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東密行者當進學藏密無上瑜伽法論 description: "東密行者當進學藏密無上瑜伽法這問題,最先當了解瑜伽部與無上瑜伽部之界限分別。" --- 東密行者當進學藏密無上瑜伽法這問題,最先當了解瑜伽部與無上瑜伽部之界限分別。 第一,見地。瑜伽部重在定慧雙運,將顯教止觀雙運配合一些密宗觀想及果位理趣;無上瑜伽部重在空樂雙運,再配合果位心氣無二大貪方便。瑜伽部,多為抽象的喻義理地;無上瑜伽部,多為具體的實際理地。二部只是前淺後深之關系,並無東內西外之差別。故前者實為後者之基礎。 第二,修法。瑜伽部以五秘密眼法,天部欲樂方式,具體而微,偏在心地,而無氣功修法;無上瑜伽部以人間欲樂方式,而修明妃雙運。以瑜伽部之天欲理趣為基礎,而進修三脈、四輪或五輪、七輪,及氣功、拙火、明點。按步修證後,再實行用人間欲樂方式而修明妃雙運。其法東密缺如,而藏密則甚多秘訣。 第三,果位。瑜伽部之最高經典為《金剛頂經》,其中明載有現世證得歡喜地後,十六生成正覺;無上瑜伽部則即身即生而證佛果。瑜伽部有四種法身,即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等流身。此與顯教法、報、化三身大同小異;無上瑜伽部則有五種佛身,除顯教之法、報、化外,別有不共之體性身與大樂智慧身。而此大樂智慧身.則依道位之空樂不二修法所證得。瑜伽部則不足以語此。 根據這三個分界原則,我們可以斷定東密但有瑜伽部,並無無上瑜伽部。此下即就此三原則,而作具體的比較說明。 我曾和日本大僧正酒井真典通函討論過。他是高野山東密的首領,又曾虛心學習一部分藏密之無上瑜伽之理論,著有日文之《西藏密部之研究》一書。他最讚嘆藏密密集金剛無上瑜伽部圓滿次第之五次第修法;也承認東密無實修無上瑜伽之方法。但他卻認為東密有無上瑜伽部之經典,並指出《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經》、《佛說無二平等最上瑜伽大教王經》、《佛說一切如來金剛三業秘密大教王經》等為證據。其實此皆瑜伽部經典,其中但有無上瑜伽部之理趣,並無無上瑜伽實修明妃雙運之法軌。 就見地上說,東密行人不明瑜伽部經典所含明妃雙運理趣,反而破壞藏密不應修行明妃雙運,實屬愚癡。茲將東密瑜伽部《一切如來真實攝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中所含金剛蓮花雙運理趣,標舉于後,而說明東密行人非學習藏密無上瑜伽法之理由。 (一)此經卷第七所謂:「金剛蓮花二相合」;又曰:「最上蓮花貪清淨」;卷十九「金剛蓮花相合時」;又二十一卷「蓮花金剛杵合時」。此中蓮花即母佛之密處,金剛即父佛之密處。二者相合,即是實行雙運。在無上瑜伽行人一見便知,更無疑貳。在瑜伽部行人則不必知之。其所謂雙運,即以金剛縛手印表示之。而以薩埵鑁真言含詠之而已。故東密行人有再學藏密無上瑜伽實修雙運法之必要。 (二)此經第十七卷頌云:「所作貪等皆清淨。」又曰:「貪性真樂無倫比。」第廿四卷曰:「貪法自性本清淨,貪波羅蜜得圓成,若不舍離諸貪欲,若與貪染相合故,即彼貪染自清淨。」又廿五卷曰:「貪染清淨無復上,是中常施諸法樂。」又廿七卷頌曰:「觀察貪性本清淨,譬彼蓮花正開敷,此中若染若愛時,如應調伏作敬愛。」廿七卷曰:「蓮花金剛正相合,此說即為最上樂。」又曰:「一切身分相合時,勇起金剛高舉相,金剛高舉大明妃,真實警悟隨愛樂。」 據上可知依貪修法而得大樂,而調伏貪性眾生,此種見地實與無上瑜伽部奠立空樂無二之理趣基礎相合,然多用喻義。如廿七卷所謂譬彼蓮花正開敷,並未指示實修方法。 (三)第廿七卷頌曰:「明妃印眾圍繞成。」又曰:「明妃成就常施我。」而所云一切身分相台,則明明指示明王明妃,或父佛母彿一切身分相合,何以東密行人在理趣上要反對藏密無上瑜伽部之實修方法耶?苟不用明妃,則廿卷中所云:「金剛杵在蓮花上。」如何在其上呢?又曰:「金剛蓮花勝合時。」是如何合法?又曰:「巧智杵在蓮花上,智杵蓮花勝合時。」如何在上?如何勝合耶?吾人並不否認瑜伽部有此雙運理趣;特無此雙運實修法之指示耳。本來實修法之指示,當經過無上部氣功一連串之方法與訓練,方可正式實行,故在瑜伽部原無指示之必要;東密行人既無此實修方法,故應晉學藏密之無上瑜伽。 就修法說,更兼顯出東密並無實修雙運一切方法之無上瑜伽,其中可分下面幾點: (一)第一灌頂是開許修行之最先條件。東密只有瑜伽部之五種瓶灌頂。此在藏密屬第一灌頂;其後尚有第二秘密灌頂,第三智慧灌頂,第四勝義灌頂,皆為東密所無。而第一瓶灌中所用觀想,如父佛母佛雙運流出甘露;又上師預備法中之身內灌頂,即上師父佛母佛雙運中,勾入弟子第九佛識,入于母佛蓮中而行灌頂,灌頂後出蓮而成弟子之本尊;此等在東密亦無之。且東密瑜伽部灌頂,一切手續,藏密皆有之;而藏密灌頂所有者,東密則不盡有之。故欲得無上瑜伽部大灌頂,非晉學藏密不可。 1.試讀東密《阿闍黎大曼陀羅灌頂儀軌》中,系臂、擲木、祈夢、擲花、掩目入壇、受灌、咐囑、回向等項,藏密皆有之。 2.再讀東密《一切如來大祕密王未曾有最上微妙大曼陀羅經•灌頂品》,五方佛灌頂,亦惟用五方佛手印真言,分別灌之而已。 3.再讀東密《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經•灌頂品》,則惟述壇城之布置。雖繪明妃之相,不授之于弟子,如藏密之第三大灌頂。然《真實擁大乘現證三昧大教王經》十八卷阿闍黎授弟子以蓮花,而表貪法清淨而已。 (二)密宗戒律是修法最要基本條件。因所修貪行顯然與顯教梵行不同,故必建立密乘特別戒律。東密瑜伽部因未指示實修方法,不與明妃正式雙修,故無別授密戒之必要。而藏密無上瑜伽部,必實行與明妃雙修,密戒就成為最先學習之必要條件。以下將東密密戒與藏密密戒比較說明,可以證明東密行人並無無上瑜伽部之密戒。 1.東密空海所著《秘密佛三昧耶戒》,其中包括四攝、四波羅夷、十重戒等。四攝與顯教般若乘四攝無異,四波羅夷亦與菩提心戒無分,十重戒與顯教所攝菩薩戒四十五條開合不同而已,此就淺解而言。 2.欲就進一步深解言之,則十重戒中第四條所云:于甚深大乘經典不通解處不可生疑。此中甚深二字,可包括密典所云,如:「汝于貪欲處,莫生厭離心。」此即指雙運法。據此則對雙運理趣,尚不可生疑,豈可于藏密行人實修此法者而可毀謗耶?又第七條對小乘人不應輒說深妙大乘,此中深妙二字,亦可解作雙運法。如系六度、四攝之大乘法,則未有不可向小乘人宣說者也。 3.若就藏密之無上瑜伽部之密戒言之,則大都為實修雙運之法,而與前行之菩提心戒、菩薩戒,皆不如東密之犯復。茲先述十四根本墮: □十四根本墮 1.輕蔑傳法阿闍黎 此條與顯教皈依戒有異。謂上師傳第二秘密灌頂用明妃,故意放出明點,以為灌頂所依物.即以之授予弟子而飲之;又上師平日自受法樂常用明妃等,不可因以毀謗之也。 2.從善逝語違越者 皈依法自當遵奉佛語,然此與皈依戒有別。皈依法之戒,就顯教之法而言;此條就密典用毒法、用惡法而言。譬如五不斷者,以明智斷妄念之命之殺法,奪明妃許渣(即紅菩提)之盜法,雙運修不變大樂之淫法,輪回本無生上而作度生之妄語法,了達無語不密之惡口法。謂對此五法與顯教五戒相反,而生起違越者,則犯此第二條根本墮,故亦為雙運法而制。 3.金剛兄弟起紛爭 謂在攝持明妃時所起紛爭。此所以異于菩薩戒中之紛爭。 4.于諸眾生舍慈心 謂慈能與樂。如文佛往劫見商女,非與淫則自殺,為免其死而與行淫,亦指雙運事。又從他方面言之,或有體弱不堪雙運,而強行之,亦屬舍慈心。或有貌丑心信,而不肯與行,亦犯。 5.斷正法根菩提心 此指漏失大樂之菩提明點,否則與菩提心戒重復矣。 6.毀謗自他宗派法 即如存東密瑜伽部天部欲樂之見,而羅織流弊,以毀謗無上瑜伽部用實體明妃者。 7.于未成熟說深法 此深法即指雙運法。吾人對不知無上瑜伽部深法者,不可不候其機熟;對已知有無上瑜伽此法,而不生信心者,當努力勸化之。 8.輕蔑蘊即五佛體 謂當用滋補以強其身,而不肯如瑜伽部,宜用素食。至無上瑜伽部,則亦可用肉類。藏密修瑜伽部大日如來法者,亦用素。至修事部、行部之觀音法或彌陀法者,亦用素;馴至一日餓、一日素。然東密行人,往往以喇嘛吃葷面毀謗之,蓋未嘗實地赴康、藏考察也。 9.疑諸自性清淨法 此即指雙身法。前文所引經文「貪法自性本清淨」即是。今有此瑜伽部理趣之東密行人,而破壞藏密用實體明妃,則犯此墮性罪。 10.于毒常具大慈心 謂于貪毒,不加氣功、空性之配合,而貿然以凡夫貪心行之不舍也。 11.分別離名等諸法 謂分別煩惱菩提、貪行梵行、男女淨穢、毒與非毒等法也。皆指雙身法而言。 12.破壞具信心眾生 謂對雙運法有信心者而破壞之,否則何致人具正信而破壞之也。其信仰雙運法,在東密瑜伽部者亦有之,故不得不制戒。 13.不依已得三昧耶 此即指鈴杵三昧耶。謂雙身法既已得之而不肯實修也。在吉祥天母特別戒條中,無上瑜伽士能修雙運法,而不肯努力修之。日有所闕,令明妃不歡喜,即算犯戒,亦可佐證此條。 14.毀謗婦女慧自性 婦女有慧,人非瘋狂,何致謗之?特其慧自性所顯各種丰姿、風騷、貪語、貪態、貪行等,不可毀謗;當知此即智慧大樂自性所顯。 □八支粗罪 此中所謂:密戒灌缺依明妃,聚集輪時起斗爭,俗女自力取甘露,具器弟子秘不說,信心問法示余法,同聲聞乘住七日,未證瑜伽持密慢,未當機前說深法;則不必解析,明明為雙運法而設此戒也。 (三)若就正行中之雙運法言之: 1.東密《大悲空智金剛大教王經儀軌序品》,雖言三大脈及卅二脈,略標其名,不及開脈應有之修法。 2.其中亦說法、報、化、大樂四輪,然並無開發此四輪之金剛拳法。 3.雖亦說喜、勝喜、離喜、俱生喜,然並不與雙運法配合而說,更不及四空四喜之雙運法。 4.雖亦說從臍輪發大智火,然不說智火、罕點上下交融等氣功方法。 5.雖亦說八大明妃等供養,然不及指示身供養之各種雙運方法。 6.三卷中所釋五大種,明明指為父佛男根已升華成金剛杵;彼之硬性為地大,抽擲其杵為風大,生起妙樂為空大,能發俱生喜為自性;然于雙運等事,皆隱藏不說。 7.東密《現證儀軌王經》第十一品,明明指出以毒攻毒、以水取水、以貪止貪。此即說明五明妃雙運之法,然始終不教授雙運實行之法。 8.又此經《教授品》中(第十八卷)所言弟子之相,發紺殊妙、身液如妙花香等,皆指選擇明妃之條件,然不明言為女弟子。藏密此種選擇條件不一而足。 如上就東密所本諸經中,盡量標舉其與無上瑜伽有關之各點。要皆具體而微,既不完整,亦無系統,不足以為修習無上瑜伽之實法。 至若無上瑜伽部,在藏密中極為完整,有一定次第及系統。起分,攝盡一切瑜伽部理趣與方法;證分,則專心氣無二配合而修。先修本尊身之身空,次修中脈,次修三脈七輪,次修氣功。由金剛誦、柔和瓶氣乃至剛性瓶氣。次修拙火與罕點之升降。次修自己與觀想明妃雙運取得金剛飲水之自在。然後與實體明妃雙運,認識上升下降,四喜四空之境界,兼作以明妃蓮花為壇城,各種息、增、懷、誅之利生事業,直至證得光明大灌頂,圓滿大樂智慧身佛位。次序井然,證量規定有嚴格標準。如密集之五次第,時輪之六次第,大威德之四次第,即生即身成佛。何者為斷德,何者為證德,皆合因明而契佛理;不違法相,而盡法性。源源本本,切切實實,事理兼賅,行解並臻。最上密乘,東密行人不惟未曾實習,亦且未嘗得聞其名。如此何必故步自封耶? 就果位說,本文最先所標三分界原則,已足證明東密十六生成佛,藏密則即生即身成佛。門外漢未得藏密無上瑜伽實修方法之傳授,或不易信。果能虛心求學,既得其法,則無有不信者。蓋所傳各次第,如實修之,一鞭一條痕,一掌一摑血,確有證德,決不相賺,特恐不如法修之耳!或修之而未依次第出生流弊耳!東密十六生成佛,謂修瑜伽部法確有證德時,必能遇此無上瑜伽而得即生成佛;若不遇無上瑜伽,縱修瑜伽部六十生,亦不易成。依藏密言,八地菩薩猶有趣入密乘無上瑜伽部之必要。 至若一般日本佛教學者,以十六菩薩功德曲解十六生,完全違越佛語。十六菩薩功德屬于證量,十六生屬于時量,豈以其十六為數相同,即可曲解耶?《金剛頂經》原文具在也。 又或以為胎藏、金剛兩界之瑜伽,密修到無功用道,泯識存智,即為無上瑜伽。此說乃顯教老話頭,或為解脫道而言,而非密宗無上瑜伽部方便貪道之理趣。顯教之說偏在心理,密宗則心理、生理並重。以極精微之空智,直向極粗重之物欲而克服之;非舍物欲而孤存理境。以其對報身佛生理上之訓練有素故,于自身成就以及調伏極煩惱之眾生,特具功德。故能即身成佛,究竟利他,方可稱為無上也。昔者有一比丘目不視女人,專習定慧,頗有功德;死後,舍利凡觸女人手,則隱而不見。如此,世間占大多數之女人,必為此比丘所拋棄矣;尚不足以言般若乘,何況密乘耶!東密瑜伽部,原為無上瑜伽部之法而作預備,根本不可以瑜伽部作止境,而衡論其果位。良以瑜伽部非整個密乘次第之最後法,故不能即此以言果位;學瑜伽部法行人,自必進一步再學無上瑜伽部,然後方言密乘之最後果位也。 在事實上,東密諸祖師中如空海等所得成就,皆小足以言即身成佛。其後諸弟子更談不上成佛。空海肉身,死後長髮,此在藏密認為我執身見未除之表徵。反之藏密中顯著即身成佛功德大有人在:如密勒日巴、如無垢光、如抽波朗足、如盪通借波,皆具有大成就功德,可讀拙著《塔鬘集》。 查日本所編大正正續兩藏,其中日文亦略有之。然吾人不能得傳記,如中國之《高僧傳》者可讀。余曾函詢日本大僧正酒井真典,彼回信謂在藏外行之。若在藏外行之,而不能入最新所編之大正續藏,則其不為編藏人所重視,可知之矣。如此觀之,則瑜伽部之日本成就者,亦遠不如中國西藏無上瑜伽部成就者之多。如蓮華生大士之無死成就,如其夫人移喜磋嘉之無死光明身,如勒古媽之無死虹身,如盪通借波之不留肉身。其他全身化光者、五色舍利者、不留爪發者、縮身如嬰者、肉身飛升者,數以萬計。此不能不歸功于無上瑜伽之殊勝也。 如上關于中國藏地無上瑜伽部所攝殊勝果位法要,不惟解脫道中之七日化光成佛法、且伽、妥噶、大手印、大圓滿,遠勝東密之阿字觀,未及詳論。即專就方便之貪道一點而言,亦未詳述。然對東密中所有作無上瑜伽之準備理趣,則已盡力蒐羅而加以說明,表示其必進學藏密無上瑜伽之必要。果能虛心求之,則無上瑜伽一切法要,皆可于上師處得之,固不必在此全部介紹也。 附帶論者有下列二事:藏密行人,是否當學東密?漢族行人,是否當兼學此二密? (一)藏密中本有金、胎兩部,現有藏文經書可考,不必向東密學習。惟藏密行人亦應對金、胎二部法,先作準備。不宜如目前各派藏密行人對金、胎二部之輕視。此點在西藏大德本亦知之,不待余饒舌;然在普通藏人,頗少以修習金、胎二部法,為無上瑜伽之加行者,故有提醒研習之必要。然無論如何當習,亦不必假借東密。蓋藏文經中,由印度直接翻譯之金、胎二部,已有之矣。 (二)近代漢族行人,因所新譯之藏密大都屬無上瑜伽部及其加行。而加行中雖能攝金、胎二法之要素,然無東密金、胎二部本法之詳盡;故宜先學東密,次學藏密。極順四部密宗之先後次第。本人先學藏密,嘗聞同學中有先學東密者,往往輕視瑜伽部,而一併拋棄之,私心不以為然。曾閱王弘願居士所編刊物,所介紹東密著作。又讀藏經中密宗所攝唐譯各典,如《金剛頂》、《大日》、《蘇婆呼》、《理趣經》等,以為東密必有無上瑜伽;蓋此等經中實含有此理趣。其中實修方法,或候上師口傳耳。故曾蒙東密大阿闍黎馮達庵老師,破格開恩,許與函授;此余來印度以後事也。余一面學之,一面修之,雖不屬于無上瑜伽法寶,然覺其中五秘密眼法,實為修雙運法應有之加行;能依此先修,則進入無上瑜伽,必可免流弊。又五輪塔觀,對于無上瑜伽部所攝心氣無二之修法,亦屬一重要加行。又五相成身觀,可作無上瑜伽部生起次第之加行。故雖重在修習無上瑜伽部法,然亦補習此三法以為基礎。故特為讀者作如是勸告。吾人既雙承傳授,一面接受藏密,一面遠承唐密及東密之反哺,較之專學藏密面又從藏文中再編出金、胎二部儀軌,豈非走彎路耶? 末了結論所要說的是本問題,本不成問題。何以故?譬如中學生應入大學,豈有何理由反對之?然而眾生門戶見重,心量狹小,法執頑固。學東密者往往故步自封,強末學以為學,強不知以為知,馴至羅織流弊,破壞藏密。依密戒言,此種罪業,甚于五無間罪,必墮金剛地獄。而以瑜伽部行人出之,其罪更重,能令瑜伽部法亦不得成就;故不得不本大悲心而發此勸告。同時藏密行人,太輕視金、胎二部,直修無上瑜伽,流弊本有。雖不可因有流弊面破壞無上瑜伽法寶;然既有流弊,亦應追求其無有瑜伽部法為之奠基之遠因。故有附帶之勸告。至于已學東密,而在學藏密後即拋棄之,亦殊未是。蓋法有系統次第,前步未穩,後步則不可進。前步不舍,後步則不能進。故東密行人或進學藏密而遽舍東密,或不學藏密而死守東密者,兩俱失之,故不得不如上勸告。我且不有,知我罪我,非所過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