大因緣,若是打算久住世間,可以隨意辨到。至于大乘經中所講的法身相,在前面章節中早已具體說明了。   現在簡單談談。菩薩的法身有兩種:一種是十地菩薩,得首楞嚴三昧,使菩薩的結使微薄,這種菩薩神力自在,與佛相似,稱為法身;而在十方現身度化眾生之身,稱為變化身。見到變化身的,推求變化身的根本,把這個根本作為法身。所以,凡是法身縮小到能為人見之身,稱為變化身。這樣的菩薩,神力無礙,那里需要善修四如意足呢?法身的另一種是得無生法忍菩薩,舍去先世業因所造成的果報身,即此世的生死肉身,得菩薩清淨業行所造成之身。這種法身在憶想分別之內能夠神通自在,若在憶想分別以外,就不能自在無礙。這種菩薩如欲修習四如意足,也可以有恆沙劫壽。比方有力之人,不必依靠有大作用的東西,無力之人,才需要有所依靠。初入法身菩薩的也是這樣的,因為還沒有成就神通力。若是修四如意足,便可以隨意作為。   又,修中說,若人要劫壽的,能夠如意。但也沒有說是「住壽」。如阿毗曇中說,有阿羅漢,由于布施得到大福德願力,要把這種福德轉求增加壽命,便得如願。為什麼呢?這種人在各種禪定之中,得自在力,願智、無諍三昧、頂禪等,都能通達,由先世因緣所得的壽命將盡時,為了利益眾生,把積累的其余福德用來轉求長壽,便得如願。比如施主打算施給比丘多種食物,這位比丘有游行的因緣,不需要食物,便巧妙地說服施主:您這麼好心施舍,若能把食物換成衣物最好。便得如願。   又,善修四神足的,也是這樣,雖然不用先世積累的福德轉求長壽,卻因得無漏法,專修有漏法的甚深善根,而由于修行有漏法甚深善根之力,就能得到增壽的果報。無漏法雖然沒有果報,卻能令有漏清淨,花費力氣小而所獲的果報大,另外,由于滅盡三昧力的因緣,也能使原來的善業能得增壽之果。不過,若入滅盡三昧時,壽限已過,肉身已毀壞,沒有肉體作為身因,一起定,生命就沒有了。若是入別的禪定,不會有這種結果。   曾經有一位比丘,打算入滅盡三昧,安排了起心的因緣,當寺內打楗槌時,能從三昧中覺起。不料,入定之後,有賊來破壞僧寺,十二年中,就沒有打楗槌之聲。這位比丘也就一直在定中。後來,施主們修復了僧寺,一打楗槌,這位比丘即便覺起,也就死了。因為十二年不吃不喝,身因已壞了。 原典   遠問曰:經云,知四神足①,多修習行,可得住壽一劫有余②。又,須菩提請世尊住壽恆沙劫。既有此法,即宜行之有人。請問:諸佛菩薩,竟有住壽者不?若果有者,為是法身,為是變化身乎?若是法身,法身則有無窮之壽,非凡壽所及,不須住壽。若是變化身,化身則滅時而應,時長則不宜短,時短則不宜長。以此住壽,將何為哉?   又問:壽有自然之定限,壽之者輿化而往,自應無陳,時不可留,云何為住?若三相③可得中停,則有為之相,暫與涅槃同像。不知胡音中竟住壽不?若以益算為住壽,則傳譯失旨。   又,得滅盡三味者,入斯定時,經劫不變,大火不能焚,大海不能溺。此即是三昧力,自在壽住。今所疑者,不知命根,為何所寄?為寄之于心,為寄之于形,為心形兩寄也?若寄之于心,則心相已滅,滅無所寄。若寄之于形,則形隨化往,時不可留。何以明之?《力士移山經》云,非常之變,非十力所制④。制非十力,則神足可知也。此問已備之于前章。若一理推釋,二亦俱解。   甚答:若言住壽一劫有余者,無有此說。傳之者妄。如《長阿含·大泥洹經》,阿難白佛,乘現證,從世尊聞,若善修習四如意,是人若欲壽一劫,若滅一劫,則成耶⑤?《摩訶衍經》⑥曰:若欲壽恆河沙劫者,此是假言,竟不說人名。用此法者,如賓頭盧頓羅墮阿羅漢⑦,善修習如意故,壽命至今不盡。因現神足力,取栴檀鉢故,佛以此治之。唯聞此一人,行其法用,余者未聞。   又,諸阿羅漢,觀身如病如癰,如惡怨賊。如退法羅漢⑧,多有自害,況當故欲久壽也。以體無我心故,深拔貪著根本故,以涅槃寂滅安穩之利,以不樂久住。雖住先世因緣,身盡則止。   又,法身、變化身,經無定辨其異相處,此義先已說。聲聞人中說,變化之身,無心意識寒熱等慧,性是無記,正可眼見,為事故現,事證則滅。如是之身,無有根本,則無久壽之為義。法身二種:一者,三十七品等諸賢聖法;二者,三藏經等。此皆非身非命,亦不得有久壽之為義。當是先世行業所得之身,為大因緣故,欲久住者,便得隨意。摩訶衍中法身相,先已具說其因緣。   今者略說,菩薩法身有二種:一者,十住菩薩得首楞嚴三昧⑨,令菩薩結使微薄,是人神力自在,輿佛相似,名為法身。于十方現化度人之身,名為變化身。隨見變化 身者,推求根本者,以為法身。是故凡小者,名為變化身,如此之人,神力無礙,何須善修四如意足也?二者,得無生忍已,舍結果身,得菩薩清淨業行之身,而此身自于分憶,能為自在,于其分外,不能自在無礙。是菩薩若欲善修習如意,亦可有恆沙劫壽耳。如人有力,不假大用,若無力者,乃有所假,初入法身菩薩亦如是。神通之力,未成就故,若修如意者,便得隨意所作。   又,修〈如意章〉中言,若人欲劫壽者,便得如意,不言住壽也。如阿毗曇中說,有阿羅漢,以施得大輻德願力,轉求增壽,便得如願。所以者何?是人于諸禪定,得自在力,願智、無諍三昧、頂禪等⑩,皆悉通達,以先世因緣壽將盡,為利益眾生故,余福因緣,轉求長壽,便得如願。如檀越欲施比丘多種食之物,而是比丘有游行因緣,不須此物,善喻檀越言:汝以好心見施,可令此食為衣物。而得如願。   又,善修如意者,亦如是。雖不先世福德求壽,以得無漏法故,專修有漏甚深善根,修有漏甚深善根力故,便得增壽果報。無漏雖無果報,能令有漏清淨,小而獲大果。又,滅盡三昧力因緣故,令余行增壽。若入滅盡三味時,過于生理,身則毀壞,無復身因,起定即無。若入余定,則無此事。   如一比丘欲人滅盡三昧,作起心因緣,願打撻椎⑾時,當從定起。有賊來破壞僧坊,十二年中,無楗槌音,此比丘猶在定中。後檀越還修立僧坊,打楗褪,比丘便覺時,即死也⑿。 注釋   ①四神足:四神足的神,指神通;足的意思是基礎,如人身依足而立,指的是禪定。四神足即四種可以獲得神通變化能力的禪定。四神足也稱四如意足,意思是定、慧均等,所願都得滿足。在本章中所說「四如意」、「如意」,都是四如意足的簡稱。四神足為:欲如意足,由希求達到神通之欲力引發的禪定;精進如意足,由努力止惡進善的勤力發起的禪定;心如意足,由心念之力發起的禪定;思維如意足,由思維佛理的慧力發起的禪定,這四者簡稱為「欲」、「勤」、「心」、「觀」。見《大智度論》卷十九。   ②《長阿含經·游行經》:「佛告阿難,諸有修四神足多修習行,常念不忘,在意所欲,可得不死一劫有余。」   ③三相:一解脫相,指無生死之相;二離相,無涅槃之相;三滅相,生死、涅槃無相,這個無相也無相,即非有非無之中道。三相也稱三有為相。《法華經·藥草喻品》:「如來說法,一相一味,所謂解脫相、離相、滅相。」   ④非常之變,非十力所制:十力,見本書第二章注⑩。竺法護所譯《佛說力士移山經》:「諸力士白世尊曰:大聖已現乳哺神足智慧意行及十種力,寧有殊異復超諸力乎?世尊告曰:一切諸力雖為強盛,百倍千倍萬倍億倍,無常之力計為最勝,多所消伏。所以者何?如來身者,金剛之數,無常勝我,當歸壞敗。吾今夜半,當于力士所生之地而取滅度。」意思是說,任何力量也不如變化無常之力。   ⑤在《長阿含經》中,有〈游行經〉,為姚秦佛陀耶舍所譯,西晉帛法祖譯《佛般泥洹經》、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東晉失譯《方等泥洹經》都是它的同本異譯。 《大般涅槃經》卷上:「阿難,四神足人尚能住壽滿于一劫、若減一劫,如來今者有大神力,豈當不能住壽一劫若滅一劫。」劫為梵語劫波的略稱,意譯為長時,究竟多長,說法不一。有的說,人的壽命有增有減,自十歲開始,每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為一增。自八萬四千歲開始,每一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為一減。每一增一減各為一小劫。這里說的「住壽一劫若減一劫」的意思是說,住壽一劫,這一劫是指一減之小劫。   ⑥摩訶衍經:又稱《摩訶乘經》共十四卷,今已散佚,見《佛書解說》第十冊、頁二四八。   ⑦寶頭盧頗羅墮阿羅漢:即十六羅漢中的第一位賓頭盧尊者,名賓頭盧,姓頗羅墮。樹提伽長者造了一只栴檀缽,用囊裝起,掛在高高的象牙上,聲稱有人不用梯杖能取下來,便以缽給他。賓頭盧妄弄神通取下,佛知道後呵責,命他往西牛貨洲教化眾生。閻浮提僧眾請佛放回賓頭盧,佛同意把他放回,但不讓他入涅槃!永遠住世度化眾生。見《十誦律》卷三十七。   ⑧退法羅漢:有六種羅漢:一退法羅漢、二思法羅漢、三護法羅漢、四安住法羅漢、五堪達法羅漢、六不動羅漢。退法羅漢是最鈍根羅漢,一旦證阿羅漢果,逢遇惡緣,便退沒所得。見《俱舍論》卷二十五。   ⑨楞嚴三昧:首楞嚴,梵文的音譯,意譯為健相、一切事竟。首楞嚴三昧,是成佛才能得的三昧。《大智度論》卷四十七:「首楞嚴三昧者,秦言健相,分別知諸三味行相多少淺深,如大將知諸兵力多少。復次,菩薩得此三昧,諸煩惱魔及魔人無能壞者,譬如轉輪聖王,主兵寶將所住至處,無能壞伏。」   ⑩願智、無諍三昧、頂禪等:都出于《大智度論》。此論卷十七說:「復次,諸禪中有頂禪,……不壞法阿羅漢,于一切深禪定得自在,能起頂禪。得是頂禪,能轉壽為富,轉富為壽。復有願智、四辯、無諍三昧。願智者,願欲知三世事,隨所願則知。……無諍三昧者,令他心不起諍(使別人不起諍辯心,凡你說的他都心服。」這就是說,富與壽的轉化、願智、無諍三昧等,都是由頂禪獲得的神通。   ⑾撻椎:亦稱楗槌,所以文中通用,這是僧人用的一種法器。   ⑿闡于滅盡定和死的區別,《中阿含·法樂比丘尼經》:「復問曰:『賢聖,若死及入滅盡定者有何差別?』法樂比丘尼答曰:『死者壽命滅訖,溫暖已去,諸根敗壞。比丘入滅盡定者壽不滅訖,暖亦不去,諸根不敗壞。若死及入滅盡定者,是謂差別。』」 源流   鳩摩羅什的思想,直接繼承他所翻譯的《中論》、《百論》、《十二門論》以及《大智度論》等。這些都是印度龍樹(約公元一五○——二五○年)所創立的中觀學派的基本論著。   龍樹中觀學派的根本思想是中道觀,或稱中觀。龍樹說:   「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無(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中論·觀四諦品》)   這是鳩摩羅什的譯文。因為這首偈有三個「是」字,中國三論宗稱為「三是偈」。因為這首偈論述了空、假、中三諦,中國天台宗稱為「三諦偈」。龍樹認為,諸法(一切現象)都是因緣和合而生,所以說是空。這個空是性空、當體空,不是沒有,不是零,而是沒有自性,即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質的規定性。雖然是空,並非實有,但總還是有,這是因緣而有,稱為假有,即假設有。給這個假有一個名稱,稱為假名。   一般人認為一切事物是存在的,其實只是假名而已。因為是空,才是假有:因為是假有,才是空。空與假有是不可分割的一個問題的兩面,所以,既要看到現象的性空,又要看到現象的假有,既不要執著于有(實有),也不要執著于空(虛無的空),這叫中道。龍樹認為,中道觀是對空觀的進一步發展,把握了中道觀,便全面而正確地把握了諸法實相,既認識到了實相性空的最高真理,又證得涅槃,達到了最後解脫的目標。   鳩摩羅什是中觀學派承上啟下的人物。他在本書中所發揮的中道觀以及他的譯著,對中國佛教有極大的影響,使中道觀成為中國佛教哲學中占領導地位的思潮。他在本書中,把佛典中有關大小乘的對立的論述,概括起來說: 「有二種論,一者大乘論,說二種空:眾生空、法空:二者小乘論,說眾生空。」   ()   這個論述,簡要地抓住了大小乘最根本的理論分歧,是鳩摩羅什的獨特貢獻。在本書中,鳩摩羅什還特別強調菩薩的大悲徹于骨髓,為普度眾生而不肯入涅槃,從而在道德論上把大乘與小乘區別開來。以後中國佛教的各主要宗派,都以普度眾生和「一切法空」作為自己的旗幟,構建自己的教義。關于普度眾生的問題,是各宗派共有的宗旨,不必多說。關于法空問題,則影響各有不同。如三論宗直接繼承和發揮了龍樹、摩羅什和僧肇的中觀學說,天台宗在三諦偈的基礎上建立了「圓融三諦」的理論,淨土宗的開創者曇鸞運用中道觀創「廣略相入」之說以解釋實相念佛,而慧能創立的禪宗,更主張「無心頓悟,自然無為」,雖然存在著莊子「無為」的影響,但作為佛教的一派,直接繼承的是「一切法空」的中道觀。   慧遠所接受的思想影響則比較龐雜。他受中觀學派的影響,學習過毗曇學,又接受佛馱跋陀羅禪法,還信仰西方彌陀淨土。他在儒學上造詣很深,研究道家老、莊也頗有心得。不過,主要是繼承了道安的學說。道安屬于般若學的本無宗,主張萬物的本性就是「空」、「無」,所謂「以無為本」,而「無」即般若學的「空」。他把「無」當作實在的本體,當作真實的法身、如、真際,主張崇本息末,執寂御有,宅心「本無」,使人心契合本體。   慧遠比道安前進一步。他晚年所作的是他的思想的總結,其中談到,「未有」而「生」名為「有」,「既有」而「滅」名為「無」,「有無」是相對于「生滅」而言的,由此可見,「有」、「無」都不是本原,本原是超乎「有無」的「非有非無」。「非有非無」雖然也講「非無」,但強調的是「非有」,即空性、無性。這個空性的「非有非無」就是法性,乃是世間萬物的根源和歸宿。這個「非有非無」,儘管超出了道安的「本無」,卻仍然指的是獨立存在的精神性實體。慧遠和道安一樣,要求體認法性這個本體,以達到涅槃境界。   涅槃的本來含義,指的是斷絕煩惱的寂滅境界,慧遠卻明確地把涅槃解釋為「神界」。所謂「神」,是「精極」、「靈」、「妙物」,既沒有確定的形體,也沒有不變的名稱,具有周遞感應一切的能力,而且是絕對不變的永恆存在。「神」是承擔因果報應的主體,實際上就是可以脫離形體而獨立存在的靈魂。慧遠這個「神」,繼承了印度佛教小乘犢子部有「我」的主張,道家所說「形有靡而神不化」(《文子·守樸篇》)為慧遠所吸收,我國傳統迷信靈魂不滅觀念也對慧遠的思想有影響。慧遠形成了這個「神」的概念,提出「形盡神不滅」的觀點,把涅槃解釋為「神界」,並且由此推衍出名目繁多、光怪陸離的鬼神世界,證明因果報應的必然性。   從哲理上講的「非有非無」的法性,到宗教信仰上講的「神」,都是實有的。在本書中,慧遠與鳩摩羅什之間的分歧,集中在慧遠求實有與鳩摩羅什「一切法空」的分歧。這是中印兩種文化背景不同的表現。中國的儒家也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質是富于求實精神,重直覺而輕理性,重實際而輕玄想,即使在宗教鄰域也不例外。   印度中觀學派思辨性的「諸法實相」、「法性」,雖然大開思路,卻不大容易為中國人的思維習慣所接受,而因果報應的學說,中國人也總覺得應該有一個實在的主體來承擔。頑強的傳統文化心理改造著外來的理論,于是,在慧遠心里,儘管接受了中觀學派的空觀,破「有」破「無」,卻還要執著于「非有非無」,而且創造了「神」,作為業報的主體。   東晉時期,中國佛教正處于揉和相關的學說,建立中國佛教各個學派、宗派的醞釀期。慧遠揉和儒、佛、道,吸收佛家各派觀點,創立了自己的佛學理論。此後,站在中國傳統文化的立場上改造印度佛教學說,創立中國式的佛教學派、宗派,成為潮流,以至到隋唐時期形成為中國佛教的八宗。慧遠在本書中所闡述大小乘的不同觀點及他的其他著述,開創了佛學中國化的先河,對以後在中國發展獨立的佛教學派的「判教」思想起了很大的作用。慧遠所主張的「非有非無」、「形盡神不滅」,則為民間信仰的傳播提供了佛學理論依據,推動了因果報應之說深入民間。   在慧遠與鳩摩羅什的對談中,鳩摩羅什雖欲以「會三歸一」的《法華經》,來解釋所有大小乘包括法身、色法、取證等重大問題,不過這些問題絕不是如此單純的,後世的中觀、唯識,乃至中國天台、華嚴的「判教」,都是在嘗試解決這些問題。尤其在阿含經盛行的現代社會,慧遠的問題,再次顯出它的意義與重要性,值得所有現代人省思。 解說   在本書中,鳩摩羅什和慧遠討論的問題涉及到大乘要義的各個方面,內容是很廣泛的。集中起來,大體上有如下四個中心內容。 法身觀   兩晉時期,對「法身」的理解頗為分歧。原來,小乘以佛法為法身,法身是佛法的人格化,名之為「身」,其實無身。所謂法身常住,意思只不過是佛法永存而已。大乘佛教在此基礎上,把七住以上菩薩為了度脫眾生而住世之身也稱為法身,或稱法性生身、菩薩法身。這個法身,既不是凡夫的生死身(肉身),又不入涅槃,即所謂 「不在涅槃,不在世間」。這個法身是實在的呢?還是非實在的呢?慧遠繼承中國傳統的靈魂不滅觀念,主張「形盡神不滅」,因而把法身理解為靈魂,為神,當作獨立自在的實體。當然,慧遠認為法身有真法身和變化身的區別,真法身是實存的,變化身則是真法身的幻化,隨眾生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身形。從真法身實存這個基本立場出發,他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如:法身為什麼會「生」?「生」由何種「業惑」所造成?真法身是什麼性質?什麼相狀?「三十二相」是如何修得的?真法身有無身、口、意業?如有,與俗世凡夫諸業有何區別?真法身的壽命多長?由何決定?十地菩薩和佛所居國土在什麼地方?是否可以「獨處于玄廓之境」?真法身在佛國淨土居住,已經與眾生永絕,還有什麼度化眾生的功德可說?真法身以神通感應眾生,其神通是否需要憑藉四大五根?在念佛三昧中所見之佛,是外來的實在之佛?還是我想所出的主觀佛?真法身是否還有煩惱殘氣?如有,是否還有差別?等等。   對于這些具體問題,鳩摩羅什往往不作確定的答述,而是針對慧遠以法身為實的基本觀點,反復論述法身非實:「諸佛身皆從眾緣生,無有自性,畢竟空寂,如夢如化。」(〈次問念佛三昧並答〉)   至于佛經中關于法身三十二相、十住國土之類的說法,似乎以法身為實有,其實,乃是為了教化眾生的需要而作的方便說,是俗諦而非真諦。鳩摩羅什批評說,強要區分法身的真假、有無,那是「戲論」,即違背佛理的議論。   由于慧遠十分關心法身問題,所以,這個問題在本書中所占的篇幅最大。但雙方各說各的,其結果是誰也沒有說服誰。鳩摩羅什堅持法身為空,自不必說,慧遠以法身為實的觀點,也是始終沒有放棄的。 色法觀   慧遠以地、水、火、風四大為實體,稱為「實法有」:認為其他有形色的東西都是由四大因緣和合而成的,稱為「因緣有」;水月鏡像則為「幻化有」。有神通的法身與人身一樣,由四大五根所構成,以四大為本。這就是說,作為宇宙萬物之本的四大本身,是不依賴任何因緣而獨立存在的實體。這種觀點源出于小乘的一切有部,有唯物論的味道,受到鳩摩羅什的批評。于是,雙方展開了關于色法的討論,即關于物質現象,主要是關于物質構成的討論。   對于物質的構成,鳩摩羅什介紹並評論了小乘以至外道的說法。這些說法都是經驗性的直觀性的,非常古老而又矛盾重重,所以,讀來很陌生而又不好理解。大體上說,鳩摩羅什取其一種說法,即以地、水、火、風四大為構成萬物的基本元素,同時認為四大由色、香、味、觸四法中的一法至四法組成,如風只有觸,火有色與觸二法,水有色、味、觸三法,只有地大同時具有色、香、味、觸四法。   在主觀中,把地大分析到極小,叫做微塵。微塵是天地間一切色的根本,是不變的下可再分的基本單位。鳩摩羅什認為,從大乘的觀點看來,四大並不是實在之物,因為四大是因緣而有的。微塵也不是實在物,因為微塵也是色、香、味、觸因緣而有的,沒有自性。因此,整個世界包括四大、微塵,通通虛妄不實,非真非假,非有非無,如幻如化,不可執著為有為無。只是為了教化眾生的方便,或說為實,或說為假。法身菩薩沒有四大五根,無有生死,存亡自在,隨緣而現化虛空之形,其身如幻如鏡中之像,也是空而不實的。 法性觀   在大乘佛教那里,「實相」指的是超越現象界之外的真實存在,它同時又存在于現象界之中,是各種現象共同的本質。這個「實相」,又被表述為「如」、「法性」、「真際」。慧遠要求分清「如」、「法性」、「真際」這三個概念的關系,鳩摩羅什作了答述。但慧遠的實質問題,是以法性作為非「有」也非「無」的「非有非無」,把這個「非有非無」理解為常住不變的實體。鳩摩羅什發揮了中觀學派的觀點來批評慧遠。他指出,一切現象的本性都是「空」,「空」不是一無所有,不等于零,而是說諸現象沒有自性,沒有生滅,不是實在之物。由于不是實在之物,只能說它是「如」,即像某物。只是像某物的樣子,不能當真。這是諸法(諸現象)的本性,不是哪個人想出來的,所以叫做「法性」。   徹底悟解了一切法的法性,就叫做「真際」。「如」、「法性」、「真際」都是指實相,只不過由于對實相的悟解有層次深淺的不同,初等的叫做「如」,進一步叫做「法性」,悟到最深時叫做「真際」罷了。不管叫做什麼,這個實相並非客觀的實體,所以不能說「有」(存在),但因緣而有的諸法畢竟是存在的,儘管是虛妄不實的存在,是假有,也不能說是「無」。   實相即非「有」也非「無」,那麼,是否能說實相是「非有非無」呢?鳩摩羅什認為不能。實相是空,要破實相為「有」觀念,破實相為「無」觀念,也破實相為「非有非無」觀念。他說:   若非有非無,雖破「有」、「無」,還戲論「非有非無」者,爾時,佛言:「舍『非有非無』,亦如舍『有』 、『無』。一切法不受不貪,是我佛法。」() 大小乘觀   在早期大乘佛教經籍中,便把佛法分為聲聞、辟支佛和菩薩三乘,而且斥聲聞乘、辟支佛乘為小乘,以菩薩乘為大乘,自居于大乘,對小乘采取打擊、排斥的態度。本書一章中談到,菩薩害怕入于聲聞、辟支佛道,甚于害怕墮入地獄,便是這種態度的反映。《法華經》調和大小乘的派別斗爭,倡導「會三歸一」,主張三乘都是同一佛乘,只不過是佛說法的三個次第之分而已。《法華經》不但說佛為菩薩授記,而且說為成千上萬的聲聞人授記,為已經涅槃的阿羅漢授記,預許他們將來必定作佛。《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則要求菩薩遍學聲聞、辟支佛道。   慧遠對小乘仍抱排斥態度,所以,提出一些問題質詢。鳩摩羅什維護《法華經》調和大小乘的基本立場,以其淵博的學識,極力論證阿羅漢終歸作佛,論證菩薩必須遍學聲聞、辟支佛二乘,論證菩薩遍學聲聞、辟支佛道最易度脫眾生。他說:   凡言善學小乘法者,皆是得無生法忍菩薩。(〈次問遍學並答〉)   慧遠與鳩摩羅什的大小乘觀,從表面上來看,是對小乘采取排斥或調和態度的分歧,實質上則是空、實的不同。從小乘的阿羅漢到大乘的菩薩以至于佛,是不同的果位,慧遠從「形盡神不滅」的基本觀念出發,把神看作獨立自在的實體,因而把這些果位都看作神的果位。阿羅漢已灰身滅智,形體滅亡了,神也滅亡了,怎麼能再復活去修菩薩道以至成佛呢?這是他不能理解也不能接受的。在鳩摩羅什看來,這些果位連佛在內都是空,所謂修行果位,不過是修行空觀的不同階段罷了。既然如此,從阿羅漢階段進一步修習,當然可以成為菩薩以至達到佛的境界。   當前,佛教面臨如何現代化的問題。由于現代科技的迅速進步,物質生活的急速提高,佛教所重視的人生之苦中,生、老、病三苦已經沒有古代佛教徒所感受那麼嚴重可怕,唯獨對死亡的恐懼,不但仍然存在,而且隨著物質生活的改善而更為強化了。如何看待死亡?如何從死亡的恐懼中解脫出來?更廣泛地說,如何看待人生?如何在生活中有一種正確的態度?這些精神世界問題,受到人們普遍的關注,人們迫切地從各種宗教和哲學中尋找答案。   而鳩摩羅什所宣傳的「一切法空」、「諸法實相」的般若理論,在眾多的答案中獨樹一幟,對于斷除煩惱,了斷生死,很有啟發的意義,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料。一方面繼承「一切法空」的般若理論,一方面又接受莊子影響的禪宗,近些年來在歐美生根流傳,被理解為一種生活的藝術,很受歡迎。這告訴我們,由大乘「一切法空」中去探索人生的真善美及其終極意義,是大有可為的。   對于斷除煩惱,了斷生死來說,不僅有哲理上的思維,如般若空宗這樣,還有宗教上的體驗這一條路。宗教體驗是體驗佛、菩薩的實有,慧遠在廬山東林寺,結社念佛,曾三次見佛,這樣深刻的體驗,使我們可以相信,他所提出的問題,絕不只是哲理上的思維而已。他的問題可以說是現量經驗的求證,這樣寶貴的經驗——依般舟三昧念佛、見佛、悟無生而自在往生,是值得所有有志念佛、求解脫的行者參考、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