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正分12-17 總論 description: "通過「七重因果」和「自他相換」這兩種殊勝的世俗菩提心的發心方法,對于具有大乘種性的修行人而言,自然可以暫時發起無比珍貴的菩提心。但畢竟「發心不難難常繼」,在具備各種順緣的時候,我們固然能夠半真半假地發起一點兒「為度眾生願成佛」的善良心願;但" ---   通過「七重因果」和「自他相換」這兩種殊勝的世俗菩提心的發心方法,對于具有大乘種性的修行人而言,自然可以暫時發起無比珍貴的菩提心。但畢竟「發心不難難常繼」,在具備各種順緣的時候,我們固然能夠半真半假地發起一點兒「為度眾生願成佛」的善良心願;但當遭遇違緣之時,這種善良的心願,可能就被嗔怒所毀,而變得「落花流水東流去」了。   經中說縱舍一眾生,都會成為舍棄願菩提心的根因,因而,從12—17頌,作者著重列出了一般人所難以接受的六種情況,而勸誡我們從思維安忍的利益與不舍棄菩提心的功德出發,非但不應嗔怒傷害我們的人,更應感恩戴德,而以與世人截然相反的態度和行動,來報答這些在菩提道上,給我們提供修習安忍與菩提心助緣的人們。   12—15頌,分別是就「世間八法」——得失[利衰]、苦樂、毀譽、稱譏中一般人認為是吃虧倒霉的「失、苦、毀、譏」四方面而言的;16—17兩頌,則是就恩將仇報的惡人與出身鄙下的世井小人而言的。如果我們真能做到像作者描述的那樣,才真可謂是「沾光勝利願獻他,吃虧失敗甘自受」了,只有這樣,也就真能稱得上是「無污佛子尊貴種」。若在以上六頌所列六種惡緣之下,都能不舍眾生、不舍菩提心,並進一步地反其道而行之,把它們作為轉念修心的助緣,那麼,菩薩萬行縱深如海、縱廣如空,我們行持起來恐怕也不會感到有絲毫困難了。因為「無如嗔罪大,無如忍難行」,何況這些又是難忍中的能忍、難行中的能行呢!   至于說「怨害猶如大寶藏」以及不舍菩提心之所以得以成立的緣由,則須廣閱《入菩薩行論》的第一菩提心利益品、第三守持菩提心品,以及第六安忍品,才能令我們徹底信服,否則,便有夸夸其談的空話、套話之嫌。須知「說得一尺不如行得一寸」也,這又似乎是我們不得不加以戒免的。   總而言之,這六偈就是朗日唐巴在《修心八頌》第四偈里所說的「稟性邪惡諸有情,恆為猛厲眾苦逼,見時如遇大寶藏,願恆惜此難得寶」的具體寫照。   彼縱因貪親奪盡,   或令人奪盡吾寶,   猶將身財三世善,   回向于彼彿子行。   就算有些人因為巨大的貪念,   (而親身)奪盡或令人(間接)奪盡了   我所有的財產,   (在此情形之下,)   但我還是要把身體、受用   以及那些三世的善根{3}   (都再)回向給他們,   (有關這一點兒,)   是佛子(們)所應實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