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聖者言教 第五課(十四)以慈心饒益眾生 description: "【復次如何饒益?應以安樂直接饒益、善法間接饒益。】" --- 【復次如何饒益?應以安樂直接饒益、善法間接饒益。】 諸母眾生于我有無量恩德,我該如何饒益他們呢?要做到兩個方面:以安樂直接饒益、善法間接饒益。我們時時要立這樣的誓。 細緻想想,一切父母眾生沒有一個不希望自己獲得快樂,所以我們直接讓他獲得快樂,就是對眾生的饒益。要獲得快樂,就必須具足快樂之因——善法,因此我們可以用善法來間接饒益一切眾生。 現前由于我們自己還未脫離輪迴苦海,尚處于行道之中,直接饒益眾生的力量不足,所以前者對我們而言可能很困難。有時候我們可能給一兩個有情眾生帶來一些短暫的快樂,但是為天下所有一切眾生直接帶來快樂,恐怕現前還沒有這個能力,所以用善法間接利益眾生更為重要。也就是說,依行持善法消盡三界六趣一切父母曾經造作的業及習氣,使一切眾生具足安樂之因,進而獲得快樂。在修行過程中,這不僅僅是我們內心的一個願望,還應該在行為中盡量做到。 【如是思維:我必安置彼等母親于安樂及安樂因之善法,即是悅意慈心。】 所以平常在見到眾生享受快樂、行持善法的時候,我們不應起嫉妒心,而應祝願這些眾生能獲得更大的快樂,行持更大的善法。這就是慈心。由于眾生習氣煩惱沉重的緣故,有時候對他人的快樂、成就難免產生嫉妒心。此時應思維,我們修行佛法的目的是令一切眾生離苦得樂,回報無始時來眾生對我們的恩德。現在這些眾生依靠自己的力量獲得了快樂,我怎麼能對他們心生嫉妒呢?我應該生起歡喜心才對。所以無論對親人還是怨敵,在他們獲得快樂、從事善法的過程中,我們在不產生嫉妒的同時,更應發願,願所有一切父母得到更大的快樂、行持更大的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