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佛教慈善最重要的是淨化人心(行願法師) description: "近年來,中國大陸佛教多家寺院彼此效仿「拍賣」 ——「頭香」、「撞鍾」的行為,引來民眾議論紛紛。據我所知的海外佛教機構拍賣的都是佛教類的書畫藝術品和一些日用生活品,還沒有聽說拍賣——「頭香」、「撞鍾」的。" --- 佛教慈善最重要的是淨化人心 行願法師 近年來,中國大陸佛教多家寺院彼此效仿「拍賣」 ——「頭香」、「撞鍾」的行為,引來民眾議論紛紛。據我所知的海外佛教機構拍賣的都是佛教類的書畫藝術品和一些日用生活品,還沒有聽說拍賣——「頭香」、「撞鍾」的。 我在澳洲悉尼所參加的大型法會,基本上都是佛陀的誕辰紀念,或者是為世界和平祈禱的法會,至于個別寺院為籌集建寺資金或者為慈善而進行義賣捐款,都是個人收藏的藝術品,或者是勞動產品。可是,就沒有那一個寺院會拍賣「頭香」、「撞鍾」,這大概就是所謂中國現代化佛教寺院特殊的行為吧。 我在網上看到教內外人士對中國佛教寺院這一特殊行為的種種議論,各人所持的觀點,方方面面都有說明。網上的議論主要分為兩類:支持與反對。大家的議論有的說到了「點子」上,如:劉元春教授的文章;有的無關痛癢,有的還會誤導民眾。對此現象,我作如下思考與分析: 1、對于一些教外人士,沒有宗教信仰,沒有宗教生活,自然沒有宗教感情而又在物欲橫流的世界生活著的人,當然,就考慮不到佛教是宗教,更想不到佛教作為宗教就有淨化人心,化世導俗的信仰性、神聖性。因此,有人贊同寺院可以拍賣——「頭香」、「撞鍾」,他們認為中國佛教應該積極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持這種觀點是把佛教當成企業,有牟利的商品性、經濟性,忘記了佛教是宗教,是非營利機構,不是商品經濟必然的產物。而且,對佛教適應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沒有明確的概念。既然是佛教寺院,就要遵循佛陀的教導,就要「依戒為師、依法為師」內修外弘,把寺院建成一方淨土,成為民眾心靈的家園。而不是與世俗在名利上齊進,把佛門當成自己的私家企業,變相經營,出賣佛教的利益,置佛陀的教法與民眾對佛教的感受而不顧。 2、對于有宗教信仰、宗教生活、宗教感情而且又對佛教理論了解很深的人,自然就會持反對的意見。因為佛門中的燒香、撞鍾都是宗教生活的儀式儀軌,是佛教宗教生活的體現,是佛教徒淨化心靈的一種方式,它們都具有信仰性、神聖性、莊嚴性,不是隨便可以進行拍賣的。更何況那些搶得「燒頭香」、「先撞鍾」的人,除了個別是信仰人士外,大多數為有背景的特殊人物,他們不是追求「升官發財」就是祈求平安,希望借助燒高香令他們的貪污行為能夠「一筆勾銷,可以享用非法所得。或者,以為用錢就可以消災免難,不用遵循因果的法則。其實,這都是對佛教的誤解、曲解,更是現代商品經濟大潮下的產品。 在此,我想提醒「視錢為一切的人士」,錢不是萬能的。由于佛教寺院一些人的佛教信仰淡薄,加上無知、貪心,從而使用非法、非律的手段,促使你拍買了「燒頭香、先敲鍾」的特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就真的得到佛陀的護佑,不用遵循因果的法則。即使是佛陀和一切聖者他們都不會違背因果律,何況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呢? 至于把拍賣「燒頭香」、「先撞鍾」的理由與慈善掛鉤,那也是正信的佛教徒不會認同的理由。說到佛教的慈善,我永遠不會忘記廈門南普陀寺閩南佛學院我們妙湛院長的遺言:「勿忘世上苦人多」。慈善的目的是為了救度窮苦眾生的生命,而佛教的慈善不單是救度眾生的生命,還要救度眾生的慧命。對眾生不止是單純的給予物質上的救度,主要還在其心靈品質的提升。 當然,佛教寺院拍賣物品進行慈善活動本無可厚非,但是,不能把佛教的宗教信仰與神聖當作物品去進行商品化的交易,抹殺佛教淨化人心,超越世俗的宗教作用。佛門的拍賣活動只是一種方便接引眾生學佛,趨向善法的方式,並不是佛教慈善必然的途徑。如果中國佛教慈善活動是犧牲佛教宗教的信仰性、神聖性為代價,那麼,中國佛教慈善是走入了歧途。我相信有識的佛教徒不會因為慈善活動而把佛教信仰拿來進行商品交易,以獲取利益。依現實來說,中國佛教是應該適應現代化的社會發展,充分利用現代化設備弘法利生。而當務之急是佛教同仁先需「內修」——深入經臧,才談得上外弘——普渡眾生。否則,為佛子不知佛法,只能成為獅子身中「蟲」,敗壞佛教,使神聖的佛陀教法趨向世俗化、庸俗化、商品化、經濟化而美其名曰:「佛教的現代化」,那才是佛教弘化于現代的真正障礙。 最後,我要把幾句話供養拍賣者: 聞「拍賣」—「頭香」、「撞鍾」有感 燒香本是敬三寶, 晨鍾暮鼓報時曉; 勸君莫作敗家子, 護法龍天不輕饒。 行願 200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