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九乘次第論集 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description: "《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   上篇 藏地論著   《九乘見修行果差別》   敦珠寧波車 造   許 錫 恩 譯   編按:本篇摘自寧瑪派法王敦珠寧波車(Dudjom Rinpoche 1904-1987)之《密咒舊譯教法安立簡論·顯現善說喜宴》(法王文集第一函,英譯收入The Nyingma School of Tibetan Buddhism第一部份,Wisdom 91年版)中第三品第九章及第四品第十一章,為法王于分別詳論共因乘(第三品)及不共果乘(第四品)後之提要。   共因乘   于共因乘可概述其要義如下,此如《幻化網秘密藏續》云(卷二,第十三品):   所證唯片面 非圓滿證知   由是可知小乘只能依止片面證悟而入解脫聖諦之門;菩薩乘雖依不可思議解脫之行,然因未依金剛乘甚深義,是故亦不能遍證實性。   前者(指小乘)攝聲聞與緣覺(辟支佛)。   ◇ 聲聞乘   今以三門解說聲聞乘: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以欲自輪迴中解脫之心(譯按:即出離心),行者憑藉證悟「補特迦羅無我」為方便。   二、詞義者:(梵文)Sravaka (于藏文)譯作nyan-thos,因其義兼指聽(nyan-pa)與聞(thos-pa)。此外,亦有譯作thos-sgrogs者,因既已聞(thos-pa)于一師(如導師),聲聞遂能向他人弘揚(sgrogs)。   三、判別者復分為六:入道、見、戒律、修、行及果。   1、入道者:聲聞眾因輪迴苦而覺醒,遂以希求自身寂樂之心而入四諦道。如《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至若入道謂四諦 實為聲聞所共入   復次,苦諦如病,集諦如病因,滅諦如人病愈之樂,而道諦則如對治疾病之藥。是故:   苦應知,集應斷;   滅應證,道應修。   如是聲聞眾以取舍四諦所緣之因果而入道。   2、見者:能證補特迦羅無我,乃基于三種見:一、顯現為粗相之所取境,能以「對治」及「慧」而作分析與摧壞;二、能取之即心識相續,可以三時而分析;三、此能所粗分,唯于世俗顯現,皆無自性。   然因執著于不能以「對治」及「慧」摧壞構成粗相外境之極微,復執著能取心與剎那時分相續不可分離,故于「法無我」則不能了悟,而執著微細能所二取為勝義有。如《見寶鬘口訣集》云:   諸法如幻,卻為外道所增益或誹謗,此即是遍計所執;斷見者執虛無,常見者執恆常,皆如誤繩為蛇,實無自性。然而四大種之極微,包括蘊、界、處及識等,(聲聞)則視之為勝義實有。   作此抉擇後,則如噶瓦·吉祥積于(ska-Ba dPal-brTsegs)之《見次第說示》所云:   聲聞共許一切法 經部有部皆如是   所諍唯外極微性 現識剎那許相續   有部(Vaibhasika)謂:由此粗分世俗諦顯現之純一和合,譬如草坪一片,則自勝義而言,彼實具極微,蓋極微已被包涵無間故。龍樹(Nagarjuna)于其《碧玉散布九平原》中云:   有部師視世俗相 實法所成器世間   皆由極微聚合成 不雜顯現如草坪   (此等粗相)由有情活躍之心識力所聚成。故復云:   至若勝義則許識 即為剎那相續有   經部師(Sautrantikas)則謂極微之間既非黏合,亦無間隙,如一堆谷物。如上引書去:   經部世俗許極微 顯現實為集聚分   心識隨順(外境)為勝義   是故,彼等實勝于有部師,因彼等了知極微所成之聚集實無方分,此則與主張不許有極微、因極微不能以目得見者相似。   要言之,聲聞眾即視能所二取之法我為勝義有,且執持輪涅中四諦因果之取舍。如《道次第》所云:   不證無二見諸法 自四諦言皆實有   由是而趨斷不斷 此即聲聞眾見地   3、戒律者:應依八別解脫律儀,尤指比丘律儀,蓋修學隨佛(之行)實屬必要。《阿毗達磨俱舍論》(分別業品第四)云:   木叉戒八種 由實物有四   由根名異故 彼各不相違   五八十一切 惡處受離故   優婆塞布薩 沙彌及比丘   4、修者:同前書(釋分別聖道果人品第六)云:   住善行有聞 思後學修慧   如是依于戒律之清淨根基,行者須依止善知識,如理而聽聞受學聲聞藏。復次,應思維所聞之義;繼而則應修證所思之義。   修持之初,務使其心堪能于「止」中而行,此則必先修不淨觀以對治貪欲。復次,修十六行相之勝觀,四諦各各分攝四行相。   于此基礎上,先觀三界之煩惱以舍離,而舍離之法,即十六剎那智。十六行相中,屬苦諦者四:無常、苦、空及無我;屬集諦者四:因、集、生及緣;屬滅諦者四:滅、淨、妙及離;屬道諦者四:道、如、行及出;總為十六。復次,十六剎那智者:法智、法智忍、類智及類智忍,四諦各具四,總為十六。   5、行者:聲聞眾由住十二頭陀行,務求自利之行。《碧玉散布九平原》云:   所行唯只求自利   6、果者:聲聞得預流果、一來果及不還果等分位果,至究竟時,則成具足盡智與無生智(即二本智)之有余依或無余依阿羅漢。   此四果復可各分「向」「住」二位而成八果。或謂依于此總體者有四對士夫,而依于法之分別,則有八種補特伽羅(聲聞)。《大幻化網續》云:   由修十六智而得寂靜 且能了悟舍離四諦義   預流果等次第中修持 趨登調伏煩惱諸敵地   ◇ 緣覺乘   緣覺乘(辟支佛乘)亦分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初、體性者:不必依阿闍黎,于最後有際,以觀緣起道為方便,由通達無我一個又半,求現證菩提。   二、詞義者:(梵文)pratyekabudddha乃獨覺(藏文rang-rgyal)之意,蓋指一己之菩提由一己所證,此菩提為獨證,亦只為自利而證。   三、判別者亦如上分之為六:   1、入道:《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十二因緣為入道   如是,即謂緣覺眾以十二因緣入道。至若因緣,《忿怒尊要續》云:   緣覺為求淨其意 故修內外諸緣起   據此,十二因緣兼有內外。   若問此(十二因緣)如何流轉,外緣起之流轉以量計;而內緣起者,于無身眾以習氣流轉,于有情眾則以實相流轉。   至于入道,大要而言,上根聲聞(遺世獨立)如犀,于資糧道上所積資糧,已歷百劫;中根于積資糧具上行者,于過去百世中已積集資糧至中忍位;下根于積資糧具下行者,于過去十三世中所積資糧,已為見道位(本覺之)十五剎那所攝。因知(僅)憑此實無緣得證菩提,是故彼遂發願生于無佛與聲聞之世界。此如《中論》(觀法品第十八·第十二頌)所云:   若佛不出世 佛法已滅盡   諸辟支佛智 從于遠離生   依此基礎,于無軌范師及親教師之情況下,(準辟支佛)則成自生比丘。彼往尸林中,見骨殖後,立時厭離輪迴;繼而當其觀察骨殖之來源時,則了悟此乃源于「老死」,而此複源于「生」;由是漸次了悟輪回之根為「無明」。復次于思維如何于此解脫時,彼由逆證十二因緣而入道,亦即若「無明」已斷,則「行」以下依次至「老死」亦斷。   2、其見地與聲聞相似,亦證補特迦羅無我,更複證悟法我外境之極微無有自性。然因其視構成能執心之剎那為勝義有,及許緣起中有輪涅之因果,故謂通達無我一個又半,如《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八頌)云:   遠所取分別 未離能取故   當知由所依 攝為麟喻道   復次,《見次第》云:   是以辟支佛乘者 唯許外十二虛幻   能說極微無方分 卻許識剎那相續   是故《道次第》亦云:   業與一切諸煩惱 若不了其平等義   堅執緣起因與果 此即緣覺眾見地   難之者或謂此與《唯識三十頌》(第廿八頌·第四句)相違。該句云:   離二取相故   然而,此實無過失。蓋此句意謂若證現前所取相無自性,則亦須理解「能取」(無自性),而此(乘)則云「證外境無自性」,因自意所顯之外境,實證知其無自性,且于證悟時,為三毒根本之無明亦已被轉化。   3、(緣覺之)戒律與聲聞相似。《窮察幻匙》云:   聲聞緣覺護持者 二百五十毗奈耶   4、修者《瑜伽師地論》云:   應知實與聲聞同 二者道性相通故   儘管此謂聲聞藏為(緣覺)修道之所緣,然過去世尊于《文殊支利普超三昧經》中言,緣覺藏之解說,較諸聲聞藏而言,遠為簡約。復次,于其它經論,如《現觀莊嚴論》及其注釋中,則謂其道與聲聞不同,蓋因先于四諦十六剎那(首為「無常」)之上,(緣覺)已斷緣起之流轉,並順序觀修十二(對治),即屬于逆轉次序中之空性。   5、行者:(緣覺)藉自身神變所顯標記通達而修、且毋須以語音而說法。《現觀莊嚴論》(第二品·第七頌)云:   若誰于何義 欲聞如何說   于彼彼彼義 無聲如是現   《碧玉散布九平原》云:   行謂其身諸神變 少分而作利他行   6、果者:獨處如犀之利根緣覺,于一座中圓滿五道後,以其如意之殊勝安樂,現證為阿羅漢,了知(煩惱)斷盡而不復生。《阿毗達磨俱舍論》(第六品·廿四頌)云:   至覺彼一坐 後定佛獨覺 前彼解脫分   彼于積資糧具大行或小行,而群聚如鸚鵡者,則分別現證首四道或首三道。   《大幻化網續》復說此緣覺云:   內外緣起知如幻 無障洞知色有法   自證本覺不從師 具如意樂趣覺地   ◇ 菩薩乘   因乘最上即菩薩乘,今以二門解說:其優勝于小乘之處、及此殊勝乘之特質。   一、(菩薩)優勝處,在于具大般若智以實證二無我,及具大悲以作純利他行之力用,而此等功德則為小乘所缺。如《本智莊嚴續》云:   至若具悲心有情 復以般若遍法界   如是說之為大乘 他乘與此相違異   復次,阿羅(智生)尊者(A-Ro Ye-Shes 'Byung-gNas)曾云:   諸乘特點唯在智與悲 彼以范限大小作差別   此外,《般若波羅蜜多攝要頌》(譯按:漢譯為《佛說佛母寶德藏般若波羅蜜經》)云:   無方便智慧 墮于聲聞位   二、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具此聖道之菩薩乘。   初、體性者:證諸法無我,復以具大悲之善巧方便,作廣大利他行。   二、詞義者:「菩提薩埵」(意為覺勇識)者,因(梵文)bodhisattva謂依廣大心力,無所畏懼,以求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者。   三、判別者六,同上。——   1、入道者:由二諦入。如《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菩提薩埵乘 由二諦入道   據中觀宗(Madhyamika)論典,覺知未經思維考察之一切法如幻無實之智,為具慈悲之菩提心攝受後,(菩薩)遂取善舍不善而入世俗諦。然而,當能知勝義實相離戲論時,菩薩則以(二諦)雙運入道。   二諦者,《忿怒尊要續》云:   諸佛所說法 二諦如實攝   又,成立此判別基礎總相之「能知」,可分為顯現相世俗諦與真實相勝義諦。是故同前書云:   顯現成能知 二諦即成立   此中,世俗諦即是能知智所觀察之對象,亦即諸有法所顯之標志。如(《忿怒尊要續》)云:   妄與智顯現 世俗之共相   此中更可分別,有于顯現中可起因果力用之正世俗,如人顯作人相,及于顯現中不起因果力用之倒世俗,如石垛顯為人相。如同書云:   世俗顯現者 正與倒世俗   二者須了別 倒者無力用   正者具力用   復次,《二諦分別頌》云:   彼等顯相雖相似 然一具用一不具   正世俗與倒世俗 二者區別由是分   另外,勝義諦則離一切戲論邊,如《忿怒尊要續》云:   勝義真實性 離諸戲論見   而祇多梨(Jetari)之《善逝教授分別頌》則云:   既非有且亦非無 非非有亦非非無   更非兼攝非無有 離四邊際實解脫   更作分別,則有具異門而只片面離戲論之勝義諦,及不具異門而遠離諸戲論之勝義諦,如《忿怒尊要續》云:   勝諦可分別 具異門不具   不具異門者 離諸八邊際   或問曰:此二諦是同是異?此則譬如世俗名言中,月與水中月影,二者自性雖同而相狀則異。如《菩提心釋論》云:   如蔗糖性甜 火性則為熱   如是一切法 悉住空性中   然而,勝義實可說為非一非異。如《彌勒所問經》云:   法界非習氣所表相,非此亦非彼。   中觀師建立勝義諦雖無不同,然于世俗諦,自續派(Svatantrika)許一切顯現唯虛幻;應成派(prasangika)則許于顯現之第一剎那已遠離戲論。   唯識宗(Cittamatra)許能所二顯之對境及有境為世俗諦,而本覺、自光明(即無二識)則為勝義諦。若加分別,則有實相派及假相派,實相派承認能現所取境之識為實有,假相派則許顯現無非為識所增益。   2、見者:為無顛倒證悟二無我。雖然自世俗而言,一切法之顯現如水中月;若就勝義而言,由通達寂滅諸戲論之理,而證悟二諦之實相。如《見寶鬘口訣集》云:   自勝義而言,一切法不論淨染,皆無自性。然就世俗而言,則彼等皆如幻而有種種相。   《道次第》云:   不知平等義 分勝義世俗   人法我皆無 此則為覺地   3、戒律者:分為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及攝律儀戒三類。初者指積二資糧與六度所攝善行,得積集善資糧成就;次者指一切意樂加行皆為饒益有情而作;三者,中觀宗需否持別解脫戒以作發心之基雖尚屬未決定,然除根據七別解脫律儀之學處外,屬菩薩地之律儀戒則已建立,此中攝趨向菩提之願心,及為求菩提而以資糧及事行雙運之心。   不論中觀宗或唯識宗之儀軌,皆采納此等(戒律),並以之為修行學處。唯識宗許有四根本墮,如《菩薩戒二十頌》云:   為貪利養恭敬故 便爾自讚而毀他   于彼有苦無怙者 慳諸財法不施與   他來諫謝不忍受 內懷忿恨複捶打   背舍大乘菩薩藏 愛樂宣示相似法   中觀宗則許有十九或二十。《集學論》謂據《虛空藏菩薩經》所說則有十九根本墮——王者決定有五;大臣決定有五;凡夫決定有八;而第十九之「舍離願菩提心」則共有。復次,《大寶積經》除上述外,更加「舍離入菩提心共不作善行」而成二十。   關于菩薩眾,《入菩薩行論》(第五品·第廿三頌)亦云:   合掌誠勸請 諸欲護心者   舍命護一切 正念與正知 【腳注:據陳玉蛟譯本。下同。】   是故,具不退轉之正念及正知,菩薩勇猛精進,舍四黑法取四白法以持戒。   4、修者:菩薩一般于四有學道上修三十七助道品,此即于下品資糧道上修四念住,于中品(資糧道)上修四正斷,于上品(資糧道)上修四神足,于加行道上之煖位與頂位修五根;于(加行道)上之忍位與世第一位修五力;于見道上修七覺支;及于修道上之第九地修八正道。   分別言之,關于自初如何起修之理,根據屬于末轉法輪之了義經所言:當(菩薩)徹悟如來藏,生起殊勝菩提心,成佛種姓,則修「止觀雙運」——于三摩地中,能無礙顯現外境之執心清淨而生之「止」,及以「虛幻八喻」視諸顯現之「觀」。(「觀」者)斷定一切粗細能所皆空,思維法性即空性,亦攝離邊中觀宗「等持」之義。如《入菩薩行論》(第八品·第四頌)亦云:   知有止勝觀 能滅諸惑已   5、行者:菩薩于(修)後時,重他輕己,為有情而行。其「行」之自性,乃依六或十波羅蜜多,如幻而行。以「布施」為首之六(波羅蜜多),與增入「方便」、「力」、「願」及「智」等四之十波羅蜜多,均攝于般若波羅蜜多中。   6、果者:當菩薩遍歷十地與五道,于無學道之第十一普光地時,就自利而言則得法身解脫,且依于佛二色身以利他,盡輪迴未空際利樂有情。   復次,《大幻化網續》亦云:   瑜伽士既度圓滿 證二無我歷十地   藉二諦得勝成就 趨登佛道得果位   不共果乘(金剛乘或密咒乘)   ◇ 緒論   關于四續部各別之解說者,如《金剛藏莊嚴續》云:   善逝密意所表續 如實分說為四部   事行瑜伽無上密   雖然有眾多不同之分類,但分作四續部,其眾所周知之原因,在于為分別教授下根、中根、上根與極上根之道,及為漸次引導該等有情至果位之方便。《金剛帳續》云:   事續之立為劣眾 行續為較上根立   殊勝有情瑜伽續 無上瑜伽為更勝   亦有謂四續部乃據「四種時」而教授,如《一切本尊正會續》所云:   事續第一圓滿時 行續第二三分時   瑜伽第三二分時 無上瑜伽斗諍時   具此四種時意趣 密續分說為四部   復有謂依四續部以作調伏,蓋所化者具四欲故。然余不擬對此等再作闡述,因其要點實已攝于文內。   四續部之首三部,名「禁戒明覺乘」。由分主身與語之外禁戒、外禁戒與內心識二者平等,及重內心識但不舍外禁戒,依此教授次第,遂立為三外續部。後乘較前三殊勝,是故名為「無比方便乘」——即方便與智慧雙運之無上瑜伽。   前者攝事續、行續與瑜伽續等三,如《喜金剛攝頌廣注》云:   若行者觀修實性之力弱,則有事續建立,所教者多為外行,令彼于外禁戒中生大喜悅。   又:   凡著意于行相分別,然亦不欲舍棄實與方便智慧廣大行相聯結之內自性,則有兼攝事續與瑜伽續之行續。   如是等等。復次,于《大日如來現正等覺密續略義》中云:   (瑜伽續中)包括《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重點雖為內在雙運,但亦非無外禁戒。   ◇ 內外密之判別   雖然前賢曾就此二乘——外忍續乘(譯按:即禁戒明覺乘)與內方便乘之區分,作種種不同判別,寧瑪派則由卓普巴尊者(sGro-Phug-Pa 即釋迦獅子)攝集(小宿氏 Zur-Chung-Pa 即宿聰慧稱)「四柱」心子之意趣,而說有五(差別)——   第一為見地之差別:內密咒乘證悟心性即大我(譯按:即指具涅槃四德之佛);而外乘則無此證悟。因渣菩提(Indrabhuti)之《幻網道莊嚴》云:   彼許三佛部 或許五佛部   不能證大我 說與共乘同   第二為取得成就之差別:外(乘)以皈依與承事智慧尊,乞賜成就;內(乘)由證悟大我,心性遂自顯為(佛)身與智之壇城,故視成就為本具。《金剛薩埵問答》中云:   問云:「內外咒乘之瑜伽行者,于求取悉地時如何分別?」答云:   猶如王者頒命于臣下 悉地由上而出為外理   譬若民獻江山任支配 自生大圓滿即無上理   復次,《秘密藏續》(第二品·第六頌)亦云:   殊勝神變希有法   第三為灌頂之差別:外(乘)不能得三種至上殊勝灌頂;而內(乘)于此三者則尤其著重。   第四為行之差別:內(乘)之行,能以善巧方便保留輪迴二十法(譯按:此指二十隨煩惱),而外者則否。   第五則為果之差別:外(乘)能于七世、五世或三世內令行者得果,而內者即生可得。   嘉勒巴(Lha-rJe Kha-Rag-Pa)與若·慧光喇嘛(bLa-Ma Rog Shes-Rab 'Od)曾謂,就密續經典而言,內外乘于密續十門詮釋之道,均有分別,尤以下述分別為然:就灌頂言,三種甚深灌頂能開示否;就見地言,自生本智可言詮否;就觀修言,可否觀修(男女本尊)互吻;就行持言,五忍取可享用否;本尊既與自身無異,則有可入之道否;就得成就言,須長時間或短時間方得成就、外求抑或內求。   結氏(Lha-rJe dPyal-Pa 慶喜金剛 Kun-dGa' rDo-rJe)亦曾謂此等分別只就片面而言,故于此情況下,宜析之為三,即「所知」之「根」差別,「能知」之「道」差別,與「所得」之「果」差別。   度母尊者(sGrol-Ma-Ba 如意金剛 bSam-'Grub rDo-rJc)及雍敦巴(gYung-sTon-Pa 金剛祥 rDo-rJe dPal)均曾云:   「見」、「行」與「等持」三者之不可分乃內密咒(乘)所許,而外密咒則非是。或難曰:然則因乘與外密咒豈無別耶?此則非是,蓋仍有世俗顯現是否可納于道中之差別焉。   ◇ 禁戒明覺外續   于此種種(佛乘),若先分別禁戒明覺外續乘,則《廣大明覺自現續》有云:   外續分為三 事行瑜伽續   是即分為事續、兼續(譯按:或譯兩俱續,即指行續)與瑜伽續。   ◇◇ 事續   事續分三門: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自勝義言,乃能證悟離四邊之清淨;自世俗言,依善巧方便,發願且精勤于外求(本尊賜予)成就。如《道次第》云:   不知無二平等故 事相次第交替修   清淨法性即勝義 本尊功德為世俗   二、詞義者,(梵文)kriya 具「事」之義,因強調外事故。《後禪定廣釋》亦云:   此續名事續,以主身與語之事相故。   三、事續之判別有六:1、入道分二:能成熟本初入道(或灌頂)及所作入道。前者以水灌及寶冠灌而令弟子成為堪能(受教)之器。《智慧明點續》云:   水及冠灌頂 共許于事續   後者以沐浴、潔淨及三清淨入(所作)道。《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入道三清淨 沐浴及潔淨   又,三清淨者,同書云:   何謂三清淨 本尊壇城淨   實事愛樂淨 密咒等持淨   2、見地:即二諦。《見次第》云:   實有即視為勝義 世俗三佛部壇城   具本覺相作顯現 是無迷亂諸有情   勝義者,謂心性即明空(雙運)之清淨本智,離有、無、顯現與空性等四邊,如《決定與分別(見燈論)》云:   自心即覺故離邊 此則無非是本智   世俗分正與倒等二。倒世俗者,謂中觀宗以下(之宗派)所分別,亦正亦倒之一切世俗顯現;而正世俗者,謂能證悟法性,及能顯現為三部本尊壇城之功德。前書續云:   諸相能為智引生 顯現莊嚴粗細相   則于三佛部壇城 悉皆視之為清淨   3、戒律者:《窮察幻匙》有十一誓句云:   三寶與及菩提心 密咒手印不舍離   金剛鈴杵亦不離 本尊上師亦如是   此為支分三昧耶 根本三昧耶有五   不應眠臥高廣床 不食肉亦不飲酒   蒜等辛葷亦不食 此即十一三昧耶   復次,《總儀軌秘密續》(譯按:漢譯《蕤呬耶經》)亦解說有三共三昧耶及十三別三昧耶等。   4、修者:分「有相」與「無相」等二。至若前者,《忿怒尊要續》云:   修法性聲文色心 成就本智圓滿身   是故根據事續,生起誓句尊,須依真實六尊(瑜伽)——空性本尊、文字本尊、聲音本尊、色本尊、手印本尊與相本尊。此亦見于《金剛摧滅續》(譯按:漢譯《佛說壞相金剛陀羅尼經》)所云:   空性文字聲音色 手印相等是為六   復次,迎請智慧尊;行供讚、念誦等;由視(本尊與自身之關系)如主僕而得成就。《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本尊與行者 分別如君民   《取一切種姓成就續》云:   視為主師王 自身為奴僕   密咒成就藏 取納最殊勝   至若後者(無相修持):唯交替觀修二諦,以其融入清淨所緣,離四邊故,即不須緣有相本尊及種子字等顯現而作觀修。《決定與分別》云:   顯現空性次第立   5、行者:分六種行——入于(佛乘)時機之行、食物之行、衣飾之行、清潔之行、觀所緣境之行,及念誦密咒之行。《忿怒尊要續》亦云:   星辰時令食衣潔 禁戒修行依此作   《見寶鬘口訣集》云:   專注尊身相 及意之標幟   更復作誦修 所行即如是   6、果者:謂能于七世中,證三佛部金剛持地,具佛三身與五智之體性。《忿怒尊要續》云:   七世住于佛地中 三部怙主調有情   ◇◇ 行續   行續乘分三門: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見與修依瑜伽續,行則依事續,據此善巧方便而作修持,並由是得成就。《見寶鬘口訣集》云:   俱依由是得成就   二、(詞義者:梵語)ubhaya 即兼、俱義,此即謂身與語外行、與內瑜伽乃平等兼行。   《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行續者如是 見依瑜伽續   行則依事續 是故名兼續   三、行續之判別有六:1、入道復分二:一為灌頂,謂除水灌與寶冠灌外之杵、鈴及名詞等三種灌頂。《智慧明點續》云:   杵鈴名灌頂 更于行續說   實際之入道,與第3之戒律,及第5之行,大要皆隨順事續;而第2之見與第4之修則大致與瑜伽續相合。《碧玉散布九平原》中云:   彼等奉行兼續者 縱然隨順事續行   見地則隨瑜伽續 種姓見地故勝彼   復次,《見次第》云:   彼等奉行兼續者 向上取見下取行   因見與修皆導向四佛部,此即行續較(事續)優勝之處。   6、果者:于五世內,能證屬四佛部中之金剛持位。四佛部者:指將事業部攝于寶部中。《忿怒尊要續》云:   住四佛部金剛持地中   而《遍作王續》亦云:   于所生偏離 五世即無二   ◇◇ 瑜伽續   瑜伽續乘分三門解說:體性、詞義及判別。   初、(體性者:)視勝義無相法性加持為世俗顯現之金剛界本尊,並主張由精勤于取善舍惡而成就果位。《道次第》云:   不知法爾與平等 以智加持諸法淨   遂成金剛界顯現 行者于中作取舍   二、(詞義者:)取自(梵文)yoga一字,因其重點或教授在于內瑜伽,故名為「瑜伽續」。《見寶鬘口訣集》云:   重視瑜伽由是得成就   三、判別有六:1、入道分二:前者指除(上述)五明灌頂外之第六種灌頂——金剛阿闍梨灌頂。《智慧明點續》云:   不退轉灌頂 顯在瑜伽續   另有第六灌 名阿闍梨灌   後者為實際入道,依有相及無相等持而入。《遍作王續》云:   執持瑜伽廣莊嚴 乃以有相無相入   2、見者:即二諦也。勝義諦者,一切法皆為光明或空性,其自性則遠離戲論相。《攝真實續》(漢譯《佛說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云:   諸法自性既光明 體性本始即清淨   世俗諦分二:倒世俗與前述(諸乘)相類;正世俗者,因謂于一切處顯現諸法,乃證悟法性之加持,悉皆顯現于金剛界壇城中,故非指凡夫自心相續所分別之種種顯現。《忿怒尊要續》亦如是云:   安住瑜伽乘當觀 金剛界即色頂天   《見次第》云:   于此法界本智中 瑜伽續謂勝清淨   證悟加持現本尊 眾生于中心迷亂   《碧玉散布九平原》亦云:   源自清淨智界出 本覺見境二無別   加持生起即本尊 金剛界尊為友伴   3、戒律者,包括最高之五佛部共三昧耶。首先發菩提心,然後勤修三戒之學。復次,謂有十四別三昧耶——屬毗盧遮那佛者三;不動佛與寶生佛各有四;屬阿彌陀佛者一;而不空成就佛則有二。然《窮察幻匙》則謂有十三——以二不共三昧耶加上事續之十一三昧耶。其文云:   瑜伽續守護分際 除前續部守護外   尚有不共違戒者 飲一地水及共語   4、修者,分「有相」與「無相」;前者,指以五現證及四神變而行四印之男女本尊瑜伽觀修。《見寶鬘口訣集》云:   不執外事,唯緣勝義不生不滅之男女本尊觀修,令心識相續清淨,行者因著重具四印聖色身之觀修瑜伽而得成就。   于生起誓句尊(三昧耶尊)及迎請智慧尊之後,應以戚友之道,視(本尊)為無善無惡。復應作供養、讚頌及念誦等。是以《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行者與本尊 關系如戚友   此中五現證者:即通過空性、月輪、佛語種子字、佛心標幟,及(尊)身圓滿等之現證菩提。四神變者:等持、灌頂、加持及供養。于《忿怒尊要續》云:   離執月輪與佛語 標幟及身放收光   定加持灌頂供養 即五現證四神變   雖為修供諸事業 行者亦能生福德   四印者,即于觀修時之身、語、意及事業印契:佛身大印令第八阿賴耶識得成大圓鏡智;佛語法印令第六意識得成妙觀察智;佛意三昧耶印令第七末那識得成平等性智;事業印令前五識得成成所作智。如是四智,即行者所求現證及相應者。而(第五之)法界體性智,則為彼等之自性。   後者(「無相」),于平等攝持之際,對無相之勝義自性,及由其加持所顯現之本尊、亦即本智所顯,皆無二無別。《金剛現》云:   任運無二法界中 許為無上勝成就   5、行者:以外在世俗行持(如潔淨等)為助伴,由專注于本尊瑜伽而有自他二利之行。《金剛頂續》云:   住于本尊靜慮中 勿舍一切諸有情   恆常思維諸佛陀 恆持供佛為殊勝   6、果者:在三世內,能于廣嚴剎土中證得具足三身及五智自性之佛果。《遍作王續》云:   樂于瑜伽廣嚴者 三世之中得解脫   《心鎖論》云:   既淨二取五習氣 復以五智所顯力   猛趨廣嚴淨土已 五佛部果乃得集   清淨無生之法身 無生而作利他行   具五部印受用身 圓利他行如菩薩   百萬俱胝應化身 隨現六道而說法   ◇ 方便內續   復次,有方便內續乘。對此,《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內續三瑜伽 大無比無上   是故分別為:「密續」大瑜伽、「教授」無比瑜伽及「口訣」無上瑜伽等三。   此三者之差別,小宿氏尊者于答朗恰巴華(Glan-Ch'ab Bar-Ba)之問時云:   大瑜伽顯現為覺性之幻化;無比瑜伽則顯現為根本覺之力用;無上瑜伽為覺性自顯。是故,俱生喜金剛云:「分指幻化、力用與自顯」。   其意謂(三者)見地之差別:大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顯空無二」之幻化;無比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界智無二」之力用;無上瑜伽證知一切法乃心性自顯,即無始以來無生無滅之自生本智。達德(mDa'-Tig)與倫(Glan)等二師皆持此為最勝說。   喬·恭布巴(sKyo Gong-Bu-pa)亦云:   彼等重點各不同 大瑜伽以行為主   無比瑜伽修為主 無上瑜伽見為主   復次,若·慧光曾云:   大瑜伽屬生起,因以三等持漸次生起本尊。無比瑜伽屬圓滿,因圓滿生起本尊,毋須依彼(三重生起過程)。無上瑜伽即大圓滿,為無生,因已超越生起及圓滿二次第故。或謂大瑜伽著重十類密續;無比瑜伽之著重程度較少;而無上瑜伽則離著重。   據梅雅聰渣(Me-Nyags Khyung-Grags)所云:   雖則皆具生起及圓滿之三相,然大瑜伽主要教授生起次第;無比瑜伽主要教授圓滿次第;而大圓滿則于此二者離整治。   結地譯師慶喜金剛(dPyal Lo-Tsa-Ba Kun-dGa'rDo-rJe)亦謂此乃(三者)詞義上之差別。遍智法王龍青巴(于《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解》中)曾云:   大瑜伽父續,乃善巧方便之自性顯現,所化者為多具瞋毒及滯于戲論之徒。無比瑜伽智慧母續,乃圓滿次第之如實空性,所化者為多具貪毒及樂于住心之徒。無上瑜伽為無二之體性,所化者為多具癡毒及勤事之徒。是故《廣大莊嚴》云:   超越心者為生起 具心髓者為圓滿   極密勝者大圓滿   尊者于《心性休息》亦云:   大瑜伽續修生起次第 修風以及方便道為主   無比瑜伽修圓滿次第 修明點與般若智為主   無上瑜伽主修無二智   ◇◇ 大瑜伽   此中,首先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大瑜伽乘。   初、(體性者:)其自性乃以善巧方便之生起次第為主,于最勝諦之無分別義中,證悟與串習雙運(止觀雙運)而得解脫。   二、(詞義者:)(藏文)rnal-'byor chen-po一詞,乃源自(梵文)Mahayoga,謂大相應,因心與無二諦相應,是以較外瑜伽續更勝。   三、大瑜伽之判別有六:1、入道,復分為二:前者即灌頂。行四種灌頂,即除共瓶灌外,復加上三種最上不共殊勝灌。《幻化網根本續附錄》云:   阿闍梨秘密智灌 然後隨即為第四   若瓶灌分作具利與具力二分時,則成五灌頂。《金剛業次第》云:   由是類別遂有五 利力灌于一人故   後者為實際入道,由三等持而入,此謂大空瑜伽即智慧、虛幻悲心即方便、及粗細手印等。是故,(大瑜伽)乃主要教授生起次第之道。于此,《廣大明覺自現續》云:   三重等持為入道   而《窮察幻匙》云:   大瑜伽乘入道者 由三等持次第入   2、見者:謂遠離戲論而顯現之覺性,勝義諦即法爾任運而成自性因,世俗諦即一切思維分別皆此覺性之力用,而自顯為(佛)身與智壇城。彼二者不偏顯,亦不偏空,以其體性為無分別平等故。若以世俗名言說「無分別」,則此「無分別」實離所行處,蓋已超越了別此(無分別)之所思境及所詮境。如《幻化網莊嚴道》云:   殊勝無別平等性 雖以異名廣弘傳   其義實超言思境   復次,《道次第》云:   為不執于名相故 二常理中離思詮   3、戒者:密咒乘新譯派言「戒」者,謂所應護持之十四根本墮三昧耶;及所應行之五肉及五甘露三昧耶自性等,據此二者而作之行。   據舊譯派言,大瑜伽之三昧耶共廿八。《窮察幻匙》云:   大瑜伽守護分際 云有三根本誓句   及守二十五支分   「根本」者,為身語意之三誓句。至若「支分」,同書云:   應行不舍及應取 應知與及所應得   4、修者:分主「修部」與主「續部」等二。前者包括智慧尊五種修部,即(一)依文殊四輪身方便修善逝身成就;(二)依馬頭金剛三馬嘶方便修蓮花語成就;(三)依真實唯一成就,即覺性及自生本智之真實意方便修金剛意成就;(四)修圓滿顯示輪涅一切法為殊勝忿怒尊功德方便之甘露功德成就;(五)以主要教授普巴金剛威猛法儀調伏凶暴有情之方便,修普巴金剛事業成就。此外尚有三共修部,即修(一)差遣非人成就;(二)猛咒詛詈成就;及(三)世間供贊成就。   至若後者(即續部),一般將大瑜伽分為父續、母續及無二續等三部。如《密集》等父續,因其根據生起次第而強調方便分,及根據與此相關之圓滿次第而強調風息,故以「明空無別」之修持為主。   而母續如《勝樂輪》、《喜金剛》及《真實意》等,生起次第之戲論漸少,此中,般若之圓滿次第則強調菩提心明點,故以「樂空無別」之修持為主。   復次,如《幻化網續》等之無二續,為生、圓雙運,以圓滿次第脈、氣、點三者所生之樂、明、無念智之修持,尤以內在光明之殊勝本智為上。   于此,修持乃據《幻化網秘密藏根木續》而言。由是,《三次第》云:   是故修持二區別 即為有相修次第   以及無相真如性   是故遂有「有相」及「無相」兩種修持。   前者包括生起及圓滿二次第。生起次第者:即依三等持漸次生起壇城為主,觀修本尊與思維無別之修持。復再區分為「勝解修」與「決定圓滿」二者。前者謂堅固等持雖不能得,但能于後分時之觀修中,以(特定殊勝)形式完成生起次第中儀軌支分之修持。後者謂屬于資糧道與加行道之有漏五瑜伽,及無漏四種持明。   圓滿次第者:即于自身上門中訓練與利用(脈、氣 點)之竅訣,及于下門中化現三界之竅訣。是以《三次第》云:   依上下門具口訣   「無相」修持者,謂法性真如之等持。   5、行者:善巧方便之深處,已攝受一切輪迴法,故可無執而行。《庫藏幻匙》云:   生起次第大瑜伽 修行解脫與雙身   及用聖物五甘露 依大方便作行持   6、果者:于即生有或中有時,現證五佛身法爾任運之自性。《秘密藏續》云:   唯此世尊勝自性 源自無別三佛身   復以智海作莊嚴 于此生中決定得   復次,《智慧明點續》云:   或于舍身後 無作得成就   ◇◇ 無比瑜伽   教授無比瑜伽乘亦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初、(體性者:)其自性為以般若智能之圓滿次第為主,由證悟與串習雙運于界智無二之義理中而得解脫。   二、(詞義者:)(梵文)Anuyoga(于藏文)翻作rjes-su rnal'byor,或隨類瑜伽。以宣說渴求般若道為主故。   三、判別者有六:1、入道,復分二:首為灌頂,謂無比瑜伽壇城中,由外、內、成就、秘密等四(灌頂)所攝之三十六灌頂儀軌。如《遍集明覺經》云:   外灌頂與內灌頂 成就灌與秘密灌   各以十十一十三 及二分而得圓成   或曰:源于上述根本三十六之八百三十一支分灌頂,乃九乘之灌頂。是故《灌頂義要略》有云:   源自瑜伽等六乘 應作外灌如瀑流   復次,《灌頂義釋》云:   十灌成菩提種姓 十一灌成秘密義   十三許為大上師 二灌圓滿九乘灌   或難曰:「何以此等皆成無比瑜伽之別灌頂(而無比瑜伽只乃九乘之一耳)?」此說實無過失。因得眾多博學上師之開許,彼等皆能如理于九乘次第,則自可立名為九乘灌頂。而演說《遍集明覺經》之凡庸者,其見地則實無基礎(可說彼等確為九乘之灌頂),若以其見地正確,則豈非須承認較上之無上瑜伽灌頂匯集于此無比瑜伽灌頂中?此則成大過失也。舉例而言:外續中不見有內(續)之不共佛典語言,是以大持明伏藏主洲尊者(gTer-bDag Gling-Pa)云:   無比瑜伽根本儀 及余八乘細別法   二者觀待若相混 無比性相云何分   因尊者之見與前(眾多博學上師)所立相同,故無過失。   後者為所入,即能入界智無二之道。《遍作王續》云:   無比所謂無別者 即入法界本智門   若問如何入,則以圓滿次第之法,而非以生起次第之法。《心鎖論》云:   無生法界即本智 本智明覺亦法界   無二化現之大樂 則非以次第而入   萬法一切手印中 有若魚躍出水面   萬法大印當下見   2、見者:一切法即自心,即普賢佛母之清淨虛空,具無生及離戲論之自性;亦名本始壇城。于此,《密意總集經》云:   心所露者皆空性 由露所露復盡空   此無生(法性),于一切法相中無休息,實即化成自生光明壇城之明覺,名為本智普賢或自性法爾壇城。同書云:   尋伺不見遍處現   此二壇城所顯無分別之體性,實即衍生界智無二之大樂,即菩提心之根本壇城。如上書亦云:   密咒道者即真實自性,于中顯與不顯皆無二,且于無二中解脫,而亦不緣中道。   是故,一切法于三壇城無分別自性,即菩提心之根本壇城中,乃視之為本初佛。(同書)復云:   諸法自性既為一 本佛大樂無生滅   三壇城中無能所 本初任運自圓成   《碧玉散布九平原》云:   普賢佛母虛空中 即萬法中壇城現   普賢壇城本無生 說之為現原非現   父母以及其子孫 無上大樂自圓滿   更有謂普賢佛之化現,其無礙力用現起成本尊身。《密意總集經》云:   普賢本始開顯大圓滿 于外內密莊嚴壇城中   萬法無非清淨雙尊界   《庫藏幻匙》云:   無比瑜伽圓滿次第中 說蘊處界無生圓滿相   亦即雙尊父母之壇城   3、戒律者:《密經集義》云:   持于基位諸誓句 為能約束三門故   乃對根本支分等 善加守護與證成   由是,遂有以三門(身語意)守護及證成之根本與支分三昧耶等。   若區分此等三昧耶,則據《密意總集經》第六十六品,謂有九異門:此即四關鍵決定誓句;二十八共誓句;四超勝誓句;二十三禁戒誓句;二十成就誓句;四行道相續誓句;舍離五魔;摧毀四敵及見地誓句。   若統攝之,則有「無守護分際頓得之誓句」及「具守護分際漸得之誓句」兩類。《密意總集》云:   于守護中無所守 法性誓句最為上   又云:   此等誓句最希有 以其不共于眾故   為諸弱于信受者 遂有守護之分際   4、修者:《密經集義》云:   方便智慧為體性   是故(修持)具方便道及解脫道二:前者謂(身之)上門四輪或六輪之瑜伽,及依于(雙身本尊)下門二密竅之等至(即「定」)生起俱生本智之方便。如前書云:   諸般化現之源等 由此口訣方便入   至若後者(即解脫道):復分義莊嚴及標幟之示現二者:義莊嚴謂遠離戲論之無分別等持,此即由任運自然之如如法性藏、遠離能所而修之定也。于此《密意總集經》云:   既于如如法性中 安置如是之心識   于此離戲任運中 遂有堅固念相續   標幟之化示,謂具戲論之本尊等持,即只持密咒;及如魚躍出于水面,同時強調情器世界為本尊壇城分明顯現之觀修。《庫藏幻匙》亦如是云:   無比瑜伽無生觀 唯誦心咒圓滿藏   而《遍集明覺經》云:   清淨萬法父母壇 大種造色自圓成   至于決定圓滿觀修之道,通體而言,分有漏及無漏二者:前者具思欲樂瑜伽觀行及辨大姓瑜伽觀行;後者具大休息瑜伽觀行、得大授記瑜伽觀行及全大勇瑜伽觀行。   5、行者:通體而言,無比瑜伽之行,乃以平等性為主。《庫藏幻匙》云:   圓次無比瑜伽者 圓滿受用界與智   若復細分之,則有三種行:加持、降伏與方便。《密意總集》云:   加持降伏以及方便行 如空如王及如滅火水   6、果者:于一世內,現證無分別與法爾任運之二十五果法體性。此即大樂身,亦即四佛身之自性。《殊勝明點續》云:   光明心性即大樂 法界本智無二故   以此而作觀修者 今生能得現證果   而《庫藏幻匙》亦云:   無比瑜伽密乘者 無有障難一世中   決定能登正覺地   ◇◇ 無上瑜伽   口訣無上瑜伽乘以體性、詞義及判別等三門解說。   一、(體性者):即本始正覺勝義諦能無間解脫之方便,且具離取舍希疑之自性。   二、(詞義者:)(梵文)Atiyoga(于藏文)翻作 shin-tu rnal-byor,即無上瑜伽,因其為生、圓二者之最究竟圓滿次第,亦為諸乘之顛頂故。   三、判別者有六:1、入道,復分二:首為灌頂,謂能成熟之明力灌頂等;次為所入即以「不入一切」而入道。《遍作王續》云:   于法既無所作故 是以無修整而入   2、見者:主張輪涅萬象所攝一切法,即無修整之本始正覺勝義諦,具廣大明點、法身,即自生廣大本智之體性。《金剛薩埵大虛空》云:   無整解脫自生智 由是顯示解脫道   《大金翅鳥》云:   自生本智即如是 遍住而離諸分別   3、戒者:不可逾越「無」及「平常」等誓句。《窮察幻匙》云:   無上瑜伽誓句者 亦即為無及平常   復有唯一及任運 彼義不應有逾越   4、修者:《無上廣大莊嚴》云:   持心識則有心部 持虛空者有界部   離求次第口訣部   由是,遂有「明」「空」二入,即法身境界之心部;入于無作及無修整法性境界之界部,與入于本始解脫,復離取舍法性境界之口訣部。   一般而言,大圓滿傳統之修習,涵括二部:立斷(譯按:音譯為「且卻」Khregs-Ch'od)與頓超(譯按:音譯為「妥噶」Thod-rGal)。《珍珠寶鬘續》云:   修持立斷與頓超   前者(立斷)謂入根本清淨見地而不動之境界。《大金翅鳥》云:   任運而住由是立   俱生喜金剛阿闍梨云:   心之自性即本初佛陀 心如虛空無生復無滅   既證諸法平等性正諦 無有尋求而立是觀修   如此觀修,遂有四次第之道:   「安住」「不動」「平等」及「任運」   至若頓超:由依六門要、四所顯漸次現起(而得果)。此(四)為:現見法性顯現、覺受增長顯現、明體進詣顯現及窮盡法性顯現。   5、行者:因任何顯現,皆為法性幻化生起,是故行持上無有取舍。《金剛薩埵大虛空》云:   既無所作業即空   而《庫藏幻匙》云:   無上瑜伽乘行者 依于見修生機力   具力而行如瘋子 一切所行皆無礙   6、果者:當下住于法爾圓滿普賢地而到彼岸。由得四決定見之究竟分際,輪迴遂解脫于涅槃中。《窮察幻匙》亦云:   無上密果大圓滿 本始寶藏即善提   無得之果自成熟   ————————————————   歲次丁丑正月初二後學許錫恩譯竟。願以此少分功德回向一切有情令善妙增長。圓滿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