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法海集二 第二:安忍品 3 正文" description: "正文無論修習任何法,有時必須舍棄暫時的利益,故修習忍辱或苦行。為去除障礙,得到法的無上成就,修行時所需的法忍很重要。佛陀教法的根本是大悲心,身為佛教徒、修行者、追隨佛的弟子,我們必須修學大悲心。對于與自己關系密切的親朋好友,很容易生起愛心、" --- 正文 無論修習任何法,有時必須舍棄暫時的利益,故修習忍辱或苦行。為去除障礙,得到法的無上成就,修行時所需的法忍很重要。佛陀教法的根本是大悲心,身為佛教徒、修行者、追隨佛的弟子,我們必須修學大悲心。對于與自己關系密切的親朋好友,很容易生起愛心、悲心,這是凡夫都俱有的,希望他們遠離痛苦,永遠幸福快樂,對于其他人則漠不關心,這種悲心有點偏離。經典云:煩惱是貪心。可見凡夫的悲心混雜著貪心,受到貪心的污染,針對特定對象才能生起的悲心,不是我們需要修學的悲心。 所謂的大悲心是無論他人曾傷害你或幫助你,人人想離苦得樂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希望他人早日遠離痛苦,不忍他人痛苦,這才是必須生起的悲心。特別對仇人產生憐憫心,才是修行者所需生起的悲心,才是追求的目標與責任,否則重申凡夫同樣可生起之悲心,有何意義呢?修學凡夫無法成辦的,針對仇人培養 愛心、慈心、悲心,要持續修習此殊勝法門,這是學佛者的使命。悲心與瞋心是相違害的,首先排斥瞋心的過患;為了生起悲心,盡量減少對仇人生起瞋心,之後讓自己真正地愛傷害我們的仇人。 一瞋能摧毀,千劫所積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諸福善。 罪惡莫過瞋,難行莫勝忍;故應以眾理,努力修安忍。 前面講過修持不是威脅恐嚇,也不是無理的強迫接納,而是自己看清修學的義利,由道理的認知,歡喜自願的依教奉行,此乃正確的修法精神。為何舍棄瞋心,修習忍辱?當了解修忍辱的利益,自然想修學忍辱對治瞋心。瞋心的過患如第一偈頌所言,一剎那瞋心摧毀千劫所積的善業。因此沒有比瞋心更惡毒的罪業,瞋心生起當下馬上就傷害了他人,自己內心也不安寧,更破壞過去的善業。罪惡當中就屬瞋心最嚴重,所以它的正對治是忍辱,在修心中也最難行。應該透過各種角度與道理思惟,努力修習安忍。 若心執灼瞋,意即不寂靜,喜樂亦難生,煩躁不成眠。 以為瞋心是好朋友,可以帶來鼓勵和勇氣,一直把它擺在內心深處,其實瞋心會造成傷害。因為一個生起瞋心的人,自己當下已受傷害,原本寂靜的心消失了,內心起伏不定;而且當瞋心已不現起,但是余力猶存時,喜樂很難生起。例如:昨晚生氣,早晨起床仍不會開心,不小心被碰一下馬上就會生氣,不可理喻,令人望而卻步。瞋心使內心煩躁憂郁,無法安穩睡眠,頭昏腦脹,第二天起床無精打采。這些都是瞋心的過患。 縱人以利敬,恩施來依者,施主若易瞋,反遭彼弒害。 對于施恩于人,本應禮敬感恩,但施主因為瞋心失去理智,對方反而恩將仇報。 瞋令親友厭,雖施亦不依。若心有瞋恚,安樂不久住。 心中充滿瞋恚,外相一定不美觀,無人敢親近,無人可分憂解悶,原本最親密的親戚朋友全遠離了。由于瞋心不僅自己不快樂,也影響四周的人跟著痛苦煩惱,更令親友厭離,甚至施惠拉攏也不願來依靠。強烈瞋心令人喪失理智,如同瘋子,不按實況取舍,隨情緒發洩,可能暫獲愚癡的滿足,但對究竟而言,卻是有害無益的。強烈瞋心想加害他人,也因他人受傷害而歡喜,殊不知因此造了惡業,又與人結下仇緣,有何快樂可言? 瞋敵能招致,如上諸苦患。精勤滅瞋者,享樂今後世。 瞋心的敵人,指障礙或損害自己安樂的人。一般快樂分兩種:一、經由五根獲得的快樂。如:看到賞心悅目的事物,聽到悅耳的妙聲,聞到香味,吃到美食、接觸所生之悅意的感受;不淨行皆由五根所產生的五種快樂感受。這種快樂與畜生道眾生無二,不是人類不共的特徵。人類有理智,有思考能力,可以回憶過去,計劃未來,對于過去和未來各式各樣的幻想與思慮,造成內心安樂、焦慮、痛苦等;許多痛苦不是五根所造,而是內心不正當的思考而產生,所以人類需由理智斷除心理的痛苦,這是人類不共的特徵。 前面講過瞋心會摧毀諸安樂,當生起瞋恚心時,原本美食等五根所產生的安樂感受,當下完全消失了,甚至內心的安樂與寂靜,當場也全喪失了。真正消滅我們內心安樂的不是外在的敵人,而是內敵——煩惱,尤其是瞋心。無論外敵面目如何猙獰,力量如何強大,用盡方法欺凌我們,甚至危及我們的身體受用和親朋好友,但無法直接傷害內心的感受。 「精勤滅瞋者,享樂今後世。」精進學習忍辱,不讓內心生起瞋心之敵!內心保持和平安寧,對于四周人無負面影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不為瞋心所破壞,以愛心、慈心與人交往,外在行為柔和安詳;更因為忍辱,受到大家的愛護,不止今世,往後的生生世世皆安樂;在究竟上,由忍辱可以成就一切遍智。 強行我不欲,或撓吾所欲,得此不樂食,瞋盛毀自他。 以「強迫自己不要生起瞋心」的方式來消滅瞋心,是不可能的。光靠回向、發願的力量,想消滅瞋心也是不可能的。如何才是正對治呢?了解什麼因緣會產生瞋心,透過對因緣的認知,消滅瞋心的因,瞋心才不會再生起。「得此不樂食,瞋盛毀自他。」食指因緣;不樂即內心不歡喜、不快樂、不悅意;不樂食是瞋心的因緣。 故應盡斷除,瞋敵諸糧食;此敵唯害我,更無他余事。 遭遇任何事,莫撓歡喜心;憂惱不濟事,反失諸善行。 外在的敵人雖然傷害我們,卻不是無時無刻,也有可能成為好友;但內在的敵人永遠不可能如此,在任何時刻只要生起瞋心,當下唯有傷害,毫無益處。一旦有了瞋心在,必然消滅內心的安寧,造成自他傷害,永遠不可能成為內心的親友。 因此,無論遭遇任何事,我們盡量不生起瞋恚心的因緣,永不失歡喜心。如果內心憂惱、不歡喜,絕對無法解決事情。由于讓內心不悅意的內外環境和因緣,隨時都存在;既已有不歡喜的因緣,若為此因緣令內心更不快樂,豈不是苦上加苦?毫無理由讓自己承受更多的痛苦呀!善巧的人遇到不悅意境,不會被境所轉,內心不會受影響,也不會動搖。 若事尚可為,云何不歡喜?若已不濟事,憂惱有何益? 如果事情可以處理,就趕快去解決,何必不歡喜呢?如果事情無法改變,不能解決,憂惱又有何助益呢? 不欲吾與友,歷苦遭輕蔑,聞受粗鄙語;于敵則反是。 我們不希望自己與朋友,遭受痛苦和被人輕視,不希望聽到羞辱的粗話和卑鄙的言詞;但是對于敵人卻剛好相反。 這種讓他人痛苦,自己得快樂的心,結果是造成更多的痛苦。 樂因何其微,苦因極繁多;無苦無出離,故心應堅忍。 我們有權利、有能力,也理所當然應該追求究竟的安樂,斷除永遠的痛苦。但是由于眼光太狹隘,無法往遠處著想,以為世間安樂是唯一,努力的追求,甚至犧牲一切只為短暫的快樂。當獲得一點點的快樂,就非常歡喜,遭遇一點點的痛苦,就非常失望沮喪,如此過份的內心起伏,只會帶來痛苦,不是快樂之道。以一天的生活中可以看出,快樂是極微少而痛苦卻繁多,若繼續把眼光和思惟囿限在小格局,快樂永遠也無法獲得的。 我們所居之處是痛苦之地——輪迴,想生起希求解脫之心,必須了解所居處是痛苦的性質,否則無法生起出離心。在我們腦海中的輪迴不是苦海,是安詳快樂的淨土,所以不可能產生厭離心,更遑論要生起出離心及希求解脫之發心。應了解是煩惱無明的力量,使我們一直在輪迴海;一旦明了煩惱的過患,才深深體會出,受煩惱控制、無明所役使下的所作所為,竟是如此的不吉祥。知道是無明的奴隸時,內心會驚慌,也是靠這股力量和認知,使我們體會輪迴的痛苦。因此不認識痛苦,無法生起出離心,應該堅毅的忍耐下去! 苦行伽那巴,無端忍燒割;吾今求解脫,何故反畏怯? 「苦行伽那巴」,指印度南邊的苦行外道,修極度的苦行,卻不具特別意義。猶如運動員,花很多的時間精力,受盡苦頭,就為名利;有了名譽還是會衰老,有了財富痛苦依然存在,錢財不代表一切的快樂;沒錢,有沒錢的痛苦,有錢時,錢越多煩惱也越多,其實一切都仍在痛苦中。為外在名利可以犧牲一切忍苦受難,可是對于圓滿的長遠目標——斷除永遠的煩惱以及煩惱所留之習氣,我們卻不願去追求。現在忍受一點小苦,追求究竟的解脫,為什麼反而畏怯呢?應該豁達勇敢的面對! 久習不成易,此事定非有;漸習小害故,大難亦能忍。 習慣成自然,經過長久練習不成為簡單容易,這種事絕對沒有;漸漸習慣忍受小苦,自然就有勇氣面對大苦。 蛇及虻蚊噬、飢渴等苦受,乃至疥瘡等,豈非見慣耶? 小小的病苦及肉體上的病痛,慢慢習慣了,並不覺得特別的難過,難道不是習慣成自然了嗎?。 故于寒暑風、病縛捶打等,不宜太嬌弱;若嬌反增苦。 因此,對于寒熱等氣候變化,以及一些小病苦,沒有必要以抱怨的心情去面對,如果內心太脆弱,小苦反而變成大苦。 有人見己血,反增其堅勇;有人見他血,驚慌復悶絕。 此二大差別,悉由勇怯致;故應輕害苦,莫為諸苦毀。 有人看見自己流血,反而增強勇氣;有人看見他人流血,卻驚慌昏倒。其間的差別在于平常的串習。因此,平時不要為了小病痛而畏怯。遇到痛苦時,盡量不要讓苦的因緣,造成內心混亂或動搖。 智者縱歷苦,不亂心澄明。奮戰諸煩惱,雖生多害苦, 智者們雖面臨困境,但不會被外境攪亂內心的清明與安寧。肉體已遭受痛苦就讓它苦吧!既已發生,無法復元,埋怨亦于事無補,何必因外在身體的苦,再多添加內心的痛苦呢?當內心動搖時,很容易生起不歡喜、不樂,因而帶來瞋心煩惱。 同煩惱奮戰時,會遇到許多的困難和痛苦,因為我們認為煩惱是自然而然的習慣,從無始以來就一直跟隨著我們,串習的力量實在太強了。然而對治煩惱就是改變習慣,改變平常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要生起強烈心力和無比的勇氣,才能糾正往昔的習慣,這是非常不簡單的事,但很值得我們去做。心無自性,煩惱不是心的性質,只因煩惱跟我們太久了,一下子要改正必定困難重重,痛苦萬分。 然應輕彼苦,力克貪瞋敵。制惑真勇士,余唯弒尸者。 對于這一切痛苦不必在意,應該提起心力堅持對治貪瞋等煩惱敵人。以理智對治煩惱,才是真正的勇士;隨著煩惱走,在戰場上讓更多人死亡的非勇士。 苦害有諸德:厭離除驕慢,悲愍生死眾,羞惡樂行善。 對于一些小苦,或對治煩惱時的痛苦,不一定要完全排斥,從另一角度可以觀察苦害的功德,生起厭離心。不認識痛苦,無法生起出離心;由痛苦去除驕慢心;由痛苦體會煩惱是真正的仇人;由痛苦了解眾生之苦,進而生起不忍眾生受苦的悲愍心;由痛苦讓我們羞恥于作惡,歡喜于行善。 不瞋膽病等,痛苦大淵藪,云何瞋有情?彼皆緣所成。 無論是外在的敵人或氣候寒熱,所引起的痛苦,皆來自此身軀,如:膽病是由膽所引起的病苦,肺病是由肺所引起的病苦等等。因為有煩惱,才感得此肉體,也由此身體帶來許多老苦、病苦、死苦。 仔細想想,可以體會痛苦皆由身體造成的,而我們卻認為身體既珍貴又重要。不明了此身才是痛苦的根源,不對身體產生瞋恚心,反而對外敵產生瞋恚心。不想要的痛苦來自因緣,因緣又依賴其他的因緣而產生,當遇到痛苦馬上用手指出是他所害,其實在此傷害過程中,依賴了許多的因緣,不只是單一的因緣造成痛苦和傷害呀!因此沒有理由瞋恚有情眾生。 這種思惟非常有幫助;對方造成的痛苦,是眾多因緣聚合形成,他隨著因緣無自主的、無奈的造成傷害,而每一因緣又依賴其他因緣形成後一因緣。如此觀想,讓我們廣泛接受一切的因緣,都是造成傷害的助緣;因此,不能因為他暫時所造成的傷害而指責他,為什麼不去瞋恚因緣呢?透過緣起道理的認知,可以開拓我們的思想,令眼光更長遠廣闊,會以更多的角度去體會每件事,不會執著于暫時的看法中抉擇是與非。當對緣起的道理越深刻時,貪瞋等煩惱越減少。 如人不欲病,然病仍生起;如是不欲惱,煩惱強湧現。 心雖不思瞋,而人自然瞋。如是未思生,瞋惱猶自生。 所有眾過失,種種諸罪惡,彼皆緣所生,全然非自力。 由于這一切皆觀待因緣,所以無自主的現起,不是獨立自主的產生,而是因緣和合而生。雖然不想生起瞋恚心,但瞋心卻隨著因緣自然現起。 彼等眾緣聚,不思將生瞋;所生諸瞋惱,亦無已生想。 假如今天的傷害,是某一因緣獨自造成,那麼,我們可以去指責此因緣;但依著眾多因緣而產生的傷害,無理由僅僅怪罪單一的因緣。如:一人犯錯,可以指責一人,但每一人都犯錯,如何找單獨一人來指責呢? 縱許有主物,施設所謂我,主我不故思:將生而生起。 印度外道數論派認為諸法非因緣生,而是共主相而產生,主張所謂「主物」(也就是自性)的客體,也施設稱為「我」的主體,由「主物」產生「我」的快樂痛苦等感受。當「我」不了解共主相的性質,共主相就會變出一切幻相,而我就沉溺在幻相當中,生起痛苦與快樂的感受。如果「我」了解共主相的究竟性質,幻化的現象就會消失,那時我就解脫。這是外道提出的問題。 但是,「主」和「我」都不會自主地想到:「我將要生起」而產生出來。 不生故無果。常我欲享果,于境則恆散;彼執永不息。 答數論所問。 如果因本身不依賴因緣,所生之果也不會依賴因緣;假使果不是依前因而生,就不稱為果。依賴某因緣而有,所生的果必定也是依賴某因緣,同類因生同類果。「不生故無果」,因不依賴其他因緣,則無法生果。「常我欲享果」,因本身依其他因緣而生,但不是無常的性質,所生的果也不會是無常性質,常因不可能生無常的果。因此外道所說的共主相,若是常因的性質,無法產生無常等一切感受。 緣起經講三種因緣:一、一切皆因緣而有;二、無常因:果依因,因也是依其他因,果會改變,表示因本身已有改變的性質;三、能力因:指同類因,果的性質是由同類的因緣所促成,同類因感同類果。 如果共主相(因)本身是常法,則不能改變,而所生的果卻會生滅,這是不可能的。依常因有的果,是不會熄滅的。 彼我若是常,無作如虛空;縱遇他緣時,不動無變異。 有作用表示有時有作用,有時則無,可見其性質本身在改變。如果我是常法,屬不會改變的性質,則永遠都有作用或無任何作用如同虛空。 即使遇到其他因緣,也不該改變,因為「我」是恆常不變的法。 作時亦如前,則作有何用?謂作用即此,我作何相干? 如果法本身有作用,之前還有其他作用,既是兩種作用表示有改變,若在作用時和從前一樣,恆常不變,作用有什麼用呢?如果之前與之後的作用,都屬于「我」的作用,是不可能的,因為「我」是常法,缺少可以改變的性質,前後作用不可能有關系。 是故一切法,依他非自主。知已不應瞋,如幻如化事。 因此一切法是依因緣而生,非自主產生。明了此道理之後,就不該生起瞋恚心,觀諸法如幻化。 由因緣產生的事物,是依賴因緣,是依他力而有,絕不是自力存在。有的性質,它存在是來自他力?還是自力?由此觀察;若是自力,不需其他因緣產生利或害的作用,如果自力存在也不需要因緣。事實諸法依賴因緣,隨著因緣而改變,由此理由了解它的存在方式非自力。若真實獨立存在,深入尋求它自力的性質,應該找得到,而且會越來越明顯;但卻相反,越來越模糊。可見這非事實,而是虛假的。佛護論典云:「若是自性有,何需依緣起?」法的存在方式不是自力就是他力,既非自力、自性、真實獨立存在,就唯有依靠名言安立而存在了,既然依靠名言安立而有,依他力而有,更需要依賴因緣而產生。 由此道理慢慢體會到,原來我們看每一法,都覺得獨立自性的真實,可是卻與實際情形相違,所看到和存在的是完全不同的。這時會感覺如幻化般虛假,在虛幻中一切的好壞苦樂,所現起依賴因緣的萬法,如幻化般的存在,不是如同自己所見那般的真實,而是虛假的。既是虛幻,為什麼生起瞋恚心呢?從經驗上了解,看到不悅意境時徹底的排斥,是完全真實的執著,從而生起瞋心。不是看到幻化生起瞋心,如果知道是幻化,就不會生起瞋心。 中論云:「內外我我所,盡滅無有故,諸受即為滅,受滅則身滅。業煩惱滅故,名之為解脫,業煩惱非實,入空戲論滅。」如果盡除真實執著,業和煩惱也隨著盡除,在自性空當中,可以獲得涅槃。由于不了解無真實、無自性的道理,無論看待何事,都那樣的真實,好就完全的好,壞就完全的壞,真實獨立的產生;之後,增加對事物的好壞產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生起貪瞋等。回想過去生起瞋恚心時,是如何看到境的,是否生起實有的相,完全真實的去執著?倘若是如此,應該多觀諸法如幻化,這一切都不是那樣的真實,了解了這層道理,生起瞋恚的基礎就不存在,瞋心就減少了。 由誰除何瞋?除瞋不如理。瞋除諸苦滅,故非不應理。 問:如果一切都不是那麼真實,依何力量滅除瞋心呢?不是真實存在的對治力,無法斷除瞋心,所以除瞋不合理。 答:所謂無真實不是完全沒有,對治力雖然是幻化,但是有它的作用存在,如同錯誤也有錯誤的作用。一切的痛苦都是由無明顛倒執著而產生;顛倒執著本身就是錯誤,因為實際上並沒有真實、沒有自性,卻顛倒執著有自性,故稱為顛倒識,是一種錯誤的意識。雖是錯誤的性質,卻會造成許多的煩惱,因此縱使是虛幻、錯誤的,仍然有它的作用。如世間打官司,贏的一方可能是靠虛假的偽證取勝的。所以幻化的瞋心,也能以幻化的對治力去對治。 故見怨或親,非理妄加害,思此乃緣生,受之甘如飴。 同樣的境或對象,在不同的立場或角度,看法也不同。如同有一人,有人看他,可能是仇人,從另一角度看,可能有優秀善良的一面。所以傷害不是那樣獨立的產生,許多因緣皆來自于外境與內心的分別,善巧的運用,仇敵也有可取的一面。當了解緣起的道理,遇到困境不會怨天尤人。 寂天菩薩勸勉我們:別因為小小的快樂因緣,高興的手舞足蹈,也別因為小小的挫折因緣,沮喪悲傷。別讓心情有大幅度的起伏。過度的興奮和傷心,影響身體的健康;但不是不能有感受,沒有痛苦和快樂,豈不像植物人,不具足人的定義了。 若苦由自取,而人皆厭苦,以是諸有情,皆當無苦楚。 只要還在輪迴中,一定會有痛苦。所以必須依法努力修行,去除心理和身體的痛苦,因為苦從不善生。 或因己不慎,以刺自戮傷;或為得婦心,憂傷復絕食; 縱崖或自縊,吞服毒害食;妄以自虐行,于己作損傷。 自惜性命者,因惑尚自盡;況于他人身,絲毫不傷損? 不同情況會遇到不同的痛苦;但有些卻是因由無明愚癡,去添增自己不必要的、多余的痛苦,如:自殺、自虐、亂用藥物等。倘若自己隨著煩惱產生痛苦,他人亦同啊!如:男女間的感情追逐。 故于害我者,心應懷慈愍;慈悲縱不起,生瞋亦非當。 由于煩惱而如此愛護自己的當下,都會隨著煩惱去傷害自己,煩惱怎麼不會傷害他人呢?所以他人也是在煩惱的驅使下,不由自主的傷害我們呀!而且面對所遭受到的痛苦,縱使起了瞋心,傷害也收不回去,反而幫我們淨除以前的惡業,使某惡業感果,我們的惡業無形中減少了;只是對方卻因此造作新的惡因緣,未來將會得到痛苦的果報。經此深入的思惟,更有理由憐憫他人,不會瞋恚他人了。 設若害他人,乃愚自本性,瞋彼則非理;如瞋燒性火。 傷害我們的人,本身是無明,被煩惱控制的性質,因此瞋恨他們是不合理;就像不小心被火燒傷。以另一種角度思惟,仇敵不是每次都造成傷害,只是偶爾而已;他的本性是善良的,具有成佛的種性,對我們的傷害僅是暫時性,不應瞋恚。如天空的烏云偶爾才浮現,我們不會想要陽光而去瞋恚暫蔽的烏云吧!被火燒到,我們不會瞋恨具有燃燒性的火一樣。 若過是偶發,有情性仁賢,則瞋亦非理;如瞋煙蔽空。 棍杖所傷人,不應瞋使者;杖復瞋使故,理應憎其瞋。 被棍棒打傷時,造成直接傷害的是棍棒,若想生氣應該對棍棒生氣才是,我們卻是對拿棍棒的人生氣。其實真正的主宰是他內心的煩惱,他也是無自主的聽任煩惱指使,倘若生氣,理應找最究竟的間接仇人——他內心的瞋恚煩惱。 入中論云:「若已作害而瞋他,瞋他已作豈能除,是故瞋他定無益,且與後世義相違。」已受到仇敵的傷害,如果還擊可以將被傷害的痛苦原封不動退回,還有道理可言。事實不然。以牙還牙惹得仇敵更加瞋恚,造成更多的傷害,對于解決痛苦無任何的幫助,何苦瞋恚他人呢? 在尼泊爾有戶人家的孩子被殺害了,警察去查案,問他們是否要打官司,母親說:我的孩子已死,打官司又不能讓他復活,算了! 原諒的定義是,刻意使自己不要怨恨他人,不以瞋恚心報復他人。原諒不是刻意忘掉這件事,已經忘記也不算原諒;原諒是了解瞋心對我們無益,努力讓自己不要生起瞋恚心。至于是否該遏止他人做壞事呢?難道原諒他人之後,永遠無法阻止他人再使壞嗎?非如此。應當阻止,但不要以瞋恨心。倘若他人不斷的行惡,對他本身也有害,因此我們以愛心和悲心,希望他不再作惡是正確的。 我昔于有情,曾作如是害;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 透過因果的道理,了解今天所受的傷害是有原因的,傷害是由因緣而產生,是以前所造作的惡因所感的果報,理所當然由自己承擔。 敵器與我身,二皆致苦因;雙出器與身,于誰該當瞋? 上偈是以過去的苦因作思惟,此偈頌是以現有的苦因作思惟對治瞋心。 外在苦因——敵人的武器,與內在苦因——我們的身體,二者都是造成痛苦的因緣。為何僅針對仇敵產生瞋心?不針對武器與身體產生瞋心呢? 身似人形瘡,輕觸苦不堪;盲目我愛執,遭損誰當瞋? 身體好像感染了皮膚病的人形大瘡,即使以柔軟的衣物輕微觸碰,也是痛苦不堪。不是布料不夠細膩柔軟,而是身體無法承受。 因為太過于貪著自己的身體,執取己身是最珍貴的,所以稍微碰觸一點點苦因緣,馬上瞋恚他人。其實罪魁禍首是愛我執,而不僅是外緣啊! 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既由己過害,豈能憎于人? 凡夫雖然都不想受苦,卻因為無明不斷地造作苦因;這些痛苦皆由于自己不懂得追求真正的快樂,何必憎恨他人呢? 當他人造成傷害時,我們產生瞋心還手,當下已種下苦因,到頭來受痛苦的還是自己;他人傷害我們,也種下了苦因;如此循環報復就像兩個瘋子在打架,冤冤相報何時了?既然由于自己無明煩惱作祟,為什麼憎恨別人呢? 譬如地獄卒,及諸劍葉林,既由己業生,于誰該當瞋? 被地獄中的獄卒及所有傷害痛苦,都是往昔惡業所招感,何必怨恨他人?此惡業可能一半來自于本身的過咎,一半來自于他人的瞋心,自己也有責任,沒有理由瞋恨他人。 宿業所引發,令他損惱我,因此若墮獄,豈非我害他? 由于往昔串習的力量,以瞋心去傷人,令他人產生瞋心反損于我,因為他的還手,造了惡業墮入地獄。在地獄中受苦一半的因緣來自于我們,難道不是我們害了他嗎? 依敵修忍辱,消我諸多罪;怨敵因我忍,墮獄久受苦。 若我令受害,敵反饒益我,則汝粗暴心,何故反瞋彼? 經由上述的觀察,仇敵墮地獄,我也有責任;倘若對仇敵修忍辱,以慈悲心觀待,把逆緣轉為修道的善緣,就能成就忍辱的修持。仇敵幫助我們修忍辱,如果傷害有益于我們的仇敵,太粗暴無理了啊! 若我有功德,必不墮地獄。若吾自守護,則彼何所得? 如果我們修忍辱等功德,定不會入地獄;雖然仇敵造成傷害,但我們不隨之造作惡業,反而修忍辱,那麼就沒有因緣墮入地獄。守護自己不起瞋心,對方將無理由造作更多的惡緣。 若以怨報怨,則敵不護罪;吾行將退失,難行亦毀損。 如果以瞋怒心以牙還牙,仇敵不但不會護罪修忍,反而造更多的惡業。因此自他皆無益處,自己的菩薩行將會退失,修安忍的難行也將毀損。 以上是身體上遭受到痛苦與苦因時,該如何面對與修持忍辱的方法,甚至對于痛苦,以另一種角度去觀待——歡喜心。 接著是世間八法中的毀譽、稱譏、苦樂六法。獲利時就歡喜,不得利就痛苦。受人讚美,得到名譽就歡喜,反之則不喜等。 針對內心不歡喜略作說明。 心意無形體,誰亦不能毀;若心執此身,定遭諸苦損。 輕蔑語粗鄙,口出惡言辭,于身既無害,心汝何故瞋? 心的性質屬無色無形,不像身體有色體,所以不會因粗暴的語言造成傷害;為何讓心去執著別人的粗鄙言行而痛苦呢? 四百論云:縱使人類外在物資已非常富裕,內在煩惱依然存在。當然對那些物資缺乏者而言,當務之急是先脫離貧困。 謂他不喜我;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他人毀謗我們,雖然對身體毫無損害,但卻破壞了名譽,使別人不喜歡我們。然而不喜歡和毀謗,無法損害今世和後世的福報,為何討厭他人的譏毀呢? 謂礙利養故;縱我厭受損,吾利終須舍,諸罪則久留。 答:因為譏毀會阻礙我們的名聞利養。但是,即使不喜歡名利受損,然而名譽卻隨著命終而結束,無法留至後世;反而為了貪著名利所犯下的惡業永留心中,帶來後世更多的痛苦。 寧今速死歿,不願邪命活;苟安縱久住,終必遭死苦。 人生在世終究會死,這是無庸置疑的。寧願失去名利早點死去,也不願以不正當手段苟活。 夢受百年樂,彼人復甦醒;或受須臾樂,夢已此人覺; 覺已此二人,夢樂皆不還。壽雖有長短,臨終唯如是! 有人在夢中享受了百年的快樂,夢醒時一切皆煙消云散不再復還,人的壽命亦如此,因此應善利用短暫人生。 設得多利養,長時享安樂,死如遭盜劫,赤裸空手還。 謂利能活命,淨罪並修福;然為利養瞋,福盡惡當生。 利用有限的生命,努力淨除罪惡,積聚福德資糧,勿為了無意義的名聞利養,不惜犧牲一切去追逐。 如果說,我們靠錢財維持生活,當利養受到阻礙就應生起瞋心,因為利養使我們活命,有命才能淨罪積資。但是,為利養生瞋心,怎能稱為淨罪修福呢?瞋心本身就是罪惡,能使福報喪失甚至永盡,若活命是為了罪障,毫無道理呀! 噶當派上師曾說:「如果是位大罪人,希望他短壽。」 若為塵俗活,復因彼退墮,唯行罪惡事,苟活義安在? 如果為造罪而活,將失去生存的意義,何必苟活呢? 謂謗令他疑,故我瞋謗者;如是何不瞋,誹謗他人者? 如果對于誹謗自己的人,產生瞋心;他人受誹謗,為何不瞋誹謗者? 謂此唯關他,是故吾堪忍;如是何不忍,煩惱所生謗? 他人毀謗我們,是由于煩惱,因此應該瞋煩惱,而不是瞋恚他人。煩惱才是幕後主使者。 于佛塔像法,誹詆損毀者,吾亦不應瞋;因佛遠諸害。 有人誹謗佛像佛塔,我們不應瞋恚,因為佛像本身不會受到傷害,反而毀損佛像者造了惡業,將會感得三惡道之苦,我們應當更加憐憫他人。 于害上師尊,及傷親友者,思彼皆緣生,知已應止瞋。 有人傷害上師及親朋好友,應該思惟是往昔業緣所產生的變化,因而消除內心瞋恨,去憐憫仇敵。 情與無情二,俱害諸有情,云何唯瞋人?故我應忍害。 情與無情都是造成傷害的因緣,為何唯獨瞋有情識者,不瞋無情呢?因此我們應當修忍辱。 或由愚損人,或因癡還瞋;此中孰無過?孰為有過者? 這些都是因緣變化所造成的傷害,而大家都是因為愚癡無明,而互相造作傷害的,誰也沒有過失,何必互相誹謗呢? 因何昔造業,于今受他害?一切既依業,憑何瞋于彼? 如是體解已,以慈互善待。故吾當一心,勤行諸福善。 譬如屋著火,燃及他屋時,理當速移棄,助火蔓延草。 如是心所貪,能助瞋火蔓,慮火燒德屋,應疾厭棄彼。 由上述了解瞋心會造成自他的傷害。無論以任何角度觀察,瞋心絕對有害無益,認清此道理,就應該徹底的對治瞋心。瞋的因緣主要來自于貪,當心非常貪愛某境時,只要該境受到負面影響,馬上會生起瞋心。因此防患瞋心產生,就需減少貪心。美好的事物人人喜歡,但是不需要過份的貪著,免得造成貪心;乍看之下,彷彿都是瞋心帶來的直接傷害,其實貪心是間接的主因。所以應當厭棄所貪著的一切,努力對治瞋煩惱。 如彼待殺者,斷手獲解脫;若以修行苦,離獄豈非善? 于今些微苦,若我不能忍,何不除瞋恚—地獄眾苦因? 為欲曾千返,墮獄受燒烤;然于自他利,今猶未成辦。 安忍苦不劇,復能成大利;為除眾生害,欣然受此苦。 無始以來隨著瞋心,無法忍受絲毫小痛苦,以致于所感皆是地獄等大痛苦果報。隨著負面的煩惱情緒走,從往昔至于今日,都在追求快樂,但仍然在痛苦中浮沈。看透這層道理,盡量修忍辱不生起瞋恚心,雖然在那一刻好像缺少什麼,內心不平衡、不滿足,但是日後卻可以獲取極大的利益和幫助,因此忍小苦是值得的。 人讚敵有德,若獲歡喜樂;意汝何不讚,令汝自歡喜? 有人稱讚敵人有德行,敵人非常歡喜;此時我們若嫉妒他是不合理的,嫉妒心會帶來痛苦,既不想受苦就別增加痛苦。嫉妒不合理:首先、別人讚敵者,對我們並無傷害;再者、若能分享他人安樂,隨喜他人功德,自己內心也會歡喜快樂啊!心啊!為何不稱讚他人,讓自己更快樂呢? 如是所生樂,唯樂無性罪,諸佛皆稱許;復是攝他法。 讚嘆隨喜所得的歡樂,是無煩惱污染的安樂,稱為無性罪。這是人人所稱讚正直的行為、善良的行為,連諸佛菩薩都稱讚許可,更是攝受他人的最佳方法。 謂他獲樂故,然汝厭彼樂;則應不予酬,此壞現後樂。 倘若仇敵不想要快樂,那麼他受到讚美時,我們就不必與他分享快樂。可是仇敵也想離苦得樂,也喜歡別人讚美,為何我們無法與他分享呢? 他贊吾德時,吾亦欲他樂;他讚敵功德,何故我不樂? 如果有人稱讚我們功德時,他一定是以歡喜的心與我們分享這份功德的,此時,我們也因為他的歡喜而跟著一起歡喜。然而,當別人稱讚我們的仇敵有功德時,為何我們反而不快樂呢? 初欲有情樂,而發菩提心;有情今獲樂,何故反瞋彼? 我們已經發了菩提心,許下承諾「為一切有情的究竟安樂,要努力精進。」如今,看到有情獲得安樂,為何我們反而嫉妒他、瞋恨他呢? 初欲令有情,成佛受他供;今見人獲利,何故生嫉惱? 最初想令一切有情成佛,希望他獲得功德普受供養;今天看到別人獲得名聞利養,為何生起嫉妒心?豈不是與之前的誓願相違背了。 所應恩養親,當由汝供給;他親既養護,不喜豈反瞋? 為了報答恩人,我們提供生活所需等,倘若恩人自己有能力出人頭地,不需要我們資助,無形中我們的責任減輕了,為何不歡喜反而瞋恨呢? 不願人獲利,豈願彼證覺?妒憎富貴者,寧有菩提心? 看見別人受讚美,獲得名聞利養,而生起嫉妒心、瞋恚心,這種人怎有菩提心呢? 若已從他得,或利在施家,二俱非汝有,施否何相干? 仇敵從他人、施主處得到利養,或者利養仍在施主家,這是與自己無關的財物,為何把自己牽涉其中生起嫉妒心呢? 何故棄福善、信心與己德?不守已得財,何不自瞋責? 如果嫉妒、瞋恚他人,已經放棄了自己的福德;瞋心煩惱讓我們對三寶失去信心,瞋心毀滅往昔所累積的一切功德。對自己無任何好處,反而帶來許多負面的影響。當他人得到讚美、受人供養,如果能夠隨喜他的功德,這是我們自己的財寶啊!不好好守護自己的功德財,反而嫉妒別人,豈不是愚癡的行為,為何不瞋恨自己愚痴呢? 于昔所為惡,猶無憂愧色,豈還欲競勝,曾培福德者? 對于自己所造的惡業,都不會在意,也不會感到羞恥;然而,他人獲得一點應得的讚美和功德,馬上生起競爭比較的心,這種人怎麼累積福德呢? 縱令敵不喜,汝有何可樂?唯盼敵受苦,不成損他因。 汝願縱得償,他苦汝何樂?若謂滿我願,招禍豈過此? 讓仇敵不歡喜,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希望仇敵受苦,他不一定就受苦。就算如所願地仇敵真的受苦,也有什麼值得高興的?如果說會感到心滿意足,這種想法將帶來更多的禍害。 若為瞋漁夫,利鉤所鉤執,陷我入地獄,定受獄卒煎。 瞋心就像漁夫的利鉤,緊緊鉤住如魚般的我們,把我們拋下地獄,被獄卒放在油鍋里煎炸。 受讚享榮耀,非福非增壽,非力非免疫,非令身安樂。 受人讚美和享受榮耀,不可能增福添壽,也無法給我們力量或免受病苦,更不能使我們身心平安快樂。 若吾識損益,讚譽有何利?若唯圖稱心,應依飾與酒。 貪著讚譽會折損我們的福報,也傷害了別人,造作許多的惡業,無任何益處。(在此針對出家人而言)如果受人讚美感到滿足,就如同昆奴喇嘛說的:出家人!既然只為了滿足短暫的虛榮心,你應該穿著華服、帶著美飾,然後飲酒作樂或者去吸毒吧! 若僅為虛名,失財復喪命,譽詞何所為?死時誰得樂? 若僅僅為了虛名假譽,損失財物及浪費寶貴的生命,實在太可惜了!一旦死去名譽能幫我們做什麼?對後世有何幫助?它又能使誰快樂呢? 沙屋傾頹時,愚童哀極泣;若我傷失譽,豈非似愚童? 如果孩童堆積的沙屋倒塌或壞掉,愚稚的孩童們會傷心地哭泣,不具任何意義與道理的哭泣;如果我們因為喪失虛名而悲傷,豈不是像愚童一般幼稚? 聲暫無心故,稱譽何足樂?若謂他喜我,彼讚是喜因; 受讚或他喜,于我有何益?喜樂屬于彼,少分吾不得。 讚譽之聲是無心、無生命,既然聲音本身是無感覺的,為何聽此美妙聲音使我們感到快樂呢?如果認為「他歡喜才讚美我」,這是快樂的因緣;然而受人讚美或他人喜愛,對我有何助益?歡喜與快樂屬于他人的內心,喜樂的感覺我們一點也得不到。 他樂故我樂;于眾應如是。他喜而讚敵,何故我不樂? 如果說,我因為他人快樂而快樂;那麼應該對于所有的人都同樣的觀待。因.此,當他人歡喜的讚譽仇敵時,為何不跟隨著歡喜呢? 故我受讚時,心若生歡喜,此喜亦非當,唯是愚童行。 讚譽令心散,損壞厭離心,令妒有德者,復毀圓滿事。 過份追求名聞及貪著讚譽,使原本謙虛修行清淨的出家人,在受到各方的讚美下,心漸漸的散亂、掉舉,追求更高的物質受用。當內心已散亂,不專注于修心時,由此放逸,自認為有德有學有修行,損壞原有的出離心或厭離心。產生極大的我慢心,嫉妒比自己更有德學者;與自己平等者,馬上生起競爭較量心;對比自己差勁者,則輕視不屑。原本上半輩子是善良謙虛、守清淨戒律、學問淵博,但因為過份追求名聞讚譽,產生我慢心和煩惱,下半輩子造作許多不善業。這種情況很多,原為模范榜樣的人,變為眾所譏毀的人,他自己也不快樂呀!今世已糟蹋,來世更甭提,隨三毒而走,能造啥善業,後世亦糟蹋了。經典云:「當物質豐裕、受讚譽名聞時,要特別小心謹慎,這些都是魔的誘惑。如牽牛鼻之繩,把我們牽到煩惱處。」 以是若有人,欲損吾聲譽,豈非救護我,免墮諸惡趣? 過份追求名譽,促使我們造作惡業,這是負面行為;若有人破壞聲譽,就是幫我們免墮惡趣的助緣,豈不是救護了我們嗎? 吾唯求解脫,無需利敬縛;于解束縛者,何故反生瞋? 必須了解,今天我們是為解脫而努力精進的修行者,不需要別人的讚美和名聞利養等。仇敵能幫我們去除解脫之道的障礙,為何要瞋恨他們呢? 我常常提到,說法時法師坐在高高的法座上,是有危險的!其實高高的法座是對法的恭敬,不是對法師本身的恭敬;因此講法前先禮拜法座三次,表示今天能坐在上面,不是自己德高望眾,而是法殊勝的恩澤的緣故。當登上法座時,念著偈誦,觀想無常無我的道理,消滅我慢、嫉妒、競爭等心態。當上師或法師在傳授灌頂或講法時,都是威嚴十足,但看到別人供養,臉色馬上改變,這是修行者的羞恥。 如我欲趣苦,然蒙佛加被,閉門不放行,云何反瞋彼? 如果我們認為,從困苦中得解脫是蒙受佛的加持,這是錯誤觀念。光是蒙佛加被,不努力精進修學六度萬行,成佛是不可能的。當我們瞋恨仇敵時,是自己把門關住不進大乘道。因為仇敵才是修忍辱最好的因緣,而遇到因緣不修忍辱,反生起瞋恚心,豈不是在成佛大道門外不入,所以為何瞋恨他人呢?(依藏文偈頌翻譯) 謂敵能障福;瞋敵亦非當。難行莫勝忍,云何不忍耶? 如果說:「仇敵障礙我們修福德,而瞋恨仇敵。」表示我們對修福有興趣,想修福德也是善行之一,忍辱是所有福德苦行中最難修學的,為何不好好修忍辱呢? 若我因己過,不堪忍敵害,豈非徒自障,習忍福德因? 無害忍不生,怨敵生忍福。既為修福因,云何謂障福? 如果無人傷害我們,就失去修學忍辱的因緣,因此仇敵是修福的因緣,為何說他障礙我們呢? 應時來乞者,非行布施障;授戒諸方丈,亦非障出家。 例如有人來行乞,是修布施的助緣不是障礙;傳戒和尚也不是障礙出家。 世間乞者眾,忍緣敵害稀。若不外施怨,必無為害者。 世間修布施的對象很普遍,但是修忍辱的對象稀少難找。如果不對外結怨,他人很少主動來傷害。 故敵極難得,如寶現貧舍;能助菩提行,故當喜自敵。 仇敵極難獲得,應視為如意寶般珍貴;他們能增長菩薩行,所以應該對仇敵產生歡喜心,不僅是修忍辱而已。 對仇敵不能瞋恨,還要歡喜對待,尊重我們的仇敵;因為以他的傷害本身,雖非好事,可是卻造就我們修忍辱的因緣。 敵我共成忍,故此安忍果,首當奉獻彼;因敵是忍緣。 修學忍辱的殊勝果報,是仇敵與我們互相配合完成,應當奉獻給仇敵;因為仇敵是我們修忍辱的第一因緣。 謂無助忍想,故敵非應供;則亦不應供,正法修善因。 謂敵思為害,故彼非應供;若如醫利我,云何修安忍? 如果說,仇敵並沒有助我們修忍的想法而造傷害,因此不應該供奉殊勝的果報。如果我們的善業所要奉獻的對象,是看對方是否想幫助我們;那麼正法——道諦和滅諦,滅諦本身無絲毫的念頭,不會思考,道諦雖是意識,但本身也是無感覺。為何把一切善業、甚至法寶等,奉為供養的資糧田呢? 如果說,正法並無念頭想幫助我們,但也不會傷害我們,可是仇敵卻會傷害修學忍辱的殊勝果報,是仇敵與我們互相配合完成,應當奉獻給仇敵;因為仇敵是我們修忍辱的第一因緣。 我們,所以不應該供養仇敵。如果仇敵幫助我們,就不叫仇敵了;因為他想傷害我們,才稱為仇敵;又因為有仇敵,才能修忍辱。若像醫生一樣利益我們,怎能修忍辱呢? 既依極瞋心,乃堪修堅忍;故敵是忍因,應供如正法。 需要依靠強烈瞋心的境(仇敵),才能修成堅定的忍辱;仇敵才是修習忍辱的主因,值得我們像供養正法般供奉珍惜。 本師牟尼說:生佛勝福田。常敬生佛者,圓滿達彼岸。 成佛所依緣,有情等諸佛。敬佛不敬眾,豈有此言教? 導師釋迦牟尼佛說:「成佛的因緣及殊勝福德的資糧田,來自佛和有情眾生。」忍辱需要仇敵的因緣;布施需要乞者的因緣;殺生是眾生有被殺的危險,而如果去防護不行殺生,就是善行;偷盜、邪淫、兩舌等,都需要有情眾生(境),才有機會修學福德資糧。明知不該嫉妒別人,一旦碰到比自己更有學識的人,就有嫉妒心產生的危險,若沒有此境,仍然會守護不使嫉妒生起。我慢有時是自我吹噓比較多。 慈心、悲心是因為有痛苦的有情,對他們產生憐憫、不忍的心,進而希望他們快樂。因為有情,才能累積廣大資糧,成就佛果位。雖然佛教導我們走上成佛之道,也得到佛的加持力量,但是最主要的恩惠來自于有情。無論過去、現在、未來諸佛,都是由有情的福田而成佛,因此我們應該恆常尊敬有情。我們過去如果與諸佛一樣尊敬有情,今日應已到達成佛的彼岸了。 成佛的因緣——佛與有情,兩者對我們的恩惠是一致的,既然同等重要,為何尊敬佛而輕視有情?哪有這種道理呢? 非說智德等,由用故云等;有情助成佛,故說生佛等。 所謂佛與眾生相等,不是指功德智慧相等,而是以恩惠而言,有情能幫助我們成佛。 應供慈心者,因彼珍貴故;敬佛福德廣,亦因佛尊貴。 慈心是否強烈,端看對有情的愛是否強烈,因此修慈心者更要珍視有情。倘若敬信佛是因為佛尊貴,對于慈心的行者而言,有情也是珍貴的。 助修成佛故,應許生佛等。然生非等佛,無邊功德海。 唯佛功德齊;于具少分者,雖供三界物,猶嫌不得足。 有情具功德:能生勝佛法;唯因此德符,即應供有情。 有情能教導我們離苦得樂之道,所以是成佛最主要的因緣,應作如此思惟去尊敬和供養有情。 無偽眾生親—諸佛唯利生。除令有情喜,何足報佛恩? 若感念佛德,應報佛恩,如何報答對我們有極大恩惠的佛?諸佛最關心的就是無邊痛苦的眾生,為讓眾生得究竟安樂,諸佛從早到晚都在焦慮此事。因此報佛恩的唯一方法,是尊敬愛護有情。 利生方足報,舍身入獄佛,故我雖受害,亦當行眾善。 既然只有利益有情才足以報答佛恩,諸佛曾為眾生舍身以及入無間地獄受苦,透過種種理由去思惟。雖然我們受到有情的傷害,絕不以怨報怨,反而更加尊敬愛護他們。 諸佛為有情,尚且不惜身。愚癡驕慢我,何不侍眾生? 眾樂佛歡喜,眾苦佛傷悲;悅眾佛愉悅,犯眾亦傷佛。 諸佛為有情曾修苦行,而且犧牲了身體,行菩薩道時,更是一心一意只想著有情。明知諸佛最歡喜的是有情,我們若去傷害有情,豈不是做出違背佛本意的事嗎?如果真正對諸佛菩薩,產生無比的虔誠心和信心,至少應隨著佛的本意去行事啊!日常生活中值得我們依賴相信的好友,我們不可能所作所為完全與他背道而馳,甚至做出毀謗背叛等,世人也覺得羞恥的惡劣行為吧!既然全心皈依佛,起碼看佛面尊敬眾生,否則只是嘴皮講皈依佛,實際上並無付諸行動呀! 遍身著火者,與欲樂不生;若傷諸有情,云何悅諸佛? 因昔害眾生,令佛傷心懷;眾罪我今悔,祈佛盡寬恕! 由于過去不了解道理以及無明的緣故,曾經傷害眾生,使諸佛傷心難過;今天我們要一一的懺悔,祈求諸佛慈悲寬恕! 為令如來喜,止害利世間;任他踐吾頂,寧死悅世主。 為使諸佛歡喜及報佛恩德,要停止傷害眾生,利益世間;縱使他人踐踏我們的頭頂,也絕不抱怨瞋恨,寧可犧牲生命也要愛護眾生,令釋迦尊者和三寶喜悅。 大悲諸佛尊,視眾猶如己;生佛既同體,何不敬眾生? 人人皆有佛性,人人皆能成佛,既然有情在體性上與佛無二無別,為何不互相尊重呢? 悅眾令佛喜,能成自利益,能除世間苦,故應常安忍。 譬如大王臣,雖傷眾多人,謀深慮遠者,力堪不報復。 因敵力非單,王勢即彼援。故敵力雖弱,不應輕忽彼。 悲佛與獄卒,吾敵眾依怙,故如民侍君,普令有情喜。 暴君縱生瞋,不能令墮獄;然犯諸有情,定遭地獄害。 如是王雖喜,不能令成佛;然悅諸眾生,終成無上覺。 云何猶不見,取悅有情果:來生成正覺,今世享榮耀。 生生修忍得:貌美無病障、譽雅命久長、樂等轉輪王。 總結。修習忍辱;在暫時方面,不但不會受到瞋心負面的影響,而且使我們內心的和平安寧不受動搖。以今世而言,讓我們過得更快樂、更充實、不失任何福報;以後世而言,讓我們相貌端美、無病障得長壽、獲美譽聲望等好的果報。究竟而言,能成辦佛果位。所以應努力修習忍辱! 三、灌頂前行 未來佛慈尊菩薩曾說:「對于菩提心產生希求心,乃至完全相信勝解,由此功德力量,能讓我們不墮三惡道,而且獲得後世的安樂(增上生)。」因由菩提心,使我們永遠斷除生死輪迴的痛苦;由菩提心,可以使我們獲得成佛的究竟果位。因此;對菩提心作禮敬。佛所說的八萬四千法門,最主要的教授心要就是菩提心,菩提心是我們今世、來世最需要修持的內容。經論云:「佛解釋菩提心的教授之後,說由菩提心攝持的任何善行,都將成為菩薩行、佛子行。」以心的性質而言,所緣一切有情,為了有情眾生得究竟安樂,我必須利益他們。具有無與倫比的心力,為究竟安樂與和平,沒有比菩提心更安祥平和的心了。菩提心是立志發願欲拔除所有眾生大大小小的痛苦,這種善心是多麼稀奇珍貴啊!唯有以人身去修學,能力最強烈;我們具備此不共殊勝的能力,可以迅速成就菩提心。所以應該好好把握今世的寶貴時間,甚至夢中都能夢到菩提心,以此強烈心力去修持。 菩薩戒不一定由上師傳戒,從佛像座前也可以得戒體,然而經由上師傳授,我們看到上師在眼前,又透過儀式,能增加我們的信心。菩薩戒有多種不同的儀軌,如:無著菩薩所作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戒品,寂天菩薩所著的集學論,金剛乘也有密乘的儀軌,此處依據瑜伽師地論中本地分菩薩地的戒品。很多大乘經典都講到菩薩行的利益,最廣泛詮釋菩薩行的學處、教誡、利益是華嚴經。 三聚禁戒是:一、律儀戒:斷一切的惡業(包括十惡業),最主要斷愛我執;二、攝善法戒:行一切善法,尤其是大乘菩薩的教誡;三、饒益有情戒:度一切眾生,菩薩地的戒品講到,緣十一種(饒益有情戒十一條)利益有情事。無論任何時刻,任何地方,只要眾生需要幫助,不經思考馬上救護。小地方如:扶起快摔跤的人,或救起掉在水池中的小蟲等。長遠大目標是為利有情願成佛。過去一切佛都是依此三種戒體,圓滿功德、成就佛果位的。現在佛也是依此三種戒體行持,快達成果位。未來佛也必須經此唯一的道路成佛。這是一切眾生成佛之道,為了一切有情,我必須走上這條大道,遵守三聚禁戒。 世間的一切不吉祥和痛苦,都是過份執著自己的利益而造成,不去思考也不會在意他人的立場。十惡業中的殺生、偷盜、邪淫等,無不是由愛我執而產生,只要自己歡喜滿足,別人的性命是可以犧牲的,別人的東西可以盜取,別人的伴侶可以邪淫。大大小小的過患,全是自我主義太強烈的緣故。出世間的阿羅漢等,皆是經過多年苦行才斷除了煩惱障,為什麼所知障猶存呢?因為愛我執尚未斷,不了解愛他心的功德,不像菩薩們真正的愛他人,以致于無法同佛一樣證得一切的功德。無論世間、出世間,一切的罪惡都來自愛我執,這些罪惡必須靠愛他心才能遮擋,以愛他心滅除愛我執,才能生起一切的安樂。可見負面的、罪惡的、痛苦的,全來自愛我執;正面的、有功德的、快樂的,全來自愛他心。 佛陀說:「不需我多言,今天我所獲得的一切功德,皆因愛他心而成就的;在輪迴中的凡夫啊!你們是因為愛我執而輪迴的呀!要快樂還是痛苦,掌握在自己手中,請自由選擇!」無論是佛的殊勝功德,或則像龍樹、無著等大地菩薩的學問與功德,以及所有藏傳的上師菩薩們,所有漢系的菩薩們,都是放棄愛我執,以強烈愛他的菩提心圓滿一切的。相反的,看看我們!連夢里都夢到自己的安樂,那麼渴望追求快樂,可是始終得不到安樂呀!至今還是跟隨著煩惱走。我們都想離開痛苦的身蘊,卻未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啊!因為被痛苦綁的緊緊的。把愛我執放在內心最深處,再加上真實的執著,兩種顛倒執著及邪惡的思想,不斷傷害我們至今,我們竟全然不知。全世界六十多億人口,誰無痛苦?誰不曾抱怨? 倘若了解愛我執的過患,決定不再跟隨兩種執著,願意追隨龍樹菩薩等,以及佛所說的經典,認識痛苦的根源,努力對治二執著,圓滿功德,利益有情。由愛他心得到究竟安樂,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究竟安樂,願意遵守菩薩行,永不放棄三聚禁戒。 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講到受戒的利益:十方諸佛菩薩集會時,某處有上師為弟子們傳戒,由于弟子們生起戒體的力量,震動了諸佛菩薩的淨土,這時佛菩薩們以智慧去觀看因緣,並且歡喜的為弟子們加持祈禱。諸佛由于大家庭新增加了佛子,菩薩們則因為多了兄弟姊妹而歡喜無比。經典云:「已得暇滿人身,應作有意義的用途,若能生起菩提心,則能圓滿投生人道的目的。」對菩提心有希求心又遵守菩薩行,接著所應作唯有利益眾生而已。 參加法會受了戒,應該讓家人及周圍的朋友感覺到,變得更溫柔體貼、善良寬厚,這才是我們的目的,千萬別變本加厲,失去參加法會的意義。 所謂「密」,是從意識中得到救護。我們在意識中會不斷的現出凡夫相,遠離凡夫相,稱為「密」或「咒」。法性的究竟性質是一致的,只是空性的所依——有法,有差別。在佛地是清淨有法,在凡夫地是污染有法;雖然有法上空性的性質,無任何差別,但是污染的有法不能在佛地成就。空性的續流可以到達佛地,有法污染的性質無法到達佛地,因此行持菩薩行時,必須形成新的清淨有法。此不共清淨有法,即空性之所依,在無上密有講到不共殊勝的成就方法,其基礎為四部(事、行、瑜伽、無上瑜伽)。因此在四部時,要盡量斷除凡夫的執著,慢慢才會現起清淨之相,由此基礎成就不共果位。 當對于清淨相有堅固的定解或修持,會生起我的認識——佛慢,由菩提心與空正見的基礎,有了佛慢,以身口意造作任何善行,所累積福德資糧將非常迅速。為了殊勝的目標,生起佛慢和本尊瑜伽觀修很重要。這些都需要認識空性,把自己和自己的五蘊,觀想成性空的道理,觀空性智慧為本尊,已生起的本尊,再觀想成性空。 每個人都有我的想法,和對于我的認知,我是有的,也一直認為我的存在方式,像身體一樣,手指可以指出,可以真實捉摸到;但我真的如此真實嗎?從頭部至腳底,身體的每一部分,去尋找我在哪里,始終無法找到我在哪里?以意識而言,如果意識是我,識又有五種根識、善惡粗淺等意識,到底那一者才是真正的我呢?去尋找時,又找不到了。找不到,代表不是從境上產生,不是從它本身而有;但不是完全沒有,因為它會造成利和害的作用;既然有,又不是從它本身而有,是什麼方式有呢?唯有依賴意識和名言安立而有。如果了解這層道理,再想想原本我們是如何看待我,認為我是從境上獨立真實而產生,是錯誤的觀念。實際上,我並非那麼真實獨立存在的。 既然我無自性,我的一切也皆無自性。中論云:倘若有為法無自性,無為法亦無自性,故諸法皆無自性。解釋梵語觀空的偈頌:了解無自性的智慧,不受二相、實有相、污染相、錯誤相的障礙。當了解空性智慧後,也能了解本身的究竟性質;即智慧的產生是在自性空中生起,因由自性空現起智慧之故,智慧可以了解它的究竟性質。依此智慧生起佛慢,佛慢分為世俗和勝義,在此指勝義彿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