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入行論釋·善說海 第二品 懺悔罪業 description: "丁二(受持之方法)分二:一、總義;二、論義。" --- 第二品 懺悔罪業    丁二(受持之方法)分二:一、總義;二、論義。    戊一(總義)分二:抉擇發心;二、隨發心而行持。    己一(抉擇發心)分二:一、本體;二、分類。    庚一、本體:    一般來說,如果對所有大的經典進行詳細分析,就會清楚地認識到大乘道所攝的一切心均是發心。在這里適合的發心本體,如《現觀莊嚴論》中云:「發心為利他,欲求圓菩提。」    庚二、分類:    通常而言,發心如果從地界的角度來分,則有凡夫信解行發心、不清淨七地殊勝意樂發心、三清淨地異熟之發心以及佛地斷障之發心四種。《經觀莊嚴論》中云:「發心于諸地,信解勝意樂,異熟許他者,如是斷障礙。」如果從助伴、比喻的側面來分,則如《現觀莊嚴論》中云:「如地金月火,藏寶源大海,金剛山藥友,如意寶日歌,王庫及大路,車乘與泉水,雅聲河流云,分二十二種。」如果從獲得方式的角度來分,則有以名相與法性而得兩種,或者從所緣境的角度有世俗與勝義兩種發心,或者從意樂加行的角度有願菩提心與行菩提心兩類。此處適合的分類是最後一種。    己二(隨發心而行持)分三:一、受戒方法;二、護戒方法;三、還淨方法。    庚一(受戒方法)分三:一、受戒之對境;二、受戒之補特伽羅;三、受戒之儀軌。    辛一、受戒之對境:    《菩薩別解脫經》中云:「得傳承、受戒亦從守菩薩學處真實具戒者處得受。」《菩薩戒二十頌》中云:「持戒具智力,上師前受戒。」此論中亦云:「舍命亦不離,善巧大乘義,安住淨律儀,珍貴善知識。」如果未尋得這樣的善知識,那麼可在三寶所依前受戒,這是《菩薩地論》中說的。《學集論》中云:「若無有善知識,則盡己所能觀想安住十方之諸佛菩薩現前而受戒。」    辛二、受戒之補特伽羅:    雖然《道炬論》中說「別解脫戒律,恆具七種人,菩薩戒有緣,其余不可受」,但如果菩薩戒的所依身份必須是具足聲聞別解脫戒者,那麼清淨剎土中的菩薩就成了無有菩薩戒並且死亡時也會舍菩薩戒等有許多過失,關于這些在《釋論》中都有宣說。想來,阿底峽尊者是極為精通大乘三藏的,決不可能承認菩薩戒的所依身份必須具足別解脫戒,我認為,阿底峽尊者實際上是為了破斥連一分別解脫戒也不能守護卻自詡具足菩薩戒以及認為菩薩戒意義微小而戒條繁多當今許多人士的這些分別妄念而說必須是具別解脫戒的身份。《道炬論自釋》中這樣寫道:只是為宣說殊勝所依,而其他所依也可生戒。」由此可見,具不具足別解脫戒都可以,只要是具備悲心、信心、想受戒這三種條件的有情就必定能生起菩薩戒體。    辛三、受戒之儀軌:    《菩薩地論》中未說願心儀軌,法友尊者等也認為願心不觀待儀軌。阿底峽尊者次第造了願行儀軌,按照《釋論》的觀點這部論典就殊勝補特伽羅而言是同時受願行菩提心的儀軌。那波瓦尊者說:願菩提心是發心,行菩提心是菩薩戒,並且認為此論宣說了願行二心次第或同時的兩種受戒方法。慧源尊者等也認為願菩提心是發心,行菩提心是菩薩戒,觀點雖然極多,但如果對此略作分析,則願菩提心不依靠儀軌而起起不會成為菩薩戒這種情況的確是有的。然而,從儀軌中生起也不相違,如果依靠儀軌乃至菩提果之間具足斷除一切所斷之心,那麼也就成了菩薩戒。此論中云:「獲得斷之心,說為戒律度。」行菩提心絕對是菩薩戒所攝,願行菩提心次第或同時受均可以,因為經論中這兩種方法都出現過,並且無有妨害。本來,儀軌的方式有許多不同之處,但此處按照加行、正行與後行而講。    庚二、護戒方法:    斷除菩薩的一切所斷,修學一切學處。對于所斷,《菩薩地論》中宣說了四種他勝罪,四十五種惡作罪。對此,《虛空藏經》中所說的十四戒在《學集論》中歸納為偈頌,「盜奪三寶財,許為他勝罪;舍棄微妙法,佛說第二條;于破戒比丘,毆打搶袈裟,關入牢獄中,及令彼還俗,制死為第三;造五無間罪;持執諸邪見,國王五定罪。彼之前四條,復加毀城等,佛說根本罪,大臣五定罪。于未修心眾,宣說空性法,令諸佛教徒,退失圓菩提;盡舍別解脫,修行大乘法;執說小乘法,不能斷貪等,令他亦持此;宣揚自功德,為利養恭敬,以語詆毀他;謂我深安忍,言說顛倒語;懲令懲沙門,三寶財行賄,及接受賄賂;令舍棄寂止,修者諸受用,施于聞思者。此等根本罪,眾生大獄因。」按照其中所說,國王與大臣共有十定罪,初學者有八定罪,加上舍棄願菩提心,承許有十九種。《密意莊嚴論》中所說的這十八條可歸納為《菩薩地論》中所說的四條中。概括而言,一般菩薩戒有斷除所斷的嚴禁惡行戒、行持六度的攝集善法戒以及唯一利益眾生的饒益有情戒三戒。總之,菩薩的學處就是要斷除有害自他的一切因素,成辦利他。成辦的方式也是按照《菩薩戒二十頌》中所說:「無論于他抑或己,雖是痛苦凡有利,一切利樂均當為,雖樂不利切莫行。」意樂與加行二者均為善,則絕對無有墮罪;與之相反,意樂加行皆為惡,則絕對是墮罪;意樂為善,雖然行為表面似乎是不善,也只是墮罪的形相;相反,意樂不善,行為表面似乎是善法,則是無墮的形相。    庚三、還淨方法:    《菩薩戒二十頌》中云:「大縛罪當重受戒,中縛三人前懺悔,余罪于一人前懺,有無染污依自心。」《學集論》中云:「夢境中住于,虛空藏前懺。」此論中云:「晝夜當各三,誦讀三聚經,依佛菩提心,悔除墮罪余。」    戊二(論義)分三:一、加行;二、正行;三、後行。    己一(加行)分二:一、續中事宜;二、為利他而修心。    庚一(續中事宜)分八:一、供養;二、頂禮;三、皈依;四、懺罪;五、隨喜;六、請轉法輪;七、祈請不涅槃;八、回向福德。    辛一(供養)分二:一、總說;二、別說。    壬一、總說:    為持珍寶心,我今供如來,    無垢妙法寶,佛子功德海。    為了受持珍寶菩提心而我今于對境一切善逝、無有實無實分別垢染的所有妙法以及具如海功德的諸位聖者菩薩即三寶前,以想獲得佛果的意樂、為一切有情、供品善妙悅意、三輪清淨、無有違品的垢染、回向大菩提這六種方式而供養。    壬二(別說)分六:一、供養無主物;二、供養身體;三、意幻供養;四、發願供養;五、無上供養;六、讚歎供養。    子一(供養無主物)分二:一、真實供養;二、供養彼等之原因。    丑一、真實供養:    鮮花與珍果,種種諸良藥,    世間珍寶物,悅意澄淨水。    如《等持王經》中云:「十方世間界中淨水、平原中所生之鮮花、珍寶等未屬他者所有物皆當供養。」世界上所有爭奇斗艷的鮮花、珍貴的果實,應有盡有的各種妙藥,品種各異的珍寶,令人舒心悅意具八功德的淨水,如云:「清涼香輕柔,澄清無有垢,飲時不損喉,飲已不傷腹。」    巍巍珍寶山,靜謐宜人林,    花嚴妙寶樹,珍果垂枝樹。    巍峨高聳的金子等寶山,遠離喧囂憒鬧寂靜舒適的森林,由本身的花朵莊嚴,累累碩果壓垂了枝干的妙樹。    世間妙芳香,如意妙寶樹,    自生諸莊稼,及余諸珍飾,    蓮花諸湖泊,悅吟美天鵝。    天等世界中合成等而散發的芬芳香氣、沉香等涂香;能滿足所需的如意樹、奇珍異寶所形成的妙樹,未經耕耘自然而生的莊稼,以及除此之外值得供養的所有珍貴飾品。由蓮花點綴的湖泊、池塘中天鵝悅耳動聽的吟唱聲不斷傳來。    浩瀚虛空界,一切無主物,    意緣敬奉獻,牟尼諸佛子,    祈請勝福田,悲愍納吾供。    諸如以上這些及無邊虛空界,清淨剎土以及北俱盧洲等所有的無主物,我均以心觀想取來,鄭重地供養釋迦牟尼佛以及一切殊勝的佛子,祈請供養能獲得大果報的殊勝福田為利眾生而接納,祈求大慈大悲的尊主慈愛垂念我而接受我的這些供品。    丑二、供養彼等之原因:    福薄我貧窮,無余堪供財,    祈求慈怙主,利我受此供。    若有人問:為何不供養自己的財物而供養這些無主物呢?原因是由于我往昔未曾積累過福德,極為貧寒,除了這些供品以外我實在無有其他任何可供養的財物。真心誠意想供養您,祈盼唯一利他的諸位怙主為了利益供養者我而納受這所有的供品。    子二、供養身體:    願以吾身心,恆獻佛佛子,    懇請哀納受,我願為尊僕。    尊既慈攝護,利生無怯顧,    遠罪淨身心,誓斷諸惡業!    在勝伏四魔的佛陀及其一切佛子前,我願恆時供養自己的身體,誠懇祈請諸位勝尊菩薩能完全接納。我心甘情願作為忠實的僕人,對您們言聽計從,祈願您能慈悲攝受。我依靠大尊主的呵護才能在三有中不畏痛苦而饒益眾生,如果我罪惡深重,則無法利益有情,因此為了真正擺脫以往的罪業而誠心懺悔,立誓今後再不造罪。    子三、意幻供養:    如云:浴拭妙衣飾,香燻花神饈,燈地室寶傘,意幻十二供。    意幻供養可分為十二種:    馥郁一淨室,晶地亮瑩瑩,    寶柱生悅意,珍蓋頻閃爍。    備諸珍寶瓶,盛滿妙香水,    洋溢美歌樂,請佛佛子浴。    一、沐浴:用旃檀薰染的浴室散發出撲鼻的芳香,水晶地晶瑩剔透,光彩奪目,十分清潔。光芒閃爍、各種珍寶的柱子上懸掛著閃光珍珠裝點的華蓋。在此,已備好盛滿涂香配成的悅意香水、鮮花的許多金等寶瓶,伴隨著歌聲樂音而請一切善逝及佛子沐浴。    香薰極潔淨,浴巾拭其身。    拭已復獻上,香極妙色衣。    二、擦拭:等待諸佛菩薩沐浴之後,用妙香薰染、清潔柔軟、無與倫比的衣物擦拭他們的身體。    三、妙衣:擦拭完畢以後,如果是出家裝束的佛菩薩,則供上袈裟等適合出家身份的芬芳妙衣;如果是身著在家裝束的尊眾,則獻上色彩各異、柔軟飄逸的妙衣。    亦以細柔服,最勝莊嚴物,    莊嚴普賢尊,文殊觀自在。    四、莊嚴:以成百上好的冠冕等裝飾品莊嚴現見真諦而成為聖者的普賢菩薩、文殊菩薩、觀自在菩薩、金剛手菩薩、彌勒菩薩等根據所化眾生的根機而持在家相的諸位大菩薩。    香遍三千界,妙香涂敷彼,    猶如純煉金,發光諸佛身。    五、《俱舍論》中云:「四大部洲與日月,須彌山王及欲天,梵天世界一千數,許為小千之世界,彼之千數承許為,二千中千之世間,彼之千數三千界。」在這樣的所有三千世界等無量剎土中恆時飄散著陣陣的芳香,遍及各處,以如此的殊勝妙香涂敷宛如純金般奕奕發光的佛身。    于諸勝供處,供以香蓮花,    曼陀青蓮花,及諸妙花鬘。    六、在堪為殊勝福田的一切佛像等上供上令人感到愜意、香味沁人肺腑的曼陀羅、蓮花以及青蓮花等所有天花,還有這些美花及珍寶等穿成的五顏六色悅意的花鬘、寶鬘。    亦獻最勝香,香溢結香云。    復獻諸神饈,種種妙飲食。    七、殊勝合意的妙香洋溢各方,結成香云,旋繞遍布空中,這些也都供養佛菩薩。    八、又敬獻上白糖神饈以及核桃汁等花樣繁多、味道鮮美的飲食。    亦獻金蓮花,齊列珍寶燈。    香敷地面上,散布悅意花。    九、井然有序排列著的金蓮花中安放有各式各樣光芒閃閃的寶燈,這些也供養諸佛菩薩。    十、香水涂敷的地面上,遍滿令人賞心悅目的花朵,以此作供養。    廣廈揚讚歌,懸珠耀光澤,    嚴空無量飾,亦獻大悲主。    十一、具有莊嚴等功德的無量宮殿,傳頌著天子天女們所吟唱的悅耳動聽的讚歌,各種珍珠寶珠串懸垂的飾品將寶幢等嚴飾得光怪陸離、光芒萬丈,遍布虛空界,成為虛空莊嚴的這些裝飾品也都供獻給大慈大悲的諸位尊主。    金柄撐寶傘,周邊綴美飾,    形妙極莊嚴,亦展獻諸佛。    十二、周圍有珍珠等飾品嚴飾的悅意金柄高高撐起珍寶組成、造形美觀見而生喜的勝妙寶傘,也恆時供養一切如來。    子四、發願供養:    別此亦獻供,悅耳美歌樂,    願息有情苦,樂云常住留。    惟願珍寶花,如雨續降淋,    一切妙法寶,靈塔佛身前。    除上述這些供品以外,也願伴隨更為殊勝動聽的樂聲妙音、具有息滅有情痛苦、帶來安樂這種特殊能力的所有祥云也能長久住留。願在教法、證法及其所依經函等一切法寶及所有佛塔、佛像等前,連續不斷地降下珍寶花等妙雨。    子五、無上供養:    猶如妙吉祥,昔日供諸佛,    吾亦如是供,如來諸佛子。    如同文殊菩薩等諸位大菩薩曾于十方諸佛前作供養的方式一樣,我也如是供養一切如來怙主及佛子。如《寶篋經》中云:「多種鮮花花華蓋,以及五彩繽紛花,鋪遍形形色色花,供大尊主彼等佛。」    子六、讚歎供養:    我以海潮音,讚佛功德海,    願妙讚歌云,飄臨彼等前。    我以無量無邊的一切讚歌海潮讚頌諸佛菩薩功德的大海,願美妙動聽的讚歌云朵一定飄蕩到他們功德的海邊。    辛二、頂禮:    化身微塵數,匍伏我頂禮,    三世一切佛,正法最勝僧,    敬禮佛靈塔,菩提心根本,    亦禮戒勝者,堪布阿闍黎。    于過去、現在、未來三時的一切佛陀、正法與勝會僧眾前,我以所有剎土諸微塵數的身體匍匐頂禮,同時我也頂禮一切生起菩提心的根本佛像與大乘經藏等,還有能生起或修行或宣講菩提心的一切根本以及佛塔,並且也敬禮傳法的堪布阿闍黎以及勤于解脫之事的殊勝禁行者。    辛三(皈依)分二:一、總義;二、論義。    壬一(總義)分二:一、抉擇皈依;二、隨皈依而行持。    子一(抉擇皈依)分三:一、本體;二、分類;三、各自之自性。    丑一、本體:    為了遣除恐怖而依止皈依處。    丑二、分類:    皈依有世間皈依與出世間皈依,出世間皈依又分為大乘皈依與小乘皈依兩種。    丑三、各自之自性:    世間皈依:為了擺脫某些恐懼而皈依世間的天神等,並非是殊勝的皈依。《勝幢經》中云:「處于畏懼恐怖地,多數皈依山樹林,寺院樹神及佛塔,彼非主要皈依處,依止彼等皈依處,不能解脫大痛苦。」    出世間皈依(有小乘皈依與大乘皈依):其中為了自己脫離輪迴的痛苦乃至有生之年皈依三寶,是小乘皈依。大乘皈依:以大悲心引發,為一切有情脫離痛苦,而欲求自己獲得佛果,時間乃至菩提果之間,這是大乘的三皈依。    子二、隨皈依而行持:    經中云:「皈依佛寶者,彼為真居士,何時不皈依,其他諸天神。皈依正法者,遠離損害心。皈依僧眾者,不交外道徒。」首先在上師前受皈依戒後,依照經中所說于一切時分中誠心依賴三寶,恭敬精進供養,對任何有情都不作損害,不交往惡友等。應通過這種方式而不失毀皈依戒。如果失毀,則以再次受等方式斷除罪業,增上功德。    壬二、論義:    乃至菩提果,皈依諸佛陀,    亦依正法寶,菩薩諸聖眾。    時間乃至菩提果之間,對境是一切佛陀、正法與菩薩僧眾,方式是皈依,也就是說我依止您,願得以庇護。    辛四(懺罪)分二:一、總義;二、論義。    壬一(總義)分三:一、所淨罪業之六門;二、能淨四對治力;三、淨法加行正行後行。    子一、所淨罪業之六門:    即時間、因、門、加行、對治與分類。    子二(能淨四對治力)分四:一、厭患對治力;二、所依對治力;三、現行對治力;四、返回對治力。    丑一、厭患對治力:    見到過患後追悔莫及,如同飲毒者見到後果一般。    丑二、所依對治力:    依止能擺脫罪業的方法,如依止藥物一般。    丑三、現行對治力:    奉行善法,如服藥一樣。    丑四、返回對治力:    從今以後縱遇命難也不造罪,如同以後不再服毒一樣。    必須要具足以上四種對治力,如果具足,那麼必定能清淨罪業。四對治力的數量是確定的,《宣說四法經》中云:「彌勒,菩薩若具四法則清淨一切所造所積之罪業。何為四法?即厭患對治、依止菩提心(所依對治)、現行對治、返回對治。」    子三、淨法加行正行後行:    加行皈依、發心;正行以具足四對治力的方式念誦懺悔文,觀修罪業清淨;後行觀想依靠懺悔對境的加持而淨除一切罪業,作回向等,這是諸位上師的竅訣。    壬二(論義)分四:一、厭患對治力;二、所依對治力;三、現行對治力;四、返回對治力。    子一(厭患對治力)分二:一、總說懺悔罪業之方式;二、依殊勝對境特殊罪業懺悔之方式。    丑一、總說懺悔罪業之方式:    我于十方佛,及具菩提心,    大悲諸聖眾,合掌如是白:    無始輪迴起,此世或他生,    無知犯諸罪,或勸他作惡,    或因癡所牽,隨喜彼所為,    見此罪過已,對佛誠懺悔。    在懺悔的對境諸方安住的圓滿正等覺佛陀及菩薩所有大慈大悲的尊主前,身體合掌,口中如是呈白:從無始時輪回到今世或在以往他世中,我因不知曉罪業的過患,自己或令他人造罪,以及由于自己被愚癡迷惑所牽引,欣然隨喜他人造罪,見到所犯下的這些罪過後,誠心誠意在一切怙主前不覆不藏發露懺悔。    寅二、依殊勝對境特殊罪業懺悔之方式:    惑催身語意,于親及父母,    師長或余人,造作諸傷害。    因昔犯眾過,今成有罪人,    一切難恕罪,佛前悉懺悔。    我因煩惱驅使,身語意對三寶、父母、堪布阿闍黎及其他上師進行過的所有加害,總之由于犯了貪欲等許多罪過,如今已成了惡貫滿盈、罪大惡極的我對于自己所造的難以寬恕的所有罪業在導師諸佛前懺悔。    子二(所依對治力)分三:一、皈依原因;二、所皈依之對境;三、如何皈依。    丑一(皈依原因)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寅一、略說:    罪業未淨前,吾身或先亡,    云何脫此罪,故祈速救護!    為什麼要精勤懺悔呢?假設在罪業未得以清淨之前,也許我先死亡,倘若如此,那麼就會墮落到惡趣中,到那時如何能擺脫這些罪業呢?因此祈求迅速得以救護!    寅二(廣說)分二:一、思維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二、思維死亡極恐怖而生起皈依之心。    卯一(思維疾速死亡而生起皈依之心)分三:一、略說;二、廣說;三、攝義。    一、略說:    死神不足信,不待罪淨否,    無論病未病,壽暫不可恃。    因吾不了知,死時舍一切,    故為親與仇,造種種罪業。    這麼急迫皈依是什麼原因呢?不可信賴的這個死亡不會等到你罪業清淨與否,也不會照顧你事情完未完成,無論生病還是沒有生病,都不能保證你不會突然一命嗚呼,壽命實在是不可靠的。死亡時必須要拋下親怨等一切,只剩下自己孤身一人,可是我由于未能懂得這一點而為利親害怨造下了各種罪業。    二、廣說:    仇敵化虛無,諸親亦煙滅,    吾身必死亡,一切終歸無。    為之造罪的怨敵們如今已不復存在,親友們也已煙消云散,我也不會例外,終究要死亡,所有眾生與受用最終也將化為烏有,為了這一切而造罪實在是無有意義。    人生如夢幻,無論何事物,    受已成念境,往事不復見。    如果認為令親友們歡喜等快樂以後也會跟隨,實際上這樣的快樂等、現在所有的一切受用等任何事物今後只能成為回憶的對境罷了,不可能再親眼目睹、親身感受,因為往事已經流逝過去了,不會再度現見,猶如夢中所享受的快樂在醒來時蕩然無存一般。    復次于此生,親仇半已逝,    造罪苦果報,點滴候在前。    不用說是生生世世,就是暫時活存的今生中也可以看得出,多半過世的親朋好友、怨家對頭以及曾經與之相伴的快樂等都如夢境一樣不復再現,然而為了他們所造的難以饒恕的罪業及所有習氣果報卻都在前方等候著。    三、攝義:    因吾不甚解:命終如是驟,    故起貪嗔癡,造作諸惡業。    由于我沒有深刻地認識到死亡如此突然,因此以貪嗔痴造下了眾多罪業,要想在即生中得以清淨,就必須盡快淨除。    晝夜不暫留,此生恆衰減,    額外無復增,吾命豈不亡?    因為朝夕流逝,片刻不停,今生稍縱即逝,只減無增,為此我怎麼會不死亡呢?定死無疑。    卯二(思維死亡極恐怖而生皈依之心)分二:一、略說;二、廣說。    一、略說:    臨終彌留際,眾親雖圍繞,    命絕諸苦痛,唯吾一人受。    如果認為雖然必定死亡,但在死時也需要親友等。在臨終彌留之際,自己躺在床榻上,儘管所有的親友在四周團團圍繞,但命絕身亡的苦痛只有我獨自一人感受,他們根本無法分擔。    魔使來執時,親朋有何益?    唯福能救護,然我未普修。    若想:儘管如此,但他們在那時也能救護吧我。被閻羅獄卒捉住時,親戚朋友們能有什麼利益呢?根本無有利益。那麼,什麼才能有利嗎?到那時,唯有福德才能救護,然而我卻從未修過。    放逸我未知:死亡如是怖,    故為無常身,親造諸多罪。    于是不由得悲哀大聲呼喊:怙主啊!沒有修過善法自心也未曾防護有漏法一直放逸無度的我不知道死亡這般恐怖,因此為了無常的現世而親身造下了許多罪業。    二、廣說:    若今赴刑場,罪犯猶驚怖,    口乾眼凸出,形貌異故昔。    何況形恐怖,魔使所執持,    大怖憂苦纏,苦極不待言。    例如,一名罪犯今日就要被帶到刑場上去,他也會驚恐萬分,口乾舌燥,雙目凸出,面目皆非,與往昔判若兩人,那麼被面目猙獰十分可怕的閻羅獄卒捉住、被極大的恐懼所逼、痛苦不堪、極為可憐、膽顫心驚的情景就更不用說了。    誰能救護我,離此大怖畏,    睜大凸怖眼,四方尋救護,    四方遍尋覓,無依心懊喪,    彼處苦無依,惶惶何所從?    到那時,有誰能救護我擺脫這麼巨大的恐怖呢?于是睜大向外凸出慌恐不安的雙眼四處尋覓救護者,經過一番苦苦尋找,結果發現四方無有任何可皈依處,不禁心灰意冷,極度失望。如果處在那種無依無靠的境地中,那麼當時我該何去何從呢?實在是無計可施。    丑二(所皈依之對境)分二:一、皈依共同三寶;二、皈依具願力之菩薩。    寅一、皈依共同三寶:    佛為眾怙主,慈悲勤護生,    力能除眾懼,故我今皈依。    如是亦皈依,能除輪迴怖,    我佛所悟法,及菩薩聖眾。    爾時,無有可依處,只能皈依三寶,眾生的怙主大慈大悲的佛陀以最大的精進行持救護一切有情的事業,具有超凡的護佑威德力,能遣除一切怖畏,因此我從今起皈依佛陀;若依靠佛陀所了悟的正法則能解除輪迴的恐怖;同樣也真實皈依菩薩僧眾。    寅二、皈依具願力之菩薩:    因怖驚顫慄,將身奉普賢,    亦復以此身,敬獻文殊尊。    我由于害怕地獄等處的痛苦而驚恐不安、瑟瑟發抖,于是將自己奉獻給普賢大菩薩,也將自己的身體獻給文殊菩薩。    哀號力呼求,不昧大悲行,    慈尊觀世音,救贖罪人我!    痛苦不堪悲哀哭泣,極力呼喚具有無偽大悲心與大悲行的怙主觀世音菩薩,為什麼呢?祈求救護罪大惡極的我。    復于虛空藏,及地藏王等,    一切大悲尊,由衷祈救護。    也同樣發自內心地呼喚聖者虛空藏菩薩、地藏王菩薩、彌勒菩薩、除蓋藏菩薩等具有大悲心的所有怙主,祈願能得救護。    皈依金剛手,懷嗔閻魔使,    見彼心畏懼,四方速逃逸。    我也皈依能令那些嗔恨眾生的閻羅獄卒等見而生畏、四處逃串的金剛手菩薩。    丑三、如何皈依:    昔違尊聖教,今生大憂懼。    願以皈命尊,救速除怖畏!    如今見到(由于昔日違越佛陀教的)罪業果報如此可怕,而皈依您祈求迅速消除恐怖。    子三(現行對治力)分三:一、理當精進對治;二、迅速精進;三、如何精進。    丑一(理當精進對治)分二:一、以患者之喻說明;二、以險處之喻說明。    寅一、以患者之喻說明:    若懼尋常疾,尚須遵醫囑,    何況貪等患,宿疾恆纏身。    既便是畏懼風、膽等平常疾病,也需要謹遵醫囑而治療,那麼恆常貪欲等百罪的痼疾縈身需要精進依如來言教對治就更不必說了,因為彌天大罪的重症難以治愈。    一嗔若能毀,贍部一切人,    療惑諸藥方,遍尋若不得。    醫王一切智,拔苦諸聖教,    知已若不行,癡極應訶責。    為什麼呢?貪等疾患一者就足可以毀滅南贍部洲為主的一切人,除了依如來教奉行外尋遍各方也得不到能治愈這些疾患的妙藥。能治療這些煩惱病的靈丹妙藥就是一切種智,因為依靠它能去除一切痛苦,明明知道這一點卻不依教奉行,顯然愚昧至極,成為呵責之處。    寅二、以險處之喻說明:    若遇尋常險,猶須慎防護,    況墮千由旬,長劫險難處。    縱然遇到一般小小的險處也是為了不墮落其中而小心翼翼,萬分謹慎,那麼對于墮入極度痛苦、長久不得解脫、深達千由旬的深淵中,更需要謹小慎微就不言而喻了。    寅二(迅速精進)分三:一、壽命不可靠;二、受用不可靠;三、親友不可靠。    寅一、壽命不可靠:    若思今不死,安逸此非理,    吾生終歸盡,死期必降臨。    誰賜我無懼?云何定脫苦?    倘若必死亡,為何今安逸?    如果心里想:雖然罪過嚴重,但以後再懺悔也可以。實際上所謂今日不死而悠閒自得也是不合理的,我最終必定壽終正寢,死亡的時刻一定會來臨,誰能賜予我不死的無畏?誰也不能賜予。怎麼能確定擺脫死亡呢?根本不可能擺脫。如果必死無疑,那麼我如何能心安理得、逍遙自在地度日呢?實在不合理。    寅二、受用不可靠:    除憶昔經歷,今吾復何余?    然因執著彼,屢違上師教。    回憶以往享受的那些財產受用,如今我還有什麼尚未毀壞剩余的受用呢?然而我卻由于貪戀受用而屢屢違背上師的言教,這實在不應理,但願以後不再就犯。    寅三、親友不可靠:    此生若須舍,親友亦如是,    獨行無定所,何須結親仇?    不僅僅是受用,就連自己存活的今生以及朝夕相伴的親友們都要舍棄而獨自一人前往後世,那麼有何必要與眾人結親結怨呢?貪執這些無有任何實義。    丑三(如何精進)分二:一、意樂;二、加行。    寅一、意樂:    不善生諸苦,云何得脫除?    故吾當一心,日夜思除苦。    痛苦是由不善業產生,因此我理當日日夜夜恆時唯一思維如何才能脫離痛苦。    寅二、加行:    吾因無明痴,犯諸自性罪,    或佛所制罪,如是眾過罪,    合掌怙主前,以畏罪苦心,    再三禮諸佛,懺除一切罪。    我由于愚昧無知而造了諸如殺生誰犯都成罪業的自性罪,或者如過午進食只有受戒才成罪業的所有佛制罪,對于所造的這一切罪業,我于怙主前,恭敬合掌,以畏苦之心再三頂禮,誠心懺悔。    子四、返回對治力:    諸佛祈寬恕,往昔所造罪,    此既非善行,爾後誓不為!    請求一切導師寬恕我往昔所造的罪業,既然罪業不是善行,發誓今後再也不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