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itle: 自在的走過——臨終關懷1 description: "「關懷」于生命中的重要性" --- 「關懷」于生命中的重要性 由于對「生」的喜悅與讚嘆,人們往往會歡迎新生命的到來,並注意到人口不斷增加的事實,但卻忽略了死亡其實也是時刻都在周邊示現,因而平時很少人探討「臨終關懷」這個主題。所以,多數人不太理解臨終關懷的意義,也因此不知道如何做適當的關懷。 臨終的意義 「臨終」,意思是「到邊」或「到終點」;生命的臨終,就是一般所謂的「死亡」,也是佛經中所說「人生無常」的一部分。而「無常」是指「無恆常性」,所以「人生無常」是指「人生無恆常性,隨時都可能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可大致分為兩種情形,一是短暫性的不同,例如暫時離別自己所熟悉的人事物或環境;一種是長時間的改變或消失,例如一個生命的死亡。 佛教認為,就總體而言,整個廣大的輪迴沒有臨終,因為生命一直在延續,眾生也一直在造業,只要在輪迴中,便是無始無終;沒有邊,也就沒有「臨終」存在。可是分別而言,個別生命之輪迴便有臨終;一個人的生命從出生到死亡為止是個小輪回,因此有「臨終」存在。 你準備了嗎? 在探討「臨終關懷」的主題之前,首先應該問問自己是否「準備好」面對自己的死亡,以及「準備好」臨終時要如何面對自己的親戚朋友。其次,當有人臨終需要自己去照顧時,自己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嗎?當然,在死亡的過程中,臨終時刻的關懷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臨終前的關懷。而且,這種關懷必須建立在無始以來「人心本善」的善念之上,將內心深處所有善的潛力散發出來,以便對自己或是需要關懷的人,產生真實的幫助。 真誠的心 如以佛陀的教義而言,在人生歷程中,最感無助的情形有四種:1.從母胎降臨到世間的「生」時。2.從「生」趨向「死亡」的過程中,身體「四大」逐漸衰退的「老」時。3.遭遇病痛的「病」時。4.面臨死亡的「死」時。「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必須面對的人生階段,而在任何階段,我們都需要關懷。就一個生命的成長來說,當我們在母體中成為胎兒開始,母親便小心翼翼地呵護;一出生,醫護人員即耐心照料,而在成長過程中,更須仰賴父母及他人無數的付出與關愛,才能長大成人。 在此過程中,若別人給予我們的是真摯的愛,則我們的成長可能比較健康;若是我們所得到的關愛,並非他人真心的付出,只是虛偽的敷衍,又或是在富裕的環境中,享有極大的自主權主導自己的生命,而無人在一旁提供正確的指引協助時,我們的成長過程可能會不太健全,甚至會對往後的性格,造成相當負面的影響。 虛幻的我 雖然眾生是因為不同的業力來到世間,也都需要彼此的關懷,然而面對隨時都在改變的事物時,一樣都會習慣性地執著「自我」,導致將一切愛護、關懷的焦點,都集中在自己身上,當行有余力時,再擴及他人。只要對「自我」的執著仍然存在,我們對自己一定是理所當然地疼惜愛護,這點無庸置疑,這也是佛法所說的「我執」。 在父母為我們取名字之後,我們便將這個「名字」當作是「我」,而對一切與「我」有關聯的對境產生執著,包括自己的肉體、親人或外在的事物。當別人與我們有所接觸時,如果我們認為對方的所作所為可以帶給「我」快樂,就會心生歡喜而貪戀,而且會因為不滿足而想擁有更多;可是當我們認為對方的作為將有損于「我」的快樂時,就會產生強烈不滿的情緒,這就是瞋恨之心。 愛的負擔 其實,對自己的愛護及關懷,無所謂對與錯,因為我們處于外在的二元對立中,認知到一切的好壞情緒會導致自己快樂或不快樂,于是自然會喜歡能為自己帶來好情緒的作為。所以就個人而言,關愛自己是正常現象;但是,若是將我們自認為的快樂或幸福,強加在別人身上,也許這不是有意識的期待,但潛意識里卻希望藉此達到自己認定的理想境界,因而引起別人痛苦的感受,那麼我們的作為就是錯誤的。因為,對自己真實的關懷,應該是在不傷害他人的情形之下,將希望得到快樂、幸福、平安等願望實現在自己身上。 但是,「愛」與「瞋恨」,這兩者的分別相很難拿捏。為了表示愛,有時我們會產生強烈的瞋恨;有時我們自認為處處替別人著想,可是實際上卻以肢體動作,或語言責罵的方式傷害了他人。尤其是我們常常以語言傷人,卻無所警覺與節制,甚至往往不承認自己有所缺失。西藏有句俗語:「語言雖然不帶刀,但可將他人之心碎萬段」。傷害他人的事,身體動作能做的有限,但是語言卻可無限延伸。只要不滿意,我們就會用惡毒的語言去攻擊、挑撥,或說綺語,讓別人從快樂或幸福落入無明之中,因而漸漸遠離幸福。 因為我們很少正確地反觀自己,讓「愛」或「關懷」掩飾了自己的私欲,自然無法優先考量他人的利益,而讓自己所付出的「愛」或「關懷」扭曲變形。常有父母說打罵孩子是為了孩子著想,希望他的學習能更上一層樓,最好是每次考試都能第一名,被最優秀的學校錄取。但事實是一個學校或一個班級的第一名只能有一個,如果大家都希望得第一,是不太可能實現的奢望。當然,適度地關心子女是需要而且正確的,可是過度的執著,到最後其實所愛的並不是孩子而是自己,因為我們是希望孩子達到自己所預設的目標,來滿足自己的欲望和傲慢心。 同樣的,對待家人或朋友,我們也常常自認為「我是為你好」,可是往往是對方的表現必須如自己的意,才會對他好;如果對方所歡喜的作為,不如己意時,我們就會產生非常大的反感或怨氣。這種關懷方式,似乎不是在關懷別人,而是關懷自己。因此,如果沒有正確的觀念,往往會使得我們的關懷不但達不到預期,反而帶來傷害。 清楚的檢視抉擇 一旦你願意對別人付出時,必須先清楚自己到底是真的為他人著想,還是為了個人著想而去關懷他人。當能夠正確而清楚地分別這兩種心態時,我們可以發覺,其實往往我們所謂的關懷別人,都是以關懷自己為第一目的,別人只是次要的考量對象,而當首要目的達成之後,才會對別人付出。因此,對于這種關懷心態,我們必須以正知和正念好好地檢視一番,以便能有深入的理解以及正確的作為。 不只是在家人要有這種自我檢視的習慣與分辨的能力,連出家法師也須如此。法師們常說:「我要面對眾生,我要利益眾生」,這是種很好的利他心態,但是若沒有清楚檢視自己的動機,原本內在利益眾生的初發心,有可能會隨著外在利他事業的不斷向前運作,而被「自我」善巧地蒙蔽轉化,變成是為了自己的名利而付出。如此一來,便與世俗法沒有任何差別。所以,對別人付出關懷時,不斷地檢視自己的發心、動機,非常重要。