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論蒙古族寺院教育(唐吉思) description: "論蒙古族寺院教育唐吉思《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論蒙古族寺院教育 唐吉思 《西北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佛教文化產生之後,經過一代又一代人的傳承延續,這種文化傳遞必須有一定的教育體系作保證,于是,出現了佛教教育。在蒙古族地區,自從藏傳佛教傳入之後,佛教寺院教育就逐漸形成和壯大起來,成為蒙古族地區的一個龐大的教育系統。在蒙古族封建制的教育機構中,除了一小部分官辦的世俗官吏學校和私塾外,其余大部分是寺院教育。寺院即是學校,喇嘛就是教師,佛教經典就是教材。可以說,一座較大的寺院就是一所學校,社會上有文化的人絕大多數都是僧侶出身。 在蒙古族的教育發展史上,寺院教育是蒙古族的主要教育形式,它在幾百年的歷史發展過程中,不僅形成了自己的一套教育體系,而且在培養人才、保存古籍、促進蒙藏文化交流等方面曾起過積極的作用。佛教教育是蒙古族古代教育的一個重要方面,它在蒙古族教育史上的地位與作用是不可忽視的。 一、蒙古族地區寺院教育的形成 蒙古族地區佛教寺院之興,自蒙古汗國時期已開始。1247年在蒙古帝國的首都哈刺和林建造第一座佛教寺院太平興國寺(元惠宗至正六年即1346年改稱為興元閣)之後,隨著佛教的不斷發展,佛教寺院也隨之在蒙古地區各城鎮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不過,寺院建設最集中的城市是元上都開平府和元大都(今北京)。元上都是佛寺林立的草原都市,據《元史》記載佛寺竟達167座。《馬可波羅游記》記載,上都大的寺院像一座小鎮,每一座寺廟里約有2000多名僧伽,可見其僧人之多。目前,我們還沒有掌握元代寺院教育的史料,但我們也不難想象,如此大的寺院,又有如此多的僧侶,其寺院教育規模也肯定不會小。王風雷先生撰寫的《元上都教育考》一文中說:元代,以上都和大都為中心的教育很發達,儒學、佛學、醫學、陰陽學、蒙古字學等都很有特色。元上都路所屬州縣的宗教教育也十分活躍。該文作者還認為,如果我們進一步審視各種宗教就可以發現,若離開了教育,各類宗教便無法傳承,同樣道理,元上都的各類宗教都以自己特殊的教育方式維系著自身的發展。 宋文輝先生也撰文,肯定了王風雷先生的見解。宋文輝在他的《也談元代上都之佛教教育》中寫道:在元代喀喇沁旗西北部屬上都路,東部屬大寧路。現在喀喇沁旗龍泉寺內有一方元代的智然律師道行碑,記述了當時的寺院教育。碑文中有這樣的記載:講主道國、道和、道普、道定、道亨、道臻、道惠、道淨、遭寧。……法孫講主德行、德遇、德端、德義、德顯、德緣、德悟。在這一連串的人名中,冠以講主的頭銜。講主是干什麼的?按佛門稱謂,講經說法的高僧稱之講主或講師、講僧、講士;發問者稱為都講;講經說法的場所稱之講堂、講席、講肆等。據元史記載,按當時朝廷的規定,講主的衣服顏色也是與眾不同的。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是僧服色,講主紅袈裟紅衣服,長老黃袈裟黃衣服,其余僧人茶褐袈裟茶褐衣服。講主在講堂的講經儀式很隆重,首先是聽眾齊集講堂,由僧人組成的儀仗隊舉著鑾駕、黃蓋傘等,奏著佛樂去迎請講主上堂,先向佛祖焚香行禮,接著講主升座,然後聽眾坐下聽經。若是講主一人,則是結跏趺坐于講堂中間的最高座上;若是還有都講,則是講主居右,都講居左,二座相對,都講發問,講主講解經義;若是讀師與講主,講主仍居右,讀師也是居左,仍為二座相對,讀師講經,講主講解經義。講完經後,仍由儀仗隊送回講主,聽眾方才走出講堂,講經法會結束。據碑文記載,智然和尚于公元1317年云游到了龍泉寺,在那里講經說法,傳播漢語系佛教。當時龍泉寺內的佛學講堂有講主16名,且不是同一輩份,其中有智然和尚的徒弟9人、徒孫7人,師徒三代人在那里講《華嚴經》,法席相序,後繼有人,繁榮一時。碑文證實,680多年前的龍泉寺內佛學講堂辦得如法合儀,講主演講得生動活潑,為廣大聽眾喜聞樂見。這說明,元上都路的教育是多層次的,寺院教育是元代各類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 龍泉寺位于咯喇沁旗錦山鎮西北約3公里處,建于半山腰。寺中有一石獅,石獅背上立有石碑,保存完好,上刻「大元國上都路松州南陰涼河川獅子崖龍泉寺常住山村土地周圍四至碑」及「至元二十四年月日重修」等字樣。這塊石碑是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重修時立于獅背上的。另有一塊大石碑立于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這正是上文提到的石碑,題為「松州獅子崖龍泉寺住持慈光普濟大師然公道行碑」,碑文署有「至正元年歲次辛巳五月建」等字。後邊的文字便是宋文輝文章中講的明講主、材講主和法孫講主及其他寺主、教讀、莊主等人的名字。 由于元代寺院教育史料缺乏,在此不能深入探討。但是,王風雷先生的觀點及宋文輝先生的闡述,足以說明元代各類寺院教育的規模及其盛況。在元代,無論是藏傳佛教或是漢傳佛教,在蒙古族地區寺院中都是平等存在、平等發展的。因此,智然律師等漢語系佛教在蒙古地區寺院中能得以自由地講經說法、發展寺院教育,那麼藏傳佛教薩迦派及其他教派在蒙古地區的寺院中發展其寺院教育,也應毫無疑問是自由的。 16世紀末,藏傳佛教以格魯巴(俗稱黃教)教派的形式第二次傳入蒙古地區後,蒙古族封建割據勢力卻不謀而合地扶持和倡導黃教,甚至統治者本身也大有人出家為僧,譯經傳法。自1578年阿勒坦汗與索南嘉措會晤後,在短短的幾十年間,藏傳佛教格魯派以其革新後的全新面貌迅速征服了蒙古各部,取代了蒙古族傳統宗教薩滿教而成為蒙古社會中占主體地位的宗教。藏傳佛教在蒙古社會中的迅速傳播和發展,不僅使得遼闊的蒙古地區寺院林立、僧眾遍地,同時也給蒙古社會及其教育體系帶來了深刻的變化。 元代和明末及清代傳入蒙古的藏傳佛教,由于教派的不同,它們各自的教育體系和師承方式方法也有所不同。薩迦派在元代成為蒙古帝王們尊崇的宗教教派,也執掌了全國的宗教大權,但它的宗教勢力范圍只局限于蒙古上層統治集團之內,信教的民眾極有限,其佛教教育也只侷限在上都和大都等極少數城鎮的寺院內,社會影響面也很窄。而格魯派不同于薩迦派,格魯派在蒙古地區不僅被上層統治集團所擁戴,而且也受到全社會的崇奉,在蒙古民族中達到了全民信仰的程度。大大小小的格魯派寺院星羅棋布,遍布整個蒙古地區。這個時期的寺院已有雄厚的經濟實力和完整的組織體系,並帶有制度化、模式化和程序化的特徵。這些寺院不僅成為蒙古族地區宗教集會和經濟貿易的場所,而且成為佛教文化教育的中心。 二、寺院教育機構及教育內容 (一)格魯派教育體系的形成 蒙古族地區的絕大多數佛教寺院是格魯派寺院。格魯派教義傳入蒙古地區時,把藏區格魯派寺院的教育體制和教育制度也帶入蒙古地區寺院內,而蒙古地區寺院在接受和傳播佛教教育的過程中,又與蒙古社會傳統的世俗教育相結合,形成了具有蒙古地區特點的寺院教育。 格魯派是藏傳佛教中形成最晚的一個教派,因該教派僧侶都戴黃色僧帽,故又稱之為黃帽派,簡稱黃教。藏語格魯巴的意思是「善規」或「善律」派,其事實也是如此,此派在藏傳佛教各派中以教誡嚴格、戒律嚴明和教義完備而著稱。 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羅桑扎巴在廣學各派經典教義、兼收並蓄的基礎上,吸收各派長處,匯集梳理出一套次第井然的教義教法系統,提出了學習顯宗經典進行修心,在心靈和意識得到訓練的基礎上再進而學習密宗的修習次第,以及僧人必須遵守戒律的宗教改革思想。這一思想主要通過宗喀巴本人的著書立說、講經說法加以體現。宗喀巴的這一思想由于保持了僧眾所熟悉的各派教法特點,很快得到了傳播,同時給當時出現的宗教「頹廢萎靡」現象帶來了新的復興時期,也得到了各界的響應與統治階級的支持。 宗喀巴的宗教主張及觀點、宗教改革思想,當時在西藏社會和佛教界產生了極大的反響,由此他的名聲也大振,信徒與施主與日俱增。但時至此,宗喀巴及其徒眾卻無一固定的居處,長期處于游蕩之中,為了僧徒有個固定的住所,在僧徒與施主的請求下,1409年在拉薩建成了格魯派第一所寺院甘丹寺。 當年建成赤妥康、大經堂和70余間僧舍,解決了數百僧徒的住宿問題。甘丹寺的建成不但結束了宗喀巴徒弟們游蕩的歷史,更重要的是它標志著宗喀巴創建格魯教派的成功和寺院教育開始走向制度化和規范化。 為了更廣泛的傳播格魯派教義教法,宗喀巴又先後授意弟子絳央曲杰、釋迦也失分別于1416年和1419年建立哲蚌寺和色拉寺,構成拉薩三大寺,奠定了格魯派穩固的基礎。在寺院建立之後,宗喀巴又依其學法經驗制定了僧入學法經顯入密的次第,規定《釋量論》、《現觀莊嚴論》、《中觀論》、《俱舍論》、《戒律論》為學顯宗僧人必修之5部著作,《密集》、《大威德》、《勝樂》為學習密宗僧人的必修經論,是時還相應規定了學習時間和所達到的標準。宗喀巴這種修法次第雖在初時不十分嚴格和明確,但在格魯派寺院中始終得到了貫徹執行,並且得到了其親傳弟子及再傳弟子的補充和完善,最後成為學經內容固定,時間安排、班級晉升、學位考取制度規范等嚴謹的寺院教育體系。這一教育體系對以後格魯派(也對其他教派)的宗教教育產生了深遠影響。 格魯派在發展過程中,除了不同于其他教派的教義教法,強調戒、定、慧三學而外,為了使僧侶首先從戒律上達到一個自律和他律的高度,特別注重較為封閉的傳經方式,即寺院教育。由此使寺院建築規模宏大,寺內組織嚴密,僧人學經制度規范。在該派寺廟中,不分大小都有一套管理、教經的體制,這種體制在所有的格魯派寺院之中除了規模大小、人員多少的差別外,其形式和結構大致相同。 (二)蒙古寺院的教育機構 1578年,蒙古土默特部阿勒坦汗與西藏格魯派領袖索南嘉措的會晤,宣告了藏傳佛教格魯派教義正式走入蒙古草原。從此,藏傳佛教並不像元代那樣僅限于蒙古統治階級內部傳播,也不限于幾個寺廟之內,僧人、學者直接走進平民百姓家中進行佛法三寶的宣傳。皈依佛法、受戒出家者紛紛遠走他鄉,到西藏拉薩格魯派三大寺院、日喀則扎什倫布寺,青海塔爾寺、佑寧寺,甘肅拉卜楞寺學佛法者日增。同時,在蒙古本土也修建寺廟,大批青年走出自己的家,走進寺院學習佛法,從而迫使寺院教育大大發展。 蒙古地區的寺院也同藏區寺院相仿,內設經堂、扎倉、僧熱(班級)等。扎倉,意為學院,是藏傳佛教最重要的教育單位。如果說一個寺院就是一所大學,那每個扎倉就相當于學院或專科、系的建制。蒙古地區凡較大的寺院都設置「卻依拉扎倉」(顯宗學部)、「卓德巴扎倉」(密宗學部)、「曼巴扎倉」(醫藥學部)、「丁科爾扎倉」(時輪學部)、「喇嘛日木扎倉」(菩提道學部)。大寺院是由幾個「扎倉」聯合組成的,但各扎倉之間有很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中等寺院只有一兩個扎倉,小寺院就不設扎倉,僧人要學經深造,只能到其他大寺院學習。 在蒙古地區具備上述五個扎倉的寺院不多,據記載,只有錫林郭勒盟的貝子廟有五個扎倉。具備卻伊拉扎倉、卓德巴扎倉、曼巴扎倉、丁科爾扎倉四個扎倉的寺院較多,如錫林郭勒盟的貝勒廟、查干敖包廟、科右前旗的葛根廟(梵通寺),通遼的莫力廟(集寧寺),包頭的五當召(廣覺寺),阿拉善盟的廣宗寺(南寺)、延福寺,烏審旗的烏審召,達爾罕旗的貝勒廟(百靈廟),科左中旗的瑪拉沁廟,阿魯科爾沁旗的城恩寺(祥樂寺),阜新縣的瑞應寺等。設有三個扎倉的寺院也不少,如準格爾旗的準格爾召,四子王旗的錫拉木倫廟(普和寺),科左中旗的唐嘎日格廟(壽安寺),寧城縣的法輪寺等。設置兩個或一個扎倉的寺廟更多,不一一列舉。 「扎倉」下設僧熱(班級),僧熱按學經的順序和各「扎倉」的情況而設立。就「卻伊拉扎倉」而言,都是以「五部大論」為主要學習內容,但因各個寺院所處的環境與條件不同,在自己的發展過程中教學的方式方法各有獨到之處,因而在班級、學制、學習課程和內容的設置上都存在著一定的差別。有的寺院設13級,學程15年;有的寺院設16級,學程20幾年;有的僅設幾個班級,學程10幾年。各寺所選用的輔助教材也各異,甚至在同一個寺內的同一課程各扎倉之間也有差別,其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主要原因是學僧的程度和老師的水平。 「扎倉」的主持人稱堪布喇嘛,扎倉一切權利歸扎倉堪布,其主要職責是監督管理本扎倉僧眾學習顯宗必修的五部大論(即《釋量論》《現觀莊嚴論》《入中論》《俱舍論》《戒律論》),核算扎倉的開銷,處理扎倉的公務,擔任扎倉會議領導,分配扎倉的經濟收入,委任扎倉的執事,與扎倉內其他僧官共同處理扎倉內的糾紛等。堪布必須具有「格西」學位,任期5年左右,也可以連任兩屆,下設強斯達、格斯貴、翁斯達各一名。強斯達是堪布的總管,管理本扎倉行政、財產、土地、房屋、牲畜和屬民以及對外事物。強斯達手下可設若干副手協助工作。強斯達由堪布委任;格斯貴掌管本扎倉紀律,處理一般糾紛,處罰犯規僧人,故俗稱為「鐵棒喇嘛」,由堪布任免調度;翁斯達是扎倉念經的領頭人,主持扎倉誦經功課,由堪布委派;扎倉有一個總經師,由堪布喇嘛親自擔任,或由協助堪布的經師擔任。每個班級都有主講老師和幾個輔導老師,他們全權負責扎倉的教學任務。 三、寺院教學過程 蒙古地區寺院的新學僧主要來源于寺屬農民和牧民家的孩子,但大多數並非自願,很多是由各寺規定甚至是當地的衙府規定,「二丁抽一」、「三丁抽一」和「五丁抽二或抽三」的辦法來徵集「班弟」喇嘛,有錢人或貴族子弟被抽中後,可以用錢買貧窮的人來替頂,甚至作為一種差役派給普通人。當然,也有虔誠者信佛、學佛,自願當「班弟」喇嘛的。在蒙古地區,新學僧入寺,雖有一定的選拔制度,但各寺院和衙府徵集班弟喇嘛的規定並不完全一致,而在民間則形成為「約定俗成」的規矩。作為新學僧,進入寺院後,不管年齡、學歷如何,一律以扎倉為單位編入「僧熱」,到相當于預科或預備班學習。 蒙古地區的學僧三四歲入寺的極個別,一般都到七八歲才入寺,入寺就受沙彌戒,受沙彌必須剃度出家為僧,須受五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這叫小戒,蒙語稱「拉布金」,也叫第一次受戒。小喇嘛到十七八歲時受第二戒,蒙語稱「格斯勒」(即中戒或具足戒),要遵守「八戒」或「十戒」有時還要加受「二十五戒」。喇嘛25歲前後受第三戒,蒙語叫「格隆」(即大戒或比丘戒),此戒戒條很多,共253條。學僧受沙彌戒後,由上師賜予法號,因其年幼,蒙古人稱他為「班弟」。班弟入寺後首先學習藏文字母和藏文拼讀法。班弟學習藏文及佛經必須拜師,老師多為班弟的伯父、叔叔、舅舅或者是其他親屬。在寺中無親屬的班弟就請老師學經,同時還要幫助經師和老喇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勞動。當學僧的藏文拼讀有了一定的基礎後,開始學一些簡易的短篇經文,教會一段要求早晚背誦,直到對所學經文倒背如流才讓他另學一篇。只要經師教導有方,要求嚴格,學僧自覺勤奮學習念誦,到十幾歲時,幾部經文背得滾瓜爛熟,令人嘆服。這為今後的誦經打下了較好的基礎。這是新學僧在教學過程中的第一階段,即以語文的讀寫、文法的學習、經文的背誦作為主要功課,以培養學僧的記憶力為主,大約用6年的時間。 由預備班經老師推薦就可以進入正式班,開始正規學習。進入正式班前還要經過考試,合格者准許進入正式班,按其程度分班,不合格者仍拒之于正式班門外。 格魯派主張學經應先顯後密的次序。學僧入寺分科也有三種辦法:一是先入顯宗扎倉,畢業後再轉高級的密宗扎倉學習;二是先入密教扎倉學習,不再轉入顯宗扎倉;三是專在顯宗扎倉學習,畢業後不再轉入密教扎倉。顯宗為正常基礎教育,而密教注重修持。 進入顯宗扎倉學習的學僧可以參加寺院舉行的許多法會,法會上學僧穿戴的僧衣僧帽及飲茶碗具、念珠、坐墊等必需品由老師和該家的僧人準備。初次進入僧會的學僧,事前必須向經堂大僧官和領誦師請示,允許後考試合格者准許進入法會。學僧進入顯宗扎倉後,開始接受寺院的正規教育,即開始了第二階段的學習。第二階段為因明學及佛教教義的基礎訓練。由于印度陳那及法稱的因明學論著極為深奧,需要經過一個啟門的過程,因此先精選一些與「五部大論」內容相同的其他簡易讀本學習,等有了一定的基礎後才正式學習「五部大論」。第二階段大約為6年左右的時間,相當于中學時期的教育。 第三階段是對五部大論的研習,是高層次的教育,相當于大學教育。主要是學習因明學、般若學、中觀論、戒律學、俱舍論等五大經論,大約需要15年甚至更多的時間。正規學習采取機械的按年升級辦法,最高年級13級,每級為期一年或兩年不等,一學年為兩個學期,中間有休假,直到最高一級「嘎拉木僧熱」就沒有年限了,由老師推薦,向扎倉申請報考不同等級的格西學位。蒙古地區各寺院授予的學位有不同的叫法和名稱,如有「道仁巴」「嘎仁巴」「阿林金巴」等,這些顯然都是從藏區不同寺院的不同的叫法演變而來的。學完第三階段,相當于大學畢業了,蒙古地區凡是有資格授予學位的寺院扎倉,均授予上述「道仁巴」等初級學位。但是,又因寺廟的影響大小、扎倉規模的不同,學僧深造程度也不相同,因此,有些學僧根據自身的條件,力爭到影響較大的寺院得到學位。有的富裕喇嘛,有決心繼續深造的,仍不滿足蒙古地區的學位,還要到青海的塔爾寺、甘肅的拉卜楞寺或拉薩的三大寺繼續深造,以獲得「拉然巴」「佐然巴」「朵然巴」等學位為榮。特別是在拉薩三大寺中獲得「拉然巴」學位者,回到蒙古地區後身份更加顯赫,有可能取得呼畢勒干(轉世活佛)資格。在蒙古地區獲得拉然巴學位的格西大有人在,比如阿拉善的拉然巴阿旺丹德爾、鄂爾多斯的拉然巴羅b僧道爾吉、布里亞特的拉然巴阿旺道爾傑等。 蒙古地區凡較大的寺院除了設立顯宗扎倉以外,還設有密教扎倉、曼巴扎倉、丁科爾扎倉和喇嘛日木扎倉。這四個扎倉也各有一整套嚴格的學程,固定的專用教材,嚴謹的學習制度、考試制度和獨具風格的教學方法,也有較雄厚的師資力量。大部分寺院培養出來的宗教文人——格西,他們成為蒙古地區佛教文化的繼承者和弘傳者,為蒙古地區藏傳佛教發展和與藏族間的文化交流做出過較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