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8)觀本住品 description: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   為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為度化一切父母眾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為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全論分三:一、首義;二、論義;三、末義。   甲一(論義)分三:一、頂禮句;二、論義正文;三、隨念恩德之頂禮。   乙二(論義正文)分二:總品關聯、分品關聯。   丙二(分品關聯)共分二十七品:   一、觀因緣品;二、觀去來品;三、觀六情品;四、觀五陰品;五、觀六種品;六、觀染染者品;七、觀三相品;八、觀作作者品;九、觀本住品;十、觀燃可燃品;十一、觀本際品;十二、觀苦品;十三、觀行品;十四、觀和合品;十五、觀有無品;十六、觀縛解品;十七、觀業品;十八、觀我法品;十九、觀時品;二十、觀因果品;二十一、觀成壞品;二十二、觀如來品;二十三、觀顛倒品;二十四、觀四諦品;二十五、觀涅槃品;二十六、觀十二因緣品;二十七、觀邪見品。   丁九(觀本住品)分二:一、經部關聯;二、品關聯。   戊一、經部關聯:   佛在經中講:「諸行以我與我所空。」我不可得,我所也不可得。本品中所講的「本住」指人我。佛在《般若經》中講,「我」是空,「我所」也不離空,都無有自性,都是空性。「若無眾生,則壽命不可得。」這也是佛在經中所講的真理。如果沒有眾生,當然也沒有壽命,好比沒有牆壁就沒有壁畫一樣。「諸法如泡、如芭蕉、如幻、如虛空之電、如水月亦如陽燄。」一切法如水上的水泡,看似很美,但是根本無法取到手里。像空中的彩虹一樣,絢爛無比,卻無處可尋。一切法如水泡,如彩虹,以智慧進行觀察根本找不到自性。一切法「如芭蕉樹」,芭蕉樹也是,看似有,但是根本找不到它的核心或是它的本質。一切法如幻相,如空中的閃電、水中的月影。   一切法在剎那當中生滅,但這是沒有生滅的。若是有實實在在的生滅,它就不能在剎那當中生滅。一剎那就是一念,一念是細之不能再細的念頭。現在所講的剎那,指的是短得不能再短的時間,是沒有前後程序的。在這樣的一個剎那當中,既是生又是滅,這個生滅是沒有自性的。若是有自性,生相和滅相相違,二者在同一個時間、同一法上面,不可能同時存在。生也好,滅也好,就那麼一瞬間,就那麼一念。所謂「一瞬間」也是指一念,就是這樣形容的。都在講無有自性,自性不是實有。自性不是實有,所以一切法無有自性,也了不可得。有自性也不可得,無自性也不可得。就像這些幻相,說有也沒有,因為你找不到它的自性。說沒有也有,因為都能顯現,都能見到。   以這些做比喻,主要說明諸法現而無自性,沒有自性。我、我所都是空性,都不可得。   戊二、品關聯:   清辯論師所著的《多給巴瓦》中云:「正量部、犢子部、賢道部、郁多羅部[無上部]、法藏部五大派別的論師們宣稱:補特伽羅是實有的。」   佛教分大乘、小乘,小乘也有很多宗派,比如正量部、犢子部、賢道部、無上部、法藏部,這些宗派都認為人我是事實存在的。小乘的有部和經部不承認人我事實存在,但是前述幾個宗派都承許人我存在。本品主要是破人我——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是指人我。我存在了,我所也就存在了,一切蘊、處、界等這些法也就都應該存在了。   佛陀在經中也講過,比如,受法就是快樂、痛苦等,領受者是補特伽羅。你做善事了,能夠積累善根、行持善法的話,就可以感受快樂,這時領受者補特伽羅也存在;你造惡業了,就會感受痛苦,這時領受者補特伽羅也是存在的。這都是現量所見,也是佛在經中親自宣講的,這些都應該能夠成立。   現在就要對這種觀點進行遮破。   (品關聯)分二:一、陳述他宗;二、破其立宗。   己一、陳述他宗: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雖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   這是對方的觀點。對方認為:有見就有見者,有觸就有受,有受就有受者。六識通過六根取六境,六境、六根、六識的和合叫觸。受是意識,感受各種快樂、痛苦以及樂苦平等受。領受者這個人或眾生就是所謂的「本住」。他攝集眼、耳、舌、身等五根,加上包括五境在內的色蘊、觸、受、作意等心所[苦樂],以及其他諸蘊等。為什麼說「本住」呢?因為若是沒有領受者,就沒有受,沒有受就沒有所受法。所以領受者(人或眾生)原本就存在,一開始就存在,所以叫「本住」。這個「本住」也就是指人我,人我也可以理解為「自我」。   這是對方立宗,接下來是其理由。   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   「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若是沒有「本住」,就沒有見者、受者等。若是沒有見者、受者等,則無有見、受、聞等,見法、受法、聞法等法也就不存在了。   「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所以應該先有領受者。領受者通過六根取六境,感受著喜怒哀樂。沒有領受者人我,怎樣領受啊?既然沒有領受,就沒有所受的法。所以,對方認為必須得先有領受者。   正如存在張三,才能有張三所積累的財富;存在張三,才能有張三所享受的財富。若張三不存在,就沒有張三所積累的財富,沒有張三所享受的財富。所以首先必須要有領受者人我,即本住必定先存在。   這兩段偈頌是陳述他宗,以下是正式遮破。   己二(破其立宗)分三:一、破領受者我;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三、以遮遣而攝成立之義。   庚一(破領受者我)分三:一、破領受者于一切所領受前成立;二、破領受者于分別所領受前成立;三、破領受者存在因法。   辛一(破領受者于一切所領受前成立)分二:一、破無立我之因;二、破立我之因不觀待。   壬一、破無立我之因:   若離眼等根,及苦樂等法,先有本住者,以何而可知?   領受者人我和所領受之法,他們也是有觀待或有因果關系的。有受法,才有受者;有領受之法,才有領受者人我。如果沒有受法,領受者就無因成立。若按對方的觀點,領受者必須先成立。但是沒有見法,怎麼能成立見者呢?沒有受法,怎麼能成立領受者呢?若是沒有見也能成見者,沒有受也能成為受者,則一切都可以成為見者,一切都可以成為受者。若是沒有見法,沒有受法,也能成為見者或受者的話,那麼此見者和受者是無因而成的。可見,這是不合理的。   壬二、破立我之因不觀待:   若離見法等,而有本住者,亦應離本住,而有所受法。   若離開領受的見法等,領受者人我卻在之前存在,也即本住成立,則無疑成了離開領受者(本住),所領受的諸法存在。「離本住」指離開領受者。若離開領受者而有受法,那麼肯定是沒有見者而有見法,沒有受者而有受法。那這樣的話,柱子也可以成為領受者,寶瓶也可以成為領受者。為什麼?因為它沒有見法(見之行為),沒有受法(受之行為),也可以成為見者和受者的話,那一切都可以這樣。   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   領受者和所受法二者是觀待成立的,以領受的法表明領受之人,以領受者表明所領受的法。若有領受之法,就可以成立領受者人我;若是有領受者,就可以成立所領受的法。二者是觀待的關系,有領受之法才有領受者,有領受者才有領受之法。有受者才有受法,有受法才有受者。   「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法」指領受之法。有領受之法,才能了知領受者補特伽羅這個人我。以這個領受者人我,才能了知領受之法。   「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離開領受之法,就沒有領受之人;離開領受之人,就沒有領受之法。比如,沒有張三,就沒有張三所做的寶瓶;沒有張三所作的寶瓶,就沒有做寶瓶者張三。   辛二、破領受者于分別所領受前成立:   一切見等前,實無有本住,見等中他法,異時而分別。   這是對方的觀點。   「一切見等前,實無有本住」:這樣一觀察,在見、聞、嗅、觸這些受法前,確實是沒有領受者。   「見等中他法,異時而分別」:但是,見有見法,聞有聞法,受有受法,在個別的所受法前有受者。比如,在見與見法之前是有見者、領受者,就是補特伽羅這個人或眾生;在受和受法之前有領受者。   下面是進行遮破:   一切見等前,若無有本住。一一見等前,云何能知塵?   「一切見等前,若無有本住」:前面已經進行過觀察,在這些見和見法、受和受法等之前,不存在領受者本住。   「一一見等前,云何能知塵」:那麼,個別的見或見法、受或受法之前,也不能有絲毫的見者、領受者。在見或見法、受或受法之前,都是一樣,不可能存在本住,不可能存在領受者,即補特伽羅這樣一個人我。   比如,所有的沙子上面沒有芝麻油的成分,那麼一粒粒沙子上面也不會有芝麻油的成分。個別見、見法,聞、聞法前面若是有本住(見者或領受者等),以前面推理的方式去推理,統統都能遮破。   見者即聞者,聞者即受者,如是等諸根,則應有本住。   如果承許在各個所領受的見法等之前,領受者[本住]自身可以存在,則有過失,即離開見的聽者仍然是見者,離開聽的見者仍然是聽者,這是不合理的。   若見聞各異,受者亦各異。見時亦應聞,如是則神多。   「神」指人我。如果見聞受者等都不一樣,見有見者,聞有聞者,受有受者,各有各自的主宰、領受者,那麼在一個相續中就存在眾多人我、領受者,有這樣的過失。   辛三、破領受者存在因法: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所從生諸大,彼大亦無神。   如果對方又提出:在見法等之前,領受者人我的安立不會成為無因。如云:「以名色之緣而曰處。」在見聞等法之前,作為色法的四大已經存在,此四大可以作為領受者成立之因。所以,在四大之前,領受者存在。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所從生諸大」:六根、六境都是通過四大——地大、水大、火大、風大而成立的。   「彼大亦無神」:以四大為因,可以產生眼耳等等諸根,以及受[苦樂]等諸法。在四大方面,也不存在領受者人我,所以本住不存在。   庚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若眼耳等根,苦樂等諸法,無有本住者,見等亦應無。   若沒有見者、受者等領受者,則見法、受法等所受法也都不存在。   庚三、以遮遣而攝成立之義:   見等無本住,今後亦復無。以三世無故,無有無分別。   通過三時進行觀察。未見之前、正見之時、已見之後,見者、領受者人我都不存在。在未見之前,若存在領受者,前面已經對此進行徹底的駁斥。若在已見之後存在領受者,則所領受之法會成為無因,因為二者是相觀待而能成立的緣故。若在正見的同時存在領受者,這也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前面已經對「各自的成立不可能一起」等推斷方式進行破斥。   領受者人我的所謂「有」以及「無」的分別,都是不存在的。領受者這個人我不是實有,即沒有,但是這個「無」也不存在。「無」是通過「有」而建立的,若它不是「有」,那麼這個「無」也就不存在。所以「無有無分別」,沒有有無的分別。既然現在不是有,那是不是「無」呢?也不是無。為什麼呢?有「有」才有「無」,既然沒有「有」,所以這個「無」也不存在,都是錯誤的。   如是的深意,佛在《般若波羅蜜多》經中講:「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見者使見者,受想行識無見者使見者,若色至識無見者使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色無知者見者,受想行識無知者見者,若色至識無知者見者,此是般若波羅蜜。』」《楞伽經》中云:「智慧觀察自性不可得,以故不可說無體相。」以智慧進行觀察,有無一切都是不可得的。   在本品中,主要是遮破人我。通過對所領受的法和能領受的人我二者進行觀察,若沒有所領受之法,不可能有領受者人我;若沒有領受者人我,不可能有所領受之法。遮破人我時,雖然這里所用的邏輯很簡單,但是以這樣的邏輯去推理和觀察,也一樣能遮破。其他一些論典里也有更多、更複雜的邏輯來遮破人我,但是用不著,這也是因為眾生的根基和意樂不同,有的喜歡簡明的,有的喜歡複雜的,因此那些複雜的邏輯都是為了那些喜歡複雜的眾生而宣講的。   這里的邏輯很簡單,但一樣能遮破。沒有領受之法,哪有領受者人我?先有領受者人我是不合理的,先有領受之法也不能成立。因為二者都沒有一個事實的自性,這就是諸法的空性。猶如先有雞還是先有蛋,沒法說。若是先有雞,那麼雞是從哪來的?若是先有蛋,那麼蛋是從哪來的?龍樹菩薩用的也是這個邏輯,其實很簡單。但是我們沒有進行過觀察,所以就把苦當成樂,假當成真,在這樣一個迷亂的現相當中如此迷惑。其實,若是自己能夠去尋找自性,去進行觀察的話,很簡單。   很多世人無論做什麼都非得要在相上安立,這樣的話,是不可能的。若一定要靠自己的見聞覺知去判斷,這是不可能的。你不相信不可思議,就無法能夠找到真理。多年來,科學家、哲學家都沒有找到宇宙的起緣,為什麼?因為他不懂緣起空性這些道理。講無我、空性,並非什麼都沒有了。空性也就是緣起,緣起也就是空性。   第九品的講解圓滿結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三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諦之加持,   僧眾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迴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讚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