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7)觀因緣品(5) description: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戊二、(品關聯)分三:一、破四邊生;二、別破他生;三、破緣之能立。   己三、破緣之能立。   前面對四緣進行了遮破。無論是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還是增上緣,都不可以產生果法。今天是破緣之能立。   如果對方又認為,雖然以理觀察,所謂的緣確實不存在,但是由毛線等因法而產生氆氌等果法,以豆種產生了豆芽,這些是世人都知道且現量見到的一個事實,所以不能誹謗這些現量所見,你們也不得不承認這些。農民為什麼那麼勤奮地種地?牧民為什麼天天認真地養犛牛?都是為了能從中產生這些果法。若是種地不能產生苗芽,農民的勤奮也是沒有意義的;若是犛牛不能產生牛犢,那麼養犛牛也沒有意義!所以毛線等應該是產生氆氌的果法的緣,種子是苗芽的緣。不得不承認這些因果,也不得不承認通過這些因產生了這些果,這是世間人都知道的,也是現量所見,所以不能誹謗它,也不能不承認它。   儘管對方通過辯論沒有能夠安立這樣一個觀點,但是他還不放棄。對此,我們還要進行觀察,通過觀察而成立的才是成立。然而以智慧觀察,它就是不成立的;以智慧觀察,它確實是不存在的。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   「略廣因緣中,求果不可得」:「廣」指分別各緣;「略」指個別緣的和合。對個別緣進行觀察,不成立果法。個別緣和合的情況下,也找不到果法。   首先,對個別緣進行觀察,不成立果法。   比如,氆氌是藏地用毛線織出來的毯子,也就是毛毯。毛線是毛毯的因,毛線也是由很多細毛組成的。這些一根根毛上面不存在毛毯(果),這些毛和合組成的毛線上面也不存在毛毯(果)。如果存在毛毯,這里有以下過失。   第一,可現不可得。這是一種邏輯,也可以說是「可見不可得」,即可以看見的,結果卻沒有看見,那就說明它不存在。若是它存在,肯定能現量見到;若是沒有見到,就說明不存在。比如,外邊的柱子對我來說,不是現量可以見到的;但是眼前的柱子對我來說是可以現量見到的,但是我現在見不到,就說明其不存在。因為如果存在的話,肯定能見到,如果沒有見到,就說明不存在,就可以判斷其不存在。   我用眼睛看這些色法,現在對我來說,這些色法里既有可現的,也有不可現的,既有可以見到的,也有不可以見到的。比如,在時間上,過去的柱子或未來的柱子,這都是不可以見到的,這是時間上的間隔。過去的柱子已經消滅了,我見不到;未來才產生的柱子,因為還沒有產生,我也見不到;過去的柱子是不可見的,未來的柱子也是不可見的,現在的柱子是可見的。還有在地點上,以我的眼睛能看到的這個范圍里存在的柱子是可見的,這個范圍之外的就是不可見的,如外邊的或山下的柱子,雖然它們是現在的柱子,但是有地點上的間隔,這也屬于是不可見的。還有在自性、法相上,也有可見和不可見的,這也可以說是自性,也可以說是法本身。比如現在對我來說,鬼神世界的寶瓶、柱子是我見不到的,此法本身對我來說已經是一種秘密,不是我們這個普通的眼睛所見的,普通人的眼睛見不到的,這是法本身的問題。鬼神世界的寶瓶、柱子,現在也許就在我們面前,時間上沒有間隔,地點上也沒有間隔,但是法本身對我來說,已變成了一種隱法,所以我見不到。   但是現在這些法不屬于前述不可見的情況,我去看毛線或者種子時,若毛線上存在毛毯(果法),或者種子上面存在苗芽(果法),這是「可見」,也可以叫「可現」,但是若是沒有見到上面的果法,即可見(現)不可得,就說明是不存在的,這是一種邏輯,通過這個邏輯或觀察量,我們可以進行觀察和遮破。分別各緣(一根根的細毛上)不存在果法(毛毯),組成的毛線上面也不存在毛毯,若是存在的話,應該可以見到,但是沒有見到,所以在這里不存在。   第二,一果生眾果的太過。如果毛線是毛毯的因,毛線又是由很多細毛組成,有多少毛線、細毛,就應該能產生多少毛毯。再如,產生苗芽要具足種子、地、水、陽光等很多因緣,產生氆氌要具足毛線、織具等因緣,如果果法在各個因緣上都事實存在,那麼有多少因緣,就要產生多少果,果法就要變成很多。   若是有個和合體,也許還可以在其上面安立果的存在,但是這也不合理。其一,如果在和合上面存在,「可現不可得」,應該能見到但是卻沒見到,所以不存在。其二,和合不是實有,而是假立,沒有和合、綜合。比如,五個手指握在一起的時候是「拳頭」,但它是假立的,把手指頭都伸開,一個個的手指都不是拳頭了,可見,「拳頭」是假立的,哪有「拳頭」?所以不存在和合,沒有這樣的一個綜合體。因此這上面不能有果,如同沒有牆壁就沒有壁畫一樣,沒有和合,哪有和合上的果法?其實一切法都是如此,就是這樣的一個假名,沒有別的,這是以我們自己的分別心而假立的。乾淨與不乾淨,好與不好,快樂與不快樂等這些法都是這樣假立的,你覺得快樂就是快樂,你覺得不快樂就是不快樂;你覺得好就是好,你覺得不好就是不好;你覺得乾淨就是乾淨,你覺得不乾淨就是不乾淨。在外境上,哪有實實在在的乾淨與不乾淨?你覺得這個乾淨,我覺得不乾淨;我覺得這個乾淨,你覺得不乾淨;我覺得自己乾淨,但你覺得我不乾淨;你覺得你乾淨,我覺得你不乾淨。好和不好也是如此,你覺得這個好,我覺得不好;我覺得這個好,你覺得不好,都是以分別心自己這樣假立的。我們現在就是要知道事實真相,知道事實真相以後,不去執著就OK了。為什麼這樣不斷地進行遮破?就是為了放下執著,沒有別的。別去執著,沒有實實在在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既然沒有綜合體,果法就要在所有個別因緣上面存在,因緣有很多,所以果也會變成很多了。而且,這些緣還可以向下細分,毛線還可以分,工具還也可以分,這樣一分就更多了。種子也是,要產生稻芽、稻種,還有水份、土壤等很多緣,這上面都要有果法。這些緣還可以分,如種子還可以分很多微塵——至少可以分八個微塵、八個法等,若是這樣一分,果法就太多了,這就是過失。   第三,其實,個別緣本身也是由很多法組成的,它也同樣是不存在的,通過前述的觀察也可以進行遮破。既然個別緣本身也不存在,如何安立果法?   「因緣中若無,云何從緣出」:如果這些果法在這些因緣上面存在,就有前述的過失。如果不存在的話,既然這些因緣上面沒有果,就成非緣了,那怎麼從因緣里產生這些果呢?   它們沒有果,也沒有產生果,若這樣也可以成為因緣的話,那這些非緣、非因也可以成為因緣。茅草可以成為毛毯的緣(因),煤碳可以成為苗芽的緣,互相都可以成為緣(因),有這樣的過失。   從以上兩方面觀察因緣,分別各緣上不存在果,因緣和合上也不存在果。所以,這些因緣沒有產生果。   前面講過,若是果法存在,必須要和因同一時間存在,因為他們承許實實在在的他生。若是他生,必須要有兩個法。同一時間里要有兩種實質性的東西存在:兩種物質或法,才可以成為自他。就像香巴和尼云兩個人同時存在,才可以成為實實在在的自他。既然是同一時間,並且成立因果關系,果法肯定是在這些因緣上面。但是因緣和合的上面不存在,個別分開的因緣上面也不存在,所以果不存在。沒有果法,即這些因緣不能產果,那麼就不能成為因緣。如果不產生果法也能成為因緣的話,那就都可以成為因緣,非緣也可以成為緣,非因也可以成為因。   這樣觀察,就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廣略因緣二者在不存在果法方面都無有任何差別,怎樣觀察都一樣,果法是不存在的,是不能產生的,這些因緣也是不能成立的。若是能成立,非因緣也可以成為因緣,所以不能成立。   這是對緣進行觀察。然後對果進行觀察。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是果何不從,非緣中而出?   「若謂緣無果,而從緣中出」:如果沒有果法,這些因緣無法能夠產生這些果法,還說能從因緣中產出,那麼這個果也能從非緣中產生。這些因緣對產生果法沒有起作用,也沒有產生果法,若也可以說這些果法是從因緣中產生的,那麼從無緣或是從非緣中也能產生這些果法。既然在分別各緣上均不存在果,又如何能從緣生出彼果呢?如果彼果在彼緣中不存在,卻依彼緣能生出彼果,那麼從其他非緣當中也應當能生出果法。它們沒有果法,也沒有生果,若也可以說從因緣當中產生果的話,那麼從其他非緣當中也應當能生出果法,這樣是可以承許的,但是為何不能生出果法?所以,這種生法(緣)的安立是不成立的。   這是對「果法在因緣當中存在」這種觀點所進行的觀察。接下來對「果法與因緣同一自性,只是自性當中稍微變化的形態」的觀點進行觀察。   若果是緣性,諸緣非自性,從無自性生,豈得緣自性?   如果他宗又進一步狡辯道:如果緣法與果法為他體,則可以考慮緣中是否有果。若它們兩個是實實在在的他體、多體,就可以這樣觀察。但是,緣法之自性就是果法,二者一個自性。二者不可能是異(多)體的,就是一體,所以應當承許果僅僅是緣的自性或者形態而已,可以說是自性,也可以說是自性的一種變化或是形態。   對這個觀點進行觀察,那就更不能成立了,對此怎樣進行遮破都可以,此處是從以下角度進行遮破的。   「若果是緣性」:如果說果是緣之自性。這是我們要遮破的觀點。   「諸緣非自性」:諸緣本身並沒有自性。彼等因緣僅僅具備了支分性形態,卻不能成立其自性。緣沒有自性,緣不成立。若是緣成立的話,那就可以說果是緣之自性,和緣一體。但是,緣與果本身都是不存在的。通過觀察是無有的、不可得的,因此就不能成立,所以這種承認也是不合理的。如果毛線等緣的自體、本性或自性能夠成立的話,也許可以說毛線可以成為氆氌,即二者一體,但是它不成立。   「從無自性生,豈得緣自性?」那麼,從本來並非實體且無有自性的緣中,又怎麼能生出果法呢?彼緣又如何能成立緣之自性呢?絕不可能。猶如寶瓶與空中鮮花,寶瓶不能成為空中鮮花之自性。空中鮮花是不存在的,寶瓶怎麼能跟它成為一個自性呢?同理,既然緣法不存在,這個果怎麼能跟它成為一個自性,怎麼能成為它的一個形態呢?   作為果法,它的緣卻並不具有自性,所以就不能成為緣之自性。如云:「氆氌自因成,因自他法成,其本體不成立,豈由他生成?」,氆氌是通過自因緣而成立的,因自可以產生他法。但是既然其因緣自己都不成立,又怎麼能產生他法呢?   若緣的自性不成立,這個果就不能成為它的自性、形態,這段偈頌是站在這個角度進行遮破的。   故緣非自性,非緣性成果,非有中無果,非緣豈成緣?   如果對方繼續反駁:如果觀察果法,的確不存在緣。但緣與非緣應當存在。你們不是也口口聲聲地說「非緣當中能生果」嗎?這樣,緣和非緣應該存在吧!在前面遮破的時候,你們也在說「緣」、「非緣」、「非緣也可以產生彼果」等等,可見你們也這樣承許。既然有非緣,那麼也應該有正緣,所以就肯定也有果法了。既然非緣存在,果法又憑什麼不存在呢?   自宗對此辯駁道:如果果法存在,則對于氆氌(毛毯)而言的毛線等緣以及茅草等非緣也可以存在。若是這個毛毯存在,對它而言,毛線是它的緣,茅草是它的非緣,這樣說是可以的。但是毛毯它本身不存在,一切法無有自性。如果按前面所說的那樣對果法進行觀察,就會大失所望了,你會發現其根本不存在。既然果法不存在,緣和非緣怎麼能存在?上面已經觀察過,都是不存在的。   自宗之所以承許緣與非緣等,這是在世俗諦上進行的承許,這些法是在世俗諦上存在的,是假立的,通過觀察可以進行遮破。自宗與你方所進行的辯論,這也是世俗諦,這時自宗進行承許是可以的。其實應成派這個時候自己也沒有承許,在世俗上他承許,但這不是他自己的承許。為什麼?因為抉擇大空性的時候,應成派只有一個自宗,就是究竟勝義諦,這就是他的自宗,其他的都不是他自己的自宗。這個時候的承許是在世俗面前承許的,在世俗面前是有的,但這不是我應成派自宗的承許。因為自宗只有究竟勝義諦,這里沒有承許。若有承許,就有過失。沒有承許,所以自宗沒有過失。   因果不是實有,不是實實在在的存在。經過觀察之後,因果也可以遮破,也可以抉擇空性,所以因果不是實有。萬法抉擇為空性的同時,也抉擇了因果,不是空性就不是因果,沒有空性就沒有因果。因果是空性的,因果不是實成的,所以因果是可以轉變的,也可以超越。若它是實成法,就不能轉變,更不能超越。   現在通過這樣進行觀察,將萬法抉擇空性,大家就能了知因果是可以轉變的。以什麼轉變?以斷惡行善的方式轉變。若你能斷惡,就不用感受惡果;若你能行持善法,就可以享受善果。所以破因緣、抉擇萬法無生,同時講的也是因果、緣起。   大家要明白:萬法皆空,因果不空,這個空和不空是一體的。蓮花生大士講,見解比虛空高,取舍因果比面粉還要細。下面這段對話也是我們講噶當派教言的時候講過的。仲敦巴問阿底峽尊者:所謂證悟空性的這些人,怎麼越來越不相信因果,越來越不取舍因果了呢?阿底峽尊者說道:這是他們在吹牛,實際上他們根本沒有證悟空性,證悟空性的人絕對是深信因果的人,證悟空性的人絕對是取舍因果的人。   其實你只有懂得了空性,才能真正了知因果之法,也可以說了知因果自性。所謂超越因果,不是沒有因果,而是不受它的影響。在那顯現當中,你可以如如不動,那就是超越。對你來說,這些發生了就和沒發生一樣。雖然它在變化、在生滅,但是你的內心沒有因此受到影響,這叫超越。超越因果不是沒有因果,也有因果,但這是有而沒有,沒有而有。   若認為「所謂諸法無生或諸法無有自性,就是什麼也沒有,是不含因果的」,這就是斷滅,就落入了邪見之斷見,落到了無邊、滅邊,這哪里是中觀?哪里是空性?這是有無之間的無,即在任何情況下都什麼也不存在。雖然這里講「不生」、「無有生」,但這不是什麼也沒有,這些緣法仍然存在,仍然有生。我們就是要明白不生而生、生而不生的道理。   大家要明白,一切顯現、一切變化、不可靠都是很正常的,因為都是無常,剎那生滅,剎那變化,都是觀待、假立的,都是緣起法。其實懂得空性不重要,懂得緣起很重要。但是若不證悟空性,就沒法體現緣起。因為性空,才有緣起。所謂性空,就是一切法都不是實成。我們要遮破的就是「實成」,既然不是實成,那就是緣起。   《觀因緣品》的講解圓滿結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讚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