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斷除對內在有情的貪戀 description: "修行禪定者內心若具貪執,可能會對修學禪定形成極大之違緣。因為修學禪定的目的是為了達到一心不亂,當你的內心對身外之物或有情眾生產生貪戀的時候,心就已經開始散亂了。正如我等歷代傳承祖師華智仁波切曰:「心在散亂時期,印證見解也不可了悟。」因此散亂" --- 修行禪定者內心若具貪執,可能會對修學禪定形成極大之違緣。因為修學禪定的目的是為了達到一心不亂,當你的內心對身外之物或有情眾生產生貪戀的時候,心就已經開始散亂了。正如我等歷代傳承祖師華智仁波切曰:「心在散亂時期,印證見解也不可了悟。」因此散亂當中是無法樹立等持的。 前幾天我們講了該如何思維斷除對外在物質的貪執,下面我們將講解如何思維斷除對內在有情的貪戀。 堪布昂瓊在《前行備忘錄》里提到,欲斷除對內在有情的貪執,廣修就需思維四種厭世法即人身難得、壽命無常、輪迴過患與業之因果,略修則思維無常四際——生際必死、合際必分、聚際必散、高際必墮。也就是說,只要有生則必然有死;有和合則必然會分離;有聚集則自然會有分散;處于高處則必然有下墮,這些都是無常客觀的規律。因此我們需要從這些角度當中去觀待所有一切眾生都是無常的。 如果從自身來考慮,則觀待自己最初出生的時候是孤單單一人,前世的財物受用沒有分毫追隨而來。待自己亡故,親朋好友等都必然留在身後,無有一人會跟隨自己趨往後世。既然出生和臨終的時候自己都是獨來獨往,那麼現在也應該只身居于靜處,遠離憒鬧,遠離對身外之物和內在有情的貪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