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諸宗派寶藏論——顯密之差異(龍欽巴尊者造論 普巴扎西仁波切譯) description: "諸宗派寶藏論——顯密之差異 龍欽巴尊者造論" --- 諸宗派寶藏論——顯密之差異   龍欽巴尊者造論   普巴扎西仁波切譯   宣述密咒金剛乘法分二:1、密宗超勝因法相乘 2、宣說殊勝密法   一、密宗超勝因法相乘   第一密宗超勝因法相乘分三:1、總說與大乘法之區別 2、別述密宗殊勝超越之義 3、如是安立果位。   1.總說與大乘法之區別   大乘法分因法相乘與果密咒法,《大乘圓成實續》曰:「大乘教法總分二,波羅密多乘法與,無上金剛乘法矣。」《善緣續》曰:「因與果法之差異,般若乘與金剛乘。」如是所言。2. 別述密宗殊勝超越之義別述密宗殊勝超越之義分二:1、總說; 2、廣述   (1)總說   總之,內密咒法較因法相乘更為殊勝,二者均安立本基光明之心髓,依其而抉擇諸法雖為相似,然因法相乘迷于如實抉擇基道果之見,密法則無有迷亂故為殊勝;   若欲證甚深與廣大法,因法相乘之甚深,乃以比量抉擇而立伺察意之「基」勝義之見,並于彼中勵力安住 「道」之相似止觀雙運,于諸多阿僧祇劫中欲證「果」位;且以廣大界而分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唯依世俗諦抉擇之外,無有他法。   密法之甚深乃不依教理之抉擇,唯依身語及氣脈明點等力,于無有伺察意之無念智慧中,抉擇「基」法身之本性,並于其中自然安住,則一生中證得勝義之見,而圓滿獲得菩提之果。廣大乃串習抉擇本性光明壇城之基,依其所顯之世俗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不作取舍,且觀修剎土之莊嚴,如天尊及宮殿等相,即能暫時獲得八大成就,究竟證得殊勝菩提果位,由此宣述一切轉為道用之妙法,而令他如是獲得殊勝果位,故密法于甚深及廣大要義中無有迷亂矣!   復密宗方便則為殊勝,如所斷之貪欲,共同法以改造而作調伏,不共同法于熾盛之貪欲,不作舍離,清淨于妙觀察智大樂之道矣!因法相乘之舍離,則以所依及能依而立。譬如所作共同之某事,以布施為例,其雖具宿世之因,然尚需以庸俗般之經商、務農之緣而得;密法則以修持水灌頂及財神等法,亦能增上一切財物,故于宿業及俗務上,密法則為殊勝。增壽及自在等諸多分述,亦于一法中圓滿,故無需辛勤上則為殊勝。因法相乘以取舍苦行之道,終究疲乏辛勞;密法乃一切所現均成助伴故,取舍之性自然清淨,並依五妙欲等而得成就,此乃無作苦行即得大利之究竟清淨之竅訣,亦為上等根機之道,故為殊勝。復次,如是所述殊勝之處,如頌曰:「一義亦不昧,不難方便多,是為利根故,極勝秘密乘。」如是所言。   密法因圓滿所緣、助伴、見解、行為及自然修行等法,故安立密咒金剛乘法矣!如頌曰:「所立三乘教法中,清淨一切所緣相,助伴之力及行為,具足智慧之乘法,大中之大所共許。」如是所言。   (2)廣述   密乘之殊勝,如《爾樂不可思議續》曰:「小乘聲聞等法中,無有甚深之竅訣,見解行為與攝心,因及道法與果地,時劫受用及瑜伽,自他利益與密意,遠離苦行無辛勞,積累資糧之差異,此乃殊勝十五處,持明乘法之超勝。」如是所言。   見:因法相乘雖識諸法無戲論之空性,然未證尊咒本來任運之二諦無別;密法則識世俗中無有實義,一切顯現無有自性,均為幻化,故淨觀為天尊等相,勝義中證得空性與智慧本來無二之見。如《幻化次第道續》曰:「世俗勝義本無二,即是一如大壇城。」如是所說。   復次清淨五蘊為天尊相,如《成就智慧續》曰:「色為毗盧遮那佛,受乃寶生如來佛,想為西方阿彌陀,行乃不空成就佛,識即不動如來佛。」如是五大清淨即為五佛母,頌曰:「五大即為五佛母,五蘊六處十八界,一切清淨佛剎土。」《密續秘密藏》曰:「諸法本來即佛,乃一切善逝者遍知矣。行為:因法相乘僅修持取舍之法;然密法于清淨無二中,所現幻化天尊及宮殿等相,譬如會供、怙主現行等壇城中所述般,于所供奉之天尊、法性無二之義、清淨煩惱等法中,則為殊勝。   攝心:攝心之三摩地,因法相乘修持寂止與勝觀,尚需恆常持心等大苦行;密法則寂滅有相生起次第之戲論,且依無相圓滿次第氣脈之要義而呈現智慧,故為殊勝。   因:因法相乘以能觀所觀之世俗諦為前行,而承許後證勝義諦之見;密法則強力印證所淨或所離之自性——本來智慧,並如是修行,現前即能證得勝義之見,故為殊勝。   道:因法相乘于修持二資糧道時,需入定與出定輪番交修,故欲證五道,則需諸多阿僧祇劫方可圓滿;密法則行持無二智慧之道,故速證圓滿,則為殊勝。   果位:因法相乘欲證果位,承許歷劫長時方能圓滿;密法則承許現前任運自在,故為殊勝。   地:因法相乘安立斷絕與對治法之次第分為十一,密法則分三:本體無二之法界——本來任運,等淨大智慧地——聖光明二次第,清淨任運世第一法地——大清淨果位;復于十一地上安立十二無貪蓮花地、十三金剛持地等,故為殊勝。如《大幻化網》中曰:「地之分類十有三。」如是所說。   時劫:因法相乘以三大阿僧祗劫等方可成就,密法則具精進、清淨誓言,故今生即可成就。《密意授記》中曰:「須經無量劫,諸佛或遍知;密咒士剎那,一生證菩提。」如是所言。   受用:因法相乘須舍棄妙欲而作修行,密法則攜為伴侶,如《金剛莊嚴》曰:「遠離諸業真稀奇,然具方便密咒士,享用一切妙欲時,即成殊勝之伴侶,故具緣者如是行。」如是所言。瑜伽:因法相乘于入定時,修持無緣如虛空之空性,後得行持幻化瑜伽之道;密宗則持不可思議無二瑜伽之道,故為殊勝。   修持自他利益:因法相乘乃暫時獲得稍許之利,但不具廣大之益;密法則利他如降雨賑災,修持瑜伽如降雨般獲得飲食及財寶,並消除瘟疫、戰爭等劫難,故令國土獲得吉祥。自利以不可思議之二次第,令內證及禪定各自日益增上,故為殊勝。   密意:因法相乘僅識因乘之法,密法則行持真實大秘密之果法。《金剛頂》曰:「一切密咒之性相,此乃諸佛之密意。修持諸法精要義,即具清淨之法性。」如是所說。   密法則無須勤作,遠離苦行之邊,于稍辛勞中,即能成辦大果,故為殊勝。如頌曰:「不難方便多。」如上所述。   積累資糧之差異為:因法相乘僅依共同資糧,如六度波羅密之布施、持戒等法,即需長時修持方可圓滿。密法則識一切皆為諸佛之剎土,凡所受用之物,均成供奉,故為廣大;一切資具視為甘露,故為賢善;證得清淨之自性,故為殊勝;煩惱無須斷除,自然清淨;故二資糧道速證圓滿,彼乃一生解脫之妙法,如是方便為殊勝,故修持之智慧亦為殊勝。總之,如上所述,應知密法乃修行身、語、意之密意矣!《成就智慧續》曰:「大因乘教法,身口意之道,殊勝大密意,密咒極為勝。」如是所言。   復次,因法相乘于身之顯現僅識幻化之相,且身于庸俗中行持善法外,無有他法;密法則行持身之密意,萬物皆為本尊及壇城,由于身壇城圓滿故,所作之手印及歌舞等,修持射收法即為殊勝。   因法相乘了知語之空性如山谷回音般,且語行于念誦及止語等而行持善法;密法則識語之密意——音韻乃阿勒嘎勒(藏文的元音和輔音)之自性,而普降妙法之雨;因語本具語之壇城,故言辭自現密咒,其念誦之力無礙而成就利他,故密法為殊勝矣。因法相乘觀意之憶念無有自性,而遮止凡庸起伏之念,並修行止觀法;密法則意之密意,所現一切妄念即為法性之游舞,于意之自現自明之智慧,則成就三摩地如河流般之瑜伽,並任運顯現無念之壇城,故為殊勝。   復《藏博黒日嘎續》曰:「彼具器差異,修持器妙法,教及道區別,清淨果差異,密乘即殊勝。」即恩扎波得曰:「密法于上師、器、儀軌、業、誓言、修行之見解、行為等差異,則為殊勝。」《幻網經》曰:「如是一切秘密咒,則知甚深之儀軌,菩提樹下之勇士,證得無量正遍知。」如是所言。顯密差異及殊勝,數劫宣述亦為難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