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分析我執之體 description: "從那我睡我起語義看, 睡起是身活動身是我。" --- 從那我睡我起語義看, 睡起是身活動身是我。 從那我感我知語義看, 感知主體是心心是我。 又說我的身體我的心,『的』字表明身心不是我。 因此研究我與身心間, 存在何種關系極重要。 無始世來直至于今世, 我在六道之中作流轉。 我造流轉之因我流轉, 我自創造苦樂我自受。 無我就無流轉解脫體, 所以不能說無事諦我。 我執緣體即自我意識, 分為主體識與客體境。 我執境依身心之總義, 心思默認其為我之體。 我執者是自我見意識。 所執我是不分時與類,(1) 不分粗細身心總體義。 此體性質非常也非斷, 若常六道生命成一類, 若斷造業受報成異類。 一剎那間經歷生與滅, 故非常住前後剎那間, 前滅後生生滅緊相連, 形成心續之流故非斷。 就像河流和那物種續, 續流同義『續』指相續義。 前世之我今世後世我, 雖是同續生命類有別。 運用觀察勝義諦量法, 分析推論自性究竟義, 我與身心非一也非異, 也非相依相互非俱有, 五蘊集合非我形非我。 如此分析雖然不得我, 我非全無事諦量立我。 認定心識為我去尋心, 不見心在體內與體外, 找不到心認定是無心, 此乃牧羊老婦尋羔法, 心本非色怎能看得見? 思想活動證明心存在, 尸體無心愚人容易懂。 具有自相依自性形成, 具真實義自我不存在, 故說有情人我不存在。 蘊身以及外境形色等, 無真實義故說法無我。 具真實義人法我雖無, 並非人與諸法根本無。 緣起事相效應不容疑, 凡夫與佛智中均成立。 凡夫無法運用直覺智, 親驗覺知法性真如義, 但憑經典說教與推理, 可以獲得抽象性覺悟。 思維執境雖然屬抽象, 間接指向境是真諦義。 法性不屬思維境之說, 是說思維無法現實境。 若是凡夫不悟抽象理, 宣說真諦經典有何用? 此頌自作自譯是多識。  注釋:(1)『時』指過去、未來、現在三世; 『類』指,六道眾生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