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聖者言教 第三課(二十)如何平衡自利與他利 description: "聖者言教 第三課(二十)如何平衡自利與他利 在了知菩提心利益之後,我們從事任何善法,都應首先發菩提心。" --- 聖者言教 第三課(二十)如何平衡自利與他利   在了知菩提心利益之後,我們從事任何善法,都應首先發菩提心。   有些弟子可能有這樣的疑問:為天下所有一切眾生離苦得樂而發心行持善法,會不會只對三界六趣一切眾生有利益,而與自己沒什麼關系?當然不是。如無垢光尊者在《精要明鏡》之中曰:「若如是行持……二利任運自成。」即以菩提心攝持而行持善法,自利和他利可以自然圓滿。因為在為三界六趣一切眾生行持善法時,消盡自己貪嗔痴煩惱的力量非常強大,待貪嗔痴煩惱自然消盡則自利圓滿。自利圓滿之時,利他事業也自然廣大。   現今很多人在學習大乘教法而了知菩提心利益後,都想多做一些善事。但一個人的時間、精力畢竟有限,所以經常有弟子問我這樣的問題:「我是多做一些善事好呢?還是靜下心好好修法好一點?」是的,通過聞思修行,我們會覺得眾生非常可憐,當自己稍微有能力幫助他人的時候,就覺得做這樣的事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果花很多時間去做,似乎又沒有時間修法,因此內心會產生這樣的矛盾。   其實,自利和利他本就一如,沒有什麼矛盾。無論我們在為他人做事還是自己修行期間,所想的都是為天下所有一切眾生離苦得樂並證悟究竟佛果,這一點上沒有任何區別,但是站在能力的角度上,後者可能更現實一些。因為我們畢竟尚處于行道之中,自己仍為凡夫,雖然有為眾生做事的想法,但能力卻很有限制。倘若能精進修法,當自己能力達到圓滿之時,就能如同歷代傳承祖師般去度化眾生,力量與事業也自然更為廣大。   但此中尚需了知,我們的思想、行為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墮一邊。我們目前以自利為主,但絕不排斥從事利他善法。比如在自修的同時,還能在自己能力范圍內為他人做一些善事,是非常好的。絕不能以修行為藉口,在可以幫助他人的情況下,也是一種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這樣就會令「菩提心」成為一種「口頭禪」。   總之,作為大乘教法的信眾,我們所想、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為了天下一切眾生離苦得樂,如是以菩提心攝持,隨緣、隨力行持善法,解脫必定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